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1

假如虎媽的女兒沒考上哈佛耶魯


昨天在《華爾街日報》的網頁見到一篇「虎媽」Amy Chua 的文章,題為 "A Week in the Life of the 'Tiger Mom' Amy Chua",篇幅很短的,好奇之下便看了。讀罷,心裏禁不住爆出一句:「這女人真令人吃不消!」(其實我在心裏說的是粵語:「呢個女人好難頂!」)

Amy Chua 在這篇文章要表現的正是她的虎媽本色。她的兩位女兒在學期休假期間回到家裏,明天便要重返校園,卻睡至日上三竿;虎媽提醒女兒們盡快執拾所需的東西,並且要自己洗衣服,因為「到了今時今日,如果一位像我這樣事業成功的女人仍要負責所有家務,那就太荒謬了」。

虎媽接著提到她如何教訓小女兒 Lulu 不應花3.49美元那麼多錢買一杯咖啡,因為在家裏弄咖啡便宜多了,還問女兒知不知道3.49美元在她自己兒時已足夠全家人一個月的食用。(她不會不知道現在的3.49美元跟她兒時的3.49美元並不等值吧?還有,Amy Chua生於60年代,她兒時的3.49美元約等於現在的25美元而已,怎會夠全家人一個月的食用?)

另一件事是虎媽發現大女兒 Sophia 紋了身,雖然遮遮掩掩,還是逃不過她的法眼。虎媽說自己沒有因此大發雷霆,而且反應十分「合理」,就是由她付費替女兒去除紋身(注意:Sophia 已二十二歲)。她還不忘補充一句,說這件事必定要隱瞞她的父母,不讓他們知道外孫女的劣行。

文章還提及她這一周生活的其他一些細節,全都可以顯示她如何忙碌和重要。我起初還有點以為這是自嘲的幽默小品(上述關於3.49美元那一節實在太誇張了),但通篇的語氣又不似是不認真的。

Amy Chua 曾經形容她那本 Battle Hymn of the Tiger Mother (中譯《虎媽的戰歌》)是自嘲式的回憶錄,我沒看過這書,但阿樂看了,說完全不覺得 Amy Chua 在自嘲,甚至覺得她不時流露出沾沾自喜之態。阿樂很不喜歡這本書,認為它大大強化了美國人對亞裔學生和父母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 亞裔學生特別勤力讀書,只注重學業,父母都千方百計要令子女出人頭地,因此管教十分嚴厲。

看完這篇「難頂」的文章,我有兩個相關的問題:(1) 假如 Amy Chua 的女兒沒考上頂尖名校(Sophia 入了哈佛,Lulu 入了耶魯),她是不是依然會那樣樂此不疲地講述她那「中國式」的管教方法?(2) 假如虎媽的女兒沒考上頂尖名校,是不是仍然會有那麼多人對她的管教方法有興趣?對於這兩個問題,我的答案都是「不是」。如果我答對了,這反映了一個可悲的事實:很多人(當然包括虎媽)以子女考上名校作為管教成功的指標。

20150128

舊情


真正的朋友,不只是生活的點綴,而是生命的構成元素。一個人的生命豐富精彩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有多少朋友和哪些朋友。

我說的是真正的朋友,而不只是泛泛之交或酒肉朋友。真正的朋友至少要互相關懷,不必願意為你赴湯蹈火,但在一般事情上會樂於幫忙,當然還要有思想上的溝通,在一起的時候互相都有良好的感覺。人生知己難求,真正的朋友大多未去到知己的程度,卻已彌足珍貴,多一個總是好事,少一個總是可惜。

這幾天不知怎的多次想起這些年來跟自己鬧翻的朋友,感慨不已。不多,幾十歲人只發生過四五次,第一次還是中學時,那位朋友亦不算很要好,可以不計;至於另外幾位,本來是相當親密的朋友,鬧翻後已不相聞問多年了。我相信大家當年的怨恨或不滿早已消除,也許是由於覺得嫌隙仍在,所以才沒有主動再找對方。

朋友鬧翻,很多時候都涉及一方的自尊受損。回想我自己的情況,由於我的性格缺點,自尊受損的都不是我 --- 是我說話過了份,令朋友自尊受損。因此,我承認這些與朋友鬧翻的事件,整體而言錯的是我,因此我更加感到悔疚和可惜。

