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包含「怪力亂神」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怪力亂神」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20170131

也來解車公籤


馮睎乾今天在專欄解籤,解的當然是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年初二到車公廟為香港求的籤。籤文曰:

傳來信息果無差
轉運時來自興家
篤志雲程須着力
何天今日賜榮華

正如馮老弟所說,如果是事後解籤,「人人都可以是籤神」。不過,事前解籤其實也不難;如果只是要「解得通」,符合文句意思和所求之事便成了,難的是解說日後應驗。

我同意馮睎乾對第一句的理解:「消息」指的不是已知的消息,而是「今後兩個月內從中央傳到香港的消息」;「果無差」的意思就是「選舉結果亦必然符合這消息」。

馮睎乾認為第二句的重點是「轉運」,並說「車公這句已畫公仔畫出腸地告訴你:2.0不會當選」,因為如果林鄭當選,「下屆特首將延續梁振英路線」,香港就談不上是「轉運」了。我的理解不同:第二句沒有講實香港會轉運,只是說香港還有轉運的機會,如果運轉了,便自然會再次興旺 --- 這個解法較切合「時來自」三字的銜接意思。

第一和第二句都暗指林鄭當特首還未成定局,這個意思,在第三句才真是「畫公仔畫出腸」了。馮睎乾說「第三句是勉勵港人,要成功就必須努力,意思很簡單」,事實上最不簡單的就是這句。林鄭名「月娥」,嫦娥是要升天奔月的,第三句的意思是:月娥「篤志」「升天」成為特首,還有一段「雲程」要走,尚未成功,還需努力啊!

最後一句,我的解法也與馮睎乾的大異。他認為「何」字應是「荷」字之誤,「何天」不是「哪一天」,而是「荷天之恩」的意思;既然他認為第二句指林鄭不會當選特首,就不得不這樣理解第四句了。我同意「何天」的意思不是「哪一天」,也同意「天」指的是上天或神明,然而,我認為「何」是「哪一」之意,車公這句衝著的是林鄭早前說上帝要她參選:是哪位神明說今天要賜你榮華呢?

四句都是指林鄭未必會成為特首,因此是上籤;根據馮睎乾的解法,林鄭不會成為特首,那應該是上上籤才對。無論如何,假如林鄭當選,馮睎乾的解法便不應驗,我的解法則不容易否證,那才是解籤之道呀!


【補:網友指出籤文還有一句偈語:「月會花名秋夏好」。這句難解,我試解如下:「月會」乃成語「星離月會」的簡化,「星離月會」指經常分開,偈語中的「月會」乃「月離」之意,即月娥離去也。「華」之本義是「花」,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也說:「華,俗作花,其字起於北朝。」因此,偈語的「花」是指「華」,「花名」就是「華」得以正名。「秋夏」是新特首上任之際,如果到時「月會花名」,那就是好事了!】

20150412

科學與上帝並存?


《信報》專欄作家占飛〈「科學」與「上帝」並存〉一文,似是而非之處頗多;科學與宗教的關係是我一向關注的課題,占文的錯謬,我既然見到了,便難免感到須要指出,以正視聽。

首先,我同意占文開宗明義說的「不少一流的科學家,智力高,很有學問,都有宗教信仰」,然而,就是這一點,也有須要澄清的地方。「不少」不等於「很多」或「大多數」,而當代的科學家中,有宗教信仰的事實上是少數;以下是2009年美國一項有關調查的結果:


至於頂尖的科學家,例如那些入選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的科學家,沒有宗教信仰者的比率更高;科學期刊 Science 在1998年有一篇論文題為"Leading Scientists Still Reject God",就有以下的調查結果(圖中說的「"greater" scientists」,指的就是國家科學院院士),資料雖然稍舊,仍有參考價值:


占文指出『歷史上堪稱「神級」的科學家中,相信有上帝的多過不信的』,說得對,但文中舉的例子,如哥白尼、伽利略、牛頓,都是十六七世紀的科學家,那段時期現代科學剛起步,西方文化仍然是宗教主導,當時的科學家受時代限制,大多有宗教信仰,乃是自然不過的事。不只科學家,就是大哲學家如笛卡兒、萊布尼茲、康德等,都是信神的(順便一提,當時科學和哲學的分野並沒現在那麼明確)。舉出這些「神級」科學家為例子,並不能證明科學對宗教信仰不會造成衝擊;其實,占文指出牛頓相信煉金術,正好說明這一點 --- 牛頓受他那時代的知識限制而接受煉金術,但現代科學卻明顯與煉金術不相容。

占文接著舉一些現代科學家例子,說『現代也有普朗克(Max Planck)、薛丁格(Erwin Schrödinger)、提出「測不準原理」的海森堡等人相信上帝,最著名的當然是愛因斯坦』。這些科學家也許都認為科學與宗教相容,但說他們「相信上帝」,卻是不盡不實了。普朗克就曾經明確地指出他不相信 "a personal God, let alone a Christian God" (見 J.L. Heilbron, Dilemmas of an Upright Man: Max Planck and the Fortunes of German Science, p.198) ;薛丁格自稱是無神論者 (見 Walter Moore, Schrödinger: Life and Thought, p.409) ;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 的確有宗教信仰,但當有人問他 "Do you believe in a personal God?",他卻答得相當轉彎抹角(見 Heisenberg-Pauli dialogue) ,不像一般信徒那樣直接答 "Yes"。

在一般人心目中,最大名鼎鼎的科學家當然是愛因斯坦,而「愛因斯坦信神」一說,在基督徒之間頗為流行。事實是,他並不「相信上帝」;在一封1954年寫的信裏,他斬釘截鐵地說:

"The word God is for me nothing more than the expression and product of human weakness, the Bible a collection of honorable, but still purely primitive, legends which are nevertheless pretty childish. No interpretation, no matter how subtle, can change this for me."

那麼,為何愛因斯坦又說 "God doesn't play dice with the world"?因為這句說話裏的 "God"不是一位關心人間疾苦並會回應祈禱的 personal God,而是接近哲學家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 泛神論(pantheism) 裏說的 non-personal God(斯賓諾莎認為 God 即 Nature)。

占文這些資料上的訛誤,大概是作者懶惰和不小心之過,也許是隨便在網上查到甚麼 "25 Famous Scientists Who Believed in God",便「盲中中」信以為真。奇怪的是,作者在最末一段卻指出「這些大名鼎鼎的科學家口中的神,和一般教徒相信的神,意思可能十分不同」;既是這樣,上文說的科學家「相信上帝」,又該如何理解呢?作者沒有解釋。

除了這些不盡不實的例子,占文對「為什麼科學家可以信神而不覺得矛盾?」的解釋,實在是批判思考的上佳反面教材:

『要做個好的科學家,要先懷疑後證實。可是,要證實「上帝存在」或「上帝不存在」,同樣是不可能的。許多科學學生就是因為無法證實「上帝存在」而懷疑宗教,繼而不信神。可是,對愛因斯坦、海森堡等科學家來說,既然無法證實「上帝不存在」,那宗教和科學邏輯上是可以「一致」(consistent)的,只有無神論者才會主張兩者不能並存。當然,既相信科學又相信上帝,比只信其一要困難,但不是不可以,也不是自相矛盾呀!』

懷疑宗教的科學家,並不只是因為無法證實「上帝存在」而懷疑宗教,而是因為「上帝存在」的理據薄弱;另一方面,無法證實「上帝不存在」,卻不是相信「上帝存在」的理由,否則我們便有理由相信「美人魚存在」、「外星人存在」、「隱形人存在」、「黃大仙存在」等(為我們無法證實這些東西不存在)。那些有宗教信仰的科學家,不只是因為他們的宗教與科學是 consistent 的,便接受那些宗教,還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或理由(家庭背景、個人經驗、心理因素、思考研究等等),不能一概而論。

