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

死與苦

 

羅蘭·巴特 (Roland Barthes) 的《哀悼日記》(Journal de deuil) 裏有一則特別引起我思考;中譯本這樣翻譯:

「她不必再受罪了」,這個句子裏的「她」,是誰?句子裏現在時態是什麼意思?(劉俐譯)

法文原文是:

Dans la phrase « Elle ne souffre plus », à quoi, à qui renvoie « elle» ? Que veut dire ce présent ? 

中譯者用「是誰」來翻譯 "à quoi, à qui renvoie",實在馬虎;可以比較英譯本:

In the sentence “She’s no longer suffering”, to what, to whom does “she” refer? What does that present tense mean? (Translated by Richard Howard)

除了「是誰」沒有譯出 "renvoie",和原文是「不再」而非「不必再」的意思,更大的問題是原文的 “à quoi” 消失了。作者兼用 "à quoi" (“to what”) "à qui" (“to whom”),肯定意有所指:人死後,即使繼續存在,那個存在的方式不一定可以問「是誰?」,而可能應該問「是甚麼(東西)?」。

《哀悼日記》是羅蘭·巴特在母親逝世後的片段式寫作,表達哀悼思緒;寫明日期,每一則都很短,有些甚至只有一句,寫在他預備好的一疊小紙張上(一張打字紙分為四份)。

羅蘭·巴特從未宣稱過自己是無神論者,但從他的著作判斷,他大概並不相信上天堂、下地獄、輪迴投胎等肉身死後的存在。如果死後就不存在了,那麼,無論問的是 "à quoi" 還是 "à qui",都有同一個難題:既然不復存在,就沒有受苦或不受苦了(在這個語境,「受苦」比「受罪」準確)。換個方式說:本來是「X 在受苦」,現在 X 已不存在,就不應該是「X 不再受苦」,當然更不是「X 在受苦」;把「X」拿掉,「_ 在受苦」和「_ 不再受苦」都沒有完整的意思。假如是說她在生時不再受苦,就該用過去時態,而不是現在時態。

以上看來是哲學家咬文嚼字的無謂分析,其實不然。羅蘭·巴特提出的問題,迫使他思考是否應該接受「她不再受苦了」這樣的慰解。他最希望發生的,是現在時態的「她不再受苦」,即是她繼續存在,但不受苦;然而,如果求之不得,退而求其次的應該是甚麼呢?是接受現在時態的「她在受苦」嗎?還是希望她的痛苦消失,而代價是死亡?她的痛苦隨死亡而消失,可是,他的痛苦卻隨她的死亡而產生;在她死後不可能有現在時態的「她不再受苦了」,但現在時態的「他在受苦」卻是真實的。他應該坦然接受這痛苦嗎?

20260227

近日所悟

 

自從四五個月以前養成早上起來即去散步的習慣,每天多了三十分鐘靜心反思的時間。朝陽下,踏著碎石小路,聽風聞鳥,看樹賞湖,心,就靜下來了;然後放鬆精神,隨意想些道理,或是捫心自問言行,有所領悟固喜,沒有得著亦欣然完成一天美好的開始。

以下是我近日所悟,零碎不成系統,也不是甚麼高深哲理,更談不上創見;說是「悟」,只是我認為已真真正正把握了、滲入我生命裏的活法。

§ 所謂「知行合一」,在於「合一」,不是先知道了,接著努力實行,因為即使不是知而不行,這樣的先後並沒有保證,仍然可以隨時斷裂。知行合一,就是知行無間,行時不必是被那個知有意識地推動,而知自然在行顯;好比愛一個人與如何對待這個人,是二而一的:愛中有行為,才是真愛;行為表達了愛,才是愛的行為。

§ 王國維《鵲橋仙》有「人間事事不堪憑,但除卻、無憑兩字」之句,確實如此,而這「無憑」,與談到人生時很多人慨嘆的「無常」,可以說是 two sides of the same coin。假如是無常卻有憑,或無憑卻有常,人生的苦惱與憂懼便大減。

§ 說到無常,我們通常想到的是不幸之事,但不能預計、突如其來的,也可以是幸運之事。不幸的事終歸會過去,而幸運的事也不可恃。近日想到幸運,我腦中總出現一個畫面,就是打開手掌,突然有一隻美麗的蝴蝶飛來,停在掌心。這蝴蝶肯定會飛走,也不要奢望下次打開手掌,又會有一隻美麗的蝴蝶突然飛來。

§ 最近看到一個英文的說法:"Caring without carrying",很有意思。中文有「上心」一詞,對某人或某事上心,就是很著緊、很在乎,形成精神負擔,caring 變為 carryingCaring without carrying,就是關心而不上心;很難做到,但非不可能。如果做到關心而不上心,就沒有所謂「放下」的需要了。

§ 關於記恨,有一個說法也很有意思,就是「記恨好比自己吃下毒藥,而期待毒死你記恨的人」。記恨無疑是一種心靈自毒,忌之忌之!