我很重視友誼,亦愛交朋結友,現在(真正的)朋友算很多,而且有不少我會稱為「好朋友」;然而,每一位朋友都是獨特的,我現在有的朋友並不能替代跟我鬧翻了的那些舊朋友。當然,鬧翻了的朋友即使重新交往,也很難會完全恢復從前的友情;不過,只要舊情仍在,只要大家還沒有忘記當年一起的愉快日子,如果有機會再話巴山夜雨,始終是好事,生命亦會因此而多添一點姿彩。

20150126

假如我老婆反疫苗


讀了湯禎兆在《文匯報》的專欄文章〈醫學上的夫妻不和?〉,我禁不住想像,假如當年阿樂出世後,老婆反對給他注射任何疫苗,我會怎麼辦?

事實上,這相當難想像,因為當年還未有反疫苗運動,而且互聯網只是剛開始流行,網上的資料和訊息遠不及現在的多,很難找到「證據」支持「疫苗有害無益」之說,也不會那麼容易聚合其他反疫苗人士以形成氣候。因此,我倒不如想像孩子現在出世,老婆成為反疫苗的中堅分子,那我該怎麼辦?

我會這樣想:老婆分明也是知識分子,卻「反疫苗」上腦,肯定是因為把太多歪理都塞進腦去,而以為自己才是「理性冷靜」的「智者」。其實,就算她不接受的是演化論或全球氣候暖化之說,甚至是不接受人類登陸月球這一事實,她都可以在網上找到無數的「證據」支持她的看法。看來,向她提供正確的資訊,以證明疫苗有效而不是「毒針」,大概不會改變到她的看法,最多只會令她相信雙方都可以找到如山高的資料來辯駁。(假如提供正確的資訊便足以改變歪理入腦之人的看法,便不會有那麼多人反對演化論和全球氣候暖化之說了!)

還有,她肯定聽過不少疫苗後遺症故事,而故事最能打動人心,留下深刻印象,影響判斷;相較之下,注射了疫苗而甚麼事也沒發生的,卻不成其為故事。因此,用故事來抵消故事的影響,是行不通的辦法。

幸而反疫苗人士的出發點是關心自己的孩子,著眼的是風險,那我就用比較風險這個方法吧!就算 MMR 疫苗有可能引致自閉症,那風險是非常低的,而即使疫苗防禦相應疾病的效用不很高,也不是全無效用;然而,有些疫苗能防禦的疾病是十分危險的,隨時會致命。因此,我會說服老婆,兩相權衡,還是注射疫苗划算些。

她可能會認為孩子感染那些疾病的機會很低,但誰知道呢,還是以防萬一的好。尤其是我們愛到處旅行的,就更加要防範了;美國最近發生的麻疹爆發事件,就是由迪士尼樂園開始的,已有八十多人感染了,不要說不可怕啊!

老婆也許仍然會擔心疫苗「太毒」,對孩子身體始終有害。那麼,我會提出以下建議:讓孩子接受疫苗注射,但每一針打畢,便立刻去看中醫替他「解毒」。如此這般,假如我老婆反疫苗,我也可以在知情及多方面對照的不同角度下達成兩人彼此的共識;孩子固然要多受些苦,但這總算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當然,我會叮囑老婆也將這個辦法傳揚開去,她的反疫苗同志是否採用,是他們自己的決定,但我們至少不會讓自己的孩子注射了疫苗,卻叫其他人不要讓孩子注射;否則,如果那些孩子因為沒有注射疫苗而染病甚至死亡,豈不是我們害的?於心何忍呀!

