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0

狄瑾蓀詩試譯

 

以前讀美國詩人狄瑾蓀(Emily Dickinson)的作品,總覺得很難懂,最近不知怎的讀進了,越來越喜歡,讀了不少。以下我嘗試翻譯兩首我特別欣賞的:

224

我沒有其他東西 — 帶來,你知道的 —

因此我一直帶來這些 —

正如夜晚一直取來了星星

放到我們熟悉的眼前 —

也許,我們不應該在意這些 —

除非它們不來了 —

到時候 — 也許,那會令我們迷茫

於尋找回家的路 —

1604

我們派遣海浪去尋找海浪 —

多麼神聖的差事,

信使也給迷住了,

忘記返回,

我們依然作出那明智的區分,

不管是如何的徒勞,

築壩攔海最機敏的時間是在大海消退後 —

 

註:現存狄瑾蓀的一千七百多首詩幾乎全沒有題目,以上詩前的數目是 Thomas H. Johnson 編的版本裏的編號。譯詩是至難的事,多少有點再創作的成份,有些詩甚至不可能翻譯。 狄瑾蓀的詩裏有很多不按常規的大寫字母,譯為中文便全都不見了。以上 224 第一行的「你知道的」,是不可能準確的翻譯,因為英文 "you know" 有時並沒有意義,是 a gap-filler in conversation,但有時卻確實有「你知道」的意思;這一行裏的 "You know",我認為是介乎兩者之間,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只好直譯為 「你知道的」。還有非常有趣的一點是,224 和 1604 兩首中,我是較喜歡 1604 的,但翻譯為中文後,卻較喜歡 224。


20231110

台灣記趣

 

這次到台灣,留了二十四天(十月十三日到十一月五日),除了五個演講,就是見見朋友,到處走走,嚐嚐美食,當真是快活逍遙,但沒有甚麼是特別值得寫文章記下的;唯有一件趣事,應該寫出來,以免日後忘了便可惜。

陳祖為兄去年到敝校演講,太太同來,留了幾天,我們很快變得稔熟,相處甚歡。他得知我會到台灣後,便一早安排見面。我在台灣的第一個星期是和太太在一起的(然後她和友人到日本遊玩),祖為兄夫婦招呼了我們兩天,其中一個節目是請我們到食養山房吃午餐。這地方很特別,位於山林之中,風景優美,滿目蔥蘢;此外,吃的是無菜單料理,即不能點菜,給你甚麼便吃甚麼。那天吃了超過十道菜,都很別緻,大多是我從未吃過的;邊品嚐美食邊欣賞風景和談笑,很適合好友歡聚。

吃到一道甜品時,我留意到盤子上放了兩個形狀有趣、顏色橙豔的果子。

吃完甜品,我好奇心起,拿起果子,把玩了一會後,以為是可以吃的,便拿餐刀將其中一個切開。切開後只見種子,沒有果肉,有點出奇。這時不知誰說那可能像安石榴(pomegranate)那樣,是吃種子上的薄果肉和汁的;我見那些種子雖然黑黑黃黃不怎麼好看,但似乎有薄果肉和汁,便拿小勺子舀了一些放進口中。誰知一入口,便感到一陣強烈的苦味和辣味,然後舌頭有點麻,於是立即吐出來,臉上流露痛苦表情。同桌三人見狀大笑,說我誇張。我連連喝茶,但舌頭的麻感不散,苦辣仍留。我對祖為兄說:「不信你嚐嚐看!」在我再三慫恿下,他終於拿起小勺子舀了兩三粒「試味」;他吐得比我還快,痛苦表情和我的不相上下,方知我所言非虛。

然後祖為兄招呼侍應過來,問她那是甚麼果子;侍應說那是牛角茄(又名「乳茄」,英文是 "nipplefruit",更傳神,但侍應沒有說出這名字),見我們切開試吃,便笑著說那是不能吃的,只作裝飾用。祖為兄追問:「那有沒有毒?」侍應遲疑,好像不知道該怎樣回答;這時祖為兄立即手按額頭,皺起眉,帶有感情地說:「哎,有點頭暈!」我們見他那麼「有戲」,都笑得人仰馬翻;侍應見到我們的反應,便知道他沒事,於是也笑了。

我後來查過,此果真的有毒,但毒性不強,淺啖幾粒種子,沒事的。

20231005

早逝的醫生

 

