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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惠能與「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邵頌雄兄是朋友中唯一的佛學專家,我有佛學疑難時,最方便的是請教於他。早陣子談到《金剛經》,他傳來一篇短文,是他論述經中名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文中提到「據《六祖壇經》所說,五祖弘忍於三更為惠能秘密說《金剛經》,至此句時,惠能當下大悟」,可是,我記得看過的一些資料,都說惠能是在出家前,有一天賣柴至客店,無意中碰見一客在誦讀《金剛經》,他聽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時,當下開悟。究竟惠能是在聽客誦經時,還是在弘忍授經時,於「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得悟?

《六祖壇經》有不同版本,我手頭有兩本《六祖壇經》,一查之下,果然看到有趣的分別。兩個版本在弘忍授經處文字一樣:

祖以杖擊碓三下而去。惠能即會祖意,三鼓入室。祖以袈裟遮圍,不令人見。為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惠能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

但在聽客誦經處卻明顯相異:

時有一客買柴,使令送至客店。客收去,惠能得錢,卻出門外,見一客誦經。惠能一聞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心即開悟,遂問客誦何經。客曰:「金剛經。」(徐文明註釋《六祖壇經》,中州古籍出版社) 

時有一客買柴,使令送至客店。客收去,惠能得錢,卻出門外,見一客誦經。惠能一聞經語,心即開悟,遂問客誦何經。客曰:「金剛經。」(《東雍深解心經》,巴蜀書社)

我不知道哪個版本更權威,但從講故事的角度看,先「心即開悟」,後「大悟」,是一個發展(即使兩者都是頓悟,也可以有淺深之分);那麼,「聞經語」而「心即開悟」的籠統,對比聽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而「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的具體,是更合理的發展。

或問:惠能不識字,怎可能聽得懂文字典雅的《金剛經》呢?如果問的是聽客誦經,惠能當時是否真的聽懂了文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刻他由於這因緣而一心向佛。如果問的是弘忍授經,答案就很簡單:弘忍的「說《金剛經》」,應該不只是誦讀,還有講解;就算只是誦讀,惠能那時已在東禪寺學佛好一段日子,對佛經語言耳熟能詳,不識字而聽懂《金剛經》是毫不出奇的。

順便一提,邵兄在文章中指出,梵本《金剛經》「不是先提出『應無所住』然後才『生其心』,而是直接指明『應生無住心』、『應生不住一切處心』」,原文直譯是「應生不住於一切處心,應生不住色心,應生不住聲、香、味、觸、法心」。然而,直譯乾枯呆板,鳩摩羅什的意譯則意味深長;我因後者的譯筆而喜歡《金剛經》,也許亦是因緣。

20251227

維根斯坦臨終遺言

 

剛讀了美國作家Joyce Carol Oates的短篇小說"The (Other) You",聯想到維根斯坦的臨終遺言。

先說維根斯坦的臨終遺言。根據Norman MalcolmLudwig Wittgenstein: A Memoir,維根斯坦晚年被診斷患癌後,搬到醫生Dr. Bevan家裏住,方便治療和照顧。他去世那天晚上,陪伴他的是Mrs. Bevan;他臨終前對 Mrs. Bevan 說:「告訴他們,我過了美妙的一生!」("Tell them I've had a wonderful life!"

關於維根斯坦這句遺言,Malcolm 寫了以下感想:

他說的「他們」,無疑是指要好的朋友。當我想到他深沉的悲觀看法、精神與道德上的劇烈煎熬、對自己的理智毫不留情的鞭策、對愛的需求以及同時又以苛刻的態度排斥愛,我傾向於相信,他的一生是極度不開心的。然而,臨終時他自己卻驚嘆那是「美妙」的 一生 !對我而言,這彷彿是一句玄妙而又令人莫名感動的說話。  (作者中譯) 

留意:Malcolm 說的「極度不開心」("fiercely unhappy)與「美妙」("wonderful")沒有矛盾,極度不開心的一生,也可以是美妙的;「開心」指的是感覺,「美妙」則是價值判斷,只是對一般人而言,活得極度不開心的一生,就很難評價為美妙了。(至於如何的一生才算美妙,這是個複雜的問題,不能在這篇短文處理。)

Oates的短篇小說,故事內容簡單,寫一個女子平凡的一生。她從沒離開過家鄉小鎮尤維爾(Yewville,虛構的,美國沒有這地方),在本地的社區學院畢業後便結婚,與丈夫合夥賣了一間小書店,經營了幾十年,也生兒育女;丈夫去世後她繼續經營書店,還舉辦讀詩會,給本地詩人有機會公開朗誦作品,她免費提供咖啡及自己烘焙的曲奇餅和布朗尼。她私下還寫詩,從未發表過;在一次以女性詩作為主題的讀詩會,她鼓起勇氣朗誦了自己的作品,朋友、顧客和鄰居們都嘖嘖稱奇,驚奇她做了那麼多年的「隱蔽詩人」,並稱讚她的作品。她自己當然不奇怪,因為她從小就愛書、愛閱讀、愛寫作,還希望成為作家,成為詩人,希望有一天在書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她學業成績一直很好,可是,在決定她大學前途的公開試那天,她病倒了,是支氣管炎,頭暈、咳嗽、喉嚨痛;還有,考試之前那天晚上,她父母吵架,弄得她整夜睡不好,只睡了一兩個小時便要起來去考試。於是,她考試表現失準,結果得分平平,考不上心儀的頂尖學府。反觀她最好的朋友,平時成績及不上她,卻被康奈爾大學錄取了。就這樣,她好像便被決定了在小鎮過平凡的一生,不會在書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

然而,小說是這樣收結的:

出於自尊,也出於對你所擁有生活的滿足,你從不去想那走出尤維爾的另一人生。那個拿起筆來、以自信與才智全力迎戰考試的女孩;那個能夠保持鎮定的女孩;那個父母沒有爭吵、沒有在她人生中最重要清晨前一夜令她徹夜難眠的女孩;那個沒有喉嚨痛、沒有劇烈咳嗽的女孩。 

你不耐煩地 搖了搖頭 ,其實也帶著一點快意地,別問我,這真是個愚蠢的問題。我當然是快樂的。我擁有我想要的一切。我的人生還缺少甚麼嗎?–– 一樣也沒有。(作者中譯) 

最後幾句原文用斜體,其中有 "happy" 一字,我翻譯為「快樂」:"Of course I am happy. I have everything I want. What is missing from my life? ––not a thing."  為甚麼不譯為「開心」?因為「我擁有我想要的一切。我的人生還缺少甚麼嗎?– 一樣也沒有」是對自己一生的概括,反映的是一個整體看法,而不是表達感覺。「快樂」雖及不上「美妙」,但已是十分正面的評價。

另一方面,這篇小說充滿張力以及曖昧的描述,很多地方都可以有相反的解讀。她真的快樂嗎?她真的從不去想那走出尤維爾的另一人生嗎?難說,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只有她擺脫自欺、捫心自問,才有機會找到確切的答案。

這個故事還有另一種讀法。由於全篇用第二人稱 "You",可以理解為考試時事實上沒有生病、成為著名作家的「我」,在想那個困在尤維爾的「你」,過了截然不同的人生;用「你」而不用「她」,拉近了距離,卻仍然是不同。最後斜體那幾句則是這個「我」說的,而她這樣說,同樣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

那麼,維根斯坦的臨終遺言是真話嗎?他有想像過他的平行人生嗎?我當然無從知曉。從第三者的角度看,我認為他的一生是wonderful的,但這裏重要的是他對自己一生的評價,不是其他人的評價。任何決心好好地過活的人,都應該想像臨終時會對自己一生如何評價。

20230916

錢鍾書的博學與粗疏


錢鍾書博學,這是無可置疑的;然而,葉恭綽說錢鍾書學問散錢無串,也是中肯的評語。錢鍾書記得(或記下)的資料確實大量得驚人,但不少只是強記,並無消化,甚至誤解。他的旁徵博引,往往淪為亂掉書袋。近日隨便翻看《管錐編》,便看到四個例子。

例一:

(〈老子王弼註  七〉)

這裏錢鍾書引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那句,不但不能用來說明他的論點,而且只採原文首尾,中間一大段砍去,第一句的引號也不見了。

德文原文:Leib bin ich und Seele — so redet das Kind. Und warum sollte man nicht wie die Kinder reden? Aber der Erwachte, der Wissende sagt: Leib bin ich ganz und gar, und Nichts ausserdem; und Seele ist nur ein Wort für ein Etwas am Leibe.

