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6

顏回不遷怒

 


孔子說「學而不思則罔」(《論語 · 為政》),讀《論語》當然更應以此為戒。有些句子,獨立看時意思清楚,放在一起卻費解;假如學而不思,便不會進一步思考,嘗試理解句子之間的關係,因而繼續「罔」下去。

《論語 · 雍也》裏有一段就是個好例子:

哀公問:「弟子孰爲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

這是十分顯淺的文字,唯一可能須要看註解的是「不貳過」,但其實也不難猜到:就是「犯過的錯不會犯第二次」的意思。然而,文字顯淺並不等於意思簡單易懂。錢穆的白話試譯是這樣的:

魯哀公問孔子道:「你的學生們,哪個是好學的呀?」孔子對道:「有顏回是好學的,他有怒能不遷向別處,有過失能不再犯。可惜短壽死了,目下則沒有聽到好學的了。」(《論語新解》)

譯成白話並沒有令原文的意思更容易理解。這整段的重點是孔子稱讚顏回好學,而那是回應魯哀公問的「弟子孰爲好學」,那麼,孔子為何要指出顏回「不遷怒,不貳過」呢?「不遷怒,不貳過」與顏回的好學有甚麼關係?錢穆這樣解釋:

本章孔子稱顏淵為好學,而特舉不遷怒不貳過二事。可見孔門之學,主要在何以修心,何以為人,此為學的。讀者當取此章與顏淵子路各言爾志章對參。志之所在,即學之所在。若不得孔門之所志與所學,而僅在言辭問求解,則烏足貴矣!(《論語新解》)

這個解釋並不充分。問題不在孔門之學是否主要在修心為人,就算是,也解釋不了孔子為何特舉「不遷怒,不貳過」為例 —— 假如只是說明修心為人的重要,何不用克己復禮或安貧樂道為例子?

既然孔子在談顏回好學,他接著說的「不遷怒,不貳過」便應該與好學有直接關係,而不只是修心為人的一般例子。我認為「不遷怒,不貳過」可以從「如何面對錯誤」來理解,理由有二:(1)從錯誤中學習是十分重要和有效的學習方法;(2)恰當地面對錯誤並不容易,是一種道德考驗。這樣理解,「不遷怒」是面對錯誤的正確態度,而「不貳過」是「不遷怒」的成果。

「不貳過」毋須再解釋了,但「不遷怒」還要進一步說明。這裏的「遷怒」,是由甚麼遷到甚麼,以致「不遷怒」成為面對錯誤的正確態度?「怒」不必指暴跳如雷式的盛怒,可以只是生氣或惱怒。在學習時犯了錯誤,惱怒的對象應該是自己(「啊,是我犯了錯!」);可是,心理防衛機制會避免自己成為惱怒的對象,因而將怒氣轉移到別人(例如指出你犯錯的人)或別的東西(例如使用的工具)。遷怒後,便較難徹底承認自己犯錯,因而較難思過改錯。反之,不遷怒需要心理力量,但成功後便能勇敢面對自己犯的錯誤,然後努力改正,以免再犯,那就是「不貳過」了。

以上詮釋,不敢說就是對的,但至少合理。

20240203

「讀書不記得,如何?」


昨夜睡前閑讀《傳習錄》,讀到以下這段:

一友問:「讀書不記得,如何?」 

先生曰:「只要曉得,如何要記得?要曉得已是落第二義了,只要明得自家本體。若徒要記得,便不曉得;若徒要曉得,便明不得自家的本體。」(《傳習錄》卷下)

我隨即在臉書出一帖調侃:「係就好囉(我記性很差)!」然而,我其實知道任何懂得(甚至只是略懂)王陽明心學的人都可能反駁我說:「王陽明口中的讀書,不是我們現在一般說的讀書,而是純粹為了修身(準確點說,是為了致良知)的讀書;我們現在讀書當然注重記得內容,但以修身為目的的讀書,記不記得書本內容並不重要,只要達到修身的目的就行了。」

根據《陽明全書》的年譜,王陽明十一歲時便有「讀書學聖賢」的了解(有點不正常):

嘗問塾師曰:「何為第一等事?」塾師曰:「惟讀書登第耳。」先生疑曰:「登第恐未為第一等事,或讀書學聖賢耳。」(我手頭沒有《陽明全書》,這段引文是根據牟宗三〈王陽明學行簡述〉一文,收於牟著《生命的學問》)

王陽明「龍場悟道」、思想成熟後,那空泛的「學聖賢」便成為心學的「致良知」;「良知者,心之本體」(《傳習錄》卷中),第一段引文裏「明得自家本體」的「本體」,就是良知了。問題是,為甚麼為了致良知而讀書,便不必記得讀過的內容呢?