看了十多年的家庭醫生 Dr. Bishop 去世了,享年五十八。最後一次見他是半年多前,那時已知他患病,是腦瘤,卻想不到短短數月便不在了。聽到死訊時,有點愕然。

美國的醫療和保險制度複雜,不是有病便自行挑個醫生看,而是有一個固定的醫生;雖然可以更換,但手續麻煩,除非醫生很差,否則同一醫生看十多二十年是平常事。就是這樣,十多年來我看的醫生都是 Dr. Bishop,猶幸未曾有過大病,通常是每年一次的身體檢查,偶爾數字「見紅」(例如膽固醇超標),便多看他一次。

Dr. Bishop 是蘇格蘭人,不知何故決定在美國加州一不大不小的城鎮執業。我沒有問過他,儘管他很健談,每次都跟我說起英國和蘇格蘭的事,也每次都提到他是牛津畢業;Boris Johnson 當首相時,他更津津樂道 Johnson 是他同學,順便 bad-mouth 幾句,例如說 Johnson "is not known for being smart"。Dr. Bishop 知道我來自香港後,多次問及這個他曾經一遊的前英國殖民地;原來他有留意香港的事,雨傘運動、反送中運動、國安法他都略知一二,聽我講了點詳情,他便搖頭嘆息。

我對 Dr. Bishop 認識不深,說不上是朋友,但相識也是緣份,何況他照顧我的身體多年, 總有點感情。他的辭世,我固然傷感,他的早逝,我更覺可惜。假如他能多活二十年,也不過是七十八歲,而二十年可以做很多事,有很多經歷,令他的人生更豐盛。雖說世事漫隨流水,算來一夢浮生,但過得充實而精彩的生活,長一點是好事。唉,原來我是說到自己了。

20230916

錢鍾書的博學與粗疏


錢鍾書博學,這是無可置疑的;然而,葉恭綽說錢鍾書學問散錢無串,也是中肯的評語。錢鍾書記得(或記下)的資料確實大量得驚人,但不少只是強記,並無消化,甚至誤解。他的旁徵博引,往往淪為亂掉書袋。近日隨便翻看《管錐編》,便看到四個例子。

例一:

(〈老子王弼註  七〉)

這裏錢鍾書引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那句,不但不能用來說明他的論點,而且只採原文首尾,中間一大段砍去,第一句的引號也不見了。

德文原文:Leib bin ich und Seele — so redet das Kind. Und warum sollte man nicht wie die Kinder reden? Aber der Erwachte, der Wissende sagt: Leib bin ich ganz und gar, und Nichts ausserdem; und Seele ist nur ein Wort für ein Etwas am Leibe.

英譯 (Kaufmann):"Body am I, and soul" - thus speaks the child. And why should one not speak like children? But the awakened and knowing say: body am I entirely, and nothing else; and soul is only a word for something about the body.

例二:

(〈史記會註考證  二〉)

對照 Collingwood 的原文,便知道 "quasi-history" 並非錢鍾書說的「"軼事" 俗說」:

Collingwood 文中的 quasi-history 已經是 a document,而且是 what the writer already knows。他認為那不算歷史,是因為那份 document 不符合他的歷史觀(這裏我不論他的對錯),而根據他的歷史觀,歷史(即書寫的歷史)必須是 answers to questions,並必須是關於 human actions。 

例三:

(〈史記會註考證  五〉)

錢鍾書望文生義,想當然地將維根斯坦的理論附會到釋氏與道家之說了。Tractatus 6.54 是不能脫離維根斯坦的圖像說(picture theory)來理解的,而圖像說是艱深複雜的形上學及語言哲學理論,錢氏恐怕沒有足夠的哲學訓練去讀懂。

例四:

(〈老子王弼註  三〉)

錢鍾書的中譯太粗疏了。原文的 "the relation of two terms in a binary opposition" 不應該只譯為「對立之兩名」,因為 binary opposition 不只是對立,而是二元對立。此外,「由平等變而為不平等」也與原文的 "not a simple relation of two equal terms but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有出入,因為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指的是層級上的不平等,例如 Seung 原文  "the soul and the body, the eternal and the temporal, or the intelligible and the sensible" 等(被錢鍾書省略了),而不平等可以是同層級的,例如 body 與 body 之間的不平等(雖然「垂直線關係」已有層級之意,但原文的 "the order" 仍然應該譯出來)。

