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

放言高論


在網上讀到〈余英時談治學經歷〉一文,洋洋三萬餘字,乃余英時口述,何俊記錄,娓娓道來,由童年經驗、求學歷程、師承取向,講到治學方法和現代史學研究的常態,旁及人物評價及對新儒家的看法,非常精彩,我一口氣讀完,有如見其人之感。

全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余英時談到楊聯陞對他的影響:

「[楊聯陞]研究所得都是從中國原始文獻中摸索整理出來的。我受他的指導,才知道做學問必須字字有來歷。我以前有些放言高論的傾向,以後便改變了。我記得第一次向楊先生問學是在我入研究院以前,身份還是“訪問學人”。我在香港寫了一篇論東漢政權與士族大姓關係的長文,我當時並不知道楊先生早有《東漢的豪族》的名作。到哈佛後,才有朋友告訴我。我趕快將文稿送請楊先生指正,他叫我到他的辦公室,讓我讀他的“豪族”大文,同時他閲讀我的長稿,兩人同時進行,十分有趣。[...] 在香港時我受錢[穆]先生影響最大最深,注重通識,喜歡講大問題,因為錢先生擅長宏觀論斷,又能抓住要點,能用一兩句警策的話籠罩全局。這都是我想學的。但我尚無學力,這樣做是危險的,楊先生的淵博和謹嚴在此恰好是對病下藥,把我從懸崖邊上救了回來。」

放言高論有甚麼問題呢?先講清楚「放言高論」的意思:「放言」,就是毫無約束地發表意見(說話或是書寫);「高論」在這裏的意思並不是「高明的見解」,而是陳義很高,自以為講的道理很高深獨特,人所不及。「放言高論」的問題在於「放言」,由於發表意見時毫無約束,為了語不驚人死不休,便容易理據不足,甚或有語意不清、邏輯混亂之處,到頭來落得只是自鳴得意,或者能騙得一些無知的人一時的讚賞,卻令識者搖頭。

余英時點出了「放言高論」乃做學問的大忌,楊聯陞那「必須字字有來歷」的原則,在史學研究足以約束「放言」;到學問大成,到時作宏觀論斷,便是真正的高論 --- 高明的見解 --- 而非故作高深了。

哲學追求深度和洞見,讀哲學的人也許會因此而較容易放言高論,在這方面應該特別警惕。跟史學不同,哲學不受「必須字字有來歷」的約束,也不必像科學那樣,可以用實驗結果來約束;看來,能約束哲學的放言高論,唯有邏輯和對論證的嚴格要求 --- 放棄了這些限制,哲學便很容易淪為「高檔的吹水」。

其實,最不受約束的放言高論,是政治論述,只要對象適合,就算是胡說八道,也有人視作醍醐灌頂。當然,政治論述不是做學問,放言高論在所難免,不過,假如連基本的邏輯也不守,甚至是瘋言瘋語,仍然是應該批評的。

20140627

為甚麼,不掉那星?


傳說中,有這樣的一首兒歌:

東邊一顆小星星,
西邊一顆小星星,
一顆星,忽然掉了下來。
麼 ---
只掉這星,不掉那星?

今早一覺醒來,在網上首先看到的,是香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那令人憤慨的行徑和嘴臉;我想起了這首兒歌,心裏禁不住問:為甚麼,不掉那星?為甚麼容許如此一個混蛋胡亂主持這麼重要的會議?

在議會一片混亂的情況下,吳亮星強行表決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結果「獲得通過」。在此之前,吳亮星已多次涉嫌違反議事和濫用權力(例如禁止某些議員發言,甚至驅逐他們離場),連建制派議員也批評他處理得很混亂;然而,吳亮星繼續穩坐主席之位,管你混亂不混亂,依不依會議程序,總之最後完成通過議案的任務便成了。

有人認為吳亮星的問題是無能、無知、和無恥,但更嚴重的問題看來是他根本不尊重會議,經常一臉不耐煩和不屑,間而說話透出怒氣,好像這整個程序都是多餘的,「阻頭阻勢」,恨不得盡快結束。制度裏越多這樣不尊重制度的人,就越顯出制度在崩壞 --- 問題不只是這樣的人在破壞制度,而是制度早已開始崩壞,才容許這樣的人掌權得勢。

看看這吳亮星,立法會功能組別金融界自動當選議員,身兼中國銀行(香港)信託董事長及新鴻基地產屬下數碼通非執行董事,而這兩公司都有參與新界東北發展;有人指出吳亮星不適合主持有關東北發展撥款的會議,因為涉及利益衝突,他卻一於少理,只一句「確信沒有任何利益需要披露,無任何不妥」,在建制派護航下,繼續當他的財委會主席。明明涉及利益衝突也不避嫌,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又為甚麼?如果不是制度開始崩壞,又怎會這麼容易讓吳亮星得逞?