英譯 (Kaufmann):"Body am I, and soul" - thus speaks the child. And why should one not speak like children? But the awakened and knowing say: body am I entirely, and nothing else; and soul is only a word for something about the body.

例二:

(〈史記會註考證  二〉)

對照 Collingwood 的原文,便知道 "quasi-history" 並非錢鍾書說的「"軼事" 俗說」:

Collingwood 文中的 quasi-history 已經是 a document,而且是 what the writer already knows。他認為那不算歷史,是因為那份 document 不符合他的歷史觀(這裏我不論他的對錯),而根據他的歷史觀,歷史(即書寫的歷史)必須是 answers to questions,並必須是關於 human actions。 

例三:

(〈史記會註考證  五〉)

錢鍾書望文生義,想當然地將維根斯坦的理論附會到釋氏與道家之說了。Tractatus 6.54 是不能脫離維根斯坦的圖像說(picture theory)來理解的,而圖像說是艱深複雜的形上學及語言哲學理論,錢氏恐怕沒有足夠的哲學訓練去讀懂。

例四:

(〈老子王弼註  三〉)

錢鍾書的中譯太粗疏了。原文的 "the relation of two terms in a binary opposition" 不應該只譯為「對立之兩名」,因為 binary opposition 不只是對立,而是二元對立。此外,「由平等變而為不平等」也與原文的 "not a simple relation of two equal terms but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有出入,因為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指的是層級上的不平等,例如 Seung 原文  "the soul and the body, the eternal and the temporal, or the intelligible and the sensible" 等(被錢鍾書省略了),而不平等可以是同層級的,例如 body 與 body 之間的不平等(雖然「垂直線關係」已有層級之意,但原文的 "the order" 仍然應該譯出來)。

友人見我近日批評錢鍾書,跟我聊起來。我說我對錢鍾書的學問評價越來越低,友人的回應是:「不過他好些文字讀著還是覺得有趣,而在當時環境(沒 Internet 等等,49後、文革又那麼多限制),要冒出這樣一個人物也不容易。我甚至覺得他不認為自己這些算甚麼大學問,只是有些寄託,自己消閒那樣;他大概也不會以大學者自居(純直覺,不肯定事實是否如此)。」這個說法是公允的,但我認為錢鍾書到老也炫學,層次未免低了一點。其實,錢鍾書的這種博聞強記,在資訊唾手可得的當代,已比較不被重視了,因為大部份研究材料可以隨時在網上搜到。

20221010

王國維與《資本論》

 

李建民在《民國的痛苦:王國維與絕望的一九二七》裏提到:

王國維晚年讀過《資本論》,讀的可能是日譯本。王氏曾預言共和中國最後走向社會主義。王國維的道德政治哲學,與馬克思的生產方式的資本學說不同。借用法國思想家阿圖塞(Louis Althusser)的話:王氏閱讀《資本論》有著「意識形態方面的困難」。(頁33)。 

《資本論》到 1930 年才有第一個中譯(非全譯本,是陳豹隱翻譯的第一卷第一分册),那時王國維已去世三年了;英譯本早在 1887 年已面世,而第一個日文全譯本在 1920 至 1924 年出版。王國維懂日文、英文和德文,李建民認為王國維「讀的可能是日譯本」,大概是估計他的德文程度應該未足以閱讀《資本論》原文,而日文則比英文好。

何以見得王國維的日文比英文好呢?這看法至少可以從一件事得到佐證。王國維於 1901 年在上海與日本學者藤田豐八見面,事後藤田這樣評價王國維:「頭腦極明晰,且擅長日文,英語也很不錯,對研究西洋哲學深感興趣,前途令人矚目。」(見黃進興〈兩難的抉擇:王國維的哲學時刻〉)這裏「英語」應該指閱讀的英文,而非口說的英語;被一位日本學者盛讚「擅長日文」,王國維的日文程度一定頗高,至少比「很不錯」的英文好。此外,王國維曾在日本居住,第一次是 1902 年留學,但數月後便回國;第二次是 1911 年辛亥革命爆發後,隨羅振玉寄居日本京都,這次居留達五年之久(期間回國一次,一個月後返回日本)。生活在日文語言環境那麼長,王國維的日文比起與藤田豐八見面時的程度,肯定是更上層樓。

王國維讀的是日譯本還是英譯本,這問題其實遠不及「王國維晚年讀過《資本論》」來得有趣和值得細味。他早年熱衷於學習西洋哲學,但在長居日本期間,已決定放棄哲學,改治經史之學(在此之前有一段研究文學的過渡期,寫成著名的《人間詞話》和《宋元戲曲史》)。王國維在潛心經史之學的期間拿起《資本論》來讀,除了由於關心國家種種可能的發展,實在難以想像有其他理由。

然而,王國維未必到晚年才讀《資本論》。根據陸曉光〈王國維讀《資本論》年份辨〉:

王國維讀《資本論》是在二十世紀初。這在時間上不僅比 1928 年開始翻譯《資本論》的郭大力、王亞南早了至少二十年,也不僅比陳寅恪「二十年代初」讀《資本論》早了十多年,即便與李大釗讀《資本論》的時間相比照,王國維也是早了約十年。由此當可認為,早在二十世紀初就讀過《資本論》的王國維,可能是中國現代史上最早接觸《資本論》的學者。 

如果王國維是在早年讀《資本論》,那可以歸入他當時對西學的興趣,是相當容易解釋的事,但也因此遠不及「王國維晚年讀過《資本論》」值得注意。

陸曉光一文還指出有證據顯示王國維讀的是《資本論》德文原文:

姜亮夫述及他當年兼任雲南會館學刊編輯,某日要為該刊封面繪畫配填一首詞,試填後晚上去導師王國維先生家請教。於是就有了「銘刻在我心裏幾十年的一件事」:(先生)一改改了近兩個小時。在他改詞時,我隨手翻看兩本書,其中一本是德文版《資本論》,只見書裏面用好幾色打了記號。靜安先生看了看對我說,「此書是十多年前讀德國人作品時讀的。」這事在我腦中印像很深,我當時感到先生不僅學問廣博,而且思想也是非常前進。 

如果姜亮夫所言屬實,王國維的德文程度一定不低,可能和他的英文程度差不多,即藤田豐八說的「很不錯」。那麼,王國維的語文能力比我一向以為的還要高!

20211215

迷上徐柳仙

 

最近迷上了徐柳仙。相信香港人之中知道徐柳仙是誰的已很少,年青一輩固不用說,就算是五十歲以上的人,聽過她大名的恐怕也不多。徐柳仙生於1917年,卒於1985年,是粵曲歌唱家,與小明星(鄧曼薇)、張月兒、張蕙芳合稱「四大平喉」。這四大平喉的另外三位,我聽過一些,並不覺得特別動聽,沒有再多找來聽,滿足了好奇心便夠;唯獨是徐柳仙,第一次聽她的首本名曲《再折長亭柳》,便被她的聲線和唱腔深深吸引,那感覺簡直就是艷。

有些朋友知道我聽粵曲後,覺得奇怪,也許是因為我平時談音樂講的不是古典音樂就是爵士樂,口味好像很西化;其實本人音樂口味很闊,對不同傳統和不同類型的音樂都感興趣。粵曲不是很常聽,但喜歡的都十分喜歡;除了粵曲,中國傳統音樂中我愛聽的還有南音和古琴。我不像一些 music snob,將音樂分雅俗,或分高級和低級,看不起人聽「低俗」的音樂。音樂於我,在取捨上只有兩種:有感應的和沒有感應的。聽時沒有感應的,聽過便算;有感應的,會探索下去。

所謂有感應,就是聽時有心靈被觸動的感覺。這只是一個統稱,因為心靈被音樂觸動的感覺不盡相同,有時單純是音樂動聽帶來的愉悅(例如聽 Vivaldi),有時是某種情緒被牽動(例如聽 Tchaikovsky),有時是感覺到音樂裏有深邃的意義(例如聽 Bruckner),有時是欣賞到音樂的結構之美(例如聽 Bach),有時彷彿是聽到一個特殊的生命在掙扎(例如聽 Thelonious Monk )。

