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1

暫停更新

網主外遊,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一月三日網誌暫停更新,歡迎閱覽較舊文章,留言稍後回覆。

驚嚇和催淚

我從來都不喜歡看恐怖片,即是講鬼講怪撚鏡頭搞氣氛血淋淋黑萌萌失驚無神嚇你一大跳那種,只陪人看過幾次,絕不欣賞,毫無樂趣可言;自己主動去看的,則未之有也。

這不是因為我不相信有鬼 --- 我也不相信有神仙,但看周星馳的《西遊記》看得很開心。我不喜歡看恐怖片,是因為(成功的)恐怖片真的會嚇倒我,而我極不喜歡被嚇。我也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覺得看恐怖片被嚇是一種樂趣,正如我不明白坐過山車有甚麼好玩。

其實,我還有個心理因素:看完一套很嚇人的恐怖片後,我那非理性的恐懼會維持一段時間,令我連獨自在廁所裏也心慌慌,尤其是望著那一大塊貼牆的鏡子時,更忍不住幻想突然有一個惡鬼在鏡裏現形或伸出鬼手來抓我,便越想越驚。我一來不想經驗這個,二來不想看到自己這非理性的一面(明明不信鬼,卻又要怕),所以最好就是不看恐怖片。

同樣被導演操縱心理,我寧願看煽情的催淚片,看時淚水狂湧後有一種莫名的暢快感。不過,不喜歡看催淚片的人可能也會說:真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覺得被弄到感動落淚是一種享受。說到底,這只是口味和性情的問題,沒甚麼對錯。

以下極短片,很多人看了都難免一 cry;先此聲明,看不看你自己決定,看完後有甚麼情緒反應都不要怪我:

20101220

從老夫少妻說起

朋友中有幾對老夫少妻,都結婚很多年了,其實男的不很老,只有大約六十歲,女的亦不算少了,已四十出頭,年齡相差十五、六歲,說不上極端。可是,這幾對中有些已出現問題,例如男的身體開始多毛病,或活動能力和興趣逐漸跟不上女的;其中一對那個男的還患上頗棘手的病,另外一對則已在辦離婚手續了。

這種老夫少妻相識相戀時,如果女的年方少艾,那麼男的便只有三、四十歲(或四十出頭),成熟穩重,一副可託終身的樣子,如果還事業有成,則吸引力就更加大了。男的那方面,喜歡較年輕的女子,亦屬尋常。如此結合,只要男女相悅,沒甚麼可議。然而,這卻令我想到「現在的我」和「將來的我」之間的關係。

沒有人能肯定自己將來的看法和好惡,但假如「現在的我」如此這般理解「將來的我」,而「現在的我」的行動一定會影響「將來的我」,那麼,「現在的我」在做出重大決定時,應否考慮這個理解,甚至乎根據這個理解來行動?

一個年輕女子在決定是否和比自己大十多年的人結婚時,是否應該考慮自己到了四、五十歲時的想法?假如她相信自己到時不會喜歡有一個六、七十歲的丈夫,或即使仍喜歡對方,到時的生活亦會有很多因年齡差距而來的困難,她是否應該為她「將來的我」打算一下?

讓我舉另一個例子:我喜歡飲酒,卻盡量不多飲,為甚麼呢?飲酒過量很可能會引致肝病,「現在的我」不想有肝病,我相信「將來的我」也不想有肝病、不想受苦、不想早死,因此,雖然「現在的我」飲酒時很開心痛快,但為「將來的我」著想,我只好犧牲一下現時的享樂。

「現在的我」和「將來的我」的關係當然不是這麼簡單,有很多方面可以思考和討論。無論如何,這是一個重要的關係,因為人的一生不是不相連的片斷,而是一個連續的故事,雖然故事不是完全由自己編寫。

20101219

三個烏龍男

昨天老婆跟朋友遊樂去也,出門前囑我帶兒子上小提琴課(平時是她帶的)。到了下午,正要送兒子到小提琴老師家裏,忽然記起一事,便問兒子:「今天是星期五,你的小提琴課不是在星期六的嗎?」兒子答道:「是呀!不過媽媽明天可能有些安排,我今天不用上學,所以她便改了我的小提琴課時間吧。」

我把兒子送到小提琴老師家裏後,便到附近的商店買點東西,然後再去接他回家。就這樣過了大半天,沒有甚麼特別。

晚飯時,我忽然想起,便問老婆:「怎麼你安排阿仔今天學琴?」她聽後反問:「甚麼?你今天帶他去學琴?」我便說:「是啊!老婆大人你吩咐的嘛。」老婆邊搖頭邊答道:「你這烏龍大頭蝦,我是說明天,不是今天呀!我明天也沒空。」我當然立刻自辯:「我問過阿仔,他也說是你特別安排今天的呀!」兒子聽了,為求「脫罪」,連忙反駁:「爸爸說是今天,我怎想到他會聽錯你的說話,我不過想個合理的解釋出來吧!」

老婆隨即問:「那麼 Mark(小提琴老師)呢?他不會也以為是今天吧,因為我沒有跟他說改時間。」兒子說:「Mark 在家啊,而且見到我時還說他忘記了我今天有小提琴課,幸好沒有出外,否則便不好意思了。」聽到這裏,老婆已笑得人仰馬翻,邊笑邊說:「我的天呀!好一個烏龍三人組,才擺出這個完美的烏龍!」

這故事教訓我們:搞錯老婆的吩咐,也不一定會有嚴重的後果。

20101218

如何對待難以置信的理論

網友荒言談及抽樣調查,說:

『香港少說也有七百萬人,只抽查了二三百甚或一二百人,就可說是「全港」,算我笨算我冥頑不靈好了,我怎樣也不會信服的了。』

我相信很多人也有類似想法。我又忍不住多口了,留言說:

『二三百人是少了一點,不過,如果抽樣做得嚴謹的話,只要抽查四百人,已能做到 accurate to within six percent points (plus or minus) 95 percent of the time (中文不容易講清楚這意思,所以用英文)。你找一本統計學的書來看看,便可大略知道為何會如此(全部有數可計,有理可尋)。』

我對統計學的認識相當膚淺,不打算在這裏進一步解釋抽樣調查的理論基礎和數學;正如我在留言所講,找一本統計學的書來看看,只要有耐性,始終會弄明白。我想講的是,對於一些看來毫不合理、難以置信的理論 *,我們應該採取甚麼態度。

我們對大部份學科都沒有相應的訓練,缺乏能力親自檢測那些學科內的理論,極其量只能找介紹那些理論的書來看,看明白了再作判斷。假如沒有時間或心力去看書了解某一理論,我們便應該考慮兩點:

1. 甚麼人接受、甚麼人反對那個理論?如果所有(或至少是大部份)那個學科的研究者和應用者都接受那個理論,那麼無論那個理論看來是如何難以置信,我們都不應只用「難以置信」或「毫不合理」為理由,拒絕接受;我們不一定要就此接受該理論,但至少也要抱住開放的態度。

2. 那個理論是否經過嚴格的檢證?如果是一個可以實際應用的理論,它的應用是否大多成功(例如做出準確的預測)?如果答案皆為「是」,那麼即使你依然認為那個理論難以置信,你亦有理由接受它。

其實,有不少科學理論或發現比抽樣調查的可靠性更難以置信,例如:
- 地球以每秒29.79公里的速度環繞太陽運行。
- 人體血管的總長度幾乎有十萬公里。
- 宇宙大約有超過一千億個星系(galaxies)。
- 所有物質,包括我們日常接觸的物件,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空間。
- 兩件事件發生的先後,或是否同時發生,並不是絕對的。


* 「理論」一詞在這裏不只是指一個理論有系統的整體,也指理論裏的個別內容。

20101217

有涯無涯

中學時的中文課本有《莊子》〈養生主〉一文的節錄,是由原文的開頭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止,並另有篇名,叫〈庖丁解牛〉。當時要整篇課文背誦,到現在我還可以背到六、七成。

記得最清楚的,當然就是開頭那幾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老師說這是很有智慧的說話,大概也解釋了一番,那時年紀輕輕加上受慣了填鴨式教育,老師說甚麼都接受了,以後每次見到這幾句說話,都有一種「那真是有智慧」的感覺。

其實,莊子這幾句說話,我當年是沒有可能領會的,對我來說也不會有任何作用。我讀書求學,算是以有涯隨無涯嗎?如果算的話,難道要我輟學然後逍遙養生去嗎?此外,我還未過獨立自主的生活,人生仍有一段好長的路,前面似有無限的機會、不盡的可能,我會理解「吾生也有涯」的意思嗎?就算理解了,我會因而更懂得過活嗎?

即使是對一個積極進修以充實自己的人,莊子這幾句說話也不見得是甚麼智慧。假如你有個朋友想學西班牙文或讀些心理學,並自覺很有上進心,你應該勸她不要以有涯隨無涯嗎?甚麼也不去學的人,就比樣樣都想學的人更自由、更有人生智慧嗎?

莊子這幾句說話,是對中了求知毒的人才是智慧,因為那是解藥,沒有中毒的,要解藥來作甚?所謂中了求知毒,就是只知用學問來衡量自己的價值,因而在學問的追求上貪得無厭,被求知這一活動束縛了自己,無論讀了多少書,學問有多大,都得不到心靈上的自由,只一學問的奴隸耳!這樣的一個人,讀到莊子之語,便可能悚然以驚,醒覺到自己求知心態之虛妄。醒覺之後,不必停止求知,但沒有了游盡學海的野心,不會拼命撥水衝刺,可游可憩,可有可無,這就是自由了。

20101216

智慧和地圖

我希望自己有智慧,卻不喜歡講智慧,因為沒有甚麼好講;別人講時,我也大多避之則吉,因為聽下去十之八九是浪費時間。

究竟甚麼是智慧?我不知道怎樣界定,只能用比喻來表達我的了解:智慧就像地圖,有了它你不會迷路,知道哪裏可進、哪裏可退、哪裏是此路不通、哪裏是暢通無阻、哪裏是停息之處、哪裏是避難之所。當然,你可能只是在某類事情或人生某些方面有智慧,那麼你有的只是一張區域地圖;假如你有整體的人生智慧,你有的便是一張全市總圖。

智慧不好講,因為每個人因應自己的處境和問題,需要的地圖都未必一樣;換句話說,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沒有一張人人適用的地圖。還有,在你沒有意識到自己需要地圖的時候,就算有人給你一張引路明圖,你也不會覺得管用;即使你願意看一眼,也大多不會明白地圖和自己的處境有甚麼關係。

知道一張地圖是地圖,當然不是難事,可是,要看出地圖和自己的處境有何關係,並進而使用地圖引路,那便不是易事了。有時候,真的要迷途一下,才可了解一張地圖如何有用;單是集中講解地圖,對很多人來說都沒有甚麼用處。

你可能會問:「你說不喜歡講智慧,為何又講了這麼多?」其實,我以上完全沒有表達了任何智慧,我只是作了個比喻而已。

20101215

「艷遇」

我從來未有過所謂艷遇,除非以下所述的那次令我渾身不自然的經驗也算是。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當時我還是 Berkeley 的研究生,有一次和朋友晚上到三藩市的一間 jazz club 聽音樂,當晚表演的是當地一個頗有名氣的爵士女歌手,所以幾乎座無虛席。這間 jazz club 是容許搭檯的,我和朋友坐下不久,正要點飲品,便見一對時髦男女走過來,問我們可否搭檯。我和朋友都不介意,於是他們便坐下。

這張檯的一邊是一列長凳,沿著長凳擺了好幾張檯,另一邊則是獨立的椅子。我和朋友相對而坐,方便談話,那對搭檯的男女因此亦要相對而坐了。那個女的選擇了我旁邊的座位,我也沒有特別留意她,只看到她是亞洲人。那個男的坐在我對面,我看得清楚,樣子不俗,臉帶微笑,予人好感。看這兩人的情狀,明顯是情侶。

表演開始了,那女歌手果然名不虛傳,我和朋友都聽得入了神。歌手有小樂隊伴奏,加上揚聲器,音樂的聲浪相當大;不知怎的,坐在我旁邊的女郎忽然靠過來,向我耳語,操地道美式英語,問我叫甚麼名字。我答了她,禮貌上也回問她的名字,接著下來她便不時在我耳邊問這問那,有時好像覺得我的回話幽默,笑得花枝亂顫,還越靠越近,無論聲調和身體語言,都顯然有 flirting 的意味。

我一路的反應都不大自然,我的朋友也看到眉頭略皺;最奇怪的是那個男的對女朋友的這般行為竟視若無睹,也像當我不存在似的,只自顧聽音樂,喝威士忌,並間中和女朋友說一兩句話。

當然,除此之外,甚麼也沒有發生。演唱會完了,那女郎跟男朋友一同站起,然後向我嫣然一笑,說聲 good-bye 便走了;這時我才看清楚她的容貌,竟有幾分像照片所見的張愛玲(不過比張好看一點)!

我遇過的怪事不多,這是其一。今天拿起一本大陸出版的張愛玲文集,封面是她一幀大大的照片,令我忽然想起此事,便寫下來了,寫後自己再看一次也覺得可笑。

20101214

不怕死

我熱愛生命,活得開心,卻不怕死。為何不怕?我也不很清楚,就是不怕。有些人跟我相反,活得不怎麼開心,卻非常怕死;這也不一定有道理可言,怕就是怕了。

我不怕死,不是因為有一個有力的哲學論證,說服我死亡並不可怕。假如我怕死,即使有這麼的一個論證,大概也不會消除我的恐懼;這個論證可能會令我同意沒有理由害怕死亡,卻不一定因此而令我的恐懼減輕。正如一個害怕蜘蛛的人,即使知性上明白(毒性不強的)蜘蛛並不可怕,承認自己沒有理由害怕蜘蛛,可是對蜘蛛的恐懼卻絲毫不減。

雖然我不怕死,但仍然想長命一點 --- 當然是指健康地長命(至於永生不死嗎?Thanks, but no thanks!)。然而,我總覺得自己不會活到七老八十,這可能因為我父母都早死,恐怕我沒有長命的基因。這也可能只是心理作祟,因為我怕老,不敢想像自己垂垂老矣的樣子。

如果可以選擇,我寧可患慢性病死亡,而不是急病或遇到意外突然死去,那樣我便有時間打點一切,盡量完成未了的心願,而家人亦可以有心理準備,不必受那驚聞噩耗的慘痛。不過,我雖不怕死,卻怕死得痛苦,所以那慢性病嘛,最好就是不太辛苦的那種!

20101213

Dr. Kevorkian 的神

終於看了電影 You Don’t Know Jack。Al Pacino 飾演 Dr. Jack Kevorkian,演技出色,沒半點過火,雖然樣貌不太像,但神情舉止、說話語氣都維妙維肖,而最重要的是,他演活了一個 character。影片從 Kevorkian 第一次協助病人安樂死開始,到他鋃鐺入獄為止,一條主線,沒有甚麼枝節。難得的是,雖然影片的「反反安樂死」主調相當明顯,卻沒有一味歌頌 Kevorkian;結尾的幾個鏡頭,更表達出 Kevorkian 挑戰法律的激烈行動是過份了。

此片對白寫得不俗,時有佳句。有一場是一群反安樂死的宗教人士在 Kevorkian 家門外示威叫囂,高呼 "Life is God's choice!" 等口號。Kevorkian 出門時,其中一個示威者趨前質問他:"Only God can create and destroy. Have you no religion? Have you no God?" (「只有神才可以創造和毀滅。難道你沒有宗教嗎?難道你不信神嗎?」),語氣好像人人都應該有宗教、人人都應該信神一樣。Kevorkian 的回答真是妙絕:"Oh, I do, lady. I have a religion. His name is Bach. Johann Sebastian Bach. And at least my God isn’t an invented one." (「噢,我有呀,小姐。我有宗教,我的神名叫巴赫,約翰 . 塞巴斯蒂安 . 巴赫。還有,我的神至少不是虛構的。」)。哈,想不到 Kevorkian 竟和我拜同一個神!

以下是此片 DVD 的 special features "The Real Jack/Inner Circle",訪問了主要演員和他們飾演的真人(包括 Kevorkian):

20101212

活在別人眼裏

有些人很隨便會說:「我不介意別人怎樣看我。」其實,能真正做到這樣的人相信少之又少。我就頭一個做不到。

這是我在看了維根斯坦一則日記後,有感而發。1929年,維根斯坦重回劍橋,雖然他當時連學士學位也沒有,但他的《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已出版,令他成為歐美哲學界的重量級人物。大名鼎鼎的 John Maynard Keynes 到火車站接他,在給妻子的信裏,Keynes 提及此事時是這樣寫的:"Well, God has arrived. I met him on the 5.15 train."(「嗯,神到埗了,我會在5:15那班火車接他。」)這大概只是 Keynes 的戲謔之言,但也反映了斯坦維根在同儕間的地位。

我看到的那則日記寫於1930年,維根斯坦重回劍橋後不久。他這樣寫:

「由於我非常軟弱,我極之依賴其他人對我的看法,至少在行動時是如此,除非有很長的時間足以讓我能自我把持。別人的讚賞之辭或友善的微笑對我有持久的作用,令我欣然受到鼓勵和肯定;至於令人不快的,即是不友善的說話,則會同樣地有持久的影響,令我鬱鬱不樂。因此,孤室獨處最能讓我舒一口氣,令我回復平衡,至少是思想上的平衡,儘管心理上那些說話對我仍有影響。」(看 Ludwig Wittgenstein: Public and Private Occasions, p.23)

維根斯坦特立獨行,思想超俗,也尚且免不了感到是活在別人眼裏,我等平凡人,十足十的社會動物,恐怕就更容易如此了。

20101211

古董書之幽情

我有一本哲學書,雖無古董的價值,但我已當它是古董書,因為那是在1871年印刷的,距今已幾乎一百四十年了,那時還是清朝同治年間,光緒皇帝也正是這年出世的。

這是 John Stuart Mill 那部影響深遠的名著 On Liberty,嚴復譯為《群己權界論》,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奠基之作。此書初版出於1859年,我的那本是第七版,相距不過十二年而已。Mill 卒於1873年,我擁有的這本書印刷時,他還在生!想到這點,我把書拿起,摸著那黝黑樸拙而有點殘破的硬皮,心裏竟有種奇妙的感覺,彷彿和 Mill 的時空相隔突然縮小了很多,不那麼覺得他已是作古之人。(雖然我很愛用我的 Kindle,裏面也藏有 On Liberty 的電子版,但電子書就不可能給我這個特殊的經驗。)

這本書是我大約十二年前在 Berkeley 一間二手書店買的,因為不是初版,所以不值錢 *,只花六美元便買到了。書頁內有題字,應該是第一手書主簽上名字,並記下買書的地點和時間(我也有這習慣):


英國哲學家的著作,美國的讀者,在哈佛大學於1873年1月相遇,一百三十多年後這個相遇為我所知,書落入我手;這期間,環繞著這本書不知有沒有發生了些動人的故事呢?


* 從上圖可看到書頁右上角有兩行字:(1st Edition was 1859 )This Edition 1871,應該是二手書商寫上,以資識別,因為兩個版本價錢相差極大。

20101210

盲目的無神論者

著名無神論者 Sam Harris 剛出版了新書 The Moral Landscape: How Science Can Determine Human Values,我的同事寫了個書評,因此被本地的一個無神論者組織邀請去做 presentation,講解一下書的內容和帶領與會者討論該書。我和另外幾個同事也有捧場,結果我們都大失所望。

令我們失望的不是同事的表現,而是與會那些無神論者的態度和思考水平。Harris 的書雖然有好些章節批評宗教,但主旨是科學能解釋倫理道德並指引我們選擇有效合理的道德原則;然而,這些無神論者發言時往往離題,只是盡量找機會發洩他們的反宗教精緒。如是者六、七個人輪流「表態」後,現場竟讓人有種這是一個 cult 的感覺(我和幾個同事後來談起,才知大家當時都有這感覺),真是諷刺!

接受無神論,並不會自動令你成為一個理性的人。不論無神論多合理、有多麼的理據支持,假如你不是因為這些理據,卻是由於其他原因(例如反叛父母的宗教)而接受無神論,你的接受都不一定是理性的。假如你對無神論的態度是「只要接受就成了」或「總之我就知道沒有神」,你和那些盲目的宗教信徒沒有兩樣 --- 你只是個盲目的無神論者。

我不知道上述那個組織裏有多少盲目的無神論者,但肯定是有一些,否則那個討論會的氣氛不會弄成那樣。這是一個小鎮組織,成員不過一百幾十;可能發起者本身是盲目的無神論者,物以類聚,吸引到的成員便都是相似的心態、接近的思考水平了。

我跟這班人雖然道相同,亦不相為謀矣。

20101209

請做一次我的鏡子

最近有人批評我跟別人討論問題時的態度是「只有我懂,其他人都不懂」,我反躬自問,自己實在從來沒有這個想法。學然後知不足,我是個不斷學習、力求進步的人,而我的動力,就是源於我意識到自己的不足。我當然知道有很多東西我都不懂,即使在哲學裏,即使是我專精的範圍(知識論),我也不可能樣樣都認識;就算是我有研究的,我也不一定全對,也不會了解得比所有人都深。

另一方面,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做個謙謙君子,人人稱善,因為這與我氣質性情不合,正如楊過永遠不會像郭靖,假如強來,結果可能只是虛偽。我不會否認我自視很高,行事有點狂放,說話非常直接,表達自己意見時信心十足,指出別人錯處時不留情面,因此,可能給人一種霸道、唯我獨尊的印象。

然而,假如你說我狂妄,我只會認一半 --- 我狂,但我不妄,因為我相信我對自己的認識是真確的,亦自信是個有反省力的人;和別人討論問題時,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為的只是弄清對錯,不是要壓倒對方。

雖然我沒有「只有我懂,其他人都不懂」這個想法,但確實有人覺得我有這種態度;我真的很想知道是不是有很多人有這個感覺。親愛的讀者,請容忍我今天這麼自我中心,如果你不介意,那就請你做一次我的鏡子,讓我照一照自己是否有那「只有我懂,其他人都不懂」的惡形惡相:假如你覺得我有這個態度,希望你如實告知,不要對我客氣。先謝過了。

20101208

愛與吻

年輕的時候,我有一個關於男歡女愛的「理論」,朋友一聽到,每每哈哈大笑,卻又覺得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男女相悅,一拍即合的不是沒有,但更多的是男先追女或女先追男,被追的那個,有時立刻便知道一定不會愛對方,然而,有些時候卻未必那麼清楚。我的「理論」是這樣的: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有沒有可能愛一個人,可以想像和那人法式濕吻:假如你一想像,便覺得惡心、反胃、或「毛管棟」,那便可以休矣,一定沒可能;假如你不覺得怎麼樣,至少沒有上述那些負面反應,那你還有可能會愛他/她,可以一試。(假如你一想像便興奮,在知道我這個「理論」前可能已想像過很多次,也就不需要我這個「理論」的幫忙了。)

男歡女愛,少不免涉及肉體關係,絕少只是純粹精神關係,如果連想像跟對方濕吻也拒抗,又怎可能會愛上對方呢?也許你會說:自己是否覺得對方「核突」,應該一早就清楚了,何須想像濕吻?對,如果你已覺對方「核突」,當然不用做我這個思想實驗;然而,有時對方貌不醜、口不臭,向你猛烈追求,你又拿不定是否給他/她一個機會,這個思想實驗便有用了。』

我基本上仍接受這個「理論」,不過,現在的看法有彈性一點:即使思想實驗的結果顯示你不會愛那人,假如你堅持和他/她試一試(拍拖,不是濕吻),那也並非沒有可能終於愛上他/她,只是很難而已。

20101207

一周年

今天是這個網誌成立一周年,就寫點感想吧。十個月時寫過一個回顧,很多想講的東西都講了,今天就集中寫寫自己滿意和不滿意的地方。

這個網誌的讀者和留言數量,我都很滿意;一年有超過二十萬個擊點,幾乎每篇都有留言,有些更留言多至五、六十,實在遠遠超乎我最初的期望(相比之下,我的英文網誌便很差勁了,至今還沒有一萬擊點,留言也少得可憐,令我意興闌珊,越來越少更新)。

讀者留言的質素頗高,尤其是幾個常客,無論是補充我說的,還是提出異議,往往言之有物、論點有趣。我這裏極少有無聊好事之徒或神神化化胡言亂語之輩來留言,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當然是我樂於見到的。

我也滿意題材做到多樣化,雖然有四個類別較少寫(「風流人物」、「分甘同味」、「字斟句酌 」、和「興之所至」),但其餘七個類別都大致交替出文,而且「不吐不快」和「侃侃而談 」兩類別裏的題材也有相當的變化。

至於不滿意的地方,其實只有兩個。第一就是我的文筆清通有餘,風姿不足,比不上自己還是文藝青年時的文采。在寫這個網誌之前我已十多年幾乎完全沒有寫過中文,本以為寫幾個月應可回復當年的水準,誰知到現在還有點路遥遥兮的感覺。

第二個不滿意的地方是寫及哲學時,仍未掌握到如何寫得淺白而不過份簡化。這個類別裏的文章我十之八九都不太滿意,因為都寫得過份簡化;然而,寫網誌文章不是寫論文,斷不能寫得太複雜。我相信寫得淺白而不過份簡化是有可能的,只是我功力未到而已。

終於通過了一日一文、連寫一年的自我們考驗;明天開始,仍盡量每天寫一篇,但會容許自己間中偷懶了。

20101206

「我思故我在」


即使不是讀哲學的人,也許都聽過笛卡兒 (René Descartes) 那句「我思故我在」,原文是拉丁文 "Cogito ergo sum",英文一般譯成 "I think therefore I am",中文那句翻譯是文言文,白話文可譯做「我思想,因此,我存在」(不過,聽起來便沒有文言那句那麼有「哲學味」)。

這是西方哲學裏的名句,其實是一個論證【註】,也是西方哲學史上有巨大影響力的論證中最短的一個。有些人對這論證並不了解,卻喜歡引用它來說明自己的觀點,其實是穿鑿附會,假如笛卡兒泉下有知,恐怕會給氣得七竅生煙。


要知道一個人是否明白笛卡兒這一論證,可以問他一個問題:假如將論證改成「我笑故我在」(或「我吃故我在」、「我愛故我在」「我寫文故我在」、「我放屁故我在」),是否基本上仍然是同一論證,只是用了不同的例子?