王陽明心學來來去去都只是三個互有關聯的大概念: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的知才是真知,達到致良知者,必然知行合一。此外,知行合一的知,不是記憶中的書本知識,而是有實踐體會的知;有了實踐的體會,忘了書本的內容也無所謂。「曉得」比「記得」重要,因為「記得」可以只是硬記,「曉得」則是明白到應該怎樣做;可是,「曉得」還是不夠,因為可以明白到應該怎樣做而不去做,那就是「知而不行」,但「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傳習錄》卷上)。

《傳習錄》裏「本體」(主要是「心之本體」和「性之本體」)出現了一百零九次,但「讀書」只出現了十六次;看來王陽明並不怎麼重視讀書,他說的學問,其實是修身而已:

故邇來只說致良知。良知明白,隨你去靜處體悟也好,隨你去事上磨鍊也好,良知本體原是無動無靜的。此便是學問頭腦。(《傳習錄》卷下)

20240122

細讀

 


詩詞要細讀,才可以讀出裏頭的境界,玩味箇中的深意。然而,是否讀得夠細,並不好說;有時以為自己讀得夠細了,卻其實仍然是有點馬虎而不自知。最近我就有一個深刻的體驗。

杜甫的《曲江》二首是名作,令我有深刻體驗的是第二首:

朝回日日典春衣

每日江頭盡醉歸

酒債尋常行處有

人生七十古來稀

穿花蛺蝶深深見

點水蜻蜓款款飛

傳語風光共流轉

暫時相賞莫相違 

「人生七十古來稀」是成語,出處正是這首詩,但以詩句而言,最為人讚賞的則是頸聯「穿花蛺蝶深深見,點水蜻蜓款款飛」;不過,我想談的是看來平平無奇的那句「酒債尋常行處有」。

「尋常」二字,在中國詩詞常見,其中不乏名句,例如「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劉禹錫《烏衣巷》)和「被酒莫驚春睡重,賭書消得潑茶香,當時只道是尋常」(納蘭性德《浣溪沙》);杜甫另一首名作《江南逢李龜年》,也用了這個詞語:「岐王宅裏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這些詩句裏的「尋常」都是「平常」或「普通」的意思,我讀「酒債尋常行處有」,也是這樣理解其中的「尋常」:欠酒債是平常事,所到之處都有欠。

近讀葉嘉瑩《南宋名家詞選講》,在李清照那一章看到她論及杜甫《曲江》二首之二,「酒債尋常行處有」一句她這樣解釋:「每天總來到曲江邊,不醉無歸,欠下酒債不少。尋是八尺,常是十尺,行不多遠就碰到欠債的地方。」「尋」是古代長度單位,這個我一早知道,卻不知「常」也是;一尋是八尺,常是尋的一倍(「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周禮 · 地官 · 媒氏註》)。葉嘉瑩說「常是十尺」,應該是不小心搞錯了;十尺是丈,不是常)。「尋常」的本義是長度單位,作「平常」解是引申義,因為這兩個是常見的長度。

葉嘉瑩的解釋是對的,我以前讀得不夠細,才誤解了「酒債尋常行處有」的意思。「尋常」在這裏不是指平常事,而是指不遠處,意思是「酒債/尋常行處有」(對「人生/七十古來稀」),而不是「酒債尋常/行處有」。為何這麼肯定?律詩頷聯和頸聯都要對偶,「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是對偶句,「尋常」作長度單位才對得上數目「七十」;杜甫律詩對仗精巧工整,讀者沒有理由將這兩句理解為對得不工整。