那麼,我聽徐柳仙時有甚麼感應呢?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讓我先嘗試形容她的歌藝。徐柳仙唱平喉而沒有半分女兒氣息,你聽她唱出男人的情事悔愁時,只感到那是個有血有肉的男子,而不是一個女子在扮男人。她的聲線唱腔細中帶粗、剛柔並濟,拉腔和頓挫都很有特色,第一次聽便留下深刻印象。徐柳仙的唱功之高,可以從清唱中輕易聽出。《再折長亭柳》有一段長達兩分鐘的清唱(「曩日香閨同繾綣…… 遂得我平生願」),她那音樂感,那對聲線和唱腔的控制,那豐富感情的細緻表達,都是「絕世」地好;其他人唱此曲,唱到這段,便立即顯得跟徐柳仙差得遠了,可說是天淵之別,連稍為接近的也沒有。這段清唱,我每次聽時都像著魔似的,全身一動不動,到樂器聲再起時才「醒」過來。

徐柳仙的歌聲不只是一般的動聽,而是動聽之餘有一股獨特的張力;這種張力,可以用以下這個 paradoxical 的方式來形容:聽起來同時是遊刃有餘和竭盡全力。就是這種張力,令我不由自主地聽得十分留神,不會錯過任何細緻的地方,於是更加聽出味道,更能欣賞。徐柳仙唱的曲,曲詞並不特別有文采,更談不上有深度,但聽她唱,根本不必計較曲詞的質素,因為只要是由她唱出來,便能感人(或應說「感我」?)。

我特別喜歡的徐柳仙名曲,除了《再折長亭柳》,便只有《絕代佳人》、《一曲難忘》和《情深恨更深》;奈何她沒有留下更多的錄音,可以讓我再選幾首。這四首曲我都聽過很多次了,還沒有聽厭,相信真的是百聽不厭。這些曲的感人之處,往往令我聯想到納蘭性德的一首《浣溪沙》:「殘雪凝輝冷畫屏,落梅橫笛已三更,更無人處月朧明。我是人間惆悵客,知君何事淚縱橫,斷腸聲裏憶平生」人生不必有斷腸淚縱橫的經驗,也可以偶爾感受到惆悵的滋味。

這些曲我都是在 YouTube 上聽的,值得特別提到的是一個只有六分半鐘的短片,那是徐柳仙現場演唱《再折長亭柳》由開始至「況有一樹吟蟬」一段。以我所知,這是唯一能見到她真人演唱風采的影片。我查過資料,影片是徐柳仙去世前幾年拍的;那時她已年過六十,一臉清癯,眼神帶幾分憂鬱,但唱功不減當年,只是沉厚了一些,滄桑了一些。聽來更有味道,只可惜不是全曲,更可惜的是沒有唱到令我「著魔」的那段清唱。

(原載於《蘋果日報》2020年11月14日)  

20210425

胡適給張愛玲的信

 

張愛玲散文集《張看》收入了 1968 年發表的〈憶胡適之〉,胡適於 1962 年去世,這篇六年後的文章,確實是憶,而不是悼;寫得平實自然,淡淡地感人,令讀者從她的回憶中見到了胡適這個人的某些具體品質。不過,我認為全文最能讓讀者感受到胡適為人的,是胡適自己的文字 — 他寫給張愛玲的一封信。

這封信,是回信。1954年,《秧歌》出版,同年秋,張愛玲從香港寄了一本給在美國居住的胡適,並附有一封短信。胡適讀過《秧歌》後便回信。由於張愛玲「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了這封信,猶幸她的朋友代抄過一份(竟有人做這樣的事!),所以信的內容得以保存。這封信我實在太喜歡了,一定要分甘同味,也省得讀者去找來看,所以索性全封信引出: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 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侉嗤侉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 131-132 頁寫那條棉被,如 175、189 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 頁寫錦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甚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 160 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 205 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 頁「在被窩裏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 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甚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歷元旦後一日)

胡適這封信,最明顯、也是最感人的,是其中流露的誠懇。張愛玲寄書給胡適,他便真的看了,而且看得仔細,否則不能給出那些如此具體的評語(有些人連書的內容也沒看,便替作者寫序或推薦該書,實在是大大的不該)。難得的是胡適沒有以(大名鼎鼎的)前輩的口吻提出批評,事實上是欣賞多於批評,而即使是有批評意味的說話,也只是平平道來,絲毫不帶傷人的筆鋒;張愛玲看了,絕不會覺得難受。胡適甚至說自己對《秧歌》的評語「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那是自謙,而他這樣說,並沒有給人半點虛偽的感覺 — 這是誠懇的自然效果。

短短七百多字的信裏,「平淡而近自然」一語出現了四次。這不但是胡適用來稱讚《秧歌》的用語,而且看來是他特別重視的一個文字創作的優點。胡適說這個優點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這點我非常贊同;我自己寫作時都力求達到這個境界,也不介意一般讀者是否欣賞「平淡而近自然」的文字(我的意思不是自己已達致這個境界)。平淡而近自然,不但《秧歌》做到了,胡適這封給張愛玲的信也做到了;所以感人,淡淡地,基礎在於誠懇。

20200322

胡適與蘋果


有些看法,分明有道理,甚至可算是老生常談,可是,實際上採納的人卻甚少。一個我特別愛舉的例子是「選科擇業應該根據性情志趣,而不應只考慮會如何影響到將來賺錢多少(或社會地位高低等務實的考慮)」,這分明有道理,因為求學與工作都是生活的主要部份,如果兩者的選擇都有逆性情志趣,便難以生活得豐盛而愜意。可是,現實裏因考慮賺錢多少而在選科擇業時不顧性情志趣者多的是(甚至是大多數)。為甚麼會這樣?我猜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把金錢和物質生活看得太重。

請勿誤會,我不是在鼓吹禁慾主義 (asceticism) 、認為金錢和物質生活毫不重要。我也想有更多的錢,可以隨意享受美酒佳餚,放假到處旅遊,退休後完全不用為金錢擔憂;不過,假如代價是放棄我現在的工作,而做一份不適合我性情志趣的工作,就算是多賺幾倍的錢,我也是不願意的。因此,重點不是「不考慮金錢」,而是「不只考慮金錢」;也不是「只顧性情志趣」,而是「不逆性情志趣」。賺錢與找一份適合性情志趣的工作,沒有根本上的矛盾,但有時未必可以兩者都得到充分的滿足,而要作出抉擇。上述所指的「分明有道理」的看法,換句話說,就是:寧願少賺一點錢,也不可在選科擇業上有逆性情志趣。

我說這一大堆,其實是讀了胡適一篇文章的有感而發。那是他於1952年12月在台東的演講,題目是「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內容在道理上沒甚麼道人之所未道,但其中講到他的個人經驗時,卻頗動人。


胡適考取官費到美國留學,他兄長叮囑他要學鐵路工程或礦冶工程,「認為學了這些回來,可以復興家業,並替國家振興實業。不要 [他] 學文學、哲學,也不要學做官的政治法律,說這是沒有用的」。胡適對鐵路工程和礦冶工程都沒興趣,但為免辜負兄長期望,於是選讀農科。是他對農科有興趣嗎?也不是,只是不肯定沒興趣而已。

胡適在康奈爾大學花了一年半讀農科,學了洗馬、剪樹、接種、燒水捉蟲、選穀種等技能,「仍能忍耐,繼續下去」,有些學習「也還覺得有興趣」。然而,到了蘋果分類這一項,他的學習經驗令他覺悟了。他和另一位華人同學因為對蘋果一無所知,不像都是農家子弟的美國同學那樣能迅速完成分類,結果兩人「花了兩小時半,只分類了二十個蘋果,而且大部份是錯的」。他晚上這樣反思:

我花了兩小時半的時間,究竟是在幹甚麼?中國連蘋果種子都沒有,我學它有甚麼用處?自己的性情不相近,幹嗎學這個?這兩個半鐘頭的蘋果實習使我改行,於是,決定離開農科。

他後來轉到哥倫比亞大學讀文科,「學哲學、政治、經濟、文學」,and the rest is history。

胡適在文章裏還提到他晚年研究《水經注》,這也是「做合乎自己性情的事」的一個好例子 — 如果性情不合,研究《水經注》可以是苦不堪言的。胡適說自己到老「還是無所專長,一無所成」,那當然是謙辭,但他學問博而不專精,那倒是事實,而這大概也是他順性情而行的結果。重要的是,他最後能說:「可是我一生很快樂,因為我沒有依社會需要的標準去學時髦。我服從了自己的個性,根據個人的興趣所在去做。」

20180127

白人優越主義者休謨


任何人都總有些偏見,雖然哲學講究理性和論證,但哲學家也是人,偏見難免。以休謨為例,他的哲學很踏實合理,強調信念要有證據支持,在討論神蹟時便斬釘截鐵地說過信念的強弱應該與證據的強弱成正比 (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section 10);然而,休謨是種族主義者,更準確點說,他是白人優越主義者。這是休謨思想中不光彩的一面。


休謨是白人優越主義者,這是沒有爭議的,因為證據確鑿。他在 1753-54 年出版了文集 Essays and Treatises on Several Subjects,其中一篇文章是 "Of National Characters",這篇文章有一個註腳,我試譯如下:

我自然而然地認為黑人以及其他人種 (因為人有四五個種別) 天生比白人低等。從來沒有白種膚色以外的人種建立過文明之邦,也從來沒有任何非白人的個人有過卓越的行動或思想;他們沒有巧妙的製作,沒有文藝,沒有科學。另一方面,即使是最粗暴野蠻的白人,例如古德意志人和現在的韃靼人,他們在勇氣、統治方式、或其他特點上,都有卓越之處。這麼一貫和不變、 在很多不同國家和不同時代都見到的分別,如果不是大自然本來就作出了人種之別,是不會出現的。更不用提我們的殖民地了,黑奴散佈整個歐洲,但我們卻從沒發現任何徵象可以顯示他們的機靈;反觀我們之中的低下之人,沒受過教育,卻可以發奮向上,在各行各業成為傑出人士。在牙買加誠然有人談及一個多才多藝和有學識的黑人,但他大概只是有些少技能,便足以令人嘆賞,就像一隻鸚鵡能清楚說出幾個詞語的情況一樣。

這毫無疑問是白人優越主義言論,理據薄弱,結論極端;換了是今天任何一位哲學家,如果說出這樣的話,必然聲名掃地。

"Of National Characters" 在 1742 年和 1748 年的兩個版本都沒有這個註腳,在 1753-54 的版本才加入,而在二十多年後 1777 年的版本,休謨將註腳的首兩句改為:

我自然而然地認為黑人天生 比白人低等。從來沒有這個膚色的人種建立過文明之邦,也從來沒有個別的黑人有過卓越的行動或思想。

那就只是針對黑人了,但仍然是白人優越主義,不見得是思想上的進步。

每一個人的思想和行為都多少受自己所處的時代限制,休謨的白人優越主義在他所處的時代被很多白人接受。然而,由於休謨是我特別喜愛的哲學家,對於他是白人優越主義者,我始終是感到失望的。事實上,休謨同時代的白人思想家之中,有些並不是白人優越主義者。Dennis C. Rasmussen 在 The Infidel and the Professor 中談到休謨的白人優越主義時,便拿史密夫跟休謨比較;兩人都是白人,都是頂尖思想家,份屬老友,在思想上有很多交流和互相影響,但史密夫不是白人優越主義者 (他在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明確地表達過這方面的立場)。

想到休謨尚且如此,我對偏見的警惕之心油然加強了。


20160919

略論 Rush Rhees


Rush Rhees 的大名,對英美哲學稍有認識的人應該都聽過,但讀過他著作的人相信不多。Rhees 是維根斯坦的學生兼好友,維根斯坦生前委託 Rhees 和另外兩位學生 (Georg Henrik von Wright 及 Elizabeth Anscombe) 處理他遺下的大量打字稿;維根斯坦死後出版的書,有不少是 Rhees 編輯或有份編輯的,包括最重要的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因此,讀過維根斯坦著作的人,都認識 Rhees 的名字。

雖然 Rhees 當了數十年哲學教授,但著述不多,生前出版的就只有 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Without Answers 兩本書,前者是發表過的論文結集,後者主要是他的演講稿、筆記、和書信;他死後出版的幾本書,都是他的筆記或隨筆結集,沒有期刊論文或書本著述的嚴謹,卻又因為獨特的寫作風格而不容易理解,除了維根斯坦研究者或特別被 Rhees 風格吸引的哲學人 (例如我),問津於 Rhees 著作的人不會多。

Rhees 討論維根斯坦哲學的論文中,我特別喜歡 "Wittgenstein's Builders" 和 "Can there be a Private Language?" 這兩篇 (都收入了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不是因為我同意 Rhees 的看法,而是因為他的討論很能刺激我思考和重新審視自己對維根斯坦哲學的了解;這種刺激,部份是源於 Rhees 的寫作風格 --- 他的文筆優美,卻非清晰澄明,不時言有未盡,逼使我讀得極慢,一邊用心思考內容,一邊細細玩味文采,可說是痛苦得來又有享受。

寫到這裏,不得不提到一點:除非你已讀過維根斯坦的著作,對他的哲學有一定的認識,否則 Rhees 討論維根斯坦哲學的論文絕不適合你閱讀,因為他討論的深入程度加上他的寫作風格,一定會令你如墮五里霧中。

說到 Rhees 的文筆,我不由得記起當年和另外兩位研究生在柏克萊陪 Hilary Putnam 和 Bernard Williams 吃午餐一事,兩位哲學家當時說過甚麼我已無法記起,除了 Putnam 說的一句,因為印象太深刻了;席間不知為何談到了 Rush Rhees,Putnam 說:"He writes like an angel!" Williams 微笑點頭,相信是認同 Putnam 的看法。

我認為Without Answers 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更能見出 Rhees 文筆之優美,而且較易懂,討論的問題多樣化,也較容易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例如宗教、科學、藝術、教育、道德、和政治。當然,所謂「較易懂」只是相對而言,Without Answers 也要哲學程度頗高和很用心讀才會看得懂。記得當年我的哲學啟蒙老師曾立存先生竟然用 Without Answers 做指定讀物,我相信全班同學沒有人看得懂 (包括我),他在堂上講得眉飛色舞,各同學則面面相覷。

有趣的是,Without Answers 出版後不久,維根斯坦的另一學生 Peter Geach (Anscombe 的丈夫) 寫了篇書評 (Journal of Philosophy  68: 530-32),主要是負評, 說 Rhees 沒有提出甚麼論證,全書大部份是些零碎的筆記,難令人滿意;Geach 還語帶諷刺,暗示 Rhees 扮有深度。不知 Geach 和 Rhees 交情如何,雖然兩人同是維根斯坦的學生,但哲學風格迥異,即使沒有私怨,Geach 不喜歡 Without Answers,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20160701

與 Nussbaum 同車


美國著名哲學家 Martha Nussbaum 獲頒 2016年藝術及哲學京都獎 (Kyoto Prize in Arts and Philosophy) ,曾經獲獎的哲學家包括 Karl Popper、W.V. Quine、Paul Ricœur、Jürgen Habermas、和 Charles Taylor,全都是 --- 用時下流行的說法 --- 大師級的哲學家;這是學術殊榮,Nussbaum 任教的芝加哥大學自然重視,發出新聞稿以示表揚。

Nussbaum 的著述不在我研究範圍,我只讀過她兩三本書,她的哲學成就,我沒有資格評論。不過,我和她多年前倒有過一面之緣,當過她的「司機」,車程約兩小時,期間當然有傾談,到現在我還記得部份談話內容,不如寫出來,以餉對 Nussbaum 這位哲學家特別有興趣的讀者。