至於無神論者,如果他們認為科學會衝擊宗教信仰,那是基於以下的了解:有些宗教信仰的內容明顯與科學有抵觸,例如反對演化論和接受年輕地球創造論(young earth creationism) 的宗教;此外,宗教強調信心,甚至鼓勵信徒盲信,但科學卻講求證據,沒有證據的都應該存疑。然而,只要是稍動腦筋的無神論者,都不會認為「相信科學又相信上帝」是自相矛盾,因為這個說法顯然過份簡單。

20140118

《哲人對話錄》之〈設計論〉(下)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讓我們用眼睛做主要例子,不必談其他器官或生物特徵,這樣應該不會影響我們的論點,但討論起來就清楚簡便得多了。

哲人丙:沒問題。

哲人丁:好極!你這裏有一個不恰當的預設,就是眼睛的演化是以視覺功能為目的,而動物演化出眼睛,即是演化過程達到這個目的。有了這個預設,當然會認為動物成功演化出眼睛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因為大自然有那麼多變數,只要其中一些稍有差池,這個目的便不會達到;因此,最合理的解釋是這個過程不是隨機的、不純粹是大自然的運作,而是智能設計及引導的結果。可是,事實上演化過程並沒有任何目的,眼睛逐步演化出來,並不是循著視覺功能這個目的而發展,只是每一步都沒有被天擇淘汰,變化累積起來,產生了視覺功能,如此而已。

哲人丙:當然,生物不一定要有視覺才能生存,構成眼睛的不同部份,也不一定是向視覺功能的目標發展,理論上甚至可以沒有任何功能,而純粹偶然地成為生物的一部份。不過,維持身體每一部份都是有成本的,若某些生物長期維持較多沒有功能的「器官」,牠們在物競天擇的條件下,自然較難生存繁殖。這個問題在眼睛的例子尤其明顯,因為眼睛需要極多不同的組件,巧妙地配合起來才會產生視覺功能,這些組件在視覺功能出現之前,到底有甚麼作用呢?如果它們缺乏有利生存的功能,怎可能長期依附在身體之上?不僅是累積變化,還要各組件神奇地逐漸互相配合,才可以產生視覺功能,因此,眼睛自然演化出來的機會率極低,好比連續中六合彩幾百次啊!

哲人丁:我不知道你講的這個機會率是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智能設計論者最喜歡談機會率,拋出對普通人來說相當複雜的計算,得出一些數字,然後結論說這個或那個生物特徵出現的機會率是天文數字之低。問題是,他們在計算這種機會率時,都作了一些生物學家認為是錯誤的假定,例如假定每一個可能的基因型(genotype)出現的機會均等;沒有這些錯誤的假定,他們根本不能計算出那些嚇唬人的數字。當然,我不會否認生物演化出眼睛的機會率很低...

哲人丙:你承認機會率很低便成了,我們不必計算實際的數字。

哲人丁:機會率低又如何?有些事情的機會率很低,但發生了,我們卻不必因此相信那是刻意安排,或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例如你的出生,根據某一個計算方法,包括計算你的祖先存在的機會率、你父母相遇的機會率、某一卵子和某一精子結合的機會率等等,你這個人出生的機會率只有約四百兆份之一!任何人的出生機會率都可以這樣計算,但我們不會因為這個天文數字而認為自己的出生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

哲人丙:哈,我的確認為我的出生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

哲人丁:但那是因為你的宗教信仰,而不是因為你知道自己出生的機會率極低。

哲人丙:這點我同意... 我們暫且不談機會率的計算吧,我剛才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你還未回答呢?

哲人丁:有關眼晴演化的問題?

哲人丙:對,在眼晴演化出來之前,那些組成眼睛的部份有甚麼作用呢?這些還未產生視覺功能的組件似乎沒有任何功能,是生物的負累,理應被天擇淘汰;它們竟然能在演化過程中保存下來,最後形成眼睛,最合理的解釋是這過程有一個設計者在引導,保證累積的變化會有一個特定的結果 --- 眼睛。這個難題你還沒有回應。

哲人丁:這有何難!答案很簡單,就是那些還未產生視覺功能的組件事實上有或大或小的功能,例如感光;對光線來源敏感,在很多環境下都對生物的生存有利。智能設計論者愛用捕鼠器來類比眼睛,說即使簡單如捕鼠器,只有幾個組件,那些組件也要互相配合才有捕鼠的功能,而且各組件分開了都沒有任何功用。其實,他們連對捕鼠器的理解也錯了 --- 捕鼠器的組件可以有其他用途,例如做個小勾或夾子,而且其中一些組件可以組合成較簡單的捕鼠器,只是捕鼠功能弱一點而已。

哲人丙:我認為感光功能本身已經是不能化約地複雜了!即使最簡單的感光器官,暫時撇開辨別顏色、距離、速度等功能,純粹分辨有沒有光的器官,已經非常複雜;它至少要有能感光的細胞、傳遞訊息的神經線、還要有能處理這些訊息的腦袋,缺一不可。假若有生物非常幸運地演化出有感光的細胞,但沒有適當的神經線和腦袋,那些細胞對這生物來說也是得物無所用;若要眼睛的其他組件都同時演化出來,還要適當地連繫在一起,你說機會有多渺茫呢?智能設計論者用捕鼠器來類比,只是隨意找個具體例子,用來解釋他們的理念。任何生物的器官當然都遠比捕鼠器複雜,不同組件之間的關係也緊密得多,這點我想你不會反對吧?

哲人丁:你也許是誤解了感光功能的演化,才會有這些疑惑。你似乎認為感光功能是相當複雜的生物進一步的演化,例如在原初沒有能力處理光暗訊息的腦袋,新增出這個功能,或者在原初沒有眼睛的頭顱,演化出會感光的細胞,還要同時演化出傳遞訊息的神經線,把訊息傳到剛巧在腦袋演化出來的影像區域。假如感光功能只能這樣演化出來,的確機會渺茫,但事實上感光功能是在極其簡單的生物中演化出來的,毋須同時配合腦袋的演化。真正的演化歷程當然要由生物學家去研究,但原則上一些沒有腦袋或複雜神經系統的簡單生物,可以偶然地演化出能感光的細胞。光線的照射,會改變這些細胞 --- 甚至改變相連的細胞 --- 新陳代謝的速度,令這些生物更適應日夜的變化,因此有生存上的優勢,令感光功能保存了下來。感光功能後來才配合其他變化,逐步演化出不同種類的視覺功能。

哲人丙:看來你的想像力很豐富啊!

哲人丁:大自然本來就變化萬端,遠超人的想像力!你想像不到那麼複雜的生物如何能不經設計地演化出來,不表示大自然沒有這種能力啊!其實,我剛才說的不完全是想像,根據一些利用模型建構(modelling)來做的科學研究,由簡單原始的感光器官演化出像人眼那麼複雜的眼睛,只需約四十萬年的時間。

哲人丙:大自然的奧妙的確遠超人的想像,但我認為這正是設計的證據!無論如何,演化論還有一個大難題,就是不能解釋第一個細胞如何演化出來,不是嗎?