20231231

此身雖在堪驚

 

今天是 2023 年最後一天,雖然我沒有寫年終回顧的習慣,但今年有些特別的感想,決定寫出來做個記錄。感想的源頭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老了。

是身體上的老,幸而精神和思考力仍然沒感到和從前有甚麼兩樣。我從十多歲開始鍛鍊身體(拉筋、肌肉重力鍛鍊、有氧運動、陳式太極拳),每天一小時多,持續了幾十年,一直骨骼強健,雙臂兩腿有力,健步如飛。然而,今年十月到台灣時,發覺每次步行一整天後,膝蓋便酸軟,屈伸不自如,那肯定是老化了。可以預知不久的將來身體老化的各種現象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嚴重,當真是此身雖在堪驚。

那天我在燈下仔細察看自己手背的皮膚,只見略略浮起的皺紋明顯,縱橫交錯,歲月的斧鑿痕跡無所遁形。老花每年加深,兩鬢越來越白,視茫茫,髮蒼蒼;人生若寄,憔悴有時,尤其在感到自己老去之時。

我怕老嗎?衰老衰老,我怕的是衰;假如能夠老而不衰,我便不怕老。無奈那不可能。衰,不只是看來老,那我不怕,否則我早就染髮了,況且沒有跡象顯示我是老來長得猥瑣那類。衰是身體變弱、變壞,衰到一個地步,連步行也困難,兼有各種病痛,那就哀了。

去年好友猝逝,享年六十七,以現在的標準來說,是早逝。失去老友,我固然很傷心,但當時隱隱然也覺得那對他而言不全然是壞事,因為他至少不須要承受年老身體的衰壞,也不須要經歷愛人先自己而去的巨大痛苦。

那天從智利聖地牙哥乘飛機回美國時,我對老婆說:「假如這程飛機失事撞毀,自私點說,對我們不是壞事,因為那樣我們便可以同一時間死去,免卻人生最承受不了的傷心,而且也不必看著自己和對方的身體變弱變壞。」

20231120

狄瑾蓀詩試譯

 

以前讀美國詩人狄瑾蓀(Emily Dickinson)的作品,總覺得很難懂,最近不知怎的讀進了,越來越喜歡,讀了不少。以下我嘗試翻譯兩首我特別欣賞的:

224

我沒有其他東西 — 帶來,你知道的 —

因此我一直帶來這些 —

正如夜晚一直取來了星星

放到我們熟悉的眼前 —

也許,我們不應該在意這些 —

除非它們不來了 —

到時候 — 也許,那會令我們迷茫

於尋找回家的路 —

1604

我們派遣海浪去尋找海浪 —

多麼神聖的差事,

信使也給迷住了,

忘記返回,

我們依然作出那明智的區分,

不管是如何的徒勞,

築壩攔海最機敏的時間是在大海消退後 —

 

註:現存狄瑾蓀的一千七百多首詩幾乎全沒有題目,以上詩前的數目是 Thomas H. Johnson 編的版本裏的編號。譯詩是至難的事,多少有點再創作的成份,有些詩甚至不可能翻譯。 狄瑾蓀的詩裏有很多不按常規的大寫字母,譯為中文便全都不見了。以上 224 第一行的「你知道的」,是不可能準確的翻譯,因為英文 "you know" 有時並沒有意義,是 a gap-filler in conversation,但有時卻確實有「你知道」的意思;這一行裏的 "You know",我認為是介乎兩者之間,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只好直譯為 「你知道的」。還有非常有趣的一點是,224 和 1604 兩首中,我是較喜歡 1604 的,但翻譯為中文後,卻較喜歡 224。


20231110

台灣記趣

 

這次到台灣,留了二十四天(十月十三日到十一月五日),除了五個演講,就是見見朋友,到處走走,嚐嚐美食,當真是快活逍遙,但沒有甚麼是特別值得寫文章記下的;唯有一件趣事,應該寫出來,以免日後忘了便可惜。