那年,Nussbaum 是我校的 Presidential Scholar (即大學校長直接撥款,並以他的名義邀請來演講的學者) ,除了一個公開的演講,還安排了一些其他的學術交流活動。我還記得她的演講是關於 political emotions 的,但具體內容已忘記了。另一個我也有出席的活動是和音樂有關的,她到我們的人文學中心 (Humanities Center) 跟十多位人文學的教授討論「音樂中的情感」,還一起聽了馬勒《大地之歌》的第二樂章〈秋日孤客〉(Kathleen Ferrier / Bruno Walter 版) 。那是頗奇妙的經驗:聚會的房間沒有音響設施,我們只是用一部普通的光碟播放機,聽一個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單聲道錄音,但喜歡古典音樂的 --- 尤其是當中的馬勒迷如我者 --- 都聽得十分陶醉,閉上眼睛享受這音樂之美,然後表達自己的感受和看法,討論得十分盡興。

Nussbaum 離開那天,本來是宗教研究系的一位同事負責送她到機場的,可是,那位同事臨時有事,他跟我相熟,於是急忙問我可否代勞。這樣的請求很難推卻,況且那天我有空,於是便答應了。Nussbaum 十分健談,那兩小時的車程一點也不難捱,雖未至於暢談甚歡,但也算是各抒己見、言之有物;到達機場時,我完全不覺得已過了兩小時之久。

我們幾乎沒有談哲學,只是在開始時討論了一點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我只記得自己解釋了為何不喜歡柏拉圖的哲學,但她說甚麼我已忘記了。其餘時間我們幾乎全是談文學,最先討論的是托爾斯泰,我首先「自暴其短」說還未看《戰爭與和平》,然後我們談了一點《安娜 •卡列尼娜》,但主要討論的是《伊凡•伊里奇之死》。接著談了一點契訶夫和喬伊斯,但我看的遠不及她的多,所以只有陪談的份兒。最後是談亨利•詹姆斯的小說,她大力推薦,說尤其欣賞詹姆斯的心理描寫,我卻說每次拿起詹姆斯的小說,看不了多少頁便看不下去,因為吃不消他那沉悶和彆扭的文字;Nussbaum 認為我應該有多一點的耐性,只要習慣了詹姆斯的文字,便能進入他那豐富的人情世界。也許她說得對,可惜我到今天仍然未能欣賞詹姆斯。

我有兩位朋友是 Nussbaum 在芝加哥大學的同事 (一位很熟,跟我一同編過一本書,另一位不那麼熟,是在柏克萊的師兄),他們當時都只是助理教授,想不到 Nussbaum 竟然主動談起兩人拿到 tenure 的機會!詳情不便說了,但可見 Nussbaum 說話有點隨便 --- 也可說是隨和,跟我這無名小輩,她盡可擺起「知名哲學家」的款,但她一點也沒有。



20160324

訣別哲學之後


昨天在一個演講裏碰到 Mark Balaguer,閒談間他提到著名語言哲學家 Keith Donnellan 在十多二十年前退休時,便決定立刻享受人生去也,甚至沒有回到 UCLA 的辦公室執拾,從此放棄哲學研究。不過,Donnellan 沒有完全脫離哲學,因為他在 2012年還出版了一本以前論文的結集,並親自寫了一篇導言,只是退休後沒有再做哲學研究而已。

這令我聯想到另一位哲學教授 Bruce Vermazen,是我在柏克萊讀研究院時認識的。Vermazen 雖然不像 Donnellan 那麼大名鼎鼎,但在語言哲學 (尤其是 Davidson 的語言哲學) 和行動哲學 (philosophy of action) 的圈子,他算有點名氣。我從 Donnellan 想到 Vermazen,是因為 Vermazen 也是頗早退休 (約六十歲吧),也是退休後放棄哲學研究,而且比 Donnellan 更極端,可說是與哲學訣別!

Vermazen 熱愛爵士樂和拉格泰姆 (ragtime),退休後成立了一隊拉格泰姆樂隊,參與演出,不但吹奏他擅長的短號 (cornet) ,更開腔高歌。他的樂隊除了經常演出,還灌錄了唱片,當年送過一張 CD 給我。以下是他去年一個演出的短片 (最初站著的那人便是 Vermazen,他唱歌的部份由 1:30 開始)


雖然沒有再研究哲學,但 Vermazen 的學者精神仍在,退休後致力研究一隊在二十世紀初活躍的六人色士風樂隊 The Six Brown Brothers,最後寫成一書,由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

放棄哲學,可惜嗎?我相信 Vermazen 自己完全不覺得可惜。我在柏克萊時跟 Vermazen 算是稔熟,修過他的 graduate seminar,做過他的助教兩次,而且間中和他喝啤酒閒聊;記得他曾對我說,有幾個大計劃,都是音樂方面的,待退休後便立刻實行,說時的神色,令我覺得他急不及待要退休。當時我問他是否仍會研究哲學,他斬釘截鐵地說:「不會了,研究了三四十年,還不夠嗎?」其實關鍵不是他研究了多久,而是他對哲學已厭倦了;既已厭倦,而且有其他躍躍欲試的大計,這還不足夠是放棄哲學的好理由嗎?事業不必終身,只要活得愜意精彩,退休後再闖新天地又何妨?

Vermazen 平易近人,不拘小節,而且對研究生很好,每個學期末都會請自己的助教吃頓好的。有一次我有份去吃,跟其他幾位助教先到 Vermazen 家裏集合;大家到達後,只見 Vermazen 有點恍恍惚惚、精神不能集中的樣子,我問他是否不舒服,誰知他竟答道:「沒甚麼的,只是吸了點大麻。給我十五分鐘,就可以出發吃晚飯去了!」然後走進書房。也不知他是多久前吸了大麻,十五分鐘後,他果然清醒過來,精神奕奕和我們去吃越南菜!

沒見 Vermazen 超過十年了,今天想起他,遙祝他身體健康,繼續享受訣別哲學後的精彩人生。

20151112

令人生畏的教授


阿樂在威廉姆斯學院的第一個學期還有一個月便完結,轉眼就過了三個月,對於他不在家裏,我們倆老也適應得很快,也許是由於他經常以各種方式(電話、手機短訊、臉書短訊、Skype)和我們保持聯繫,令我們不那麼覺得他在幾千里以外的地方。他當然不會甚麼也鉅細無遺地報告,只是揀些有趣和我們會關心的簡略講講,但做父母的已心滿意足了。

他有幾次提到一位教授,令我印象頗深,就是教但丁專題討論的英文系教授 John Kleiner。阿樂曾經用 'intimidating' 和 'formidable' 這兩個字來形容 Kleiner,說全班同學都不大敢隨便在他課堂上主動表達意見或回答問題,更害怕的是被 Kleiner 指名道姓提問。難道是因為這位教授特別兇?我看過 Kleiner 的 TED talk,只見他溫文儒雅,說話不徐不疾,卻又不會令觀眾覺得沉悶,怎看也不像是位「惡教授」。


據阿樂解釋,開學不久 Kleiner 便已在課堂上充分顯示出他學識非常豐富,而且頭腦靈活,反應快捷,對學生要求極高,於是全班同學對他敬之餘、還生畏 --- 佩服教授的學識,很想向他學習,卻又同時不想他對自己有負面印象甚至是偏低的評價。不過,阿樂和他的同學在上 Kleiner 的課時並非一片沉默;他們只是不敢隨便發言,但在十分肯定自己的看法是對的(或至少 make sense)時,自然不會放過 impress 這位教授的機會。

Kleiner 本科畢業於安默斯特學院 (Amherst College),主修的不是文學,而是雙主修宗教研究和物理學(頗奇怪的組合)!他接著到康奈爾大學讀研究院,讀的仍然是物理學,但只拿了個 M.S. 便「轉行」讀文學,走到史丹福讀,先拿了個比較文學的 M.A. 「打底」,然後才讀 Ph.D. ,在文學研究方面可以說是「半途出家」。

看著 Kleiner 這麼有趣的背景,不難想像他是一位與眾不同的人物;能夠成為這樣的一位教授的學生,是福氣。當然,不是所有學生都會覺得 Kleiner 教授 intimidating 和 formidable,因為不是所有學生都「識貨」兼認真學習。

20151023

維根斯坦哲學三喻


不是所有哲學家都認為哲學研究是很了不起的事,維根斯坦甚至這樣說:「哲學家不應比水喉匠享有更高的威望。」(見 M.O'.C. Drury, "Some Notes on Conversations with Wittgenstein")這位被譽為二十世紀數一數二重要的哲學家並不認為哲學研究有重大的價值或意義!

