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9

李怡抄襲?一定唔係,除非係

 

數月前寫的那篇〈李怡涉嫌抄襲〉,我只是列出證據,「讓讀者自行判斷是否抄襲」,卻仍然引來無數攻擊(包括李怡的);但我都沒有回應,因為明知回應是浪費時間:讓證據說話,那些漠視證據的人,我是說服不了的。雖然往後還有人寫文章指出李怡其他涉嫌抄襲的文章,但都沒有引起多大注意,這件事我就當是完結了。

然而,今天有網友傳來訊息:「李怡今日的舊作選篇,其中一篇《同一問卷不同答案》我記得在網上見過,於是谷歌它,結果找到他是抄襲這篇的,幾乎完全一樣: https://mypaper.pchome.com.tw/ting760628/post/1320464396。」他還附上截圖。我看後,認為「幾乎完全一樣」並無誇張。不過,這次我仍然只列證據,讓讀者自行判斷是否抄襲。

李怡那篇文章刊登於《蘋果日報》2010年 5 月 10 日,以下是今天他在 Facebook 的舊作選篇,只有最後一句跟 2010 那篇有分別:

 

以下是網友告知的那另一篇文章,其實是轉載的,轉載日期是 2009 年 12 月 31 日,說明「以下文章轉自 PTT 的 share 版,作者是... Attui」:

 

我找不到那位 Attui 的原文,但至少這轉載是早於李怡的文章。好了,證據已列出,其餘不必多說。

20210522

烹調探究:一個實例

 

愛烹調,卻沒有正式學習過廚藝,少年時代跟父親學了點基本技巧,記得母親也提點過一二,餘者都是自己探索研究所得。探索研究始於十多年前,那時我接手做「一家之煮」,不久便感到烹調大有學問,變化多端,又容許創新,能同時滿足我的好奇心與創作慾;終於,下廚成了大樂。

我不喜歡照著別人的食譜依樣畫葫蘆,那太沒趣了;參考一下倒無妨,而就算是依照別人的食譜,我也會帶著研究精神去看、去思考,如果認為有不合理或多餘之處,便或增或刪,結果都是變成了自己的「版本」。

有時探究的動機在於有疑問,然後試圖解答。有些疑問可以在網上找到答案,但無論找到一個還是多個答案,都是要以實踐來驗證,這也屬於探究。偶爾有些較刁鑽的疑問找不到答案,只好多動點腦筋,做些假設,嘗試解答疑問;這基本上是 trial and error 的方法,要是第一次便成功,是會喜出望外的。早兩天做的一道冬菇炒大蝦便是一個很好的實例。

我的疑問是:怎麼沒見過人做冬菇炒蝦的菜式?用新鮮冬菇炒蝦的做法我見過,但那沒甚麼疑問可言 — 新鮮冬菇切片之後便可以立即用來炒蝦。我的疑問裏的冬菇是乾的那種,要浸發,通常用來炆或煲湯。我知道冬菇與海味的味道是配合的,例如干貝炆冬菇便容易做並且味道好。那麼,冬菇跟海鮮配合嗎?問題在於:冬菇浸發後也要炆煮才好吃,而海鮮是不宜炆煮的,因為會煮老,口感不好。可以先把冬菇炆好,接著用來炒蝦嗎?這樣做,冬菇和蝦的味道不能交融,我會稱之為「烹調的苟合」。最理想的效果是:冬菇炆軟,蝦肉炒得爽嫩,而汁則兼有冬菇味和蝦味。前兩者不難做到,因此關鍵在那個汁。

我設想出來的解決辦法是這樣的,第一次便成功。我選用了殼比較厚的大蝦(英文叫 "tiger prawns",一磅大約十二隻),這種蝦的味道和口感都像龍蝦,但要煮得剛熟才好吃。大剝殼後,我將蝦殼下鑊煎至微焦;煎過的蝦殼生出濃烈的蝦香,我用這樣處理過的蝦殼放到鍋裏跟浸發好的冬菇一起炆。由於殼裏還帶有微量的蝦肉,加上煎過後逼出來的蝦香,這樣跟冬菇一起炆四十五分鐘,鍋裏的汁便兼有冬菇味和蝦味了(調味只需鹽和少許糖,其他一概不必,更千萬不要下蠔油)。

