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程伊川的老虎與塞內卡的容器


宋代理學家程頤說過一個簡單的故事:「嘗見一田夫曾被虎傷,有人說虎傷人,眾莫不驚,獨田夫色動異於眾。」(《二程遺書・卷二上》)這是成語「談虎色變」的出處,認識這成語並運用得當的人很多,但其中有多少知道程頤用這個故事來講甚麼道理?

程伊川講的是「真知與常知異」,即真知與常知的分別。他接著說:「若虎能傷人,雖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嘗真知,真知須如田夫乃是。」被虎傷過的田夫對「虎能傷人」的認識是真知,其他人雖然「莫不驚」,因為對「虎能傷人」這個事實「莫不知之」,但他們的認識跟三歲童子的認識一樣,只是常知。

田夫的故事是一個例子,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真知與常知的分別;不過,例子並不能代替直接的說明 ─ 如果沒有直接的說明,我們的了解容易流於印象式,過於籠統,甚至有偏誤。可是,要直接說明真知與常知的分別,卻殊不容易;也許正是因為難於直接解說,程頤才只舉例子便算。

《二程遺書・卷十八》記載了同一個故事,這裏程頤說得詳細一點:

向親見一人,曽為虎所傷,因言及虎神色便變,傍有數人,見佗說虎,非不知虎之猛可畏,然不如佗說了有畏懼之色,蓋眞知虎者也。學者深知亦如此。且如膾炙,貴公子與野人莫不皆知其美然,貴人聞著便有欲嗜膾炙之色,野人則不然。學者須是眞知,纔知得是,便泰然行將去也。某年二十時,解釋經義,與今無異,然思今日,覺得意味與少時自別。

他多舉了兩個例子,一是貴公子與野人對燴炙之美的不同認識,二是他自己少時與晚年對經書義理所得的不同意味。仍然是沒有直接解說「真知」指的是怎樣的知識。

三個例子說的都是體會,因此,用「體會」來了解「真知」,應該是合理的。但甚麼是體會?最簡單的解釋是「從親身體驗而得的認識」,老虎的例子和燴炙之美的例子都符合這個解釋 ─ 沒有經驗過被老虎所傷,不真知老虎傷人之可怕;沒有品嚐過上好的膾炙,不真知這美食之可口。然而,是不是親身體驗過 X,就一定對 X 有真知呢?也許被虎傷過的人一定對「虎傷人」有真知,但不見得品嚐過膾炙者,都真知此等美食之佳妙。親身體驗只是真知的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

「體會」的「會」,除了解作「理解」或「明白」,還可以有「合在一起」之意,不是雜亂併湊,而是會聚成一協調的整體。程頤那個解釋經義的例子,正好用來說明「體會」的這一層意思:他少時與晚年同樣是解釋經義,在體(親身體驗)上是「無異」,但到晚年才有會,即是懂得將這親身體驗與一生的其他經歷會聚成一協調的整體,互相參照,令有關體驗產生指導行為、甚至是指導生命方向的作用。體,只是必要條件,要加上會,才成為體會,才是真知。常知對比於真知,便是抽象和孤立的認知,也許能推動某些行為,但推動力肯定遠不及真知,更不會有指導人生的作用。

有些做人的道理,我們從小就不斷聽到,知是知道了,卻一直都只是常知,要等到經歷過某些事情,或是人生到達某一階段,才變成真知。最佳例子莫如「時間寶貴」,我們大概沒有誰未聽過、沒有誰不懂得背誦「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我們有誰真知時間寶貴呢?絕大多數只有常知,沒有真知,中年以前尤其如此。你回想一下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時代浪費了多少光陰,自然心裏有數。

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卡(Seneca the Younger)在《論生命之短暫》一文打了個比況:浪費時間就像將水倒進一個底部有裂縫的容器,無論你有多少水,結果都是一樣,容器裏空空如也。容器比喻心靈,如果容器沒有裂縫,留在容器裏的水比喻的不是時間,而是我們善用時間後在心靈裏存著的美好回憶及豐富知識。心靈隨著年齡增長,像一個不斷增大的容器,當容器還小時,水都漏走了不覺得怎樣;可是,當那容器已變得很大(你五十歲了),你陡然回想過去那麼多年白白漏走的水,再望望那變大了的容器之空蕩(或只有小量的水),這時你便真知「時間寶貴」的道理了。

我們一出生便一直親身體驗寶貴的時間,卻往往大半生都不體會時間的寶貴,因為這體會,這真知,需要眾多不同的經歷,經過反省而聚成一協調的整體。弔詭的是,等到你有足夠的經歷而真知時間寶貴時,珍惜時間恐怕已太遲了。


20191207

網誌十年


本網誌由 2009年12月7日開始寫,今天是十週年。十年,是相當長的時間,可以幾許風雨,我則慶幸這十年活得安穩之餘,因寫這網誌而生命添了不少姿采。

說到緣起,便不得不提友人冼偉林的網誌《Unemployed Philosopher》(後來易名《哲學家沒翅膀》,再易名《沒翅膀的我》)。當年我看他的網誌,經常留言,有時還寫得頗長;冼偉林建議我也開個網誌,起初我聽過便算,沒有認真考慮。誰知那是一粒種子,在我腦裏成長,最後由念頭變成決定,開花結果,並且結了兩個果 — 我同時開了兩個網誌,一中一英,中文的《魚之樂》主要寫雜文,英文的《Hummings in the Fly-Bottle》主要寫哲學思緒。

英文網誌少人看,寫了兩年便越寫越疏,到 2016年10月便停止了。《魚之樂》則讀者逐漸增多,也有不少留言,令我有動力寫下去,每天寫一篇,竟然達幾乎兩年之久(2010 和 2011 這兩年寫了六百三十多篇)。這期間我還得教學、做學術研究、寫論文、煮飯做家務、照顧兒子等等,現在回想起來,連我自己也覺得有點不真實。然而,寫到 2016年便終於開始明顯減產了,那年只寫了八十篇;到今年,現在已是十二月了,還寫不夠二十篇。

這也是自然的事。我的想法和見解雖多,但終究有限,即使全都值得寫出來,寫了一千五百多篇之後,便不得不等到有新的和值得寫的想法,才可以寫新文章。寫網誌不是我的工作,而是娛樂,我不必像專欄作家那樣要定時定候交稿;如果不是認為有值得寫的題材,而且有寫作心情,我是不會寫的。不過,雖然現在寫得疏了,但我沒有結束網誌的打算;我對這一小片天地有感情,不會輕易放棄。

說《魚之樂》令我的生命添了不少姿采,這並非虛言。我出版的第一本書是這網誌的結集,此外,我因寫網誌而結識了一些朋友,例如與我合著《宗哲對話錄》的劉創馥,如果他不是早已看過《魚之樂》的大部份文章,我邀請他合作寫書時,他未必會答應;現在我們已成好友,正在合寫第二本書。還有,寫這網誌令我走出學術的象牙塔,因讀者留言而有機會跟不同背景的人交流,明白到一些我以前沒留意甚至完全未想過的觀點或視角。

起初寫網誌時,有不少文章是批評人的,雖然從我的角度看只是不平則鳴,但由於下筆不留情,而且掩不住傲氣,得罪了一些人。這些得罪人的文章,我沒有後悔寫,但假如是現在寫,大概會寫得沒那麼盛氣凌人,留幾分餘地。不是變圓滑了,而是同理心比以前增強,較懂得理解別人的限制和苦處。

十年,可以磨一劍,一柄寒光閃爍的利器;猶幸寫這網誌我磨的是自己,沒有變得更鋒利以傷人,但仍然有心去問:「誰有不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