有朋友認為吳亮星這次霸王硬上弓通過撥款,反而增添香港政府的麻煩,除了無可避免的司法覆核,也會令反對派議員更落力阻撓其他撥款申請,而且有可能刺激更多香港市民支持佔中。這是短期較樂觀的看法,可是,長遠些看,制度很可能進一步崩壞,甚至連司法獨立也保不住。

我隔洋眺那星,看到的是黑夜,不是光明。好心噏。

20140624

李偲嫣絕食的哲學及神學問題


「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絕食,據說是因為不滿香港政府對「佔領中環」運動和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示威者打壓不力,以絕食這個方式逼使當局「嚴正執法」。我看了一些有關的報道,職業病發作,竟從中想到一些哲學及神學問題!以下我會將這些問題寫出來,但不會解答,只供讀者作思考練習之用。

(1) 有些人恥笑李偲嫣肥胖,甚至稱她為「肥婆」,建議她與其絕食,不如以暴食來抗議。相信我們都認為恥笑別人 --- 尤其是恥笑身體特徵 --- 是不當的行為,然而,這些恥笑李偲嫣肥胖的人卻好像恥笑得理直氣壯似的。「不應恥笑別人」這個道德原則有沒有例外的情況?如果有,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以是例外?李偲嫣是例外嗎?擴而充之,我們還可以問這個有普遍性的問題:道德原則是否容許有例外?

(2) 李偲嫣不足兩年前批評反國教運動中的絕食者,認為他們「用健康作武器」的行為不當,並大聲疾呼「絕食之風不可長」;現在她自己正在做兩年前反對的事,並且認為這是她應該做的,她是自相矛盾嗎?她大概不會忘記自己曾經反對以絕食作為抗爭手段,假如她沒有放棄從前的看法,便應該意識到這和她現在的看法有矛盾 --- 意識到自己是自相矛盾,而仍然自相矛盾,這可能嗎?

(3) 也許李偲嫣不是自相矛盾,只是立場改變了。假設她不是看風駛艃的政治投機者,現在和從前的立場都是真心的,這裏涉及一些知識論的問題:改變立場是否需要有理據支持?假如現在所知的和從前所知的沒有兩樣,立場卻一百八十度改變,這算不算是沒有理據支持的立場改變?沒有理據支持的立場改變是否非理性的?這樣的改變可不可以用「覺悟」這個概念來解釋?到底覺悟是甚麼一回事?

(4) 據報章報導,對於有人取笑她的絕食行動,李偲嫣的反應是「一些好事去到某些人和某些地方會變壞事」,因此不會去阻止此類批評。她表達的是道德相對主義嗎?看來是,否則,她應該說「一些好事去到某些人和某些地方會被當作是壞事(雖然客觀上是好事)」,並且有理由反駁這些批評。可是,如果她表達的是道德相對主義,她是否應該將這個哲學觀點一致地應用,而認為「佔領中環」和反對新界東北發展不是客觀地錯?也許李偲嫣只是表達得不清楚,其實她並不是個相對主義者;那麼,她是不是應該好好想一想,客觀地錯的,很可能是她自己?

(5) 李偲嫣是基督徒,絕食前寫下「遺書」,呼籲也是信神的「陳日君樞機、朱耀明牧師、陳建民教授、戴耀廷教授」和她「一起放下,一起思考,別讓愛和和平走偏;請用神賜予的大智,我們牽手思考尋找出路」。假設雙方都是真心相信神站在自己的一方,假設他們同樣經常禱告,求神指引;如果最後他們仍然是互相對立,而且得到相反的「神的信息」,從神學上這該如何解釋?如果同樣虔誠的信徒可以得到相反的「神的信息」,這樣的「神的信息」還可靠嗎?

