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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近日所悟

 

自從四五個月以前養成早上起來即去散步的習慣,每天多了三十分鐘靜心反思的時間。朝陽下,踏著碎石小路,聽風聞鳥,看樹賞湖,心,就靜下來了;然後放鬆精神,隨意想些道理,或是捫心自問言行,有所領悟固喜,沒有得著亦欣然完成一天美好的開始。

以下是我近日所悟,零碎不成系統,也不是甚麼高深哲理,更談不上創見;說是「悟」,只是我認為已真真正正把握了、滲入我生命裏的活法。

§ 所謂「知行合一」,在於「合一」,不是先知道了,接著努力實行,因為即使不是知而不行,這樣的先後並沒有保證,仍然可以隨時斷裂。知行合一,就是知行無間,行時不必是被那個知有意識地推動,而知自然在行顯;好比愛一個人與如何對待這個人,是二而一的:愛中有行為,才是真愛;行為表達了愛,才是愛的行為。

§ 王國維《鵲橋仙》有「人間事事不堪憑,但除卻、無憑兩字」之句,確實如此,而這「無憑」,與談到人生時很多人慨嘆的「無常」,可以說是 two sides of the same coin。假如是無常卻有憑,或無憑卻有常,人生的苦惱與憂懼便大減。

§ 說到無常,我們通常想到的是不幸之事,但不能預計、突如其來的,也可以是幸運之事。不幸的事終歸會過去,而幸運的事也不可恃。近日想到幸運,我腦中總出現一個畫面,就是打開手掌,突然有一隻美麗的蝴蝶飛來,停在掌心。這蝴蝶肯定會飛走,也不要奢望下次打開手掌,又會有一隻美麗的蝴蝶突然飛來。

§ 最近看到一個英文的說法:"Caring without carrying",很有意思。中文有「上心」一詞,對某人或某事上心,就是很著緊、很在乎,形成精神負擔,caring 變為 carryingCaring without carrying,就是關心而不上心;很難做到,但非不可能。如果做到關心而不上心,就沒有所謂「放下」的需要了。

§ 關於記恨,有一個說法也很有意思,就是「記恨好比自己吃下毒藥,而期待毒死你記恨的人」。記恨無疑是一種心靈自毒,忌之忌之!

§ 有些人孜孜於向別人證明自己的才能、成就、學識等等,其實,把你(這個「你」指絕大多數的人)放在心上的人少之又少,肯定不出一百;你要證明自己,也不過在這些人的範圍內,那有多重要呢?此外,當你認為已證明了自己,別人對你的「證明」也可能充滿誤解,那又有多大意義呢?倒不如追求心靈自足吧。

20251130

早晨第一口咖啡

 


直到最近,我才懂得欣賞早晨第一口咖啡的美妙。

不是說比從前更會品味咖啡,喝的依舊是普普通通的滴漏式咖啡,用普普通通的咖啡豆,較「高級」的是每次即磨而已。喝咖啡的習慣,是來美國讀書後才養成的,那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起初加奶加糖,後來「進步」到喝黑咖啡,每天三四杯,不是為了提神,而是喜歡它的香氣和味道。

我說的懂得欣賞早晨第一口咖啡的美妙,是人生觀和生活心態改變後的結果。以前喝咖啡,喝下就是了,沒有留意第一口有甚麼特別,也沒有很強烈感到在享受甚麼,儘管我確實是喜歡咖啡的香氣和味道。區區一杯咖啡,更不用說只是一口了,那麼平凡的生活小節,值得留意嗎?

值得,只是我到最近才明白為甚麼值得。喝咖啡無疑是生活小節,而早晨第一口咖啡更是小節中的小節。可是,人生主要不過是生活小節的日積月累,稱得上大事者,假若一年有三四遭,已算很多了;小節中可以欣賞的,如不留意,就是白白錯過,就等於人生整體的質素本來可以是 Q(欣賞所有可以欣賞的經驗),現在卻是 Q - S(沒有欣賞小節)。一模一樣的生活,卻由於不懂得欣賞小節,而令人生整體的質素下降;很不划算,不是嗎?

每個人可以欣賞的生活小節不盡相同,一口米飯、一杯普洱、一夜暖暖的被窩、一個向自己展現的微笑、一次日出後晨光下踏著碎石小路的漫步,都可以。生活小節無數,總有值得欣賞的,只在於有沒有留意。

我特別拈出早晨第一口咖啡,因為那是我一天的開始,懂得細味和欣賞這第一口,我會更容易留意一天裏生活的種種細節,活得更 mindful,因而更感到充實。現在已是下午三時,今天早晨那第一口咖啡的香濃,我還記得清清楚楚,提醒我要好好生活,提醒我,能這樣每天早晨喝一杯香濃的咖啡,並非必然。

20250630

誰先走最好?


八十八歲電影武術指導及導演唐佳墮樓身亡,看報道後有點感慨。唐佳的妻子是粵語片著名女星雪妮,兩人結婚五十多年;唐佳之死,一說是雪妮罹患胰臟癌,須住院治療,情況嚴重,他不堪壓力,因而自殺。還有報道說唐佳曾向兒子表示,希望能和妻子共赴黄泉;不過,他這樣先走,這個希望是不可能實現了。

唐氏夫婦婚姻關係如何,我當然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是鶼鰈情深,那麼,唐佳那個「共赴黄泉」的希望,便容易理解,只可惜做不到。一個人找到理想的伴侶,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始終如一地互相深愛,是天下一等一的幸運與幸福,可遇不可求。然而,到兩人都垂垂老矣,其中一個先走,繼續生存的那個時刻思念對方,頓覺孤寂難堪,人生殘缺;就算有非常關心自己的兒女和親友,也肯定無法重新感到人生美滿,甚至在連綿的心靈痛苦中度過餘下的歲月。

我曾經在《蘋果日報》專欄寫過一篇文章,講述年邁的(九十七歲)哲學家 Herbert Fingarette 如何不願意死去,儘管客觀上他可說已生無可戀,其中一個主要因素是愛妻數年前逝世,令他經驗到自己的生命從此有一個無法彌補的大洞。「無法彌補的大洞」是很恰當的比喻,這樣的大洞,空淒切,任何人都不能彌補。

如此看來,恩愛的老夫老妻,早死的那個(一般來說)會經歷少一些痛苦的日子。既然深愛對方,自然不想她/他多受痛苦。那麼,是否便應該希望對方比自己早死?如果想自己先走,是不是自私?

理性上說,是應該這樣想。可是,人並不是純粹理性的動物,人的情感很多時候不受理性規範,難以用理性衡量。你深愛一個人,情感上自然不想她/他死,想兩人一直在一起;你也不想自己先走,因為你走了,還是不能和她/他在一起。因此,你最想的,應該是唐佳說的「共赴黄泉」。其實這是可以做到的,但很少人會做得出,那就是一起自殺。除了這樣,就是靠運氣了:兩人同時意外身亡。

不少人忌諱談死亡,但我百無禁忌,故可暢所欲言。

20250216

想像自己衰老

 

最近在臉書看到香港影星關之琳的一些短片,新製作的,都是短短十多二十秒,內容乏善可陳,但可以見到她的近貌。已六十二歲了,從前,這個年紀會被稱為「阿婆」,但關之琳看來仍然漂亮(當然是化了濃妝)。我猜想,以她這樣的美人,應該很難接受自己因老化而越來越沒有以往美麗、甚至變醜,因而極力保持美貌。她到了這個年紀而能保持到現在這樣,已很難得;可是,如果她繼續活下去,活到八、九十歲,終有一天失去美貌,到那時又如何是好呢?