20150122

長者學生


昨天是這學期「形上學」的第一堂,甫入課室,我便特別留意到坐在最前一排正中間的一個學生。通常選這個座位的學生都是最留心上課、最勤力,不過,我留意這個學生,不是因為他坐在那個位置,而是因為他是一位長者,看來已六十開外;他戴著眼鏡,衣著整潔,樣子斯文,在一眾不修邊幅的學生中間,便更加顯眼。

下課後這位長者學生走過來跟我說話,原來他本來只是好奇來聽聽第一課,但聽我講解課程內容後,非常有興趣知多一點,便決定正式修讀;他不是大學的學生,會透過校外進修的課程修讀,問我是否可以。我說當然可以,不只因為多一個學生是小事,還因為我相信他會是一位好學生。

我這不是隨便說的,這些年來我教過好幾位長者學生,他們都是我最好的學生。長者學生未必是理解力最強的,功課也未必做得最好,可是,他們大多十分用心,而且虛心受教,發表意見時往往言之有物;年長的不會恃老賣老,反而是一些自以為了不起的年青哲學系學生會一臉高傲,不時胡亂發表「高見」。這位年長學生一開始便顯出虛心求教的態度,問了上述問題後,立刻補充說希望自己能跟得上,因為課程內容聽來好像很深奧的;說時態度誠懇,絕非虛應說話。

這令我不期然想起另一位長者學生,是我印象特別深刻的。記得我第一次負責教一個大學課程,是仍在研究院時。那時已差不多寫好博士論文,柏克萊哲學系容許接近完成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獨力教授暑期課程,那次我教的也是「形上學」。由於是第一次,除了太緊張,也沒經驗,實在教得不好。然而,令我印象特別深刻的,卻是好事:學生中有一位長者,年紀很大,滿臉皺紋,頭髮稀疏,至少已有七十歲;他很留心上課,但甚少發言,其他學生舉手發問時,他看來會特別留神,也很專心聽我回答學生的問題。到了課程最後一堂,他在下課後走過來多謝我,還說特別欣賞我回答學生問題時反應之快速和論點之清晰。其實那時我正感氣餒,覺得自己教得相當差,對不起那班學生;這位長者的說話帶著鼓勵語氣,我相信他的目的正是要鼓勵我 --- 也許是從我的表情看出我不滿意自己的表現吧!想起他當年的鼓勵,我仍然心存感激。

20150120

名位與評價


假如我讀到一篇論文,卻不知道作者的身份,讀後的判斷是佳作,水準很高,於是估計是大學教授或專家學者寫的,後來才知道原來作者只是中學畢業,不是專業的學者,我相信自己會對作者更加另眼相看。這應該是正常的反應吧?沒有專家學者的正規訓練,卻有專家學者的學術水準,實在很值得佩服啊!

然而,有些人的反應可能相反:知道了作者不過是中學畢業,便據此來重新評估那篇論文,結論是之前的評價過高了。錢穆在《師友雜憶》裏敘述了一件往事,說的就是他親身經歷過自己的文章給人這樣重新評估。

那時錢穆年方二十五,仍在教小學,寫了一篇短文,投稿到上海《時事新報》的副刊〈學燈〉。〈學燈〉的主編是李石岑,自己也有文章在〈學燈〉刊出,而且會用大一號的字體登首幅,副刊內的其他文章則一律用小一號的字體。錢穆雖然只是一位年青的小學教師,但對自己的文章頗有信心,投稿的用意是試試會不會被主編選用大一號字體登出(他似乎很肯定會登出,不肯定的只是字體的大小)。錢穆的自信心沒有落空,這篇文章果然以大一號的字體在首幅登出;他再接再厲,第二篇投稿亦蒙青睞,大字登首幅。除李石岑外,大字登首幅的只錢穆一人而已。

兩篇文章登出後,〈學燈〉刊出一查詢,希望錢穆能告知通訊地址。錢穆致函回覆,寫上任教小學的地址。他的同事好友力勸他不要寫這個地址,認為〈學燈〉方面會因為他不過是小學教師而失去通訊的興趣;錢穆不從,說他「不願不以余真相明白告人」。果然,〈學燈〉接著沒有再接觸他,而他往後投稿的兩篇文章都改用小一號字體登在《青年論壇》裏。受到這樣的對待,錢穆便沒再投稿〈學燈〉了。

李石岑既是主編,這些都應該是他的決定,由此可見他頗以名位評價文章;這不只是勢利,也許還是識見和自信的不足 --- 識見足夠的,自然能以文章論文章,不必考慮作者的名位;自信心足夠的,自然相信自己對文章的判斷,而不會受作者名位的影響。

幸而錢穆所處的那個時代,有識見的人還懂得看學問不必看學歷,錢穆終於因學問之高而受人賞識,沒讀過大學而當上大學教授。換了是現在,無論你錢穆學問有多高,不先拿個博士學位,還要是名校的,否則休想當大學教授!