如果對方答:『是,因為「我笑」跟「我思」一樣,都蕴涵「我在」』,那他肯定不了解笛卡兒的論證。

如果對方答:『不是,因為笛卡兒執著的是思想的實在性,從而推出意識我的實在性,所以前提一定要是「我思」而不是「我笑」、「我吃」、「我愛」等等』,那他也是不了解笛卡兒的論證,只是想當然而已。

「我思故我在」其實是笛卡兒對以下這個知識論問題的回應:在我們相信的東西裏,有沒有一些是絕對肯定為真的?他用所謂「懷疑的方法 (the Method of Doubt定下了一些最嚴格的測試標準,結果只有「我思」通過了測試;既然「我思」是絕對肯定為真的,而「我思」蕴涵「我在」,因此,「我在」也是絕對肯定為真的了。

「我思」不能改成「我笑」、「我吃」、「我愛」等等,不是因為笛卡兒執著甚麼,先假定了思想的實在性,而是因為「我笑」、「我吃」、「我愛」等等都不能通過他那懷疑方法的測試,只有「我思」能。

笛卡兒為甚麼認為「我思」通過了懷疑方法的測試呢?這個比較難說得清楚,在這裏只能簡單地解釋一下:我不能有任何理由懷疑「我思」,因為無論是甚麼「理由」,我一提出,便是在思想了;此外,我也不可能在「我思」為假時,被騙而相信它為真,因為只要我一被騙到,我便也是在思想了。


【註】笛卡兒在《沉思錄》裏沒有清楚地將「我思」和「我在」寫成是推論的關係,但在其他著作則有;不過,這個分別並不影響本文的主旨。

20101205

鬼佬問對聯

早兩天跟一個同事談起到中國旅遊,他說留意到中國的廟宇在門前左右都有兩行字,想知道那大多是說些甚麼的,和為何只是兩行。我說那兩行字的內容不一定,但一般是講點道理或描寫當地景色;至於為何只是兩行,我便要向他解釋甚麼是對聯了。

誰知說了老半天,他還是不甚了了,尤其是講到上下聯平仄要相對時,我只是極其粗略地解釋,他已覺得那是不可能做到的。最後,雖然他不懂中文,我還是拿紙筆寫出一個簡單的對聯例子(「有關家國書常讀,無益身心事莫為」),然後用筆圈著「讀」字和「為」字,讀給他聽,說上下聯一定要以不同聲調結尾(上聯仄聲,下聯平聲),而聯中各字的聲調雖有些彈性,但大底都有類似的規定。這麼用例子解說,他總算明白多了一點。

中英文的分別實在太大,要一個完全不懂中文的人明白甚麼是對聯,真不是易事;要他們明白一些妙聯之妙,則更是難乎其難了。例如這對名聯:

調琴調調調調調調調來調調妙
種花種種種種種種種出種種香


又或者看來簡單一點,但也是妙絕的:

此木為柴山山出
因火成烟夕夕多


其實,就算是懂中文的,也未必能立時看出這兩聯的各個妙處。

我喜歡文字遊戲,自然也就喜歡對聯,認為對聯很能表現中國文字的特性。這個網誌開始後不久我寫過一篇講自己作的對聯,Meshi 老弟來考量我,給了我個頗妙的上聯,我不消多少時間便對了個不錯的下聯,現在想起仍有點自鳴得意;全聯如下:

白樂天天天樂於洗白白
金正日日日正巧眼金金


純粹文字遊戲,求其過癮而已。

20101204

科學至上主義?

有些人自己不懂科學,又或因宗教理由對科學有所顧忌,在與別人討論問題時,一見對方引用科學知識、標榜科學方法,便立刻扣對方帽子,指責對方是盲目崇拜科學、接受科學至上主義(scientism,也有譯作「科學主義」或「唯科學主義」)。

我的確是推崇科學,因為科學裏的實驗方法、檢證標準、分工合作的制度、和培養人材的訓練等等,經過這幾百年的不斷應用和改進,已令科學成為人類了解自然世界的唯一可靠之途。科學的輝煌成就,有目共睹,不容否認。

我推崇科學,但我不是個科學至上主義者,因為我不認為科學能解釋世間的一切,也不認為凡可解釋的事物,都要用科學來解釋(或科學的解釋比任何其他的解釋都優勝)。舉個例子:為何巴赫的音樂比許冠傑的偉大?我不肯定科學可以提供任何答案,但即使有科學的解釋,那也未必比一些非科學的解釋可取。

當然,科學(到目前為止)解釋不到的,卻不一定會有其他可接受的解釋。因此,以下這個有些人會接受的推論是有問題的:

(1) 科學解釋不到現象 X。
(2) 有人提出一個非科學的理論 S 來解釋 X。
-----------------------------------------------------------------
(3) 我們應該接受 S 以解釋 X。

我們應否接受 S,就要看 S 如何解釋 X、S 的內容有沒有不合理之處、S是否能關顧到 X 這現象裏的各個部份(而不只是含混籠統地解釋)等;「科學解釋不到 X」這一事實,並不是接受 S 的理由。

20101203

宗教虐兒

Richard Dawkins 認為在兒童還未有獨立思考能力時以「洗腦」方式向他們灌輸宗教信念,是一種虐兒行為,屬於精神虐待。這是個有爭議的看法,但我不打算在這裏討論;我只是想以此為引子,介紹一套頗舊的紀錄片,相信很多人都未看過。片名 "Marjoe",紀錄的是一個由四歲起便在台上講道的基督教傳道人的事跡,是一個宗教精神虐兒的真實個案。

Marjoe Gortner 的父親是個傳道人,父母一早發現他天生聰慧、口齒伶俐,在他兩三歲時便開始訓練他講道;他四歲時已能在講台上滔滔不絕,聲線、語氣、用字、舉止等都很有專業水準,但卻又分明是個小孩,所以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令他父親的教會信眾大增,捐獻的數目當然也就直線上升了。Marjoe 不但講道,甚至還替人證婚,在當時的美國南部可說是個宗教小明星。

Marjoe 逐漸成長,他的父母因為他這麼多年來的「表演」和「服務」在教會裏積累了一大筆錢(以百萬美元計)。在 Marjoe 十六歲那年,他父親拋妻棄兒,獨自夾帶私逃。這時 Marjoe也發覺自己其實並不相信在台上講的那套,便離開了教會一段時間;然而,為了生活(他沒有甚麼其他技能),他惟有重操故業,搞了很多大型佈道會,骨子裏只是看錢份上,在做戲而已。

如是者過了好幾年,Marjoe 終於忍受不住這種虛假的生活,決定不再做傳道人了。也不知是為了錢,還是良心發現,他跟人合作拍了這套紀錄片;他利用教會中人還以為他是「自己人」這一條件,帶著拍攝隊錄下了很多教會裏的虛偽行為和騙財技倆。

Marjoe 這套紀錄片很成功,還得了1972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紀錄片面世後,Marjoe 當然不見容於教會;他後來走了去當演員(他肯定有天份!),拍了幾部電影,但都不怎麼成功。

以下是 Marjoe 一片開頭的一段,全片可在 YouTube 看到(分成十段):



說到宗教虐兒,以下短片也應一看:

20101202

霸道 • 執著

有人見我在這裏不時拿別人的文章批評一番,可能會覺得我不只多管簡事,而且霸道(尤其是修改別人文章這種要不得的行為)。人家寫些甚麼、怎麼寫,是人家的自由,寫得不好也是人家後果自負,干卿底事?況且天下壞文章多的是,我批評得了多少?

這全都說得很對,我也承認自己是霸道;我這霸氣,並不來自我的自信,而是來自我對寫作和知識傳播的執著。私下塗鴉,當是練習也好,當是發洩也好,怎樣寫只是自己的事,然而,寫出的東西一經發表,便存在於公共空間,便是一件人人可以品評的作品。我對別人作品的苛刻批評,只是反映了我視寫作為一種應受尊重的藝術形式。假如壞文章壞的不只是文筆,而且是內容妖言惑眾、歪曲事實、胡說八道、狗屁不通的,給我遇上了,我實在很難忍口不批評幾句;以往只能向老婆或朋友表達,現在有了這個網誌,當然就是在這裏口誅筆戈了。

至於修改別人的文章,是不是這麼大罪呢?既然已批評了,和修改的分別已不大;假如我說「這篇文章的第二段全段可刪」,這個批評和將文章重抄一次而刪去第二段有甚麼分別呢?因此,如果修改不可接受,那麼批評應該亦不可接受;但我相信大家都認為批評可接受 --- 如果批評可接受,那麼修改應該亦可接受了。

20101201

豈有此理的字幕

上星期幾個同事來我家看電影,看的是《葉問》;我們大多看較嚴肅的電影,但間中也會轉轉口味,這次有人提議看功夫片,剛巧我有《葉問》的 DVD,而且此片的武打設計不錯,便順理成章看了。

誰知看了不夠兩分鐘,同事便大笑起來,原來英文字幕不合文法,而且錯得很離譜。再看下去,有些字幕簡直完全不通,同事只好「估估吓」,我亦不時解畫;然而,他們看時卻仍不斷被字幕引得笑起來,甚至順勢胡言亂語一番,令大家笑得更厲害,就是這樣嘻嘻哈哈把全片看完。此片其實不太差,但那豈有此理的字幕卻令同事難以正正經經欣賞它。

那字幕是如何的差?讓我舉兩個例子:

對白:「你想想,衣食住行,以衣為先。」
字幕: "You think about it. Eat cloth house behavior, cloth comes first."

對白:「你教我以後在武館街怎樣行走?」
字幕: "How you could let me walk in the Kung Fu Street?"

這兩句已不是最差的,有些連 Chinglish 也不如,簡直沒有可能猜到是甚麼意思。

字幕這麼差勁,不知是不是因為我的 DVD 不是正版(在灣區某華人商店買的,只要四、五美元)?明天同事會來看《東邪西毒:終極版》,我有的是正版 DVD,剛拿出來看了一段的英文字幕,翻譯得不錯,這才放心,否則大家一面看一面嘻哈大笑,便太對不起王大導的一番心血了。

20101130

不知為不知

今天又要得罪人了。

有位 Facebook friend 轉貼了一篇報紙文章,似乎大為欣賞,說那是「由語言哲學切入談社會問題,實是難得」,她有好幾個朋友都 "Like" 那篇文章,我便好奇去看看,誰知第一段已不堪入目,然而,我還是把全篇看完,結論是:狗屁不通。

作者是香港某大學的講師,在文章裏大講分析哲學裏一個很重要的概念 --- rigid designator(他不是讀哲學的,但這點不重要,只是順帶一提)。文章本來主要是討論香港政府怎樣在語言上花工夫來美化及推銷政策,根本不用扯上 rigid designator; 最糟糕的是,作者暴露了他其實對 rigid designator 並不了解,行家一看便知。文章裏有不少不知所云的句子,如果作者不是硬要講些自己不懂的東西,便可能不會寫出這樣的句子了。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真是每個寫文章的人都應該緊記的,那是對寫作的尊重。

以下我就舉些例子,以免顯得空口講白話:

1.『即使醫學界成功令我們戒掉使用舊名,使大眾知道大部分患者並不癡呆,神志清醒,但只要一旦人們說出「老人癡呆症」一詞,聽者還是會知道所指為何。』

- 「所指為何」有兩個可能的意思:(a) 名稱所指的病症,無論叫「腦退化症」還是「老人癡呆症」,指的都是同一病症;(b) 「老人癡呆症」一詞所有的負面而不準確的含意。如果是 (a),「但只要」那個「但」字便不通;如果是 (b),便與前述「大眾知道大部分患者並不癡呆,神志清醒」不合。

2.『即使「曾蔭權」沒有當上特首,又或者他不是選委會選出來的,而是由北京政府欽點的,「曾蔭權」三字還是必然指涉那個人。』

- 第一個「曾蔭權」不該用引號,這是混淆了 use 和 mention

3.『曾蔭權之所以為「曾蔭權」,其實是源自命名活動(naming)本身。』

- 如果第一句的意思是「曾蔭權之所以名為「曾蔭權」」,那麼這兩句的意思就跟說「曾蔭權的媽媽是女人」一樣多餘;如果第一句不是那個意思,那就不知是甚麼意思了,因為曾蔭權是一個人,「曾蔭權」是一個名字。

4.『就是「曾蔭權」背後的空洞,正好讓我們去談論他,增加它的特性。』

- 究竟是「他」還是「它」呢?

5.『香港政府有意無意地正進行一項語言改造工程,嘗試解決這個難題,把我們既有的關鍵詞的剛性減少或遮蓋。』

- 明白 rigid designator 這概念的人都知道,rigidity (作者譯做「剛性」)沒有程度之分,不能增加或減少;此外,rigidity 不是一般人明白的概念,不必遮蓋。

6.『這類新詞的特點,既類似數字的(numerical)量化特性(「成分」),亦有類似序詞(ordinal)特性(「超級」)。』

- "Ordinal" 應和 "cardinal" 相對,兩者都可以是 numerical。

7. 作者一時好像知道 rigidity 是指名稱的指涉,一時又好像不明白這點,把 rigidity 扯到名稱的意思或聯想內容上。讀者看到最後也不知道作者為甚麼要講 rigid designator,總之就是一塌糊塗。

20101129

從殺蟻想到佛學

朋友來我家過感恩節,兩個小孩子同來,一個五歲,一個兩歲,我一向清楚他們的飲食動作,所以已有心理準備,家裏有幾天不時會滿地食物碎屑,需要頻頻吸塵,他們走後還要大掃除一次。朋友素知我愛潔,我「搞衛生」搞得這麼密,他們亦不會介意。

朋友一家昨天走了,家裏看來又回復整潔,誰知今早醒來,卻看見廚房有一邊竟佈滿螞蟻,簡直是千軍萬「螞」!一定是昨天清潔得不夠徹底,地上還有些朱古力碎屑等東西,加上這兩天氣溫下降,屋內有食物又有暖氣,螞蟻大軍當然殺至了。

我二話不說,當場大開殺戒,誓要將入侵的螞蟻滅絕。弄了個多小時,才將螞蟻清除得十之八九,最後只有零零星星的在走動,我就見一隻捏一隻,殺之而後快。

我這讀哲學的,竟然在殺戮之餘也不忘反省,想到假如自己是信佛的,不知會不會殺得心裏不安?又或者會大發慈悲,放過這些螞蟻?甚至看破潔與不潔的執著,達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螞蟻」的境界?

其實我對佛學一竅不通,興趣也不大,看過的一點點佛經也只給我故弄玄虛和繁瑣的印象,相信我是慧根不足,與佛無緣的了。此外,我從未遇過因信佛或研讀佛經而修成智慧的人;講佛法和講耶穌,對我這深度不足的凡夫俗子來說,都是得個「講」字而已。

殺完螞蟻,想到佛學之後,我一時好奇上網找找佛門中人怎樣看待殺蟲蟻;果然不出我所料,有人認為殺蟲蟻不算殺生,有人則認為殺細菌也算殺生。對不信佛的人而言,這個爭論相當無謂;然而,你一旦接受了「不殺生」的戒條,怎樣才算殺生,便是頭等大事,不可不辨。宗教給人甚麼自由也好,思想上和行為上的額外束縛,似乎是無可避免的了。

20101128

系主任 • 權力

我很幸運,工作自由,無須與人合作,不必仰人鼻息,課程的內容和教法亦很少限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系內甚少 politics;同事之間當然有互不喜歡者,但卻沒有發展成鬥爭的局面,最多避免交往就是。

這個令一些其他學系的同事羨慕的情況,部份應歸功於過去這幾年的兩個系主任,因為他們都幾乎是無為而治,凡事有商量,不會從上壓下來要你做這做那;除非必要,否則不用開會,有事就通過電郵討論解決,減少面對面磨擦的機會。

然而,現任系主任今年任期屆滿,亦沒有打算爭取連任。下一位系主任是誰,對系內環境影響甚大,全系中人當然都很關注。系主任以投票方式選出,有幾個同事估計我輕易會得到足夠的票數,問我有沒有興趣做。我耍手兼擰頭:本人最怕開會、寫報告、管錢、分配工作、和排解糾紛;我現在自由自在,寓娛樂於工作,快活過神仙,要我當系主任,想我死乎?都說男人大多愛權力,我卻從來對權力都沒有興趣,只覺權力越大,麻煩會越多。

幸好我們 M6 中的一員表態有興趣當系主任,而且肯定會得到全系支持,是大家都放心他做的,看來這系主任的選舉最終也不是甚麼問題了。其實,有另外兩個同事也想當系主任,其中一個曾在多年前做過,可是,這兩人的權力慾都頗強,有濫權的傾向(做過系主任的那個已不只是傾向了),所以系裏支持他們的人很少。

權力這東西,你越想得到,人家可能就越怕你得到;因此,真正有權謀的人,是會掩藏自己的權力慾的,這種人濫起權來也就更可怕。

20101127

小器和大器

我為人心直口快,兼且火爆,所以忌與小器的人交朋友。小器者,容不得人批評自己,被批評後記仇,找機會報復;小器者,也接受不了給人比下去,心有不甘,覺得對方不過爾爾,成功只是僥倖,自己實是懷才不遇,只要時來運轉,定必吐氣揚眉。這種人,我最容易得罪;這種人,因胸襟狹隘而眼光短淺,辦事做學問都能入不能出,容易被死死困住,即使天資聰穎,終究也難成大器。小器和大器,往往是不相容的。

小器的人我當然認識不少,但我今天想講的卻是一個與此相反的人。我剛來到現在任教的大學,便認識了 F ;F 當時也和我一樣是助理教授,不過比我早到兩年,教的是宗教研究。他有些少哲學訓練,也對哲學,尤其是道德哲學,有濃厚的興趣。最初我對他的印象不好,覺得他對哲學一知半解,時常在 bullshitting,卻又好買弄學識。我們都有參加一個 interdisciplinary 的讀書組,每逢他發言後,我都會批評一番,而且語氣頗不客氣。

如是者過了兩三個學期,我本以為 F 很不喜歡我,誰知逐漸聽到不同的人向我複述他對我的溢美之辭,說我頭腦清晰、見解深刻云云(如果你認為這是我拐個彎來讚自己,我也沒辦法)。我對他的批評並沒有因此而減弱,但我們卻成了好朋友。兩年前, F 轉到一間頗有名氣的大學任教,上個月回來老顧主這裏演講,開場白竟特別點名說我和另一個同事(也是哲學系的)是 "the two smartest persons I have ever met" 。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做,這就是器量:不只是能接受批評,還能欣賞批評自己的人。

F 演講後問我的意見,我沒有因為他在人前讚美我而心軟,不跟他來客套一番好話一輪,實話實說就是了;我想,這也是他欣賞我的地方。

20101126

感誰的恩?