羅素寫過一本哲學入門書 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他在一九一二年的一封信裏談及維根斯坦對這本書最後一章的看法,這一章的標題正是 "The Value of Philosophy":

「他對這一章感到討厭的,是它說哲學有價值。他認為喜歡哲學的人自會探究哲學,其他人則不加理會,這是這樣吧了,而且哲學研究是可以終止的。」

雖然維根斯坦這樣看哲學,也曾經終止自己的哲學研究,走到奧地利山區當了幾年小學教師;然而,他對哲學的態度從來一點也不馬虎,思考哲學問題時必定全力以赴,因為「哲學是他最強的動力」(羅素在同一封信裏這樣形容他)。他是哲學天才,卻不認為哲學研究是容易的事;他脾氣古怪,卻不會孤芳自賞而不屑跟別人討論哲學。

以下是維根斯坦談及哲學時所作的三個比喻,可以用來進一步說明他怎樣看哲學:

「一個不參與討論的哲學家,就像一個從不上台比賽的拳手。」(見 M.O'.C. Drury, "Conversations with Wittgenstein")

由此可見他認為跟別人討論是哲學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面。然而,這個拳擊的比喻卻不表示他認為哲學討論有如互相對敵,目的是要擊倒對方 --- 研究哲學時的注意力應該只放在研究的哲學問題上,而不是放在自己或討論的「對手」上。

如果你視哲學研究為一種比賽,維根斯坦會提醒你「在哲學裏,比賽的得勝者是跑得最慢的那一位。換句話說:最後到達終點者勝」(Culture and Value, p.14)他這樣說,大概是因為哲學問題都極其複雜,容易令人思想混亂,誤入思考歧途;因此,哲學研究不能貪快,不可以「速戰速決」,要慢慢來,但不是為慢而慢,只是不得不慢。

由於維根斯坦充分意識到哲學的難處,他不會認為自己對所處理的哲學問題瞭如指掌,自己的看法就是對的,可以高高在上指點別人;反之,他經常感到迷失,曾經這樣形容自己思考哲學問題時的苦況:「我問了無數不相干的問題。但願我能砍出一條路來,走出這個森林!」(Culture and Value, p.67)

這三個比喻,對研究哲學的人是很好的提醒。

20150922

神人和才子


陳懷宇的《在西方發現陳寅恪》有一節(「哈佛園中多英傑」)提到趙元任的「學術履歷非常驚人」、在哈佛讀書時亦頗出風頭,引起我興趣,便在網上進一步查看有關趙元任的資料。我以前只知趙元任是語言學家,一查之下,才明白陳懷宇那「非常驚人」四字絕無誇張。

趙元任在康乃爾大學讀本科時主修數學,兼修物理學和音樂;可是,他在哈佛拿博士學位,讀的卻是哲學(論文題目是 "Continuity: A Study in Methodology")!雖然他沒有主修物理學,但在康乃爾當過一年物理系講師,可見物理學程度應該相當不錯。然而,他後來的主要學術研究,既不是物理學,也不是哲學,而是語言學,並先後在耶魯、哈佛、密歇根大學、和柏克萊加州大學當語言學教授。

趙元任的音樂造詣頗高,能歌能作曲,並曾在夏威夷大學講授音樂。至於他的語言能力,亦堪稱「非常驚人」;據說他能講三十多種漢語方言,至於外文,他自己這樣說:「在應用文方面,英文、德文、法文沒有問題。至於一般用法,則日本、古希臘、拉丁、俄羅斯等文字都不成問題。」(見《清華大學志》下冊)請留意,「俄羅斯」後還有個「等」字。

這簡直是神人!「神人」也許是太高不可攀的稱呼,另一個可以用來形容趙元任的詞語,是「才子」。「才子」一詞,在香港給濫用了,有被稱為「才子」的,其才華學識恐怕只夠當趙元任的書僮!趙元任是真正的才子,不在於他學歷高,也不只在於他才華出眾、興趣廣泛、學問淵博,還因為他待人處事不拘一格、富幽默感,往往流露出舉重若輕的瀟灑。讀趙元任的回憶錄《從家鄉到美國》(學林出版社),便很容易感受到他的這種氣質;例如英國哲學羅素訪華時演講,由趙元任當翻譯,他這樣描寫自己的工作:「我照著己意大加引申說明...... 以譯員的身份講,比主講人講,更有樂趣,因為譯員講後才引起觀眾反應。」(p. 160)

還有一段十分有趣的,也和羅素有關。在羅素訪華那段時期,趙元任和楊步偉結婚,沒有盛大的婚宴或隆重的儀式,只請了胡適及另一好友到家裏吃晚飯和當證婚人。在回憶錄裏描述過這個簡單的「婚禮」之後,趙元任提到羅素:「後來我問羅素先生我們結婚的方式是不是太保守,他答稱:"足夠激進"。」(p. 165)真是妙問妙答!

除了眾多學術著作,趙元任還翻譯了 Lewis Carroll 的 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  (《阿麗思漫遊奇境記》)和 Through the Looking-Glass, and What Alice Found There《阿麗思漫遊鏡中世界》);馮睎乾說這翻譯是「神作」,並認為「當時全中國真的只有趙才能譯, 那需要數學家特有的幽默和童真」(私下談話),他點出的「幽默和童真」,應該也包含在我說的那種舉重若輕的瀟灑中。

也許這只是我個人對「才子」一詞偏執的理解,也許我不過是選擇了這個詞語來表達我對有才華的人的期許:才子,是一種有姿采的人,為人間帶來的,應該是彩虹,而非陰雨。


20150504

水喉匠作曲家


昨天參加了一個華人朋友的聚會,本來只是吃喝閒談,不過,主人家很有心,順便安排了一個小小的儀式,慶祝阿樂考入理想的大學。

席間大家少不免談到了子女升讀大學和選科的問題,其中一位朋友的兒子大學畢業已幾年了,到現在還是自僱,收入不穩定,令她有點擔心。她的兒子主修音樂,現在靠作曲為生,主要是寫電影和電視的配樂,可以說是「斷件計」,而且很多時候只是負責一首曲的某部份,例如配器(orchestration)。其實他的情況已經很不錯,總算不斷有工作,收入足夠維生;他母親擔心的是長遠計,不知道他會否越做越成功,還是會突然沒有工作。

無獨有偶,今天在網上看到著名作曲家 Philip Glass 接受 BBC 訪問的短片,他談到自己在四十一歲之前都無法靠作曲賺到足夠的金錢,為了維生,他當過水喉匠和計程車司機。其實 Glass 有能力做其他工作 --- 他在芝加哥大學畢業,讀的是數學和哲學,然後才到茱莉亞音樂學院讀音樂;他選擇了當水喉匠和計程車司機,也許是因為這些工作對腦力的要求不高,他可以同時將精神放在音樂創作吧。

Glass 當水喉匠那段時期,發生過一件有趣的事。藝術評論家 Robert Hughes 有一次要僱用水喉匠替他安裝洗碗碟機,請來的正是 Glass;那時 Glass 已薄有名氣,Hughes 知道水喉匠竟是 Philip Glass 時,才意識到這位作曲家的苦況,因而大感驚訝。當年 Glass 的音樂屬於前衛,曲高和寡;雖然他的風格大致沒變(聽慣了的一聽便知是 Glass 的作品),但接受他音樂的人已大增,請他作曲(包括電影配樂)和演奏他作品的人也比從前多很多倍,現在他可以說是已經名成利就了。

Glass 雖然堅持作曲,卻同時面對現實,為了賺錢維生而當水喉匠和計程車司機。追求理想,也許已能給他很大的滿足感;然而,他在訪問裏說,當他終於能夠單靠作曲便可維生時,他感到十分快樂 --- 肯定是比當水喉匠和計程車司機時快樂。

阿樂也有理想,但他的興趣是經濟學和政治科學,還打算讀完大學入法律學院,因此,我大概不用擔心他會「乞食」。

20150120

名位與評價


假如我讀到一篇論文,卻不知道作者的身份,讀後的判斷是佳作,水準很高,於是估計是大學教授或專家學者寫的,後來才知道原來作者只是中學畢業,不是專業的學者,我相信自己會對作者更加另眼相看。這應該是正常的反應吧?沒有專家學者的正規訓練,卻有專家學者的學術水準,實在很值得佩服啊!