20150117

我怎樣成為煮飯的男人


很多朋友都知道我略懂烹飪之道,但未必知道我是家裏的「主廚」;晚餐天天是我弄的,周末和假期在家裏吃午餐,也由我負責。有些人喜歡下廚,卻限於偶一為之的露兩手;假如要他們天天煮食,他們也許會視為苦差。我則不然,做煮飯的男人,是我樂意的。

我十歲左右已學會基本的煮食技巧,父親和母親都各自教了我一些,因為我是大哥,父母不在家時要煮給弟妹吃。後來父親開士多,我到那裏幫手,其中一項工作就是煮食,並要自己到街市買餸(自然學會了打斧頭)。雖然那時我並沒有視這工作為苦差,但肯定談不上喜歡。

上到高中,家裏已不用我煮食,如是者我便一直放下鑊鏟,到結婚後也甚少下廚 --- 主要是老婆負責,母親間中會帶來煮好的拿手菜給我們享用。後來到美國讀書,仍然是老婆入廚房弄餐,我在廳堂讀書思考,怡然相得。

我之成為家裏的「主廚」,也沒有甚麼戲劇性的因由。約十二年前,我們搬到現在住的小鎮,而我得到的教席是穩定的工作,生活總算安定下来。有一天,不知怎的我忽然對老婆說:「你煮的餸菜味道不錯,可惜來來去去也是那十來款,你不嫌太沒變化了嗎?」老婆語氣平淡吐出一句:「那以後你煮好嗎?」我也氣定神閒回答說:「好吧!」從那天起,我便成為煮飯的男人。

我樂意做煮飯的男人,是因為我視煮食為創作(年青時不是這麼看),嘗試弄不同的菜式,食譜只作參考;樂趣在於翻陳出新,或加或減,或分或併,雖然做不出廚神製作,但偶有新意而又成功的,且得家人或朋友欣賞,那便很有滿足感。此外,我手腳快,花在廚房的時間不算多,而且一邊煮食一邊聽音樂,更加不會覺得是浪費時間,甚至可以說是雙重享受。

老婆和阿樂都喜歡吃我燒的菜,不過,有一次我試出他們並不太留心我煮的是甚麼,總之入口好味道便成。怎樣試?我不動聲色,連續三星期每天晚餐的菜式都是不同的(每餐兩或三道菜);三星期過後,我問老婆和阿樂:「你們有沒有留意到,過去三星期的晚餐有甚麼特別之處?」他們面面相覷,四隻大眼睛眨呀眨,搖頭表示不知道。我佯怒說:「過去三星期每晚的菜式都不同,完全沒有重複,你們竟然沒有留意,真是枉費我心機了!」老婆連忙說:「但我記得全部都很好味!」阿樂點頭同意。其實,只要他們吃得開心,我便煮得樂意;對於我這個煮飯的男人來說,他們說的「好味」兩字已足矣!

20150114

自由與批評


有些事情,即使我們有自由去做,也不會做,而不做的理由是尊重別人。這是人與人之間的基本相處之道,大家都懂的。例如你有自由在人家的婚禮高談闊論新郎新娘如何不匹配,但你不會這樣做,即使你說的是事實;你也有自由將好朋友送給你的生日禮物立時當他面轉送給另一位朋友,但你不會這樣做,即使那禮物是你非常不喜歡或不適用的。

擁護言論自由與批評行使此自由而作之言論,兩者並無抵觸,這同樣是很簡單的道理;如果你的言論有不合情或不合理之處,一句「這是我的言論自由」,即使是說對了,也不表示別人不應該批評你。其實,批評者也是行使他的言論自由,而他的言論同樣可以受到批評。

因此,假如你行使言論自由而說了些極度侮辱別人的話,我也許因此有理由批評你不尊重別人,但我的批評完全沒有針對你的言論自由。假如被你侮辱的人發怒痛打了你一頓,那當然是不該,我會嚴詞譴責,但那不表示我之前對你言論的批評是不恰當的。

