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銘在一篇文章裏提到,根據《張愛玲私語錄》,張小姐「從小妒忌林語堂,因為覺得他不配,他中文比英文好」;所謂不配,是指林語堂用英文寫的書在英美暢銷,令他名成利就。劉紹銘接著說:「如果她是拿林語堂在《論語》或《人間世》發表的文字來衡量他的中文,再以此為根據論證他的中文比英文好,那真不知從何說起。林語堂的英文暢順如流水行雲,開成轉合隨心所欲,到家極了。」我在年青時讀過幾本林語堂的中文書,英文的則未嘗一看,這「到家極了」四字,引起我好奇,便在網上訂了一本林的英文名著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 (中文版本名《生活的藝術》),好判斷劉紹銘是否所言非虛。
今天收到書,立刻看了十多頁,大為折服,林語堂的英文果真是到家極了!到家,當然不只是合文法,沒用錯字,而是很地道,兼有風格和文采。且看以下幾句:
The span of life vouchsafed us, threescore and ten, is short enough, if the spirit gets too haughty and wants to live forever, but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also long enough, if the spirit is a little humble. One can learn such a lot and enjoy such a lot in seventy years, and three generations is a long, long time to see human follies and acquire human wisdom. Anyone who is wise and has lived long enough to witness the rise and fall of fashion and morals and politics through the rise and fall of three generations should be perfectly satisfied to rise from his seat and go away saying, “It was a good show,” when the curtain falls.
措辭用語、句子的長短、斷句的落點,全都恰如其分。最後一句很長(超過五十字),卻仍非常清楚;此句前一大半故意不斷句(用 "fashion and morals and politics" 而非 "fashion, morals, and politics"),配合 "lived long enough" 的意思,到最後幾個字才突然來兩個逗號,令句子有戛然而止的感覺,也很配合 "when the curtain falls" 的意思。英文非母語者而能寫到這樣的水準,除了努力,天份要很高才可以。
在網上找到一篇談怎樣學英文的文章,署名是「林語堂」,但我查證不到是否真的為林語堂手筆。無論如何,這篇文章有幾句深得我心:「學習英文的目標,只在清順自然四字而已… 中國人寫英文,尋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學不好... 你要明白英語骨子裡是白話: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飾藻麗語句愈好,愈清順口語愈好,愈能唸出來順口成章愈好。」信然。
信也!
回覆刪除allie,
回覆刪除信就成了!
早前買了《林語堂雙語文選》(http://www.chineseupress.com/chinese/front_page.html)來看,見他處理同一題材,中英寫法各有不同,但都十分妥貼,而且內容幽默,頗堪解頤。他這種文字功力,真是仰之彌高,可望而不可即。
回覆刪除在書局也見過有張愛玲的英文小說。不知道她的英文又如何?
之前讀了林沛理所著的《英文玩家》,裡面有分析張愛玲的英文。憑此書所得,她寫英文遠不及中文。
回覆刪除One can learn such a lot ...
回覆刪除Not "On can ..."
willsin
Meshi,
回覆刪除//他這種文字功力,真是仰之彌高,可望而不可即。//
- 的確可望而不可即。
//在書局也見過有張愛玲的英文小說。不知道她的英文又如何?//
- 據劉紹銘那篇文章,張愛玲的英文壞在不夠地道,但我相信仍比很多自認英文好的香港人好得多。
f,
回覆刪除//她寫英文遠不及中文。//
- 這也屬正常吧。
willsin,
回覆刪除Thanks. I've corrected it.
王兄︰
回覆刪除不好意思岔開話題(因為這網誌沒有不隸屬文章的留言板)
在明報讀到沈旭輝寫的文章(見連結),當中有大量學術語言,我看不懂。在大眾報章上刊登的文章竟然寫得如此深奧,我覺得有點反感。但在下才疏學淺,不能判斷此君是否有真材實料,想問問王兄對這篇文章的看法。
http://news.mingpao.com/20110125/faa1h.htm
第一次留言,但看了你的網誌很久
ball
ball,
回覆刪除這篇文章有朋友昨天貼在Facebook,我看了,還comment了:「不知怎的,沈旭暉寫的東西每每看到我頭暈。」其實,即使是寫學術文章,也可以盡量寫得清通一點,沈君卻反其道而行,寫報紙文章也來個大顯功架;這有兩個可能的解釋:一是他擺脫不了學術文字的束縛,一是他故意賣弄。
他的中文一點也不好,他的英文文章我只看過一篇,只就那篇論,英文也不好(不地道、有明顯文法錯誤)。我和他專科不同,不敢隨便評論他的學術水平,我相信他必有過人之處,才會如此平步青雲。然而,從他的報紙文章看,我認為他頭腦不太清晰(其實我在這裏曾不點名批評過他這方面的問題)。
說多了,希望我的讀者裏沒有沈的粉絲。
聽聞毛姆都曾經讚揚林語堂的英文寫得好...我自己有一次偶爾在舊書店找到他的一本英文小說The Red Peony,不過一直都未讀...
回覆刪除Stephen,
回覆刪除給毛姆讚,真不簡單呀!
看看他翻譯的詩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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