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是批判思考的基本概念,英文是 "hasty generalization",以偏概全的謬誤之處不在於 generalization,而在於 hasty;"hasty generalization" 的直譯是「草率的概括」,我們對世間事物的理解難以避免概括,很多時候,概括是恰當的,不恰當的只是草率的概括。。這個概念不難理解,可是,我在報章和網上不時見到有人誤解「以偏概全」,例如將所有概括都視為以偏概全,都認為是謬誤,或反之,認為以偏概全不過是概括,既然概括可以是恰當的,以偏概全便不一定是謬誤。
另一個誤解是以為「以偏概全」的問題只在於由少數例子推出概括的結論,假如這個是正解而不是誤解,「以偏概全」便應該易名「以少概全」了。謬誤出在偏,而非出在少。事實上,以少概全是可接受的,只要那少數的例子有代表性;隨機抽樣(random sampling)是取得有代表性例子的好方法,而以偏概全的偏,往往是在於取樣偏誤(sampling bias),即是由於某種因素(可以是心理的,可以是環境的,也可以是兩者互動)的影響,取到的樣本偏於某一類(或某幾類),欠缺代表性。
舉個思想實驗式的例子:有一個不透明的箱子,你看不見裏面的東西,只知是裝了一千個彈珠大小的金屬珠,但不知是哪(幾)種金屬。箱子上有一個小洞,可以讓你用筷子夾出金屬珠。如果你用普通的筷子夾,而且每次夾之前先搖勻,夾了十顆金屬珠後,見到全都是鐵的,你因而判斷箱子裏絕大部份是鐵珠,甚至全部是鐵珠。這是隨機抽樣,雖然只夾了十顆,但有代表性,你那「箱子裏絕大部份是鐵珠」的結論因而合理(不過,仍有機會是錯的),這是以少概全,是恰當的概括。現在想像你用的是略有磁力的金屬筷子,同樣是夾了十顆金屬珠,同樣全都是鐵的,假如你也同樣得出「箱子裏絕大部份是鐵珠」的結論,這便是以偏概全了,因為你的磁性筷子令你更容易夾到鐵珠,有取樣偏誤。
還有一個誤解,就是以為「以偏概全」的「全」一定是指全部,即包括有關類別裏的所有份子或成員,無一例外。「全」,其實指整個類別,以偏概全是以少數沒有代表性的例子為證據,推出普遍(general,指全部或大多數)或全稱(universal,只指全部)的結論;無論是全稱或普遍,結論都可以說是概括到整個類別。
試看這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在蘇格蘭一間酒吧認識了五個德國人,而他們都愛飲威士忌,你據此而得出「德國人愛飲威士忌」的結論,這便是以偏概全,因為你的例證太少,更重要的是,這些例證沒代表性。留意,即使你的意思是「大多數德國人愛飲威士忌」,而不是「所有德國人愛飲威士忌」,你仍然是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
另一方面,我們有時以看似全稱的語句代替普遍語句,那並非謬誤,只是為了說話方便而已,可稱為「以全代普」。假設我們已有充分理由相信德國人大都愛飲啤酒,在一般的語境中,如果我們說「德國人愛飲啤酒」,雖然看來是全稱,別人都明白我們的意思是「大多數德國人愛飲啤酒」或「一般而言德國人愛飲啤酒」,而不是「所有德國人都愛飲啤酒,無一例外」。我們平時說的「香港人不愛看書」、「四川人嗜辣」、「日本產品包裝很精美」、「文人相輕」、「英雄難過美人關」等等,都是以全代普,懶得說「大多數香港人不愛看書」、「一般而言日本產品的包裝都很精美」…… 要是你說「四川人嗜辣」,我反駁說「我認識幾個不嗜辣的四川人,所以你的說法是錯的」,你應該會認為我是「為拗而拗」,甚至是無理取鬧吧。
搞清楚甚麼是以偏概全,也許便能少說些蠢話和減少無謂的爭執。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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