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6

錢鍾書的博學與粗疏


錢鍾書博學,這是無可置疑的;然而,葉恭綽說錢鍾書學問散錢無串,也是中肯的評語。錢鍾書記得(或記下)的資料確實大量得驚人,但不少只是強記,並無消化,甚至誤解。他的旁徵博引,往往淪為亂掉書袋。近日隨便翻看《管錐編》,便看到四個例子。

例一:

(〈老子王弼註  七〉)

這裏錢鍾書引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那句,不但不能用來說明他的論點,而且只採原文首尾,中間一大段砍去,第一句的引號也不見了。

德文原文:Leib bin ich und Seele — so redet das Kind. Und warum sollte man nicht wie die Kinder reden? Aber der Erwachte, der Wissende sagt: Leib bin ich ganz und gar, und Nichts ausserdem; und Seele ist nur ein Wort für ein Etwas am Leibe.

英譯 (Kaufmann):"Body am I, and soul" - thus speaks the child. And why should one not speak like children? But the awakened and knowing say: body am I entirely, and nothing else; and soul is only a word for something about the body.

例二:

(〈史記會註考證  二〉)

對照 Collingwood 的原文,便知道 "quasi-history" 並非錢鍾書說的「"軼事" 俗說」:

Collingwood 文中的 quasi-history 已經是 a document,而且是 what the writer already knows。他認為那不算歷史,是因為那份 document 不符合他的歷史觀(這裏我不論他的對錯),而根據他的歷史觀,歷史(即書寫的歷史)必須是 answers to questions,並必須是關於 human actions。 

例三:

(〈史記會註考證  五〉)

錢鍾書望文生義,想當然地將維根斯坦的理論附會到釋氏與道家之說了。Tractatus 6.54 是不能脫離維根斯坦的圖像說(picture theory)來理解的,而圖像說是艱深複雜的形上學及語言哲學理論,錢氏恐怕沒有足夠的哲學訓練去讀懂。

例四:

(〈老子王弼註  三〉)

錢鍾書的中譯太粗疏了。原文的 "the relation of two terms in a binary opposition" 不應該只譯為「對立之兩名」,因為 binary opposition 不只是對立,而是二元對立。此外,「由平等變而為不平等」也與原文的 "not a simple relation of two equal terms but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有出入,因為  "the order of their inequality" 指的是層級上的不平等,例如 Seung 原文  "the soul and the body, the eternal and the temporal, or the intelligible and the sensible" 等(被錢鍾書省略了),而不平等可以是同層級的,例如 body 與 body 之間的不平等(雖然「垂直線關係」已有層級之意,但原文的 "the order" 仍然應該譯出來)。

友人見我近日批評錢鍾書,跟我聊起來。我說我對錢鍾書的學問評價越來越低,友人的回應是:「不過他好些文字讀著還是覺得有趣,而在當時環境(沒 Internet 等等,49後、文革又那麼多限制),要冒出這樣一個人物也不容易。我甚至覺得他不認為自己這些算甚麼大學問,只是有些寄託,自己消閒那樣;他大概也不會以大學者自居(純直覺,不肯定事實是否如此)。」這個說法是公允的,但我認為錢鍾書到老也炫學,層次未免低了一點。其實,錢鍾書的這種博聞強記,在資訊唾手可得的當代,已比較不被重視了,因為大部份研究材料可以隨時在網上搜到。

20230831

狂迷與鼓舞


有幾年疏於寫期刊論文,儘管沒有荒廢哲學研究,但寫的主要是中文書;過去十年,只出版了三篇期刊論文。最近重燃寫期刊論文的興趣,剛完成了一篇詮釋尼采的「永恆回歸」,便立即開始寫另一篇,批判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知識論。那股寫論文的衝勁,是前所未有的(我已在構想下一篇有關尼采的論文了)。為何如此?不知道,但我本來就喜歡寫論文,只是現在特別狂迷而已。我的性格有狂迷的一面,在不同時期表現於不同的興趣,現在輪到寫期刊論文了。

