20150225

哲學研究,所為何事?


我跟同事 Z 合寫的一篇科學哲學論文被期刊 Synthese 接納了,感到特別的高興,原因有四:一、這是我第一次寫科學哲學;二、這篇是我十分滿意之作;三、論文處理的問題是我認為重要的;四、跟 Z 合作愉快,並且獲益良多。論文的內容我不打算在這裏介紹了,有興趣知道的讀者可以點擊這個連結;我想談的,是我現在怎樣看待哲學研究,尤其是要寫出論文或書本的那種哲學研究。

我出過的期刊論文不多,只有十來篇,但熟悉英美哲學的讀者應該都會同意這算是「見得人」的產量;然而,我得承認,這些論文中至少有四五篇是為了有論文出而寫,所處理的問題儘管是我認為有趣的,卻未必視為真正值得研究 --- 只是想到了題目,相信寫出來的論文會有哲學期刊接納,於是便寫了。這無疑是有點為勢所迫,因為沒有期刊論文便拿不到 tenure,升不到正教授;如果自己認為值得研究的題目要花很長時間才會有成果,不能在兩三年內寫出幾篇論文,便只好暫時割愛,否則出不到論文時連教席也丟了或升不了職,便徒嘆奈何!

哲學期刊論文一般而言競爭非常大,有水準的期刊接納率只有 10% 左右。有些人為了出論文,卻又沒有原創的理論或看法,便只好嘗試找別人(特別是出名的哲學家)的錯處;有些人甚至轉而寫一些本來並非自己專長、但競爭較少而容易上手的題目,為的只是出到期刊論文。這些做法完全可以理解,也值得同情,卻又難免同時令人感到有點可悲。

我五年前已升了做正教授,之後就算完全不做哲學研究,教席依然是「鐵飯碗」。然而,我沒有停止做研究,因為這是我喜歡做的事,但我卻思考多了「哲學研究,所為何事?」這個問題。現在,我的答案自然不是「為了出期刊論文」;另一方面,雖然我自信心頗強,但也有自知之明,明白到自己沒有開宗立派之能,更不會名垂哲學史。那麼,我做哲學研究,究竟是為了甚麼呢?我的答案是:有些哲學問題是真正困擾我的,在我有生之年,我要嘗試為這些問題找到盡量能令自己滿意的答案。寫出來的論文或書本不會有很多人看,我當然更不會因此而名成利就,可是,如果我研究出令自己滿意的答案,便總算是不枉了;就是那個嘗試和努力,也足以令我覺得自己對得起我喜愛的哲學。

20150223

知少少的喜悅


尼采在《人性的,太人性的》裏寫了這一則雋語:

「一個人稍為懂得說某種外語,他從中得到的喜悅,比一個擅說這種外語的人得到的喜悅更大;樂趣會伴隨著膚淺的知識。」(554)

像很多哲學雋語一樣,這一則的意思可堪斟酌,容許不同的解讀;我不肯定我的理解就是尼采的原意,但即使不是,也沒所謂,就當我借題發揮好了。

首先,尼采的觀察大抵上是對的,尤其是當學外語的人是主動而不是被逼學的,那初學乍練的洋洋自得,學過外語的人很可能都經驗過。然而,尼采說的似乎不限於初學外語的人,因為「稍為懂得說某種外語」的人,可以是很久以前學過,不過一直沒有更上層樓,雖然現在還懂得說,卻依然只是「稍為懂得」;假如不是初學,那喜悅便不會是來自初學乍練的新鮮感和滿足感。

如果初學的和不是初學的「稍為懂得說某種外語」的人有相同的喜悅,那喜悅源於甚麼呢?我認為是源於比較:稍為懂得說某種外語的人,會傾向於跟不懂得說這種外語的人比較,相比之下,自己屬於「懂的」,他們則屬於「不懂」,便自然有優越感,喜悅由此而生。至於擅說這種外語的人,反而會傾向於跟說得更好的人比較,或至少不會跟完全不懂得說的人比較,因此便沒有那些「稍為懂得」的人從比較中得到的喜悅。

