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1

短暫的習慣


尼采在《快樂的科學》(The Gay Science) 第 295 節談到「短暫的習慣」(英文的翻譯是 "brief habits"),這是一個看似不通的概念 --- 既是短暫,如何能養成習慣?如果已是習慣,又怎會不持續下去?這概念其實是通的,而且實有所指;我自己就有「短暫的習慣」這種經驗,所以很明白尼采說的是甚麼。

尼采雖然沒有明言,但字裏行間的意思是:短暫的習慣能令生命多添姿彩。此外,他看來還認為不是人人都可以有短暫的習慣,要看性情;性情不容許的,便無法單靠後天之力養成。這兩點我都同意,因此慶幸自己有短暫的習慣。

那麼,究竟甚麼是短暫的習慣?首先,「短暫」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這裏不是指數小時或一兩天,而是短則數星期,長則一年半載;至於「習慣」,則是指自然而然地重複去做的事。尼采說的「短暫的習慣」,其實是在短暫的時間內全心全意熱愛某一活動,整個人的心思都給佔據了,並且從活動中得到強烈的滿足感。直到有一天,這個習慣「期滿」了,便會被另一個短暫的習慣所取代 --- 有短暫的習慣的人,不會只有一兩個短暫的習慣,而是一個接一個,生命因此而多添姿彩。

然而,這種習慣的短暫性不是事先計劃的,例如一開始便決定三個月後會終止。剛好相反,短暫的習慣之能夠成為習慣,在於開始時的熱愛程度會令自己相信:這活動可以持續很長很長的時間而仍有樂趣,甚至有一種可以永遠重複下去的感覺。

這麼多年來,我的短暫的習慣不勝枚舉;有趣的是,閱讀尼采應該也是其一。不過,如果我剛才說得不錯,那麼,我便不應該認定這個習慣只是短暫的 --- 從我現在的感覺來說,我可以不斷研讀尼采的書和有關尼采的其他著作,直到永遠。

20151227

如何增強堅忍力


無論是體能還是腦力方面的鍛鍊,往往去到某一個程度,便會覺得辛苦,要堅忍下去,才可以更上層樓;堅忍力不足的,遲早會放棄鍛鍊,於是再沒有進步,達不到目標,甚至會倒退,以致前功盡廢。那麼,堅忍力是從何而來的呢?

無可否認,有些人天生堅忍力較強,有些則較弱,但這不表示堅忍力受天生限定,完全不能改變。這麼多年來,我在體能方面的鍛鍊 (例如練拳、舉重、跑步、和平板支撐) 和腦力方面的鍛鍊 (例如數理邏輯、德文翻譯、英文寫作、和鑽研哲學問題) 都不少;經驗告訴我,只要方法得宜,堅忍力是可以增強的。

我用的方法有兩個,可以分別稱為「最高估計法」和「較低估計法」。這兩個方法有些相反的特徵,所以不能同時運用;我以前較多使用最高估計法,近日則覺得較低估計法更為有效。以下我會以 (在跑步機上) 跑步為例子,簡要說明這兩個方法,有興趣者不妨試試是否有效。

最高估計法:先估計自己以同一的速度最多可以堅持跑多少分鐘,例如估計是三十分鐘,然後開始跑。跑的時候一路不看時間,到了覺得極其辛苦、「忍無可忍」的時候,才看時間;如果你的「最高估計」大致準確,那麼,這時候你距離三十分鐘應該不遠,例如已跑了二十五分鐘,要「鼓其餘勇」跑完餘下的時間,不是難事。訓練了一段時間後,便可以加大「最高的估計」,例如由三十分鐘加到三十五分鐘,如是者不斷加大「最高的估計」,以達到鍛鍊的最終目標 (例如跑一小時) 。為甚麼要堅持不看時間?因為你要達到最高的估計,那可能是你的極限,或接近你的極限,未到一半你應該已經覺得辛苦;假如這時你看時間,知道遠未達標,便很容易會洩氣,萌生放棄的念頭。