陳祖為兄去年到敝校演講,太太同來,留了幾天,我們很快變得稔熟,相處甚歡。他得知我會到台灣後,便一早安排見面。我在台灣的第一個星期是和太太在一起的(然後她和友人到日本遊玩),祖為兄夫婦招呼了我們兩天,其中一個節目是請我們到食養山房吃午餐。這地方很特別,位於山林之中,風景優美,滿目蔥蘢;此外,吃的是無菜單料理,即不能點菜,給你甚麼便吃甚麼。那天吃了超過十道菜,都很別緻,大多是我從未吃過的;邊品嚐美食邊欣賞風景和談笑,很適合好友歡聚。

吃到一道甜品時,我留意到盤子上放了兩個形狀有趣、顏色橙豔的果子。

吃完甜品,我好奇心起,拿起果子,把玩了一會後,以為是可以吃的,便拿餐刀將其中一個切開。切開後只見種子,沒有果肉,有點出奇。這時不知誰說那可能像安石榴(pomegranate)那樣,是吃種子上的薄果肉和汁的;我見那些種子雖然黑黑黃黃不怎麼好看,但似乎有薄果肉和汁,便拿小勺子舀了一些放進口中。誰知一入口,便感到一陣強烈的苦味和辣味,然後舌頭有點麻,於是立即吐出來,臉上流露痛苦表情。同桌三人見狀大笑,說我誇張。我連連喝茶,但舌頭的麻感不散,苦辣仍留。我對祖為兄說:「不信你嚐嚐看!」在我再三慫恿下,他終於拿起小勺子舀了兩三粒「試味」;他吐得比我還快,痛苦表情和我的不相上下,方知我所言非虛。

然後祖為兄招呼侍應過來,問她那是甚麼果子;侍應說那是牛角茄(又名「乳茄」,英文是 "nipplefruit",更傳神,但侍應沒有說出這名字),見我們切開試吃,便笑著說那是不能吃的,只作裝飾用。祖為兄追問:「那有沒有毒?」侍應遲疑,好像不知道該怎樣回答;這時祖為兄立即手按額頭,皺起眉,帶有感情地說:「哎,有點頭暈!」我們見他那麼「有戲」,都笑得人仰馬翻;侍應見到我們的反應,便知道他沒事,於是也笑了。

我後來查過,此果真的有毒,但毒性不強,淺啖幾粒種子,沒事的。

20231005

早逝的醫生

 

看了十多年的家庭醫生 Dr. Bishop 去世了,享年五十八。最後一次見他是半年多前,那時已知他患病,是腦瘤,卻想不到短短數月便不在了。聽到死訊時,有點愕然。

美國的醫療和保險制度複雜,不是有病便自行挑個醫生看,而是有一個固定的醫生;雖然可以更換,但手續麻煩,除非醫生很差,否則同一醫生看十多二十年是平常事。就是這樣,十多年來我看的醫生都是 Dr. Bishop,猶幸未曾有過大病,通常是每年一次的身體檢查,偶爾數字「見紅」(例如膽固醇超標),便多看他一次。

Dr. Bishop 是蘇格蘭人,不知何故決定在美國加州一不大不小的城鎮執業。我沒有問過他,儘管他很健談,每次都跟我說起英國和蘇格蘭的事,也每次都提到他是牛津畢業;Boris Johnson 當首相時,他更津津樂道 Johnson 是他同學,順便 bad-mouth 幾句,例如說 Johnson "is not known for being smart"。Dr. Bishop 知道我來自香港後,多次問及這個他曾經一遊的前英國殖民地;原來他有留意香港的事,雨傘運動、反送中運動、國安法他都略知一二,聽我講了點詳情,他便搖頭嘆息。

我對 Dr. Bishop 認識不深,說不上是朋友,但相識也是緣份,何況他照顧我的身體多年, 總有點感情。他的辭世,我固然傷感,他的早逝,我更覺可惜。假如他能多活二十年,也不過是七十八歲,而二十年可以做很多事,有很多經歷,令他的人生更豐盛。雖說世事漫隨流水,算來一夢浮生,但過得充實而精彩的生活,長一點是好事。唉,原來我是說到自己了。