今天是感恩節,有個住在灣區的好朋友全家過來跟我們一起過節,好朋友的父母正探望他們,所以也一道來了,一行大小共六人,加上我們一家三口,今晚要弄的就是個九人大餐了!其實所謂大餐,不外是焗一隻十多二十磅的火雞,弄些 finger food、沙律、stuffing、麵包、和薯仔西蘭花椰菜花洋蔥紅蘿蔔一鑊熟式的蔬菜盤,再焗一兩個 pies作餐後甜品,如此而已。

在美國的第一次感恩節大餐是在一個相識不久的朋友家裏吃的,雖然食物不特別美味,但也覺得新奇。自此以後,我們入鄉隨俗,每年都有慶祝,或邀朋友到家裏,或被邀到朋友家裏,總之就是要熱鬧一點,才像是過節。

雖說是感恩節,我卻是絲毫也沒有感恩之心的。感誰的恩呢?我的確是幸運的極少數,吃飽穿暖、家庭美滿、身體健康,還有餘暇讀書寫網誌;然而,這只是幸運而已,不是誰的恩典,也不會有誰能保證我明天仍擁有這一切。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居安思危,比空談感恩有意思得多。

20101125

悲劇 • 運氣

一個小小的惡作劇變成悲劇的事件,時有發生,早陣子在網上就看到這麼一則令人欷歔的報導:準新娘 Rachelle Friedman 在婚禮前搞了個 bachelorette party,在好友兼伴娘家裏的後園舉行;本來高高興興的,誰知好友忽然童心大作,乘 Rachelle 不留神便猛地推了她一下,把她推下後園的泳池。想不到 Rachelle 掉下去的,是泳池淺水的一邊,她背部撞落泳池底,脊椎當場折斷。Rachelle 現在胸部以下完全癱瘓,雖然她的未婚夫沒有離棄她,兩人也即將結婚,但她的一生便從此改變了,以後的路不會易走。她的好友呢,恐怕會悔咎一生。

假如和 Rachelle 和她的好友運氣好一點,事發時 Rachelle 站在靠近泳池深水的一邊,或者她掉下水時只是肩膀撞到泳池底,這便只是一個小小的惡作劇,大家嘻哈喧嚷一會就沒事,還可能覺得那會令 party 在將來更值得懷念。

中學時我也試過一次貪玩幾乎闖禍:老師的桌子上放著一把很長的木間尺,轉堂時我走出去拿起木尺,當劍舞動起來,同學 S 見到,便過來「搶劍」,他一把抓住木尺的另一端,我們互相扯奪,爭持不下。同學 L 不知怎的忽然從課室外走進來,與此同時, S竟抓不緊木尺,因為我正用力強扯, S 的那端便成弧線向 L 打去;「啪!」的一聲,木尺打在 L 的眼鏡上,一塊鏡片竟破裂了! L 掩著眼睛叫痛,我和 S 都大驚失色。 L 被送到醫護室,學校看護檢驗過他的眼睛後說沒有大礙,只是擦傷了一點眼皮。

那天我們三人的運氣還真不差,否則 L 的眼睛給弄瞎了,我和 S 都不知如何擔當。

20101124

古怪精神病

Burton 的書,才知道有種古怪的精神病叫 "Cotard's Syndrome";有此病的人認為自己已經死了(也有些只是認為自己某個身體器官不見了),而且十分肯定,無論別人用多有力的理由或證據,也無法令他們相信自己仍然是血有肉的活人。

有 Cotard's Syndrome 的人並非神經錯亂到只是胡言亂語,一味說自己已死;他們可以心平氣和、坐下來跟你討論他們是否真的已死,問題是你永遠也不能說服他們。這些病人有自己的「邏輯」,假如你著他們按住胸口感覺自己的心跳,然後指出死人是沒有心跳的,他們會這樣推論:我已死了,但我仍有心跳,這就證明死人是有心跳的。他們甚至會用過去式來談及自己(假如他們的語言有時態),真是十分 consistent。

你猜這古怪的精神病令我聯想到甚麼?對了,就是那些堅信自己已重生(born again)的人!正是一死一生,相映成趣。

20101123

肯定的感覺

正在看一本書,雖還未看完,不過內容實在有趣,急不及待要介紹一下,那就是神經學家(neurologist)Robert A. Burton* 去年出版的 On Being Certain: Believing You Are Right Even When You’re Not

我們都見過一些人十分肯定自己的信念(或見解)是對的,可是,那些信念卻沒有甚麼證據或理由支持,究竟他們憑甚麼會如此肯定? Burton 此書的主題正是:這種肯定的態度源於一些腦部的機制,而這些機制是不由自主(involuntary)、運作獨立於理性的(function independently of reason)。

當一個人肯定自己是對的時候,都有一種肯定的感覺(the feeling of certainty),這種感覺,就像憤怒的感覺和戀愛的感覺一樣,不是思考的結果,對經驗者來說,是自然而生的。就是這種肯定的感覺,令人在完全沒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對的時候,仍然肯定自己是對的。

相信大家都經驗過肯定的感覺,然而,假如你還是不清楚 Burton 說的是甚麼,他在書裏有個小小的實驗,讓你當下就經驗到類似的感覺。我們來試一下吧!請用正常速度閱讀以下一段文字(不要跳看再下一段,否則便沒有效果):

「用報紙比用雜誌好,在海邊比在街上好,開始的時候快跑比步行好。你可能要試好幾次才行,這需要點技巧,不過很容易學,就算是小孩子也會喜歡玩。一旦成功了,便不會有甚麼大問題。雀鳥很少會太接近,至於雨水,則會濕透得很快。太多人一齊來便會造成問題,你需要有很大的空間。如果一切順利,這會令你覺得很平和。可以用一塊石頭來固定位置,不過,一不小心鬆脫了,你便沒有第二次機會。」

你大概會摸不著頭腦,不知道這段文字說些甚麼,甚至覺得那是些沒有關連的句子。好了,現在看看以下兩個字:風箏,然後重讀上文。Burton 認為你重讀時會有一種知道的感覺(the feeling of knowing),而當你有了知道那段文字是甚麼意思的感覺後,假如有人提出另一種理解(例如這是一首數人合作,每人輪流寫一句而成的詩)),你會自然而然拒抗接受。

肯定的感覺,就是很強烈的知道的感覺。我做這個實驗時,的確經驗到知道的感覺;不知道翻譯成中文後,效果是不是一樣?


* Burton 也是小說家和專欄作家。

20101121

訓兒七絕

有些簡單的做人處事原則,我一有機會便提醒兒子,像向他「洗腦」似的,希望他終於會自然而然身體力行,將來便較有機會過充實而有效率的生活。剛才想到這事,忽然興致到,便寫了首七言絕句的打油詩,用來訓兒:

人生苦樂無常法
盡力而為莫等閒
更上層樓知進退
見林見樹解疑難


明天便教兒子讀,還要他背誦,一來教中文,二來教道理,三來還可以順便講講唐詩絕律,妙哉!

20101120

魚吃魚

我家有個小小的魚缸,養了三條小小的熱帶魚,其中兩條屬同一種,短小而有個圓渾突出的肚,一條橙色,我們叫牠 Flashy,另一條白底黑班點,我們叫牠 Spotty;餘下那條修長而全身黑色,只在眼睛周邊有一圈的白,我們叫牠 Darth Vader。

Flashy 和 Darth Vader 是大約一個月前才買的,以替換死去的兩條紅劍魚,而 Spotty 已養了好一段時間。 我養魚不喜歡多,三條就夠了,小缸寡魚,不須太花時間打理,雖未至無為而養,但只那麼一點點的工夫便能享有養魚之樂,對我來說肯定是值得的。

誰知,昨天一覺醒來,經過魚缸的時候,瞥見很多移動的小點,定睛細看,天啊,竟是滿缸剛出世的小魚兒,少說也有七、八十條,有些在游動,有些停在缸底,間中才動一下,另一些則顯然已死了。這些小魚,當然就是 Flashy 和 Spotty 的兒女們了。怪不得之前 Spotty 的肚一日比一日大,我還以為牠吃得太多癡肥了!

我為這滿缸小魚而煩惱,一不能養這麼多魚,二不忍心來一場大屠殺;後來終於想到一個辦法,就是把小魚都「遷徙」到後園外的池塘裏,讓牠們自生自滅。

下午回到家裏,正準備「遷徙」行動,往魚缸一望,大半的小魚竟消失了,只餘十多條在那裏遊來遊去。唯一的解釋就是牠們都給三條大魚吃了; Darth Vader 一條魚吃不了這麼多,所以 Flashy 和 Spotty 一定有份吃。我沒見到牠們怎樣吃小魚,不知道牠們是只吃已死的,還是有些生吞。

我把魚吃魚的事告訴妻子,她說覺得很「核突」,尤其是想到 Flashy 和 Spotty 吃自己生的小魚時的情狀。其實,這不過是把人的倫理投射到其他動物上而有的心理反應。至於 Flashy 和 Spotty,當然沒有這麼複雜的思想和心理;吃自己生的小魚,是牠們的生存機制使然,是自然不過的事。

20101119

詠春和Lewis’s Trilemma

詠春拳簡捷實用,絕無花巧,講究以最短的距離打出最有力量的攻擊。其實,有時哲學「搏擊」亦可用同一策略:如果對方的論證有多過一個可攻擊的地方,應該先選最簡單直接的那點來攻擊,假如一擊奏效,便省卻不少唇舌,也不會弄至糾纏不清;這一擊不竟全功,才去攻擊其他的弱點,也是由簡至繁這麼去。

讓我舉個例子。C. S. LewisMere Christianity 裏提出一個論證,以說明我們有充份的理由相信耶穌是神;這個論證有時被稱作 "Lunatic, Liar, or Lord',又有一個學術味較重的名稱,叫 "Lewis's Trilemma" ,很多基督徒都熟悉(雖然未必知道論證的名稱),也樂於使用。這論證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以下是其一:

(P)     耶穌自稱是神。*
(Q)    這只有三個可能:
          1. 耶穌是個瘋子(不是神而自以為神)。
          2. 耶穌是個騙子(胡謅自己是神)。
          3. 耶穌真的是神。
(R)    耶穌的道德教訓很有道理,值得我們跟從。
(S)     如果 (R) 為真,那麼 1 和 2 便不可以為真。
-----------------------------------------------------------------------
(T)    耶穌真的是神。

這個論證可討論的地方很多,但最簡單直接的攻擊點是 (P) ,因為 (P) 一成疑問,整個論證便站不住腳,我們也就不用討論較複雜的問題,例如除了1, 2, 和3,還有沒有其他可能; (R) 跟 2 有沒有矛盾等等。

即使我們接受耶穌是個真實的歷史人物,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曾經說過自己是神嗎?除了《聖經》,沒有任何文獻記載耶穌自稱為神;這是個非同小可的聲稱,沒有一定的歷史證據,我們怎可隨便相信耶穌這樣說過?另一方面,假如說有《聖經》的記載就夠了,因為《聖經》可靠,那麼我們便沒有需要考慮 Lewis 這個論證 ---〈歌羅西書〉1:15 不是已清清楚楚說了 "Christ is the visible image of the invisible God" **嗎?


* 在《聖經》裏,耶穌從沒有自稱為神,他只自稱為神的兒子(the Son of God),也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 30)。為方便計,我用了 (P) ;Lewis 自己在 Mere Christianity 裏也用了 "his claim to be God" 。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20101118

最難教的學生

蠢學生不是最難教的,只要有耐性,循循善誘,抱著教得多少就多少的心態,便不會激氣。自以為了不起的學生也不是最難教的,只要找準機會顯示一下實力,挫其銳氣,卻又不傷其自尊,便不難把他們收伏。甚至連無心向學的學生也不是最難教的,只要花點心思增加課堂的趣味,再用點威逼利誘,便有機會令他們回頭是岸。

對我來說,最難教的學生,是資質平平,卻又愛表現自己,而且死不認錯,無論你怎樣指正,他們也聽不入耳,只一味重複自己的觀點,直到你失去耐性為止。我脾氣不好,但在學生面前忍得便忍,極少發作;然而,這麼多年來始終在課堂上發過兩次脾氣,都是因為忍不到這樣的一個學生。第一次是三、四年前,詳情不贅了。第二次就在今天,新鮮熱辣,氣還未全消,就講一下吧。

學生 M 喜歡在堂上大發謬論,觀點標奇立異,卻又表達得不清不楚,我經常要截住他,叫他下課後到我辦公室繼續討論,但他從不會來。有兩次 M 在下課後纏著我,不斷向我重申他的「精闢見解」,我指出他搞錯或含混的地方,他只是聽而不聞,表情還好像是我不太明白他的觀點;幸好我接著要上另一課,所以不致被他纏得太久。

今天教維根斯坦時,在引言裏講了一點,根本是常識(就是 ordering someone to do something 和 asking someone to do something 是不同的),M 竟舉手說不贊成,然後胡言亂語了一番,我隨便舉了些例子來說明那一點實在清楚不過,無須再討論下去。他並不罷休,企圖反駁我的例子,又是一輪胡言亂語。我於是說 "You are just arguing for the sake of arguing; let’s move on to the main points of this section",誰知他竟回敬我一句 "I think you are arguing for the sake of arguing too" !這下我可光火了,臉色一沉,提高聲線說 "You know what, I’m really annoyed!" 全班都看出我是動怒了。不過,我總算壓住了怒氣,繼續講書,三兩分鐘後便一切回復正常,M 亦不再出聲,相安無事過了這堂。

再過兩個星期多這學期便完了,但下學期 M 會上我的形上學,我還要忍他好一段時間。

20101117

記憶空白

我的記憶,似乎是從七、八歲才開始的。

由出世到七、八歲,我都住在一個木屋區,叫模範村,應該是僭建的。我家是一間只有一百多平方呎的鐵皮頂木屋,我出世後一家三口住在那裏,然後我妹妹出世,一家四口仍然是只有一百多呎的地方;然後另一個妹妹出世,到我五歲時,弟弟出世,一家六口了,住的依然是那間比我現在家裏的廚房還小得多的木屋。

屋裏除了一張「碌架床」,便只有一個衣櫃和兩三張凳,摺檯吃飯時才開,要幾個人坐在床上當凳。當然沒有廚房,要在屋外煮食;也沒有廁所,要用距離家不太近的公廁。

我小時候不用功讀書,試過把功課藏在鐵皮屋頂(屋頂有個天窗,向上推之後便可以把東西放在屋頂),給媽媽發現了,結果是一頓「藤鱔炆豬肉」。我家沒有電視,但我經常走到鄰家看,有次看電視看得樂而忘返,到吃飯時要勞煩媽媽揪著我的耳朵把我拉回家。

每逢有颱風,只要風球掛高一點,我們便要到親戚家「避難」,最嚴重的那次,大風竟把屋頂也吹走了!有次颱風「避難」,我在親戚家裏跑來跑去,一不小心撞著檯角,立時見血,差點便把右眼給撞盲了(右眼角到現在還有個米粒大的疤痕)。

到我七、八歲時,模範村被遷拆,我們便搬到廉租屋,三百多平方呎,有廚房有廁所,比起木屋,簡直是天堂了(這三百多呎的「天堂」,一住就是十多二十年)。

以上所說的,都不是我的記憶,而是父母和弟妹告訴我的,還有些是從童年的照片得知。七、八歲以前,我的記憶幾乎一片空白,只有幾個零星的片段,都是接近七、八歲時的。很多人四、五歲(甚至更早)時發生的事,長大後仍記得一清二楚,為何我記得這麼少?是心理壓抑?是腦受損?我不得而知,然而,我記憶所及的童年並不快樂,記憶不及的,想來也不會快樂到哪裏。

忘記了,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20101116

婚 • 分

這兩個月系內竟同時有兩個同事鬧離婚,一個結婚已十年,另一個則更長,二十多年;兩個同事都是男的,都是他們提出離婚。這令我感到相當意外,尤其是結了婚二十多年那個同事,跟太太一向都是老夫老妻的情狀,想不到竟也是分手收場。其實,無論結了多久,也是有可能分的!

今天想起這事,不覺拿起 Adam PhillipsMonogamy 翻看了一陣。這是本格言式的小書,談的正是一夫一妻制、婚外情、夫妻相處之道等相關題目,寫得饒有趣味,雖非字字珠璣,卻時有洞見;有些我不同意的觀點,也不得不佩服他寫得高妙。Phillips 的文字有點花巧,不容易翻譯,以下這段勉強可譯,也是我喜歡的:

The most difficult task for every couple is to get the right amount of misunderstanding. Too little and you assume you know each other. Too much, and you begin to believe there must be someone else, somewhere, who does understand you. (每對夫婦最難以做到的,是有適量的誤解。太少誤解,你們便會以為互相完全了解;太多誤解,你們便會開始認為一定在某處會有某人了解自己。)

我那兩個同事,不知是跟太太誤解太少,還是誤解太多?

20101115

一個英文字母的發音

昨天無意中在網上看到一個香港某大學的教授(下稱 C 教授)接受訪問,內容沒甚麼特別,倒是訪問中 C 教授用了幾個英文字母來說明一點,其中一個字母是 f ,他讀成「f 扶」,礙耳之餘,也令我感到有點意外。

我聽 C 教授廣東話字正腔圓,看他年紀只四十多歲,應該是在香港長大和接受教育,即使讀的是中文中學,也是從小就學英文的;一個從小學英文、教育程度這麼高的人,還是當教授的,即使教的是中國文史哲的東西,也不應把 f 讀成「f 扶」吧?

然而,回心一想,我可能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我在美國生活了十多年,還是滿口香港口音,十個字有八、九個發音不準;假如我接受訪問,給人家在網上看到了,也許會有人寫一篇網文,說奇怪怎麼 W 教授的英語這麼不標準。

其實,只要 C 教授自己不介意,也沒有需要把英文練好(不必看英文書,不必寫英文論文,不必用英語教學和演講),那個「f 扶」也就不是甚麼問題了。

20101114

兩種哲學導論

曾聽過某人在演講裏說:「哲學導論是最難教的,不應給那些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去教,要有一定功力的哲學家才會教得好。」驟耳聽來好像很有道理,其實不過是故作特別之語。教哲學導論,何難之有!

哲學導論的目的是讓學生明白哲學裏的基本概念、重要問題、一般進路、和著名人物及其思想,要達到這目的,教授者只須符合兩個條件:一、自己充分掌握了在導論裏要講授的內容;二、有良好的教學技巧(表達清晰、快慢恰宜、擅用例子等)。一個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當然有可能符合這兩個條件,而一個功力高的哲學家,雖然一定符合條件一,卻未必符合條件二;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相信只有後者才可以把哲學導論教好。

我認為哲學是艱深的學科,導論應該淺入淺出,不宜深入淺出;不過,無論是淺入淺出還是深入淺出,都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導論才會教得好。一個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當然可以做到淺入淺出,但亦應有能力做到深入淺出,而一個功力高的哲學家,雖然會較傾向於用深入淺出的教法,但只要他著意去做,淺入淺出也不會難倒他。

有兩本哲學導論書,都是我很喜歡的,作者同是著名哲學家,然而,一本淺入淺出,另一本深入下淺出:

Thomas Nagel, What Does It All Mea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UP, 1987)
Martin Hollis, Invitation to Philosophy (Blackwell, 1985)

Nagel說自己這本導論應該連中學生也看得懂,我不肯定他是不是誇張,但相信大學生會看得明白;Hollis那本是行家欣賞的,連Bernard Williams也讚好,但恐怕要特別聰慧的大學生才能掌握得到(Williams寫的那本倫理學導論 Morality: An Introduction to Ethics 也是如此)。如果要兩者選其一做課本,我一定會選Nagel那本。

20101113

惡補科學

香港中學文理分科,我當年選了文科,所以科學只讀到中三程度,而且成績不好(主要是因為老師教得非常差),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的些微知識到中五畢業時已幾乎全數奉還給老師了。後來逐漸愛上文學,日覽《詩經》、《楚辭》,夜讀鄭愁予、白先勇,成為文藝青年,把賽先生拋諸腦後,不但沒有興趣,就是想起也覺得大煞風景。

我就這樣做了多年科學盲,直到轉讀哲學後,才意識到科學知識的重要,開始找些科學普及的書來看。可是,由讀碩士開始,到寫博士論文期間,不得不專注於研究,騰出來看科學書籍的時間甚少,只斷斷續續看了些進化論、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的書;進化論易懂,那還可以,但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總是不得其門而入,連皮毛也學不到。

做了教授後,更覺得要充實自己的科學知識,因為有些學生的問題和科學有關,尤其是在形上學一科,講到時間空間和宇宙生成等題目時,少不免會扯到相對論和大爆炸理論,講決定論時又可能有學生問及量子力學,我總不能次次都說自己不懂就把學生打發掉。

於是,我立志惡補。進化論的書還繼續有看,而且旁及遺傳學;至於相對論、量子力學,和大爆炸理論,亦終於找到一些好書,了解加深了不少。除了看書,我還買了一批 The Teaching Company 出的錄影課程,都是由一流大學的教授講解,相對論和量子力學那兩套都非常好,似乎比看書更容易吸收(粒子物理學那套還未看,應該也不錯)。

過去六、七年我就是這樣惡補,現在所知仍然不多,但已不算是科學盲了。講形上學而觸及科學理論時,我已不必完全迴避,評論幾句也綽綽有餘,這算是教學相長吧。

20101112

放棄不了?

我的同事中,包括我在內,有六個特別要好,屬於系裏較年輕的(我最老), 經常有聚會,多數在我家裏,或看電影,或開派對,或討論問題,大家都很珍惜這個「小圈子」,還自稱 the Magnificent Six(簡稱M6),雖是開玩笑,但大學裏竟有其他人知道,也這樣稱呼我們!

M6 中無神論者佔其五,只有 J 一個是基督徒(我曾寫過J教學的情況)。跟我一樣,J 少年時入教會,信了耶穌;跟我不同,他到現在還相信基督教的神,還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拯救世人。

他是韓裔美國人,土生土長,但仍通韓文,聽講讀寫均可,相當難得。韓裔美國人中的基督徒多是基要派,J 少年時被帶入的自然就是基要派教會。他後來年事漸長,腦筋亦開始活動,最後還讀哲學;這個過程中理性的要求令他放棄了基要派的信條,例如《聖經》是神的話語、字字真理,地球只有七、八千年歷史、進化論是邪說等等。他現在甚至不相信有地獄,認為人人都會得救,最終都和神一起。

他告訴我當年開始放棄這些基要派的信條時,被基督徒朋友視為異端;他們初時嘗試把他「引回正途」,但屢勸無效之後便逐漸疏遠他,而他也不去教會了。他自此就沒有參加任何教會(相信也很少讀《聖經》),卻仍然視自己為基督徒。

有次 M6 談起 J 的信仰,J說他其實很想成為無神論者,因為他大部份讀哲學的朋友都不信神;然而,他就是放棄不了最終剩下那一點的基督教核心信仰(耶穌是神,被釘十字架拯救世人)。為甚麼不能?他自己也說不清楚。這大概是某種心理機制的作用,理性在這心理機制面前,就顯得無能。

20101111

那兩分狂氣

今天的演講很成功,題目是"The Probability of There Being Nothing",吸引了大約三十個學生,還有好些同事,以哲學學會的演講來說,算是鼎盛了。(我不打算在這裏介紹演講的內容,因為很難用中文說得清楚。)我預備的PowerPoint slides效果很好,令我講的複雜概念容易明白很多;我還加插好些笑話和生動的例子,令學生聽得更輕鬆一點。

哲學演講的「戲肉」通常是答問部份,有個邏輯很厲害的同事因事不能出席,否則我可能要回答一些很難應付的問題;在場有兩個同事問了我幾個問題,我都答得令他們滿意。最踴躍提問的是學生,可惜大部份問題都問得不好,有些是由於誤解我所講的,有些則是問及無關痛癢之處。有個學生提問時一而再、再而三說我的論點confusing,我終於按捺不住,教訓了他幾句,說他可能真的got confused,但那不一定是因為我講的內容confusing,然後叫他直接提出問題就是了。在那刻,我流露了心胸還剩的兩分狂氣。

這令我記起去年暑假到香港時,有幾個哲學界的朋友邀請我去聽他們其中一人的presentation,在提問部份,我的表現有點狂傲,相信給在場的人一個不太好的印象。這是我修養不夠,可能要再待十年八載,才會做到不卑不亢。

20101110

讓步

有一個學生,雖非上上之資,讀書卻非常用功,對哲學也很有興趣,去年選了知識論,這學期在上哲學方法,下學期還會選形上學,全都是我教的。我本來應該很樂意有這樣的一個學生,問題是,他是個死硬的基要派基督徒。

大學裏的基要派基督徒學生不少,但主修哲學的絕無僅有;是基要派基督徒不打緊,我有教無類,絕不會因為學生的宗教信仰而歧視他。然而,這個學生(稱他R)卻有點不同:他深信自己的宗教有理性基礎,不是盲目信仰,而他學習哲學的主要目的是掌握一些思考和論證的技巧,好作將來護教之用(這是他親口對我說的)。這也不打緊,最麻煩的是只要我在課堂上用宗教做例子,語帶批評的,R都會反應強烈,每每沒完沒了的跟我辯駁下去,影響我的授課進度,也令其他同學感到不耐煩。試過幾次這樣,後來一有這情況發生,我便截停R,叫他下課後到我辦公室繼續討論。

他真的會來,這下我可就苦了,因為他程度不夠,卻又看了很多有關的哲學書,似懂非懂,論點往往似是而非,對我的澄清和解釋視為批評,因此聽而不聞。他一坐就是三、四十分鐘,只是在兜兜轉轉,我給他悶死,他也學不到甚麼東西;這是浪費我的時間,也是浪費他的時間。

最後我決定讓步,凡有R在的堂,我都不用宗教做例子。我當然沒有告訴他這個決定,也不知道他有沒有留意到,但自此以後,R上我課時依然留心,卻靜了很多,對我的態度似乎也比從前尊敬很多。下學期的形上學我也決定不講神的存在,用另一題目代替,以免刺激R故態復萌。

這些讓步,主要不是為了R,而是為了其他學生,也是為了自己。

20101109

好客

我頗好客,家裏經常有朋友和同事來看電影、開派對、喝下午茶、吃晚飯,當然多數是我主動請的,但有時則是較要好的朋友提議在我家搞聚會,我也絕少會說「不」。間中有朋友從遠方來探望我,即使不是特別相熟的,我都會熱情款待,帶他們到處走走,燒拿手好菜給他們嚐嚐,甚至開個派對,介紹他們認識我在這裏的一些好朋友,熱鬧一番。

好客,對我來說不是一種需要或責任,我只是喜歡這樣做而已。我享受跟好朋友的聚會,享受好朋友享受我的安排和款待;人家高興,我就更加高興。

我家的間隔比較獨特,廚房是全屋的中心,朋友一來,很自然就直入廚房;有時大一點的聚會,會同時有十多人在廚房裏,或坐或站,卻總是興高彩烈在談話、喝酒、吃小點,而我則在燒菜,那食物的香味、熊熊的爐火、炒菜時的鑊氣和滋滋噼啪的聲音,真令人有一室溫馨的感覺。

我的朋友來到我家裏似乎都不願意走,有時下午六時左右開始的聚會,有些人會留到晚上十二時多,通常都是因為談得興起,你一言我一語,笑聲此起彼落。人家開心,我自己也樂在其中,也沒甚麼好客不好客,因為那已是主客合一的境界了!