較低估計法:先較為低估自己以同一的速度可以堅持跑多少分鐘,例如估計是二十分鐘,甚至只是十五分鐘,然後開始跑。跑的時候可以看時間,由於你的估計較低,跑到一半也不會太辛苦;過了一半時間,會開始覺得辛苦,但餘下的時間只是小半,你便較容易有堅持達標的動力。跑到自己估計的時間後,不要停止,繼續跑下去,多跑一分鐘或兩分鐘。訓練了一段時間後,便可以加大「較低的估計」,例如由二十分鐘加到二十五分鐘,但每次仍然是在達標後多跑一兩分鐘,如是者不斷加大「較低的估計」,以達到鍛鍊的最終目標。

將「跑步」的例子換作「練琴」或「閱讀不特別有趣卻有需要閱讀的書」 (或其他鍛鍊) 也可以,只要改動有關說明便可;由此可見,這兩個方法有一定的普遍性。

20151223

好友的嫉妒


嫉妒之心 ,很難完全免除,而且不一定是壞事,要看嫉妒的對象是誰、為何嫉妒、嫉妒到甚麼程度、及由於嫉妒而做出甚麼事來;有時候,嫉妒可以轉化為發奮圖強的動力,也可以刺激反省、從而更加意識到自己的弱點和現實之無常。

然而,有一種嫉妒,是大多數人都認為不對的:好友的嫉妒。好友有程度之分,越是要好、越是交情深的朋友,他們的嫉妒便越令我們難以接受。也許你也試過跟一位本來要好的朋友交情轉淡,甚至斷絕來往,而原因就是他或她對你流露出嫉妒?

假如好友純粹羨慕而沒有嫉妒,我們便不會覺得是壞事,可能還會認為那是間接的稱許。羨慕,只是冀求自己也同樣成功或得到類似的好東西(以下簡稱「成功」);嫉妒大多有羨慕的成份,但主要是負面的情緒和思想,最嚴重的是希望嫉妒的對象失敗或失去擁有的好東西。

這種負面的情緒和思想,很容易會在言語和行為中流露,例如說出酸溜溜的話;就算沒有明顯的流露,有時只是一些簡單的反應,甚至不過是一個眼神,便會讓人感受到其中的嫉妒。正是因為嫉妒的這種負面情緒、思想、和行為,令我們接受不了好友的嫉妒 --- 如果真的是我的好友,便應該替我高興,何解竟會這樣損我?結論:此人不是我的真好友,或:此人不是值得交的朋友。

以往我也是這個想法,不過,現在年紀大了,逐漸學懂盡量體諒別人,對「好友的嫉妒」便有不同的了解。首先,嫉妒是不能自控的,也許你在心裏怪責好友嫉妒你時,那位好友也在自責,奇怪自己竟會對你有嫉妒之心,更奇怪自己會說出那些酸溜溜的話。即使好友沒有這種反省,如果好友的嫉妒並不持久,其他方面和從前沒有兩樣,那麼,為了對方一時的嫉妒而放棄友情,並不見得是明智,也許還反映出自己有點太過自我中心。

此外,好友的嫉妒是個很複雜的心理現象,往往不只是一面倒的負面情緒和思想;如果真的是你的好友,你便有理由相信,在嫉妒你的同時,這位好友也替你的成功感到高興。你不妨用其中的正能量抵銷負能量,就算整體而言你感受到的仍然是負能量,那已經較容易接受。

最後要提醒自己:無論你多了得,無論你付出多少努力,成功總要靠點運氣。如果好友的嫉妒主要是因為自己缺少了那點運氣,那便更值得體諒了。

假如你的好友才能不及你,也遠不如你努力,卻仍然嫉妒你的成功,一味只怨自己運氣不好,那麼,你便應反躬自問:我怎會和這種人成為好朋友?