哲人丁:演化論的確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生物的起源根本不在演化論的解釋範圍;達爾文的書名是「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不是「生物起源」(the origin of life) 啊!此外,所謂「第一個細胞」這個概念本身就有問題。我們現在所認識的細胞全都是數以十億年演化的結果,應該比最原始的「細胞」複雜;最原始的「細胞」是怎樣的,現在已無法知道,可能是極其簡單、包含氨基酸(amino acid)的自我複製分子(self-replicating molecule) 。這些自我複製分子如何出現,科學界目前至少有四五個不同的理論;雖然還未有定論,但這並不表示科學沒有能力回答這個問題。

哲人丙:雖然科學難以解釋的事情不一定要訴諸超自然原因,但我認為生命的出現的確極為奧妙,還是假設有智能設計合理得多。即使最簡單的原始「細胞」,也必須有複雜的分子結構,組成能自我複製的生命「字母」,演化成現今所有生物DNA A-G-T-C的各種組合。當我們研究不同生物的DNA,就好像走進大學的圖書館,閱讀一本又一本經典的文學或學術名著。把大量字母隨機組合,加上長年累月的反覆「天擇」,可以積累出一本如《物種起源》的著作嗎?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但機會是微乎其微;若要解釋《物種起源》的存在,始終還是假定有一位充滿智慧的作者合理得多。科學家從事考古研究,若在荒野發現一系列有秩序、像古埃及文、但又從沒有人見過的「圖形」,即使完全看不懂,也會假定那是有作者的文字吧?

哲人丁:姑勿論你將DNA的組合和結構比作一本書是否恰當,你聽過生物學家李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提出的黃鼠狼程式(weasel program)嗎?

哲人丙:未聽過。

哲人丁:不要說一本書的內容,就算只是一句有七八個字、約三十個字母的有意義句子,已有數以億兆計的組合。假如你要一隻猴子在鍵盤上隨意按打,就算打得非常快速,窮盡整個宇宙歷史的時間,也未必會出現這個句子。

哲人丙:對啊,這正是我的意思!

哲人丁:且慢,我還未講到黃鼠狼程式呢!剛才講的是猴子在鍵盤上隨意按打,即是你說的「隨機組合」,但這個過程並沒有像天擇那樣的篩選原則,因此也就沒有像生物演化那樣的累積變化了。道金斯提出的黃鼠狼程式,正正是加入了這個元素,電腦隨機選出二十八個大寫字母,包括空格,排成一列,然後不斷複製這一列字母;但程式會令複製間中出錯,就好比基因突變(mutation),再加上一些簡單的篩選原則,好比天擇,便會累積變化。他在二三十年前測試這個程式,他的電腦只是用了約半小時便打出了Hamlet裏的“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因此,要大自然「寫出」DNA的各種組合和結構,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不可思議。

哲人丙:這個程式似乎有些問題,但我要想一想...不如你先回答我剛才的問題,按你的想法,莫非考古學家發現那些看來像古埃及文的「圖形」,也不能推斷那是文字嗎?

哲人丁:的確說不定啊,要視乎很多因素,包括那些「圖形」在甚麼東西上出現、「圖形」的年份和地點等等。倘若它們有一千萬年的歷史,自然不可能來自人類,那就要考慮其他可能了。

哲人丙:有其他可能嗎?

哲人丁:很難說,可能是某些動物遺下的痕跡或純天然的現象。假如那些「圖形」刻在明顯是設計的產物之上,例如一塊平滑的金屬板,那麼,我們便有理由相信「圖形」也是設計的結果,但究竟是甚麼,仍然是一個謎團;假如有多一點資料,說不定我們會有理由相信那是外星人留下的哩!不過,這樣一來,我們的判斷便不只是基於「圖形」的組合和結構,這個例子也就不能和DNA類比了。

哲人丙:外星人?那真是很豐富的想像啊!

哲人丁:也不比相信有神、魔鬼、天使等更需要想像力吧!其實,就算是外星人,由於對他們一點認識也沒有,我們只能推斷「圖形」是有意刻上去的,而不能斷定那些是文字。智能設計論所假定的設計者就更加神祕莫測,我們沒有任何根據可以推斷這設計者會設計甚麼、不會設計甚麼、設計的目的為何等等;這根本就是一個內容空洞的特例假設!

哲人丙:對於信徒來說,萬物的設計者當然是神了...

哲人丁:這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智能設計論本身並不能提供任何理由支持設計者是神,甚至不能肯定設計者只有一位而不是一大群,更遑論設計者是某一宗教相信的所謂唯一真神了。

哲人丙:這個... 噢,我想到黃鼠狼程式的問題出在哪裏了!那個程式好像可以「自然地」寫出有意思的句子,但其實不外是因為道金斯精心設計了一個會寫句子的程式而已,這不也是設計嗎?套用到DNA之上,你的回應正好顯示,即使DNA真的是逐漸演化而成,那也是因為有個充滿智慧的設計者,精心地編寫了自然規律的奧妙「程式」,令各種生物得以演化出來。

哲人丁:黃鼠狼程式當然是「精心設計」的結果,但請你不要忘記,這只是一個類比!道金斯設計這個程式的用意,是要說明眼睛或其他器官的演化不純粹是隨機組合的結果。眼睛的確很複雜,但只要我們明白演化是在天擇、基因突變、環境改變、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下進行的,便可以用模型建構的方法,重塑眼睛演化的過程,有點像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雖然建構出來的模型未必完全符合眼晴演化的歷史, 但至少是可能的歷史。黃鼠狼程式和這個方法類似,道金斯面對的是“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這個句子,假設這個句子不是任何人有意寫出來的,有沒有其他程序可以產生這個句子?他設計的黃鼠狼程式解答了這個問題,答案是「有」。

哲人丙:既然這只一是個類比,我們便不應該以這種例子來解決大自然是否有設計的問題吧?

哲人丁:我也不是這個意思。大自然的確十分奧妙,科學家也未能完全瞭解,但有關物種間的關係、生物的歷史等,演化論的確提供了令人滿意的解釋,生物學界普遍接受,根本不用假定背後有任何設計者。

哲人丙:這些我當然知道,科學家一般都接受了「方法上的自然主義」(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從事科學研究時只會考慮自然因素,不會尋求超自然的解釋。

哲人丁:對啊,而這種自然主義令科學在過去數百年有驚人的進步,也實質上印證了這種立場是正確的。

哲人丙:我不否認這種立場在一般情況下是合理的,可是,若要瞭解大自然最根本的奧秘,這種原則反而限制了我們尋求終極答案的各種嘗試,因為大自然最基本的規律和起源都不可能有自然的解釋。

哲人丁:唔... 我聽到甚麼「最根本」、「終極」等這麼「有份量」的字詞,就開始頭暈腦脹了。這麼重要的課題,我們另找時間再認真討論,好嗎?

哲人丙:好!當然好!下次我們就討論宇宙最終極的起源和規律吧。

20140117

《哲人對話錄》之〈設計論〉(上)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上次跟你討論宗教與科學的衝突時,我竟然忘記提出一個好例子。

哲人丙:是甚麼例子呢?

哲人丁:你聽過香港有個基督教組織,多次前往土耳其探險,聲稱找到傳說中的挪亞方舟嗎?

哲人丙:當然聽過。他們還把經歷拍成電影,開佈道會... 唉,還是不要說了。

哲人丁:噢,看來你也對他們不以為然?

哲人丙:簡直是替他們感到羞恥!這些人只是找到一個所謂「木結構」,然後在那裏拿了些爛木頭,交給幾間不知名的化驗室做碳14檢測;其中一間的測定結果是四千多年,他們竟然以此為鐵證,並開記者招待會聲稱有驚世發現,說甚麼99.9% 肯定那「木結構」是挪亞方舟。他們不但沒有公開其他幾個檢測報告,還刻意隱瞞那個所謂四千多年的測定結果,是有正負四千多年的誤差的!