這個學期是我的學術休假(sabbatical),十月中到台灣待三個禮拜,期間會在五所大學演講,這兩篇論文就是其中四場演講的題目(在台灣大學和中正大學講詹姆斯,在政治大學和清華大學講尼采,還有一場在東吳大學,講維根斯坦,但不必寫論文)。即使沒有這些演講,這兩篇論文我還是會寫的,但演講的時間確實令我加快完成論文。

出版期刊論文是拿終身教席(tenure)和升職的必要條件,我十多年前已升至正教授,寫期刊論文已沒有多大的實用考慮,純粹是興趣推動;現在進入了狂迷階段,就更加注重興趣,過癮最重要。然而,論文始終是寫給別人看的,最理想是寫時過癮,寫成滿意,出版後有人欣賞。

剛在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出版的那篇討論 McTaggart 時間哲學的論文,已有人欣賞,令我鼓舞。在論文出版前不久,收到山東大學一位哲學教授的電郵,向我索取論文;他說從一位復旦大學的朋友得知我這篇論文快將出版,想先睹為快。我當然說沒問題,立即發給他。這個不算是欣賞,因為他只是索取論文,有沒有真的看,看後評價如何,我都不知道。

大約一個月前收到另一封電郵,來自一位 UNC-Chapel Hill 的哲學教授,也是向我索取這篇論文(論文已出版,但她不知怎的無法在期刊的網站下載論文)。我發了論文給她,約十天後她再次聯絡我,大讚論文寫得非常有趣和有啟發性,並決定這學期在她的研究生課程裏包括這篇論文為指定讀物。那讚美之詞可能只是客套,但指定研究生讀我這篇論文,對我來說是莫大的鼓舞。這位教授還說,如果她和研究生討論完我的論文後有甚麼意見,會寫給我看,也許可以繼續討論。我當然求之不得。

20230731

哲學思考的璀璨

 

我記性不好,不適合做須要處理大量資料的工作,就算有科技幫助,依然吃力。上一篇論文寫 McTaggart 的時間哲學,雖然是詮釋性的,但參考文獻不算大量,應付得了;可是,正在寫的這篇有關尼采「永恆回歸」的論文,參考文獻極多,就算未至於浩如煙海,也大量得令我感到透不過氣,好像怎麼看也看不完。

當然不是有關的論文和書籍全數細讀——假如那樣做,恐怕一兩年也寫不成一篇論文。我是先看論文撮要或書評來篩選,有些論文則粗略看一遍,以決定是否細讀。然而,經過篩選後要讀的文獻仍然是大量,到目前為止我在「參考資料」裏列出的已超過五十項;儘管大部份是期刊論文而不是專書,但那頁數也真夠嚇人。

細讀這些篩選出來的文獻只是第一步,讀時做筆記才是硬功夫,因為不是簡單地看到要點、記下頁數便完事。首先,要判斷哪些是要點,並估計這些文獻要點在我的論文裏可能有甚麼用處;如果要點之間互有關聯,就要明確寫下關聯之處。筆記慢慢累積起來,到了一定數量便會顯得散亂,這時要整理一下,至少略為分類,方便日後搜尋。

這篇論文已寫了超過三分一,但同時仍然在讀文獻,因為在寫作過程中會發現,一些本來以為不必看的文獻其實須要看;有時甚至要停止寫作兩三天來讀文獻,有幾次補讀文獻之後要回頭改動某些已寫好的部份。寫這種詮釋性論文只能蝸行。

請勿誤會,我不是在抱怨。寫論文和讀文獻我都是樂在其中的,是知性的樂趣。對我來說,寫作——尤其是寫論文——是哲學思考重要的一環。假如這些年來一直只是看書、思考、做筆記、和別人討論,而沒有寫論文,我的哲學思考一定沒有現在的深入。我的很多哲學觀點都是在寫作論文的過程中「逼出來」的。寫論文時,會進入特別用力思考的狀態,是寫作時才做到的;寫作是創造的過程,但不只是創作句子、組織段落、把已想好的內容寫出來,而是邊寫邊思考,創造出新的 ideas,很多時候新得連自己也感到驚奇。完成的論文,往往與動筆時的構想有很大分別;假如沒有寫作,就不會有那些 ideas。