本人相貌平庸,當然沒有這種憂慮,但如果我長壽,自然會衰老,會脫髮,會駝背,會臉容乾癟,會雙目無神采;最要命的,是腦力衰退,思考力大不如前。我不怕死,但得承認,我有點怕老,怕衰老不復壯年的巔峰狀態。

年輕時,我從不想到自己會衰老,甚至從不想到自己會死亡,儘管人人皆知人人都有一死。對,死亡是一定的,但衰老卻未必,因為可以在老去前撒手塵寰。衰老,是幸,還是不幸呢?以壽命長短言,老者壽命不短,是幸;然而,老到一個程度難免身體衰壞,那日薄西山步入漆黑的痛苦生活,如果是漫長的,又是不幸了

斯多葛學派(Stoicism)的實用人生哲學裏有一招,英文的講法是 "negative visualizaton",中文也許可以稱為「負面想像」吧。那就是經常具體地想像自己不願意發生的事,以磨練心靈,到那些事真的發生時,便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和心理能量去面對。我將這個方法應用到面對衰老:經常具體地想像自己視茫茫而髮蒼蒼、脫髮甚至禿頭、駝背、臉容乾癟、雙目無神采、腦力衰退、思考力大不如前。起初很不願意,想像出來的形象很難接受,但漸漸就習慣了。這個方法看來有效,到我有幸長壽,不幸衰老時,應該已完全做好心理準備,面對人生最後一個階段。如果我能與妻子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那就是幸上加幸了;不過,這沒有保證,所以我也要在這點上運用 negative visualizaton。

20241227

虛應與心倦

 

王維詩有「晚年惟好靜,萬事不關心」(《酬張少府》)之句,後者我自問做不到,但確實是越來越好靜了。以前經常邀請朋友到我家聚會,或吃晚飯,或開派對,或看電影,或喝下午茶閒聊,一個月總有幾次,樂此不疲。然而,後來越來越少這樣做,近年幾乎沒有;最享受獨自在家,在書房讀書寫作,在廚房烹小鮮炒家常菜,過兩口子簡樸的生活。幾年前的疫情固然是一個因素,不過,與其說是疫情所致,不如說是因疫情之利而乘便,減少社交,配合好靜的心境

問題是,我為何變得好靜?是年紀大了就自然如此嗎?看來不是,因為很多中老年人都喜歡熱鬧。對於自己為何變得好靜,本來沒有多想,但近日讀到周作人一封書信,忽有所悟,找到了解釋。那是周作人寫給孫伏園的,其中一段這樣寫:

我在濟南四天,講演了八次。範圍題目都由我自己選定,本來已是自由極了,但是想來想去總覺得沒有甚麼可講,勉強擬了幾個題目,都沒有十分把握,至於所講的話覺得不能句句確實,句句表現出真誠的氣分來,那是更不必說了。就是平常談話,也常覺得自己有些話是虛空,不與心情切實相應,說出時便即知道,感到一種惡心的寂寞,好像是嘴裏嚐到了肥皂。(1924年6月10日)

說話虛空,不與心情切實相應,可稱為「虛應」。我發覺,原來我是厭倦了虛應,所以才好靜。社交應酬,現在對我來說,主要就是一個「倦」字,是心倦,而心倦是虛應帶來的。

從前也有很多虛應,為甚麼不覺心倦呢?也許是由於年輕力壯時精神向外,在不同方向擴展,虛應是無可避免的小支路;在大道上走得起勁,小支路便不會倦人了。中年以後,我的精神越來越向內,自察自省,要求說話行為都不虛耗自己,盡量活出完整真實的我;於是越來越不願意虛應,避不了的,便容易引起心倦的感覺。

這也能解釋我為何喜歡使用臉書。雖然我倦於虛應,但仍然喜歡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在臉書上表達,不但可以真切地表達,而且不必虛應——不想回應的留言,可以索性不理會。

周作人那個「嘴裏嘗到了肥皂」的比喻真貼切。儘管我未嚐過肥皂,但相信口感和味道都是不好受的虛應的說話,就算聞者感到「香氣」,說者可能比味同嚼蠟更難受,因為嚼蠟也許還可以同時訴苦,但嚼肥皂時卻要裝作很樂意。

20241124

政治與朋友


剛得知退休不久的同事 Rob 去世了,而且已是幾個月前的事。死訊為甚麼那麼久才傳到系裏?原來 Rob 臨終前囑咐不要通知大學與哲學系,是輾轉相傳我們才知道,並從而得知他患癌多時,死於癌症。他死時未到七十歲,以現在的標準,算是早逝。

我想,Rob 這樣處理自己的死訊,多少是由於對系裏的同事有點怨恨,可能包括我。我和他並沒有交惡,起初幾年還交往頗密,一個月有幾次相約到餐廳吃午餐或晚餐,偶爾還一起聽音樂表演,因為我們都愛聽古典音樂及爵士樂。他對我很好,曾經旅遊後特意帶回一瓶酒送給我。儘管 Rob 的音樂口味和我的不盡相同(例如他看不起柴可夫斯基和普契尼,我卻喜歡),哲學見解亦大異(例如他認為形上學很無聊,我卻認為重要),我們聊天時倒也算有趣味。此外,我對 Rob 心存感激,因為當年申請教席時,到最後兩位申請者二選一,他認為我較優秀,出力為我拉票(我當然是後來才得知)。我總覺得,假如沒有 Rob 為我拉票,我很可能便得不到這個教席(差不多二百人申請,而與我競爭的那位已出版了一本書)。

然而,我們後來日漸疏遠,到他去世前的幾年,一年也見不到兩三次面,而且還是在系裏碰到的(我們的教學時間幾乎沒有重疊,所以碰上的機會很少)。為何如此?其實不是故意疏遠,而是越來越話不投機。我起初不知道,後來才發覺他在政治上非常保守,甚至有恐同傾向(我不肯定他恐到甚麼程度,所以只寫「傾向」)。完全不談政治,不就可以繼續交往嗎?我本來也是這樣想,而且身體力行,見面時隻字不提政治;可是,最後還是避無可避,因為他的政治見解仍然表現在其他方面,例如系裏的行政事宜。有幾次開會我便和他意見不合,雖未鬧至不愉快,但已生嫌隙。日漸疏遠,是必然之事。

我說 Rob 對系裏的同事有點怨恨,是由於他是唯一的保守派,意見經常被其他同事壓倒。在系裏,他相當孤立,儘管同事們對他的態度是友好的,是保持距離的那種友好。

政治觀反映價值觀,因此,政治觀相反的人難以深交(不是沒有可能),也是自然的事。對於 Rob,我感到可惜,但也無可奈何。我因為政治而疏遠的朋友,不止 Rob 一個;幾年前一位交往多年的好朋友因為政治而與我決絕,我更感可惜,但同樣是無可奈何。

20241029

馬可 · 奧理略與沈從文



這篇文章也許屬於標題黨,因為我不是要比較馬可 · 奧理略(Marcus Aurelius)與沈從文的思想(兩者風馬牛不相及),而只是記錄一個看書時偶得的聯想。

這個學期的哲學導論課,我修改了內容,新增的包括斯多葛主義(Stoicism),指定讀物是馬可 · 奧理略《沉思錄》的卷二和卷三。備課讀到卷三第二節時,有個意想不到的聯想。引起聯想的是這幾句:

我們還應該注意到,甚至是那些伴隨著別的事物而生的東西,其本身也有令人愉快、吸引人的一面。比如,烤麵包的時候麵包的表皮會出現開裂,這些開裂的部份雖然有悖於麵包師的初衷,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卻是美的,而且以其特有的方式使人垂涎欲滴。再比如無花果,當它熟到一定程度就裂開了口;還有橄欖,當其成熟幾近腐爛的時候卻給人一種特殊的美感。再如玉米低垂的穗,獅子的濃眉,野豬嘴裏的涎水,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東西,雖然遠遠談不上甚麼美,但如果認真審視一下仍不失為一種裝飾,讓我們覺得愉快。(尹耀中譯)

讀到這裏,我不期然想起,早陣子看沈從文《湘行書簡》,有一段頗能觸動我: 

這時我們的船正在上行,沿了河邊走去,許多大船同木筏,昨晚停泊在上游一點的,也皆各在下行。我坐在艙中,就只聽到水面人語聲,以及櫓槳攪水聲,與櫓槳本身被推動時咿咿啞啞聲。這真是聖境。我出去看了一會兒,看到這船筏浮在水面,船上還揚著紅紅的火焰同白煙,兩岸則高矗而上,如對立巨魔,顏色墨綠。不知甚麼地方有老鴉叫著出窠,不知甚麼地方有雞叫著,且聽得著岸旁有小水雞吱吱吱吱的叫,不知它們是種甚麼意思,卻可以猜想它們每早必這樣叫一大陣。這點印象實實在在值得受份折磨得到它。(〈鴨窠圍清晨〉)

究竟這一段有甚麼特別,以致能夠觸動我呢?我想,應該是沈從文那種對身邊事物的敏銳觀察和感應,在平凡處看出不平凡,令個人的經驗世界豐富和多彩起來。水聲人語,一般人聽來平常不過,沈從文卻聽出了一個「聖境」;船上所聽所見,他並不全都明白,卻全都令他神往,甚至認為「值得受份折磨得到」那樣的經驗。這樣的人,有飽滿的心靈,充實的人生體驗,不必做出甚麼大事來,也夠資格說一句「我不枉作為一個人而活過了」。

我已竭力說出我對沈從文那段文字的感受,但還是覺得未能完全表達;也許是辭不達意,也許是辭難達意,我不肯定。讀到馬可 · 奧理略那段引文時,我聯想到沈從文描寫船上所聽所見,立即心裏說:「沈從文不就是這樣嗎?只不過是觀察對象不同而已。」兩人相隔差不多二千年,由我這個讀者的聯想,而產生他們都不知道的契合,當真美妙得很。

20221127

讀諸葛亮《誡子書》有感

 


近讀諸葛亮《誡子書》,頗有感觸。這是諸葛亮臨終寫給兒子諸葛瞻的家書,全文只有短短八十六字: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勵精,險躁則不能冶性。年與時馳,志與歲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窮廬,將復何及!

一位學問與識見兼備的父親,教訓兒子時可以字字珠璣,不必長篇大論,更何況那是臨終之言?諸葛亮這八十六字,看似淺白無奇,實則言簡意賅,乃人生體驗的精華,其筆力,實不亞於篇幅長得多的《出師表》。讀畢《誡子書》,我不禁想像,假如我有一個這樣的父親,人生必定少走很多冤枉路;另一方面,也不禁自問,到我臨終時,有本事留給兒子如此有內涵和指導作用的話嗎?

兒子從小到大都是跟媽媽親近得多,和我總有些距離,甚至是隔閡。該怪的是我,因為我過分嚴苛,令兒子感到壓力,不敢隨便向我吐露心事。幸而最近兩年他和我的溝通多了,也深入了。為何有這麼好的改變?一來是兒子已在讀碩士,並對自己的人生有規劃,不必我嚴苛督促;二來是我們可以談論的話題比從前多了不少,因為他對中國文學和中國歷史(尤其是中國近代思想史)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而且中文的閱讀能力已進步到可以看文學作品(例如魯迅和張愛玲),還在學文言文呢。

兒子已決定讀博士,我深深希望我們父子倆繼續有知性的溝通,甚至學術交流。我當然沒有諸葛亮的雄才偉略,但幾十年的學術研究,個人心得還是有一點的;如能向兒子傾囊相授,令他少走冤枉路,實人生一大快事幸事也!

20220227

據聞



得知《余英時訪問記》已出版,我立即訂購,書到手後便開始閱讀。這是有關余英時生平「三部曲」的最後一部,第一部《余英時回憶錄》乃余英時親自撰寫;第二部《余英時談話錄》是余英時口述,李懷宇整理,仍然可以說完全是余英時的言論;第三部《余英時訪問記》內容雖然是基於余英時的訪問,但標明作者是李懷宇。

我已讀了《余英時訪問記》六十多頁,此書給我的感覺與前兩部明顯不同,因為它除了記錄余英時如何回應提問,也包含了不少作者李懷宇的見解和感想。暫時我對這本書的印象沒有前兩部的那麼好。

今天讀到〈歷史的偶然與巧合〉一章,其中一段令我有點不以為然:

據聞,李澤厚曾言:如果他當初同樣有機會到美國留學的話,他有可能成為今天美國學界的余英時。余先生聽了這話說:「有可能的。不過有兩個因素:他到外面來,是什麼一個心態?他選的是哪一行?就不一定了。這個也無從算起的。」(頁54)

余英時答得很合理得體:當然是「有可能的」,但也當然「不一定」。他提出了兩個因素,其實因素何止兩個,還有「研究的項目是甚麼?」、「在哪間大學做研究?」、「遇到怎樣的同事和同行?」、「身體狀況如何?」等等。余英時是隨便提出兩個因素,重點是「無從算起」。當然是無從算起啊!

令我感到不以為然的,是李懷宇那「據聞」二字。通常「據聞」根本就是道聽塗說,所聞者不確定來源,因而不知道是真是假。李懷宇跟余英時談話,說到自己道聽塗說的東西,那沒問題,因為是兩人的私談而已,可以無拘無束。然而,公開寫出來便不同了,尤其是那不是人人都聽過的「據聞」,尤其是那「據聞」是負面的,或很可能被理解為負面的,因而間接貶抑了「據聞」的主角。關於李澤厚的這個「據聞」,我就從未聽過,而且理解為負面的——假如李澤厚真的這樣說過,我會認為他把自己看得太高和對世事看得過份簡單了,還會感到一陣酸味。

我不肯定自己有沒有曾經在文章裏引用類似性質的「據聞」,但至少現在已十分警惕,避免這樣做。

20211109

名校與金錢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上月美國的一則大新聞是耶魯、史丹福及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等多間名牌大學的招生欺詐案,涉及金額高達二千五百萬美元。其中一家涉案者為了安排孩子入讀耶魯,竟花了一百二十萬美元,單是賄賂一校隊教練便要用上四十萬美元;耶魯大學幾天前宣布撤銷該學生的入學資格,這家人學位金錢兩失,還惹上官非,可謂慘淡收場矣。

案中那些用金錢打通名牌大學門路的手段(例如行賄、造假、作弊)都是犯法的,不過,有財有勢的人用錢幫助子女入讀名校,大有合法途徑。隨著這件招生欺詐案的廣泛報道,網上議論紛紜,當然少不免論及這些合法途徑;其中不少人談到的,是有關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女婿庫什納 (Jared Kushner) 當年入讀哈佛大學的兩件事:(1) 庫什納的富豪父親在1998年捐了二百五十萬美元給哈佛;(2) 中學和 SAT成績都毫不出色的庫什納在1999年入讀哈佛。有個邏輯謬誤叫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簡稱 "post hoc fallacy"),英譯是 "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如果你認為 (2) after (1),therefore (2) because of (1),大概除了庫什納及其家人,沒有人會說你犯了 post hoc fallacy。