尼采用說外語做例子,十分貼切,因為在大多數地方,外語只有少數人能說,「稍為懂得」的人便容易找到「完全不懂」的比較對象。反觀母語,只有初學的孩童才會「稍為懂得」,身邊的其他人都屬於「完全懂」,因此,初學的孩童是不會有上述那種從比較中得到的喜悅。

當然,尼采說的「樂趣會伴隨著膚淺的知識」,並不限於說外語:只要是大多數人都完全不懂的,膚淺的知識便會令你得到樂趣,因為你會跟這些完全不懂的人比較。猶記自己當年初學哲學時,便有過這種樂趣;現在嘛,只會覺得自己不足,只希望可以跟高人看齊,卻又往往自愧不如。

假如有人經常擺出「我懂 XYZ、你們不懂」的姿態,甚至明言「你們都不懂 XYZ,讓我來教教你們」,此人有的,很可能只是 XYZ 的膚淺知識。香港人有「知少少,扮代表」這句俗語,知少少才會扮代表,扮代表會得到喜悅,是一種樂趣;這句俗語,跟上述尼采的雋語,可算是不謀而合。

20150219

鑽研的代價與成果


這兩星期在「形上學」講解 David Lewis 的著名論文 "The Paradoxes of Time Travel",這已是我第八次用這篇論文作這一科的教材;用作教材的很多其他論文都逐漸換了新的,這一篇卻一直保留著,不但因為我喜歡它內容豐富有趣、文風別樹一格,還因為其中一些問題我還未想得通,希望透過教學相長的方式鑽研下去。

「鑽研」這個詞語,用來形容學問的探求,實在很有意思。學問的鑽研,並沒有省力的「電鑽」這回事;這鑽,是要集中精神和出氣力的,否則便鑽不入,就算入了也不會深。要深入學問的堂奧,非踏踏實實花大量工夫鑽研不可,那是難事,要有刻苦的精神;浮誇的人往往欠缺這種鑽研的耐力,因此,就算很聰明,也只能流於涉獵,學問不會高到那裏(不過,如果涉獵得廣,總算博學,當然不是壞事)。

然而,鑽研並不保證有期望的結果。假如鑽研的目的是達致別開生面的創見,甚至是解決了鑽研的問題,而最後的結果卻只是知識的量增加了,便可能會覺得浪費了精神和時間,或至少會覺得結果與付出不成正比。如果是哲學研究,則有可能由鑽研演變成鑽牛角尖,甚至越鑽研越思想混亂而不自知,可說是走火入魔,那就更不划算了。

Lewis 那篇論文裏一些較含糊的論點,這兩年我開始想得清楚了一點;這當然不能只靠重複閱讀和思考論文的內容,還要看很多有關的哲學及科學材料。本來我十分喜歡這篇論文,可是,開始想清楚那些含糊的論點後,便越來越不喜歡它,認為 Lewis 的論點站不住腳。至於會不會寫篇論文來討論,我現在還不肯定,但即使不寫,我也不會覺得浪費了鑽研的精神和時間 --- 對我來說,那知性上的滿足感已足夠了。

無獨有偶,「知識論」也有一篇論文是我為了鑽研而用了多年作教材的,就是 William James 的 "The Will to Believe"。與 Lewis 那篇相反,我起初十分討厭 James 這篇論文,但討厭歸討厭,我還是想弄清楚他的立場和論點。結果是,雖然我現在仍然不同意 James,但已開始懂得欣賞他這篇論文,這可說是始料不及。

我的主要研究範圍是知識論而不是形上學,James 這篇論文的有關問題我已思考了很多年,近來漸有眉目,待手頭上那三篇論文完成後,應該會寫一篇討論 James 的 --- 寫到這一句,竟有點 can't wait 的感覺!如果最後寫不出論文,應該是會有點失落感的。

20150215

理性與感性


有些人對科學家或熱愛科學的人有一種誤解,以為他們只重理性、輕視感性、凡事只講證據和邏輯,甚至以為他們不知美感為何物 --- 面對海濤夕照或落英繽紛,都來量度分析一番,而不懂得屏息欣賞、享受人在畫圖中。這種人,在香港會被稱爲「科學撚」或「理性撚」。雖然我不認識任何科學撚或理性撚,但我相信這種人是存在的;然而,我上面說的誤解,不只是指世上有這種科學至上的人,而是認為大多數科學家或熱愛科學的人都是如此。