法國《查理周刊》屠殺事件當然跟動手打人不可同日而語,那是極度不義的恐怖襲擊,然而,正因為如此,有些人認為如果你批評《查理周刊》的諷刺漫畫太過份、太不尊重別人,或者嘗試探討整件事在文化、宗教、社群關係的來龍去脈,你就是姑息恐怖分子,你就是踐踏言論自由。如果我上文說的合理,這些人的看法就是過份簡單了;當然,《查理周刊》的漫畫是否過份,大有討論餘地,大家可以各自行使言論自由討論下去,互相批評,務求自己的看法合理,這才會顯出言論自由可貴之處。

20150110

批評與侮辱之間


對於宗教,有兩種相反的極端看法:有些人認為批評某一宗教就是不尊重信仰該宗教的人,甚至等於侮辱他們;另一些人則認為任何宗教都可以用任何形式來批評或攻擊,只要針對的是信仰的內容而不是信仰者,便談不上不尊重或侮辱。我認為兩個看法都不妥:批評不等於侮辱,但某些形式的攻擊的確可以構成侮辱。

如果某宗教的教條或信念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人皆可批評,而重點應該不離是非對錯。假設你的宗教說地球只有五千年歷史或教導你男人有權隨便打女人,我便有理由批評,指出其錯謬之處。這樣的批評,就像批評某一科學理論有錯謬一樣,一般而言是「對事不對人」(我說「一般而言」,因為人身攻擊可以滲入是非對錯的討論裏,例如說「只有愚蠢不堪的人才會接受這個明顯錯誤的看法」)。

然而,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只是相信一套教條或信念為真,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宗教信仰是一種指導人生方向的生活方式,是他們的主要身份認同,也令他們視某些人和物為神聖不可侵犯,從而鞏固宗教的身份認同。假如我攻擊你的教徒身份(例如說「所有基督徒都豬狗不如」)或對你視為神聖的人或物做出極其無禮之事(例如將模罕默德畫成一條狗),你因此覺得受到侮辱,這是合情合理的反應,而且這裏已不能分開受侮辱的是你還是你的宗教信仰。

如果我們認為人與人之間應該基本上互相尊重,而侮辱別人是不尊重的行為,那麼,即使我們相信某一宗教的教條或信念完全沒有理據,甚至是荒謬絕倫,不得不批評,我們的批評也不應該去到侮辱的地步。打個比方,假如你認為你的朋友拜祖先是迷信,你可以嚴厲批評他的迷信想法,只要講道理便成;可是,如果你拿下他家的神主牌摔落地上,或拍下照片製成不雅圖像放到網上,那便是侮辱,是太過份了(這只是個比方,因為拜祖先算不上是宗教)。

我這樣分開批評與侮辱,似乎很清楚,可是,在批評與侮辱之間,還有諷刺。問題是,諷刺可以近似批評,也可以近似侮辱:不夠尖刻的諷刺也許會被當作形象化的批評,但過份低俗的諷刺,卻很容易會被視為侮辱。請別誤會,我不是在鼓吹放棄諷刺宗教,我只是想指出,諷刺和侮辱的界線並不分明,而且諷刺不容易拿捏得恰到好處,我們不應該只視之為一種批評方式那麼簡單。

20150107

學術界的「富者越富」


早兩天看到同事 T 跟他的朋友 N 在網上討論,兩人都是哲學教授,談的是學術界一個可稱為「富者越富」的現象(事實上,'the rich get richer' 是他們在討論裏提出的比喻);雖然這個現象的出現很容易理解,而且不是任何個別的人的過錯,但受影響的「窮人」如 T 和 N 者,難免感到不公,甚至在言辭間流露出一點酸味,亦是人之常情也。

事緣 N 在一本剛出版的書裏看到作者多次引述哲學家 K 的一篇論文,而 N 自己也寫過一篇論文討論同一課題,論點與 K 的有不少類似之處,並且發表得更早,可是,這本新書的作者對 N 的論文隻字不提。兩篇論文都是發表於一級期刊,分別只是 K 頗有名氣,初出道時甚至被視為哲學界的 rising star,而 N 則寂寂無名。N 為此而發了點牢騷,其實,他的不滿已累積多時,因為不止這本新書的作者是這樣,其他討論同一課題的論文或書本作者都是只引用 K 而不提 N --- 結果是 K 「富者越富」,在這個課題上的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名氣也隨之增大,而 N 則「一貧如昔」。