當然,利用這條合法的金錢之路入讀名校的有錢人,庫什納不是唯一的一位。另一方面,也不是捐錢夠多便一定得到名校接納,大毒梟的錢一定不行;同是1998年的二百五十萬美元,假如是社會地位不高的暴發戶捐出,恐怕未必收效。美國名牌大學的收生要求之高,有一個標準的形容詞:"highly selective"(全美二千多間大學,只有約五十間被視為 highly selective);名校接受捐款而預留學位,看來也是 highly selective 的。

名牌大學為甚麼要「貪」這些捐款呢?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因為這涉及大學的傳統、運作模式、資源分配、學術競爭等不同因素。無論如何,關於名校與金錢,有一個誤解是應該澄清一下的。美國的私立名牌大學學費很貴,哈佛2018-2019年的學費是US$46,340,加上住宿及其他費用是US$67,580(即五十多萬港元一年);比哈佛更貴的也有,例如威廉姆斯學院 (Williams College) 2018-2019年的全費是US$69,950,明年增至US$72,270。有些人以為名校學費那麼貴,光是收學費已有錢賺,其實不然,因為這些大學花在每個學生的錢比收到的學費為多,即是每個學生都是「蝕本貨」。以我較熟悉的威廉姆斯學院為例(小兒正在該校就讀),根據校方剛發出的資料,明年用在每個學生的平均金額是US$117,000,比收回來的費用少US$44,730。

此外,這些私立名牌大學都會按學生的家庭收入來定學費,一般而言,家庭全年收入超過二十五萬美元才要交全費,否則收入越低、學費越少(本人就是受惠者),每年都有付很少學費甚至費用全免的學生就讀。這方面史丹福大學最慷慨,在2016年開始新收費政策:家庭全年收入少於十二萬五千美元的,免學費;少於六萬五千美元的,學費及住宿費等全免。由於有不少學生受減費之惠,這些名校不但不能藉收學費賺錢,還大大蝕錢。

是不是因為這樣,名牌大學才貪圖「買位」的捐款?不是。這些名校都擁有巨大財富,哈佛富可敵國,不計其他資產,只計捐贈基金 (endowment) ,已是約四百億美元的巨額;耶魯稍有不及,捐贈基金約三百億美元;香港人不大認識的名校聖母大學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捐贈基金亦屬驚人,有一百三十多億美元;就算是沒有研究院、學生人數只有二千餘的威廉姆斯學院,捐贈基金也有近二十八億美元,早兩三年推動籌款六億五千萬美元,一下子便籌到了。這些名校如此有錢,就算不接受「買位」的捐款,也絕不會有入不敷支的問題;事實上,單靠投資和校友的無償捐款,名牌大學的財富已能每年都增加,越滾越大;接受「買位」的捐款,除了金錢,肯定還有其他考慮(例如捐款者的影響力)。

說到財富,英國的名牌大學遠遠不及美國的,牛津劍橋的捐贈基金,連哈佛耶魯的三分一也沒有;有些算是名校的英國大學,簡直可說是窮,例如華威大學 (University of Warwick),捐贈基金竟然不到六百萬英鎊,美國一間普通的州立大學也有錢得多,例如佛羅里達州立大學 (Florida State University),捐贈基金超過七億美元。為何有這麼大的分別?這恐怕也沒有簡單的答案,要研究一下才會有合理的判斷。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9年4月6日)  

20211030

童真可貴嗎?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兩星期前寫的那篇〈美麗的謊言?〉引起一些迴響,有讀者認為大人刻意令小孩子相信聖誕老人是真的,可以保持小孩子的童真和培養他們的想像力;反之,像我那樣一早便教導兒子聖誕老人是虛構的,不但大煞風景,更嚴重的是損害了兒子的童真,逼他過早進入成人的現實世界,簡直是好心做壞事。

這說法實在太 simplistic (通常譯為「過份簡單化」,但不能完全表達原字的意思)。小孩子聽大人說有聖誕老人,毫不懷疑便信了,那是童真;那麼,小兒聽我說沒有聖誕老人,毫不懷疑便信了,不也是童真嗎?難道要相信虛假的東西才算童真?至於想像力,假如要藉著「美麗的謊言」來培養,我們豈不是應該令孩子也相信超人、蜘蛛俠、哈利波特、甚至黃大仙等等都是真的?要培養孩子的想像力,倒不如向他們多講些神話故事,幫助他們愛上看書,尤其是文學書(當然,科學書也可以培養想像力)。這正是我做的。小兒八年級時主動找但丁《神曲》來看,看得著迷,接著讀荷馬史詩,高中的 IB 論文寫米爾頓《失樂園》,上到大學還愛讀文學,喜歡想像,雙主修的其中一科是英文(主要讀文學);他從不相信有聖誕老人,但想像力絲毫無損。

其實,兒童有童真,那是自然不過的事,兩三歲的小孩子絕少沒有童真,別人說的,他們都相信,因為在這個年紀他們還未形成心理學裏說的心智理論(theory of mind),有大量心理學實驗證明這個年紀的兒童沒有能力明白甚麼是虛假信念(false belief);從這個角度看,童真不過是心智未成熟而已。我在小兒一兩歲時對他說世上沒有聖誕老人,那是不可能令他喪失童真的。有些小孩子被認為過早失去童真,那大多是四歲以後的事,到了這個年紀,小孩子已明白甚麼是虛假信念,也懂得說謊,如果再加上利害計算,那就真的不像個小孩子了。然而,失去童真,那是遲早的事,是心理成長的自然結果,沒有甚麼值得可惜的。

童真在於真,有些人將「童真」和「童心」混為一談,但這兩個概念應該分開。我在拙著《沉思武俠立斜陽:感悟金庸小說》裏有一篇文章寫周伯通,談到童心和童真,我是這樣劃分的:「童心,是在兒童身上特別清楚見到的心理動力,而且一般來說比成人的強烈很多,例如自我中心、愛玩耍和有好奇心;童真,則是表達思想和情感時的一種心理質素,也是在兒童身上特別清楚見到的,就是不受人際利害和社會規則約束,沒有機心,因而是純粹和真切的。人長大後,要保持童心或童心未泯,不容易;要保持童真,那就更加難了。」(〈老頑童與幼稚老人〉)我說「更加難」,那是委婉的說法,事實上成人根本沒可能保持童真,極其量只是有類似童真的品質。

有些人認為成人而有童真(其實只是類似童真的品質)是很可貴的,但想深一層,他們認為可貴的,根本不是童真,也不必用「童真」來形容。假如一個成年人真的有類似童真的品質,他便是一個輕信的人,沒有懷疑精神,容易受騙。這樣的品質,浪漫眼光觀之,曰童真;現實眼光觀之,曰幼稚。說是童真,也許令人覺得可貴;說是幼稚,則頓覺可笑。作為成人,除非瘋了,否則根本不可能完全不受人際利害和社會規則約束,不可能事事直話直說,因為要考慮別人的感受,也要明白人心叵測,為了保護自己,不應輕信別人。值得珍貴的,是保持一顆善良的心,以誠待人,不虛偽,不矯情,不事事計算,不妄自猜度別人,純粹真切卻不幼稚,沒有機心但不容易受騙。這樣的人,有的不是童真,而是成熟的真與善。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8年12月29日)   