哲人丁:嘩,我也不知道這些細節,難怪你如此氣憤!況且,就算那塊木頭真的有四千多年歷史,也絕不足以作為挪亞方舟存在的鐵證。

哲人丙:對,正如我上次強調,宗教典藉所描述的遠古事蹟不一定是史實,可以只是神話。幾千年前可能曾經有個稱為挪亞的人物,造了一艘船,一家幾口因而避過一場大水災;可是,我們可以肯定沒有一艘船如《聖經》的描述那樣,能容得下世上所有物種,養活牠們一段長時間,同時為北極熊提供寒冷天氣,又為駱駝提供沙漠氣候...

哲人丁:還有,洪水過後,那些可憐的袋鼠跳回澳洲生活,而挪亞一家八口也要在幾千年之,衍生今天世上所有人種呢!其實,他們即使是在方舟上,也應該全都給淹死了,因為要在四十天淹沒全球,至少要每小時下四千五百毫米雨水,這個降雨量,任何船隻也抵受不了,會迅速沉沒。

哲人丙:所以認真思考的信徒根本不可能相信挪亞方舟和全球大洪水之...

哲人丁:對,也有些信徒認為洪水只是局部而非全球的。其實,我認為挪亞方舟故事中最難以置信之處,是神要殺死所有人!假設挪亞的時代全世界只有數萬人,有沒有可能這數萬人 --- 除了挪亞一家 --- 都惡行滔天,理應一併毀滅?不要忘記,這數萬人中有不少孩童,有些甚至在洪水下降的時候剛剛出世,他們會做過甚麼壞事呢?還有那些無辜的動物,都要一起陪葬了。你試想像有一個很大很大的泳池,再想像將旺角全區的嬰兒和貓狗扔下去溺斃,那會是一個甚麼樣的景象?如果神真的曾經用洪水毀滅世人,那情況比這可怕得多了。

哲人丙:唔... 這是關於公義和罪惡的問題,我們可不可以暫時不討論,這次只講科學問題?

哲人丁:好吧。雖然不是所有信徒都相信大洪水是全球的,但對於那些相信全球大洪水的信徒來說,我們剛才提到的難題,他們都有辦法「解決」...

哲人丙:甚麼辦法?

哲人丁:當然就是相信神蹟了,例如神可以「托住」方舟,令它不會被雨水打沉。

哲人丙:哈哈,你說得對!無論如何,有些自以為認真思考的信徒不但相信洪水淹沒全球,甚至還用這個「事實」來解釋地質和生物學等的科學觀察,令他們有「理據」接受《創世記》的字面意思,相信地球是幾千年前由神創造的。

哲人丁:你是那種所謂創世科學(creation science)吧。

哲人丙:正是,他們有一套所謂洪水地質學(flood geology),用來對抗演化論,解釋為甚麼在沒有物種演化的情況下,不同深度的土層有不同物種的化石。

哲人丁:其實洪水地質學並不是甚麼新鮮的理論,早在十九世紀便有人提出了,除了用來對抗主流科學的看法,同時擺出「我們也講究科學精神」的姿態,以取代之前一些顯然不科學的特例假設(ad hoc hypothesis)。

哲人丙:特例假設... 例如說那些看似有幾千萬年歷史的化石是魔鬼的佈置,用來欺騙我們?或者是神在創世時造的,只是看來年代久遠,實際只有數千歷史?

哲人丁:不錯,如果可以用這個方法來反駁科學解釋,那麼,無論是多荒謬的宗教信念,只要想像一個特例假設出來,便可以維護了...

哲人丙:對,假如有一個宗教說地球只有一年的歷史,甚至說只有兩秒的歷史,也是可以用類似的特例假設來維護的。

哲人丁:說回洪水地質學,其實這個「學說」也是充斥著特例假設,同樣不值一哂,而且內容粗略含混,很多地方肯定是大膽假設,卻完全沒有小心求證,例如說美國的大峽谷是洪水退卻時形成的,但這並不符合大量的地質學證據,洪水地質學根本就是偽科學。

哲人丙:當然是偽科學,你說他們「大膽假設... 沒有小心求證」已經相當厚道了,他們是因為無法否認數之不盡的化石證據,又硬要接受《創世記》的字面解釋,被逼構想出這個「學說」。由於較複雜的生物是較後期才演化出來的,牠們的化石只會在較淺的土層出現,而較深、較古老的土層都只有較簡單的古生物化石。洪水地質學竟然聲稱所有生物都是在同一次大洪水中被活埋的,較簡單的生物由於不會游泳,沉得較深;較複雜的生物生活在陸地,又懂得游泳,沒有那麼快淹死下沉,掙扎到較頂的地方才被活埋。

哲人丁:哈哈,幸好我不是生活在挪亞時代,否則我不會游泳,又那麼怕水,必定馬上被淹死,沉在最底,我的化石應該會成為演化論的否證...

哲人丙:不會的,他們說人那麼聰明,即使不會游泳,也會跑去高地,所以全都是最後才淹死的。

哲人丁:噢,難道他們從來沒有看過水災或海嘯新聞?即使今天有先進的通訊設備,住在海邊的人很多也走避不及,水一來,就被沖走,難道這麼簡單的常識他們也沒有麼?

哲人丙:他們連更基本的生物學常識也沒有!最遠古的簡單生物本來都生活在水裏,反而後來較複雜的生物才不會游泳;按照他們的「學說」,理應有更多不諳水性的複雜生物埋在最底層才是。

哲人丁:所以洪水地質學無論如何也不符合那些化石證據,更何況我們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已經有相當豐富的認識,倘若真的曾經出現過一次全球大洪水,人類文明的發展必定因此斷裂,但這當然與我們的認識不符。

哲人丙:你說得對,可是,洪水地質學的支持者不會尊重這種認識,因為他們質疑科學家的研究方法,認為那些知識根本不可信。科學家基於碳14等一系列元素有穩定的半衰期,透過量度核衰變的比率,推算遺蹟和化石的年份;洪水地質學者認為這種檢測方法並不可靠,他們相信正因為挪亞大洪水那次史無前例的天災,核衰變的週期大幅縮短了,以致幾千年前的遺跡、物件、或化石,科學會推算出幾十萬年、甚至更長的歷史。由於他們認為科學檢測有這樣大的誤差,便可以心安理得地相信地球只有幾千年歷史了。

哲人丁:如果因為宗教理由而先認定了挪亞大洪水是歷史事實,無論如何也不放棄這個看法,然後以此為根據來質疑科學方法的可靠性,那麼,任何宗教都可以依樣畫葫蘆,選擇性地質疑科學了,我們甚至可以用中國的磐古初開之說來質疑科學!事實上,持這種態度的人可不少,根據蓋洛普調查(Gallup poll),美國有接近一半人口接受「年輕地球創造論」(young earth creationism),漠視各種科學證據,相信上帝於幾千年前創造地球和人類。

哲人丙:這個我當然知道,不過,這些信眾應該大多對有關的科學研究一無所知,否則不可能相信那麼荒誕的「學說」。他們對演化論亦無甚認識,以致相信上帝創造每一種物種,以為亞當夏娃真有其人,還會爭論亞當夏娃未經懷孕出生,會否也有肚臍呢?

哲人丁:竟然有這種無謂的爭論!我明白一般人不容易接受所有生物都有共同始祖,也難想像複雜的生物可以不經設計、自然地演化出來,但演化論得到無數強而有力的證據支持,早已是生物學界的共識,是現代生物學不可或缺的基礎,連宗教圈子也慢慢意識到演化論根本牢不可破,被逼盡量接受演化論。可惜的是,他們還是嘗試把宗教信念混入演化論,最近十多年大行其道的「智能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不就是這樣發展出來的嗎?