友人見我近日批評錢鍾書,跟我聊起來。我說我對錢鍾書的學問評價越來越低,友人的回應是:「不過他好些文字讀著還是覺得有趣,而在當時環境(沒 Internet 等等,49後、文革又那麼多限制),要冒出這樣一個人物也不容易。我甚至覺得他不認為自己這些算甚麼大學問,只是有些寄託,自己消閒那樣;他大概也不會以大學者自居(純直覺,不肯定事實是否如此)。」這個說法是公允的,但我認為錢鍾書到老也炫學,層次未免低了一點。其實,錢鍾書的這種博聞強記,在資訊唾手可得的當代,已比較不被重視了,因為大部份研究材料可以隨時在網上搜到。

20230831

狂迷與鼓舞


有幾年疏於寫期刊論文,儘管沒有荒廢哲學研究,但寫的主要是中文書;過去十年,只出版了三篇期刊論文。最近重燃寫期刊論文的興趣,剛完成了一篇詮釋尼采的「永恆回歸」,便立即開始寫另一篇,批判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知識論。那股寫論文的衝勁,是前所未有的(我已在構想下一篇有關尼采的論文了)。為何如此?不知道,但我本來就喜歡寫論文,只是現在特別狂迷而已。我的性格有狂迷的一面,在不同時期表現於不同的興趣,現在輪到寫期刊論文了。

這個學期是我的學術休假(sabbatical),十月中到台灣待三個禮拜,期間會在五所大學演講,這兩篇論文就是其中四場演講的題目(在台灣大學和中正大學講詹姆斯,在政治大學和清華大學講尼采,還有一場在東吳大學,講維根斯坦,但不必寫論文)。即使沒有這些演講,這兩篇論文我還是會寫的,但演講的時間確實令我加快完成論文。

出版期刊論文是拿終身教席(tenure)和升職的必要條件,我十多年前已升至正教授,寫期刊論文已沒有多大的實用考慮,純粹是興趣推動;現在進入了狂迷階段,就更加注重興趣,過癮最重要。然而,論文始終是寫給別人看的,最理想是寫時過癮,寫成滿意,出版後有人欣賞。

剛在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出版的那篇討論 McTaggart 時間哲學的論文,已有人欣賞,令我鼓舞。在論文出版前不久,收到山東大學一位哲學教授的電郵,向我索取論文;他說從一位復旦大學的朋友得知我這篇論文快將出版,想先睹為快。我當然說沒問題,立即發給他。這個不算是欣賞,因為他只是索取論文,有沒有真的看,看後評價如何,我都不知道。

大約一個月前收到另一封電郵,來自一位 UNC-Chapel Hill 的哲學教授,也是向我索取這篇論文(論文已出版,但她不知怎的無法在期刊的網站下載論文)。我發了論文給她,約十天後她再次聯絡我,大讚論文寫得非常有趣和有啟發性,並決定這學期在她的研究生課程裏包括這篇論文為指定讀物。那讚美之詞可能只是客套,但指定研究生讀我這篇論文,對我來說是莫大的鼓舞。這位教授還說,如果她和研究生討論完我的論文後有甚麼意見,會寫給我看,也許可以繼續討論。我當然求之不得。

20230731

哲學思考的璀璨

 

我記性不好,不適合做須要處理大量資料的工作,就算有科技幫助,依然吃力。上一篇論文寫 McTaggart 的時間哲學,雖然是詮釋性的,但參考文獻不算大量,應付得了;可是,正在寫的這篇有關尼采「永恆回歸」的論文,參考文獻極多,就算未至於浩如煙海,也大量得令我感到透不過氣,好像怎麼看也看不完。

當然不是有關的論文和書籍全數細讀——假如那樣做,恐怕一兩年也寫不成一篇論文。我是先看論文撮要或書評來篩選,有些論文則粗略看一遍,以決定是否細讀。然而,經過篩選後要讀的文獻仍然是大量,到目前為止我在「參考資料」裏列出的已超過五十項;儘管大部份是期刊論文而不是專書,但那頁數也真夠嚇人。

細讀這些篩選出來的文獻只是第一步,讀時做筆記才是硬功夫,因為不是簡單地看到要點、記下頁數便完事。首先,要判斷哪些是要點,並估計這些文獻要點在我的論文裏可能有甚麼用處;如果要點之間互有關聯,就要明確寫下關聯之處。筆記慢慢累積起來,到了一定數量便會顯得散亂,這時要整理一下,至少略為分類,方便日後搜尋。