冬菇炆好後,取出鍋裏的蝦殼,下生粉水把汁弄稠。大蝦早已醃好(用少許生抽、胡椒粉、食油和生粉來醃),這時放到鑊裏用猛火煎至八成熟;然後把整鍋冬菇連汁倒進鑊裏兜炒,於是那個汁連鑊裏的蝦味也吸收了。將大蝦炒至剛熟即上碟,灑上蔥花或芫茜便可享用。

這個做法,大廚師可能會笑我旁門左道;然而,這道菜我全家叫好,吃得開心;我也解答了自己的疑問,所以有雙重的滿足感,管他是否旁門左道!

20210513

人生階段與時間感

 

卡夫卡寫過一些極短篇,都是寥寥幾句,其中一個我特別喜歡,題為《下一個村莊》。我看的是英譯 The Next Village,在網上找到一個中譯,譯者是高晞:

我的祖父常說:「人生苦短。如今它在我的記憶中壓縮到這種程度:比如說我幾乎無法理解,一個年輕人如何能下決心騎馬去下一個村莊,而不擔心 — 且不說甚麼不幸事故 — 光是這日常平安的一生光陰對於這樣一次出行是遠遠不夠的。」 

這就是整篇了,根本不成一個故事;如果當是故事看,那故事性便在於沒有寫出來的部份:祖父有甚麼經歷,以致他會這樣說?顯然令人費解的是最後一句,很有弔詭的味道 — 一生光陰那麼長,怎會遠遠不夠時間騎馬去下一個村莊?

這樣語焉不詳的極短篇,不同的讀者可以有大異其趣的理解,各取所欲無妨。高晞的中譯有一個有趣的註腳:

《下一個村莊》作於 1917 年 1、2 月。最早的標題是《騎馬人》,後改為《短短的時間》。據說卡夫卡係受老子《道德經》第十八章中的「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啟發而作。1919 年發表在《鄉村醫生》中。 

這裏有兩個小誤,「第十八章」應為「第八十章」,而《道德經》的原文是「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不過,對我來說最大的問題是《道德經》這兩句並不能幫助我理解這個短篇。

《下一個村莊》這個標題比《騎馬人》和《短短的時間》都要好:以騎馬比喻人生度過的時光,實屬陳腔濫調;「短短的時間」一語則過於空泛。「下一個村莊」是意思豐富得多的標題,其中的「下一個」含蓄地點出了人生如逆旅,而「村莊」表明那是尋常的人間,卻可以發生獨特的故事。

看完這個短篇,我立時得出的理解是,卡夫卡講的是人生階段與時間感 (sense of time) 的關係。那是「祖父」的說話,是一個人生走到差不多盡頭的人對時間的看法,表達了他的時間感。和「祖父」對比的是「年輕人」,祖父無法理解年輕人的決定;然而,他也曾經是年輕人啊,是過來人,為何有此「無法理解」?那是因為祖父已失去了年輕時的時間感。年輕時,日子只是一天一天的過,沒有具體意識到人生的長短,模模糊糊覺得一生還有很長的時間。年輕時作一個決定,大概還是會辨別重要的決定和不(那麼)重要的決定,卻不會想到,即使是一個看似不重要的決定,也可以對一生的發展方向有極其重大的影響 — 這種影響,往往要等到很多年後回顧細想,才豁然明白。

那弔詭的最後一句,我是這樣理解的:「日常平安的一生」,是無風無浪、卻同時浪費掉不少時間的一生;這樣的一生,對比於「騎馬去下一個村莊」的種種可能,是貧乏的,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實現那種種的可能。不過,當時只道是尋常,要到人生的盡頭時回望,才意識到,尋常的只不過是自己的目光。可惜已經太遲,往事如煙,人生至此已無力改變或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