20101108

待意念之兔

我曾說過自己每天都有很多意念(ideas),不請自來,有時天馬行空、不著邊際,有時卻是(自以為的)真知灼見、妙到毫巔。然而,很多時候我必須集中思考一個問題,不能對腦袋採取放任政策,而要規限自己在一段時間內不想及其他東西。不過,即使如此,除了坐在書桌前有系統地思考,我還是會間中讓自己守問題之株,待意念之兔,因為那兔子大多數會出現。

我會在淋浴時這樣做,但只有十多分鐘,那意念之兔未必能及時出現。因此,我最喜歡在跑步機上一邊流汗喘氣,一邊等待與那集中的問題有關的意念突如其來。我的方法很簡單,說來卻有點玄,就是二不做:一不想及與那問題無關的東西,二不刻意思考那問題。這樣做,可能一方面會令腦袋放鬆,另一方面又會令它在意識層面之下繼續工作,到有成果時便自動送上意識層面,感覺便好像突如其來。

這解釋是我的猜想,不知是對是錯,我肯定的只是這方法對我來說很有效。兩天後便是哲學學會邀請我給的演講,我在星期五才開始預備,那天晚上在跑步機上緩步跑了三十五分鐘,守問題之株這麼短的時間,卻來了很多隻意念之兔;今晚又跑了三十五分鐘,便已有足夠的意念用來組織一個內容充實、兼有創意的演講。

幾天前哲學學會的會長才問過我演講預備得如何,我說還未開始,他瞪大眼睛望著我,問"Are you serious?" 我拍拍他肩膀,笑著說,"Don’t worry, I’ll be fine."

20101107

邪神

今天邀請大家做個思想實驗,想像以下的情況:

『這個宇宙,原來真的是由一個全知全能的神創造,然而,跟大多數宗教的了解不同,這個神並非至善,相反地,祂是極度邪惡的(就叫祂做「邪神」吧)。邪神創造宇宙,尤其是創造人,純粹是為了自娛,讓人受盡各種苦難(例如不時給他們地震、洪水、瘟疫等),賦予他們自由意志去做壞事,又給他們足夠的智力去了解自己在受苦時是如何地痛苦,因而苦上加苦;這一切一切的人間苦難,邪神高高在上地欣賞,像看一齣長篇大慘劇,讓祂那邪惡的心得到無比的滿足。

邪神還真惡毒得可以,除了不斷給人類苦難,還令古往今來千千萬萬的人受騙:祂幫助一些人成立了各大宗教,教義雖有不同,卻都宣揚這個宇宙是一個全知全能兼且至善的神(簡稱「善神」)創造的,並令他們相信死後有永生,今生受苦不要緊,只要信仰善神,就會在極樂的天堂永永遠遠活下去。事實上,所有人死後都會被邪神用永火煎熬。每次想起自己愚弄了這麼多人,尤其是看到那些宗教徒死後知道真相時的驚愕恐懼,邪神就樂不可支。』

如果有人相信以上故事是真的,你可不可以指出任何事實或現象,作為證據,以說服他沒有理由相信這故事?

你可能指出人間有情有愛有善行,一個邪惡的神不會容許情、愛、善的存在,所以,這世界怎會是邪神創造的?那可有趣了,因為這個應該叫做「善的問題」(the problem of good),與宗教哲學裏的「苦罪問題」(the problem of evil)相對:人間充滿苦難邪惡之事,一個全知全能至善的神不會容許苦難邪惡的存在,所以,這世界怎會是善神創造的?如果你信仰善神,認為「苦罪問題」可以解決,那麼,你有甚麼理據去說服信仰邪神的人,「善的問題」證明這世界不是邪神創造的?

20101106

如果有改變性格的藥丸

每個人的性格都有缺點,有些是自己也意識到的,而且想改變,然而,嘗試過的人都知道,要改變自己的性格,談何容易!一個人遭逢巨變,性格可能前後判若兩人,不過,那是不由自主,改變的結果亦未必是自己願意見到的。

假如某人下定決心要改變自己性格上的缺點,例如斤斤計較和胸襟狹隘,經過長時間不斷努力(看有關的書、接受心理輔導、寫日記天天反省等等),終於成功了,變得慷慨仗義,器量也比從前大得多;認識他的人知道了,大多會欣賞他的努力,佩服他的成功。

事實上,這樣的成功例子少之又少。想改變自己性格的人大多屢試屢敗,只有徒呼奈何;如果世上有一種藥丸,吃一粒便能改變自己性格的某方面(脾氣丸、小器丸、孤寒丸、花心丸 …),而且全無副作用,不知這些人之中有多少會樂意「拍丸」來改變自己?

我會(脾氣丸最適合我)。

吃藥丸來改變性格,尤其是改去缺點,我看不到有甚麼不妥之處。不錯,這樣做及不上單靠自己努力而成功的人那麼值得佩服,但總算是知道自己的缺點,且有改變的決心,應該是一件好事。還有,吃藥丸可以省下不少時間,性格的即時改好便可盡快惠及自己及身邊的人,何樂而不為?

你呢?你會吃這種藥丸嗎?

20101105

胸襟的死穴

一個人胸襟的闊窄,有多少是天生,多少是後天培養出來,很難說;我傾向於相信那是先天居多,但這只是基於我個人有限的觀察,作不得準。事實上,肚裏能撐船和心胸極度狹隘的人都不多,大部份人介乎兩者之間,平時很多方面大底上算是有器量,然而,總有一兩方面是「死穴」,特別容不得給別人冒犯或勝過自己,因而在某些情況下的行為會顯得胸襟不夠廣闊。

說到這裏,又要講故事了。話說我當年學太極拳時,雖然拜的師傅頗有名氣,可是,師傅教幾個場地,只會間中到我學的那處,真正教我拳的,是一個跟師傅學了很多年、拳打得非常好的師兄。我很佩服這師兄(以下稱他「大師兄」),他不但自己的拳打得好,也很懂得教,被他調教了幾個月,我已漸上軌道。

學了兩年,兩套陳式太極拳都學會了,還打得似模似樣,進而學推手。大師兄的推手功力也很高,給他的手一搭上,便不由自主被他左牽右引,不一會便失去平衡。有一天,大師兄問我們有沒有興趣參加比賽,是香港某國術總會主辦的,相當大型,包括了太極拳套路和推手的比賽。大師兄在之前一年拿了太極拳套路亞軍,這年他的目標當然是冠軍了。跟幾個同期的師兄弟一樣,我也抱著貪玩之心報了名。

比賽那天,我走出把一套比賽用的標準套路打了,還算沒有緊張,打出了自己的水準。各師兄弟的表演我也有看,當然覺得大師兄把大家都比下去了。比賽分兩天,第二天才知道結果;第二天我沒有去,一來事忙,二來認為沒有必要去,因為勝出的一定不會是我。

那天晚上,接到一個師兄弟的電話,說一眾同門想到我家坐坐。我覺得有點奇怪,猜想一定是大師兄拿了冠軍,要慶祝一番;我也來不及問清楚,便說當然歡迎他們上來。也記不得有多少人來了,總之很熱鬧,各人也很興奮,原來大師兄真的得了太極拳套路冠軍。我正要向大師兄祝賀,他和眾師兄弟卻忽然神情古怪,然後大師兄拿出兩個獎牌,把一個遞給我,原來我竟然和他雙冠軍!大家哈哈大笑,我則抓破頭皮也不明白自己為何會得冠軍(直到今天,我還深信我是不配拿那冠軍獎牌的)。

大師兄那天沒甚麼的,好像也跟大家一樣十分高興;可是,自此以後,他教我打拳和推手時便沒有從前那麼落力,有時甚至有點愛理不理(因為太明顯,我不認為那是自己多心)。過了不久,我便來美國讀書,再沒有見過他了。其實,大師兄不是個胸襟狹隘的人,但他這次被打著的是「死穴」:志在必得並十分看重的冠軍,竟給其實是自己徒弟的我分了一半光榮,於是始終耿耿於懷。我不怪他,我自己的胸襟,相信也是有「死穴」的。

20101104

我在教會目睹之怪現象

我年少無知時,參加了幾年基督教會活動,甚麼團契、崇拜、主日學、查經、擘餅、愛筵、祈禱會,都定時定候出席,最後還受了浸(全身浸入水那種),得救重生。後來打回原形,又是迷途羔羊一隻了,還越走越遠,迷途而不知返,卻十分自由自在,逍遙快活,天堂於我何有哉!

在教會那幾年,見到一些稀奇的人和事,當時已視之為古怪,現在有這麼大的心理距離,回想起來,更覺可笑。讓我舉幾個例子:

1. 教會裏的人遵從保羅的吩咐:「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歌林多後書〉6章14節),強調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不能結婚(因此談戀愛也免問了),而教會內男少女多,那些外貌才華經濟能力都不出眾、但被認為特別「屬靈」的弟兄,便頓成很多姊妹明戀或暗戀的對象。

2. 當然也有人會「軟弱」,跟非基督徒談戀愛,一旦被教會內的人發現,便會被「另眼相看」,靈性地位大降;教會內的長者高層,也要和他或她談談話,勸說一番。

3. 在教會內求愛,有一個很特殊的方式。假如某甲看中某乙,他會找一個機會和某乙單獨說話,然後問她:「神給我的訊息是我們要成為一對,不知道你有沒有得到同樣的訊息?」某乙有三個可能的答案:(a)靦腆地說:「有的。」--- 正中下懷。(b)有點不自然地說:「沒有呀,應該不是吧。你再祈禱,可能會弄清楚神的心意。」 --- 對不起,沒有興趣。(c)語氣慎重地說:「我也不知道,給我點時間,神一定會讓我知道祂的旨意的。」 --- 有點興趣,但不肯定,考慮一下。

4. 教會裏好像特別多怪人,我記得有一個姊妹經常在聚會裏無緣無故哭起來,有時只是默默地流淚,有時則哭出聲來,頗為悲慟。另外有個男的,會突然胡言亂語,不知所云,後來他真的精神病發作了,要入醫院;我還記得跟人去探望他,他半瘋不瘋的,大談其中一個在場的姊妹的胸部。

那是一間非常保守的小教會,一些基要派的信條,縛得信眾緊緊的,怪現象亦可能和這有關。其他較開放的教會,大概會正常一點。

20101103

民主的限制

今天是美國中期選舉,又一次提醒我民主政治制度的限制。我這樣說,不是由於自己支持的政黨或候選人失利(雖然事實是如此),而是由於眼見各政客無所不用其極、各大小利益團體無孔不入、和到處都是愚夫愚婦受政治宣傳播弄;美國的民主尚且如此,其他體制還未成熟的國家肯定更加糟糕。

如果民主是最好的政治制度,那不過是因為其他制度都比它更不可行,而不是因為民主沒有弊端。有些人視民主為神聖不可侵犯(看那民主女神!)、可以解決一切政治制度上的問題,實大謬不然。就說兩點:一、現代的民主體制與資本主義的關係千絲萬縷,而在資本主義導致貧富懸殊的社會(包括美國),財團對政治有巨大影響力,所謂民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是人民作主,實成疑問;二、民主制度沒有良好的教育配合(美國也如是),人民一般識見不夠,有投票權而無投票的眼光,自以為作主,其實是受政客愚弄而已。

柏拉圖反對民主,雖然他反對的是雅典式的城邦民主,與現代歐美的民主制度不同,而且他反對民主的理由頗複雜,然而,他提出的一點,到現在還是適用的:民主制度選出來的,通常都只是些懂得如何在選舉中勝出的人,而不是些善於管治國家的人(見《理想國》卷六)。信然。

20101102

愛與醜

上星期在系內讀書組討論同事那本講愛的書時,談到一個問題,竟然所有同事跟我持相反意見!那問題就是:如果你愛一個人(這裏說的是戀愛,romantic love),可不可以同時覺得他/她樣子醜陋?(If you love someone, can you find him/her ugly?)所有同事都說不可以,只有我認為那是可能的,而且不只可能,事實上也有此情況。

我們談的是外貌,不是內在美醜。Alexander Nehamas在近作Only a Promise of Happiness: The Place of Beauty in a World of Art裏亦表達了跟我的同事一樣的見解:「問題不是我能否愛一個事實上醜陋的人 … 而是我能否愛一個我認為是醜陋的人,而我相信那是不可能的。」("The question is not whether I can love someone who is in fact ugly … but whether I can love someone I find ugly, and I believe that’s impossible." p.62)然而,的確有朋友對我說過自己的丈夫醜樣;除非她不是講真話,或她不真的愛她丈夫,否則我的同事和Nehamas的看法便應該是錯的。(話得說會來,想像一個男人愛一個自己認為醜的女人,比想像一個女人愛一個自己認為醜的男人難很多。可能正如我老婆話:「男人cheap啲!」)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英文的"ugly"和中文的「醜陋」有些微妙的分別。大家有何高見?

20101101

這是詩嗎?

昨天朋友從香港電郵給我一則剪報,報導的是武漢市紀委書記車延高憑詩集《嚮往溫暖》獲得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詩歌獎,消息引來各方批評,例如國內詩人沈浩波說:「魯迅文學獎是可以用錢買來的。不少魯獎得主是用錢買的,還有一些,是謀來的。」車延高是中共官員,但做官的也可以寫詩,也可以寫出好詩呀!他被批評,除了因為他是官,有以權謀私之嫌外,還因為有網民找出他的一些詩作,尤其是一首題為〈徐帆〉的(寫電影演員徐帆),指那只是分行散文,人人會寫,根本不是詩,認為這樣水準的詩人,不配得獎。

以下一首車延高的詩,也是寫女演員的,題為〈讓熒屏漂亮的武漢女人劉亦菲〉(註),大家看看如何:

我和劉亦菲見面很早,那時她還小
讀小學三年級
一次她和我女兒一同登台
我手裡的攝像機就拍到一個印度小姑娘
天生麗姿,合掌,用荷花姿勢搖搖擺擺出來
風跟著她,提走了滿場掌聲
當時我對校長說:鄱陽街小學會驕傲的
這孩子大了
一準是國際影星
瞢準了,她十六歲就大紅
有人說她改過年齡,有人說她兩性人
我才知道妒忌也有一張大嘴,可以捏造是非
其實我了解她,她給生活的是真
現在我常和妻子去看她主演的電影
看金粉世家,妻子說她眼睛還沒長熟

看戀愛通告,妻子說她和王力宏有夫妻相
該吻
可我還是念想童年時的劉亦菲
那幕場景總在我心理住著
為她拍的那盤錄像也在我家藏著
我曾去她的博客留過言
孩子,回武漢時記得來找我
那盤帶子舊了,但它存放了一段記憶
小荷才露尖尖角
大武漢,就有一個人
用很業餘的鏡頭拍攝過你

我會說這首是分行散文,只有「風跟著她,提走了滿場掌聲」一句像詩。我在網上找了好些車延高的詩來看,雖偶有佳句(例如〈我會從夢裏去〉的「用拇指,把黃昏一點一點按進煙袋鍋」),亦有一兩首寫得還可以的(例如〈一瓣荷花〉),但其餘大都意像陳腐、節奏呆板、而且做不到言有盡而意無窮。

其實,甚麼是詩呢?對不起,我不懂得怎樣定義,亦不相信對某作品是否一首詩的爭論可以用「詩」的定義來解決。車延高大可如此定義「詩」:分成一行行排列的句子組成的就是詩;根據這定義,〈徐帆〉和〈讓熒屏漂亮的武漢女人劉亦菲〉都是詩。當然,問題是我們不會接受他的定義;如果討論某作品是否一首詩,是要由定義「詩」開始,那麼不知何年何月才會討論到那首詩,因為每個定義都可能找到反例。其實,即使有一個大部份人都接受的定義,也大多不能就此解決問題 --- 某作品是否符合定義的內容(例如「詩要有音樂感」),通常都不是不辯自明的。

那麼,是否就不必討論,因為這純粹是主觀的價值判斷,你說是詩可以,我說不是詩也可以?非也。有些作品沒有人會否認是詩(例如李白和鄭愁予的詩),另有些所謂「詩」則很少人會看作是真正的詩(例如打油詩或小學生寫的「詩」);一個會這樣分辨的人未必懂得定義「詩」,但他可以憑自己對詩的經驗,講出一些認為某作品是(或不是)詩的理由,而你要批評他的看法,可以只考慮他提出的理由,而不必先要他對「詩」下定義。

心水清的讀者,應該已看出我這篇是借題發揮了。


(註)這首和上文提及的〈徐帆〉都沒有收在《嚮往溫暖》裏。

20101031

迷信和Placebo

Willsin在網誌上自認極之迷信,還舉例說自己搭飛機一遇到氣流,飛機擺動得厲害時,就立刻祈禱求耶穌打救,「所以僥倖活到今日」云云。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迷信,但他說的卻令我聯想到the placebo paradox。

"Placebo"一般譯做「安慰劑」,不過,我總覺這個翻譯怪怪的,還是用英文原字吧。Placebo是沒有真藥成份的「藥」,因病人相信其有效,服食後由於心理作用而產生一定程度的療效;真正引起療效的是病人的信念,而不是那placebo。

讓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the placebo paradox。病人偉哥服食一種叫「強如鐵」的placebo後,「藥」到病除,而這效果完全來自他對「強如鐵」的信心。偉哥的醫生了解這情況,所以他相信:

(P) 「強如鐵」對偉哥有效,完全是由於偉哥相信它有效。

醫生相信(P),那沒甚麼問題,因為(P)為真。可是,如果偉哥相信(P),(P)便會成為假!要相信(P),偉哥便要相信「強如鐵」的療效完全來自他的信念帶來的心理作用,而不是因為「強如鐵」有真藥成份;然而,如果偉哥不相信「強如鐵」有真藥成份,他便不會對「強如鐵」有信心,而這「藥」便不會對他有效了。

迷信的效果似乎也有類似的問題。假如迷信X令你心安理得,那是因為你相信X是真的(或至少不會大部份是假的);如果你現在發覺X只是迷信,你便要相信X是假的(或大部份是假的),那心安理得的作用便應消失。

說回Willsin,如果他在飛機上祈禱真的有鎮驚作用,至少在那一刻,他不能同時相信求耶穌打救只是迷信。

20101030

娛樂學生

早兩天在知識論堂上講到illusion這個概念時,向學生表演了一個紙牌魔術,以作為illusion的現場例子。今天在哲學導論堂上解釋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時,又表演了一次,以說明選擇explanation時(例如解釋那紙牌魔術的效果)應該用一些甚麼標準。哲學導論有百多個學生,在這麼大的一班本來沒可能表演近距離的紙牌魔術,但這個課室是大學裏科技設備最好的,有一個先進的document camera,講台左中右共有三個螢幕,我只要對著document camera表演,便每個學生都看得一清二楚。

回到家裏,忽有興致,便拿出相機攝錄了這個紙牌魔術,看看效果如何。雖然光線有點忽強忽弱,紙牌魔術還算不太含糊,不妨給大家看看:




學生當然喜歡在課堂上有點娛樂,但這只可偶一為之,否則會寵壞他們,到我長篇大論講哲學時,他們可能便沒耐性聽了。

20101029

擺下擂台

早兩天阿肯色州有個校區校董會成員(那是個民選職位)在Facebook上寫了幾段極度仇視同性戀者的言論,被人公開了:他叫同性戀者做"queers",表示假如他們都自殺死掉就好了,還說如果自己的子女搞同性戀,便會和他們斷絕關係。傳媒廣泛報導這件事,主要因為此人是負責教育的;美國教育強調兼容精神(至少口頭上是如此),大家自然要齊聲譴責這狹隘、分化社會、並有仇恨成份的言論。

事實呢,美國人之中同意這校董會成員的多的是,只不過未必會把仇視同性戀者的看法和情緒表達出來而已。除了東西兩岸一些大城市,美國絕大部份地方的人思想都很保守,其中多是福音派基督徒;對這些保守人士來說,同性戀是極之要不得的不道德行為。

香港人接受同性戀的人仍是少數,但不接受同性戀與視同性戀為不道德可以是兩回事,因為不接受同性戀的理由可以與道德無關。不過,明光社之流呼天搶地反對同性戀,打著的很明顯是道德的旗幟(這旗幟有兩面,另一面當然就是宗教了)。

有些人不假思索,視「同性戀不道德」為不辯自明的真理。有一次,我和一對也是從香港來的夫婦談起同性戀,我問他們是否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想也不想便答:「當然是!」我追問他們為何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卻講不出個所以然來。我還不罷休,再問:「如果你們的兒子是gay的,你們會認為他不道德嗎?」那個女的即時回應:「我兒子不會是gay的!」我得勢不饒人,說:「你怎知道?」她以攻為守,反問我:「如果你的兒子是gay的,你會開心嗎?」我氣定神閒答道:「會不開心,但不是因為我認為他不道德,而是因為我擔心他會被人歧視欺壓。如果我兒子是gay的,我會全力支持他。」只聽到她喃喃地說:「你說得輕鬆,那是因為你兒子不真的是gay!」唉!

我認為「同性戀不道德」這看法,是沒有任何理由支持的;我今天就擺下擂台,歡迎任何人挑戰我的立場。

20101028

天縱之才

我一向不特別留意娛樂新聞,尤其是中、港、台的,有很多明星、藝員、歌手,我或許聽過名字,但也弄不清誰是誰。早兩天妹妹在電郵問我,知不知道有個台灣歌手叫王力宏的,說最近看到此人的一些資料,才發覺他不是個普通的流行曲歌手,不但受過正規嚴格的音樂訓練,而且是真真正正的多才多藝,可謂天縱之才。妹妹非常之impressed,說如能有王力宏的其中一項天份,便於願足矣。

王力宏有幾「勁」?根據《百度百科》,他在可跟哈佛比美的Williams College主修音樂,畢業後進入以爵士樂訓練知名的Berklee College of Music,拿了個碩士。專精的樂器包括小提琴、綱琴、結他、爵士鼓、二胡、琵琶、長笛、和口琴,歌喉與唱功俱一流,並能作曲、寫音樂劇。除了音樂,他還會繪畫和寫作,兩者都得過獎;近年還當了演員和導演;他的語言天份看來也很高,能說英語、普通話 、法語、日語、粤語,並略通客家話和閩南話。上天也真不公平得太過份,因為此君還頗英俊!

這真是個multi-talented的人,然而,我們都知道,要成功,單有天份是不夠的,單有天份和努力可能仍是不夠的,還要看環境和際遇。你看看王力宏的家庭背景,就知道他一生下來便比很多人有優勢,父母均受過高深教育,家族裏還有不少有來頭的人物。他在美國讀書,接受的教育方式給他較大的發展自由,假如他在香港、大陸、或台灣成長,能否充分發展他的多項天份,殆成疑問。

天才有縱橫兩路,縱的一味深入,橫的涵蓋面廣;既縱且橫者亦有,卻是百年難得一遇,例如達文西、伽利略、歌德,和莱布尼滋。王力宏看來是橫的那種,就算他集中發展其中一項天份,也未必會卓然成家(假如他只拉小提琴,大概也不會拉到Itzhak Perlman的水平);不過,即使如此,有他那樣的天份,也夠教人羨慕了。

20101027

過去不能改變?