20210715

假如朱自清遇到愛因斯坦

 

朱自清發表過一篇奇怪的散文,題為「白種人 —— 上帝的嬌子」,寫於1925年;文章只有約一千八百字,描述他在1924年暑假在上海乘電車時發生的事。我說這篇文章「奇怪」,有兩個理由:一、文章前半敘述的是相當單純的日常經驗,但用的言詞和比況卻令讀者聯想到不那麼單純的事;二、文章後半突然高談種族歧視,措辭嚴厲,與前半的日用倫常格調大異,給讀者小題大做的感覺。

文章寫朱自清在電車上被一個「可愛的小孩」吸引,這不是甚麼特別的事,我也很喜歡小孩子,見到可愛的,同樣會被吸引,想逗他(或她)玩。然而,朱自清見到的,不是三四歲小孩,而是「十一二歲光景」;還有,那是「白種的孩子」,和父親一起乘電車,朱自清稱他為「小西洋人」。十一二歲仍然是 preteen,算是小孩,但被十一二歲的小孩吸引,跟被三四歲的吸引,終究不同,例如向三四歲小孩扮鬼臉逗他笑,那很自然,但對著十一二歲的這樣做,便有點彆扭了。

朱自清被小西洋人吸引,「兩次三番地」看著他。朱自清自供「有種癖氣」:「見了有趣的小孩,總想和他親熱,做好同伴;若不能親熱,便隨時親近親近也好。」他對比了「親熱」和「親近」,「親熱」顯然比「親近」更進一步,不過,這裏「親熱」也許只是「親近而熱情」之意。朱自清接著提到他教過的一個小學男生,形容他為「依人的小鳥」,說「屢次讓他到我家來,他總不肯」,但「牽過他的小手,又摸過他的圓下巴 」;如果是陌生孩子,當然不能那樣牽摸,但朱自清說「不過也不要緊,我可用我的眼睛看他 …… 孩子大概不很注意人的眼睛,所以盡可自由地看,和看女人要遮遮掩掩的不同」。文章後半用了另一看女人的不愉快經歷做例子,短短的文章,竟然兩次將看小孩和看女人相提並論,這是逼讀者往不那麼單純之事聯想去了。我聯想到《魂斷威尼斯》。

小西洋人注意到朱自清的眼睛,不動聲色,卻在下車時突然伸過頭來很兇地瞪著他,以表示不滿。朱自清嚇了一跳,這本來是小事,況且他不禮貌在先;可是,他內心的反應有如山洪暴發,因為他認為小西洋人那一瞪是在說:「咄!黃種人,黃種的支那人,你 —— 你看吧!你配看我!」朱自清將這小事故一下子放大成種族衝突,忽然「有了迫切的國家之感」,對之前那個「可愛的小孩」的形容也隨之大變:「他已懂得憑著人種的優勢和國家的強力,伸著臉襲擊我了。這一次襲擊實是許多次襲擊的小影,他的臉上便縮印著一部中國的外交史。」這不是太誇張了嗎?他甚至「要詛咒這小小的人」,幸而最後回復冷靜,認為小西洋人也是不由自主,受自己的文化和傳統支配而已。

讀了這場「種族衝突」的描寫,我有另一個聯想,就是愛因斯坦在1922-1923年到中國旅遊和對中國人的看法。我不禁想像,假如朱自清在電車上遇到的是愛因斯坦(但不知道愛因斯坦是誰),是否也可能發生一場眼神上的「種族衝突」?愛因斯坦會不會在眼神流露出對朱自清這個中國人的判斷?那判斷大概不是「勤勞,骯髒和昏昧」,但會不會是「安靜又帶點拘謹 …… 遲鈍無神」,或其他負面的形容?如果愛因斯坦眼神流露出看不起朱自清,朱自清會否覺得他「以驕傲踐踏對付中國人」,種族情緒因而被激發?

我傾向相信愛因斯坦有能力看得出朱自清是文明有禮的讀書人,他雖然對中國人有概括的印象,但也了解以偏概全之不可靠。另一方面,朱自清在他那個時代難免有種族情緒,但「白種人 —— 上帝的嬌子」是反話,因為他其實明白種族主義之害,並在文章結尾說:「誰也是上帝之驕子;這和昔日的王侯將相一樣,是沒有種的!」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8年7月28日)   

20210711

口音的心理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上星期在臉書見到幾位朋友分享了一條只有一分鐘長的短片,分享的目的無他,就是取笑片中人;我好奇之下看了,看後也確實覺得可笑。片中是一位香港女藝人在講自己的「時尚風格」,朋友取笑的,是女藝人扮的所謂「ABC tone」;這個 tone,也不一定是 American-born Chinese 的口音,可以泛指以英語為母語的華裔人士說廣東話時發音、聲調和節奏受英語影響,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中英夾雜。大家怎知道女藝人扮嘢呢?因為她在香港土生土長,母語是廣東話,又不是讀國際學校的,沒有理由說廣東話時有這種腔調。

其實女藝人扮得有幾分像 ABC tone,但她的英文底子太差,中英夾雜時便很容易露底,英文字發錯音,這短短一分鐘內便有一個明顯的例子。她說自己很喜歡一種顏色,說時字幕出的是:「我自己是很喜歡 camel 色的,就好像駱駝色,有一點點泥色的。」「Camel」除了指駱駝,也的確是個顏色字,指像駱駝毛那樣的顏色,這一點女藝人沒搞錯,可是,當她說到「camel」時,把這個字讀成「cam-mel」,那就顯然錯了;這個字的正確讀音是「cam-mol」(音標是「ˈka-məl」)。「Camel」不是個艱深的字,以英語為母語的成人是不會讀錯的。

為甚麼要扮 ABC tone 呢?為何不扮馬來西亞口音、新加坡口音或普通話口音?人裝假扮嘢,通常是為了美化形象,令自己看來優越;扮 ABC tone 的心理,大抵也是如此。如果是這樣的心理,那麼,扮 ABC tone 的人是先認為說話有 ABC tone 是一種優質,才會有理由去扮 ABC tone。這引發另一問題:為甚麼認為說話有 ABC tone 是一種優質呢?說到底,就是由於崇洋。崇洋,卻成不了洋人,退而求其次,當個假洋人也好;學好英文(最好是去外國留學),多結交洋人朋友,滿口英語,強調自己中文如何如何不好,便算是有點洋氣了。如果英語不行怎辦?那就扮 ABC tone 吧,做個次等的假洋人也好。

崇洋心態不一定是自覺的,但在行為中不免流露一二。我在香港和中國都見過一些人對洋人的態度特別好(「洋人」其實指的是白人,洋黑人不但未必受到禮待,更有可能被歧視),有些甚至連身體語言都帶幾分卑躬屈膝,真可悲!這種對洋人的特別禮待,有時會延及明顯的 ABC(和 BBC、CBC 等以英語為母語的華裔)。這裏不妨說個小故事,是三四年前發生在小兒身上的。那時他在香港,有一天帶著一個熊貓毛公仔到處拍照,是拍給他女朋友看的(因為她特別喜歡熊貓)。他在銅鑼灣走進一間高級鐘錶店,這個二十歲不到的小伙子,穿著隨便,店員應該看得出他不會真的幫襯,「混吉」居多。可是,他們竟樂意跟他閒聊起來,後來還被小兒說服,拿出幾隻貴價手錶,讓他用來作「道具」,替熊貓毛公仔拍照!這件事可能有很多因素,不過,我相信其中一個因素一定是小兒的「鬼仔口音」。他能說流利的廣東話,有英語口音,不重,但香港人不會聽不出,而且他中文詞彙不夠豐富,所以有時在廣東話中夾雜英文字詞,那就更明顯是 ABC 了。