20230916

錢鍾書的博學與粗疏


錢鍾書博學,這是無可置疑的;然而,葉恭綽說錢鍾書學問散錢無串,也是中肯的評語。錢鍾書記得(或記下)的資料確實大量得驚人,但不少只是強記,並無消化,甚至誤解。他的旁徵博引,往往淪為亂掉書袋。近日隨便翻看《管錐編》,便看到四個例子。

例一:

(〈老子王弼註  七〉)

這裏錢鍾書引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那句,不但不能用來說明他的論點,而且只採原文首尾,中間一大段砍去,第一句的引號也不見了。

德文原文:Leib bin ich und Seele — so redet das Kind. Und warum sollte man nicht wie die Kinder reden? Aber der Erwachte, der Wissende sagt: Leib bin ich ganz und gar, und Nichts ausserdem; und Seele ist nur ein Wort für ein Etwas am Leibe.

英譯 (Kaufmann):"Body am I, and soul" - thus speaks the child. And why should one not speak like children? But the awakened and knowing say: body am I entirely, and nothing else; and soul is only a word for something about the body.

例二:

(〈史記會註考證  二〉)

對照 Collingwood 的原文,便知道 "quasi-history" 並非錢鍾書說的「"軼事" 俗說」:

Collingwood 文中的 quasi-history 已經是 a document,而且是 what the writer already knows。他認為那不算歷史,是因為那份 document 不符合他的歷史觀(這裏我不論他的對錯),而根據他的歷史觀,歷史(即書寫的歷史)必須是 answers to questions,並必須是關於 human actions。 

例三:

(〈史記會註考證  五〉)

錢鍾書望文生義,想當然地將維根斯坦的理論附會到釋氏與道家之說了。Tractatus 6.54 是不能脫離維根斯坦的圖像說(picture theory)來理解的,而圖像說是艱深複雜的形上學及語言哲學理論,錢氏恐怕沒有足夠的哲學訓練去讀懂。

例四:

(〈老子王弼註  三〉)

錢鍾書的中譯太粗疏了。原文的 "the relation of two terms in a binary opposition" 不應該只譯為「對立之兩名」,因為 binary opposition 不只是對立,而是二元對立。此外,「由平等變而為不平等」也與原文的 "not a simple relation of two equal terms but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有出入,因為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指的是層級上的不平等,例如 Seung 原文  "the soul and the body, the eternal and the temporal, or the intelligible and the sensible" 等(被錢鍾書省略了),而不平等可以是同層級的,例如 body 與 body 之間的不平等(雖然「垂直線關係」已有層級之意,但原文的 "the order" 仍然應該譯出來)。

友人見我近日批評錢鍾書,跟我聊起來。我說我對錢鍾書的學問評價越來越低,友人的回應是:「不過他好些文字讀著還是覺得有趣,而在當時環境(沒 Internet 等等,49後、文革又那麼多限制),要冒出這樣一個人物也不容易。我甚至覺得他不認為自己這些算甚麼大學問,只是有些寄託,自己消閒那樣;他大概也不會以大學者自居(純直覺,不肯定事實是否如此)。」這個說法是公允的,但我認為錢鍾書到老也炫學,層次未免低了一點。其實,錢鍾書的這種博聞強記,在資訊唾手可得的當代,已比較不被重視了,因為大部份研究材料可以隨時在網上搜到。

20230831

狂迷與鼓舞


有幾年疏於寫期刊論文,儘管沒有荒廢哲學研究,但寫的主要是中文書;過去十年,只出版了三篇期刊論文。最近重燃寫期刊論文的興趣,剛完成了一篇詮釋尼采的「永恆回歸」,便立即開始寫另一篇,批判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知識論。那股寫論文的衝勁,是前所未有的(我已在構想下一篇有關尼采的論文了)。為何如此?不知道,但我本來就喜歡寫論文,只是現在特別狂迷而已。我的性格有狂迷的一面,在不同時期表現於不同的興趣,現在輪到寫期刊論文了。

這個學期是我的學術休假(sabbatical),十月中到台灣待三個禮拜,期間會在五所大學演講,這兩篇論文就是其中四場演講的題目(在台灣大學和中正大學講詹姆斯,在政治大學和清華大學講尼采,還有一場在東吳大學,講維根斯坦,但不必寫論文)。即使沒有這些演講,這兩篇論文我還是會寫的,但演講的時間確實令我加快完成論文。