這種誤解,給物理學家 Richard Feynman 三言兩語便戳破了:



Feynman 不但強調大多數科學家跟其他人一樣對花朵(或其他美麗事物)之美會有感應,而且指出科學家可以欣賞的,除了花朵的顏色形狀,還有花朵的內部細節之美、深層結構之美、及微妙的成長變化之美;這些隱而不顯之美,是沒有相關科學知識的人無法欣賞的。

此外,熱愛科學而同時喜歡音樂、文學、或藝術的,大有人在。最著名的例子莫如愛因斯坦喜歡拉小提琴,而且有能力即興演奏;他還說過:「對我來說,沒有音樂可玩的生活是難以想像的。[...] 我的人生喜樂大多來自音樂。」(見 "Einstein and His Love of Music")我的科學家朋友中,玩樂器的不少,有酷愛文學的(有一位特別喜歡中國古典詩詞),也有在科學研究之餘從事藝術創作的(例如繪畫和雕塑)。這些都絕不是科學撚或理性撚。

當然,有不少科學家專心於科學研究,沒有閒情和時間花在琴棋書畫詩詞歌賦之上,不過,他們不會因此而輕視感性、缺乏美感、不近人情、只有頭腦而心靈枯燥。反而是那些強調感性的人有不少都輕視理性,對科學毫無興趣,邏輯思考能力不強,連基本的科學常識也沒有,甚至引以為傲。試問有多少文藝青年會讀科普著作?有多少搞藝術的會懂一點演化論、相對論、或量子力學?這些重感性而輕理性的人,也許可以稱為「感性撚」吧!「科學撚」或「理性撚」只是討人厭,但「感性撚」卻容易墮入迷信和樂於傳遞虛假訊息,遺害大得多了。

20150212

假如左膠死清光


據說所謂左膠是香港的禍根,有人說「提防左膠」,有人說「左膠即內奸」,有人甚至說「左膠不死,港難不止」--- 似乎對這些人而言,香港一日有左膠,便只有沉淪一途,因為左膠嚴重阻礙香港人自救;左膠,也就是阻膠。

其實,左膠做過甚麼壞事,甚麼人才算是左膠,我都不清楚。本來左膠好像不太多,但經過甚麼國師、教主、才子、梟雄、大教授、小教授、網上流氓、課金寫手、美男評論員、大小知名網民等等不斷講、不斷寫、不斷罵,左膠便越來越多,亦越來越罪大惡極了。例如本人,起初根本沒有人說我是左膠,更有一位重量級人物好像知我所想,評定我非左膠;可是,我多寫了幾篇文章表達我的「離地」觀點後,便逐漸多人罵我是左膠,現在我要否認也百詞莫辯了。

基於職業病,我想到了一個思想實驗:假如香港的左膠一夜死清光,那會是怎樣的光景?香港是否立即明天會更好?追求民主、爭取真普選是否會更容易和更快成功?甚至城邦獨立有望?

如果所有被稱爲左膠的都算左膠,那就死得人多了;不過這只是思想實驗,沒所謂。左膠如何死法,也不是重點,被五雷劈死還是仆街冚家剷死,死後是否落地獄,都一樣,總之左膠死清光便成了。也不必考慮一些無關宏旨的結果或影響,例如左膠死清光後,香港各大學會突然少了很多教授、講師、和學生(中大政政系首當其衝,可能會因此執笠);又例如才子和寫手會少了「左膠」這個可以不斷翻炒的題材,文章產量和收入可能會受影響。

這個思想實驗考慮的只是:沒有了左膠阻膠住,那些立志勇武救港的人士是否可以因而大展拳腳,實踐他們的救港大計?他們做的,會跟左膠仍然存在時有很大的分別嗎?如果有,會是甚麼分別?我想了又想,也想不到會有甚麼大分別。如果真的分別不大,左膠的存在如何阻礙他們的計劃和行動呢?如果沒有阻礙,或只有很小的影響,那麼,即使雙方不能合作,為何不可以各有各做呢?也許問題是我的想像力太弱,果真如此,便有賴高明之士指點一二了。