無獨有偶,我的同事 J 也在這個課題發表過論文,最後還出版了一本書,而且是出自一間著名的大學出版社,可是,他的遭遇跟 N 的基本上一樣。因此,他看到 N 發的牢騷,便忍不住也發洩了幾句。

我這位旁觀者沒有插嘴,但心裏頗有感慨。J 和那位有名氣的 K 是相識的,而且是經我介紹(K 是我的好友);我相信由於 J 認識 K,他更容易會跟 K 比較,那不平之感也許會因此而更強烈。不過,他在上述討論裏明確表示了他的意思不是 K 名過其實,他只是不滿自己的著述幾乎完全被忽視。然而,J 也應該知道,有能之士比起可以出名的人,數目是大得多了;能否在某一界別成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力以外的很多其他因素,而這些因素都是不受個人控制的。人家引用名氣大者的著述而不引用你的,有一個非常簡單的解釋:一是他們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一是他們要有所取捨,取那已經被其他人多次引用的,不是安全和省時得多嗎?

這個學術界的「富者越富」現象,相信沒有人能夠改變;那一眾「窮人」,也沒有理由攻擊那些「富者」 --- 除非那是浪得虛名之輩。

20150104

以偏概全和以全代普


本來「以偏概全」不是很複雜的概念,相當容易明白,但我卻不時在網上見到有人混淆了以偏概全和以全代普,看來寫篇短文解釋兩者的分別,也未必是多此一舉。

以偏概全是推論上的謬誤,即以不足夠或沒有代表性的例子為證據,推出普遍(general)或全稱(universal)的結論。這裏我將「普遍」和「全稱」分開,前者指「所有或大多數」,後者只指「所有」。

試看這個簡單的例子:你認識五位德國人,而他們都愛飲威士忌,你據此而得出「德國人愛飲威士忌」的結論,這便是以偏概全,因為你的例證太少,也沒代表性。留意,即使你的結論的意思是「大多數德國人愛飲威士忌」,而不是「所有德國人愛飲威士忌」,你仍然算是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

以全代普則是另一回事,那是為了說話方便而已,並非謬誤。假設我們已有充分理由相信德國人大都愛飲啤酒,在一般的語境中,如果我們說「德國人愛飲啤酒」,雖然看來是全稱,別人都會明白我們的意思是「大多數德國人愛飲啤酒」或「一般而言德國人都愛飲啤酒」,而不是「所有德國人 --- 無一例外 --- 愛飲啤酒」。我們平時說的「香港人很現實」、「四川人嗜辣」、「日本產品包裝很精美」、「文人相輕」、「英雄難過美人關」等等,都是以全代普,省卻說「大多數香港人很現實」、「一般而言日本產品的包裝都很精美」...

如果你說「四川人嗜辣」,我反駁說「我認識幾個不嗜辣的四川人」,你應該會認為我是「為拗而拗」,十分無謂,甚至是無理取鬧。不過,這個判斷的前提是「(大多數)四川人嗜辣」是已知的事實,或至少是有充分理由或證據相信的。假如你說的是「德國人愛飲威士忌」,而例證只是你那五位愛飲威士忌的德國朋友,我反駁說「我認識不少德國人只愛飲啤酒,不喜歡威士忌」,進而批評你以偏概全,那便不是「為拗而拗」了。

如果你堅持以五位德國朋友為例證是充分的,那只顯示你不明白為何以偏概全是不可靠的推論;由於你不明白以偏概全的問題所在,你便可能以為自己不過是以全代普,因而不滿別人的批評了。

20150102

胡適不能容忍愚蠢?