這篇論文已寫了超過三分一,但同時仍然在讀文獻,因為在寫作過程中會發現,一些本來以為不必看的文獻其實須要看;有時甚至要停止寫作兩三天來讀文獻,有幾次補讀文獻之後要回頭改動某些已寫好的部份。寫這種詮釋性論文只能蝸行。

請勿誤會,我不是在抱怨。寫論文和讀文獻我都是樂在其中的,是知性的樂趣。對我來說,寫作——尤其是寫論文——是哲學思考重要的一環。假如這些年來一直只是看書、思考、做筆記、和別人討論,而沒有寫論文,我的哲學思考一定沒有現在的深入。我的很多哲學觀點都是在寫作論文的過程中「逼出來」的。寫論文時,會進入特別用力思考的狀態,是寫作時才做到的;寫作是創造的過程,但不只是創作句子、組織段落、把已想好的內容寫出來,而是邊寫邊思考,創造出新的 ideas,很多時候新得連自己也感到驚奇。完成的論文,往往與動筆時的構想有很大分別;假如沒有寫作,就不會有那些 ideas。

寫這篇詮釋尼采「永恆回歸」的論文,當然同樣有這種在寫作中深入思考的經驗,而且還多出了閱讀大量參考文獻的刺激,令我寫作時好像腦袋裏的天空放煙花,感受到哲學思考的璀璨。

20230630

習慣替換



根據杜克大學研究員在 2006 年發表的一篇論文,我們日常生活裏的行為,超過百分之四十是習慣支配的,通常不假思索便作出來,例如早晚刷牙。習慣一旦養成,不論是好習慣還是壞習慣,都會成為生活的根本部份。我們從小聽老師說「要養成良好習慣」,雖是陳腔濫調,卻不失為真理。

我對生活習慣非常自覺,很早便養成一些良好習慣,現在我每天——除了旅遊或病倒——必做的事包括看書數小時、運動一小時和彈鋼琴半小時。有朋友問我如何能堅持每天做運動,因為那對他來說很難;我的回應是:「每天運動是我的習慣,十多二十歲時已養成,像早晚刷牙一樣,一點都不難,反而是不做便覺得不舒服。」難的不是堅持習慣,而是養成習慣;一個習慣通常要連續定時定候做幾個月才會養成,很多人堅持不了多少天便放棄(例如所謂的 New Year's resolution)。

好習慣容易堅持,同樣道理,壞習慣很難戒絕。我有臨睡飲酒的壞習慣,想戒掉很久了,卻一直不成功;雖然不是每天都飲,有時甚至連續幾個禮拜滴酒不沾,但每次總是重拾壞習慣,因為深夜不喝點酒不舒服。最近看了 Charles Duhigg 的 The Power of Habit,書中建議了一個戒除壞習慣的方法,就是「習慣替換(habit replacement)」,即用好習慣代替壞習慣。我姑妄試之,竟奏奇效!

習慣之所以難戒除,是因為習慣的行為都會帶給我們一些快感、滿足、或意識到的好處(作者稱之為 "reward",可譯為「獎賞」),一旦停止那行為,沒有了獎賞,便會感到失落。用一個習慣代替另一個習慣,其實就是用一個獎賞代替另一個獎賞;既然仍有獎賞,那麼停止了舊習慣便不會有失落感。

我用來代替深夜飲酒的新習慣,說來可能有點匪夷所思,就是學習德文!自從六七年前開始認真研究尼采哲學,我便有意重學德文(讀研究院時學過並通過考試),但只是斷斷續續地看書和練習,進步很慢。這次決定養成天天學習德文的習慣,並用它來取代深夜飲酒的壞習慣,我須要做的事很簡單,就是睡前提早半小時關電腦,然後學習德文才睡覺。雖然只是半小時,但每次學習到新東西,並且做了翻譯練習,都能帶給我滿足感(這就是獎賞)。由於天天學習,儘管只是半小時,也很快察覺到明顯的進步,令我更有動力繼續學習。這個「習慣替換」的功效,還在於我對飲酒的渴望竟然消失了,根本不用抗拒誘惑;沒有失落感,不會感到不舒服。真神奇!