20151219

小卑劣


心腸不好、自私自利的人未必有膽量做出大奸大惡的事,不過,為了得到利益,或者為了保護自己,這種人至少會輕易做出一些可稱為「小卑劣」的事。我當然不會跟這種人交朋友,但要完全避開他們,卻是難乎其難 --- 這種人為數不少,不必主動結交,只要稍為倒霉,便會碰見一兩個。

昨天我就碰見一個。阿樂在威廉姆斯學院的第一個學期完結,回家小住兩星期,我們倆老到沙加緬度 (Sacramento) 的機場接他。這日整天下雨,雖然雨勢不大,但我也得特別小心駕車,免生意外。回程時,經過一個小鎮,交通不繁忙的,也不是在高速公路上,車速不過每小時四十里(對,美國不用十進制);我突然聽到一陣頗大的碰撞聲,瞥見右手邊有汽車失控,而我似乎感到自己的車也給碰著了,於是連忙將車駛進中央分隔帶 (median strip) ,然後停下車來,看看發生了甚麼事。

我走出車外,站在安全的地方觀看,只見兩輛汽車停在一旁,其中一輛的車頭損毀,另一輛的左邊車門下陷,明顯是撞車了。我接著查看自己的車,看了好一會,也看不到有明顯被碰撞的地方;這時天已黑,雖然用了電筒,也很難看清楚,因此我仍然相信自己的車給撞了,只是不嚴重而已。

我正要走過去那兩輛車停下的一邊,向肇事司機拿取需要的資料,只見一人先向我跑來,乃一年青男子,我還未開口,他已搶著說:「你剛才為何突然剎車?」我有點莫名其妙,因為我根本沒有剎車 --- 意外發生前我正暢順地駕駛著,而且前面並沒有其他車輛,我怎會突然剎車?不出兩秒,我已意識到他是甚麼葫蘆賣甚麼藥,然後便聽到他說:「要不是你突然剎車,我的車便不會失控!」我心想:「你當我是白癡嗎?分明是惡人先告狀!」怒從心中起,我立刻喝道:「你不要胡說八道,我沒有突然剎車!你不要以為你這樣說,就可以不負撞車的責任!」也許是由於我真的很兇,這青年給我「嚇窒」了,只得結結巴巴說:「噢,是嗎?但我真的覺得你的車突然停下來,也許是我弄錯了...」

我繼續臉色鐵青,向他索取駕駛執照號碼和汽車保險等資料,他只得死死氣地給我。這位年青人分明知道我沒有突然剎車,但為了自保,便企圖誣捏我,也許是希望我一時糊塗,會認了突然剎車,也許是存心造成各執一詞,以求不必負責。這就是「小卑劣」的一個好例子。

回到家裏,我細心查看了車身幾遍,原來我的車沒有被碰撞,只是意外發生時,我聽到的碰撞聲太大,令我產生錯覺,以為自己的車也給撞了。然而,遇到那位「小卑劣」的仁兄,也算是倒霉了。

20151216

彆扭的譯文


網誌《譯者之言》的作者認為我的〈村上春樹的文字實驗〉一文「可能會令賴明珠的粉絲極度不快」(見〈大象回到平原去,然後呢?〉),因為我在文中說:

「村上春樹的小說,我從來只讀英譯,因為試過拿起中譯(賴明珠翻譯)讀了幾頁,覺得行文很彆扭,而英譯則十分自然,不像是翻譯。」

果然,這篇文章在台灣的《關鍵評論》轉載後,有些讀者留言是這樣的:

「這作者是有事嗎?賴版的翻譯明明就很好。」
「這篇會誤導人啊!」
「作者想讓大家知道他只看英文的。」
「 毫無重點的文章!」
「我也覺得此篇文章沒甚麼重點,這只是他個人看法,而且也顯的有的高傲了。」

雖未至於流露出「極度不快」,也是頗不客氣了。其實,我只是附帶輕輕一筆說賴譯的行文彆扭,表達的只是我閱讀中譯時的觀感,那不是文章的重點(文章的重點很清楚,就是題目的「村上春樹的文字實驗」)。那麼,我算不算是批評賴譯不好呢?也算吧,因為彆扭的譯文絕大多數是翻譯得不好的結果。

我說「絕大多數」,因為在一個罕有的情況下,彆扭的譯文才是好的翻譯:原著本來就行文彆扭,而譯者只是將原文的彆扭也譯出來了。有些讀者似乎認為賴譯的村上春樹正是這樣:

「"彆扭" 也是村上小說特色的一部份。」
「賴明珠的翻譯很對味了。」
「我一直覺得那樣的行文是村上的特色,何不說是這篇作者的中文程度沒有英文好?」
「賴明珠翻得不錯啊!用字令角色多一層神經質的感覺,我很喜歡。」

村上春樹的日文原文是否彆扭,要精通日文的讀者才能判斷;然而,即使日文原文彆扭,賴的中譯也行文彆扭,那不表示賴譯就是好的,因為有可能賴譯只是「自行彆扭」,而不是將原文的彆扭也譯出來了。

讓我選一段賴譯的《挪威的森林》來說明這個可能:

「記憶這玩意兒真是不可思議。當我身歷其境時,我是一點兒也不去留意那風景。當時我並不覺得它會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絕沒料到在十八年後,我可能將那一草一木記得這麼清楚。老實說,那時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麼風景。我只關心我自己,關心走在我身旁的這個美人,關心我和她之間的關係,然後再回頭來關心自己。不管見到什麼、感受到什麼、想到什麼,結果總會像飛鏢一樣,又飛到自己這一邊來,當時正是這樣一個時代。再說,我那時又在談戀愛,那場戀愛談得也着實辛苦。我根本就沒有氣力再去留意周遭的風景。」(敦煌文藝出版社,1999)

「不可思議」是指難以理解、甚至是無法想像,但下文對記憶的描述,卻遠不至於是不可思議,用「奇怪」或「出乎意料」來形容會較合適;村上春樹原文的用語真的是「不可思議」的意思嗎?Jay Rubin 的英譯是 "Memory is a funny thing",那就很切合下文對記憶的描述了。是賴明珠譯出了原文的彆扭,而 Rubin 卻將原文「自然化」了?還是這彆扭只屬於賴的譯文,原文本來是自然的?

「關心走在我身旁的這個美人」有兩個彆扭之處。這是回憶,不是指當下所處的情況,「這個」應為「那個」,或索性將「這個」刪了也可以。此外,中文「美人」、「美女」、「佳人」、「美麗的女人」、「漂亮的女孩」(還有粵語的「靚女」)等,意思相近卻又有微妙的不同,要看語境而用;回憶自己少年十五二十時的戀人,稱她為「漂亮的女孩」或「美麗的女孩」,不是比「美人」自然得多嗎?Rubin 的英譯是 "the beautiful girl" ("I was thinking about the beautiful girl walking next to me"),假如他用 "beauty" 代替了 "beautiful girl",便也會令整句變得彆扭。「美人」一詞在譯文中的彆扭,難道是日文原文裏就有的?如果是,為何 Rubin 不譯為 "beauty"?

最後談一談「結果總會像飛鏢一樣,又飛到自己這一邊來」,這兩句已不只是彆扭,而是意思不通:飛鏢怎會在擲出後「又飛到自己這一邊來」? Rubin 的英譯用的是 "boomerang" 一詞,那就豁然通解了 --- boomerang 即中文說的「回力鏢」或「迴旋鏢」,擲出後是會迴旋飛回來的。我們有理由相信村上春樹的原文是日文的「飛鏢」而不是「回力鏢」嗎?還是更有理由相信 Rubin 譯對了,而賴明珠的翻譯是錯的?

一般來說,不懂原文是不宜評論譯文的;不過,譯文是否彆扭,則不必懂得原文,也不難判斷。我不敢說賴譯肯定是壞的,我只是有理有據地提出疑問;要我接受這樣的翻譯為好的翻譯,恐怕要等待精通日中兩文的讀者說服我:村上春樹的日文本來就彆扭,而賴明珠只是將原文的彆扭也譯出來吧了。