(6) 如果李偲嫣是位真心虔敬的基督徒,如果基督教那套是真的,信徒死後會上天堂,那麼,李偲嫣死後會上天堂 --- 假如她絕食身亡,便會很快上天堂。以下是一個神學兩難題:假如在天堂的那位李偲嫣保留了現在的(一些)思想行為特徵,天堂還算是完美的嗎?假如在天堂的那位李偲嫣完全沒有我們眼前這位的任何缺點(或其他缺點),那真的是同一人嗎?

20140621

憤世與理想


美國諧星George Carlin曾經這樣形容憤世嫉俗的人(cynic,以下簡稱「憤世者」):「在每一個憤世者的表面之下,都可以找到一個失望的理想主義者。」這個說法,對中年或以上的憤世者而言,大抵不錯。這些人年青時追求理想,卻失敗了,或是對這個世界有一些理想的看法,後來發覺與現實不符,甚至因此而得到慘痛的教訓;到中年時覺得已無力挽救和沒有時間去改變甚麼,結果人生態度大變,對人和對這個世界都失去信心,凡事往壞處想,不會積極參與改善社會,是為憤世嫉俗。

然而,有些人年紀輕輕便已憤世嫉俗,應該不是失望的理想主義者。他們為何會變得憤世俗呢?這有兩個可能:一、他們所處的環境令他們認為自己連追求理想的機會也沒有;二、他們受一些憤世俗的人影響,誤以為那是看透世情和人生百態,是一種智慧,因而樂於模仿。

如果是第二個情況,也許一下當頭棒喝,便足以令年青憤世者態度改變;例如另一位美國諧星Stephen Cobert以下的一番話,可能會有此效果(那是Cobert在一間大學的畢業禮致辭,說話的對象正是一群年青的大學畢業生):

「憤世俗的態度會被裝扮成智慧,但其實距離智慧遠之又遠矣!這是因為憤世者不會從經驗借鑒,憤世俗的態度只是一種自我蒙蔽;他們拒絕接受這個世界,因為害怕這個世界會傷害他們或令他們失望。憤世者只會說不,但說好或說是,才有機會成就大事。」

可是,如果是第一個情況,憤世嫉俗的根便深得多,年青憤世者的態度很難會給改變過來。香港的一些年青人似乎正是這樣 --- 這個城市在九七後政治、經濟、民生都每況愈下,年青人在各方面都感到壓抑,覺得沒有發展機會,甚至覺得前途黯淡;由此而變得憤世嫉俗,這是不難理解的。

問題是,假如越來越多香港的年青人變得憤世俗,香港便更難有翻身的機會,因為改變要靠年青人的理想、信心、熱誠、和衝勁,而這些都是憤世者缺乏的。這會成為惡性循環 --- 惡化的社會環境令年青人憤世俗,而這些憤世者的存在又令社會環境進一步惡化... 寫到這裏,不禁黯然。


20140617

思考練習:孔教授與交通安全


在臉書見到一幅貼圖,上面有一段說話:

「戴面具話怕臥底、搶鐵馬又話會給人鎮壓藉口。實情係,要開槍,就北京大學生絕食媽媽我餓下跪上書玩可憐都照開。唔敢開槍,就農民市井打瓜城管火燒政府大樓都唔敢開。若要安全系數100%,最好咩都唔講,蘋果都唔好睇:萬一老細係保皇黨知你睇啲咁嘅報紙,畀藉口佢炒你點算?」

圖片上的署名是「孔誥烽」,但我查證不到是否真的出自孔誥烽教授手筆,以下為方便計,姑且稱這段引文的原作者為「孔教授」。

我想利用上面這段文字來跟大家做個思考練習。有時候我們見到一些論述,認為似是而非,但分析起來卻又不容易說明問題出在哪裏,或者會分析得太複雜,反而不能說服別人;遇到這情況,可以運用一個技巧,就是建構平論證(parallel argument)。平行論證或論述,要符合兩個條件:(1) 明顯是錯的或無效的 (2) 跟有問題的那個論證在邏輯結構上完全相同。(這跟網上不時見到的所謂「改文」有分別,因為「改文」大多只求修辭效果,不要求依足原文的邏輯結構。)

以下是孔教授那段文字的一個平行論證:

「唔扣安全帶話唔夠安全、衝紅燈又話會引致車禍。實情係,要撞車死,就做足交通安全措施都會照撞。唔會撞車死,就唔扣安全帶衝紅燈超速亂咁切線都唔會撞。若要安全系數100%,最好唔揸車唔坐車,連街都唔出:萬一出街撞正高空擲物或者冧騎樓,無端端砸死點算?」