扮 ABC tone 是為了顯得優越,有些真的說 ABC tone 廣東話的人說不定也因此而有優越感,與這形成對比的是另一種心理,就是因為自己的口音而自卑。香港一些說廣東話帶口音的新移民便可能有這種心理,覺得別人會因為他們的口音而看不起他們(也的確有人會因此看不起他們)。有些移民美國、英國、澳洲或加拿大的華人也有這種心理,覺得別人會因為他們的英語有口音而歧視他們(也的確有這樣的事)。我在美國生活了很多年,由於到美國時已不年輕,雖然英語逐漸說得流利,但至今仍然不脫廣東話口音。我沒有因此感到被人看扁,也許這是因為我在大學教書,面對學生總算有點權威,而同事中有口音的不少,印度口音、日本口音、西班牙口音、意大利口音、俄羅斯口音,應有盡有,見怪不怪,未聞發生過口音歧視這樣的事。然而,假如換了一個截然不同的工作環境,我的口音心理會是如何,實未可知也。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9年5月4日)

20210411

門戶之見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已沒有五六十年前那麼壁壘分明和互有敵意,雖然力圖會通兩者的人還不多見,但分析哲學家而涉獵歐陸哲學的,大有人在;至於歐陸哲學家而嘗試認識一點分析哲學的,相信亦非罕見。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的門戶之分仍在,而這門戶之分很容易產生門戶之見,平時只是藏在心裏,但一有機會便可能不自禁流露出來。 最近我便受了這門戶之見的一點氣。

話說我和系裏幾位同事十多年前成立了一個讀書組,每個學期一起研讀和討論一本哲學書,一直持續至今。這個學期讀的是 Miranda Fricker 的重要著作 Epistemic Injustice: Power and the Ethics of Know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聚會了幾次,不但相安無事,甚至是談笑甚歡,在討論中互有裨益。可是,在上星期的聚會裏,卻出現了一個差點鬧至不快的時刻。

當時討論的是第五章 “The Genealogy of Testimonial Justice”,討論的重點是 Fricker 在該章運用的、作為哲學研究方法的 genealogy。最先將這個方法明確地運用到知識論的,是 Edward CraigKnowlege and the State of Nature: An Essay in Conceptual Synthesis (Clarendon Press, 1990) Bernard Williams 十分欣賞 Craig 這本書(我記得他在 Berkeley 曾對我們一班研究生推薦過),後來他寫的 Truth and Truthfulness: An Essay in Genealog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2) 也參考了 Craig 的方法。Frickergenealogy of testimonial justice 可以說是一脈相承 CraigWilliams,不但因為她運用的方法與他們的類似,還因為 WilliamsFricker 的博士論文導師。

Fricker 的這些背景,我比其他同事清楚,所以在討論裏簡略地介紹了。假如我當時就此打住,也許便是又一次愉快的讀書組聚會。可是,我接著指出 Williams 也深受尼采影響,在 Truth and Truthfulness 多次論及尼采的 genealogy 方法。我還未說完,同事 E 已立即有極大的反應,甚至是提高聲線地強調,尼采的 geneaolgyFricker (和 WilliamsCraig)的完全是兩回事,說我不應將尼采扯到這個討論裏,然後解釋了幾句兩者的分別。E 是研究歐陸哲學的,我看他當時的神態舉止,明顯是認為我不懂尼采。

我接著多說了兩句,大意是尼采的 genealogy 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研究方法,學界有不同的詮釋,沒有定論。但 E 根本沒有耐性聽我講,只是重複說尼采的 geneaolgy 不能跟 Fricker 的方法混為一談 — 重複說,只是說得更激動。當時我意識到,如果繼續跟他爭辯,有可能鬧至不歡而散,於是便鳴金收兵,說我們根本沒有必要涉及尼采,直接討論 Fricker 的論點便可。其他同事見此情勢,當然同意;於是在往後的討論裏,沒有任何人再提尼采。

其實 E 對尼采 genealogy 的看法,雖然語焉不詳,但我可以看出是來自 Foucault 那篇著名的文章 “Nietzsche, Genealogy, and History”;這篇文章我最近剛重讀了,比以前較能欣賞,獲益不淺。不過,這次跟 E 的幾乎衝突,不在於誰對誰錯,而在於他根本不給我機會表達看法。他當然知道分析哲學裏有研究尼采的學者,但他一向看不起這些研究,認為「不靠譜」。他也知道我最近對尼采興趣大增,讀了不少尼采著作,但他看來是認為我有分析哲學訓練的「先天缺憾」,難以把握尼采。說這是門戶之見,不算不合理吧。

20210228

老鄰居


Chrys 和 Liz 的房子出售不到兩星期便賣出了。這是意料中事,一來由於兩年前的巨大山火燒毀了附近不少房屋,令需求大增;二來是我們這個 neighborhood 屬於「好區」,房屋質素亦高,除非是地產市道很差,否則放出來的房子一向不會待多久便有買主。無論如何,看著兩老人去樓空,很快便有新鄰居搬進,難免有些感慨。

(圖片來源:https://unsplash.com/)

我們搬進現在的房子,是十五年前的事了,那時 Chrys 和 Liz 已在這裏居住了好幾年。另外一邊的鄰居搬出搬進幾次了,跟我們有交往而當了十五年鄰居的,只有 Chrys 和 Liz 這一家。我稱他們為「兩老」,其實十五年前他們是七十歲左右,一直就是兩老。兩位很和善的老人家,都是白人;我們搬來時他們已是過著退休的生活,遠離煩囂,悠然閒適;雖恬淡而非沒趣,在淙淙流水聲中(我們後院那邊確實有聽到流水聲的小溪)度夕陽之年。

兩老和我家不是有很深入的交往,一直都保持在寒暄和互幫小忙的程度。他們在不太遠的山林擁有一間小屋(英文叫 "cabin"),一年幾次「上山」住十天八天;雖非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但無疑多一點勞動,也更加接近大自然,都是他們享受的生活。在那些日子,我們替他們推垃圾桶和留意有沒有郵寄來的包裹放在門口;而我們幾乎每年都到外地旅遊,到時兩老自然是幫我們做同樣的事。我們家有一株柑樹,他們家有橙樹和西柚樹,那投桃報李(不,是投柑報橙和西柚)更不在話下了。倒是有一種幫忙是單向的,就是 Chrys 和 Liz 的互聯網連接或電腦其他方面出現小問題時,我們極速過去解決;舉手之勞而已,況且老人家不抗拒新科技,樂意運用,已值得鼓勵。

如是者便當了十五年和睦鄰居。這幾年 Chrys 和 Liz 都明顯比之前老態龍鍾多了,Chrys 的腳更做過手術,活動能力減弱了不少,Liz 照顧他漸感力有不逮。去年初, Chrys 終於要搬進有人幫忙起居的住所,就在附近,步行十多分鐘可至。那不是老人院,英文叫 "assisted living",有自己的獨立套房,活動自由,只是在醫療、飲食和清潔得到方便的服務。Assisted living 費用不菲,每人要四、五千美元一個月。大約兩個月前,連 Liz 也搬進去與 Chrys 同住了。兩老都搬進 assisted living 後,我們還拿過幾次剛摘下的柑送給他們吃。