然而,有些人的反應可能相反:知道了作者不過是中學畢業,便據此來重新評估那篇論文,結論是之前的評價過高了。錢穆在《師友雜憶》裏敘述了一件往事,說的就是他親身經歷過自己的文章給人這樣重新評估。

那時錢穆年方二十五,仍在教小學,寫了一篇短文,投稿到上海《時事新報》的副刊〈學燈〉。〈學燈〉的主編是李石岑,自己也有文章在〈學燈〉刊出,而且會用大一號的字體登首幅,副刊內的其他文章則一律用小一號的字體。錢穆雖然只是一位年青的小學教師,但對自己的文章頗有信心,投稿的用意是試試會不會被主編選用大一號字體登出(他似乎很肯定會登出,不肯定的只是字體的大小)。錢穆的自信心沒有落空,這篇文章果然以大一號的字體在首幅登出;他再接再厲,第二篇投稿亦蒙青睞,大字登首幅。除李石岑外,大字登首幅的只錢穆一人而已。

兩篇文章登出後,〈學燈〉刊出一查詢,希望錢穆能告知通訊地址。錢穆致函回覆,寫上任教小學的地址。他的同事好友力勸他不要寫這個地址,認為〈學燈〉方面會因為他不過是小學教師而失去通訊的興趣;錢穆不從,說他「不願不以余真相明白告人」。果然,〈學燈〉接著沒有再接觸他,而他往後投稿的兩篇文章都改用小一號字體登在《青年論壇》裏。受到這樣的對待,錢穆便沒再投稿〈學燈〉了。

李石岑既是主編,這些都應該是他的決定,由此可見他頗以名位評價文章;這不只是勢利,也許還是識見和自信的不足 --- 識見足夠的,自然能以文章論文章,不必考慮作者的名位;自信心足夠的,自然相信自己對文章的判斷,而不會受作者名位的影響。

幸而錢穆所處的那個時代,有識見的人還懂得看學問不必看學歷,錢穆終於因學問之高而受人賞識,沒讀過大學而當上大學教授。換了是現在,無論你錢穆學問有多高,不先拿個博士學位,還要是名校的,否則休想當大學教授!

20150102

胡適不能容忍愚蠢?


胡適給人的印象是謙謙君子,器量寬宏,尤其是容得下異議。他在1925年寫了一封信給已是中共總書記的陳獨秀,裏面有這幾句:

「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上儘管不同,事業上儘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老朋友者,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後多少總還同有一點容忍異己的態度。至少我可以說,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認別人也有嘗試的自由。」

這裏表達的是政治上的容忍異議,胡適對宗教信仰有相同的態度,例如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便說得很清楚:

「我不信有一個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靈魂不朽的說法。但我的無神論與共產黨的無神論有一點根本的不同。我能夠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夠容忍一切誠心信仰宗教的人。[...] 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誠心的諒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誠心的容忍並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年紀越大,我越覺得容忍的重要意義。若社會沒有這點容忍的氣度,我決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膽懷疑的自由,公開主張無神論的自由。」

然而,在《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裏,胡頌平記錄了這一則:

『這兩天先生有點怕聽電話的聲音;因為梅貽琦的病已經到了危險的境地,如果有人電話來,只怕是他不幸的消息。昨天下午從臥房出來,輕輕的問:「有沒有壞消息?」王志維就說:「沒有沒有。聽說梅先生的病體見好些。」

今天下午到台大醫院去檢查身體,顧文霞、徐秋皎等都在那裡。檢查之後,先生要去看梅貽琦,但他們都勸先生不要上去,說:「梅太太同一屋子的女人在祈禱,在唱歌。現在只求上天保佑了。」先生四點半回來,很沉痛的大聲說:「這是愚蠢!我本來很想看看梅先生,他也渴望能夠見見我。他還沒死,一屋子愚蠢的女人在唱歌祈禱,希望升天堂。--- 這些愚蠢的女人!」

先生平時常說:「任何事我都能容忍,只有愚蠢,我不能容忍。」』(頁二三二至二三三)

假設胡頌平記錄屬實,這顯示胡適言行不一、甚至是偽君子嗎?雖然名人的傳記、日記、事蹟記錄、傳聞等大都有美化其人的成份,胡適的亦不例外,但胡適既能令李敖這樣痛恨偽君子而擅於挖人陰私的人敬佩,即使他的容人之量被誇張了,也不至於是水份居多。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理解胡適說的「不能容忍愚蠢」?

首先,我認為胡適在《容忍與自由》裏說自己「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是誇大了自己對宗教信仰的容忍態度:我相信他做到的只是「諒解」,而不是「敬重」,因為從他的著作裏可以輕易看出他認為大多數人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基於無知 --- 我們可以諒解無知,但如何能敬重呢?(也許胡適真的有他「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的理由,但至少他沒有明確指出來,讀者亦無從猜度哪會是甚麼理由。)無論如何,能夠諒解,便足以支持容忍的態度。接著的問題是:胡適說自己不能容忍愚蠢,是因為他不能諒解愚蠢嗎?

假如胡適用「愚蠢」一詞是取同義複合之意,即「愚」和「蠢」都是「智力低」的意思(註),而一個人的智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先天限制,他便沒有理由不諒解愚蠢,因為那不是愚蠢的人之錯,也不是愚蠢的人能大大改善的缺點。

不過,「愚」不只有「蠢」之意,《康熙字典》便列了其他意思:「戇也,闇也,蒙也,昧也,蠢也,鈍也,愗也,滯也,固也,蔽也,冥也。」其中有幾個是「無知」之意;《荀子》〈修身〉篇亦云:「非是是非謂之愚。」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就是無知了。假如胡適用「愚蠢」一詞主要是指無知,他有理由不諒解愚蠢嗎?

無知可以改善,並且大大的改善 --- 虛心求學、讀書明理、凡事講求證據、不頑固武斷,便可以減低無知的程度。明知有機會減低無知而放過機會,這也許是不值得諒解的;可,不少人的無知是受後天限制,根本沒有機會改善,甚至不意識到自己的無知。胡適既然能「諒解一切信神的人」,對於受後天限制的無知之人,他理應同樣諒解。

因此,胡適不能容忍愚蠢,甚至於罵人「這些愚蠢的女人」,這和他容忍宗教信仰的態度是不一致的。不過,他對梅太太和其他女人唱歌祈禱一事的反應,大概是出於關心朋友的急切之情,是值得體諒的。胡適無論多麼理性和寬容,究竟是人,難以完全一致,亦難免受情緒影響。至少我對他這次罵人愚蠢並沒有太大的反感,因為他只是偶一為之,而且情有可原;他始終是位有學問有器量的人,遠非那些抑人揚己之輩可比。



(註)「蠢」的本義乃「蟲動」,我們現在仍用「蠢蠢欲動」一詞;蟲動遲緩,也許是由此引伸出笨拙之意。

20140912

一位邏輯學家的政治偏執


華人學者中對數理邏緝有創發式貢獻的,屈指可數,我想到的只有王浩和沈有鼎;王浩的老師金岳霖名氣很大,但他的貢獻是介紹和推廣數理邏輯,創發則闕如。三人中王浩的學術成就最高,他在哈佛師從 Quine,不出兩年便完成博士學位,是第一位拿哈佛 Junior Fellowship 的華人,任教過的大學包括哈佛和牛津(牛津著名的哲學講座 John Locke Lectures 已有六十多年歷史,第二屆的講者就是王浩);除了建構邏輯系統,他還對電腦的發展有貢獻,也深入研究 Gö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s ,有所發明(順帶一提,王浩跟 Gödel 是好朋友)。

這樣出色的一位邏輯學家,在政治上卻沒有獨到的眼光和準確的判斷。胡適曾經和王浩「交過手」,他在1952年4月2日的《日記》裏記載了這件事:

『下午在 Far Eastern Association 的 Boston 年會上,讀了一篇短文,題為“ From the Open Door to the Iron Curtain ”。讀了之後,即有中國親共的學生兩人(一為趙國鈞,一為□□)站起來質問反駁,其一人「氣」得說話四面打旋!其一人問:「你不信中國現在比從前強( stronger )了嗎?」我說:“ No! ”他又說:「中國不比從前更獨立了嗎?」我大聲說:
“ No! ”』