假設孔教授的論述是要解釋為何政治抗爭不必和平、理性、非暴力,而這個平行論證則是為了解釋為何我們不必做足交通安全措施。很明顯,這個平行論證是不可接受的 --- 上面(1)那個條件符合了;我說這是個思考練習,就是要大家判斷這個平行論證是否也符合條件(2)

順便一提,我不認為政治抗爭絕對要和平非暴力;不過,甚麼形勢才會令暴力抗爭合理和必要,我自問沒有識見去判斷,更不會鼓勵別人去做我自己沒有膽量做的危險事。


20140614

說勇


政治抗爭需要勇氣,因為多少有點風險,尤其是以實際行動與政府對抗時,在衝突中很容易受傷,亦有可能被捕,嚴重的最後會鋃鐺入獄。反對香港政府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早兩天衝擊立法會,勇矣!除非你站在政府那邊,反對示威者的訴求,斥責他們為暴徒,否則,就算你不同意他們的示威方式或策略,也不得不稱讚他們有勇氣。(我在這裏只會講勇或勇氣,不談勇武,因為「勇武」一詞在香港 --- 至少在網絡上 --- 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政治聯想。)

當然,「勇」的意思籠統,即使只是講政治抗爭中的勇,也可以因應不同的論述需要而加以細分。呂坤《呻吟語》〈品藻〉篇裏有幾句將勇分為四類,驟看頗難理解,不過,如果套用在政治抗爭上,可以得出很有意思的詮釋:

「小勇噭燥,巧勇色笑,大勇沉毅,至勇無氣。」

小勇的表現是噭燥,大呼小叫,不安和不滿的情緒高漲;這足以推動進一步的抗爭行為,可是,這種情緒只是當下油然而生的心理力量,難以預測和控制,容易受人利用鼓動或引起盲動。因此,只有小勇的人不能領導其他人。

巧勇的人自知有勇,並希望自己的勇氣為人所欣賞,於是特別注意保持勇的形像,以坦然的神色和笑容來顯示無懼。然而,有這種勇的人自我意識太強,也不宜領導其他人,否則容易變成英雄主義。(「巧」字也可以有「偽」的意思,巧勇的人之勇,也許是誇張了,甚至是虛假的。)

大勇沉毅,這種勇不只是一時的情緒,產生的的心理力量受到理性思維的約束,能夠審勢而動,有所為有所不為。勇,所以行動有衝勁;沉毅,所以懂得判斷行動的時機和方式,不會胡來;不是自我中心,所以有自然流露的勇者形像。大勇的人最適宜在政治抗爭中做行動的領袖。

看呂坤那四句,至勇明顯是四類中最高級的,難道大勇的人比至勇的人更適合做行動領袖嗎?我認為是的。至勇無氣,意思是勇的最高境界是完全不受情緒推動;有勇而無氣,是因為這種勇的基礎是智,勇的決定和行為只是理性的結論 --- 由「我知道這是應該做的事」,不須情緒作中介,便直接決定「我這就去做」。至勇的人跟大勇的人一樣,不會衝動壞事,懂得審勢而動;可是,至勇的人由於無氣,沒有外露的勇氣,便難有勇者的形像,而要做一個有效的行動領袖,這形像是必需的。其實,至勇的人很少見,假如一個政治抗爭運動有至勇的人參與,他們最適宜當的,是幕後軍師。


20140610

注定感


兩個月前買了一部全新的 Prius,今天便撞了。撞得不算嚴重,人也沒受傷,但其中一道門和前後保險桿(bumpers)都要換,修車費用要七八千美元,雖然大部份會由保險公司支付,但因為錯的是我,日後的保險費恐怕會增加不少。新車撞壞了,自然有點不開心,不過,這始終是身外物,我的心情很快便平復;倒是想到要被保險公司問長問短及修車有關的瑣事,仍不免感到煩悶。

然而,這件事讓我想得最多的,還是事發後那股強烈的「注定感」 --- 覺得此事無可避免,用粵語說,就是「整定」。這不是說我相信自己今天注定要撞車,我只是指事發的經過給我這種感覺,只是一種感覺,不是理性思考的結論。