哲人丙:看來我們開始有些分歧了。我不否認智能設計論可能有些宗教元素,主要的支持者都有宗教背景,但我認為智能設計論是合理的學說,完全不能與年輕地球創論或洪水地質學相提並論。

哲人丁:難道你不知道智能設計論同樣沒有科學證據支持?

哲人丙:這就難說了,讓我們先弄清楚智能設計論的要旨吧...

哲人丁:這個當然,你先說說你對這個「學說」的理解。

哲人丙:沒問題。智能設計論基本上接受所有化石證據和科學檢測到的年份,也可以承認共同始祖之說以及人由古猿演化而來的事實;可是,智能設計論者認為演化的過程不是偶然的基因變異和天擇(natural selection)能充分解釋的,其中必有設計成份。具體一點說,現代智人(Homo sapiens)的確由古猿演化而成,但其中有些關鍵的變化,尤其是人腦的大幅進步,必須有精心的設計,適當地更改古猿的某些基因才可能衍生出現代智人。即使一隻手錶也須要設計者,何況是複雜精巧千萬倍的人類大腦呢?

哲人丁:以鐘錶跟自然現象類比,這是威廉派里(William Paley)的所謂經典設計論證,是二百多年的老古董了!

哲人丙:舊的不一定就不對,你可以說這個論證是老古董,也可以說它源遠流長,到現在仍然有很多人接受。

哲人丁:的確是有很多人接受,不少信徒傳教時最喜歡就是拋出這個論證;不過,多人接受不一定就對...

哲人丙:派里的論證雖非十全十美,但我認為其中的重點都是對的。你既然不同意,可否指出這個論證的毛病?

哲人丁:毛病可多了!讓我們逐點討論吧。

哲人丙:好的,我會逐點反駁你。

哲人丁:第一點很簡單,就是複雜的東西不一定是設計的結果。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和適當的自然機制,簡單的事物可以累積變化,慢慢變得越來越複雜。達爾文的演化論了不起之處,正是在於他指出了所有生物演化的機制,由簡單演化成複雜。雖然他沒有現在的遺傳學知識,但他明白物種有些特性可以遺傳,亦會生產生新的、可遺傳的特性,加上資源有限和環境的變遷,而有天擇(natural selection)的現象,於是物種不是滅絕,就是累積變化;較近代出現的物種異常複雜,因為那是極長時間累積變化的結果。

哲人丙:我當然明白演化論的基本原則,也知道大自然有不少演化的例子,包括細菌演化出抵抗抗生素的能力,動物因應環境轉變而演化出不同的保護色等等。問題是,隨機的基因變異加上天擇原則,是否真的能充分解釋所有物種的演化?假若沒有設計者的計劃和引導,單靠長時間的變化累積,有可能演化出如眼睛這麼精巧的器官嗎?眼睛裏眾多的組件須要準確地配合才產生視覺功能,套用智能設計論的術語,像眼睛這樣精巧的器官是「不能化約地複雜」(irreducibly complex),即是說,這些器官不能化約為各組件的隨機湊合,因為隨機湊合而產生特定功能 --- 例如視覺 --- 的機會率實在太低了!此外,各組件沒有獨立的功能,即使這些器官是經過長時間「演化」已成的,組件的出現和互相配合都須要精心的設計和引導,不能簡單地以變化的累積來解釋。

20131225

同性戀與神學依據

耶誕期間,講講耶穌。剛在網上讀到黃毓民議員的文章〈耶教信仰基督為本〉,有些說話不吐不快。跟黃議員一樣,我對一些保守派耶教徒的反同性戀立場和行動,尤其是有組織如明光社之流的,十分反感;然而,跟黃議員不同,我並非耶教徒,不必訴諸耶穌的訓誨,不必講甚麼神學依據。

黃議員認為耶教「應以耶穌的訓誨為核心」,指出四福音書都沒有記載耶穌有任何反同性戀的言行,而且耶穌對那些「好教誨及論斷別人的道德偏差」的文士及法利賽人「深惡痛絕」;黃議員因此相信教宗方濟各的親同志言論「有其神學據」,言下之意大概是:耶穌沒有說反對同性戀,還告誡我們不要論斷別人,因此,追隨耶穌訓誨的信徒,不應該隨便論斷同性戀者有道德偏差。

問題是,那些堅決反對同性戀的耶教徒,一樣可以提出他們的神學依據,一樣可以深信自己的反同性戀立場是「以耶穌的訓誨為核心」。四福音書的確沒有記載耶穌的反同性戀言行,可是,不要忘記《約翰福音》21: 25 這樣說: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反同耶教徒大可振振有詞說,四福音書也沒有記載耶穌反對戀童、亂倫、人獸交等,但這並不表示耶穌贊成這些行為;同理,雖然四福音書沒有記載,我們仍可以有理由相信其實耶穌是反對同性戀的。

至於耶穌批評文士及法利賽人,針對的是他們虛偽,而不是舊約的律法。《約翰福音》10: 35 記載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馬太福音》5: 18 更加清楚明確,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舊約律法有經文絕不含糊地反對同性戀(行為?),例如《摩西五經》之一的《利未記》就有兩段: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18: 22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 ,罪要歸到他們身上。」20:13

反同耶教徒可以有以下簡單的推論:耶穌認為要遵守舊約律法,而舊約律法反對同性戀,因此,耶穌也反對同性戀。

當然,反反同的耶教徒可以反駁說,假如這樣理解經文,豈非要接受同性戀乃死罪(「總要把他們治死」)?反同耶教徒自然不會就此認錯,一定會想到方法應付,提出另一些神學依據,說明同性戀雖然是不道德,但只要同性戀者悔改,放棄同性戀(行為?),便依然可得永生。兩方各自堅持立場,絲毫不會退讓,結果只是兩套越來越複雜和曲折的神學依據。

其實,最可怕的正是神學依據:一找到神學依據,相信的便不只是「我們的立場是對的」,而是「我們的立場是對的,因為這是神的旨意 --- 神站在我們這一方」;一相信有神「撐腰」,自然是「義無反顧」、絕不手軟了!

20131110

《哲人對話錄》之〈宗教與迷信〉(下)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在討論下去之前,讓我簡單總結一下我們的分歧。我們都接受迷信的三個條件,到目前為止,主要爭論的是關於第三個條件,即迷信裏的趨吉避凶心態。你同意我指出的一個現象,就是不少信徒都有藉著宗教趨吉避凶的心態;你不同意的,是這種心態源於他們的宗教信仰。你認為宗教異於迷信之處,正正在於它著重心靈修煉,教導人看輕現世的吉凶;因此,你不接受宗教鼓勵趨吉避凶心態這個看法。對嗎?

哲人丙:對,總結得十分清楚。

哲人丁:好,那麼信徒有趨吉避凶的心態,是不是因為他們信得不夠真或不夠深?

哲人丙:你可以這樣說,我們都知道,不是每一個信徒對自己的信仰都有同樣虔敬之心和深入的了解。

哲人丁:如果信徒有趨吉避凶的心態,是信得不夠真或不夠深的表現,而不少信徒都有趨吉避凶的心態,你豈非要承認不少信徒都信得不夠真或不夠深?

哲人丙:的確如此,不少信徒都信得不夠真,有些甚至只是「掛名」信徒,為了現世的好處而入教。但宗教的力量還是明明可知的,歷世歷代有數不盡的人受了宗教的洗禮,超越世俗的限制,追求更高尚、更純潔的價值。

哲人丁:你認為這些信得夠真夠深的信徒就不是迷信?