寫這篇詮釋尼采「永恆回歸」的論文,當然同樣有這種在寫作中深入思考的經驗,而且還多出了閱讀大量參考文獻的刺激,令我寫作時好像腦袋裏的天空放煙花,感受到哲學思考的璀璨。

20230630

習慣替換



根據杜克大學研究員在 2006 年發表的一篇論文,我們日常生活裏的行為,超過百分之四十是習慣支配的,通常不假思索便作出來,例如早晚刷牙。習慣一旦養成,不論是好習慣還是壞習慣,都會成為生活的根本部份。我們從小聽老師說「要養成良好習慣」,雖是陳腔濫調,卻不失為真理。

我對生活習慣非常自覺,很早便養成一些良好習慣,現在我每天——除了旅遊或病倒——必做的事包括看書數小時、運動一小時和彈鋼琴半小時。有朋友問我如何能堅持每天做運動,因為那對他來說很難;我的回應是:「每天運動是我的習慣,十多二十歲時已養成,像早晚刷牙一樣,一點都不難,反而是不做便覺得不舒服。」難的不是堅持習慣,而是養成習慣;一個習慣通常要連續定時定候做幾個月才會養成,很多人堅持不了多少天便放棄(例如所謂的 New Year's resolution)。

好習慣容易堅持,同樣道理,壞習慣很難戒絕。我有臨睡飲酒的壞習慣,想戒掉很久了,卻一直不成功;雖然不是每天都飲,有時甚至連續幾個禮拜滴酒不沾,但每次總是重拾壞習慣,因為深夜不喝點酒不舒服。最近看了 Charles Duhigg 的 The Power of Habit,書中建議了一個戒除壞習慣的方法,就是「習慣替換(habit replacement)」,即用好習慣代替壞習慣。我姑妄試之,竟奏奇效!

習慣之所以難戒除,是因為習慣的行為都會帶給我們一些快感、滿足、或意識到的好處(作者稱之為 "reward",可譯為「獎賞」),一旦停止那行為,沒有了獎賞,便會感到失落。用一個習慣代替另一個習慣,其實就是用一個獎賞代替另一個獎賞;既然仍有獎賞,那麼停止了舊習慣便不會有失落感。

我用來代替深夜飲酒的新習慣,說來可能有點匪夷所思,就是學習德文!自從六七年前開始認真研究尼采哲學,我便有意重學德文(讀研究院時學過並通過考試),但只是斷斷續續地看書和練習,進步很慢。這次決定養成天天學習德文的習慣,並用它來取代深夜飲酒的壞習慣,我須要做的事很簡單,就是睡前提早半小時關電腦,然後學習德文才睡覺。雖然只是半小時,但每次學習到新東西,並且做了翻譯練習,都能帶給我滿足感(這就是獎賞)。由於天天學習,儘管只是半小時,也很快察覺到明顯的進步,令我更有動力繼續學習。這個「習慣替換」的功效,還在於我對飲酒的渴望竟然消失了,根本不用抗拒誘惑;沒有失落感,不會感到不舒服。真神奇!

這是我的真實經驗,完全沒有誇張。然而,Duhigg 在書中提醒讀者,「習慣替換」這個方法不是萬能的,並不能保證戒絕壞習慣;例如遭逢巨變、情緒極度低落時,便很可能重拾壞習慣。此外,要建立新習慣以取代舊習慣,那新習慣必須是自己真心樂意去做的事,否則便難以得到獎賞,因而容易失敗。無論如何,這個方法對我來說 so far so good,我會繼續下去的。

20230610

暢談命理學

 