§ 有些人孜孜於向別人證明自己的才能、成就、學識等等,其實,把你(這個「你」指絕大多數的人)放在心上的人少之又少,肯定不出一百;你要證明自己,也不過在這些人的範圍內,那有多重要呢?此外,當你認為已證明了自己,別人對你的「證明」也可能充滿誤解,那又有多大意義呢?倒不如追求心靈自足吧。

20260117

人生主角的視角



Joyce Carol Oates的另一短篇小說"The Quiet Car"也是意涵豐富,發人深省。 

Quiet car是火車上的指定車廂,乘客須同意維持安靜的環境,避免大聲交談、接聽電話或播放音樂。故事的主角是一位作家(在故事裏沒有全名,作者稱他為R__”;以下簡稱 “R”),早年有冒起之勢,甚至多次被一所著名大學聘任為訪問教授;可惜後勁不繼,現在已過中年,卻只能算是稍有名氣,事業似難再有起色。

這天R如常乘坐開往紐約市的火車,也如常選擇了安靜車廂。在候車月台上,他留意到一個女子正注視著他,臉上流露錯愕的表情,看來是由於見到他而感到驚訝。女子年紀看來已過五十,樣貌是「長著一張長長的馬臉,皮膚蒼白鬆軟」。R立即別過頭來,裝作沒有看見她,心想這個女子應該是認得他的,也許是他的讀者,甚至是仰慕者?但他無意和她攀談,進入車廂後,看不見她,鬆了一口氣,卻又不得不承認有點失望。

R本來已將這馬臉女子拋諸腦後,但一個名字突然在他腦海冒出來— Carol Carson。然後R就記得她(下稱 "Carol")是誰了,並回想到跟她有關的往事。原來CarolR二十多年前在大學任教時的學生,那是一個研究生專題研討班,全班十二人,只有三個女生。Carol申請入讀這課程時遞交的寫作樣本令R有點刮目相看,但當R後來知道作者是哪個學生時,就感到失望,並且覺得無聊(作者沒有明言R為何有此反應,但讀者自然猜到)。

Carol沉默寡言,在課堂上只是低頭做筆記,不主動發言,更絕不跟同學或教授爭論。R有時故意點名向Carol提問,很多時候她依舊默不作聲,只是臉紅了起來;如果R堅持,她便會終於說出自己的看法,而且往往很有見地。然而,儘管Carol的表現值得在這個課程拿AR最後只給了她B+,理由是:班裏表現值得拿A的學生超過一半,校方不會容許他給那麼多A,所以只好「犧牲」一些本來可以拿A的學生,Carol不幸是其中一個。

這分明是不公平的做法,但Carol沒有投訴,也許是由於她不認為自己該拿A;課程完結後她還寫過幾次信給R,奉承他,感謝他的教導,說那課程改變了她一生云云,並請求R寫推薦信。R一次也沒有回覆。Carol也許是傾慕R,甚至迷戀,至少在R眼裏是這樣。那年聖誕節前,Carol買了好幾本R的著作,請R簽名,說她那年預備送給親朋的聖誕禮物是書,包括R的著作。無論如何,R沒有把Carol放在心上,有次約了在他辦公室見面,討論Carol的期末論文,他竟忘記了!後來Carol再次買了R的書請他簽名,約了時間,他又一次沒出現;在R的記憶中,這應該是由於某個「愚蠢的誤會(foolish misunderstanding)」,不完全是他的錯。

自從那課程完結後,R徹底忘記了Carol,二十多年來從沒有想起過她,直到這天在火車站相遇。Carol不過是R人生旅途中的路人甲,R是他自己人生故事的主角,Carol連配角也不是,而是可有可無的閒角,他沒有任何理由記住她。

