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

對博士研究生的刻板印象


廖詩颺〈讀博士如同修煉《葵花寶典》?一條七難八苦之學術路〉一文詳論讀博士學位的辛酸路,其中講到的不少難處確是事實,例如博士研究生 (以下簡稱「博士生」) 大多生活清貧、不容易完成博士論文、得到學位之後前途暗淡 (尤其是要找大學教席的);作者還提供了不少有關資料和數據,可以幫助讀者更具體地了解博士生的苦況。然而,文章有兩個地方卻嫌說得過份簡單,流於刻板印象 (stereotype),值得談一談。

第一個刻板印象是:

投身其他行業,以讀研究院之時間去打拼幾年,或許難度更低,回報更佳。不過多年來,在下耳聞目睹一眾以此為志之青年,都不會被這些言論嚇退。他們不屑量化得失,總會侃侃而談形而上之回報。爾等老人家嘮嘮叨叨,滿口銅臭,俗不可耐,自不會明白少年追求真理之心。

這樣寫,給讀者的印象是博士生大多是醉心學術研究、為的是「追求真理」。也許作者所說只限於他「耳聞目睹一眾以此為志之青年」,然而,即使是這樣,如果「以此為志」的「此」只是指讀研究院,而不是指追求真理,那麼,我仍然認為他的這個描述不過是刻板印象。

我認識很多博士和博士生,不限於哲學,其他人文學科和自然科學的都有,其中不少來自歐美的頂尖學府。根據我多年的觀察,決定讀博士學位的人動機不一,當然有醉心學問、追求真理的,但也有不少只可以說是對攻讀的學科和研究的題目有興趣,卻未至於醉心的程度,也不一定相信其中有真理可尋 (這個「不一定相信其中有真理可尋」的態度在人文學科的博士生較常見) ,有些甚至一早已沒打算將來會投身於學術研究;這些人讀博士學位未必有明確的動機或目標,可以是由於自命不凡,可以主要是虛榮心作祟,可以只是為了一遂心願,可以是經濟條件容許自己追求甚麼也不必擔憂衣食。總之,人的心理很複雜,追求的東西也很難純粹,甚麼「侃侃而談形而上之回報」,就算在哲學博士生中也不常見。

第二個刻板印象是:

博士生的社交與家庭壓力,亦往往被社會忽視。研究院內充斥毒男剩女,可謂常見現象。不少人只懂埋首研究,不善交友,導致年屆而立依然孑然一身。最近英國傳媒報道,名校布里斯托大學 (Bristol University) 物理系的一位博士研究生哈勞特 (Christopher Harrold),竟在家中自瀆至死,十分悲壯。

先說 Christopher Harrold 這個例子,作者形容他是「自瀆至死」,實在誤導之極;根據 Bristol Post 的報道,Harrold 的死因是 auto-erotic asphyxiation,即是令自己窒息,從而在身體急速缺氧的情況下得到性快感 --- 他不小心,以致吊頸死了。此外,報道的第一句便說 Harrold 是「一位受歡迎的學生」("a popular student"),文中更形容他愛旅遊、打欖球、跑半馬等;用他來做「毒男」的例子,不是太不恰當了嗎?

事實上,「研究院內充斥毒男剩女」這個講法,與我的經驗完全不符。我在柏克萊加大那幾年認識的博士生 (包括系內和系外的),甚少可以稱為「毒男剩女」 --- 他們大多沒有任何交際問題,不時參加派對,主動相約喝咖啡或吃午餐,就算是在校園內碰上,也很容易便聊起天來或討論學術問題。不會是柏克萊那麼獨特,其他大學的研究院都「充斥毒男剩女」,唯獨是柏克萊例外?我不是說博士生中沒有毒男剩女,但用上「充斥」一詞,便難辭刻板印象之咎了。(至於博士生是否不容易找到伴侶,那是令一個問題,不必與「埋首研究,不善交友」的「毒」有關。)