過去不能改變,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實,可是,有時我們會幻想有一部時間機器,回到過去,讓我們有機會改變以往做錯的事,從而也改變現在。

時間旅行是一個很吸引人的想法,是否可能,則有兩個難題:第一是時間旅行在邏輯上是否可能;第二是即使在邏輯上可能,在科技上亦未必可行。我在形上學一科有講時間旅行,當然講的是第一個問題,學生通常都十分感興趣,意見多多,是討論其他問題時少見的。

首先要講的當然是時間旅行悖論(time travel paradox):假如一個人能回到過去,便有可能做出一些事情,令到自己沒有出生,例如殺死了少年的祖父---祖父沒有結婚生子,就沒有父親;沒有父親,就沒有自己了;假如他沒有出生,那麼,那個時間旅客的他從何而來?

我用作教材的其中一篇文章是當代著名哲學家David Lewis(已故)寫的"The Paradoxes of Time Travel",論點非常有趣。Lewis的看法是,時間旅行在邏輯上是可能的,並不會衍生上述那個paradox,因為即使有人真的回到過去,也不能改變過去;任何時間旅客在過去做的一切,早已是過去的一部份。

一般人的觀念,是時間旅行發生前有一個「舊過去」(時間旅客還未在這個過去出現),在時間旅客到達過去之後,便產生了一個「新過去」,而時間旅客在這個「新過去」做的事情,可能會引致一個「新未來」。很多關於時間旅行的電影,例如三集《回到未來》,劇情就是建基於這一觀念。

Lewis認為這是個錯誤的觀念,過去只有一個,沒有新舊之分:假如某甲在2010年用時間機器回到1900年,那麼歷史上的1900年一直都包括了某甲和他在1900年所做的一切(雖然沒有記載)。我們之所以有上述的錯誤觀念,是因為我們很自然從時間旅客的角度來理解時間旅行:從某甲的角度,他在2010年啟動時間機器時,並未經驗他在1900年所做的事。在他到達1900年後,他做的事在他看來都是剛發生的,由本來不是如此變成是如此;而事實上,這一切在2010年他啟動時間機器時已發生了超過一百年!如果他此行的目的是殺死少年的祖父,他一定失敗,因為他早已失敗了 --- 歷史上他的祖父沒有在1900年死去,並在很多年後生下他的父親。

如果連有時間機器也不能改變過去,惟有集中精神活在當下好了。

20101026

險詐、防詐、生詐

有些人對我有一個印象,就是我的年紀雖已不輕,人卻仍然相當「純情」,因為我的生活限於學院和家庭,身邊都是些比較簡單善良的人,沒有機會遇到不擇手段的奸險小人、惡毒之徒,不曾經歷過多少爾虞我詐、人心險惡。

這些我都不會否認,也不覺得「純情」有甚麼不妥,我還慶幸自己不像一些在商業機構做事的朋友般,要終日周旋於狼群鼠輩之間,甚至會被同化。同化,可以是把心一橫,豁出去了,你不仁,我何妨不義;也可以是潛移默化,逐漸變奸而不自知。

其實,在那種環境,經常要提高防人之心,即使不變奸,也很難保持赤子之心;久而久之,那防詐之心跟險詐之心的分別便逐漸模糊了。很多年前我在一間雜誌社兼職翻譯,當我上司的那個編輯就是這樣的一個防詐反生詐的人。這個女人,外表看來很單純善良,我跟她初相識時對她十分信任,過了很久才發覺她處處防人,極攻心計,最終令我吃了些苦頭。我當年比現在還「純情」,但她就是看不到我那顆赤子之心,對我做了好些完全沒有必要的「防禦工作」。現在回想,我會說,吃苦頭的是我,不幸的是她。

20101025

形上而平易

上星期我系的哲學學會請來了紐約大學哲學教授Ted Sider,演講活動空前成功:出席人數多,學生和教職員都有;演講內容有趣,絕不曲高和寡;答問部份發言踴躍,竟由原定的三十分鐘延長至一小時多!

Sider是英美哲學界分析形上學(analytic metaphysics)的首屈一指人物,名氣相當大,經常到處演講,我們發電郵邀請他時,預了他說沒空,誰知他竟然爽快答應,由紐約市老遠飛來,即日演講,翌日便飛回去,可謂奔波。

我本來以為Sider名氣既大,少不免會有幾分架子,但甫一見面,我就感到他極之平易近人。他的演講技巧一流,論點明晰,抑揚頓挫,緩急有致,善用例子,還間雜笑話,觀眾都聽得很入神。他絕對有能力講些複雜高深得全場只有幾個人聽得懂的形上學論證,然而,他知道這次的觀眾主要是學生,哲學程度都不高,所以深入淺出,適可而止,這是很多哲學家都做不到的(或不願意做)。

演講後我們幾個教授和一個學生(哲學學會會長)陪Sider去吃晚飯,他談笑風生,很多話題。飯後他本來可以回酒店休息,我們提議去酒吧喝酒,他也樂意跟我們一起去;我們把酒談形上學,又消磨了個多小時。這人的平易近人,可以看出是從心底發出來的,不只是社交客套。

Sider二十六歲就拿博士學位,是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 的,雖算名校,卻不是哈佛、柏克萊、普林斯頓那種名校中的名牌;他是「捱」了大約十年,全靠實力才掙到現在的名氣。他發表了大量期刊論文,第一本書Four-Dimensionalism又得了個大獎,然後被Rutgers University把他從Syracuse University挖走,幾年後他又轉到NYU去了(哲學界以外的人可能有所不知,Rutgers和NYU的哲學系都人強馬壯,被行內人視為數一數二)。

Sider的平易近人也許和他的出身和經歷有關,不過,換了另一種性格的人(例如曾蔭權之流),可能會因此而變得狂傲,覺得自己很「巴閉」。

20101024

邏輯的難處

如果邏輯只是一些推論規則和形式系統裏的符號關係(註),那麼一般的邏輯(範疇邏輯、命題邏輯、和謂詞邏輯)並不難學,至少不會比高中的數學難。然而,我們學邏輯的動機大多是為了增強自己在日常生活的推理能力;就算是讀哲學的,學邏輯的目的亦不會只是掌握一些形式系統,而是把邏輯應用到哲學論證裏(當然,也會對邏輯本身引起的哲學問題感到興趣)。一講應用,就要走出符號系統,將日常語言「翻譯」成邏輯語言。可是,日常語言紛繁蕪雜,規則固然有,卻是充滿彈性、變化多端;這「翻譯」,很多時候便不容易拿捏了。

有些人上了邏輯課,看了邏輯書,做了不少邏輯練習,拿了個A,到頭來卻不見得日常生活的推理能力有明顯進步,因為他們只掌握了邏輯的規則和形式,卻在「翻譯」這一步給難倒了。

讓我舉個簡單的例子,以說明這種「翻譯」之難。以下是任何邏輯書都會講到的一個有效推論形式:

P ---> Q
Q ---> R
------------
P ---> R

假如有人這樣推理:

(1) 如果阿王靠寫詩為生,便一世無發達。
(2) 如果阿王一世無發達,便不會有一大筆遺產留給兒子。
--------------------------------------------------------------------
(3) 如果阿王靠寫詩為生,便不會有一大筆遺產留給兒子。

這個論證看來可以很直接「翻譯」成以上的推論形式,而被判定為一個有效的論證。現在看看以下另一論證:

(4) 如果阿王死了,他的老婆便會很傷心。
(5) 如果阿王的老婆很傷心,阿王便會表演魔術逗她開心。
--------------------------------------------------------------------
(6) 如果阿王死了,阿王便會表演魔術逗他老婆開心。

在日常語言裏,(6) 為假 --- 死人不會表演魔術; (4)和(5) 之為真,並不能保證(6) 之為真,因此,這不是個有效論證。可是,這個論證似乎跟之前那個在結構上沒有分別,為甚麼卻不可以「翻譯」成以上的有效推論形式呢?


(註)我只是講演繹邏輯。

20101023

有能者不懼?

上次跟弟弟見面時,談到人到中年,假如失業,會是很惆悵的事。其實,我自己的工作相當穩定,失業的機會很低;除非大學關閉哲學系,或是我犯了大罪(例如性騷擾學生),否則,即使大學裁員,也要按規矩先裁資歷較低的(先裁講師、再裁助理教授,如此類推),最後才會裁到我。然而,有時我還是會想像,萬一失業了,會是怎麼的光景?找到一個新的教席當然就海闊天空了,但找不到的時候,我還有甚麼工作可以做呢?

弟弟卻說他並不擔心,因為這世上大多數人的辦事能力都不高,他認為自己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這個我絕對同意),假如失業,應該可以再找到工作,可能不會是最理想的職位,養活妻兒卻應該不成問題;就算找不到新的工作,自己搞點生意,雖然未必會賺大錢,若只圖糊口,則不會太難。

弟弟的態度是有能者不懼,這態度是基於自信、樂觀、和對世界的合理性有信心。我也有自信,樂觀可能不及弟弟,亦不至悲觀,可是,我就是對世界的合理性沒有信心 --- 無能而處高位的我們見得多了,那麼,有能而連工作也找不到,或做生意頭頭碰著衰人,又有甚麼出奇呢?

20101022

快樂的韌度

早兩天寫B和V兩位朋友,重點是眼界的闊窄和關懷的遠近,有讀者卻提到快樂的問題,認為B雖然活在小小的三人世界,但可能比V快樂,也可能比V更容易得到快樂;另有讀者指出即使B不比V快樂,B仍可以相當快樂,這對B而言就夠了,沒有必要和V比較。(「快樂」不容易界定,但我以下所說的對很多不同的界定都適用。)

這些論點我大致同意,不過,在回應時我提到一點,是讀者未必想過的,那就是快樂除了講程度,還要講韌度。一個人快樂的韌度,就是他在面對人生打擊時而仍能保持快樂的能力。快樂沒甚韌度的人,一遇打擊,便立刻由快樂變成不快樂;快樂韌度高的人,即使遇到不只一次的打擊,只要稍為調節,便仍然繼續快樂生活下去。

這個韌度的分別,可以有不同的因素,應該與先天的稟性有些關係,然而,後天的努力和安排亦可以增強韌度。關於後天增強快樂韌度,心理學家Patricia Linville便提出過"self-complexity"這個概念。(註)所謂self-complexity,就是一個人自我形象的複雜性,而「自我形象」在這裏則是指一個人在自己心目中那些「我之為我」的身份。每個人都有很多身份(例如我的身份包括男人、中國人、我兒子的父親、哲學教授、馬勒迷等等),但只有其中一些會被自己視為「我之為我」;一個人「我之為我」的身份越多,這些身份的彈性和變化越大,他的self-complexity就越高。

我們追求快樂時大都是從這些「我之為我」的身份出發的,這些身份的成功活動就是快樂之源。根據Linville的研究,self-complexity越高的人,快樂韌度就越強,因為一個「我之為我」的身份失敗了,還有其他身份帶來的快樂支撐住那個「我」的整體快樂。

B的世界這麼狹小,self-complexity自然不高,假如她的家庭破碎了,她的快樂很可能便立刻完結。V的世界擴大了,接觸和關心的人和事多了,self-complexity隨之而增,快樂韌度亦因此增強;即使在非洲的義工活動不怎麼成功,她那義工的身份仍然可以無損(因為她可以當其他義工),即使她失去義工的身份,她仍可以保持「一個努力令世界美好一點點的人」這身份。她們現在誰快樂一點?我不知道,可是,假如B和V來個快樂持久賽,我認為V的勝算會較高。


(註) 我是在Daniel Nettle的書Happiness: The Science behind Your Smile裏讀到self-complexity這個概念的,但Nettle不是原創者,Linville才是。

20101021

如此校長

星期一下午教完書回到家裏,還未坐穩,便接到兒子的校長打來的電話,告訴我兒子在學校跟同學爭執,弄傷了對方,校方決定罰他停課三天。

我做父親的覺得事態嚴重,但這校長說話時卻沒精打采的,像是做例行公事。據他說,兒子因為被同學在言語上侮辱,盛怒下拿鉛芯筆插對方手臂,最後還要勞駕校內護士割開那同學臂上的少許肉,才能把留在裏面的一小截鉛芯取出。校長最後還補充說,考慮到兒子成績好和從沒犯事,特准他三天停課都在學校裏,各老師會將功課和講課重點送到訓導室給他。

兒子回到家裏,我沒罵他,只是叫他將事件巨細無遺向我講一遍。他說上烹飪課時,他離開座位去拿點東西,回來時看見同學Alex把腿擱在他的座位上,他請Alex把腳挪開,Alex不理睬,兒子便用手去推他的腳,推了幾次他終於站起來,卻惡言相向罵兒子做"faggot"(可譯作「死基佬」),說兒子其實想乘機摸他,然後還不停用手肘碰撞兒子。兒子忍無可忍,右手用力把他推開,卻不為意自己拿著一支鉛芯筆,意外插傷了對方。

我問兒子怎麼他的版本跟校長的出入那麼大,他說事後副校長要他和Alex都寫了個事件始末報告,副校長看了報告,但校長似乎認定他畜意傷人,沒有看報告便打電話給我(校長跟我講電話時兒子正在校長室,聽到校長怎樣對我說)。

妻子知道後認為懲罰太重,便約見校長,但他沒空,我們便先去見副校長。副校長說傷人是很嚴重的事,如果不是她看過兩個學生的報告,知道兒子無意傷人,已交由警方處理了,還說早兩星期有一個學生用鉛筆蓄意插傷同學,他們就報了警。她言下之意是「我們已放了你兒子一馬,還想怎樣?」,我們知道多講也無謂了,只好強調希望她寫報告時說清楚傷人只是意外。

本以為事件已完結,誰知今早妻子接到校長的電話,說校方已將兒子傷人的事報了警,因為校區規定凡校內受傷者要接受醫療的事件都要報警(這是廢話,否則意外受傷都要報警了),而且很快會有警員來向兒子問話。妻子大為震驚,我今天早上有課,她聯絡不到我,所以只好自己應付。妻子問校長她可不可以立刻到學校,校長說沒有必要,但她堅持;到了學校後,警員還未到,妻子便先去把情況告訴兒子,給他點心理準備。警員到了,妻子要求和兒子一同見他,校長當然也要在場。

警員一開口便說兒子傷人,會被檢控,並要向他讀Miranda rights;妻子立刻截住他,說兒子無意傷人,沒理由被檢控,並想知道自己有沒有權先找律師。警員的反應是呆了一呆,然後說:「無意?這是個新版本啊!」(他先前聽的自然是校長的版本。)他讀了Miranda rights,接著叫兒子將事件敘述一次。兒子倒相當淡定,把事發的情形清清楚楚說了。警員決定也向Alex單獨問話,看來Alex的口供和兒子的吻合;警員再問了兩個可以做證人的學生,最後向妻子和校長說兒子傷人只是意外,不構成罪行,決定不檢控。妻子和兒子聽後終於可以鬆一口氣。

整件事中最離譜的是那校長,不但沒搞清楚事情,也沒有嘗試盡量幫助學生,貿然報警,不顧這對學生可能做成的巨大傷害。假如妻子今早不在家,假如她聽從校長不到學校去,假如Alex在警員面前不講真話,兒子便會被檢控;雖然未必會入罪,但我們也將夠麻煩的了。

這樣的人,怎配當校長?#%@!&*XY

20101020

抄襲的迷惑

方舟子的網誌最近又轉載文章揭發了一個中國大陸學者抄襲論文,看來證據確鑿,部份抄襲內容簡直是搬字過紙,最離譜的是連只有數十字的論文摘要也有六、七成雷同,可謂猖獗。學術抄襲的問題在大陸非常嚴重,這個現象的成因自然涉及很多因素,我亦不打算在這裏嘗試分析,只想集中在抄襲者的處境,提出幾個令我稍感迷惑的問題。

立志投身學術的人,很少不是先對學術研究有濃厚慶趣的(沒有理由假定所有抄襲者從一開始就不是真正對學術研究有興趣)。一個研究者,從正式的研究到不惜為了出書出論文而抄襲,真是有點像獻身宗教的神職人員搖身一變而成為只顧斂財的神棍,究竟在甚麼情況下一個學者才會淪落至此呢?

學術著作,無論是書籍或期刊論文,一經發表,便存在於公眾空間,任人查閱,被人發覺抄襲,似乎是遲早的事。抄襲者應該明白這一點,卻為何仍願意冒這麼大的險去抄襲?這有點像一個已婚男人有情婦,一方面怕老婆知道,另一方面卻又把情婦的名字紋在自己的肩負上 --- 明知老婆無意一揭,便會發現自己不忠。這不是太愚蠢了嗎?

就算一直沒有給人發覺,仍難免擔驚受怕,像身上揹著個計時炸彈。此外,有可能還要不時冒充是原創者,在不同的場合講解自己「著作」的內容,那種招搖撞騙的感覺,不也太難受了嗎?

一言以蔽之,我覺得抄襲者的心態有點難理解。

20101019

小世界 • 大世界

有個朋友(稱她為B)大學畢業後幾年便嫁來美國,丈夫老實可靠,兒子聰明乖巧,十足一美滿家庭。B為人無甚興趣,沒有事業心,不理會世事,也不在乎交朋結友,除了日間的正職,整個人的精神和心機便都花在家庭上。做一頓丈夫稱讚的晚飯,或兒子在甚麼比賽得了個獎,或把家裏的廁所洗刷得閃亮生輝,便足以令她心裏充滿幸福感。B甚少社交活動,她的整個世界,就是這個小小的三人世界。她是基督徒,卻不返教會不讀聖經不捐獻金錢,只飯前祈禱,飯後跟兒子講些《聖經》故事,並一心相信神眷顧她們一家。有一次,我問她有沒有興趣每月捐四、五十美元助養一個貧窮國家的兒童,這對她來說是小數,但她只支吾以對,即是間接說「不」;我想,這是因為她的世界太小,關懷不能伸延到那麼遠。

另有一個朋友(稱它為V),大學畢業後繼續讀碩士,然後博士,讀博士期間結婚,拿博士學位前便離婚了。V為人好玩,朋友很多,在歐洲住過一段時間,學識也比B豐富得多,然而,她的世界只是比B的大一點,因為她眼光所及的也不過是和自己直接有關的事。不知怎的,幾年前V好像突然開竅,看清了世上種種的不公不義,強烈意識到有千千萬萬的人在各處受苦受難,覺得自己應該要做點事。她拿了博士學位後沒有留在學院,竟去再讀一個較實用的碩士學位,然後走到老遠的非洲做義工幫助貧苦兒童。我在她的網站看過她在非洲的照片,她在那些非洲兒童中間展現的燦爛笑容,給我頗深刻的印像;那笑容告訴我,她的世界比以前的大了很多很多。由小世界走到大世界,V應該和從前不再是一樣的人了。

今天突然想起這兩個人,心裏不禁對比了一下,就寫下這兩幅素描。

20101018

上了賊船之後

早兩天看了一篇討論宗教信仰的文章,作者是馬里蘭大學哲學教授Georges Rey,內容真是深得我心,讀後有痛快淋漓之感。文章題為"Meta-atheism: Religious Avowal as Self-Deception",收在Louise Anthony編的文集Philosophers without Gods: Meditations on Atheism and the Secular Life裏(我在網上找到此文的草稿,貼在右邊的「公諸同好」,方便有興趣一讀卻又懶得去找文章的人)。

這篇文章的特別之處是它的重點不在直接批評宗教,而在探討為何受過高深教育、擁有科學知識的人,甚至一些智力和理解力高超的哲學家,會接受荒誕無稽的宗教思想。Rey的立論很大膽,他認為這些人歸根究底是自欺,其實內心深處不是真的相信。如果你看了我這句撮要覺得Rey離譜,我建議你讀完文章才下論斷。

Rey有好幾個論點我也經常在友儕和學生前提出,其中一點不妨在這裏略談。很多有宗教信仰的人對別人的宗教或迷信裏荒誕無稽的東西一目了然,不客氣批評,甚至取笑,卻好像完全看不到自己的宗教裏也很明顯有類似的信念或做法。打個比方,某人上了賊船,卻好像懵然不知,可是,見到一條類似的賊船經過時,卻一眼認出,高呼「賊船呀!」,好提醒那條船上的人。為甚麼會這樣呢?如果Rey看見這個比方,他會說其實那人是知道自己上了賊船的,但可能他全家都在船上,可能他愛上賊頭的女兒,可能他已走投無路,唯有騙自己那不是條賊船,那樣日子會好過點。

20101017

吾家有子初長成

兒子在過去一年多長高了五、六吋,肩膊橫了,聲線變得低沉了,臉上也有不少青春痘,然而,最令我覺得要適應的,還是他的思想行為。

不像從前凡事都聽父母的話,接受父母的意見,他現在對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想法,要求有自主權、有privacy,而且有些心事索性不告訴我們了。他雖然只有十三歲多,但我們已要逐漸把他當成年人看待。這些改變似乎都來得很快很突然,其實,可能只是為人父母者的時間錯覺。

由於兒子對很多事物都有興趣,也像我一樣是個information junky,而且意見多多,現在我們把他當大人看待,他便理直氣壯地在我和妻子閒談或討論問題時加把嘴了。我們也由得他,即使他的意見有時仍有點稚嫩,但讓他平起平坐般和我們討論,對他是個好訓練。

他特別著迷心理學和歷史,心理學的認識他還和我有很大距離,但他的歷史知識已比我豐富(我對歷史一向無興趣),尤其是戰爭、帝國、和殖民地的歷史,我在他面前簡直是無知了。所以,有時和他「傾偈」,我也會學到點東西。

最近他還有一個改變,就是對煮食有興趣。我教過他炒飯和做三文治等簡單的食物,打算待他大一兩歲才教他弄複雜點的;可是,這個學期他在學校裏有上烹飪課,竟學了些像樣的東西回來,大大出乎我意料。他學會造pizza,是一手一腳由搓麵粉做起的,在家裏弄過兩次,第一次只算過得去,但第二次的那個pizza已出得廳堂,吃得我讚不絕口。今晚他又弄了個忌廉薯仔湯,也很有水準。

吃過他的巧手忌廉湯後,我對兒子開玩笑說:「不如以後星期六晚飯由你負責,減輕爸爸的工作一點,好嗎?」他竟然正正經經回答:「好呀!」阿仔,你真係大個仔啦!

20101016

兩個彆腳的論證

Chris兄昨天有文章談到一個在網上廣為流傳的短片,情節是少年愛因斯坦駁倒一個無神論教授。據說一些基督徒看這短片時心花怒放,對少年愛因斯坦的高超智慧驚讚不已,對無神論教授的膚淺無知則少不免要搖頭歎息一番了。今天我想分析一下片中的兩個論證,盡量深入淺出,讓大家看得輕鬆一點。

先看短片:




必要一提的是,這故事是捏造的,專門揭穿網上謠言的網站snopes.com早有文章澄清(以下我不會稱片中少年為「少年愛因斯坦」)。其實,即使真有其事,與片中少年提出的論證之好壞亦無關;就算是愛因斯坦提出的,壞論證仍然是壞論證。(順便一評:片中的學生年紀只能是小學生或初中生,老師怎會是個教授?)

片中少年提出的是一個類比論證。即使他的類比恰當,即使苦罪(evil)只是神的愛的欠缺,他的結論 --- 苦罪並不存在 --- 仍不成立。如果從「黑暗是光的欠缺」和「冷是熱的欠缺」,我們可以推論出「黑暗不存在」和「冷不存在」,那麼,我們豈非可以從「飢餓是食物的欠缺」推論出「飢餓不存在」?飢荒問題能這樣解決就好了!