火車到站,R走在月台上,不經意地環視四周,尋找那馬臉女子。看到了,原來她停在電扶梯旁注視著他!R終於向她走過去,Carol有點遲疑地跟他打招呼說:「你……你好,教授……」。R已不是教授了,但「教授/學生」是他們唯一曾有過的關係,是他們各自人生故事裏兩人的角色。Carol接著說:「我想你剛才見到我望著你,真不好意思…… 我實在感到十分意外。」停頓了一會,Carol繼續結結巴巴地說:「真不好意思…… 我聽說…… 你已經過世了……R目瞪口呆,衝口而出:「我已死了!是嗎?」Carol連忙解釋說自己其實也不肯定是否真的聽過。R定過神後,有點故作自若地問Carol:「那麼,你聽說我已過世時,有甚麼感覺?」Carol眉頭皺起,想了一想,然後回答:「嗯,坦白說,我沒有甚麼感覺。」還意味深長地補充了一句:「我對你從來認識不深,教授,在你還活著的時候。」( “I’d never known you well, Professor. When you were alive.”

故事就在這裏完結了。最後一句是神來之筆,當RCarol還處於「教授/學生」的關係時,對Carol來說,R是她人生這一節的一個角色,因而是「活著」的;可是,課程完結後,到R不回覆Carol的信件,RCarol人生的角色便也完結了,而非仍「活著」。R是他人生故事的主角,同理,Carol是她人生故事的主角;兩人有各自的主角視角,對同一件事,對相同的人,看到的東西都不盡相同。在R眼裏,當年Carol傾慕於他;在Carol眼裏,可能不是那樣,可能極其量只是佩服R是作家,未至於傾慕,更不是迷戀。誰的看法才對呢?也許沒有客觀的對錯,就算有,也很難判斷。

我們當然是自己人生故事的主角,無法完全擺脫從主角的視角理解自己的經歷。然而,我們應該記住,每個視角都有限制,不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知道了限制,便可以在適當情況下嘗試從心理上抽離出主角視角,想像他人的視角。這樣做,可以幫助我們免於過度自我中心,因而沒那麼容易對身邊人事的判斷有嚴重偏差。有些人的人生主角意特別強,最佳例子莫如所謂「人生勝利組」;我說的心理抽離,對這些人而言應該是特別難以做到的。但不是沒可能做到,而第一步就是明白到:看東西必定從某一視角看,而所有視角都有限制。

20251227

維根斯坦臨終遺言

 

剛讀了美國作家Joyce Carol Oates的短篇小說"The (Other) You",聯想到維根斯坦的臨終遺言。

先說維根斯坦的臨終遺言。根據Norman MalcolmLudwig Wittgenstein: A Memoir,維根斯坦晚年被診斷患癌後,搬到醫生Dr. Bevan家裏住,方便治療和照顧。他去世那天晚上,陪伴他的是Mrs. Bevan;他臨終前對 Mrs. Bevan 說:「告訴他們,我過了美妙的一生!」("Tell them I've had a wonderful life!"

關於維根斯坦這句遺言,Malcolm 寫了以下感想:

他說的「他們」,無疑是指要好的朋友。當我想到他深沉的悲觀看法、精神與道德上的劇烈煎熬、對自己的理智毫不留情的鞭策、對愛的需求以及同時又以苛刻的態度排斥愛,我傾向於相信,他的一生是極度不開心的。然而,臨終時他自己卻驚嘆那是「美妙」的 一生 !對我而言,這彷彿是一句玄妙而又令人莫名感動的說話。  (作者中譯) 

留意:Malcolm 說的「極度不開心」("fiercely unhappy)與「美妙」("wonderful")沒有矛盾,極度不開心的一生,也可以是美妙的;「開心」指的是感覺,「美妙」則是價值判斷,只是對一般人而言,活得極度不開心的一生,就很難評價為美妙了。(至於如何的一生才算美妙,這是個複雜的問題,不能在這篇短文處理。)