最後要指出的一點是非常 minor 的,但也忍不住要指出:作者兩次稱 UC Berkeley 為「加州大學帕克萊學院」,正確的中譯是「柏克萊加州大學」或「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20170325

智慧 --- 尋找一個恰當的比喻


曾經寫過一篇文章,這樣解釋「智慧」:「智慧是知道在甚麼時候應該做甚麼事和應該怎樣做,而且不只是知道,還能做到。」當時我已強調這不是定義,而只是「略解釋甚麼是智慧」;我現在仍然接受這個約略的解釋,可是,不得不承認的是,這個解釋不但過於簡單,還嫌片面,因為它只是 (約略) 解釋了怎樣才算是有智慧,但沒有觸及以下這些關於智慧的重要事實:

-          有些說話表達了智慧,但明白這些說話不等於得到了這些說話表達的智慧。
-          智慧不能直接傳授,至少不能像傳授書本知識或手工技能那樣,老師講解了,你明白後,接著做些練習,便可以充分掌握所學的。
-          從來沒有「智慧神童」(但有音樂神童、數學神童、繪畫神童等) 這回事,另一方面,一個人的人生經驗無論多豐富,也不保證能從中得到智慧,有不少人到年紀老邁時不但沒有智慧,甚至思想幼稚之極。
-          有些「智慧」你一早學了,以為自己已完全明白,然而,要待到某年某月某日,你才突然發覺,自己之前其實不明白,現在才是真正地明白。

這些事實都互有關連,也沒有甚麼爭議之處,不過,要抽象地解釋為何智慧有這些特質、怎樣才是「真正地明白」,我沒有信心能做到;退而求其次,如果可以給一個恰當的比喻,也許已足以將這些事實貫穿起來,幫助我們了解「智慧」。

先談一談個人的經驗。高深的道理不講,就是「一葉障目」、「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是非成敗轉頭空」等簡單的人生智慧,雖然我一早便聽過,但是到了中年以後才真正明白,才對我的思想言行有影響。此外,有時看到朋友在待人或做學問方面的缺失,好心告誡或給些建議 (例如「難懂的書或文章要慢慢讀,邊讀邊細想,不能只粗略快讀一遍;讀了而不明白,可說等於沒有讀過」) ,即使對方認為我說得有道理,多謝我提供的「智慧」,說會努力改善,可是,三五年後,再看他們,卻是依然故我,那些缺失絲毫沒有改正。也許有人會說當年的我和這些朋友都只是知而不行,但關於智慧,我認為還是王陽明的說法才對:「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傳習錄•卷上》) 未能身體力行的,不是智慧,只是空談。

Iris Murdoch 說:「正如柏拉圖在《斐羅德篇》結尾時指出,話語本身不含有智慧;話語在特定的時間向特定的人說,才可能產生智慧。」(The Sovereignty of Good, p.32) 她對《斐羅德篇》的詮釋可以有爭議,但她這樣理解「智慧」,卻是對極了 --- 話語可以用來表達智慧,但不是每個明白這些話語字面意思的人都會得到智慧;特定的人要在特定的時間才會真正明白這些表達智慧的說話,因而得到智慧。問題是:怎樣的人?甚麼時間?

我不懂得怎樣直接回答這兩個問題,而且仍然沒有說清楚怎樣才是「真正明白」。我在上文說要找尋一個恰當的比喻,其實我已想了很久,最近才想到一個算是滿意的比喻。「智慧」的說話好比地圖上的標誌,可以指示方向或地點,可是,這些標誌要放在特定的地圖上才有指示的作用,放在不同的地圖,會指向不同的方向或地點;此外,要對於已有一張地圖、並且會使用該地圖的人,這些標誌才會左右他們的行動。有些人的人生地圖起初比較粗略 (不一定是一張大地圖,也可以是多張大小不一的地圖),某些「智慧」的標誌放上去也沒有指示的作用,要等到地圖畫得細緻到某個程度了,這些標誌才有適當的脈絡,可以指導人生、改變思想和行為。至於那些人生組不成地圖、或有地圖而不用的人,無論年紀多大,任何「智慧」的標誌都不過是抽象的符號,不會影響他們的言行。