20151212

Robert M. Martin, Philosophical Conversations:一本理想的哲學入門書


一位讀者留言,說讀過 Thomas Nagel 的 What Does It All Mean? ,「感覺很不錯」,問我可否推薦幾本哲學入門書。這位讀者的意思應該是希望我可以推薦一些像 Nagel 那本一樣、能令她/他「感覺很不錯」的哲學入門書;我猜想「感覺很不錯」的意思至少是「讀得懂,覺得有趣,讀後認為自己對哲學的認識因而增加了」。我據這個理解推薦了兩本,作者都是加拿大戴爾豪斯大學 (Dalhousie University) 哲學教授 Robert M. Martin:

Philosophical Conversations (Broadview Press, 2006)
There Are Two Errors in the the Title of This Book, third edition (Broadview, 2011)

There Are Two Errors in the the Title of This Book 的副題是 "A Sourcebook of Philosophical Puzzles, Problems, and Paradoxes",較著重趣味,不是一本全面的哲學入門書,但好處是各章節短小精幹,而且內容獨立,可以隨便抽一些來讀,斷斷續續讀下去也沒所謂;此外,內容也的確十分有趣,很能刺激哲學思考。(單看書名,便見得出作者的機智。書名重複了 "the",只是一個 error,第二個 error,正正在於說 "there are two errors";另一方面,書名也示範了自我指涉 (self-reference) 的邏輯問題:如果把「第二個 error」計在內,書名便真的有兩個 errors,而非事實上只有一個 error 而誤說為兩個,那麼,「第二個 error」便消失,那麼,書名便是只有一個 error 而誤說為兩個...  )

然而,如果只推薦一本,我肯定會選 Philosophical Conversations

(圖片來源:http://ecx.images-amazon.com/)

我心目中理想的哲學入門書,要符合以下條件(必須聲明:我這裏說的「哲學」,指的是西方哲學,而且主要是英美分析哲學;用「哲學」一詞,只是圖方便而已):

(1)  不要求讀者對哲學已有認識。
(2)  寫得清楚易懂、深入淺出。
(3)  示範了哲學思辨
(4)  介紹了主要的哲學問題和論證。
(5)  介紹了哲學裏常用的詞彙和概念。
(6)  介紹了哲學史上最重要的哲學家和他們的主要觀點。
(7)  指引讀者如何進一步探索有興趣的哲學問題。

Philosophical Conversations 符合了所有條件,Nagel 的 What Does It All Mean? 已很不錯,但在 (5)-(7) 都有欠缺,因此不及 Martin 的這本理想。

這是一本對話錄,不過,誠如 Martin 自己表明,他沒有嘗試塑造鮮明的角色,對話亦沒有情節可言:

"What you'll read looks like a play, but it's pretty bad as drama: the characters are one-dimensional, and they happen, by unbelievable silly coincidence to be around to talk about their positions at just the point when this becomes relevant. There's no plot and no dramatic tension. Well, this book doesn't try to be good theatre. The idea behind this format is simply to gather positions, arguments, and replies together". (p.12)

因此,Martin 索性連名字也不作了,只用角色代表的觀點來稱呼他們,例如 "sceptic", "dualist", "behavorist", "speech-act theorist"。每一章都有多個角色對話,試看以下一章的結構,便可以窺見全書的格局:


Martin 在書的引言裏還有幾句說話,特別深得我心:

"Don't worry if, at the end of the day, some things are still not completely clear to you. In philosophy, there are always more depths to dig down to. And don't be discouraged by the prospect of a substantial intellectual workout. You might even find it enjoyable (like a good energetic exercise in the gym can be physically enjoyable --- they tell me). You'll feel your brain getting stronger by the day." (pp.13-14)

我認為每本哲學入門書都應該對讀者有類似的提醒;不過,如果由我來寫,Martin 那幽默的 "they tell me" 三字可刪 --- 運動的確是有樂趣的。

20151209

村上春樹的文字實驗


村上春樹的《聽風的歌》(Hear the Wind Sing) 和《1973年的彈珠玩具》(Pinball, 1973) 剛出了新的英譯本,兩本小說合為一冊,他還為這個版本特別寫了一個序,題為 "The Birth of My Kitchen-Table Fiction"。