Oates的短篇小說,故事內容簡單,寫一個女子平凡的一生。她從沒離開過家鄉小鎮尤維爾(Yewville,虛構的,美國沒有這地方),在本地的社區學院畢業後便結婚,與丈夫合夥賣了一間小書店,經營了幾十年,也生兒育女;丈夫去世後她繼續經營書店,還舉辦讀詩會,給本地詩人有機會公開朗誦作品,她免費提供咖啡及自己烘焙的曲奇餅和布朗尼。她私下還寫詩,從未發表過;在一次以女性詩作為主題的讀詩會,她鼓起勇氣朗誦了自己的作品,朋友、顧客和鄰居們都嘖嘖稱奇,驚奇她做了那麼多年的「隱蔽詩人」,並稱讚她的作品。她自己當然不奇怪,因為她從小就愛書、愛閱讀、愛寫作,還希望成為作家,成為詩人,希望有一天在書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她學業成績一直很好,可是,在決定她大學前途的公開試那天,她病倒了,是支氣管炎,頭暈、咳嗽、喉嚨痛;還有,考試之前那天晚上,她父母吵架,弄得她整夜睡不好,只睡了一兩個小時便要起來去考試。於是,她考試表現失準,結果得分平平,考不上心儀的頂尖學府。反觀她最好的朋友,平時成績及不上她,卻被康奈爾大學錄取了。就這樣,她好像便被決定了在小鎮過平凡的一生,不會在書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

然而,小說是這樣收結的:

出於自尊,也出於對你所擁有生活的滿足,你從不去想那走出尤維爾的另一人生。那個拿起筆來、以自信與才智全力迎戰考試的女孩;那個能夠保持鎮定的女孩;那個父母沒有爭吵、沒有在她人生中最重要清晨前一夜令她徹夜難眠的女孩;那個沒有喉嚨痛、沒有劇烈咳嗽的女孩。 

你不耐煩地 搖了搖頭 ,其實也帶著一點快意地,別問我,這真是個愚蠢的問題。我當然是快樂的。我擁有我想要的一切。我的人生還缺少甚麼嗎?–– 一樣也沒有。(作者中譯) 

最後幾句原文用斜體,其中有 "happy" 一字,我翻譯為「快樂」:"Of course I am happy. I have everything I want. What is missing from my life? ––not a thing."  為甚麼不譯為「開心」?因為「我擁有我想要的一切。我的人生還缺少甚麼嗎?– 一樣也沒有」是對自己一生的概括,反映的是一個整體看法,而不是表達感覺。「快樂」雖及不上「美妙」,但已是十分正面的評價。

另一方面,這篇小說充滿張力以及曖昧的描述,很多地方都可以有相反的解讀。她真的快樂嗎?她真的從不去想那走出尤維爾的另一人生嗎?難說,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只有她擺脫自欺、捫心自問,才有機會找到確切的答案。

這個故事還有另一種讀法。由於全篇用第二人稱 "You",可以理解為考試時事實上沒有生病、成為著名作家的「我」,在想那個困在尤維爾的「你」,過了截然不同的人生;用「你」而不用「她」,拉近了距離,卻仍然是不同。最後斜體那幾句則是這個「我」說的,而她這樣說,同樣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

那麼,維根斯坦的臨終遺言是真話嗎?他有想像過他的平行人生嗎?我當然無從知曉。從第三者的角度看,我認為他的一生是wonderful的,但這裏重要的是他對自己一生的評價,不是其他人的評價。任何決心好好地過活的人,都應該想像臨終時會對自己一生如何評價。

20251130

早晨第一口咖啡

 


直到最近,我才懂得欣賞早晨第一口咖啡的美妙。

不是說比從前更會品味咖啡,喝的依舊是普普通通的滴漏式咖啡,用普普通通的咖啡豆,較「高級」的是每次即磨而已。喝咖啡的習慣,是來美國讀書後才養成的,那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起初加奶加糖,後來「進步」到喝黑咖啡,每天三四杯,不是為了提神,而是喜歡它的香氣和味道。

我說的懂得欣賞早晨第一口咖啡的美妙,是人生觀和生活心態改變後的結果。以前喝咖啡,喝下就是了,沒有留意第一口有甚麼特別,也沒有很強烈感到在享受甚麼,儘管我確實是喜歡咖啡的香氣和味道。區區一杯咖啡,更不用說只是一口了,那麼平凡的生活小節,值得留意嗎?

值得,只是我到最近才明白為甚麼值得。喝咖啡無疑是生活小節,而早晨第一口咖啡更是小節中的小節。可是,人生主要不過是生活小節的日積月累,稱得上大事者,假若一年有三四遭,已算很多了;小節中可以欣賞的,如不留意,就是白白錯過,就等於人生整體的質素本來可以是 Q(欣賞所有可以欣賞的經驗),現在卻是 Q - S(沒有欣賞小節)。一模一樣的生活,卻由於不懂得欣賞小節,而令人生整體的質素下降;很不划算,不是嗎?