20170316

科學至上主義者看哲學


剛開始重讀 Peter Winch 的名著 The Idea of a Social Science and Its Relation to Philosophy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58),在第二頁便讀到以下精警的一段:

哲學 [...] 不應該是反科學的,假如哲學試圖攻擊科學,只會令哲學顯得可笑。這種攻擊不但徒勞無功和根本不是哲學,而且惹人討厭及有損尊嚴;但同樣地,基於相同的理由哲學也一定要防禦那不屬於科學本身的科學浮誇。由於科學是當今這個時代的一個主要示播列 (shibboleths) ,這樣對待科學,一定會令哲學家不受歡迎 [...] 不過,如果有一天哲學成為受歡迎的學科,那麼哲學家便要好好思考他在哪裏走錯路了。

哲學家中有沒有反科學的?也許有,但一定是極少數;我認識的哲學家和研讀哲學的朋友很多,我想不到任何一位是反科學的。Winch 說的「防禦那不屬於科學本身的科學浮誇」是一種反對態度,但反的不是科學,而是科學至上主義 (scientism,一般譯作「科學主義」,但譯作「科學至上主義」才可以表達其霸道之處;"scientism" 沒有精確的定義,scientism 也有程度之分,我說的「科學至上主義」是最極端的 scientism)。

科學至上主義者相信科學是認識任何事物的最有效和最可靠的方法,甚至是唯一的有效和可靠方法,其他學科或認知方式只能屈從於科學之下 --- 與科學有衝突的固然應該棄如敝屐,即使只是方法上不科學或不夠科學的,和科學相比都必然屬於次等、或次次等、或次次次等...  換句話說,如果某學科使用的不是「科學方法」,其研究結果都沒有科學研究的結果那麼可信,甚至是根本不可信。

Winch 認為反對科學至上主義會令哲學家不受歡迎,言下之意似乎是所有 (或大部份) 哲學家都反對科學至上主義。其實這不是 Winch 的意思,因為他肯定知道有些哲學家 (例如一些邏輯實證論者) 也是科學至上主義者;他的意思是哲學應該對抗科學至上主義,而由於這個時代有很多科學至上主義者,反對科學至上主義的哲學家自然不受歡迎。

至於那些自己也是科學至上主義者的哲學家,也許不會不受歡迎;不過,假如科學家對他們「為科學服務」的好意不領情,認為科學不需要哲學的幫忙,甚至鄙夷哲學,他們也只能忍氣吞聲了 --- 既然這些哲學家甘於讓 (自己的) 哲學成為科學的附庸,受科學家的氣不是活該嗎?

我不知道有多少科學家是科學至上主義者,但相信為數不少,尤其是物理學家,因為物理學家特別容易感到哲學家和他們「爭地盤」 (形上學不少課題都是科學的研究範圍,例如「時間」、「意識 (consciousness)」、「自由意志」、「顏色」、「聲音」) 。事實上,哲學和科學在研究同一事物或現象時,不是試圖解決相同的 (一組) 問題,即使有重疊之處,問題的性質也有很大分別。哲學家不會認為自己是在做科學研究、解決科學問題;那些鄙夷哲學的科學家恐怕根本不明白哲學家在處理甚麼問題,有些甚至認為自己的科學研究可以解答一些哲學問題,其實都是不甚美麗的誤會 (最佳例子莫如 Lawrence Krauss,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這篇 Scientific American 的文章:"Is Lawrence Krauss a Physicist, or Just a Bad Philosopher?")。

最可笑的科學至上主義者是以下這種:他們只識得一些科學皮毛,卻經常開口閉口「科學方法」、取笑別人不科學或不懂科學,好像自己是科學的代表!這些科學至上主義者很多都鄙夷哲學,其實對哲學連皮毛的認識也沒有;這種無知的狐假科學老虎之威罵哲學時,當然嚇不到研讀哲學兼對科學有認識的人,而只是向他們提供低級笑料吧了!