哲人丙:對,他們既然不符合迷信的第三個條件,自然不是迷信了。

哲人丁:但那些信得夠真夠深的信徒也可以相信一些很荒誕的教義,他們一心一意信靠自己心中的真神,沒有世俗的私心,自以為高尚純潔,結果卻可以非常邪惡。那些宗教狂熱份子,深信自己履行神的旨意,不是曾做過很多為禍人間的事嗎?莫非你認為這些人不算迷信?

哲人丙:我明白某些宗教的確有這種危險,有時自以為義的人可以比膚淺自私的人做出更壞的事情,為世間帶來無窮痛苦之餘,還以為自己在拯救眾生。這種事我也感到很無奈,但這些人事實上有別於一般黃大仙的信眾,他們之壞並非在於迷信,而是在於扭曲了的道德價值。

哲人丁:既然你也反對這種宗教狂熱傾向,我就暫時不與你糾纏他們是否應被批評為迷信。關於「趨吉避凶」這個條件,我也可以不跟你爭持下去了,至少我已弄清楚你並不否認很多信徒都有趨吉避凶的心態。你應該還記得我最初提出的迷信條件只有兩個,就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而這些信念都是沒有理性基礎的。假如我們用這個較寬鬆的「迷信」定義,你是否仍有理由堅持宗教的本質並不導人迷信?

哲人丙:既然你讓了我一步,我也不介意回敬你一次,況且我認為即使把「迷信」的定義放寬,宗教也不一定是迷信。當然,不少邪教和民間信仰的確鼓吹迷信,教義不單毫無根據,更可以荒謬絕倫;但有些宗教是非常講道理的,有關超自然的信念也可以有充份的理性基礎,不是嗎?你看歷世歷代有多少神學家、哲學家研究宗教信念,有些更是從理性探究開始,慢慢發現宗教的真實,轉而歸信真神呢!

哲人丁:我有興趣談的不是哲學家和神學家,而是一般信徒的宗教信仰。哲學家和神學家將宗教系統化和理論化了,也許他們的信仰是有理性基礎的,但那不表示他們能代表一般信徒。一般信徒接受的,是他們的宗教的基本教義;對於哲學家和神學家的論證和護教學,他們即使不是一無所知,也最多是一知半解。試問有多少基督徒讀過系統神學,有多少佛教徒精研佛理?還有,大多數信徒都是由於出生所在的文化和社會環境,或因各種際遇和人脈的關係,而接受了某一宗教。他們不是經過理性的思考,然後得出合理的結論,認為應該接受某一宗教;一旦接受了,更不會對自己的信仰持批判的態度,一信便盲目信下去了,可謂教門一入深似海,回頭者少之又少。因此,大多數信徒的信仰都是沒有理性基礎的。

哲人丙:莫非你要求所有信徒都要做哲學家或神學家?正如我們也不是每人也做科學家,親自研究相對論、量子力學,才能合理地相信科學理論,一般信徒為何要精研系統神學或佛經呢?既然有神學家和哲學家為信仰提供理性基礎,平信徒接受一些簡化普及版的教義(有如「科普」一樣),有何不可呢?況且不同宗教也會鼓勵信徒親自研讀經典或進修,加深對教義的瞭解。

哲人丁:你這個類比很有問題。一般人根本不明白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等高深科學理論的內容,連最基本的理解也沒有,如果說他們相信這些科學理論,那不過是籠統地指他們信任科學家、接受科學研究的結果;當然,這種信任和接受也要有理性基礎,否則便是迷信科學。至於相信一個宗教,則一定要明白該宗教的信仰內容,不能只是空泛地信任某些宗教權威;我不是說一般信徒要像神學家和佛學學者那樣深入研究信仰的內容,或像哲學家和護教學者那樣提出種種論證來維護自己的宗教,我只是指出一般信徒不是經過理性思考而相信,信了之後也不會批判地思考自己的信仰。

哲人丙:你說得正好,其實用科學批評宗教的人,不少根本對科學所知不多,人云亦云,可謂迷信科學而不自知之餘,還批評宗教信徒迷信。事實上,信徒對宗教的瞭解一般比常人對科學的瞭解為深。就以基督教為例,較認真的信徒不單每星期返教會聽道,上主日學、查經班,還每天讀聖經,有些更定期到神學院進修。其他宗教也大同少異,但又有多少人會花同樣的心力時間來認識科學理論呢?我認為大部份信徒對基本教義都有充分認識和反省,並非盲信或迷信。

哲人丁:對基本教義有充分認識,不等於是有理性的信仰;好比一個相信某一陰謀論的人,例如相信九一一恐怖襲擊是美國政府策劃的,他可以對那個陰謀論的內容有充分認識,而且完全接受,但那仍然是盲信,因為他的陰謀論事實上並沒有理據支持,只是一套自圓其說的信念。宗教信仰都是一套套自圓其說的信念,無論信徒對教義的認識有多深,無論教義的內容多麼豐富和複雜,假如沒有外在的證據支持,那麼,所謂反省,不過是以某些教義來支持另一些教義,這信仰仍然是沒有理性基礎的。

哲人丙:請你也不要輕看一般信徒,他們是會思考和反省教義的,不但會與教內其他信徒討論,還有不少信徒熱心傳教。既然他們需要向教外人士解釋教義,說明其可信之處和道理所在,理應清楚瞭解支持自己所屬宗教的證據。

哲人丁:我看是你高估了一般信徒的思考力和反省力才真。信徒間討論教義,鮮有質疑,絕大部份不過是在互相強化已有的宗教信念。至於熱心傳教的信徒,他們對教義的解釋和辯護,也大多是重複他們聽回來的,而不是自己小心思考的結果,來來去去都是那三兩度板斧;到應付不了別人的質詢時,便會訴諸無知或訴諸神秘了。

哲人丙:嗯,即使如此,這也不過是信徒的問題,而不是宗教本身的問題

哲人丁:不,這是宗教本身的問題,因為宗教都不鼓勵信徒批評教義,而且強調信心的重要,強調人在思考上的限制;大多數宗教還有些機制在信徒不知不覺間遏制了他們對教義的懷疑和批評,例如教內的群體壓力和一些宗教儀式的心理作用。

哲人丙:你形容的倒像是邪教而非主流宗教,邪教的確有種種手段遏制信徒的理性思考,藉此操縱他們的心理及行為,但主流宗教光明正大,沒有騙人的目的,自然不會這樣做。

哲人丁:我不喜歡用「邪教」這個稱呼,因為很多所謂邪教一點也不邪。英文的 ‘cult’ 字比較中性,主要是指信仰內容跟主流宗教大異其趣的新興小宗教,雖然仍有點貶意,但不會那麼容易令人聯想到邪惡害人的勾當。

哲人丙:這些 cults 就稱它們為「小教」吧!這些小教的教義都很荒誕,例如相信外星人會接駕駛飛船來接信徒的靈魂去天堂,甚至慫恿信徒自殺;這些教義都是天方夜談,毫無理據,信徒都是盲信,即使不涉及欺詐的手段和不正當的行為,至少是導人迷信。

哲人丁:哈,我倒想不到有哪一個宗教的教義是不荒誕的!其實,每一個宗教的教義,無論是主流宗教或是小教,只有在該宗教的信徒眼中才是不荒誕的。還有,所有宗教開始時都是小教,活動形式和吸引信徒的手法和現在被稱為 cults 的沒甚麼分別。一個 cult 壯大了,就會被視為主流宗教,例如摩門教本來被視為 cult,現在已是主流宗教;連建教只有約六十年的山達基(Scientology),因為發展迅速,在美國已越來越多人接受為主流宗教了。小教和主流宗教沒有本質上的分別,教義都是荒誕而沒有理據,同屬迷信,只是規模大小、信眾多寡之別而已。

哲人丙:山達基這類古古怪怪的小教怎能與「名門正派」的主流宗教相提並論呢?歷史悠久的宗教能夠存留至今,沒有被淘汰,自有其道理,當然有別於那些曇花一現的教派。

哲人丁:你又怎知道幾百年後存留下來的不是山達基或更古怪的小教,而是今天的主流宗教呢?