每個人可以欣賞的生活小節不盡相同,一口米飯、一杯普洱、一夜暖暖的被窩、一個向自己展現的微笑、一次日出後晨光下踏著碎石小路的漫步,都可以。生活小節無數,總有值得欣賞的,只在於有沒有留意。

我特別拈出早晨第一口咖啡,因為那是我一天的開始,懂得細味和欣賞這第一口,我會更容易留意一天裏生活的種種細節,活得更 mindful,因而更感到充實。現在已是下午三時,今天早晨那第一口咖啡的香濃,我還記得清清楚楚,提醒我要好好生活,提醒我,能這樣每天早晨喝一杯香濃的咖啡,並非必然。

20251031

擺脫了酒的束縛

 

這篇短文,本來定的題目是「擺脫酒的束縛」,但想了一想,便改為「擺脫了酒的束縛」,因為我要寫的不是「如何去做」,而是「已經做到」,那一「了」字,不可不添。

我的生活一向很自律,飲食健康,每天做運動,唯獨有一壞習慣,屢次嘗試改變都失敗,那就是好杯中物。酒能傷身,那是不爭的事實;可是,飲酒的樂趣,卻又是那麼的美妙,好酒者自然知之,儘管不喝酒的大概莫名其妙。

我只是好酒,未至於酗酒,平生只醉過兩次,也有兩月滴酒不沾的紀錄,旅遊期間很少喝酒,並不覺得怎樣難受。然而,要完全戒酒,我可捨不得。我想做到,卻屢試屢敗的,是駕馭飲酒量,理智決定喝多少就喝多少,不受酒的束縛。可是,我經常多喝,本來對自己說「只喝兩杯」,兩杯後不由自主添一杯,然後又來一杯,結果一瓶紅酒就輕易喝光了。

以往最有效的方法,是家裏不藏酒,我對酒的心癮未大到會三更半夜開車去超市買酒(我通常深夜獨飲),於是做到連續多天不飲酒。問題是,心癮沒有消失,雖是做到不喝,但酒癮起時,始終是渾身不自在。

那麼,我是如何擺脫了酒的束縛呢?說來奇怪,那不是刻意運用某一方法的結果,而是無心插柳柳成蔭。

一個多月前,我決定將飲食徹底改為低碳少糖,那是由於看過大量健康資訊後,得出「低碳少糖是對我身體最好的飲食」的結論,接著實行。我一向不多吃甜食,所以「少糖」容易;至於「低碳」,即少吃粥、粉、麵、飯、麵包、馬鈴薯等,也不太難,因為我本來就不是每天都吃這些高碳食物,現在只是由每星期吃四五次改為一兩次而已。以前沒有刻意低碳,有時會不經意連續幾天吃粥、粉、麵、飯等,現在則不會了。

我每天只吃兩餐(午餐和晚餐)已有幾年,感覺良好,但沒有堅持16/8間歇斷食(intermittent fasting)。改為低碳少糖飲食後,我每天都實行16/8間歇斷食;除此之外,每星期24小時斷食一次。這兩種斷食對我來說一點也不困難,斷食期間不感到飢餓,跟平常一樣活動,也有做運動;雖然沒有進食,但仍然充滿活力,頭腦還好像特別清晰。

積極轉為低碳少糖飲食和實行斷食後,不但感到身心更康泰,而且迅速減輕體重,一個月後便減了約15磅(6.8公斤),連以往怎樣運動都絲毫不減的腰側贅肉(主要是脂肪,英文俗稱 "love handles"),也明顯消去了不少。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也是在一個月後,我發覺飲酒的心癮弱了很多,於是定下四條「飲酒規則」,看看能否遵守:(1) 每星期飲酒不超過五杯*;(2) 每次飲酒不超過兩杯;(3) 不連續兩天飲酒;(4) 睡前三小時內不飲酒。哇,竟然毫不費力便做到了!完全沒有「沒酒喝/喝不夠」的不自在,而喝酒時仍然有滿足感,就算只喝一杯。

實在太神奇。我雖然不明白其中機制,但有理由相信那是生理影響心理的結果,只要我保持低碳少糖飲食和定時斷食,應該可以從此擺脫酒的束縛,卻又仍然可以享受美酒。真美好。


* 我說的「杯」是以「標準杯」來衡量,即每杯含大約8克純酒精的飲品份量。

20250930

詩句遐想

 