20170309

男女平等與日用倫常


世界經濟論壇 (World Economic Forum) 的《全球性別差距報告》評估男女平等在世界各國的發展情况,衡量的主要是教育程度、健康和生存、經濟機會、及政治權利這幾方面在性別上的差距,報告附有各國排名,2016年的排名包括了144個國家。美國排名 45,這不會讓人感到特別驚奇 --- 美國立國 240年,至今還未有一位女性總統;在 1920年之前,女性連選舉投票權也沒有。中國排名 99,這也沒有甚麼出奇之處,倒是日本和韓國的排名可能會令一些人感到意外,因為這兩個亞洲先進國家的排名比中國還低,日本是 111,南韓是 116。

中國傳統文化重男輕女,這是不爭的事實;「男女應該平等」這看法,可說是「舶來品」,問題是西化之後,傳統的重男輕女觀念還剩餘多少力量。重男輕女,在中國傳統社會是根深柢固的,不只表現在社會、政治、和經濟結構,就是連文字和日常用語,也多有看輕女性之處,不少負面的字以「女」為部首,例如「奸」、「妖」、「 妄」、 「 妒」 、「婪」、「奴」,成語亦有「婦人之見」和「紅顏禍水」之說,反映出對女性的歧視和敵意。然而,最容易見到的男女不平等現象,是在日用倫常之中 --- 中國以儒家思想為主的傳統文化有男尊女卑的偏見,由家庭倫理伸延到一般的人際關係,都可以看到這個偏見。正正因為男女不平等滲透於日用倫常,如果其中的倫理觀念不變,那麼,即使有外來思想的影響,這男女不平等的情況很難有根本的改變。

孔子有一句貶抑女性的說話,相信很多人都耳熟能詳:「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論語•陽貨》) 有些人試圖為聖人辯解,認為這句裏的「女子」不是說一般的女性,而是特有所指,但這些解釋都沒有甚麼佐證。其實,《論語》裏有另一處顯示出孔子輕視女性,那是較少人知道的:周武王說自己有十位賢臣,孔子的評論是「有婦人焉,九人而已」 (《論語•泰伯》),意思是十人中有一人為女子,所以只算有九位賢臣!孟子對女性的看法也不比孔子進步,有「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之說 (《孟子•滕文公下》) 。儒家歷代思想家,由孔子到宋明大儒都沒有特別尊重女性的,禮教變得越來越僵化,甚麼「三從四德」、「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女子無才便是德」等等,就更明顯是壓抑女權了。

這種對女權的壓抑,是在儒家倫理觀的實踐中形成的,不只是建基於抽象的理解,因此,其中的偏見不能單靠指出思想上的錯誤來消除;對於一個仍然實踐這種倫理觀的男人,即使你在論辯時以道理逼使他不得不承認「男女應該平等」,到他回到家裏,他對妻子那種男尊女卑的言行舉止大概不會因而改變了多少。日本和韓國在《全球性別差距報告》的排名那麼低,和他們的倫理實踐有莫大關係,尤其是韓國,倫理觀基本上仍然是儒家的 (韓國至今每年都有大型祭孔儀式) ,滲透於日用倫常中的男女不平等不會那麼容易隨其他方面的西化而消失。至於中國,在共產黨統治了六十多年之後,儒家倫理觀的力量已被削弱了不少,這在某些方面也許是壞事,不過,男尊女卑的偏見的確是沒有從前那麼嚴重了。

道家批評儒家倫理容易僵化,甚至有「絕聖棄智,民利百倍」之說 (《道德經》第十九章) 看來不無道理。那麼,道家在男女平等這個問題上的看法又如何?道家文獻並沒有這方面的討論,不過,道家既然主張「道法自然」和陰陽並重,說道家思想較容易發展出男女平等的觀念,也許不是太過份的猜想吧?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7年3月號)