哲人丙:主流宗教能夠通過時間的考驗,是因為那些教義並非隨便構作出來,而且經過歷世歷代眾多神學家、哲學家的思考和反省。我不是說它們所有教義都是合理的,但好些核心信念,包括神的存在、宇宙的設計、靈魂不朽、因果報應等等,都有其理性基礎。雖然不是所有信徒都清楚瞭解教義的理據,有些可能表現得有點像迷信,但任何信徒若能認真思考,都可以明白教義的理據。主流宗教的教義既然有理性基礎,便不應被視為迷信了。

哲人丁:我同意有充分理據的宗教信念都不算迷信,問題是,你剛才說的核心信念是否真的有充分理據呢?我知道不少人認為大自然充滿設計的痕跡,令人不得不相信有個設計者或創造的主宰,更有不少哲學家、神學家論證神的存在,但我認為這些推論或論證根本不合理,其中有不少謬誤,經不起理性的分析。

哲人丙:真的嗎?那麼我們要仔細討論一下了。

哲人丁:我當然樂意奉陪,但這些課題都十分複雜,不能三言兩語說清楚,還是改天再談吧。

哲人丙:好的…

哲人丁:不過,就算有些核心宗教信念經得起理性的考驗,主流宗教還是有很多教義是十分荒誕的,你大概不會否認吧?

哲人丙:當然不會,就算是我信奉的宗教,我也經常反省,不會照單全收所有教義!其實,我看你也嚴守一條「教義」,不知你有沒有反省過這「教義」可能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

哲人丁:我不信任何宗教,何來嚴守甚麼教義?

哲人丙:聽著了,這「教義」就是「只應接受合理和有充分證據的信念」!

哲人丁:哈,我的確是嚴守這個原則,但將它比作教義,就太開玩笑了。

哲人丙:也不完全是開玩笑,因為你這個原則不見得有充分的理據支持,可能只是你憑信心接受的。

哲人丁:當然不是!不過今天沒時間解釋了。

哲人丙:不用擔心,日後繼續討論時我必定會追問你。我會嘗試說服你宗教信仰可以是理性的,不過,假如「只應接受合理和有充分證據的信念」這個原則可以有例外,也許憑信心接受宗教信仰其實是沒有問題的。

哲人丁:好,下次再跟你大戰三百回合!

20131108

《哲人對話錄》之〈宗教與迷信〉(上)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上次跟你討論後,我才發覺原來世上是有神蹟的!

哲人丙:甚麼?你不是相信沒有神蹟的嗎?你給我說服了麼?

哲人丁:我是被休謨說服了。

哲人丙:怎可能呢?他不是極力批評神蹟之說嗎?

哲人丁:我回家後再認真讀一讀休謨,原來他曾說:「誰由信心驅使接受神蹟,誰就在自己身上見證一個持續的『神蹟』,這『神蹟』顛覆他理智的所有原則,給他決心去相信那些最違反習慣和經驗的事情」。世上那麼多人反智地相信神蹟,真是「神蹟」處處啊!

哲人丙:你不是嘲笑我吧?我不否認有些信徒的確輕信,沒有反省,但不是所有接受有神蹟的人都是反智的。其實,說到反智,有些人全盤否定所有宗教,對宗教深刻之處視而不見,甚至將宗教和膚淺的迷信等同,也許這才是反智呢!

哲人丁:哈哈,當然不是嘲笑,你也知我一向愛說調皮話的。不過,看來你心中有條刺,就是我上次說宗教和民間信仰根本沒有大分別 …

哲人丙:還未到心中有條刺那麼嚴重,只是認為你不公道。我還記得你怎麼說呢!你說那些「名門正派」的主流宗教和民間信仰、甚至公認的神棍根本分別不大。這不是太離譜了嘛!神棍分明騙人,那些輕信神棍的人,是迷信;信徒有的是宗教信仰,他們的心態跟迷信是兩回事。

哲人丁:上次也許講得不清楚,讓我先澄清一點,我的意思不是宗教和迷信完全沒有分別。迷信不等同宗教,否則,相信「13 不祥」的人全都有宗教了;很明顯,有些迷信的人是沒有宗教的,例如一些賭徒,迷信極了,卻不是信徒。不過,我認為宗教和迷信仍然關係密切 --- 迷信不一定是宗教,但宗教卻一定有迷信的成份。簡單點說,宗教就是有系統、有組織的迷信。

哲人丙:為免接下去的討論變得牛頭不對馬嘴,不如你先解釋一下你所謂的「迷信」是甚麼意思?

哲人丁:好的,我說的迷信就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認為這些力量會在我們身上產生作用,而這些信念卻都是沒有理性基礎的;不但沒有甚麼理據支持,而且完全不理解這些所謂力量是怎樣運作的。例如相信「13不祥」的人會盡量避開 ‘13’ 這個數字,卻不知道 ‘13’ 如何會帶來惡運,只是盲目相信,信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哲人丙:但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我們都是不知其所以然的,正如你上次提及的「安慰劑」效應,假如真的未有令人滿意的科學解釋,我想你也不會視之為迷信吧。這樣看來,在你的「迷信」概念中,真正關鍵的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那麼我不能不問,你是否認為所有肯定超自然力量的信念都是迷信呢?假如是的,那麼按照這看法,絕大部份宗教的確都難免有「迷信」的成份,因為很少宗敎完全否定超自然力量或對象的存在。可是,我懷疑你這樣理解迷信過於寬鬆,根本並不恰當。

哲人丁:的確是可以迷信「安慰劑」效應的 --- 假如你相信「安慰劑」效應能醫百病,卻又不知其所以然,而且沒有理據,我們便可以說你迷信「安慰劑」效應了。有些人喜歡指責凡事講求科學證據、卻又不太懂科學的人是「迷信科學」,也是類似的意思。不過,這是義的「迷信」,不能用來指宗教涉及的迷信。宗教涉及的迷信,正如我剛才所說,不只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也不只是盲目相信而不知其所以然,而是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假如有人有充分理據相信某種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甚至知道這力量是如何運作的,那便不是迷信

哲人丙:你這樣定義「迷信」,我認為仍然是太寬鬆了。試以一些公認的迷信為例,星相、扶乩、問米、求籤、還神、講意頭、查通勝、看風水、室內不敢打開雨傘、避開「不祥」數字如 ‘4’ , ‘13’ , ‘666’ 等等,這些無疑確都符合你說的那兩個條件,可是,它們有一個重要的共通點是你的定義沒有觸及的,那就是接受這些迷信的人都是為了趨吉避凶,會在行為上盡量順應這些迷信;因此,迷信除了你提出的那兩個條件,至少還要有趨吉避凶的心態。

哲人丁:照你這個講法,假如某人相信有神仙,例如黃大仙和關帝,但他從不求神拜神以趨吉避凶,行為完全不受這個神仙的信念影響,那麼他便不算是迷信?