這是我的真實經驗,完全沒有誇張。然而,Duhigg 在書中提醒讀者,「習慣替換」這個方法不是萬能的,並不能保證戒絕壞習慣;例如遭逢巨變、情緒極度低落時,便很可能重拾壞習慣。此外,要建立新習慣以取代舊習慣,那新習慣必須是自己真心樂意去做的事,否則便難以得到獎賞,因而容易失敗。無論如何,這個方法對我來說 so far so good,我會繼續下去的。

20230610

暢談命理學

 


五月底到首都華盛頓出席兒子的碩士畢業禮,逗留一星期,遊覽了不少博物館,然後全家飛到多倫多探親。由於行程緊密,在多倫多只約見了兩位朋友,其中一位是邵頌雄教授。

這是我跟邵兄第一次見面,但文字上的交往已有數年,除了公開筆談討論過佛學與命理學(收入了《立場哲學:對談集》(貳叄書房,2022)),亦偶有私訊閒聊,所以這次見面不需寒暄「熱身」,便可以立即暢談。我約見時說明打算跟邵兄續談命理學,結果他很「合作」,在餐廳內晚飯(邵兄請客)的三個小時,我們大部份時間都在討論這個話題。

上次筆談命理學,有些地方我其實還未弄清楚邵兄的看法,這回便逐一問他。最後,我終於肯定他在兩點上與我的見解相同:一、就算有些命理學是可靠的,我們仍然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例如不知道星象為何與人生世事有對應的關係);二、假如未來的事情可以憑命理學預先準確地知道,那就不可能在知道後「趨吉避凶」(能趨能避的,就不會是已知道的事情)。跟絕大多數所謂命理學家不同,邵兄認為命理學不能準確預測未來的事情,而只能推出一些大圖像;而所謂「命」或「命運」,亦只是一些大方向而已。大方向不能改,這就是「命」,但大方向裏的小枝節卻不是一定的,因此「趨吉避凶」可能在小枝節上做得到(例如你的命數是今年會有事業上的挫折,那是不可改變的大方向,但挫折可大可小,這便是「避凶」的空間)。

邵兄這些看法都很有趣,我計畫寫的那本討論宿命論的中文書,也許會論及他的看法。我也表達了一些邏輯宿命論(logical fatalism)的觀點,還談到了尼采的宿命論。暢談之暢,就體驗在三個小時倏忽過去。

有朋友曾經問我為何那麼認真對待屬於迷信的命理學,我的回應是:「我不肯定所有命理學都是迷信。雖然到目前為止我仍然沒有理由相信任何命理學,但邏輯宿命論令我不會一筆抹煞所有命理學,而邏輯宿命論絕不是迷信,而是基於哲學論證。」我不迷信,不迷信的人也可以認真對待命理學。

20230508

故事的餘韻

 

我喜歡看短篇小說,所謂短篇,幅度頗大,極短者只有寥寥一段或幾句(最短的是一句,例如著名的 "For sale: baby shoes, never worn",有說是海明威之作,但沒有證據支持),較長的可以過萬字。短篇小說在百忙中也可以抽點時間讀一兩篇,如果是佳作,讀後立即細想回味,那是文學享受。最近在讀英國作家毛姆(W. Somerset Maugham)的短篇小說,其中一篇餘音嫋嫋,讀後幾天我還不時在想那個故事。

故事題為 "Mr Know-All",只有六頁長,寫一位人見人厭的通天曉先生(Mr Know-all),故事發生在一艘遠洋客輪上。通天曉先生的名字是 "Max Kelada"(下稱「卡拉達」),為人愛交際,卻不拘禮節,經常冒犯人,不該說話時也滔滔不絕,而且甚麼也表示他懂,故被譏為「通天曉」,有些同船乘客甚至當面這樣稱呼他。毛姆的人物刻畫功力深厚,相信大部份讀者讀到第二頁已不喜歡卡拉達。

故事高潮的開始是卡拉達與另一位男乘客拉姆齊(Ramsay)因為討論養殖珍珠對天然珍珠的價值會不會有影響而爭執起來,拉姆齊早已看卡拉達不順眼,加上他自己同樣武斷好勝,於是言辭越來越不客氣。卡拉達一氣之下講出了此行的目的,原來他是珍珠商人,這次乘船到日本正是要看看那邊的養殖珍珠;他強調自己對珍珠的認識是如何如何深入,肯定養殖珍珠永遠及不上天然珍珠的質素,不會對後者的價值有重大影響。