兩星期前約了一位別系的同事商量一個網上課程的安排,其實我對他的建議興趣不大,本來可以直接說不必談了,但為了禮貌,我還是應承跟他開一次會。本來我想約這個星期一,不知為何電郵給他時竟約了星期二,不過覺得也沒所謂,所以就沒有更改了。他讓我揀時間,對我來說早上八九時最方便,本來可以說:「早上九時好嗎?」,誰知又多想了,改說:「不知你慣不慣早起,不如你揀時間吧!」他也老實不客氣,揀了早上十時(果然不是個早起的人)。說到這裏,已有三個「本來」。

由我家到見面地點只需約十分鐘車程,我本來打算九時四十分出門,誰知九時三十五分已預備好一切,心想早五分鐘也沒所謂,於是便出門了。我平時行慣了A路,今天本來應該照習慣行吧,可是,心血來潮行了B路。到了接近目的地的一個路口,我本來已想好在哪一條路泊車,應該是左轉的,但一時不為神,直駛去了,於是便想過另一個泊車地點,是下一個路口才左轉。本來照原定想法,便會繼續直駛,但我突然見到左邊有一個車位,心想泊在這裏也不太遠吧,便當機立斷,即時扭方向盤駛入。好了,總共有七個「本來」。

接著當然就是給另一輛車撞了。這條路是單程雙線的,但因為路窄,左邊又斜泊了幾輛車,令我有錯覺那是一條單線的路;因此,我扭方向盤駛入車位時,沒有留意有一輛車剛轉入了這條路,在我後面的左線,而且很接近我的車。

餘下的煩事不贅了。正是這七個「本來」,令我有那強烈的「注定感」,這是我從未有過的經驗(至少從未試過這麼強烈)。我不是要在這裏討論宿命論(fatalism)的對錯,只是想指出,就我這次的經驗來說,「注定感」有釋懷的作用;也許這只是自我保護的心理機制,但那作用是很真實的。美國哲學家Richard Taylor曾說過,接受宿命論可以令人坦然接受人生的順逆(見他的Metaphysics 一書討論fate的那一章),看來並非全無道理。

20140607

真的是蠢之過?


有些人在批評別人的信念或言行時,喜歡用「愚蠢」或「蠢人」來嘲笑被批評的人,這在批評宗教和討論政治時最為常見。這樣的嘲笑未必有相同的動機,有些是為了滿足自己在學識或見解上的優越感,有些是藉此發洩一下對有關的「愚蠢」信念或言行的不滿,有些只是大惑不解,不明白為何有那麼多人相信一些明顯為假的說法或做出一些明顯是不應該做的事,只能想到用「那些是蠢人」來解釋。無論是甚麼動機,很多人都會從嘲笑別人愚蠢得到或多或少的滿足感;例如以下這條諷刺宗教的短片,明顯將有宗教信仰的人描繪為蠢人,相信不少反宗教人士會看得很開心:



以往我也有這個嘲笑的傾向,雖然甚少說出口,但對於某類信徒(例如基要派基督徒),我有時禁不住思想懶惰,用「愚蠢」來解釋他們那些毫無理據的信念(例如相信恐龍和人類曾經並存)。為甚麼說自己是思想懶惰呢?因為我其實知道這些人的信仰不能這麼簡單地解釋了,而且智力和思考能力不是關鍵因素;要考慮的,還有心理、政治、社會、歷史、文化等因素,真正的解釋會是相當複雜的。

大多數人的智力和思考力都差不多,智力高超或低下、思考力極強或極弱的,都是少數;即使你認為只有一般人的智力和思考力已屬「蠢人」,你也不能只用「愚蠢」來解釋他們那些不合理的信念或言行,因為很多智力和思考力相若的人都明白那些信念或言行的不合理處。也許你會說「愚蠢」的不是那些人,而是他們的信念或言行;可是,與其用「愚蠢」一詞而免不了令對方覺得受到侮辱,因而聽不下你的任何說話,何不只是針對那些信念或言行、指出其不合理處?

當然,如果你的目的不是求真,不是要以理服人,不是希望能夠理性討論、盡力說服對方,那麼,我以上所說的,你都可以不理;要藉嘲笑別人愚蠢來得到心理上的滿足,是你的心理問題,就由你自己去面對好了。