新譯本由加拿大約克大學日本文學教授 Ted Goossen 執筆,我不懂日文,但拿了幾段來比較 Goossen 的翻譯和 Alfred Birnbaum 二十多年前的譯本,發覺 Goossen 至少在行文上較為通順;有時兩者的翻譯意思不同,至少其中一個譯得不準,但也是 Goossen 的翻譯較容易理解,例如以下一段:

I'm not trying to make excuses. At least what I'm writing here is the best I can do. There's nothing else to say. Still, here's what I'm thinking: way before you're good at it, maybe years or decades before you're good at it, you can save yourself, I think. And when you do, the elephant back on the plains will be able to tell his story with words more beautiful than your own. (Birnbaum)

Don't take this as an excuse. I promise you --- I've told my story as best I can right now. There's nothing to add. Yet I can't help thinking: if all goes well, a time may come, years or even decades from now, when I will discover that my self has been salvaged and redeemed. Then the elephant will return to the veldt, and I will tell the story of the world in words far more beautiful than these. (Goossen)

其中的 "the elephant" 是呼應幾段之前敘事者說自己寫作有很多限制,例如要描寫 "elephant",便不會寫得好;Birnbaum 的翻譯令 "the elephant" 那句難以理解,因為 "the elephant" 忽然變了是講故事者 ("tell his story"),而在 Goossen 的翻譯,講故事者仍然是 "I","the elephant" 只是 "the story of the world" 的一部份,與前文的銜接便很清楚了。這是我第一次讀 Hear the Wind Sing,比較過兩個譯本後,便決定讀 Goossen 的。(這個比較,令我對 Birnbaum 翻譯的其他村上春樹作品也信心大減。)

村上春樹的小說,我從來只讀英譯,因為試過拿起中譯(賴明珠翻譯)讀了幾頁,覺得行文很彆扭,而英譯則十分自然,不像是翻譯。為甚麼會這樣呢?是英譯者的翻譯水平比中譯者的高很多?還是有其他原因?

讀過村上春樹的 "The Birth of My Kitchen-Table Fiction" 後,我相信答案正在其中。在這篇序文裏,村上春樹講述他如何在二十九歲的「高齡」才開始寫小說;那時他還在經營咖啡館和酒吧,要打烊回家後才有時間寫作,伏在廚房的餐枱上寫,所以他稱這兩本小說為 "kitchen-table novels"。然而,他最大的難題不是寫作時間不夠,而是在文字表達上總覺得不滿意。他起初寫的東西好像都符合「小說」的條件,可是他自己讀起來卻覺得沉悶;他不禁氣餒地想:「如果連作者自己也覺得作品沉悶,讀者的印象大概會更差了,看來我的寫作天份真的不夠。」

村上春樹在尋索的,是屬於自己的自然聲音 ("my own natural voice"),令他能夠自由地、用自己喜歡的方式表達寫作時浮現的思想和感情。雖然日文是他的母語,但他反而覺得日文的詞彙和句式對他來說是束縛;他太熟悉日文,因此寫作時擺脫不了對日文「文學語言」(literary language) 的既定了解,下筆就不期然寫出這種文字,而不是屬於他自己的自然聲音。

為了擺脫日文的「文學語言」,村上春樹想出了一個文字實驗:他收起原本用的原稿紙和鋼筆,因為這兩樣東西對他來說有「文學」的聯想,然後搬出打字機來,用英文寫《聽風的歌》的開頭,再翻譯為日文。他補充說他不是逐字逐句將英文譯成日文,而是有所增補刪減,與其說是「翻譯」("translate"),不如說是「移植」("transplant") 。由於他的英文並不那麼棒,他只能用簡單的詞彙寫出短小的語句,要將想表達的意念用最精簡、最容易明白的方式寫出來。就這樣,先英文,後日文,他逐漸找到了一種獨特的文字節奏;到他完全掌握了這個屬於他自己的自然聲音,他便直接用日文寫作了。

村上春樹稱自己的文字為「一種新風格的日文」("a new style of Japanese"),它的誕生,可說是出於一個弔詭:在自己熟悉的日文空間裏,他感到束縛;在自覺生疏的英文空間裏,他反而找到了文字的自由。他這種新風格的日文,翻譯成英文後讀來自然,也就不是甚麼出奇的事了。

