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2

魯迅與邏輯


最近讀到魯迅的諷刺小品〈論辯的魂靈〉,文章嘲諷當時一些保守人士論辯伎倆,妙在除了引言,全文只是舉例;他舉的例子有點誇張,卻充分補捉了好幾種「裝作講理,其實無理」的論辯。魯迅將這樣的論辯比作「鬼畫符」,意指其無理;但又用了「祖傳老年中年青年『邏輯』扶乩滅洋必勝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來形容,硬生生加入「邏輯」二字,還置於引號內,意指其裝作講理。以下的例子我覺得特別有趣:

「你說甲生瘡。甲是中國人,你就是說中國人生瘡了。既然中國人生瘡,你是中國人,就是你也生瘡了。你既然也生瘡,你就和甲一樣。而你只說甲生瘡,則竟無自知之明,你的話還有什麼價值?倘你沒有生瘡,是說誑也。賣國賊是說誑的,所以你是賣國賊。我罵賣國賊,所以我是愛國者。愛國者的話是最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我的話既然不錯,你就是賣國賊無疑了!」

那些「既然 …… 就是」和「所以」,像在推論,其實全然不通,尤其是開首講「中國人」與「生瘡」那幾句,頭腦混亂不堪的人才會這樣「推論」。頭腦混亂至此者應該很少,所以我說例子有點誇張。不過,結尾的「我罵賣國賊,所以我是愛國者。愛國者的話是最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在差不多一百年後的今天,仍然不難找到有類似想法的人。早陣子由於試題「是否同意 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而引起的爭論,其中有些人——不乏擁有博士和教授頭銜者——表現的思考水平,我看就和這種「愛國者」差不多。

那麼,魯迅自己是否思考敏銳、下筆合乎邏輯呢?他曾經學醫,受過科學訓練,而科學是講究邏輯的。我印象中魯迅的議論文思路清晰、辭鋒犀利,沒有經常犯邏輯謬誤。有人舉過以下例子,說魯迅犯了滑坡謬誤:

「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小雜感〉)

但這並不是滑坡謬誤,因為魯迅根本不是在推論,而是誇張地描述一種「躍進式」的想像。至於中國人是否大多有這樣的想像,那是個事實問題,非關邏輯。

然而,魯迅犯邏輯錯誤的例子還是有的。這要說到梁實秋,他在 1926年發表了〈文學批評辯〉,文中有這幾句:

「物質的狀態是變動的,人生的態度是歧異的;但人性的質素是普遍的,文學的品味是固定的。所以偉大的文學作品能禁得起時代和地域的試驗。《依里亞德》在今天尚有人讀,莎士比亞的戲劇,到現在還有人演,因為普遍的人性是一切偉大的作品之基礎。」

魯迅在 1927年發表了〈文學和出汗〉,提出以下批評:

「上海的教授對人講文學,以為文學當描寫永遠不變的人性,否則便不久長。例如英國,莎士比亞和別的一兩個人所寫的是永久不變的人性,所以至今流傳,其餘的不這樣,就都消滅了云。[……] 英國有許多先前的文章不流傳,我想,這是總會有的,但竟沒有想到它們的消滅,乃因為不寫永久不變的人性。現在既然知道了這一層,卻更不解它們既已消滅,現在的教授何從看見,卻居然斷定它們所寫的都不是永久不變的人性了。」

「上海的教授」指梁實秋。魯迅的批評是一貫的辭鋒犀利,卻混淆了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他說「文學當描寫永遠不變的人性,否則便不久長」,這應該是梁實秋要表達的意思:「描寫普遍的人性」乃「流傳後世」的必要條件;換句話說,不描寫普遍的人性,作品便不會流傳(稱這為「必要條件論」)。可是,魯迅筆鋒一轉,說「其余的不這樣 [……] 它們的消滅,乃因為不寫永久不變的人性」,意思是「沒流傳後世的作品都不寫永久不變的人性」,於是「描寫普遍的人性」忽然變成了「流傳後世」的充分條件——描寫普遍的人性的作品都流傳後世,所以那些沒流傳的作品都不描寫普遍的人性(稱這為「充分條件論」)。梁實秋可以只接受「必要條件論」,而不接受「充分條件論」,因為前者雖然未必對,但總算有點道理,而後者卻顯然是錯的。

文章高手如魯迅也犯這麼簡單的邏輯錯誤,可見讀點基本的邏輯學,對寫文章來說是重要的,尤其是寫議論文。

(原載於《蘋果日報》2020年5月30日) 

1 則留言:

  1. 我還記得一處是為一本蘇聯遊記做序,說西方欺負中國而害怕蘇聯,所以蘇聯是好的。卻不聞狼怕虎,難道虎是好的嗎?起碼這一處看出魯迅邏輯確實也不是很清晰。敵人的敵人并不一定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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