不久,他們的房子便出售了。兩老的兒女很孝順,搬進 assisted living 和賣房子的事都安排及打點得十分妥貼,看得出他們一家人關係良好。不知道 Chrys 和 Liz 在青壯時是否活得精彩,但退休後過如此寧靜逍遙的日子,過了十多年,堪稱安享晚年。人各有志,不是每個人都嚮往這樣的晚年,然而,想到一些七老八十的人還在力圖興波作浪、呼風喚雨,我不禁暗問:「何苦來哉?」做壞事的,及早收手吧;有建樹的,讓路給年青人吧。人生似幻化,終當歸空無。

20210210

疫苗注射小記


大約三星期前收到大學的通知,所有教職員都可以預約接種 COVID-19 疫苗,但要按姓氏第一個字母的先後排隊;我是 W,所以排到今天才接種第一劑。其實我幾乎足不出戶(今天是過去五六個星期第一次外出),感染機會相當低;決定接種疫苗,除了是以防萬一,也是為了表示支持抗疫。

接種疫苗本來是很簡單的事,就是打一針,誰知安排上沒有我以為的那麼簡便。負責施種疫苗的,是位於本鎮一間規模不小的醫院(員工近二千人),距離我家不過是十五分鐘車程。醫院有大大小小的建築物,我出發前查清楚了疫苗診所的地址,還預早二十分鐘,以防途中有意外的延誤,寧願早到了在車裏等。

果然是早到了。我看到了診所的地址和門口,便在對面停車,在車裏坐了一會,然後在預約時間之前五分鐘施施然過馬路到診所去。誰知到了門口才看到那不大不小的「Exit」字,於是急忙找入口;但環迴四望,也看不到任何指示。終於見到一位經過的護士,得她指引,才知道入口在一條窄巷中間。

進入診所後,原來還要填表格。真是豈有此理!預約了接種的日期和時間後,我在醫院的有關網頁早已填妥了所有個人資料(例如對甚麼藥物有敏感反應和最近有沒有接種過其他疫苗),因為他們說這樣做可以省卻我到時填表的麻煩。可是到頭來還是要在診所填表,那麼網上做的便是白費了。我接過表格時問護士,為甚麼在網上填了資料還要再填一次,她回答得含含糊糊,我也不便追問。

幸而不用久等,很快便有護士領我進去打針。他們的安排不錯:裏面有幾個房間,每個房間只容一個人在等候,然後有護士進來施種疫苗。我等了兩三分鐘,有兩位護士進來,一位中年,一位很年輕。年輕的那位對我說:「我是見習護士,請問你會否介意我替你打疫苗針?」中年的那位補充說:「如果你不想讓她做,可以由我替你打針。」打針這麼小事,我當然無所謂。年輕護士聽我說不介意後,立即手起針落,迅速完成;我只覺一陣極之輕微的刺痛,正想讚她手法俐落,誰知她竟說:「呀,不好意思,你在流血。我替你抹。」我回頭一看,見到她用來抹血的紙巾上有一大灘血跡,而打針處還不斷有血流出,禁不住說:「很多血呀!」中年護士以開玩笑的口吻說:「她已進步了很多,但看來還有進步的空間。」血很快止了,貼上膠布,我若無其事說聲謝謝便離開了。

其實不是立即離開診所,因為打針後要留在那裏十五分鐘,看看有沒有即時的過敏反應。我沒有即時的過敏反應只是四五個小時後,打針的肩膀開始有點疼痛;現在距離打針已是十二小時,疼痛加劇了一點,但仍不算很痛,只是不能做舉重或掌上壓等運動。

還有一點值得一提:電話預約時,他們說我接種的會是 Moderna 疫苗,但打完針後,看看記錄卡,原來打了的是 Pfizer 疫苗。這兩種疫苗兩劑相隔的時間不同,Pfizer 是二十一天,Moderna 是二十八天;這麼一來,我原先預約的第二劑時間便不對了。醫院方面沒有通知須要更改時間,我上網一查,原來已自動更新了!相信他們遲些會發 reminder 給我,但這樣做未免有點混亂。

20200322

胡適與蘋果


有些看法,分明有道理,甚至可算是老生常談,可是,實際上採納的人卻甚少。一個我特別愛舉的例子是「選科擇業應該根據性情志趣,而不應只考慮會如何影響到將來賺錢多少(或社會地位高低等務實的考慮)」,這分明有道理,因為求學與工作都是生活的主要部份,如果兩者的選擇都有逆性情志趣,便難以生活得豐盛而愜意。可是,現實裏因考慮賺錢多少而在選科擇業時不顧性情志趣者多的是(甚至是大多數)。為甚麼會這樣?我猜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把金錢和物質生活看得太重。

請勿誤會,我不是在鼓吹禁慾主義 (asceticism) 、認為金錢和物質生活毫不重要。我也想有更多的錢,可以隨意享受美酒佳餚,放假到處旅遊,退休後完全不用為金錢擔憂;不過,假如代價是放棄我現在的工作,而做一份不適合我性情志趣的工作,就算是多賺幾倍的錢,我也是不願意的。因此,重點不是「不考慮金錢」,而是「不只考慮金錢」;也不是「只顧性情志趣」,而是「不逆性情志趣」。賺錢與找一份適合性情志趣的工作,沒有根本上的矛盾,但有時未必可以兩者都得到充分的滿足,而要作出抉擇。上述所指的「分明有道理」的看法,換句話說,就是:寧願少賺一點錢,也不可在選科擇業上有逆性情志趣。

我說這一大堆,其實是讀了胡適一篇文章的有感而發。那是他於1952年12月在台東的演講,題目是「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內容在道理上沒甚麼道人之所未道,但其中講到他的個人經驗時,卻頗動人。


胡適考取官費到美國留學,他兄長叮囑他要學鐵路工程或礦冶工程,「認為學了這些回來,可以復興家業,並替國家振興實業。不要 [他] 學文學、哲學,也不要學做官的政治法律,說這是沒有用的」。胡適對鐵路工程和礦冶工程都沒興趣,但為免辜負兄長期望,於是選讀農科。是他對農科有興趣嗎?也不是,只是不肯定沒興趣而已。

胡適在康奈爾大學花了一年半讀農科,學了洗馬、剪樹、接種、燒水捉蟲、選穀種等技能,「仍能忍耐,繼續下去」,有些學習「也還覺得有興趣」。然而,到了蘋果分類這一項,他的學習經驗令他覺悟了。他和另一位華人同學因為對蘋果一無所知,不像都是農家子弟的美國同學那樣能迅速完成分類,結果兩人「花了兩小時半,只分類了二十個蘋果,而且大部份是錯的」。他晚上這樣反思:

我花了兩小時半的時間,究竟是在幹甚麼?中國連蘋果種子都沒有,我學它有甚麼用處?自己的性情不相近,幹嗎學這個?這兩個半鐘頭的蘋果實習使我改行,於是,決定離開農科。

他後來轉到哥倫比亞大學讀文科,「學哲學、政治、經濟、文學」,and the rest is history。

胡適在文章裏還提到他晚年研究《水經注》,這也是「做合乎自己性情的事」的一個好例子 — 如果性情不合,研究《水經注》可以是苦不堪言的。胡適說自己到老「還是無所專長,一無所成」,那當然是謙辭,但他學問博而不專精,那倒是事實,而這大概也是他順性情而行的結果。重要的是,他最後能說:「可是我一生很快樂,因為我沒有依社會需要的標準去學時髦。我服從了自己的個性,根據個人的興趣所在去做。」

20190922

黃藍家人


今早醒來,一看手機,WhatsApp 的家人群組正在「討論」政治。我說的家人,是至親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沒有更親的了。大家都是香港人,還有甚麼政治問題好討論呢?當然是在各抒黃藍之見。其實,不久前各人已同意不再在這群組談政治,免傷感情;可是,今天群組中有人因為看到警察在將軍澳拘捕了一名十二三歲的「示威」男童,忍不住出聲,傳了圖片,評句「我覺得好痴線」,於是爭論便展開了。

猶幸最後沒有弄至不快,好險!我一直只做旁觀者,因為我覺得參與這樣的「討論」是浪費時間。大家都知道對方的立場,甚至可以準確估計到誰對甚麼事會有甚麼反應或意見;大家亦知道無論說甚麼也不會改變對方的立場,藍不會變黃,黃不會變藍(兩個月前可能還有這樣的想像,但現在應該已幻滅了)。因此,這樣的「討論」不會改變甚麼,也不會加深相互了解,不是浪費時間是甚麼?不但是浪費時間,還有可能弄至關係破裂,何苦?