拉姆齊的太太當時在場,湊巧戴著珍珠項鍊;卡拉達留意到了,連忙說向她說:「拉姆齊太太,請相信我,您脖子上的珍珠項鏈價值永遠不會下降分毫!」拉姆齊太太聽後臉紅了一下,接著將項鍊收進衣衫裏。拉姆齊好像頓時興奮起來,要求卡拉達估計那條珍珠項鏈的價值。卡拉達立即估價,認為約值一萬五千美元,並補充說如果是在紐約第五大道的名店購買,可以高達三萬美元。拉姆齊的反應是恥笑,說項鍊是他太太在百貨公司只花了十八美元買的。這個價錢當然只能買到養殖珍珠。卡拉達窘了,但堅持那條項鍊是天然珍珠,並且品質極高。拉姆齊問卡拉達敢不敢打賭一百美元,卡拉達接受。

拉姆齊太太建議算了吧,因為在船上無法證明珍珠的品質。卡拉達說一百美元他輸得起,只要讓他鑑定項鍊,他便能肯定真假,作誠實的判斷,願賭服輸。拉姆齊太太只好伸手脫項鍊,隨即表示卡住了,說他們應該相信她只花了十八美元買那條項鍊。拉姆齊有點不耐煩,過去替太太脫下項鍊。卡拉達細心檢查珍珠項鍊,察看了一會後便微笑,好像勝券在握。可是,這時他瞥見拉姆齊太太臉色變得蒼白,白得好像快要昏厥,並睜大眼睛望著他,流露驚怖和求救的神色。卡拉達扎了一會,最後滿臉通紅地說:「我錯了,這條項鍊不是真的,只是像真度很高而已。」然後取出一百美元,付給拉姆齊。

事後船上的人都恥笑通天曉先生。然而,第二天早晨,有人從卡拉達房間門縫遞進了一個信封,裏面有一百美元,但並沒附有信件或便條。故事完。

讀者當然明白那條珍珠項鏈是真貨,應該是拉姆齊太太背著丈夫花巨款買的,卻瞞騙他那是只值十八美元的養殖珍珠。我讀完這個故事後禁不住想,拉姆齊太太買了真貨,卻要當作假貨穿戴,那是甚麼樣的心態?她真的那麼喜歡珍珠嗎?這對夫婦是怎樣的關係?還有,是誰遞進那信封?如果是拉姆齊太太,不是應該附上感謝的言語嗎?如果是拉姆齊,信封裏便不應該只有一百美元;除了交還卡拉達的錢,應該另付一百美元,因為他打賭輸了。這些問題在故事裏都找不到答案,但值得細味。

更值得思考的是,所謂性格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卡拉達有「通天曉」的性格,竟會犧牲自己的面子去幫助一個萍水相逢的人?也許那不是他性格的全部?也許性格並不決定行為?對別人的性格不應妄斷,但對自己的性格呢?我真的很了解自己的性格嗎?

【補充】讀者留言:「我猜拉姆齊太太的珍珠項鍊是她在 New York 的情人在她離開前送的道別禮物。作者有暗示過拉姆齊並不富裕,例如提及到他是穿 ready made clothes,更直接說出 "The Consular Service is ill paid" 而太太的穿著是樸素的, 所以他們不太可能負擔得起那麼昂貴的項鍊。 另外,作者更一直提到拉姆齊太太的美貌和魅力,如果是與故事沒關係,作者應該不會在只有6頁的短篇小說裏費筆墨形容太太的吸引力。 最後作者問卡拉達到底珍珠是真還是假的時候,卡拉達回答 "If I had a pretty little wife I shouldn't let her spend a year in New York while I stayed at Kobe",這一句我覺得是在暗示太太在偷情。綜合以上觀點可以猜測在拉姆齊離開 New York 這一年來,他的太太一直背著他出軌。」

我完全同意這位讀者的解讀。他/她讀得很仔細,相比之下我看得未免太粗疏了。謝謝這位讀者。

20230428

哲學的形式、內容與風格

 


昨天備課很費心力,有點卡住了,要轉移注意力,放鬆一下,然後回頭再思考,於是便到臉書寫了以下一段:

【備課透透氣】剛才備課,花了很長時間思考《哲學研究》其中兩三節,還未貫通。維根斯坦這本書的迷人之處,正正在於能迫使(肯用心的)讀者深入思考並試圖得出通透的了解。有些章節這些年來我已讀過多遍,但再讀時依舊自然而然進入「深度思考」的狀態。在我讀過的大哲學家中,只有維根斯坦和尼采對我有這樣的魅力。比起讀一些鑽牛角尖味或學究味重重的分析哲學期刊論文,讀維根斯坦和尼采簡直就像是呼吸格外清新的空氣。 