胡適給人的印象是謙謙君子,器量寬宏,尤其是容得下異議。他在1925年寫了一封信給已是中共總書記的陳獨秀,裏面有這幾句:

「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上儘管不同,事業上儘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老朋友者,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後多少總還同有一點容忍異己的態度。至少我可以說,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認別人也有嘗試的自由。」

這裏表達的是政治上的容忍異議,胡適對宗教信仰有相同的態度,例如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便說得很清楚:

「我不信有一個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靈魂不朽的說法。但我的無神論與共產黨的無神論有一點根本的不同。我能夠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夠容忍一切誠心信仰宗教的人。[...] 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誠心的諒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誠心的容忍並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年紀越大,我越覺得容忍的重要意義。若社會沒有這點容忍的氣度,我決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膽懷疑的自由,公開主張無神論的自由。」

然而,在《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裏,胡頌平記錄了這一則:

『這兩天先生有點怕聽電話的聲音;因為梅貽琦的病已經到了危險的境地,如果有人電話來,只怕是他不幸的消息。昨天下午從臥房出來,輕輕的問:「有沒有壞消息?」王志維就說:「沒有沒有。聽說梅先生的病體見好些。」

今天下午到台大醫院去檢查身體,顧文霞、徐秋皎等都在那裡。檢查之後,先生要去看梅貽琦,但他們都勸先生不要上去,說:「梅太太同一屋子的女人在祈禱,在唱歌。現在只求上天保佑了。」先生四點半回來,很沉痛的大聲說:「這是愚蠢!我本來很想看看梅先生,他也渴望能夠見見我。他還沒死,一屋子愚蠢的女人在唱歌祈禱,希望升天堂。--- 這些愚蠢的女人!」

先生平時常說:「任何事我都能容忍,只有愚蠢,我不能容忍。」』(頁二三二至二三三)

假設胡頌平記錄屬實,這顯示胡適言行不一、甚至是偽君子嗎?雖然名人的傳記、日記、事蹟記錄、傳聞等大都有美化其人的成份,胡適的亦不例外,但胡適既能令李敖這樣痛恨偽君子而擅於挖人陰私的人敬佩,即使他的容人之量被誇張了,也不至於是水份居多。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理解胡適說的「不能容忍愚蠢」?

首先,我認為胡適在《容忍與自由》裏說自己「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是誇大了自己對宗教信仰的容忍態度:我相信他做到的只是「諒解」,而不是「敬重」,因為從他的著作裏可以輕易看出他認為大多數人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基於無知 --- 我們可以諒解無知,但如何能敬重呢?(也許胡適真的有他「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的理由,但至少他沒有明確指出來,讀者亦無從猜度哪會是甚麼理由。)無論如何,能夠諒解,便足以支持容忍的態度。接著的問題是:胡適說自己不能容忍愚蠢,是因為他不能諒解愚蠢嗎?

假如胡適用「愚蠢」一詞是取同義複合之意,即「愚」和「蠢」都是「智力低」的意思(註),而一個人的智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先天限制,他便沒有理由不諒解愚蠢,因為那不是愚蠢的人之錯,也不是愚蠢的人能大大改善的缺點。

不過,「愚」不只有「蠢」之意,《康熙字典》便列了其他意思:「戇也,闇也,蒙也,昧也,蠢也,鈍也,愗也,滯也,固也,蔽也,冥也。」其中有幾個是「無知」之意;《荀子》〈修身〉篇亦云:「非是是非謂之愚。」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就是無知了。假如胡適用「愚蠢」一詞主要是指無知,他有理由不諒解愚蠢嗎?

無知可以改善,並且大大的改善 --- 虛心求學、讀書明理、凡事講求證據、不頑固武斷,便可以減低無知的程度。明知有機會減低無知而放過機會,這也許是不值得諒解的;可,不少人的無知是受後天限制,根本沒有機會改善,甚至不意識到自己的無知。胡適既然能「諒解一切信神的人」,對於受後天限制的無知之人,他理應同樣諒解。

因此,胡適不能容忍愚蠢,甚至於罵人「這些愚蠢的女人」,這和他容忍宗教信仰的態度是不一致的。不過,他對梅太太和其他女人唱歌祈禱一事的反應,大概是出於關心朋友的急切之情,是值得體諒的。胡適無論多麼理性和寬容,究竟是人,難以完全一致,亦難免受情緒影響。至少我對他這次罵人愚蠢並沒有太大的反感,因為他只是偶一為之,而且情有可原;他始終是位有學問有器量的人,遠非那些抑人揚己之輩可比。



(註)「蠢」的本義乃「蟲動」,我們現在仍用「蠢蠢欲動」一詞;蟲動遲緩,也許是由此引伸出笨拙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