出版期刊論文是拿終身教席(tenure)和升職的必要條件,我十多年前已升至正教授,寫期刊論文已沒有多大的實用考慮,純粹是興趣推動;現在進入了狂迷階段,就更加注重興趣,過癮最重要。然而,論文始終是寫給別人看的,最理想是寫時過癮,寫成滿意,出版後有人欣賞。

剛在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出版的那篇討論 McTaggart 時間哲學的論文,已有人欣賞,令我鼓舞。在論文出版前不久,收到山東大學一位哲學教授的電郵,向我索取論文;他說從一位復旦大學的朋友得知我這篇論文快將出版,想先睹為快。我當然說沒問題,立即發給他。這個不算是欣賞,因為他只是索取論文,有沒有真的看,看後評價如何,我都不知道。

大約一個月前收到另一封電郵,來自一位 UNC-Chapel Hill 的哲學教授,也是向我索取這篇論文(論文已出版,但她不知怎的無法在期刊的網站下載論文)。我發了論文給她,約十天後她再次聯絡我,大讚論文寫得非常有趣和有啟發性,並決定這學期在她的研究生課程裏包括這篇論文為指定讀物。那讚美之詞可能只是客套,但指定研究生讀我這篇論文,對我來說是莫大的鼓舞。這位教授還說,如果她和研究生討論完我的論文後有甚麼意見,會寫給我看,也許可以繼續討論。我當然求之不得。

20230731

哲學思考的璀璨

 

我記性不好,不適合做須要處理大量資料的工作,就算有科技幫助,依然吃力。上一篇論文寫 McTaggart 的時間哲學,雖然是詮釋性的,但參考文獻不算大量,應付得了;可是,正在寫的這篇有關尼采「永恆回歸」的論文,參考文獻極多,就算未至於浩如煙海,也大量得令我感到透不過氣,好像怎麼看也看不完。

當然不是有關的論文和書籍全數細讀——假如那樣做,恐怕一兩年也寫不成一篇論文。我是先看論文撮要或書評來篩選,有些論文則粗略看一遍,以決定是否細讀。然而,經過篩選後要讀的文獻仍然是大量,到目前為止我在「參考資料」裏列出的已超過五十項;儘管大部份是期刊論文而不是專書,但那頁數也真夠嚇人。

細讀這些篩選出來的文獻只是第一步,讀時做筆記才是硬功夫,因為不是簡單地看到要點、記下頁數便完事。首先,要判斷哪些是要點,並估計這些文獻要點在我的論文裏可能有甚麼用處;如果要點之間互有關聯,就要明確寫下關聯之處。筆記慢慢累積起來,到了一定數量便會顯得散亂,這時要整理一下,至少略為分類,方便日後搜尋。

這篇論文已寫了超過三分一,但同時仍然在讀文獻,因為在寫作過程中會發現,一些本來以為不必看的文獻其實須要看;有時甚至要停止寫作兩三天來讀文獻,有幾次補讀文獻之後要回頭改動某些已寫好的部份。寫這種詮釋性論文只能蝸行。

請勿誤會,我不是在抱怨。寫論文和讀文獻我都是樂在其中的,是知性的樂趣。對我來說,寫作——尤其是寫論文——是哲學思考重要的一環。假如這些年來一直只是看書、思考、做筆記、和別人討論,而沒有寫論文,我的哲學思考一定沒有現在的深入。我的很多哲學觀點都是在寫作論文的過程中「逼出來」的。寫論文時,會進入特別用力思考的狀態,是寫作時才做到的;寫作是創造的過程,但不只是創作句子、組織段落、把已想好的內容寫出來,而是邊寫邊思考,創造出新的 ideas,很多時候新得連自己也感到驚奇。完成的論文,往往與動筆時的構想有很大分別;假如沒有寫作,就不會有那些 ideas。

寫這篇詮釋尼采「永恆回歸」的論文,當然同樣有這種在寫作中深入思考的經驗,而且還多出了閱讀大量參考文獻的刺激,令我寫作時好像腦袋裏的天空放煙花,感受到哲學思考的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