這個論證應該是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的相關論證的一個幼稚版本,極其量只能說明苦罪不是個實體(entity);但存在的東西不一定要是實體,而可以是屬性(properties),否則,真、善、美、慈愛、智慧、無知、貪婪、死亡、顏色、重量、速度(這些全都是屬性)等等便通通不存在了。無數天災人禍帶給人和其他動物的痛苦是千真萬確的,強調苦罪不是個實體,只是迴避問題。

「教授」的論證也好不到那裏。他從「神創造世間的一切」和「世間有苦罪」,推論出「苦罪也是神創造的」(他的最終結論是「神是邪惡的」)。這論證的主要問題在於第一個前提有歧義:假如它指的只是〈創世記〉所講的神創造萬物,那麼苦罪可以是後來由人所造成的;假如它的意思是literally古往今來世間所有的東西都是神創造的,那麼連基督徒也不會接受這個前提 --- 例如,即使基督徒相信達文西的天才是神賦予的,他們大概不會認為《蒙羅麗莎》也是神創造的吧!如果「教授」同意《蒙羅麗莎》是達文西而不是神創造的,他便要同意苦罪不一定是神創造的了。

假如苦罪是神創造的,那當然是不得了,然而,即使不是,問題仍在,因為神既是至善全能,為何不至少減輕一下人間的苦難呢?「教授」只集中論證苦罪乃神所創造,是捉到鹿不識脫角了。

20101015

你、我、they

不在英美生活,看英語電影或電視節目時又沒有特別留意原裝對白的,可能不知道"they"這個詞用作人稱代詞時,在口語裏已不只是眾數,也可當單數用(相關的"them", "their", "theirs", 和"themselves"當然也如是),例如:

When a person gets addicted to drugs, no one can help them unless they want to help themselves.

句中的"they", "them", 和"themselves"都是指"a person"。在口語裏這個用法已被普遍接受,這是不爭的事實,問題是仍有人認為在書面語裏這個用法應該算是錯的。

這個用法的根由,主要是英語裏沒有一個中性的第三身單數人稱代詞。以往一律用"he",後來大家的政治正確意識強了,覺得用"he"是歧視女性,於是有人改用"she",但仍是不妥,因為可被視為reverse discrimination;用"he or she"或"s/he"又很累贅難看,也不能在所有語境裏改用"one",所以索性用"they"好了。

老實說,這個用法我還未看得順眼,所以見到學生在功課裏這樣用時,我會忍不住把它改回單數的"he"或"she",我的很多同事也是如此。然而,"they"的單數用法已是大勢所趨,越來越多作者放棄拒抗;我在哲學導論用的教科書就有以下一句:

Suppose that someone is a good, kind, nice-tempered person and then has a car accident and spends the last year of their life with a changed personality.

其實,早在1987年的Collins COBUILD English Language Dictionary第一版裏,"they"一條下已有這樣的說明:

3. instead of 'he' or 'she' to refer to a person whose sex is not known or stated, especially after pronouns such as 'someone' or 'nobody', or when you have used a singular noun to refer generally to a particular class or group of people. Some people dislike this use.

類似的改變在英語裏也有先例:第二身人稱代詞本有單數眾數之分,"thou"是單數,"you"是眾數,但十七世紀後"thou"已沒有人用,無論單眾,一律用"you"。當年"you"開始也被用作單數時,想必也有不少人disliked this use。

古代漢語的「他」是中性的,現代漢語才有「他」「她」之分,不過,口語裏二字同音,而且中國人還不大講究政治正確,在書面語的中性語境裏繼續用「他」,也一直沒有甚麼反對的聲音。況且「他們」和「她們」不像英文的"they",不是中性的,所以,真的要有中性的第三身單數人稱代詞,只有兩條路:一是另創新詞,以別於「他」和「她」;二是重尋舊路,取消「她」字,一律用「他」。

「她」是劉半農在1920年所創,首用於〈教我如何不想她〉一詩,當時反對使用這個字的人也很多,現在大家用起來,感覺不是天公地道嗎?看來,對那個"they",我還是少一點執著吧!

20101014

瑜亮相對論

一個自視很高的人,遇上另一個人在各方面都明顯勝過自己,不能否認自己不及對方,卻又忍受不了矮人一截的感覺,便可能會歎一句:「既生瑜,何生亮!」

所謂瑜不及亮,全是羅貫中的小說家之言;最離譜的是他將赤壁之戰的主要功勞歸於諸葛亮,其實那是周瑜的傑作。羅貫中還把周瑜寫成心胸狹隘,最後給諸葛亮氣死,這也全是捏造。正史記載的周瑜不但有勇有謀,而且氣量寬宏,才貌雙全,又精通音律,簡直是個幾乎完美的人物。「雄姿英發,羽扇綸巾, 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何等令人神往,但蘇東坡形容的不是孔明,而是周郎!

即使瑜真的不及亮,那「既生瑜,何生亮」之歎,也是大有問題的。在《三國演義》裏,諸葛亮各方面的才智都無人能及;他是絕對第一,周瑜便極其量只能是第二。視自己為屈居第二,才會有「沒有他,我便是第一」的想法,才會心生不忿,才會如此心有不甘。然而,這是小說的世界,在現實裏,即使有第一,也只是暫時的,只是在某方面的,而且只是規限在一個特定的人群裏。一走出這些範圍,第一的可能即時變為第二、第三、甚至更低。

真正有才識的人,應該會看通這點,了解到就算沒有了身邊那個亮,自己這個瑜的所謂第一,也不過是暫時的、相對的,下一個亮隨時會出現;假如現在要歎「既生瑜,何生亮」,便可能要一歎、再歎、三歎了。

20101013

一本遺失了的剪貼簿

我年少時在詩刊(例如《詩風》)和報章(例如《新晚報》)發表過好些詩作和散文,作品一刊出之後,我都會剪存,貼在一本剪貼簿上。當年這本剪貼簿頗令我自豪,因為除了在詩刊報章發表的詩和散文外,還貼了我的幾次得獎作品,包括一次市政局文學獎(詩優異)和三次青年文學獎(散文優異、詩優異、及詩第二名)。然而,剪貼簿現在卻下落不明,很可能已不再存在。

這不是因為我搬家多次,把剪貼簿遺失了。剪貼簿一去無跡,是很多偶然因素的結果,說來也有點離奇。

話說我當年有個不算相熟的同事,有一次大家說話投機,我便邀請她和他的男朋友到我家吃晚飯,順便介紹我太太給他們認識。晚飯閒談間,我提起自己喜歡寫詩,同事說她也對詩很有興趣,想看看我的作品。於是我拿出剪貼簿,她看了幾首詩後,表示很喜歡,問我可不可以借回家仔細欣賞。既然她肯細讀我的作品,我當然樂意把剪貼簿借給她。

可是,這一借,卻是一借無回頭。這大概不是她存心不還,而是各種事情接踵發生,結果是我想要她還也沒辦法了。她借了剪貼簿後一直沒有還我,我亦不好意思追她還,可是,她後來轉工了,我那時因為其他事忙,想不起要她把剪貼簿還我,在她離去後,我們便失去聯絡。

後來我決定轉讀哲學,把文學創作拋諸腦後,沒想到要追尋剪貼簿的下落;到了美國之後,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完全沒有把這剪貼簿放在心上。然而,在內心深處,我仍然是希望把剪貼簿尋回,好為我的少年時代留個見證---遺失的,不只是那本剪貼簿,還有那些詩作和散文,因為我沒有留存原稿。

我曾經在網上搜尋這位姓劉的舊同事,卻是無功而還。假如我硬是要去找,也許可以找到七七八八那些陳年舊作,但我懷念的,還有自己當年一手一腳做的剪貼。

想像往事並不如煙,還留下了些印滿詩句的、發了黃的剪貼。

20101012

假神父

我有時跟學生開玩笑說,假如我要假扮傳道人,走上台上講耶穌,相信沒有人會看出我不是正貨。我熟知《聖經》內容,了解教徒心理,又有三寸不爛之舌,加上當年聽過不少傳道人講道,記得他們的舉手投足、聲線表情,要模仿他們,以假亂真,有何難哉!

我當然不會真的這樣做,但世上千千萬萬的神父、修女、牧師、和傳道人中有假貨,卻絕不出奇。我最近才知道十七、八世紀法國就有個著名的假神父,大名Jean Meslier,二十五歲開始當神父,直到死去,一共當了四十年,表面上盡忠職守、無怨無悔,然而,骨子裏卻是個無神論者。原來他一直一邊為教會做神職工作,一邊著書立說,死後留下一份長達六百多頁的書稿(他抄了一式三份的手抄本,以增加傳世的機會),全是反神反宗教的言論。*

Meslier在書裏斬釘截鐵地對他的讀者說:「我從來也沒相信過那些宗教廢話。神不存在,死後也沒有永生,而教會只是助紂為虐,幫助路易十四等暴君剝削你們,令你們繼續貧窮。」他對耶穌的看法,即使以今日的標準看,也算極端:「他是個瘋狂、神智不清、鬱鬱寡歡的無賴。」那麼他為何還要當神父呢?大概是為了生活吧,而且那時脫離教會談何容易!他在書裏也表達了對信眾的歉意:「當我向你們傳播那些信仰謊話時,我的內心是何其痛苦!你們的輕信也令我懊悔不已。我試過千百次幾乎想公開表白,要開你們的眼,可是,我的恐懼勝過我的意願,逼使我保持緘默,直到死去為止。」

Meslier自奉極其儉樸,將所餘的一分一毫都捐出去幫助有需要的人;這個假神父,應該是個真好人。


* 此書的英譯全本在2009年首次出版。

20101011

冒犯

我住的小鎮雖然在加州,但比起三藩市、柏克萊、洛杉磯等地,卻是相當保守,居民以白人福音派基督徒為主;大學校園內的氣氛一般都算自由開放,可是,一走出校園,便很容易感到一股不弱的保守氣息(尤其是看到那遍佈全鎮大大小小的教會,我會感到有點透不過氣來)。

其實,大學裏有不少學生是本地人,思想比一些來自其他地方的學生保守。我的一個朋友是生物學教授,他告訴我每個學期當他要講解進化論時,都會有幾個學生立刻離場,表示不願意聽這蠱惑人心的理論。

我未試過有學生因我講的課題而離場,可是,冒犯保守的學生,我倒是有點經驗的,因為間中在課堂上批評宗教和迷信,我當是家常便飯。有時候,這些保守學生的保守程度,還是出乎我想像的。有一次,我在課堂上放了一個有趣的短片,用來說明語境或脈絡(context)的重要。事後,有個學生給我電郵,說短片令她不安,她覺得被冒犯了(offended)。

以下是我放的短片:



那學生覺得被冒犯,是因為她認為短片上顯示了人體性器官的圖形,然而,我放那短片的目的,正正是為了說明我們看到的是否性器官的圖形,是取決於圖形出現的脈絡!我把這點再向她說明一次,強調她在短片裏看到的不是人體性器官的圖形(其實是又怎樣?),她是否釋然,我也不管了。

20101010

按牌理出牌的結果

在哲學導論一課,教到rationality這題目時,我都會講解Prisoner's Dilemma,以說明從個人自利的立場而言最理智的選擇,可以引致對集體而言最差(對個人也不是最好)的結果。然而,很多學生對例子裏坐牢時間長短的考慮難以投入,聽課時好像是明白了,但只是過眼雲煙,下一課再問他們時,記得起那個例子內容的寥寥可數。

今年我決定一改教法,不只是講解,還和他們玩一個遊戲,而且是先玩遊戲,然後才講解。我用了Richard Dawkins在The Selfish Gene裏舉的例子,將疑犯和警方講數,改為一個紙派賭博遊戲。我先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然後叫他們每人拿出一張紙,對摺撕成兩小張,在一張上寫上"C",叫做C-牌,另一張則寫上"D",叫做D-牌,寫完後將兩張「牌」都反轉,不讓同伴看到「牌面」。

遊戲很簡單,就是在兩張牌中選擇出一張,我做莊家,輸贏規則如下(我一早預備好了PowerPoint slide,將規則投射在螢幕上,不必他們強記):

(1) 假如雙方都出C-牌,每人贏300元。
(2) 假如雙方都出D-牌,每人輸10元。
(3) 假如一方出C-牌,另一方出D-牌,那麼出C-牌的輸100元,出D-牌的贏500元。

我給他們三分鐘去理解規則和思考應該出甚麼牌,並提醒他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贏最多的錢或輸最少的錢(當然不是賭真錢,但學生仍很投入)。

好了,出牌了,學生哄堂大笑,原來結果七、八成的組別都是兩人同出D-牌,兩人都「輸錢」。我很少見學生反應那麼熱烈,連忙高聲「提醒」他們不必緊張,因為那不是賭真錢。

我問他們為何出D-牌,有幾個學生舉手回答,雖然解釋得不甚有條理,但大致也點出了出D-牌是最合理的決定。我接著再將道理說明一次:

假如對方出C-牌
- 你出C-牌會贏300元(對方也贏300元)。
- 你出D-牌會贏500元(對方輸100元)。
結論:應出D-牌。

假如對方出D-牌
- 你出C-牌會輸100元(對方贏500元)。
- 你出D-牌只會輸10元(對方也輸10元)。
結論:應出D-牌。

總結論:無論如何都應出D-牌。

最佳的配合是兩人都出C-牌,各贏300元;理智的思考卻令兩人都出D-牌,結果各輸10元,是上面(1)-(3)中最差的結果。

玩過這個遊戲,學生應該沒那麼容易忘記Prisoner's Dilemma的內容了。

20101009

大膽承諾

今年我系的哲學學會搞得有聲有色,活動多多,參與活動的人也踴躍,與以往的苟延殘喘真有天壤之別,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新任的學會會長(叫他M)。M比一般學生年紀大五、六歲,原來他十七歲中學畢業後便去了當兵,一當就是五年,有三年在伊拉克,然後才決定上大學。M人很聰明,但我最欣賞的是他為人成熟、勤奮好學、處事有衝勁,看來當兵那幾年的經歷,對他是很好的磨練。

今天M到我的辦公室來,說哲學學會的經費只夠一個學期邀請三個其他大學的教授來演講,希望系內的教授也給些演講,一來可以令這演講系列更顯豐富,二來也好讓學生認識一下自己的教授在做甚麼研究。

我正在寫的兩篇論文都太深,不適合於這種演講,本來想推辭就算了,可是,M說他問了好幾位系內教授,暫時只有一位應承,很希望我也可以參與。他的態度實在誠懇,我看著他滿臉期待,終於心軟,答應在十一月中演講。我給了他一個講題,是我正在思考的一個問題,雖然粗略有個方向,但仍未有確定的論點。只有四個星期時間,可算是個考驗;假如到時文章胎死腹中,我便要取消演講了。

其實,幾年前我也這樣做過,也是哲學學會邀請我演講,也是應承時只有題目未有論點;後來文章寫成了,演講給了,文章還被期刊接納發表了,大團圓結局。希望這次也如是。

20101008

風起雲變

昨天拿陳雲論電子書的一段文字來批評了一番,有讀者認為那是「有點校對式地抽秤陳雲」,也有說我是斷章取義,這些我都回應了,但言不盡意,今天想補充一下,並玩點文字遊戲。

我批評陳雲,是因為他那段文字沒有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接受電子書不及印刷書這個看法,他的所謂理由,全屬想當然和「吹水」,是用來rationalize他對電子書的偏見。「吹水」吹得有技巧,用上些動人的比喻,再加兩分霸氣和權威口吻,可能會令人覺得是震聾發聵的警世之音,尤其是他的「粉絲」或也同樣是對電子書有偏見的人,更易受落。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個人電腦開始流行時,逐漸多人放棄用紙筆手寫而改用文書處理器;假如當時有個像陳雲那樣好舊惡新的文化人,大力反對使用文書處理器,強調紙筆手寫有很多不可替代的好處,他可能會寫出以下一篇文章(下文是我將陳雲的文章改寫,只是換了關鍵字眼和把整篇縮短了,文字大部份仍是陳雲的):

「用文書處理器寫作,用紙筆寫作,都是寫作,有何分別?人可以適應科技,用文書處理器寫作而無損失麼?近幾十年的科技進展,可以改變幾千年的習慣?

新出的文書處理器與紙筆的分別,是門外景與壁上書的分別,是天文與人文的分別。天文有四季圖景,但也有陰晴不定。人文是固定的銘刻,心有所想,表白於文,傳予同代或後世。白紙黑字,或白紙「刻」字,意味信守知識的諾言。

文書處理器並非銘刻,而是投射,不穩定也不莊重,如洞穴外的天空,是瞬即消失的圖文檔案。文書處理器功能多多,但不一定能增加寫作的速度,寫出來的質素也不比從前。人不只是用手指寫作,而是全身投入。用紙筆寫作,筆的重量、稿紙的質料、厚度、頁數、氣味,都是創作。寫到中間的時候,左右手的活力感覺明顯不平衡了,執筆的那隻手有點麻了,稿頁堆疊凌亂了,這些緩慢的過程, 都促進靈感和文思。文書處理器的肉身寫作活動範圍少,只是目力和指力。電子稿件的頁數是個序數(ordinal number)而不同時是厚度和重量。

文書處理器之出現,文化界也有人欣喜若狂,說可以減輕寫作引致的身體疲勞,修改文章輕而易舉,身子弱的文人 也可以「日寫萬言」。這些科技進步論,是抹不去的惡俗文化觀感的銘刻,洗不脫的愚昧。廉宜的代替品,德文的Ersatz,都是以數量交換品質。文書處理器不會推廣寫作,只會減損創作品質,製造沒有個性的作家。」

可以想像,這樣的一篇文章當時可能會有人擊節讚賞;現在看來,則「得啖笑」而已。陳雲那篇論電子書的文章,十年後重讀,恐怕也會令人有這樣的反應。陳雲推崇傅柯,應該知道傅柯著作裏的一個主題是文化、歷史、和社會的發展和特徵都沒有必然性,無所謂「非如此不可」,為何他卻偏偏堅持書非印刷不可?

你看見天上的一片雲,無論多喜歡,也沒有理由要求雲永遠保持那個形狀。風起,雲自然要變,甚至會散。這點雲的道理,陳雲不會不明白吧?

20101007

陳雲一舊雲

我有一部Kindle,已用了近二十個月,愛不釋手,也撰文說過它的種種好處。我相信電子書還不能取代印刷書,而且有些書的確要看印刷的大開本才有興味(例如一本彩色圖文並茂的《物種起源》)。然而,有些人談起電子書就滿臉不以為然,我認為那不過是偏見。

昨天看到一篇網誌文章,介紹陳雲的新作《中文起義》,其中一段引文論及電子書(我手上沒有陳雲這本書,只能假定作者引文沒錯):

「電子書是集裝書,負載量大,但知識不一定學得到,學到的質素也不比從前。人不只是用目力學習,而是全身投入。「捧讀」一本書,重量、質料、頁數、摺痕、氣味,都是學習。讀到中間的時候,左右手的重量平衡了,前半部的書紙有摺痕了,紙頁之間皺了,這些緩慢的體驗過程,用全副身體去經驗的過程都促進記憶和思考。電子書的肉身閱讀活動範圍少,只是目力和指力。書的頁數是讀數 (readings) 而不同時是厚度和重量。」(《中文起義》,p. 282)

這段文字真是不知所云,是先對電子書有偏見的人,才會寫出這「一舊雲」來。看官且容我仔細分析這段文字是如何的糊塗:

- 「電子書是集裝書,負載量大」:甚麼是「集裝書」?負載量大的是電子閱讀器,不是電子書;一個電子閱讀器可以載很多本電子書,但閱讀器本身不是一本電子書。

- 「但知識不一定學得到」:任何書都是這樣的呀!

- 「人不只是用目力學習」:當然啦,還要用腦!

- 「而是全身投入」:是否連腳也要用了?

- 「重量、質料、頁數、摺痕、氣味,都是學習」:那麼讀硬皮精裝本,會不會比讀平裝本多學(或少學)一點東西?

- 「讀到中間的時候,左右手的重量平衡了」:我們讀書不一定雙手捧著來讀(除非是很厚重的書,否則我一般只用左手托著書,姆指和尾指壓住左右書頁,右手主要是揭書);即使是雙手捧讀,由於書的左右兩邊相連,另外左右姆指都要壓著書頁,影響了雙手對托著的重量的感覺,根本不能分辨左右兩邊的重量是四六、五五、還是六四。

- 「前半部的書紙有摺痕了,紙頁之間皺了」:不少人像我一樣,很惜書,看過的書絕不會弄皺,更不會有摺痕;我們「學到的質素」,是否比不上摺書頁、弄皺書的人?

