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在《偶像的黃昏》寫了這麼一句:「缺乏音樂,生命會是個錯誤。」很誇張。有些人不特別喜歡音樂,不懂任何樂器,很少聽甚至完全不聽音樂,但生命也可以在其他方面精彩,怎會是個錯誤?其實誇張是尼采行文的特色,他哲學著作裏的文字往往不能照字面理解;在1888年的一封信裏,尼采約略解釋了這句關於音樂的「金句」:「音樂 [……] 令我擺脫自我束縛, 令我從自我沉醉中清醒過來,彷彿從遠處勘察景物 [……] 這是很奇怪的,感覺好像沐浴於某種大自然的元素中。缺乏音樂的生命根本就是個錯誤,令人疲憊,是一種流放。」尼采對音樂的看法,是基於他如何看生命的沉溺和提升,不是「生命中沒有音樂就是不對」這麼簡單。
尼采說的「音樂」,我們現在稱為「古典音樂」;如果你聽的是搖滾樂、流行曲、嘻哈音樂或中樂,尼采會不會仍然認為你的生命是個錯誤、一定要是他說的音樂才行?我不肯定,但他大概不會任何音樂也喜歡,因為音樂猶如食物,總有口味之不同。留意,我說的是口味,不是品味;口味之不同,不一定顯示品味之高低。我的意思不是沒有音樂品味這回事,但無可否認的是,一談到品味,有些人就難免以「品味高」來自我標榜,自命不凡。
也許是由於崇洋,也許是出於小資心態,有些人認為古典音樂特別高級。這些人未必真的喜歡古典音樂,卻不時去聽古典音樂會或看歌劇,以建立「品味高」的形象,其實一邊聽一邊心裏喊悶,在樂章之間拍錯手掌,如果聽的是特別長的交響曲(例如馬勒和布魯克納),總覺最後一個樂章「死唔斷氣」,曲畢狂拍手掌,不是因為覺得演奏精彩,而是因為終於可以回家了。這樣扮音樂品味高,何苦呢?
我喜歡聽古典音樂,已聽了超過三十年,每天都聽至少三十分鐘。為了更懂得欣賞鋼琴音樂,我在讀研究院時撥出時間學彈鋼琴,學了兩三年;我沒有音樂天份,當然學得不好,但總算達到目的。然而,我不認為古典音樂特別高級,至少不比中樂、爵士樂或搖滾樂高級;我喜歡古典音樂,主要是因為好奇心強,愛不斷探索,而古典音樂夠複雜,有很多方面值得欣賞和研究(曲式、曲目、流派、風格、作曲家、演奏家、樂團、指揮、錄音版本等等),很適合我的性格。
其他人喜歡或不喜歡古典音樂,可以有不同的原因,也未必談得上是品味的問題。數年前大名鼎鼎的哲學家 Martha Nussbaum 到敝校演講,除了那場主要的演講,還特別開了一個較小型的座談會,討論音樂與情感的關係,座談會上播了馬勒的三首 Rückert-Lieder,是 Ferrier / Wiener Philharmoniker / Walter 的版本,我聽出耳油,但事後一位同事和我說起這座談會時,竟用 "those pieces of shit" 來形容那三首藝術歌曲!這位同事是玩搖滾樂的。是不是喜歡搖滾樂的人一定不喜歡古典音樂?當然不是,例如著名指揮家 Michael Tilson Thomas 就是個搖滾樂的大行家。我的那位同事和 Tilson Thomas 同愛搖滾樂,對古典音樂的好惡卻相反,但兩位都肯定不是音樂品味低的人。
除了古典音樂,我偶爾聽點搖滾樂,更多聽的是爵士樂,中樂也聽,尤其喜歡古琴和南音。我沒有「音樂品味高」的自覺,只是意識到自己的音樂口味特別闊,因為我不喜歡的只有嘻哈音樂和鄉村音樂;我連尹光也聽,《關仁隱士》和《一個黐膠線的少年》我就聽得很過癮,俗的確是俗,但那是通俗,不是低俗,更不是惡俗。
真正品味高的人,不會標榜自己的品味,因為這樣做已是品味低的表現。品味是氣質和修養的結合,要慢慢養成,更應是自然流露,不可強求,不談最好,所以我這篇文章也許是說多了。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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