朋友看後留言,這樣問:「其實, 維根斯坦的哲學觀點是否可以寫得清楚明白一點,而不失其深度或魅力?」相信不少讀過維根斯坦著作的人都會問類似的問題,以下我嘗試回答。

跟其他著作(例如文學作品)一樣,哲學著作有形式、內容與風格之分;問題是,三者可以截然劃分嗎?我們大概不會認為文學作品的形式、內容與風格是各自獨立的,例如李商隱七言律詩所寫的,可以改為古文和用韓愈的風格來寫嗎?卡夫卡的小說,如果不是用小說的形式,或不是 "Kafkaesque" 風格,可以表達同樣的內容嗎?

也許有些人認為哲學著作在這方面跟文學作品不同,形式、內容與風格可以各自獨立。我自己不這麼看,例如柏拉圖的對話錄,我不相信可以改為論文形式而保持風格和內容;再如《莊子》的文體和風格,不可以改為《道德經》的文體和風格,而仍然表達同樣的內容。就算是同一個作者,不同的作品的形式、內容與風格都是關連的;尼采的 Thus Spoke Zarathustra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不能互換形式與風格,因為這兩本書要表達的內容與尼采採用的形式與風格息息相關。

認為哲學著作的形式、內容與風格可以各自獨立的,很可能大都是受分析哲學訓練的人。分析哲學的訓練講求條理分明的論證,以論說文的形式來表達清晰的內容,不注重個人的文章風格。受過這樣訓練的人,尤其是受過嚴格訓練並且長期實踐的,很可能會覺得風格根本不重要,可以與內容分開;至於內容,雖然通常以論說文的形式來表達,但同樣的內容也可以只列出要點和論證,不必寫成文章。然而,分析哲學不代表所有哲學,即使「哲學著作的形式、內容與風格可以各自獨立」這個看法對分析哲學而言是正確的(或至少是可接受的),卻不一定適用於其他流派的哲學。

Bernard Williams 對這個問題曾經有此評論:

The traditions of the plain style that are familiar in analytic philosophy have much to be said for them, but they can become a dead weigh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scientific model. One should not approach philosophical writing in the spirit of the analytic philosopher who (in actual fact) said to another when they were trying to write a book together, "Let 's get it right first and you can put the style in afterwards." Why should we assume that it should be like this? When we turn, in particular, to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we look at the canon of past philosophy that even analytic philosophy agrees on, does it look like this? Plato, Hobbes, Hume, Rousseau, indeed John Stuart Mill, not to go into more disputed territory: do we really suppose that their contributions to the subject are independent of the imaginative and expressive powers of their work? (from "What May Philosophy Become?") 

他說的主要是風格和內容的關係,沒有談及形式,但我相信他會同意形式也往往難以跟風格與內容截然劃分。

維根斯坦通常被歸入「分析哲學家」這個類別,但其實他著作的形式和風格大異於一般的分析哲學著作。他的寫作自我意識(self-awareness)很強,例如在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的序言裏便這樣說:"The best that I could write would never be more than philosophical remarks." 對於寫作風格,維根斯坦也表達過一些看法(都收入了 Culture and Value):

Writing in the right style is setting the carriage straight on the rails. (p.39)

My style is like bad musical composition. (p.39)

One's style of writing may be unoriginal in form — like mine — and yet one's words may be well chosen; or, on the other hand, one may have a style that's original in form, one that is freshly grown from deep within oneself. (p.53)

You have to accept the faults in your own style. Almost like the blemishes in your own face. (p.76)

... a man's style is a picture of him. (p.78)

「維根斯坦的哲學觀點是否可以寫得清楚明白一點,而不失其深度或魅力?」這個問題,假如由維根斯坦自己回答,我認為他會說「不可以」。

尼采也是寫作自我意識很強的哲學家,而跟維根斯坦一樣,他認為哲學著作的形式、內容與風格都和哲學家本人密不可分。他在 Daybreak 的序言對他的讀者有一個忠告:"Learn to read me well!" 我們讀維根斯坦時,也應該想像他有同樣的忠告,不責怪他寫得不夠清楚明白,而是 learn to read him w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