- 「這些緩慢的體驗過程,用全副身體去經驗的過程都促進記憶和思考」: 那些對書的重量、質料、頁數、摺痕、和氣味等的經驗,如何能促進記憶和思考?如無進一步說明或提供一些證據支持這說法,對不起,我只能認為這是胡謅。

- 「電子書的肉身閱讀活動範圍少,只是目力和指力」:要補救電子書這個「弊端」,我建議不妨將閱讀器繫在一個二十磅啞鈴上,捧著啞鈴來讀電子書,並同時紮個四平大馬。

- 「書的頁數是讀數 (readings) 而不同時是厚度和重量」:如此類推,讀竹簡便一定勝過讀印刷書了。

20101006

紙上談愛

同事有一本論愛的書快將出版,系裏七、八個同事欲先睹為快,決定在這個學期的讀書小組一起閱讀和討論這本書的書稿,作者當然也參與。這讀書小組由我發起,已有八年歷史了,每學期選一本書一起讀,或選一個主題,各人提議一些文章,輯成一個讀本,然後定期聚會討論。如果遇上那個學期有些極其出色的學生,我們也會邀請他們參加。

聚會一向日間在校園舉行,這學期卻有些特別:有個同事願意開放家居,讓我們黃昏晚飯後到他那裏聚會,他提供小吃飲品(即是各類的酒)。一班吃飽飯無事做的文人把酒論書,一時嚴肅,一時說笑,此刻意氣風發,下一刻又可能苦思不解;雖然討論時播放的背景音樂是爵士樂而不是古琴,但看在我眼裏,我們倒有幾分魏晉名士之風了(如果有人吸食大麻則更似)。

今晚是這學期的第二次聚會,我高談闊論,喝的是單麥蘇格蘭威士忌,這酒香,似乎特別配合討論「甚麼是愛?」。同事的書寫得很不錯,我們只讀了頭兩章,已相當喜歡他提出的理論,兩次討論都內容豐富,澄清了不少問題和概念,頗為盡興。

駕車回家時,我卻想到一事。同事寫成這本論愛的書,可算是個愛的專家了,可是,他自己的愛情生活卻亂七八糟,連自己真正愛誰也搞不清楚。看來,紙上談愛和紙上談兵一樣,其實都是只得個「講」字。

20101005

階級教育

兒子有個朋友,父母都是專業人士,收入高,住宅豪(三千多呎、外有泳池、內有藏酒窟那種),為人倒沒甚麼的,相當友善,不會擺架子,尤其是那個男的,是交得過的朋友。女的則頗講究派頭,喜歡出風頭,俗語所謂「貪威」,不算太過份,但已與我輩有點格格不入。我想談的,是在她「調教」下,她的兒子已有相當強的階級意識,覺得自己是上流人,言行舉止、品味好惡都要襯得起自己的「身份」。

我怎麼知道呢?我們兩家有交往,兩個孩子也玩得來,所以我對他們家的情況略知一二。他們的孩子學騎馬、網球、法文、小提琴等,全屬「高級」玩意。;兒子也告訴我他這個朋友只聽古典音樂,一聽到流行曲或搖滾樂便一臉不屑,認為是低俗沒品味。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哪裏學來這些甚麼高級低級的分別?兩個孩子在同一間學校讀書,兒子說小息或吃午飯時一班同學聚著嬉戲,假如有人講個黃色笑話或用上接近是粗口的詞語,他這位朋友便會很不以為然,認為那是低下的行為。

那個做母親的有時會帶著兒子一起去做些簡單的義務工作,例如過時過節到教會幫手派食物給一些露宿人士;這也是她向兒子灌輸階級教育的時間,因為她會向兒子強調他們是幫助那些「可憐」的人,並要兒子感恩,因為他們自己的生活比一般人的豐裕得多云云。

這種教育,為的是甚麼呢?令一個已享有各種優勢的人更意識到自己的優勢,從而更有優越感?然而,這又為了甚麼呢?階級的優越感是一種良好的自我感覺,但這種優越感也容易令人變得狹隘、自以為是、缺乏動力去了解世界的複雜性。問題是,父母本身可能已被階級優越感蒙蔽,已看不到這種階級教育的弊端了。

20101004

十月回顧

這網誌開張至今,倏忽已十個月了。起初不過是為了鍛鍊生疏的中文,順便可以發點牢騷,偶抒情懷,間或評點人事,好為日常生活上的所思所想留點記錄。我在第一篇文章裏已表明我不會多寫哲學,而事實上我也寫得很少(所有和哲學有關的文章都歸入「慎思明辨 」類,至今只有三十一篇);然而,我畢竟在那篇文章裏透露了自己是教哲學的,後來也有寫及教學的所見所聞,並直認是哲學教授,逐漸便有人視這個為哲學網誌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來看這網誌的人是想看我寫哲學的,但這個我也不去管了,我仍然不會多寫哲學,仍然會是喜歡寫甚麼就寫甚麼,因為這樣寫我才覺得過癮,也因為我相信每類題材都會有些人喜歡看。

讀者的留言我幾乎全都會覆,有時回覆留言的時間比寫正文的還要長,尤其是遇到一些鍥而不捨的讀者,那來回往復的長篇大論,就更花時間了。不過,這些時間我是樂意花的;我喜歡跟不同背景不同立場的人交流,以擴闊自己的視野,也喜歡用不同的方式澄清自己的觀點,以增加思考和表達的彈性。

有幾個經常在這裏留言的讀者,雖然素未謀面,我已當他們是朋友了,每個人在我的心目中都有一個形象,可能與真人相去甚遠,但至少讓我覺得是一個獨特的個人,不只是「一個讀者」而已。我自己也是個筆底露真情的人,相信一些常來的讀者,也對我的性格作風略知一二。所以,說是朋友,也不算是誇張。

除了農曆新年和出外旅遊那兩次,這十個月來我做到了每日一文。對我來說,這不算容易;我授課的時間不長,但其他大大小小要做的事很多,忙多於閒,要把時間分配得很好,才可以每天騰出時間寫網誌。有時候我想,每日一文是否太密呢?我總不成期望大多數讀者每天都來看一看,假如讀者數天不來,一來便已有幾篇未看過的文章,不是太多了嗎?此外,寫得疏一點,也可讓讀者多點時間留言,對我未嘗不是好事。不如就放鬆每日一文這做法,靈活一點吧。

20101003

屈辱

屈辱,是特別難以忘記的,尤其是在眾人之前受的屈辱,久不久就會像幽靈般在你腦際浮現,即使不一定會令你再一次感受到當日受屈辱時的難受,也至少會令你有一點的不快。

昨天就想起中五時被一個老師在全班同學前侮辱的事。我從小讀書成績都平平無奇,一般只考到二十多名,運氣好時會考到十七、八名。不過,中四時突發神威,上學期考第三,下學期考第二(我整個讀書生涯從未考過第一);到了中五,卻後勁不繼,上學期跌回十多名了。這學期的英文科老師是個胖子,新來的,一開始我便對他印象不好,覺得他是一個猥瑣小人。猥瑣者,是他經常在課堂上講男女性愛,包括講色情笑話;小人者,是他偏心記仇,連學生的仇也記。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舉手投足和眼神出賣了我,胖子老師好像知道我很不喜歡他,對我的態度不大友善。中五下學期初的其中一堂,胖子老師問了一個問題,然後指著我,要我回答。我已記不起那是甚麼問題,只記得自己不知道答案,因為根本沒有留心上課(可能正因如此,他才把我揪出來答問題)。我獃了一陣,還來不及說"I don't know",他已臉色一沉,叫我站起來,接著大聲呼喝說:「怎麼不留心上課?是不是以為自己全都懂了?」我只是低下頭來,不作一聲。他好像更光火了,高聲問我:「你上學期考第幾?」我死死氣答了;他的反應竟是:「嘿,我就知你不是考頭三名的學生。像你這種學習態度,休想考上大學,恐怕連讀預科也沒你的份兒!」男兒有淚不輕彈,但我畢竟軟弱,給一個老師當這麼多同學面前侮辱,終於忍不住兩眼湧出淚水,這一下屈辱便更大了!

這件事怎樣收場,我已忘記了,但那受辱的一幕,到現在還歷歷在目。其實,這世上記得起這件事的,恐怕只我一人而已,而這樣的事情,記著對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然而,人就是無法控制自己記得甚麼忘記甚麼,真是無可奈何。

20101002

哲學與自殺

有個跟我頗老友的同事,徵詢我對一事的意見。他有一個住在加拿大的朋友,多年不見,但一直保持聯絡;早兩天收到她的電郵,說她最近看了一些尼采的東西,十分喜歡,尤其是他的虛無思想,問我的同事可否介紹另一些觀點類似的哲學家,讓她可以更深入思考一些問題。她特別強調想讀一些講死亡、虛無、人生痛苦等悲觀主題的哲學。

同事問我應該怎回覆,我第一時間的回答是:「叫她讀叔本華吧,還有哪個哲學家更悲觀的?」然而,回心一想,我補充了一句:「不過,你應該問一問她為甚麼想認識這些悲觀的哲學。」同事的反應是:「唉,如果只是推薦一些哲學書給她,我也不用問你了!我這個朋友本來就是性格憂鬱悲觀的,曾有過自殺的念頭,我怕她讀了像叔本華這樣悲觀的哲學後,真的會去自殺,到時豈不是我害了她?」

卡繆在《西緒弗斯神話》開宗明義就說:「只有一個哲學問題是真正嚴肅的,那就是自殺。」這當然是誇張,但卻清楚表達出哲學是可以關乎生死的這個看法。所謂「關乎生死」,是指思考某些哲學問題,可能會得出「生命沒有意義」、「活著倒不如死去」等結論。我不大相信有人會純粹被哲學思考的結果推動而自殺,可是,我也不敢肯定不會有人先有自殺傾向,加上悲觀哲學的推波助瀾而真的自殺。

最後,我還是提供不了甚麼好意見給我的同事。

20101001

嚇人的數字

假如某種癌症有一個準確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九的檢測方法,你接受了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那麼你患上這種癌症的機會率是多少?(所謂準確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九,是指百分之九十九的檢測結果會是正確的,即是一百個患上此病的人中,有九十九個檢測結果會呈陽性反應,一個呈陰性反應;一百個沒有患上此病的人中,有九十九個會呈陰性反應,一個呈陽性反應。)

很多人會認為這問題的答案清楚不過:既然檢測方法的準確度是百分之九十九,你患上此病的機會率自然就是百分之九十九了。正確答案是「不知道」。如果你認為「百分之九十九」才對,你大概是混淆了以下兩個問題:

1)患上此病的人中,有多少會呈陽性反應?
2)呈陽性反應的人中,有多少是患上此病?

1)的答案是「百分之九十九」,那是指檢測的準確度;你要回答的問題其實是(2),另有一個計算方法。

要知道你患上這種癌症的機會率,除了看檢測方法的準確度,還要有另一項資料:你所屬的那類人中,患上此病的機會率是多少?假設中國人之中有百分之一患上此病,而你是中國人(並且不屬於任何與患上此病的機會率有關的群組),那麼,即使檢測方法的準確度是百分之九十九,即使你的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你患上此病的機會率亦只是百分之五十而已(假設的百分之一中國人患病率已是很高,否則你患病機會更低)。

數,是這樣計的:假設有一萬個中國人接受這檢測,你是其中一個。中國人之中有百分之一患上此病,所以,這一萬人中,有一百人患上此病,其餘九千九百人則沒有(實際情況當然不會這麼準確)。檢測方法的準確度是百分之九十九,因此,那一百個患上此病的人中,有九十九人呈陽性反應,一人呈陰性反應;那九千九百個沒有患上此病的人中,有九千八百零一人呈陰性反應,九十九人呈陽性反應。這一萬人中呈陽性反應的,共有一百九十八人,但只有一半患上那癌症。你呈現的陽性反應,只顯示你有百分之五十機會患病。

假如你接受愛滋病檢測呈陽性反應,鎮靜點,情況可能沒有你想像的糟。

20100930

學術花招

我們系裏的本科生有個哲學學會,幾乎每星期都有聚會,討論特定的哲學問題,間中也會有學生給一個簡單的演講,內容通常是那學生的honors thesis裏的東西。今天就有個學生出來講Harry Frankfurt怎樣處理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問題,我和好幾個同事都有出席,以示鼓勵。

學生一邊講一邊放PowerPoint slides,雖然少不免有混淆之處,但大底上也不錯。如果要我指出最不喜歡的地方,那就是他將幾個論證用文字表達後,卻再將它們邏輯符號化;看著PowerPoint slide上那一大串邏輯符號,貌似嚴謹,實際上完全是多餘的,我忍不住微微搖頭幾下。這學生,不知哪裏學來這種嚇唬人的學術花招!

坐在我後面的同事大概是看見我搖頭,散會後主動告訴我,其實他曾向那學生指出那些邏輯符號並無必要,可以刪掉,奈何學生不接受他的建議。

哲學文章裏有一大串邏輯符號,可能會令人覺得作者思考很有邏輯性,推論嚴密精確,有高手的派頭。那學生決定保留文章裏的邏輯符號,可能也是由於有此看法。

有時符號化是有需要的,因為論證太複雜、太多枝節,符號化能夠令各命題之間的邏輯關係更加分明,令論證的結構一目了然。可是,假如文字表達已夠清楚,符號化便是畫蛇添足了;上述那學生的情況正是如此。

其實,有些哲學家也會故意將論證符號化,就算沒有必要,也希望能令文章「更有看頭」。花巧的東西,總是有人喜歡的,哲學家也不例外。

20100929

運氣?

今日幾乎一整天都花在寫一個報告上,是替某哲學期刊評審一篇論文。明天是交報告限期,可是,我最近忙得要命,到兩三天前方騰出時間看那篇論文,今天才寫報告。本來過限期一兩天是等閒事,但我就是有這份近乎病態的執著,不容許自己做出過限期不交貨這種事(奈何仍試過破戒)。

仔細讀過論文一次後,覺得頗不俗,有意就那樣寫一份精簡的報告,推薦論文發表。最近這麼忙,完全有動機不再花時間在這個報告上,然而,我仍隱隱然覺得論文有些地方不妥,腦袋不聽話,不能停止思考裏面的一些論點。今早終於想出點頭緒來了,為了確定自己的看法,便把論文從頭再讀一遍。結果,我看清了論文在最關鍵處有個嚴重的破綻,而且牽一髮而動全身,令文中的兩個主要論證站不住腳。於是,我改變初衷,決定寫一份較長的報告,建議期刊不接納該論文。

這是份一級期刊,所以,論文被接納與否對作者來說應該不是小事。你可以說作者運氣不好,就差那麼一點點就獲得一個評審員的推薦。他犯的錯很微妙,不用心看、花精神思考,是很容易看漏眼的;如果我看漏眼,另一個評審員(通常有兩個)也讀得不仔細,他的文章便很可能被接納了。

然而,如果我點出的真是作者的一個嚴重錯誤,你也可說他運氣好,因為他避免了將錯誤公諸於世,而且,他還可以進一步深入探討論文裏處理的問題,改良後也許是一篇精彩文章。

20100928

簡單心

不少人喜歡說要以平常心看世事,尤其是看人生的起跌和別人對自己的毀譽。「平常心」本為佛家語,馬祖道一謂「平常心是道」,《景德傳燈錄》說得詳盡點:「若欲直會其道,平常心是道。謂平常心無造作、無是非、無取捨、無斷常、無凡無聖。... 只如今行住坐臥、應機接物盡是道。」這是頗深的道理,一般人的所謂平常心,意思應該不過是不必大驚小怪,一切事情都看作平常;有這種平常心,做人會少些無謂的困擾和情緒的起伏。

除了以平常心看事,有時我們也應該以簡單心看人。所謂簡單心,就是把別人良好的行為簡單地理解為出自良好的動機,不去猜度他們其實是否別有用心。人與人之間的確很多爾虞我詐,然而,不少爾虞我詐就是從互相猜度對方是否立心不良開始的。盡量用簡單心看人,也會少一些煩惱;不錯,這樣做有時會是naive了一點,,但能夠naive一下,也是一種福氣。

今天我就用了簡單心看人。哲學方法一課講完後,有個學生走過來,遞給我一盒東西,說是送給我的;我一看,原來是幾個大大的桃子、兩串葡萄、和一袋外面包著朱古力的葡萄乾。我問他是不是花錢買的,他說那是他家裏農場出產的東西,想給我試一試。我遲疑了一陣,便欣然收下,他也開開心心地走了。

我遲疑,是因為不肯定教授應否接受學生的禮物,不是因為我猜度他的動機。我收了,是因為我認為那不是甚麼值錢的東西,而且也不是他花錢買的。這個學生去年修過我的哲學導論,因而對哲學產生興趣,決定主修;除了哲學方法,這學期他還修我教的知識論,每星期都見我好幾次。至於他為甚麼送我禮物,我就簡單地、naive地相信那是因為他喜歡上我的課,認為我是個好老師,教了他不少東西,所以要多謝我。

一口咬在這學生送的又甜又多汁的桃子上,我沒有多餘的思緒,只一心享受桃子的滋味。

20100927

無知 • 白開水 • 蘇格蘭威士忌

美國特拉華州共和黨參議員候選人Christine O’Donnell因為初選以冷門勝出,且得到茶黨(Tea Party)支持,大受傳媒注視。O’Donnell是個基要派基督徒,她以往的極端保守言論,現在都給傳煤挖出來了;例如大約十年前,她便公開大力反對自慰,認為那是一種罪惡的行為。早兩天又看到她多年前在一個清談節目裏語氣十分肯定地說進化論只是一個神話(a myth),完全沒有證據支持,並補充說:「如果人類是猴子進化而成的,為甚麼現在的猴子不都進化成人?」

猴猿不分,而且對natural selection和科學證據一點概念也沒有,那就是無知。無知不要緊,懂得閉嘴就是了,可是,無知的人往往正是說話最響亮的。我想談一談的,就是為何像O’Donnell如此無知的人,卻那麼肯定自己的看法是對的?

這種無知的人,不只是對某些事物無知(我們不都是這樣嗎?),而是對世界和人生很多重要的方面都無知,看不到事物的複雜性,就像只飲過白開水的人,不知道其他飲品的味道可以有多麼細緻微妙的變化(例如不同的蘇格蘭威士忌)。他們眼中的世界,是非對錯黑白分明,因此,他們一旦接受了一個看法(他們眼中的白),便會視其他的看法為絕不能接受的(他們眼中的黑)--- 非此即彼,就是那麼簡單。

小孩子也很無知,為甚麼卻大多不會像無知的O’Donnell那樣肯定自己的看法是對的。這當然不能有很簡單的解釋,不過,我相信其中一個因素是小孩子的頭腦是有彈性的,而且大多仍有求知欲,好比流水,即使現在水裏沒有甚麼好東西,還有機會流到游魚水產豐富之處,別有一番天地;無知成人的頭腦則像是結了冰的小池塘,不但一片僵固,了無生氣,要加甚麼有生命的東西進去也無從了。

(這篇文章教訓我們不要只喝白開水,飲蘇格蘭威士忌可以加冰,但整杯是冰就不是甚麼飲品了。)

20100926

莎士比亞和〈詩篇46〉

莎士比亞和《聖經》〈詩篇46〉有很奇妙的關係:

- 莎士比亞生於1564年4月23日,死於1616年4月23日,兩個23就是46。

- 他的出生日期用英文全寫是"Twenty third of April in fifteen hundred and sixty four",共有46個字母。

- 英文《聖經》King James欽定譯本在1610年完成,那年莎士比亞46歲。

- "William Shakespeare"裏的字母重排,可組成"Here was I, like a psalm"。

-〈詩篇46〉由頭數下去,第46個字是"shake";由尾倒數,第46個字是"spear"!*

怎會這樣呢?只有三個可能:

(1)上帝對莎士比亞眷顧有加,安排他和《聖經》〈詩篇46〉有這些奇妙的關係,好讓世人知道莎士比亞乃天縱英才,以致佩服大詩人的同時,也不忘讚美上帝。

(2)King James 譯本是一組學者在倫敦完成的,莎士比亞當時已負盛名,而這些學者中很可能有他的朋友。因此,莎士比亞有可能曾被邀參與翻譯的部份工作,尤其是詩歌的翻譯。莎翁時年46,揀了〈詩篇46〉來大過文字遊戲之癮,也未可知。

(3)純屬巧合。你可能認為這不大可能,但網上就有人寫過文章支持這看法,並聲稱他的妻子名叫“Bethany”,行年26,在New King James譯本〈馬太福音〉26:6,有"Bethany"這個名字,而且是該節的第6個字;還有,他妻子在1982年時是6歲,而New King James譯本是正在1982年出版的。

你認為(1)-(3)中哪個是真的?


* 倒數時要不計最後那個單獨的"Selah"字,才有46之數。"Selah"意義不明,可能只有音樂上的指示作用。

20100925

活學活教

兒子一向對歷史很有興趣,尤其是戰爭史,早陣子連兵法也有興趣,竟在看《孫子兵法》,最近更不得了,迷上了各種兵器,嚷著要學使一兩種!在我們住的小鎮不會找到師傅,而且不知道兒子會認真學到甚麼程度,所以我決定自己試著教他。

他喜歡中國劍,而我是學過一套劍法的,可是,當年已練得不太好,套路也忘記得七七八八;況且劍是特別難的兵器,沒有一定的武術根底,不大可能會學曉。我也學過長槍,但那也是頗難的兵器,而且需要很大的地方演練,我家的後園恐怕也不夠大。幸好我也學過單刀,是三種兵器中學得最好的;所謂「百日刀,千日槍,萬日劍」,刀是較簡單的兵器,兒子學過一點跆拳道和自衛散手,相信能夠應付得來。

在網上訂購了兩把木製單刀,質地雖然不算好,但大小和重量都造得頗適中。不過,問題來了:我已舞不出一套完整的刀法,還有,我當年學的對兒子來說可能仍是複雜了一點。解決的辦法是到YouTube找一套初級刀術的示範短片,自己照著來學,然後再教兒子。終於找到了這套:




以我的武術根底,這個簡單的套路,我是可以看著短片學會的。上星期我開始學,一如所料,並不太難;我學了開頭一小段後,早兩天開始教兒子,打算邊學邊教他,希望我會全套學完,他也全套學完。

兒子學得相當起勁,我們兩人在後園舞刀,他跟著我劈刺跳踢,倒也似模似樣。間中有人經過看到(我們後園的圍欄不是密封的),投以好奇的目光,我們便特別落力,以顯示中國功夫之威武。

20100924

邏輯頭腦

對大多數人來說,邏輯 --- 即使只是初階邏輯 --- 並不易學。天生有邏輯頭腦的人很少,因此,沒有受過邏輯訓練的人,很容易會犯一些其實很簡單的邏輯謬誤。心理學家Peter Cathcart Wason就設計過一個很有名的測試,結果顯示一般人大多搞不清楚條件語句的邏輯關係。

Wason給一百多個接受測試者看四張紙牌的其中一面:


每張紙牌都一面是數目字,另一面是英文字母。他接著問他們這問題:「假如我說: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元音(a, e, i. o, u),另一面就是個偶數(2, 4, 6, 8 …);你至少要揭哪些紙牌看另外一面,才可以肯定我說的是真話?」接受測試的人都是受過大學教育的,但只有5%完全答對了問題。其後有研究者重複這個實驗,結果也是少於10%的人完全答對。

(在看下去之前,你不妨想一想,然後回答那個測試問題。)

絕大部份人都認為要揭A那張紙牌,這是對的:如果A牌的另一面不是個偶數,Wason那句便不是真話。可是,很多人認為4那張紙牌也要揭,那就錯了:即使這一面是個偶數,另一面卻不是個元音(例如是W),Wason那句話仍然是真的。「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元音,另一面就是個偶數」並不蕴涵「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偶數,另一面就是個元音」,正如「如果他是獨子,他便沒有兄弟」並不蕴涵「如果他沒有兄弟,他便是獨子」(因為他可以有姊妹)。

其實,除了A牌,還要揭的是7那張紙牌:這一面不是個偶數,如果另一面卻是個元音(例如是e),Wason那句便不是真話了。「如果這些紙牌一面是個元音,另一面就是個偶數」蕴涵「如果這些紙牌一面不是個偶數,另一面就不是個元音」,正如「如果他是獨子,他便沒有兄弟」蕴涵「如果他有兄弟,他便不是獨子」。

很簡單的邏輯關係,卻有超過九成人弄錯了,你說邏輯是不是要學?*


* 有趣的是,當這個測試的問題改為涉及人際或社會關係時,則大多數人都完全答對。(例如紙牌的一面是飲品的名稱,另一面是年齡數字,而那個要被判斷真假的語句則是「如果你飲的是含酒精的飲品,你的年齡便是超過十八歲」)。為何會有這樣的分別?這還沒有一定的解釋;無論如何,有邏輯頭腦的人的推論能力應該是不只限於某類題材的。

20100923

感謝作者

不知大家看完一本好書之後,會不會覺得應該感謝作者?(感謝他/她給你提供了優質的精神食糧,刺激你思考,令你知識增長了,或讓你對人生世事有更深入的了解。)

出書而名成利就的人畢竟不多,一個人寫了一本書,出版了,除了金錢或名譽上的回報,最想得到的應該還有是讀者的欣賞。

好書不一定暢銷,暢銷的書不一定很好;如果你寫了一本好書,卻賣得不多,能令你稍感欣慰的,可能是世上總算有些人從讀你的書得到益處,並可能對你心存感激。假如真的有讀者直接向你表達謝意,你想必樂甚。

我就曾經這樣向一個作者表達謝意。我讀過一些解釋愛因斯坦相對論的書,但沒有一本我認為很能幫助我了解這理論。後來我找到一本叫Simply Einstein: Relativity Demystified的,作者Richard Wolfson是Middlebury College的物理學教授,不是大名鼎鼎的科學家,但也不是無名之輩。看完此書後,我大有茅塞頓開之感,竟然想到要多謝作者。我坐言起行,上網找到Wolfson的電郵地址,便寫了封簡短的電郵傳給他,感謝他寫了一本這麼好的書,令我獲益良多。

Wolfson立刻回覆了,多謝我的欣賞,並說這種讀者反應是每個作者夢寐以求的。我想,他說的是真心話。

20100922

學問的自由

由這個學期開始,我的身份已是正教授,也就是說,從今以後我再沒有機會升職了(除非我轉去做大學行政工作,但我一定不會)。由副教授升到正教授,我最強烈的感受是以後做學問的自由大很多了。

以前為了得到tenure和升職,要盡快有期刊論文登出,只能集中在知識論中的兩三個題目做研究,實在大違我的學問取向。我的理想一向是要貫通一些哲學的大問題,從而得出一個對生命和世界的全面了解,可是,過去那麼多年的情況都不容許我努力這樣做。

其實,我已試過走出知識論,寫了一兩篇宗教哲學和價值理論的期刊論文,也完成了一本講人生意義的書,但這些只算是一小步,距離我的理想還遠。今後我可以肆無忌憚,喜歡怎樣研究就怎樣研究,讀讀尼采和傅柯可以,學點模態邏輯和數學哲學也可以,只要我認為對自己的哲學發展有幫助就成了。期刊論文會不會因此而出少了?可能吧(也未必),但已沒所謂了 --- 我現在的哲學研究,主要是向自己交代。

人生匆匆數十載,我又不相信來世永生,所以要盡量活得精彩。我的方法是努力發揮所長、自我模造、超越各種限制,希望死時可以說句「不枉此生」。湊巧做學問很適合我用來達到這個目的,這幾年頗有進境,現在還多幾分自由,夫復何求?