《聽風的歌》只有一百頁長,一個下午便讀完了,感覺還好,有點像他後來的《黑夜之後》(After Dark),雖不是傑作,但也不會令人覺得稚嫩;過兩天會看《1973年的彈珠玩具》,應該也不錯吧。村上春樹認為自己的小說家生涯是由第三部作品《尋羊冒險記》(A Wild Sheep Chase) 才正式開始,不過,他視《聽風的歌》和《1973年的彈珠玩具》為「不可替代的老朋友」,令他「暖在心頭」。事實上,村上春樹還說,要不是當年《聽風的歌》得了《群像》(Gunzo) 雜誌的新人文學獎,他很可能早已放棄寫作;可以說,沒有《聽風的歌》,就不會有村上春樹的小說世界。

20151205

尼采論讀書


在剛發表的〈推薦一本書給吳克儉〉裏,馮睎乾引用了尼采的一句話,他引的是德文原文:„Zuletzt kann niemand aus den Dingen, die Bücher eingerechnet, mehr heraushören, als er bereits weiß.”Kaufmann 的英譯是這樣的:"Ultimately, nobody can get more out of things, including books, than he already knows." (Ecce Homo, "Why I Write Such Good Books", 1) 雖然尼采用的 "including books" 一語說明了他不只是談讀書,但由於他在 Ecce Homo 這一章講的主要是書,將這句理解為「尼采論讀書」亦無不可。

馮睎乾引文後的發揮是這樣的:「即係話你本身有幾多知識,就可以由書入面聽到幾多嘢。所以如果你本身有料到,塵世間任何報紙雜誌甚至傳單,都可以睇到驚天地泣鬼神嘅大學問出嚟。」我說這是「發揮」,而不說這是「詮釋」或「解讀」,一來是因為馮的這篇是戲謔文章,可以盡情借用引文發揮自己的觀點;二來是因為他說的過於正面,而在尼采原文的脈絡裏主要的論點都是負面的,兩者不盡相符。

緊接著這句引文,尼采說的是 (英譯) "For what one lacks access to from experience one will have no ear. " 譯成中文就是:「一個人對於自己無法經驗到的,都會充耳不聞。」他說得對嗎?尼采愛誇張,他的論點往往不能盡照字面的意思來理解;如果減去誇張,尼采大致上說得對:對於自己無法經驗到的東西,我們即使不是充耳不聞,也不容易放下成見或嘗試衝破自己理解上的限制。這裏,尼采例外地表明自己的說話誇張了,因為他接著說 "let us imagine an extreme case",在這個極端的例子裏,"a book speaks of nothing but events that lie altogether beyond the possibility of any frequent or even rare experience";對於這樣的一本書,我們真的會充耳不聞,"simply nothing will be heard", 而更糟的是,"there will be the acoustic illusion that where nothing is heard, nothing is there" --- 聽不到的,或不能理解的,就當作是不存在。然而,這是極端的情況,如果不是 "altogether beyond" 自己可能的經驗,也許還是可以聽到微弱的聲音。

其實,馮睎乾引的那句,如果照字面意思理解,也是說不通的:讀書怎會只看到自己已經知道的東西?假如是這樣,讀書便不會增進知識,是浪費時間了。尼采的意思應該是:無論你讀甚麼書,都無法超越自己已有的知識的框框。這個框框限制了你會接受甚麼、不會接受甚麼,甚至限制你能理解甚麼、不能理解甚麼;在這個框框裏,讀書仍然可以增進知識,但增進的知識仍然是限於同一框框之內。"Ultimately" 這個字很重要,表達的正是這個「知識框框」的限制。

更深一層講,所謂「知識」,不過是「我們認為的知識」。如果能放開「知識」這個執著,也許便較容易衝破上述的那種框框的限制。就以我自己讀尼采的書為例,以往我讀不入尼采,可能是因為我「知道」哲學必須講究清晰的表達和嚴謹的論證,而這些都是尼采缺乏的,因此,我讀尼采的書便甚麼得著也沒有,並肯定 "nothing is there"。現在我已放棄了這「知識」,於是,我開始有能力欣賞尼采的寫作風格,開始見到他那些我以前充耳不聞的洞見。