五月底到首都華盛頓出席兒子的碩士畢業禮,逗留一星期,遊覽了不少博物館,然後全家飛到多倫多探親。由於行程緊密,在多倫多只約見了兩位朋友,其中一位是邵頌雄教授。

這是我跟邵兄第一次見面,但文字上的交往已有數年,除了公開筆談討論過佛學與命理學(收入了《立場哲學:對談集》(貳叄書房,2022)),亦偶有私訊閒聊,所以這次見面不需寒暄「熱身」,便可以立即暢談。我約見時說明打算跟邵兄續談命理學,結果他很「合作」,在餐廳內晚飯(邵兄請客)的三個小時,我們大部份時間都在討論這個話題。

上次筆談命理學,有些地方我其實還未弄清楚邵兄的看法,這回便逐一問他。最後,我終於肯定他在兩點上與我的見解相同:一、就算有些命理學是可靠的,我們仍然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例如不知道星象為何與人生世事有對應的關係);二、假如未來的事情可以憑命理學預先準確地知道,那就不可能在知道後「趨吉避凶」(能趨能避的,就不會是已知道的事情)。跟絕大多數所謂命理學家不同,邵兄認為命理學不能準確預測未來的事情,而只能推出一些大圖像;而所謂「命」或「命運」,亦只是一些大方向而已。大方向不能改,這就是「命」,但大方向裏的小枝節卻不是一定的,因此「趨吉避凶」可能在小枝節上做得到(例如你的命數是今年會有事業上的挫折,那是不可改變的大方向,但挫折可大可小,這便是「避凶」的空間)。

邵兄這些看法都很有趣,我計畫寫的那本討論宿命論的中文書,也許會論及他的看法。我也表達了一些邏輯宿命論(logical fatalism)的觀點,還談到了尼采的宿命論。暢談之暢,就體驗在三個小時倏忽過去。

有朋友曾經問我為何那麼認真對待屬於迷信的命理學,我的回應是:「我不肯定所有命理學都是迷信。雖然到目前為止我仍然沒有理由相信任何命理學,但邏輯宿命論令我不會一筆抹煞所有命理學,而邏輯宿命論絕不是迷信,而是基於哲學論證。」我不迷信,不迷信的人也可以認真對待命理學。

20230508

故事的餘韻

 

我喜歡看短篇小說,所謂短篇,幅度頗大,極短者只有寥寥一段或幾句(最短的是一句,例如著名的 "For sale: baby shoes, never worn",有說是海明威之作,但沒有證據支持),較長的可以過萬字。短篇小說在百忙中也可以抽點時間讀一兩篇,如果是佳作,讀後立即細想回味,那是文學享受。最近在讀英國作家毛姆(W. Somerset Maugham)的短篇小說,其中一篇餘音嫋嫋,讀後幾天我還不時在想那個故事。

故事題為 "Mr Know-All",只有六頁長,寫一位人見人厭的通天曉先生(Mr Know-all),故事發生在一艘遠洋客輪上。通天曉先生的名字是 "Max Kelada"(下稱「卡拉達」),為人愛交際,卻不拘禮節,經常冒犯人,不該說話時也滔滔不絕,而且甚麼也表示他懂,故被譏為「通天曉」,有些同船乘客甚至當面這樣稱呼他。毛姆的人物刻畫功力深厚,相信大部份讀者讀到第二頁已不喜歡卡拉達。

故事高潮的開始是卡拉達與另一位男乘客拉姆齊(Ramsay)因為討論養殖珍珠對天然珍珠的價值會不會有影響而爭執起來,拉姆齊早已看卡拉達不順眼,加上他自己同樣武斷好勝,於是言辭越來越不客氣。卡拉達一氣之下講出了此行的目的,原來他是珍珠商人,這次乘船到日本正是要看看那邊的養殖珍珠;他強調自己對珍珠的認識是如何如何深入,肯定養殖珍珠永遠及不上天然珍珠的質素,不會對後者的價值有重大影響。