根據余英時的〈從《日記》看胡適的一生〉,這段文字裏姓名留空「□□」的是王浩,那是余英時從一位當時在場者得到證實的。胡適指王浩是「中國親共的學生」,則是錯了 --- 王浩那時已在哈佛任教。

余英時說『王浩受父親影響,從中學起已信仰馬克思主義,他的「親共」是根深柢固的』;王浩在1952年仍然受中共政治宣傳迷惑,不足為奇,可是,(根據余英時)「直到1976年以後他對共產黨的幻想才開始破滅」。1976年乃文化大革命結束之年,十年浩劫,那時中共建國已近三十年,文化大革命之前已發生過多次政治鬥爭,中共政權的猙獰面目早已清楚露出;王浩對共產黨的幻想到這時才「開始破滅」,可算後知後覺。由此可見,無論學問多高,也未必能幫助一個人消除偏執,尤其是如果那學問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數理邏輯。

當然,這跟王浩的性格也可能有關係。Quine 在自傳 The Time of My Life 裏有一段是描述王浩的,相當有趣,可資參考,我試譯如下:

「王浩重返哈佛,和我們共事。他活得並不快樂,儘管一直都成功和幸運。我在1945年第一次和他通信時,他在中國生活得不愉快,想到美國來。在哈佛他是一位出色的研究生,但由於覺得生活沒有保障,所以不開心。他認為只要有學術著作和拿到博士學位,一切便會不同;兩者他都做到了,而且還成為研究員學會[Society of Fellows]的初級研究員。然而,他因為獨身而仍然不快樂,所以便跟漂亮而能幹的年青地質學家 Yenking[找不到中文原名]結婚。婚後他又不快樂了,兩人便分居。當初級研究員的第三年,他走到蘇黎世伯奈斯[Paul Bernays]一起做研究,並在那裏寫信告訴我,他得到快樂的唯一希望,就是在哈佛獲得教席。我們聘任了他,而且不要求他教任何他不想教的東西,可是,他仍然不快樂。他安排了一年休假,去了巴勒斯公司[Burroughs]工作,想看看自己是否會喜歡電腦行業。最後他接受了牛津的高級講師教席,那是1964年的春天,當時我們正短暫地合作找出產生無限序數的俐落方法。在那個時候,他已經公開對西方表示不滿和堅定支持紅色中國。」

20140708

書生與書獃子


近日與友人談及胡適,一席話後,我對這位中國近代史的風雲人物興趣大增。其實年少時我讀過李敖的《胡適研究》,但內容現在已幾乎完全忘記了,只記得李敖是敬佩胡適的。胡適是開一代風氣的人物,令人佩服的,不是他的學術研究(他的學識當然高,但學術研究不算有大成),而是他那知識分子的風骨和對時局的投入及影響。

我剛讀完余英時的長文〈從《日記》看胡適的一生〉(收入余著《重尋胡適歷程 --- 胡適生平與思想再認識》),此文抽絲剝繭,有理有據,同時饒有趣味;讀罷,我更確定上述對胡適的評價是對的,單是這一篇文章,已令我十分敬佩胡適。我接著會讀余英時其他論述胡適的文章,當然不能不讀胡適的《四十自述》和《口述自傳》;李敖的《胡適研究》和《胡適評傳》,還有唐德剛的《胡適雜憶》,也在書單之上。

有趣的是,在網上搜尋胡適的資料時,看到季羨林〈站在胡適之先生墓前〉一文,文中對胡適有這樣的評語:

「不管適之先生自己如何定位,他一生畢竟是一個書生,說不好聽一點,就是一個書獃子。也舉一件小事。有一次,在北京圖書館開評議會,會議開始時,適之先生匆匆趕到,首先聲明,還有一個重要會議,他要早退席,會議開著開著就走了題,有人忽然談到《水經注》。一聽到《水經注》,適之先生立即精神抖擻,眉飛色舞,口若懸河。一直到散會,他也沒有退席,而且興致極高,大有挑燈夜戰之勢。從這樣一個小例子中不也可以小中見大嗎?」

「書生」和「書獃子」這兩個詞語都沒有準確的定義(其實我們日常用的字詞很多都沒有準確的定義),但以我的理解,它們的意思並不相同 --- 簡單地說,書生不一定是書獃子。書獃子是所謂「讀死書」的那種書生,不知變通,不懂世務;俗諺有云「盡信書不如無書」,書獃子就是「盡信書」的書生。胡適即使只是一介書生,也決不是個書獃子。

無可否認,胡適天生一副書生相,年少時俊朗而有書卷氣:


到年紀大了,則是老書生的模樣:


不過,胡適肯定不是「讀死書」、不知變通、不懂世務,單是看他在當中國駐美大使那四年的行事,例如運用各種方法希望能促成美國在太平洋與日本開戰,便知道他對時勢的掌握是相當準確的,書獃子絕不會有這個本事。

然而,稱胡適為「書生」,卻是恰當的。季羨林關於《水經注》的那件軼事,顯出胡適對學問的沉迷執著,不是書生,哪會有這樣的沉迷執著?此外,胡適始終有書生式的理想主義,對一些理念堅持到底,例如教育和政治方面的理念,有時到不近人情和不適時務的地步。

這樣的書生很容易不得好死。胡適名氣極大,在社會和學術界的地位崇高,所以有本錢得罪蔣介石;可是,假如他身處的是毛澤東治下的中國大陸,那麼,恐怕他的名氣和地位也保他不住。無論如何,像胡適這樣有學問識見、又肯投入時局的書生,是每個社會都需要的。


20140520

懷念 Laurence Goldstein 教授


約十天前才得知 Laurence Goldstein 教授身患重病,想不到今天便收到他病逝的噩耗!只七十歲左右吧,不算老,去世前不久仍然在學術上很活躍,2013年就發表了兩篇期刊論文和編了一本書;遽然而去,能不令人惋惜?

對我來說,除了惋惜,還有哀思,因為 Laurence(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他便堅持我稱呼他 ‘Laurence’ 而非 ‘Dr. Goldstein’)不只是我的老師,還是一個我十分喜歡的人。他在香港大學哲學系任教多年,我讀 M.Phil 時,就是他指導我寫論文的。我跟他認識不算深,因為我不足兩年便完成了 M.Phil,接著到美國去,此後只跟他見過幾次面;然而,我對他的好印象一直不變,不是因為他已去世我才在這裏替他講好說話,而是他的樸直和善良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Laurence 的專長是邏輯、語言哲學、和維根斯坦研究,我的碩士論文寫的是 Donald Davidson 的語言哲學,當時港大哲學系只有他一人能指導這個題目。Davidson 的哲學是超級難懂的,我還記得看完 Davidson 的一些論文,在 Laurence 的辦公室跟他討論時的情況:我的英文說得不好,結結巴巴地努力表達自己的意思;Laurence 平時說話頗流利的,可是,遇到想得不通暢之處時,他會突然停下來,然後半閉著眼,緩慢地、帶幾分吞吞吐吐也是努力表達自己的意思。那個情景,假如有人拍攝下來,會是相當有趣的短片。

我申請讀博士時,Laurence 也幫了我不少忙除了替我寫推薦信及修改申請用的範文,還十分關注申請的進展。我告訴他收到牛津接納的消息時,他那替我高興的神色,令我自然而然地受到感動。柏克萊加大接納我的消息,他知道得比我還早;我記得一天早上八時許,我在睡覺,給 Laurence 打來的電話弄醒,原來他得到消息,便急不及待通知我,好像比我還高興。當時港大哲學系是「英國幫」,我決定去柏克萊而放棄牛津,全系明顯支持我決定的,就是 Laurence

最後一次跟 Laurence 見面,是 2001年。那時我已完成了博士論文,在找教席,卻不甚順利。我的其中一個面試是在三藩市,那時 Laurence 剛巧在那裏,我們便約見。先到酒吧喝了三四杯啤酒,然後到餐廳吃晚飯,喝了一支紅酒;邊喝邊談,Laurence 竟然有點盡訴心中情,令我不知所措(內容當然不便公開)。就是這種率直,令我特別喜歡他。

我相信喜歡 Laurence 的不只我一人,對於我們這些喜歡他的人,Laurence 的離去,令這世界失色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