讀杜甫詩,讀到這一首時,不免被其中一句引起遐想:

《江漢》 

江漢思歸客,乾坤一腐儒;

片雲天共遠,永夜月同孤。

落日心猶壯,秋風病欲蘇;

古來存老馬,不必取長途。

如果你估計是「乾坤一腐儒」,那就錯了。這句確實意象突出,意味複雜而充滿張力,是我喜歡的,但並未引起遐想。「片雲天共遠,永夜月同孤」同樣是絕妙好句,但也沒有引起遐想。

我說的「遐想」,不是甚麼高遠或脫離現實的想像,而是從腦海中形成的一個畫面,聯想到自己的人生。那畫面是日薄西山,彩霞滿天,一大群歸鳥展翅四飛。那句詩當然就是「落日心猶壯」了。

畫面中的不是倦鳥,雖是歸鳥,卻仍然活力十足;明早,再振翅,迎接新的一天。過去三十多年,我的人生可以用這些飛鳥來比喻:每天都充實而起勁地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那是我的飛翔。想到這裏,不得不感到幸運(可能「僥倖」更準確),雖沒有神明可以感恩,還是認為應該用 "grateful" 來形容我的感受。

但現在是日薄西山了,是落日,我已步入晚年。然而,我不打算做個「老」的人,即使是到達年齡肯定稱「老」的階段;「不老」,我指的是思想不僵化、不自縛,行為不怠惰、不乏勁。當然不是口說便能做到,最有效的方法是不斷學習全新而困難的知識或技能,鍛鍊身體,兼有創作活動(例如寫作)。我做得到的。落日,我心猶壯。

古人有一種文字遊戲叫「集句」,即用前人現成的詩句,重新組合成聯句或一整首詩詞。張伯駒的《鷓鴣天:春感集杜其一》就是一首集句佳作,全首詞由杜甫詩句組成:

花近高樓傷客心,北來肌骨苦寒侵;江山故宅空文藻,玉壘浮雲變古今。

憂悄悄,病涔涔*,新詩改罷自長吟。可憐賓客盡傾蓋,隔葉黃鸛空好音。

(* 這兩句簡化自「轉蓬憂悄悄,行藥病涔涔」)

「落日心猶壯」可以和甚麼詩句集成一聯呢?我想了很久,終於想到一句滿意的,就是王維《山居秋暝》的「清泉石上流」。落日心猶壯,清泉石上流;晚年要心壯自勉,上善若水地流動不息。

20250830

思想封閉的學生


這個學期剛開始,便有一個學生在課堂裏不斷製造麻煩。那是哲學導論課,約有四十個學生,這位「麻煩學生」坐在最前的位置,經常舉手發問;一小時十五分鐘的課,他發問了超過十次。每事問會有好學問,學生發問,不是好事嗎?這樣說沒錯,而我教學時也鼓勵學生發問。然而,課堂上發問有規範,問的至少應該是教學內容,而不是自由聯想到的不相干問題。

這個學生正是自由聯想地發問,想到甚麼便舉手,有時甚至不是發問,而是發言——發表他的「重要思想」。不過,他也不是完全自由聯想,因為他的聯想百分百都在一個範圍內,就是他的基督教信仰。第一堂課,也記不起我在講甚麼了,這個學生突然舉手問:「教授,你有沒有讀過《聖經》?」我回應道:「為甚麼這樣問?這問題跟我說的有何關係?」他回答不了,於是我繼續講學;但過了不到十分鐘,他又突然舉手,問了另一個不相干的問題:「教授,你見過神蹟嗎?我經歷過一個神蹟……」我立即打斷了他,說:「我們在學期的下半會討論到神蹟這個題目,你把想說的留到那時才說吧。」他只好收口。

第一堂完結後,這個學生走過來對我說:「我經歷過的神蹟,令我對課程大綱裏包括的哲學問題都有了答案,我不知道是否還應該修這課。」我乾脆順水推舟:「既然你都有答案了,確實不必修這課。」他說:「好的,那我便退課了。謝謝您!」我聽後暗喜。