拉姆齊的太太當時在場,湊巧戴著珍珠項鍊;卡拉達留意到了,連忙說向她說:「拉姆齊太太,請相信我,您脖子上的珍珠項鏈價值永遠不會下降分毫!」拉姆齊太太聽後臉紅了一下,接著將項鍊收進衣衫裏。拉姆齊好像頓時興奮起來,要求卡拉達估計那條珍珠項鏈的價值。卡拉達立即估價,認為約值一萬五千美元,並補充說如果是在紐約第五大道的名店購買,可以高達三萬美元。拉姆齊的反應是恥笑,說項鍊是他太太在百貨公司只花了十八美元買的。這個價錢當然只能買到養殖珍珠。卡拉達窘了,但堅持那條項鍊是天然珍珠,並且品質極高。拉姆齊問卡拉達敢不敢打賭一百美元,卡拉達接受。

拉姆齊太太建議算了吧,因為在船上無法證明珍珠的品質。卡拉達說一百美元他輸得起,只要讓他鑑定項鍊,他便能肯定真假,作誠實的判斷,願賭服輸。拉姆齊太太只好伸手脫項鍊,隨即表示卡住了,說他們應該相信她只花了十八美元買那條項鍊。拉姆齊有點不耐煩,過去替太太脫下項鍊。卡拉達細心檢查珍珠項鍊,察看了一會後便微笑,好像勝券在握。可是,這時他瞥見拉姆齊太太臉色變得蒼白,白得好像快要昏厥,並睜大眼睛望著他,流露驚怖和求救的神色。卡拉達扎了一會,最後滿臉通紅地說:「我錯了,這條項鍊不是真的,只是像真度很高而已。」然後取出一百美元,付給拉姆齊。

事後船上的人都恥笑通天曉先生。然而,第二天早晨,有人從卡拉達房間門縫遞進了一個信封,裏面有一百美元,但並沒附有信件或便條。故事完。

讀者當然明白那條珍珠項鏈是真貨,應該是拉姆齊太太背著丈夫花巨款買的,卻瞞騙他那是只值十八美元的養殖珍珠。我讀完這個故事後禁不住想,拉姆齊太太買了真貨,卻要當作假貨穿戴,那是甚麼樣的心態?她真的那麼喜歡珍珠嗎?這對夫婦是怎樣的關係?還有,是誰遞進那信封?如果是拉姆齊太太,不是應該附上感謝的言語嗎?如果是拉姆齊,信封裏便不應該只有一百美元;除了交還卡拉達的錢,應該另付一百美元,因為他打賭輸了。這些問題在故事裏都找不到答案,但值得細味。

更值得思考的是,所謂性格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卡拉達有「通天曉」的性格,竟會犧牲自己的面子去幫助一個萍水相逢的人?也許那不是他性格的全部?也許性格並不決定行為?對別人的性格不應妄斷,但對自己的性格呢?我真的很了解自己的性格嗎?

【補充】讀者留言:「我猜拉姆齊太太的珍珠項鍊是她在 New York 的情人在她離開前送的道別禮物。作者有暗示過拉姆齊並不富裕,例如提及到他是穿 ready made clothes,更直接說出 "The Consular Service is ill paid" 而太太的穿著是樸素的, 所以他們不太可能負擔得起那麼昂貴的項鍊。 另外,作者更一直提到拉姆齊太太的美貌和魅力,如果是與故事沒關係,作者應該不會在只有6頁的短篇小說裏費筆墨形容太太的吸引力。 最後作者問卡拉達到底珍珠是真還是假的時候,卡拉達回答 "If I had a pretty little wife I shouldn't let her spend a year in New York while I stayed at Kobe",這一句我覺得是在暗示太太在偷情。綜合以上觀點可以猜測在拉姆齊離開 New York 這一年來,他的太太一直背著他出軌。」

我完全同意這位讀者的解讀。他/她讀得很仔細,相比之下我看得未免太粗疏了。謝謝這位讀者。

20230428

哲學的形式、內容與風格

 


昨天備課很費心力,有點卡住了,要轉移注意力,放鬆一下,然後回頭再思考,於是便到臉書寫了以下一段:

【備課透透氣】剛才備課,花了很長時間思考《哲學研究》其中兩三節,還未貫通。維根斯坦這本書的迷人之處,正正在於能迫使(肯用心的)讀者深入思考並試圖得出通透的了解。有些章節這些年來我已讀過多遍,但再讀時依舊自然而然進入「深度思考」的狀態。在我讀過的大哲學家中,只有維根斯坦和尼采對我有這樣的魅力。比起讀一些鑽牛角尖味或學究味重重的分析哲學期刊論文,讀維根斯坦和尼采簡直就像是呼吸格外清新的空氣。 

朋友看後留言,這樣問:「其實, 維根斯坦的哲學觀點是否可以寫得清楚明白一點,而不失其深度或魅力?」相信不少讀過維根斯坦著作的人都會問類似的問題,以下我嘗試回答。

跟其他著作(例如文學作品)一樣,哲學著作有形式、內容與風格之分;問題是,三者可以截然劃分嗎?我們大概不會認為文學作品的形式、內容與風格是各自獨立的,例如李商隱七言律詩所寫的,可以改為古文和用韓愈的風格來寫嗎?卡夫卡的小說,如果不是用小說的形式,或不是 "Kafkaesque" 風格,可以表達同樣的內容嗎?

也許有些人認為哲學著作在這方面跟文學作品不同,形式、內容與風格可以各自獨立。我自己不這麼看,例如柏拉圖的對話錄,我不相信可以改為論文形式而保持風格和內容;再如《莊子》的文體和風格,不可以改為《道德經》的文體和風格,而仍然表達同樣的內容。就算是同一個作者,不同的作品的形式、內容與風格都是關連的;尼采的 Thus Spoke Zarathustra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不能互換形式與風格,因為這兩本書要表達的內容與尼采採用的形式與風格息息相關。

認為哲學著作的形式、內容與風格可以各自獨立的,很可能大都是受分析哲學訓練的人。分析哲學的訓練講求條理分明的論證,以論說文的形式來表達清晰的內容,不注重個人的文章風格。受過這樣訓練的人,尤其是受過嚴格訓練並且長期實踐的,很可能會覺得風格根本不重要,可以與內容分開;至於內容,雖然通常以論說文的形式來表達,但同樣的內容也可以只列出要點和論證,不必寫成文章。然而,分析哲學不代表所有哲學,即使「哲學著作的形式、內容與風格可以各自獨立」這個看法對分析哲學而言是正確的(或至少是可接受的),卻不一定適用於其他流派的哲學。

Bernard Williams 對這個問題曾經有此評論:

The traditions of the plain style that are familiar in analytic philosophy have much to be said for them, but they can become a dead weigh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scientific model. One should not approach philosophical writing in the spirit of the analytic philosopher who (in actual fact) said to another when they were trying to write a book together, "Let 's get it right first and you can put the style in afterwards." Why should we assume that it should be like this? When we turn, in particular, to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we look at the canon of past philosophy that even analytic philosophy agrees on, does it look like this? Plato, Hobbes, Hume, Rousseau, indeed John Stuart Mill, not to go into more disputed territory: do we really suppose that their contributions to the subject are independent of the imaginative and expressive powers of their work? (from "What May Philosophy Become?") 

他說的主要是風格和內容的關係,沒有談及形式,但我相信他會同意形式也往往難以跟風格與內容截然劃分。

維根斯坦通常被歸入「分析哲學家」這個類別,但其實他著作的形式和風格大異於一般的分析哲學著作。他的寫作自我意識(self-awareness)很強,例如在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的序言裏便這樣說:"The best that I could write would never be more than philosophical remarks." 對於寫作風格,維根斯坦也表達過一些看法(都收入了 Culture and Value):

Writing in the right style is setting the carriage straight on the rails. (p.39)

My style is like bad musical composition. (p.39)

One's style of writing may be unoriginal in form — like mine — and yet one's words may be well chosen; or, on the other hand, one may have a style that's original in form, one that is freshly grown from deep within oneself. (p.53)

You have to accept the faults in your own style. Almost like the blemishes in your own face. (p.76)

... a man's style is a picture of him. (p.78)

