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

飲酒的風險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早前看到一篇報道,說香港防癌會教育委員會主席廖敬賢醫生在電台節目提醒市民,飲酒沒有安全的份量,即使只是每日飲一杯酒(應該是指英文說的 one drink,不以容量計,而以酒精含量計,一 shot 威士忌和一罐啤酒都是 one drink),患癌風險也會增加一成,最安全就是滴酒不沾。「患癌風險增加一成」這說法明顯不妥,因為即使酒精真的致癌,也不會對身體各器官有相同程度的壞影響,令各種癌症的罹患風險劃一增加一成。

上網搜尋一下,便找到較詳細的報道,原來廖醫生說的只是乳癌和肝癌。然而,「患乳癌和肝癌的風險增加一成」究竟是多大的風險,仍然不清楚:先要知道原本的風險有多大,才可以計算出增加一成是多少。最好當然是知道自己原有的患癌(即患某種癌症)風險,然後計算飲酒後患癌風險的變化;不過,極少人有這樣的個人資料,要約略計算,可用人口資料,雖然在計算的細節上有不準確之處,但用來說明一個大論點也無妨。

我找不到香港的有關資料,報道指廖醫生「引述研究」,雖然沒有說明是甚麼研究,但那「患乳癌和肝癌的風險增加一成」之說,與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網頁的資料大致吻合。根據這網頁的資料,美國婦女患上乳癌的絕對風險(absolute risk)是 12.4%,意思是每一百名婦女中,大約有十二人在一生中的某個時間患上乳癌;風險增加一成,就是由 12.4% 變為 13.64%,那並不是很大的分別。至於肝癌,患上的絕對風險只是 1%,增加一成,不過是 1.1%,分別就更加微不足道了;其實,就算是增加五成,風險也只是 1.5% 而已。「患癌風險增加一成」聽來相當可怕,假如是「患癌風險增加五成」,那就非常嚇人,可是,將數據解釋和計算後,給人的印象便可能截然不同。馬克吐溫曾說:「事實是頑強不變的東西,統計數據卻可屈可揉。」這百多年前的雋語,至今依然是對的。

媒體報道科學研究的結果,為了吸引讀者,往往過份簡化和誇大,如果研究結果屬於健康資訊,這情況就更嚴重。不過,上述報道的患癌風險資料出自廖醫生,如果不是他有進一步闡述而媒體略去不報道,這次的過份簡化,就罪不在傳媒。廖醫生說的另一點 ——「飲酒沒有安全的份量」—— 亦堪斟酌。以肝癌為例,如果每天喝一杯酒的患癌風險是1.1%,你可以說那不是絕對安全的份量,因為 1.1% 的風險始終是風險;可是,即使不飲酒,也有患肝癌的機會,每天喝一杯酒而增加的患肝癌風險既是微不足道,廖醫生強調每天飲一杯酒為不安全,假如意思是「有些值得顧慮的危險」而非「不是絕對安全」,那就未免有點危言聳聽了(打個比方:你外出有機會給車撞死,所以不是絕對安全,但機會極低,所以不是值得顧慮的危險,至少不應是你拒絕外出的理由)。

本年八月在醫學期刊《The Lancet》發表的一篇關於酒精飲用安全的論文也有同樣問題。這是歷來最大型的同類研究,是對大量研究報告的綜合分析,以學術用語稱之,是 meta-analysis,而不是新的直接研究。根據這篇論文,每天飲一杯酒,健康出現問題(研究限於二十三種疾病或健康問題)的機會增加 0.5%,那是很少的增幅;可是,在這篇論文的結論部份卻有這樣的一句:「我們的研究結果顯示,最安全的飲酒量是完全不飲。」說滴酒不沾比每天飲一杯酒安全,和說留在家裏比外出安全(相對於給車撞死的機會而言)一樣,都是 literally true,但沒有實際的參考價值。難怪史丹福大學醫學教授 John Ioannidis 對這篇論文有以下的批評:「在最後一刻這篇論文可說前功盡廢,集中於聲稱飲酒沒有安全的用量。」為甚麼說是前功盡廢?Ioannidis 的意思應該是:這篇論文的強烈訊息應該是「飲酒過量對身體有害」,但結論裏的那句「最安全的飲酒量是完全不飲」必定會掩蓋這訊息。果然,媒體報道這篇論文時,幾乎全都是標榜「最安全的飲酒量是完全不飲」。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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