20150209

諷刺 • 冷嘲 • 抽水


魯迅在〈什麼是 "諷刺"?〉一文這樣寫:

「"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所以它不是"捏造",也不是"誣衊";既不是"揭發陰私",又不是專記駭人聽聞的所謂"奇聞"或"怪現狀"。」

既然寫的是實情,為甚麼叫「諷刺」而不叫「寫實」呢?魯迅這樣解釋:

「它所寫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見的,平時是誰都不以為奇的,而且自然是誰都毫不注意的。不過這事情在那時卻已經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於可惡。但這麼行下來了,習慣了,雖在大庭廣眾之間,誰也不覺得奇怪;現在給它特別一提,就動人。」

寫得真好。留意,魯迅這裏說的諷刺,主要是指寫文章。諷刺,是文學手法,是「用了精煉的,或者簡直有些誇張的筆墨」,而且「必須是藝術地」,對一件(或一個)「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於可惡」的事(或人)「給它特別一提」,讓大家重新警覺,不再對這件事(或這個人)麻木地姑息 --- 魯迅說的諷刺能「動人」,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根據這個了解,諷刺要「動人」才算成功,因此並非易事。我贊同這個了解,然而,魯迅對諷刺還有一個看法,我卻不禁有點懷疑;他認為:

「諷刺作者雖然大抵為被諷刺者所憎恨,但他卻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並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裏。」

有些諷刺作者的確是善意的,但惡意的諷刺作者看來也不少啊!不過,魯迅之為魯迅,自然有他說這話的道理;原來他將諷刺與冷嘲分開:

「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情,只使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那就並非諷刺了,這便是所謂"冷嘲"。」

冷嘲只是「貌似諷刺」,而不真的是諷刺。魯迅視冷嘲為一種 cynicism 的表現,不無道理 --- 冷嘲的冷,是由於缺乏對人世的熱情;諷刺的背後則不但不是 cynicism,甚至是對世事的關切。這個對比,很有意思,也巧妙地符合了「冷嘲熱諷」一語。

香港寫文章的人有一種寫法,大致是用委婉間接的言詞來作取笑式的批評,被稱爲「抽水」。如果以那些公認的抽水文章為標準,抽水並非魯迅所說的諷刺,因為抽水作者即使未必有惡意,也很難令人相信他們「常常是善意的」、是希望被抽水的人「改善,並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裏」。抽水作者也未必是 cynical,但抽水文章會令一些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因而較接近魯迅所說的冷嘲。

另一方面,魯迅似乎認為冷嘲和諷刺的分別只在於冷與熱,而不在於是否寫的都是實情 --- 即使是冷嘲,也不可以是捏造或誣衊。可是,香港有些抽水文章卻是無中生有或製造虛假的批評對象;這些文章,就連冷嘲也不如了。

20150206

哲學與賺錢


看到一篇網上報道,題目赫然是「港、美大不同:美國哲學系畢業賺最多錢」!未看內容已估計到必然另有乾坤,因為「哲學系畢業賺最多錢」不會是真的,在香港不是,在美國不是,在全世界都不是。

果然,所謂賺錢最多,不過是限於人文學科而言,不是在所有學科排第一。這篇報道大致是譯自一篇英文報道,資料來自 payscale.com, bankrate.com 和 therichest.com 的調查;我到 payscale.com 查看,原來哲學系畢業生的賺錢能力在總排行裏名列四十九:


起薪點大約是年薪四萬美元,不算差,可是,比起前十名的,卻低很多了:


最高起薪點的是 petroleum engineering,大約是年薪十萬美元,比哲學多一倍有餘。前十名幾乎全是 engineering,當然是一個人文學科也沒有了。