「維根斯坦的哲學觀點是否可以寫得清楚明白一點,而不失其深度或魅力?」這個問題,假如由維根斯坦自己回答,我認為他會說「不可以」。

尼采也是寫作自我意識很強的哲學家,而跟維根斯坦一樣,他認為哲學著作的形式、內容與風格都和哲學家本人密不可分。他在 Daybreak 的序言對他的讀者有一個忠告:"Learn to read me well!" 我們讀維根斯坦時,也應該想像他有同樣的忠告,不責怪他寫得不夠清楚明白,而是 learn to read him well。

20230422

飯桌風景


(今天拍的照片)

我家飯廳被一樘窗圍著,共四扇玻璃窗,大致組成半個八邊形,中間兩扇窗特大,吃飯時向外望,就是看風景。是的,名符其實的風景,因為看到的有天有雲,有樹有草,也有流水,唯獨欠山而已。

當初決定買這房子,主要由於我們對這飯桌風景一見鍾情,那同聲一「嘩」(粵語)的驚豔,至今未忘。我們住的地方冬天不下雪,春夏在景色上也不分明,但秋色是典型的金黃雜紅,所以風景有三季;這三季,也就是我們的餐桌風景。房子一住下來,便是十多年了,不但沒有日久生厭,反而是一般風景,一樣心情,每次用膳時舌頭享受美味,眼睛飽覽草木水雲,淡淡延綿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即使是在這個有風景的飯廳,用膳也不是只吃飯菜和看風景,在兒子長大離巢前,一家三口閒話家常大多是在飯桌上。兒子已在東岸多年,而我們兩老依舊吃飯看風景,依舊邊吃邊閒聊,上至美國中港台政治,下至無聊的笑話,無所不談。有時候看著窗外的風景,發現有趣的東西,也會談論起來,例如小溪對面其中一棵樹好像忽然長高了很多、今天的雲形狀看來特別似是拙劣的畫作、池塘裏飛來了一隻像是白鶴的水鳥正覓食、有幾個小孩跑跑跳跳在捕捉昆蟲和小魚。都是尋常風景,等閒談笑,稱意即相宜。

每天都是我做飯,飯後我洗碗,絕不是任勞任怨,因為是我樂意做的;如果做出的菜餚好吃,得到欣賞,我尤其開心。此外,做飯和洗碗時都可以看到窗外的風景,更添家務情趣。今年春天有幾個禮拜相當寒冷,後園楓樹的葉變紅,耀眼的紅,令春景中竟帶有秋色,是尋常風景中的少許不尋常,見之愉悅。人生不必多求,在小處自可累積豐盛。

20230408

「男人真自私」

 

蕭紅與蕭軍

蕭紅的《商市街》完成於 1935 年,寫的是她與蕭軍三年前在哈爾濱歐羅巴旅館及商市街的同居生活;二蕭的關係到 1937 年才變壞,她寫這本書時,兩人仍然是情侶。書中的郎華就是蕭軍(「郎華」是蕭軍用過的筆名),「我」當然是蕭紅,有幾次被稱為「吟」(蕭紅當時用的筆名是「悄吟」)。

這本書雖然是文學創作,但讀起來很有真實感,相信記實成份很重。貫串全書的就是「貧困」二字,沒有經歷過如此貧困生活的人斷難寫得那麼具體和深刻。這篇不是書評,我只想略談書中令我特別有感慨的一處。

〈提籃者〉一章寫蕭紅「數着…… 三個,五個,十個…… 把所有的銅板給了」提籃人,買了一塊黑麵包,等蕭軍回來同吃。他回來後立即「在麵包上掘了一個洞,連帽子也沒脫掉就嘴裡嚼着」,然後叫蕭紅「來吃啊」;她答了一句「就來」,去倒開水,誰知「回來時,麵包差不多只剩硬殼在那裡」。蕭軍見狀連忙說:

「我吃得真快,怎麼吃得這樣快?真自私,男人真自私。」只端起牙缸來喝水。他再不吃了!我再叫他吃,他也不吃。只說:「飽了,飽了! 吃去你的一半還不夠嗎?男人不好,只顧自己。你的病剛好,一定要吃飽的。」 