20140605

假如有人活到一百九十八歲


歸納法(induction/inductive reasoning)是無可避免的思考方式,我們每天都使用,雖然大多數人不是有意識地使用歸納法,也不知道那叫「歸納法」。舉個簡單的例子:我指著一個不透明的盒子,告訴你裏面有幾個完全成熟的橙,然後問你:「盒子裏的橙是甚麼顏色?」假如你答「橙色」,而理由是你以往見過的(成熟的)橙都是橙色的,你便是在使用歸納法(當然,如果你肯定所有成熟的橙都是橙色的,便可能會覺得我的問題奇怪,因而未必會答得那麼直截了當)。同理,你相信人人都會死、你下次被火灼傷也會痛、沒有人可以一天內減肥五十磅等等,都是使用歸納法的結果 --- 以觀察到的有限例子為證據,得出一個關於未觀察到的例子的結論。

歸納法不一定可靠,例如上面那個橙的例子,盒子裏的可以是綠橙,只不過是你沒見過成熟而綠色的橙而已:

(圖片來源:http://www.womai.com/Product-0-553636.htm

在哲學、科學方法論、和認知心理學都有不少關於歸納法的討論,其中一些問題極難處理,卻又不可以不理,因為歸納法一方面不一定可靠,另一方面是我們在日常生活和科學研究都不能不依靠的思考方式。就算不是搞學術研究的人,也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值得深思:如何避免以偏概全?簡單來說,以偏概全就是誤用了歸納法。我不是說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更不是說以偏概全和(正確的)歸納法已有清楚的劃分標準,然而,只要記著有這個問題,便較容易有所警惕,減少以偏概全。

以下我會舉另外一個例子,以進一步說明歸納法有不少表面上不容易看得出的問題。假設我們根據觀察,歸納出以下的結論:

(L)   沒有人活到二百歲。

這當然是指地球上的人類,事實上,以可靠的紀錄計,沒有人活到一百三十歲 --- 結論不是「沒有人活到一百三十歲」或「沒有人活到一百五十歲」,而是「沒有人活到二百歲」,不過是為了安全計(也不一定要是「沒有人活到二百歲」,也可以是「沒有人活到一百八十歲」或「沒有人活到二百五十歲」,不過,如果結論是「沒有人活到一千歲」,那是萬無一失了,但與證據的關連便薄弱了很多)。

假設我們突然發現有一個人竟然活到一百九十八歲才死去,而且證據確鑿,經過多方面的專家驗證,都確定這個人真的那麼長壽。問題:這項新的資料,究竟是支持 (L) 的新證據,還是令人有理由懷疑 (L)

表面上看,這項新資料應該是支持 (L) ,因為一個只是活到一百九十八歲的人顯然沒有活到二百歲,這完全符合 (L)。可是,相信不少人會覺得這位一百九十八歲的壽星公之存在,會令人對 (L) 之真失去信心。這樣的懷疑有道理嗎?這個問題我也沒有令自己十分滿意的答案,暫時的想法是:(L) 的證據不只是以往觀察到的數據,還有科學家對人體生理的理解;一個活到一百九十八歲的人和以往的數據沒有衝突,但可能會衝擊我們對人體生理的理解。

無論如何,這番反思令我記起大仲馬(Alexandre Dumas)的一句雋語:「所有歸納都是危險的,甚至這一個也是。」(“All generalizations are dangerous, even this one.”

20140602

不自覺的噪音


在人煙稠密的城市,幾乎到處都是噪音,而很多都是人說話所造成的,例如在香港的酒樓或餐廳;也不必是特別大的酒樓,隨時有過百人在說話,而且正因為嘈吵,說話者自然而然會提高聲線,於是合力製造更大的噪音。然而,我們在這種環境說話時,大多只會覺得其他聲音是噪音,很少會意識到自己也有份製造噪音;自己的說話自覺有意思,有聆聽者,是自己留意在意的聲音,但在其他人耳中,也不過是噪音而已 --- 你的說話是我的噪音,我的說話是你的噪音,事實上,大家的說話都是這一大片噪音的一部份。

其實,我是想打一個比方。網上的爭論、筆戰、謾罵、批鬥、攻訐、嘲笑,形成一大片噪音;說是噪音,除了因為這些活動大多容易令人心煩意,還因為它們散亂,而且不會帶來有建設性的結果。這兩人在爭吵,那兩人在對罵,這一小圈在互相攻訐,那一小圈在爾嘲我諷;可是,自己有份參與的爭論便不會覺得煩人,甚至覺得很有意思。事實上,任何人只要有份參與這些爭論或攻訐,便有份製造這一大片網上的噪音。

這當然包括我自己,只是當時不自覺而已!想到這裏,便下了一個決心:以後雖然會對一向關心的事情繼續留意和保持熱心,但要盡量不參與製造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