哲人丙:不錯,雖然現實裏也許不容易找到這種信神仙的人,因為大多數人信神仙就是為了趨吉避凶。

哲人丁:好,我就接受你這個迷信的條件。這樣討論下去會更有意思,不但因為這樣一來,要論證宗教不過是有系統、有組織的迷信,便會困難一點,而我喜歡這樣的挑戰,還因為我事實上認為大多數信徒都有趨吉避凶的心態。

哲人丙:那麼,我們是同意迷信有三個條件了,第一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第二是盲目相信而不知其所以然,第三是有趨吉避凶的心態。我當然不會否認宗教符合第一個條件,但說宗教也符合第二和第三個條件,你可要花點工夫說服我了。

哲人丁:當然奉陪到底!第二個條件較複雜,我們先討論第三個條件吧。不過,有一點先得澄清,嚴格來說,迷信的不是宗教,是人,是信徒。說宗教符合第三個條件,是指宗教的信念和教條提供信徒趨吉避凶的方法,例如祈禱,並鼓勵他們使用這些方法;於是本來沒有趨吉避凶心態的,便養成這種心態,本來已有趨吉避凶心態的,這種心態也許會變得更強。假如你認為有些宗教不是這樣的,可否舉一例?

哲人丙:對,這正好是你口中的那些「名門正派」主流宗教與一般民間信仰的其中一個主要分別。當然,很多主流宗教都有關於天堂地獄的信念,若單單因為要上天堂而信某宗教,這也算是趨吉避凶的心態。不少信徒初時可能也因為這些好處而入教,但宗教高貴之處在於能轉化和提昇人的心靈,敬虔信徒的目標是歸信真神,追求與創造主復和,塑造更高尚的靈魂等等,不少信徒甚至有意識地遠離世俗的榮華富貴。他們仍會相信自己死後能上天堂,與真神共享永生,但這些不外是信仰的後果,並非他們的動機。真正的宗教根本不會鼓吹趨吉避凶,認真的信徒也會避免這種膚淺的心態,這不正好顯示主流宗教本質上有別於迷信嗎?

哲人丁:你形容的「敬虔信徒」,是理想化了的信徒,也許是不少信徒的自我形象,可是,現實中的信徒,大多不是這樣的;如果他們認為自己是「敬虔信徒」,不求趨吉避凶,那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一般的信徒都有求神保佑的心態,希望災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例如基督徒開口閉口說的「求主保守」,他們求主保守這樣,求主保守那樣,有好事發生了,就感謝神。舉個簡單的例子,信徒之中,假如懷疑自己患上癌症的,十之八九會求神保佑那不真的是癌症;如果證實了是癌症,也十之八九會求神保佑盡快治好,最好還能免於痛苦。這不是趨吉避凶的心態是甚麼?

哲人丙:希望免受癌症之苦乃人之常情,若要求信徒連這麼卑微的自保心態也要撇除,未免太過苛刻了,況且沒有宗教信仰的人當然也不會希望自己患癌啊。「迷信」一詞多少帶有貶義,有宗教信仰的人希望免受癌症之苦就被批評為「迷信」,而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有同樣心態,就能理直氣壯地去找醫生「趨吉避凶」,這種批評公道麼?還有更重要一點,沒有宗教信仰的人自然希望避免患癌,根本不會作他想;反而有宗教信仰的人,雖然本能地還是希望「趨吉避凶」免受癌症之苦,但他們(尤其是真正敬虔的信徒)事實上會有多一重考慮,就是願意成全神的旨意,甘心情願地受苦,透過患癌來為神作見證。敬虔信徒的內心也難免會掙扎,但若他們能戰勝求生免苦的本能,那正是由於宗教的力量。所以,趨吉避凶的心態不外是信徒人性的一面,而宗教給他們的洗練,正正是令他們能超脫本來自私的人性,撇除人迷信的自然傾向。這樣看來,宗教不單不是迷信,更加是遠離迷信的正途呢!

哲人丁:找醫生醫病的「趨吉避凶」不是迷信,因為那不是非理性地訴諸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啊!請不要忘記,要三個條件都符合了才是迷信。此外,迷信的信徒祈求的不只是避凶,還有趨吉,不只是祈求自己和親人無病無痛,還祈求學業、事業、愛情、婚姻等順順利利;一些球隊的球員在比賽前祈禱神幫助他們勝出,就是信徒趨吉避凶心態的最佳例子。我不否認有些「高級」的信徒能夠擺脫迷信,例如一些神學家和有宗教信仰的哲學家,但他們是極少數,正如參透神學的信徒是極少數一樣;大多數信徒都是糊裏糊塗,人云亦云,隨眾拜神而已。信徒不過是凡人,宗教裏不少元素會誘使他們產生或加強靠神趨吉避凶的心態,再加上符合另外兩個條件,就是迷信了。

哲人丙:不少信徒都有迷信心態,這點我沒有異議,但我剛才的要點是,宗教本質上根本並不導人迷信,反而是助人脫離迷信的力量。正如上你「批判思考」課的學生,很多都不善於批判思考,即使考試拿了甲等,也可以在日常生活犯下最簡單的思維謬誤,但批判思考課正正希望改善學生的思維能力,成功與否則視乎很多因素。同樣地,真正的宗教本質上是要引導信徒撇除趨吉避凶的心態,離開世俗的價值觀,追求神的國度和公義,塑造高尚的靈魂。這些理想當然不容易達到,所以信徒難免還有一點趨吉避凶的心態,這也是人之常情;但當宗教發揮力量,慢慢洗練人的心靈,就能減輕一般人迷信的傾向,若有人能徹底地被信仰改造,就絲毫沒有迷信了。所以若要幫人遠離迷信,不是要鼓勵他放棄宗教信仰,反而要設法令他信得更真、更深和更投入啊!

哲人丁:你終於承認不少信徒都有迷信心態了!但我要指出的不單是這個事實,還有這事實的成因。不錯,希望趨吉避凶乃人之常情,可是,宗教非但不像你說的,會令人的這種心態減弱甚至消失,反而是鼓勵這種心態。你那「批判思考」的類比並不恰當,因為不是宗教教導信徒不應有趨吉避凶的心態,他們卻大多做不到,而是宗教根本就鼓勵這種心態!

哲人丙:你已不只一次說宗教鼓勵趨吉避凶的心態,但我仍然不清楚你的理據是甚麼。

哲人丁:我說的鼓勵,不是直接教導或要求,而是提供方法或門路讓信徒容易養成趨吉避凶的心態。大多數宗教都信奉能主宰世間萬事萬物的神,信徒都相信他們的神對他們只有善意,絕不會惡意加害;加上宗教一般都有向神表達意願的方式,例如祈禱,因此,這鼓勵了信徒向神祈求想得到的東西。此外,一些儀式和器物的使用,例如唸經、宗教人像和飾物等,亦能加強趨吉避凶的心態。在民間信仰的迷信,假如祈求某一神祇而多次不靈,可能會令人祈求之心減弱,或轉而祈求另一神祇,例如由拜黃大仙轉為拜關帝;宗教的迷信不同之處,是信徒祈求而得不著的時候,就會相信得不到祈求的東西其實對自己是好的,因為神只會對我們好,於是祈求之心不會減弱,下一次照樣熱切地祈求神。

哲人丙:我不單可以承認不少信徒有趨吉避凶的心態,甚至也不否認現世的宗教或多或少縱容信徒迷信。事實上,很多教會也相當世俗,追求各種物質上的成功與順境,簡單如教會旅行也會求神保佑天朗氣清,還不時祈求能擴建會址、擴充會務,把教會視作商業機構般運作。這些事情我都看在眼裏,但我看到的不是宗教的本質,而是現世教會的墮落、信徒的軟弱。一般信徒祈求事事順境、升職加薪,這的確與信黃大仙沒有多少分別,但黃大仙式的民間宗教不會引導人超越這些趨吉避凶的心態;真正的宗教卻不一樣,當信徒的心靈被信仰改變,就自然會減少世俗的願望,專心追求成就神的旨意。你大概也不會否認信得較真和較深的信徒,較少有世俗的趨吉避凶心態,這不是正好反映宗教的本質並不導人迷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