也許有人認為此乃大是大非,就算是家人,也不可姑息,應該直斥其非,伸張正義。我不敢說這個看法是錯的,但對我來說,家人始終是家人,有親情,有重疊的經歷,有共同生活的烙印,有可以一起回味的種種往事;當然很難對每一個家人都是親情一樣的厚,但即使是稍薄的親情,也是有相當韌力的。試想想,就算是一個與你性情不相投、甚至互不喜歡的家人,在他或她有重大危難而需要你幫忙時,你會毫不關心、斷然拒絕嗎?我肯定自己不會。唯有門前鏡湖水,春風不改舊時波,這就是我理解的親情。

(友情會不會也有這樣的韌力?如果是一起成長、推心置腹的知己,應該和家人的親情相差無幾。可是,朋友之間較容易有「志不同,道不合,則分道揚鑣」的情況,往日的肝膽相照,可以因為今天的政見之異而勢不兩立;雖然難免感到可惜,但仍然覺得那是應做的事。)

黃藍之別,大多數只是見解上的分別,除非黃的是前線的抗爭者,而藍的是防暴警察,那才會有行動上的衝突。黃藍家人,互相看到的不過是對方「思想上的錯誤」,而不是誰做了甚麼傷天害理之事,因此,不必隨便用道德語言來指斥對方。由於家人的黃藍立場而感到失望,那是難免,但個人的思想各有前因,對家人寬容一點,那是親情的表現。

以上所說,黃藍皆適用。其實,我的家人群組裏只有一個是藍的;一個已嫌太多,一個已感奈何,但親情還在,這是我最想說的。


20190410

省下的時間


小數怕長計,時間亦如是。今天開車到大學教書時,忽然想到自己多年來在交通上省下的時間,粗略一計,原來是個不能小覷的數字。

我住在只有約十萬居民的 college town,這裏沒有繁忙的交通,塞車是罕見之事,如果塞車,一定是因為發生了交通意外。由我家開車到大學,只需十五分鐘左右;一來一回,也不過是半個小時而已。假如住在三藩市或洛杉磯等大城市,上下班花在交通上的時間動輒便是一兩個小時 — 車程加上塞車,一程超過四十五分鐘是等閒事。大城市和小鎮在這方面的分別,一天就是一個小時或更多。其實,即使在公共交通發達的香港,上下班一程花四十五分鐘也是很普遍的。

(圖片來源:https://elpais.com)

我住在這 college town 已十七年了,教書時間表一直維持在星期一、三、五早上,正午之前已回到家裏,隔天休息,相當自在。一個學期有十五星期,一年兩個學期,即三十星期,每星期三天,需要開車到大學教書的日子合共九十天。跟大城市比較,這九十天,我每天省下一小時,一年便省下九十小時,幾乎等於四天,那是不少的時間啊!十七年,那就是合共六十多天,即兩個月;如果只計睡眠以外、可以活動的時間,一天是十六小時,那麼,這十七年我在交通上便省了三個月啊!

因此,不要看輕二三十分鐘的時間,如果可以累積的話,積少,始終成多。我也不談甚麼「切莫浪費時間」的大道理了,因為怎樣才算浪費,難有客觀標準,例如用 Facebook 算不算浪費時間呢?我老婆大人覺得是,我卻認為那是我發表意見和交朋結友的好方法,令我生活的內容豐富了不少,絕非浪費時間。其實,「節省時間」和「不浪費時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省下時間,不過是無形中多了時間,至於這多出的時間怎樣運用,那是另一回事;節省時間不等於不浪費時間,因為你可以將省下的時間浪費掉。最好當然是節省而不浪費。

節省時間有不同的方法,例如從大城市搬到小鎮居住,便可以在交通上像我那樣省下不少時間;不必親力親為的事便交給別人做,是另一個節省時間的好方法;甚至只是做事手腳俐落一些(這是可以鍛鍊出來的),也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因為即使一次只能省下十分鐘,如果是經常做的事,那時間還是會積少成多的。

試想想,要是每天都能以各種方法省下合共三十分鐘,一年下來,就會多出十一天了(以十六小時可以活動的時間為一天來計算)。往事已矣,正如祈克果所言,life must be lived forwards,到了我這年紀,重要的是向前看,繼續盡力活得精彩;假如我還有二十年可活(絕不算貪心),而每年也能省下十一天,那便是多出了二百二十天,足夠時間寫一本書了。

20181105

倉卒成書?


明報出版社編輯昨天告知,拙著《沉思武俠立斜陽:感悟金庸小說》如無意外將於十一月內出版。不知底蘊的人可能以為這是由於金庸去世而倉卒草成的書,其實不然。

這本書雖然只是花了四五個月完成,但這幾個月來我幾乎每天都在寫這本書,擱下了很多其他的事情,包括兩篇寫到半途的哲學論文,連網誌也少寫了,已一個月沒有更新。全書五十篇文章,每篇我都寫得十分用心,不是一揮而就,而是反覆琢磨,一改再改。文章是好是壞,留待讀者評定,但身為作者,我自問是交足貨了。

我是帶著喜悅之心寫這本書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我是金庸小說迷,出一本討論金庸小說的書,是我的一個小小心願。我在十月二十七日修改好所有文章,興奮之餘,在臉書宣布書稿已完成,其實還有自序未寫。到我寫了自序,翌日竟傳來金庸辭世的消息,那是完全意想不到的巧合。

這本書唯一倉卒之處,是找馮睎乾寫序。我本來沒有打算找人寫序,但修改文章時留意到其中一篇提到馮睎乾論郭靖,於是萌生找他寫序的念頭。他爽快答應,但我當時只完成了四十三篇文章,都傳給他看了,餘下七篇在完成後陸陸續續傳給他。沒有給馮睎乾充足的時間寫序,我感到不好意思。無論如何,他的序寫得非常好,言簡意賅,卻又各方面都兼顧到;找他寫序的決定,明智之極。

根據合約,我的交稿限期是十月三十一日。原本的計畫是十二月尾至一月初之間出書,因為一般的製作時間是兩個月。現在出版社決定提前出版這本書,那當然是基於商業考慮,無可厚非;我亦相信他們只是優先處理這本書,有足夠時間,而不會為了趕著出書而馬虎製作。

至於提前出書是否有助銷量,我的看法是,即使有助,分別也不會太大。在香港出書,賣出五六千本已算暢銷,五六千本的版稅不過五六萬港元而已。我不是說五六萬港元是小數目,但比起寫書付出的精神和時間,那不是個划算的金錢回報。在香港,要寫書賺大錢,難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