誰知第二堂赫然見到他仍然坐在最前的位置。我問:「你不是決定退課嗎?」他說:「我改變了主意,決定留下。」我當然沒說甚麼。於是,他依然故我,故態復萌,在課堂上多次舉手,問些不相干、卻總是與他的宗教有關的問題。由於指定的讀物提到邪惡難題(the problem of evil),我便簡略地解釋了這個問題;這時候,「好問」的學生又舉手了,說:「我知道怎樣解決邪惡難題。」然後竟然站起來,好像要演說般,高聲道:「這個世界有邪惡的事,是因為撒旦……」我一聽到「撒旦」,便立刻制止他說下去(我高聲說 "Stop!"),然後解釋這是哲學課,不是基督教神學課,沒有任何理由要討論撒旦的行為。

接著,我花了十分鐘說明我教授哲學導論,是為了讓學生經驗哲學作為一種特殊的知性活動(intellectual activity),學生要學習的,是如何 philosophize,而不是聆聽教授或其他同學提供答案。因此,我希望所有學生盡量保持思想開放(open-minded),就算他們認為自己的信仰是真理,也要學習暫時放開信仰,考慮其他的思考角度。

「好問」的學生那麼年輕(他告訴我他十八歲),思想卻已如此封閉,已到達宗教狂熱分子的程度,不知道還有沒有得救?無論如何,我的當務之急不是「拯救」他,而是想出一個有效的方法,令他不至於太過擾亂課堂秩序。

20250731

歐遊雜記

 

1. 七月歐遊,差不多一整個月,前半和友人夫婦同乘遊輪,由荷蘭阿姆斯特丹出發,去了波蘭、瑞典、愛沙尼亞、芬蘭和丹麥;後半我倆參加旅遊團,遊了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和波蘭。有兩個國家重疊了,但只有愛沙尼亞的塔林(Tallinn)是重遊

1.1 我們乘坐的遊輪屬於 Celebrity Cruises,服務一流,營運安排(logistics)簡便流暢,食物質素亦佳,值得推薦。這不是我們第一次光顧 Celebrity Cruises,印象一向都好,這次尤其滿意。

1.2  後半參加的旅行團屬於 Gate 1 Travel,這是我們第五次光顧,喜歡他們彈性的安排,例如很多天的下午可以選擇自由時間(如參加他們安排的行程則要加費);我們通常選擇自己穿街過巷,到處走走。如果習慣走馬看花式、每天去很多地方的旅行團,Gate 1 Travel 便可能不適合你了。

1.3  遊輪每到一地,通常都有須要另付費的 shore excursion,以往我們會參加一些,但這次完全沒有參加,都是下船自己遊玩。我們在幾個大城市參加了 free walking tour,其實並非免費,因此又稱 tip-based walking tour,通常是一個導遊帶幾個到十幾個遊客,不用先付費,遊覽完畢後按導遊的表現(和自己的良心)付小費;導遊為了多掙些小費,都會很落力,講解豐富並力求生動有趣。所遊之處大多是有歷史意義的景點,全程步行,一般是兩小時到兩個半小時,每人付二十美元小費已合理,高興的當然可以多付。

2.  這次和友人夫婦同遊,乃一大樂趣;相處融洽,有談笑戲謔,也有嚴肅討論。我們兩三年前才開始熟一點,這次同遊,天天一起十多天,友誼加深了很多,大有相見恨晚之感。到了我們這把年紀還結識到好朋友,是非常難得的。

2.1  同遊的趣事不少,但特別值得寫出來的一件則是緊張刺激。那天在波蘭的格但斯克(Gdańsk)下船,遊了大半天,本來預了充裕的時間回來上船,但因一些事故,延遲了。到乘計程車回來時,時間已非常緊迫;其中涉及幾個決定,例如找出租車還是計程車、在哪裏找,只要其中一個決定錯了,我們便很可能趕不及上船。終於在上船時限前二十分鐘趕回,抹一把汗,頻呼幸運。遊輪絕不等人,要是遲了,便要自己想辦法趕往下一站,那是瑞典的維斯比(Visby)!

2.2  這次旅遊大小事務的安排,由訂船票開始,都由我老婆大人安排,事事妥貼,無微不至,我們稱她「隊長」,做坐享其成的大懶人「隊員」。

2.3  我們曾在多個城市玩 Segway (賽格威,港譯「攝位車」)遊覽,覺得很好玩,這次在哥本哈根也玩了。友人夫婦本來有點擔憂操控 Segway 可能不易,我們再三強調非常容易,試用五分鐘便可充分駕馭。他們開始時有點緊張,但真的不到五分鐘便控制自如,有人後來還玩 S 形花式 Segway 呢!