可是,哲學排第四十九,相信已經令很多人大跌眼鏡 --- 哲學不是人所共知的「乞食科」嗎?哲學在人文學科中排最高,也許並不出奇(人文學科都是「乞食科」嘛),但在總排名竟然高過 marketing management、business economics、和 industrial technology 等「實際學科」,就難免令人覺得奇怪了。

那篇報道說的「港、美大不同」,大概是真實的情況,因為很難想像在香港讀哲學會比讀 marketing management 賺得多錢。為甚麼在美國卻會這樣呢?是美國人較重視哲學嗎?恐怕不是那麼一回事,事實上,在美國很多家長都會反對(或至少是不喜歡)子女主修哲學,而理由往往是擔心他們拿著個哲學學位很難找到入息較高的工作(甚至擔心他們找不到工作)。

我沒有做過這方面的研究,不能肯定該怎麼解釋美國的哲學系畢業生賺錢能力不弱,不過,以我所知,倒有一個可能的解釋:不少哲學系畢業生會進而讀法律(在美國要讀完本科才可以入 law school),成為律師,因而推高了哲學系畢業生的平均收入。如果真的是這樣,哲學系畢業生便只不過是叨了律師的光 --- 單靠那個哲學學位,賺錢能力應該不會高過讀英國文學。

至於讀完本科繼續讀哲學的,大多是拿了博士學位當個哲學教授,賺錢也不會多。然而,這些人應該是志不在賺錢,而是為了興趣而讀 --- 沒有興趣而讀哲學,是非常痛苦的事;如果賺錢不多,不是白痛苦了嗎?當個賺錢不多的哲學教授,但工作是自己十分喜歡的,而且有很多自由時間,至少對我而言,是非常划算的。

20150205

陶傑的左膠


陶傑很喜歡寫左膠,頻密程度大概和基督徒講魔鬼差不多,在他筆下,香港有甚麼問題,幾乎都是左膠的錯,正如基督徒犯了罪就說那是魔鬼引誘一樣。我一直懷疑,陶傑的左膠只有他的「天眼」才見得到,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在現實世界從沒碰到這種奇異之極的左膠。陶傑應該多謝這些奇異的左膠,因為他們是他的運財小鬼 --- 要不是有這些左膠可罵,他早就江郎才盡,哪能寫出這麼多垃圾文章來賺稿費呢?

陶傑最近的一篇〈左膠即內奸〉,證明了我的懷疑,就是他批判的左膠只有他才見得到。陶傑的左膠說:『對付伊斯蘭國,要以「愛與和平」,只有「愛與和平」,才可以戰勝仇恨。』現實世界裏一些被稱爲「左膠」的人,也許會提醒我們不要過份簡化伊斯蘭國恐怖活動的問題,應該了解問題的本源,尋求根治的辦法;否則,即使暫時能以暴易暴,也不會真正解決到問題。這個提醒很有道理,而有識見作出這提醒的人,當然不會天真幼稚到認為對付伊斯蘭國的恐怖活動,用的應該是「愛與和平」。

其實,所謂用「愛與和平」對來付伊斯蘭國,究竟是甚麼意思,根本就不清楚。跟伊斯蘭國的恐怖分子講耶穌、企圖藉此改變他們的世界觀?向他們提供金錢和物資以表示「愛」,從而感化他們?親身走到這些恐怖分子活躍的地區,以身犯險,為的是感化這些殘暴之徒?以上全都是愚不可及的做法,我想不到任何我認識的「左膠」會支持。

當然,我認識的「左膠」和陶傑的左膠是兩回事 --- 他的左膠是特別的蠢,特別的可笑。我認識的「左膠」都不蠢,大多聰明過陶傑;至少他們不會說出「只有復仇可以化解仇恨」這樣的蠢話。

20150204

政治寫手三級制


我稱為「政治寫手」的人,不只是寫政治評論,而且是為了宣傳特定的政治立場、理念、黨派、人物等而寫;重點是「宣傳」,不是「評論」。因此,政治寫手不是真的跟你講道理,不是認真探究是非對錯,而只是為了達到宣傳的效果 --- 無論他們如何扮客觀、裝理性,骨子裏寫的不過是 propaganda。