關於馮睎乾的「發揮」,不妨補充幾句。如果他認為那不只是他借引文發揮,而是認真的解讀,那麼,他便印證了尼采在同一節裏說的這句:"Whoever thought he had understood something of me, had made up something out of me after his own image. " 以馮之博學,「塵世間任何報紙雜誌甚至傳單,都可以睇到驚天地泣鬼神嘅大學問出嚟」。

20151201

及時行樂和享樂主義


東西方的詩歌裏都有「及時行樂」這個主題,我讀過的西洋詩不夠多,但至少可以舉賀拉斯 (Horace) 的名句「及時行樂,少信明天」為例 (Odes 1.11 最後一行);中國詩的例子,當然隨便就可以吟出《古詩十九首》的「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 ...  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和李白《將進酒》的「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這裏有一個有趣的問題:鼓吹及時行樂,是否就是享樂主義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要看「及時行樂」的「樂」指的是甚麼。享樂主義即英文 'hedonism' 所指的人生觀,主張人生應該專注於追求享樂;享樂主義所理解的「樂」是快感 (pleasure) ,而且主要是肉體上的,例如吃喝和性慾上的滿足。如果「及時行樂」的「樂」也是這個意思,那麼,鼓吹及時行樂就和享樂主義沒有甚麼大分別了。然而,至少中國傳統文化對「及時行樂」的理解並不是這麼狹隘的。

中國古代哲學家中,極少有享樂主義者,著名的只有春秋戰國時期的楊朱,但他沒有著作傳世,學說散見於他人著作裏的轉述,而且從來沒有被視為重要的思想家。有人認為道家哲學接近享樂主義,可是,《道德經》有「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第十二章)之句,分明是反對快感的追求;就算道家追求某一種的「樂」,例如逍遙之樂或與大自然融合之樂,那跟享樂主義所追求的並不是同一回事。

然而,道家哲學與享樂主義倒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個人主義 (individualism) --- 享樂主義追求的是個人的快感,道家講究的是個人達致的自由境界。不過,享樂主義的個人主義很容易變成利己主義 (egoism) ,例如楊朱就說「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見《孟子 • 盡心篇》);道家雖然是個人主義,但「相忘於江湖」(《莊子•大宗師》)不等於自私自利,而且道家的最高境界 --- 忘我 --- 甚至可以說是超越個人主義的。

無論如何,中國傳統文化的主導是儒家而不是道家。儒家雖然未必稱得上是集體主義 (collectivism),但至少沒有實質的個人主義成份;儒家的確注重個人修養,不過,儒家的個人修養須要放在人倫和禮義的脈絡裏來理解 ¾ 修身之後,還有齊家、治國、平天下(見(《禮記•大學》),不能夠只講個人。好了,這和及時行樂有甚麼關係呢?沒有了個人主義的局限,及時行樂便不必限於追求個人的快感或滿足;這個「樂」,便可以包括以人倫關係和群體結構為基礎、讓人從中得到滿足感的活動。因此,儒家雖然不會鼓吹享樂主義,但也不必反對及時行樂。

中國傳統節慶極多,包括主要節日、二十四節氣、和各式各樣的神誕,這除了反映民間儒釋道三教合流的情況,也可以作為「儒家不必反對及時行樂」的旁證。慶祝,自然是樂在其中,但其中之樂,不只是個人的快感,而且是建基於人倫關係和群體結構的 --- 假如沒有這些關係或結構,慶祝之樂便不可能。其實,簡單如慶祝生日,自己一個人慶祝是很難有樂趣的;就算真的那樣做,也要心裏想念其他人(例如父母),才會覺得有意思。如果是別人替你慶祝生日,你從中得到的樂趣,當然不會只在於生日蛋糕的美味或飽吃一頓的滿足 --- 遠為重要的,是替你慶祝的是甚麼人及他們跟你的關係。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5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