20170304

記一個哲學閱讀的小歷程


在大學裏教書的哲學人由於 publish or perish 的壓力,要拼命寫期刊論文,閱讀亦因而受到限制,不得不盡量只看和自己的研究有關的著述,而且為了在論文的參考書目和註腳裏顯示充足的 scholarship,閱讀量要夠大,卻又沒有時間每一本書每一篇論文都讀得仔細和深入思考,難免間中要囫圇吞棗。相信大多數的哲學人都和我一樣,不喜歡這些限制,可是,在拿到 tenure 和升為正教授前,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當然,也有些哲學人不介意一直這樣閱讀和寫期刊論文,直到退休甚至老死)。

我在 2010年升為正教授之後,在閱讀哲學方面越來越「為所欲為」,只要我對某一個哲學問題產生了興趣,即使那不在我一向研究的範圍內,我也會花很多時間閱讀有關的著述,雖然最後沒有因而寫出期刊論文,但對那個哲學問題的了解加深了很多,知性上的滿足感已夠大,覺得時間是值得花的。

例如最近兩三個星期,我便因為讀了 Peter Winch 一篇頗有名的論文 "The Universalizability of Moral Judgments" (收入了 Winch 的 Ethics and Action),對 Winch 在這個問題的立場很感興趣 (Winch 認為有些道德判斷是不能 universalized 的),因而一口氣讀了不少相關的論文。Winch 這篇論文約二十頁,不算難懂,我第一次讀時花了五六小時,這是我「認真地讀」哲學著述的一般速度 (如果是特別難懂的,一篇二十頁的論文我可能會花十多小時)。

讀後雖然認為自己掌握得不錯,但有幾段始終不能豁然通解,於是找了兩篇批評 Winch 的論文來看,是 Roger Montague 的 "Winch on Agents' Judgements" (Analysis 34: 161-166) 和 Michael Levin 的 "The Universalizability of Moral Judgments Revisited" (Mind  88: 115-119),誰知看後不但沒有解決之前的疑難,反而令我懷疑自己有些地方誤解了 Winch。於是再讀一次 Winch 的論文,然後重讀 Montague 和 Levin,終於更明白 Winch 的論點和論證,也判斷到 Montague 的批評有甚麼毛病 (Levin 那篇倒沒問題,只是提供了另一個角度)

然而,我意猶未盡,找了 Alasdair MacIntyre 一篇頗舊的論文來看,是 1957年發表的 "What Morality Is Not" (Philosophy 32: 325-335),因為在這篇論文裏 MacIntyre 也是主張有些道德判斷是不能 universalized 的。可惜這篇論文沒有 Winch 的那篇那麼有啟發性,而且 MacIntyre 似乎混淆了 blameworthiness 和 wrongness。

接著我讀了 Onora O'Neill 的 "The Power of Example" (收入了 O'Neill 的 Constructions of Reason: Explorations of Kant's Practical Philosophy),因為其中有一大部份集中批評以 Winch 為代表的 Wittgensteinian ethics。這篇論文很有趣,也逼使我重新思考是否應接受 Winch 的立場。讀了 O'Neill 的論文,我認為不得不讀 D. Z. Phillips 的 "The Presumption of Theory" (收入了 Phillips 的 Interventions in Ethics);Phillips 逐點反駁 O'Neill,文章也寫得有趣,而且大大加深了我對 Winch 立場的了解。

這個閱讀小歷程的最後一篇文章是 Raimond Gaita 的 "Ethical Individuality" (見 Gaita 編的 Value & Understanding: Essays for Peter Winch) 。這篇論文有三十頁,相當長,但由頭到尾都很精彩;Gaita 的立場和 Winch 的接近,但同中有異,相異之處都值得深思;比較兩者,令我對 Winch 的理解又加深了,而且更進一步明白 Wittgensteinian ethics 的精神所在。

哲學人之為哲學人,不一定要「製造」哲學,很多時候單是弄清一些自己關心的問題或概念,或被某哲學家的著作啟發而有開竅的感覺,或用心做一些整理讀後思緒的筆記,已是研究哲學的大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