然而,政治寫手也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有優劣之分。優的,也許還值得幾分尊重;劣的,人人得而鄙視之。我認為政治寫手至少可以分成三級:

(1) 高級寫手

這類政治寫手是真心相信自己所寫的,對於所宣傳的政治立場、理念、黨派、人物等毫無保留地支持,因此才可以義無反顧地為之宣傳,甚至有一種傳道之心,希望能吸引到「未信者」,令自己一方的聲勢壯大。他們寫作不是為了權位或私利,推動他們寫作的主要是政治信念。

(2) 中級寫手

這類政治寫手也是相信自己所寫的,但寫作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爭取或鞏固自己在所屬黨派的地位或權力,而寫作的對象主要是「自己人」。他們希望透過寫文章而成為自己那方的「明星」,因此相對而言並不太在意是否能改變「未信者」。他們有私心,但總算是被自己的政治理念所推動。

(3) 低級寫手

這類政治寫手不一定相信自己所寫的,他們寫作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私利,或為金錢,或為名位,或為政治前途,而寫作的對象純粹是「自己人」--- 他只是寫給這些人看,從而獲得個人的利益。這類寫手最容易流於不擇手段,對他們來說,抹黑論敵和扭曲他們的論點,甚至無中生有,根本是家常便飯。

要判斷某寫手的級別,有時並不容易,不過,如果你見到一個政治寫手不斷呼籲讀者課金,而且主力製造敵人,以博「自己人」的掌聲,你便幾乎可以肯定他不過是一個低級政治寫手。

20150202

意志力不是蠻勁


每天做平板支撐(plank),已堅持了整整三個月,由最初只能支撐四分鐘,到幾天前創的三十分鐘新紀錄,進度比我預計的快;我的目標是一小時,以這樣的進度和這三個月的訓練經驗來看,我很有信心會達到目標。

這個相當艱辛的訓練令我對意志力有較深刻的理解。在訓練的第一個月,我嘗試每天都加長一點時間,至少加十五秒。起初不太難,還試過一次加兩分鐘;可是,這樣做等於每天都迫自己「去到盡」,辛苦之極,而且身體狀態逐漸跟不上,加時越來越困難,靠的只是一股蠻勁,強撐下去。我以為意志力就是這股蠻勁。

「慫恿」我一起做平板支撐的同事 R 也是用這個方法,他的蠻勁比我更強 --- 雖然每次做到四分鐘左右身體便開始震動,那是肌肉力量不足的表現(我沒有這個情況),但他仍然可以奮力支持下去,每天加長時間,還比我先創下十八分鐘的紀錄。然而,他接著便無法再加時間,好像是到了身體能力的盡頭,感到十分氣餒。

至於我,做到十八分鐘之後,仍然有能力繼續每天加時,並創下二十分鐘的紀錄。不過,我已經意識到這個訓練方法不是長久之計,始終去到一點會像 R 一樣,停頓下來。到時怎辦?放棄計劃、宣布失敗?

我跟 R 談過,他雖然感到氣餒,但沒有打算放棄;我也是同一態度,認為問題只是訓練方法不妥,只要找到有效的方法,便仍然有可能達到一小時的目標。最後我提出一個新的訓練方法:不要每天都「去到盡」,先定一個短期的目標,例如二十二分鐘,然後分成三段做,休息兩次,休息時間逐日減少;接著只分成兩段做,也是逐漸減少休息時間,到只需兩三分鐘休息,便可以嘗試一次過做完。達到二十二分鐘的目標後,便定一個新的目標,例如二十四分鐘,也是先分成三段做...

這個方法對我和 R 都十分有效,也遠遠沒有之前那個方法那麼痛苦。我們不再完全依靠蠻勁,我也因而明白到我們的意志力不在於那股蠻勁,而在於堅持目標和努力想辦法達到目標。

有人也許會問,這麼辛苦做平板支撐,何苦來哉?我只能說這種自我挑戰不適合所有人,有些人甚至不宜有任何自我挑戰;但我既然從中得到滿足感,身心也受到很好的訓練,也就不會覺得無謂了。至於對意志力的新體會,就更是 bonu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