20100920

渺小

有些人極目一片汪洋大海,或昂首看到繁星滿天,或登臨雪山之巔面對延綿無盡的山脈,或想到宇宙之幾近無窮無盡(有過千億的星系,每星系可有多至過萬億的恆星),都會有「人真渺小」之歎。其實,人之渺小,有何可歎呢?

如果「渺小」只是指體積,我們沒有理由為此慨歎。試想像宇宙突然縮小很多很多倍,變成只有太陽系的大小,我們便遠遠沒有從前那麼渺小了,可是,我們會因此而感到欣慰嗎?相信不會。你可能認為相對於太陽系,我們仍然非常渺小;那麼,就想像宇宙縮小到香港那麼小吧!假如整個宇宙只有香港那麼小,我們可能便不會覺得自己(體積)渺小,但相信我們不會認為人類的生命因此而變得有意義或較重要。

再來一個思想實驗:假如我們在另一個星球發現一種智慧極高的生物,他們的文化、科學、藝術、哲學、道德、社會和經濟體系等都比我們優勝百倍,不過,他們的身體卻小如螞蟻,我們會因為他們的體積而輕看他們嗎?相信也不會(尤其是如果他們的武器可以輕易擊敗我們)。

英國哲學家Frank Ramsey有句說話我很喜歡:「星球的體積大是大了,但它們不會思考,也不懂得愛。」思考和愛,比體積重要得多了。

也許,慨歎人類渺小者,慨歎的是人類力量之渺小。然而,人類的力量,已比地球上任何生物的力量都大得多,甚至大到有能力摧毀整個地球。要怎樣的力量,才不算渺小?

又或許,「渺小」是指我們每一個人的力量都很小(雖然人類整體的力量已很大),很多影響自己生活的事情都沒有能力支配。不錯,這的確值得慨歎;可是,要意識到這種「渺小」,我們不必面對大海穹蒼、山巔星際,隨時隨地都可以。這種「渺小」,不會令人覺得卑微,只會讓人感到無奈。

20100919

伽利略死不瞑目

根據幾年前的一個調查,美國人仍有大約五分一相信太陽環繞地球運轉;你可能會認為這五分一人一定是些沒受過教育的土包子,可是,昨天我在哲學導論講伽利略的一個思想實驗(thought experiment)時,便見證了美國大學生科學常識之貧乏。

我先問學生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兩件重量分別很大的物體從高處同時被擲下,較重的那件是不是會先著地?」竟有一半學生答「是」。如果這一半的學生中有些補充說「因為空氣的阻力減慢了較輕的那件物體下墜的速度」,我也不會這麼失望,可是,一個也沒有 --- 「較重的物體下墜較快」,這是他們的「常識」,就是這麼簡單,他們不知道這個看法在幾百年前已被推翻了。假如伽利略知道到現在仍有這麼多人接受那個錯誤的看法,可能死不瞑目!

在解釋伽利略的理論前,我給學生看了一個有趣的短片:




有些學生在看到片中最後一個實驗的結果時,表現出驚訝。在這個實驗裏,一輛汽車和一個車胎從高處同時被擲下,兩者重量懸殊,卻同時著地。

其實,伽利略沒有做過類似的實驗,他提出的只是一個思想實驗。亞里士多德認為較重的物體下墜較快,伽利略指出只要我們想像一個情況,便知道這理論一定是錯的:將一件重的物體A和一件輕的物體B用繩子連在一起(繩子的一端是A,另一端是B),成為物體C,然後將C從高處擲下;C下墜的速度會比A快還是慢?

根據亞里士多德的理論,答案似乎很簡單:C比A重,自然比A下墜得較快。然而,伽利略指出這同一個理論也支持相反的答案:B比A下墜得較慢,現在將A和B連在一起(而形成C),A和B便有互動作用,令A下墜的速度被B拉慢了一點,因此,C(即A加B)下墜的速度會比A慢。同一理論支持兩個相反的結論,那還會是一個可接受的理論嗎?

假如我沒有放那個短片,相信有不少學生仍是不服伽利略的說法!

20100917

奇想

我想去一個無人認識我的窮鄉僻壤,找一間茅舍,躲在裏面靜修一兩個月,不與人交談,不問世事,沒有互聯網,沒有手提電話,只有一支筆,一本記事簿,和一個等待淨化的心靈。

我想寫一本自傳,只是給自己看的,無必要隱惡揚善,不須要顧及自我形象,求的只是真,還自己一個本來的面目。

我想一年內完全不接觸哲學,不讀不寫不談不想,好讓自己較容易清除一些根深蒂固的哲學誤解和偏見。

我想走到一個我認識的卑鄙小人面前,一言不發,就轟他一記重拳,讓他鼻破血流,好替被他所害的人出一口氣。

我想開一個派對,只邀請與我鬧翻了的朋友和不喜歡我的人,讓他們聚在一起盡情地數我的不是,而我就躲在書房裏獨自喝酒聽音樂。

我想疏懶打掃家居幾個月,任由它凌亂不整潔,看看自己可以忍受到甚麼程度。

我想每次講課時,見到學生不留心上課,便用鳳眼拳敲打他的額頭;再不留心,便腳踢他的屁股,把他趕出課室。

我想到街頭做「反傳福音」的工作,即是每見到基督徒向人傳福音,便走過去邊聽邊駁,務使他失敗。

我想花一兩年時間到不同的廚藝學校學習中西各種烹調技巧,然後兼容並蓄,創出別具一格的王家菜式。

我想以後每讀到一本拍案叫絕的好書,便戒酒一個月,令腦部得到雙重滋補。

20100916

勁從哪裏來?

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不但做事快手,說話如連珠炮(時而聲量過大),連走路都像衝鋒陷陣似的(跟住我的步伐很容易會氣喘,不過我也會遷就人放慢腳步的);他們有些曾問我:「你的勁究竟是從哪裏來的?」

答案不是「從太極拳練回來的內勁」,也不是「作息定時、飲食健康,身體好自然有活力」。其實,我練拳很多年了,作息定時、飲食健康也很多年了,卻不是一直都那麼渾身是勁。我這十年八年以來的勁,是從心來而不是從身來的:現在,我日常做的事情,無論是工作或工餘的(包括教書、寫文、看書、思考、運動、和燒菜),大都是我非常喜歡做的;喜歡做自然就投入、自然起勁、自然想盡量做得多做得好。一言以敝之,勁,是從熱愛自己的生活而來的。

我不是在「晒命」,只是想表達一下我現在對人生的一個基本了解,那就是:當一個人的生命出現問題時,單靠思考是不能解決問題的(無論那是哲學思考、神學思考、還是佛學思考),因為問題的根源是生活本身,而不只是對生活的了解。即使你的了解本來是錯,現在改正了,你的生命仍然可以有同樣的問題 --- 因為你仍然過著不適合自己的生活。

現實的問題當然複雜得多,我只是表達了一個基本的了解。維根斯坦說過:「要解決生命的問題,你就要有一個令生命的問題消失的生活方式。」我以上所表達的,可算是這句說話的一個注腳。

20100915

媽哭那次

有些事情,無論隔了多久,你都不會忘記,而且一想起,仍然如在目前;記憶力多差的人,也有這樣的事情,因為這些事銘在的,是心上。今天我就想起這樣的一件事。

結婚後的幾年,我雖然已有自己的家,但還經常和妻子回爸媽處吃飯;媽媽有時燒了些好菜式,也會山長水遠帶到我家來讓我們品嚐。我給了她一條門匙,好方便她不必等我們在家才可以到來;然而,我這人喜歡凡事早有預算,所以叮囑媽媽來前最好先通知我。

有一天放工回到家裏,原來媽媽來了,還帶了好菜和靚湯;不過,她沒有告訴我她會來,那天湊巧我有很多事情要趕快完成,所以有點覺得給媽媽打亂了陣腳。我以為媽媽只留一會便回家,誰知她弄這弄那,跟我和妻子東拉西扯閒聊,過了很久還不離去。我因為不能開始專心工作,有點不耐煩,向媽媽暗示了幾次她是時候回家了;她似乎沒聽懂,我終於忍不住對她直接說自己當天有很多事要做,問她回家好不好。

媽媽聽後不發一言,然後執拾東西走了。她才關上門,妻子便對我說:「你媽媽生氣了!」一定是我剛才的語氣不好,我就是不會控制自己的語氣!我連忙追出去,想向媽媽道歉;我看見她站在升降機門前,竟在抹眼淚!我已忘記當時跟她說了些甚麼,只記得升降機的門關閉時,她面向著我,兩眼仍含著淚水。

當晚,我特地回爸媽處,還買了個媽媽愛不停口的榴槤孝敬她。她知道我是負榴槤請罪,卻當沒事發生過的,應該是不再生我的氣了。媽媽後來可能也忘記了這件事,然而,升降機關門時她那受委屈的淚眼和臉容,卻已銘在我的心上了。

20100914

聰明的蜘蛛(寓言一則)

從前,有隻聰明的蜘蛛,當別的蜘蛛只顧補食小昆蟲,填飽肚子便滿足時,牠已意識到原來牠們的生存要依靠蜘蛛網:沒有蜘蛛網黏住不小心墮入網中的小昆蟲,牠們便不會有食物。

聰明的蜘蛛為此終日沉思,竟煩惱起來。牠雖然知道沒有蜘蛛網便活不成,但也覺得蜘蛛網大大限制了牠;牠時常想像自己擺脫蜘蛛網,上天下地縱橫無阻!然而,現實終歸是現實,聰明的蜘蛛跟其他蜘蛛一樣,仍然要活在蜘蛛網內。每次想到這裏,牠心裏便有點鬱結。

聰明的蜘蛛認為自己與眾不同,不能混混噩噩過了一生,即使是被困網內,也要有一番作為,好讓其他蜘蛛佩服。於是,牠開始研究怎樣結出能夠黏住更多昆蟲的網,打算成功後,將捕得的昆蟲羅列在網上揚威。

聰明的蜘蛛把網越結越複雜,卻沒有捕得特別多的昆蟲,反而令自己在網內活動時縛手縛腳,比從前更加不自由。

有一天,牠終於捕捉了三隻昆蟲,打算只吃其中一隻,其餘兩隻留在網上,好教其他蜘蛛知道牠的本事。牠正要吃昆蟲時,卻忽然瞥見不遠處另一隻蜘蛛的網上竟然也黏著三隻昆蟲!這下牠可急了,為了不給那隻蜘蛛比下去,牠忍著餓不吃,同時把網結得更加複雜,等待第四隻昆蟲墮入網中。

過了很久,聰明的蜘蛛仍未捕得第四隻昆蟲。這時,牠實在太餓,決定吃網上的昆蟲,可是,原來牠的網已結得太複雜,竟把自己纏得不能動彈。結果,牠白白望著網上的食物餓死了。

聰明的蜘蛛死時仍不知道,牠看到的那另一隻蜘蛛,其實只是自己在一面鏡子裏的倒影。

20100913

腦雜耍

我教哲學導論和教知識論等較深的哲學科目,有個很大的分別。前者是通識課,我只是向學生介紹一下哲學裏的基本問題,主要任務是令他們感興趣、留心上課;因此,我講課時會盡量用多媒體的材料,例如PowerPoint slides、videos、電影片段等等,將抽象的概念用較具體的形式來表達。後者的學生大多是主修或副修哲學的,我的任務除了是集中教授一個哲學專門範圍內的問題和理論,也是要教他們怎樣philosophize;因此,我上課時會盡量強迫他們思考,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不把討論的東西寫出來(或投射在螢幕),無論涉及多少個論點,也要他們只在腦裏想清各點的關係。

有些學生起初不習慣,覺得很難,尤其是討論去到精微細緻之處時,便完全跟不上,這時我也只好將重點列在白版上,然後從頭解釋一遍。不過,我仍然強調,要讀好哲學,一定要訓練出這種「腦雜耍」(我用"mental juggling" 這字眼)的能力,才可以在思考或討論複雜的哲學問題時見招拆招,不會一兩個變化後便迷途不知返了。

「腦雜耍」這個詞語令我聯想起從前一個老師說過的話。我們談及某人,人人都說此人頭腦很清晰,我問老師是否同意。老師說:「他寫的東西都很簡單,要清晰有何難?如果他寫複雜的東西仍然搞得一清二楚,那才是真正的頭腦清晰。」這好比丟擲技,同時拋擲三、四支棒子不是甚麼本事,七、八支才有看頭。「腦雜耍」也如是。

20100912

網誌小詩

我在這個網誌上寫的小詩(放於右上角「詩為心畫」下),隔幾天便更新,有些朋友說希望可以看到那些較舊的。我現在就貼在這裏,並放在右邊「自鳴得意」一欄(還有更好的形容詞嗎?),以後會不時更新。大家如有興趣重看那些小詩,只一click就可以了。

《魚之樂》網誌小詩

這些小詩都是我為了補捉一時的感受而寫的,不是每首都寫得好,但每首都寫得好過癮,寫成後都覺得像是塞在胸臆中的一個氣泡爆破了,一股順遂之氣上下貫通。

我不擅寫長詩,就是年青時經常寫,也絕少寫出超過三十行的。這是性格使然,是我氣魄不夠,我也從沒有強而為之把詩寫得長長的。這裏寫的都不超過十行,於我適合不過;有時甚至能做到信手拈來,而且因為短小,所以有句就容易成篇,自己有好幾首也蠻滿意的。

自己滿意的別人未必欣賞,這個我當然知道,況且現在喜歡讀詩的人已很少,假如有三兩讀者欣賞我寫的其中一兩首,我便已經很高興了。

20100911

尼采談誤解

今天讀到尼采的幾句說話,覺得很有意思。他說:「當一個人整體被人誤解時,便沒有可能完全消除他們對自己的個別誤解。我們要認清這點,以免浪費精力為自己辯護。」

其實,大多數的個別誤解都是由於先有了整體的誤解。例如你先誤解了我是個愛抑人揚己的人,所以才誤會我剛才說的那句話是為了貶低某人,事實上這完全不是我的動機;假如你沒有那整體的誤解,便會聽得出我那句說話是純粹說笑。

尼采說在這情況下我們不必浪費精力為自己辯護,意思只是我們不必浪費精力去消除那個別的誤解(因為不會成功),不過,他似乎沒有否定我們仍可努力去消除整體的誤解(因為不一定失敗)。至於怎樣才能消除整體的誤解,則要看情況了,但大底是在乎行動多於在乎說話。

如果我們把自己比作一本書,當然希望讀者明白全書的主旨。假如讀者因為掌握不到全書的主旨而誤解個別的句子,那麼,只集中解釋那些句子,是不會起甚麼作用的。叫他們把書從頭再讀幾遍吧!說不定他們有一天會豁然貫通。

20100910

除草 • 隨俗

我家的前園和後園都有一片草地,是我自己打理的。剪草不是問題,即使是草長得特別快的春夏時節,也不過是兩星期剪一次;最麻煩的倒是除雜草,幾乎每星期都要清除一下,否則雜草多到某一程度,便大勢已去,再難收復草地了。

雜草生長神速,而且適應能力強,比得上細菌適應殺菌劑的能力:本來顏色和青草明顯有異的雜草,不出三、四個月,便變得越來越接近草的顏色,清除時很容易走漏眼。

所謂雜草,其實就是一切你不想在你的草地上生長的植物。對很多人來說,青草以外,都是雜草,如果草地上有幾條雜草,就像白璧蒙暇,是美中不足;如果雜草稍多,就更覺草地難看了。

這種草地審美觀,當然有其社會、歷史、文化的偶然因素,不一定要如此,而事實上也不是全世界的人也是這樣看草地的。然而,當你生活在一個大多數人都接受這種草地審美觀的社會,你很自然也會覺得雜草討厭難看。不隨波逐流的人當然也有,他們品味與眾不同,不愛青草愛雜草,甚至不顧旁人指指點點,在自家屋前種滿其他人除之而後快的各式雜草,一於你當是草,他當是寶。

真的有如此獨特品味的人,這樣做只是表現真我;我等凡夫俗子,如果強學他們,就是故作特別了。我每次除完雜草,望著那一片青綠的草地,心裏暢快,那就夠了,管他隨俗還是脫俗!

20100909

再談焚經

昨天一篇〈焚經何罪?〉,引來一些讀者的指責,說我偏頗,他們大概是認為我支持那小教會焚燒《可蘭經》。如果大家細心地讀,便應看出我全文都沒有表達過這意思;事實上,我一看到事件的新聞,就立刻貼上Facebook,並下了"How stupid!"的評語 --- 焚經很可能激起極端回教徒的報復,乃不智之舉也。

我針對的,主要是以「應要尊重別人的宗教」為理由,指責焚經不對。以此為理由反對焚經的人都應該先問兩個問題:第一,我們為甚麼要尊重別人的宗教?* 第二,即使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宗教,為甚麼不這樣做會是那麼嚴重的錯?

第一個問題可能比大家想像的難答得多,我就想來想去也想不出一個好答案(歡迎讀者提供答案)。然而,我倒觀察到一點:那些講尊重別人宗教的人,很多都不是對所有宗教同樣尊重的;他們尊重大的宗教多於小的宗教,索性叫那些小宗教做cults(中文一般譯做「邪教」,其實很多cults一點也不邪),不當是宗教,就不必那麼尊重了。其實,基督教開始時有很多所謂cult的特點,不過現在人多勢眾,大家就要尊重喇;摩門教亦如是,甚至連荒謬絕倫的Church of Scientology,也逐漸壯大,尊重隨之而來了。

第二個問題也不好答。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國家,因此,焚燒別國的國旗和元首肖像就是不對,可是,如果有人做了(事實上經常發生),我們也不會覺得那是甚麼大不了的事。那麼,為何有些人認為焚燒別人宗教的聖典是那麼不要得的行為?是因為他們認為尊重別人的宗教比尊重別人的國家重要得多?這看法對嗎?

由於文化、歷史、和社會因素,我們都不知不覺給予宗教(更正:大宗教)一個特殊的地位,令它免受批評,受到額外的尊重。我這兩篇短文,無非想刺激大家想一想:這合理嗎?


*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再分為:(1)沒有宗教的人為甚麼要尊重宗教?(2)自己有宗教的人為甚麼要尊重別人的宗教?我不想長篇累牘,只好籠統地講。

20100908

焚經何罪?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間基督教小教會(信眾只有大約五十人)近日受到傳媒注目,因為該教會打算在9月11日公開焚燒數千本《可蘭經》,以紀念九年前的911恐怖襲擊事件。無論這教會的動機如何,焚經計劃招來各方的批評,包括美國政府和不同的宗教團體,一致指責此舉是不尊重別人的宗教,而且很可能會令一些地方的回教徒更仇視美國(事實上,消息傳開去後,阿富汗已有數百回教徒示威,群情激憤)。

網友Chris兄快我一步,已有鴻文評論此事,亦是指出焚經計劃之不是。Chris兄對宗教的看法一向與我的相近,但今天我就要跟他唱唱反調,解釋為何很難有理據反對該教會焚燒《可蘭經》。

這件事當然有利害上的考慮,例如焚經可能引發極端回教徒的報復或打亂了美國的反恐部署;不過,假如那小教會決定不為這些利害考慮所動,而以自己的宗教內容為先,那也不見得就是錯的,因為他們沒有責任顧及這些考慮。

我們也不能批評那教會不尊重他人的信仰自由,因為焚燒《可蘭經》並不表示不尊重別人信仰回教的自由;正如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即使有權力,也不會阻止你說話,但我仍可在你發言後罵你「狗屁不通!」。

那麼,焚經之罪,是不尊重回教吧?可是,那教會既認為回教是一個邪惡的宗教,有甚麼理由要尊重它呢?這好比你相信地球只有七、八千年歷史,我認為你很無知,我還有理由尊重你這看法嗎?

有些人認為無論別人信的是甚麼宗教,我們都應該尊重,不單是尊重他們的信仰自由,也尊重他們的信仰內容。把這原則應用到那小教會上,我們便應該尊重他們的信仰內容;然而,他們的信仰內容包括不尊重回教,根據這原則,我們便應該尊重他們不尊重回教了!始終仍是沒有理據批評他們的焚經計劃。

假如那教會要燒的是《物種起源》,便不會引起這樣的風波 --- 雖然科學應受尊重,而焚書行動亦會傷害千千萬萬崇拜達爾文的人的感情。

20100907

通嗎?

昨天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香港頗有名氣的年青學者,但我讀到第三句便卡住了,心裏立刻罵了句「狗屁不通!」。然而,我隨即想到,自己不是時常提醒學生讀別人的文章時要charitable嗎?於是我charitable了一陣,搞清上文下理,終於揣摩到作者的意思,而且把全文看完,覺得文章也還不壞,只是那個有問題的句子實在應該改寫。

關子賣夠了,那句子是:「但究竟電影情節在真正史實能否出現」。第一個礙眼處就是「真正」這個冗詞,史實當然就是真的!不過,這是小問題,不足以令整句文意不通,不通的是問電影情節能否在史實出現。假如問的是史實能否在電影情節中出現,那便沒有問題:史實擺在那裏,你寫電影劇本時照史實來寫,史實便會在電影情節中出現。可是,史實在先,電影情節在後,無論劇本怎寫,也不會令電影情節在史實出現,只可能會令史實在電影情節中出現(如果電影是關於未來,那電影情節可以在將來成真,但未來還不是史實)。

作者當然明白這些,所以他問的不真是電影情節能否在史實出現,而是:在某一歷史的大脈絡裏,某一電影情節所描述的,在當時是否有機會發生。那個句子,改成「但究竟電影情節所描述的,在歷史上是否有機會發生」,便可大致避過原來句子的問題了。

20100906

不要為明天憂慮?

〈馬太福音〉六章三十四節說:「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這節經文,即使不是基督徒,聽了也可能很受落,覺得那是解除憂慮的可行辦法、令人折服的至理名言。今天,我就要分析給大家看,這節經文大底上是廢話。

這經文之前的數節,即二十五至三十三節,是直截了當叫人「不要為生命憂慮」,因為「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當然只是對信徒說的,然而,如果信徒明白了二十五至三十三節,那麼三十四節便是多餘:不為生命憂慮,顯然包括了不為明天憂慮;叫人不要為生命憂慮,然後又叫人不要為明天憂慮,就像將某人即時解僱,然後加一句「你下個月也不用上班了」,那不是廢話是甚麼?

三十四節跟二十五至三十三節的意思銜接,既然全文的重點是「不要為生命憂慮」,三十四節中的「不要為明天憂慮」便不表示為今天憂慮是沒問題的。順此解下去,應該是一天的憂慮也不要有,而「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的意思便不會是一天的憂慮一天當就夠了。不過,沒有憂慮,仍然是可以有難處的。

那麼,「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是不是廢話?如果句中所指難處只是限於一日之內的,這句便是廢話,說了等於沒說。如果那難處是往將來延續下去的,這句不是廢話,卻是說錯了:假使你今天面對的難處延續到明天,你明天還不是會擔當同一個難處嗎?怎可能只是在今天擔當?

至於非信徒,我們講居安思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