好像慚愧自己那麼自私。可是,接下來他一邊說話,另一邊:

他的手,又湊到而包殼上去,並且另一隻手也來了!扭了一塊下去,已經送到嘴裡,已經咽下去,他也沒有發覺,第二次又來扭,可是說了:「我不應該再吃,我已經吃飽。」他的帽子仍沒有脫掉,我替他脫了去,同時送一塊麵包皮到他的嘴上。

好一個自認自私的男人!尤有甚者,是「喝開水,他也是一直喝,等我向他要,他才給我」。蕭紅寫得很冷靜客觀,沒半分責怪,好像只是寫出她的觀察,但讀者如我卻看得禁不住搖頭罵蕭軍。你們兩人都在挨餓,你怎可以明知那是自私的行為,卻仍然照樣自私,令同居的情人只得吃你剩下的少許?還有一次,他們窮到要典當綿袍,蕭軍為顧顏面不肯去當舖,叫蕭紅去;她典當後買了十個包子,蕭軍「十個包子吃去一大半」(〈當舖〉)。唉,這男人!

知道自己自私而仍然自私,與不知道自己自私而自私,哪個更壞?蕭軍說「男人真自私」,我猜他主要不是自責,更多的是用來做藉口——男人都是這樣的,我是男人,難免這樣。簡直是陷天下男人於不義!然而,我猜蕭紅寫出蕭軍的這一面,也許不過是刻畫人在貧困裏的自然行為,真的沒有責怪蕭軍。時窮節乃見,信然。

20230330

慢賞文字

 


早兩天在兒子的書架上看到 James Hogg 的 The Private Memoirs and Confessions of a Justified Sinner,此書我多年前買了個硬皮精裝本,主要是被書名吸引,卻一直沒讀(想看的書太多了);好奇之下,發了個短訊問仍在東岸的兒子是否看了這本書。他立即回覆,說幾年前看了,是在大學本科時修的一課的指定讀物。我問他:「值得看嗎?」他這樣回答:「那要視乎你有興趣的是甚麼,以我的興趣來說是值得的。」我說希望在這本書看到一些心理洞見或深刻的心理描寫,他斬釘截鐵回應:「那麼這本書肯定不會令你失望。」然後附上一句:「你可能對 Geroge Eliot 的 The Lifted Veil 也感興趣,我的書架上有一本,你可以拿來看看。」

我在他的書架找出了 The Lifted Veil,才發覺原來是個只有四十多頁的短篇(同書收錄了 Eliot 另一短篇 Brother Jacob),於是決定先讀這篇,遲些才看 Hogg 那本。我從來未讀過 George Eliot 的作品,她最有名的 Middlemarch 是皇皇巨著,見到那七八百頁之數,我哪會隨便決定開始讀?這個四十多頁的短篇,當然是另一回事了,應該一個下午便看完。誰知我卻讀得奇慢,每天看兩三頁,到現在還未看完。

那不是因為 Eliot 的文字難懂,也不是因為小說的內容沉悶。相反,我讀得慢,是由於一下子被 Eliot 的文字風格攫住了,不由自主地慢慢細讀;故事過了十頁還沒有甚麼特別的事情發生,我不但不覺得悶,還讀得津津有味,因為文字本身已給我足夠的美感愉悅。例如以下這一段,我便反覆慢慢地讀了幾遍: 


這算不上是華麗的詞藻,透發一種平淡的深刻,我也不知道該怎樣仔細形容它的好總之是讀出了味道來,尤其覺得最後那句 "when they love us" 是神來之筆;讀過這一段後,立即想再看一遍,以回味。 

這經驗,令我驚覺近年閱讀文學作品往往有種「趕快」的心態,可能是緣於感到自己老了,想看的書還有很多,不由得盡力看快一點,以便可以多看些。然而,有些文字是快讀不得的,否則欣賞不到其最精彩之處。讀小說,讀散文,有時也要像讀詩一樣,細讀慢賞,反覆回味,那才對得起那些文字的質素和作者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