3.  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合稱「波羅的海三國(Baltic States)」,雖各有不同,但相近之處更多,是我們這次歐遊最喜歡的國家。

3.1  波羅的海三國都可稱小國寡民:愛沙尼亞人口一百三十多萬,拉脫維亞一百八十多萬,立陶宛兩百八十多萬,加起來也沒有香港人口之多。由於人不多,就算在遊客區,也不擁擠,沒有巴黎、羅馬、東京等大城市的煩囂和壓迫感,遊覽時感到很自在。

3.2  三個國家的人都非常友善,例如駕車者見到行人想過馬路,即使不是斑馬線,也大多停下讓路;我見過一個遊客在車路上行走,沒留意背後有車,駕車者仍然很有耐性,沒有按喇叭催促,慢駛跟著,等到行人沒有擋住,才加速而去。

3.3  三個國家的風景都很美,在公路上坐車時不斷看到深淺不同的綠,層層疊疊,加上蔚藍的天和千變萬化的白雲,當真賞心悅目,令人心矌神怡。

3.4  在立陶宛街上見到不少美女,有些美得像模特兒或明星,這是在別的城市從所未見的。後來網友告訴我,波羅的海三國盛產女性模特兒,據說全球第一(https://3seaseurope.com/baltic-countries-female-models-estonia/)。那麼為何我在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沒有見到很多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在立陶宛去的地方有較多本地人,在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則不是。

4.  這篇遊記稱為「雜記」,還用了列點形式,就是因為所記之事零零碎碎。以下各點沒有任何關聯,只是我認為值得一記。

4.1  Gate 1 旅行團這次的導遊是個怪人,整日臉紅紅像喝醉酒(但其實不是),說話的語氣神態都有點不自然;雖然經常滿臉笑容,卻又會說話得罪顧客,例如他竟當面說一對團友是 "complainers",令他們大為不悅。此外,他的一些安排也不夠細心,引起混淆。然而,他的另一些做法卻很能取悅顧客。最特別的一次,是我們遊覽到導遊的家鄉時,他竟安排了一個驚喜,讓他已退休的父母帶同他的兩隻小狗來歡迎我們,並請我們吃(很好吃的)芝士和自己做的炸麵包,還有香檳和當地特產的烈酒。氣氛搞得極好,團友都很高興。

4.2  雖然我們對波蘭沒有特別好的印象,但我畢竟是蕭邦愛好者,參觀蕭邦博物館很有朝聖的意味;看到蕭邦自用的鋼琴完好地保留著,在館裏展覽,有一種莫名的感動(我在台灣故宮博物院看到蘇軾手書《前赤壁賦》時,也有同樣的感動)。

4.3  在華沙的另一次美好音樂經驗,是在 St. John's Cathedral 聽管風琴,尤其是聽到巴赫的名曲 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那種震撼,要在音響效果好、管風琴夠大的宏偉教堂才會經驗到。

4.4  據說有些歐洲人不是天天洗澡,我們在乘火車從華沙到格勒古夫(Kraków),車程兩個多小時,在車廂內就聞到不少人身上有難聞的氣味,也許是這個說法的佐證。

4.5  有些人有飛行恐懼症(aviophobia),這次我近距離見到一位。從阿姆斯特丹飛往塔林,只需兩小時左右,坐在我旁邊的年輕女士一坐下便顯得非常緊張。飛機一開動,我便留意到她一連串的動作:立即戴上太陽眼鏡,不但緊握座位的扶手,兩手同時交叉食指和中指(crossing fingers);感到飛機離地升空時,她立即快速連環在胸前畫十字架,然後拿出手機,看著一些文字唸唸有詞,應該是在讀經文。兩小時的行程,她不時畫十字架和唸經文,太陽眼鏡一直戴著(這個真的不知道是甚麼意思),到飛機著陸才摘下。害怕到這個程度,肯定屬於 phobia。

4.6  最後一記參觀奧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這是二戰納粹德軍最大的集中營,超過一百萬人(主要是猶太人)慘死於此。這件人間最不義和令人悲憤的事,距今不過八十多年而已。參觀時不由自主地心情沉重,看到那堆滿一室被剪下的頭髮,另一滿室死者穿過的鞋子,實在震撼。甚麼「滿街都是聖人」,頓時顯得輕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