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4

教書是表演

 

(圖片來源:https://unsplash.com)

早兩天在臉書看到一位也是在大學教哲學的朋友談到教書之難處,他十分盡責,備課十足,且不是初哥,可是,每次上堂前都有點緊張,怕教得不好或出錯;為免出錯,他甚至背熟要講的內容。我看後多口留言說:「 教書是一種表演(performance),要有即興成份才會精彩。」現在回想,我那樣說並不公道,因為我沒有考慮到他教的可能是邏輯,而教邏輯的確較容易出錯,一出錯便如數學老師在學生面前計錯數,完全「冇得兜」,很尷尬,所以即興所冒的險相當大,不願冒險而記熟要教的內容,根本無可厚非,其實是敬業樂業,精神可嘉。

不過,我依然認為我那「教書是一種表演」之說是對的,只是有些科目的教學像爵士樂演奏,即興成份很重,另一些科目的教學像古典音樂演奏,很少甚至沒有即興成份,但不失為表演。表演有四個元素:一、有表演的對象,即觀眾;二、有表達的內容;三、要吸引觀眾的注意力;四、目的是令觀眾的思想或感情(或兩者同時)受觸動,產生變化,最好是留下深刻印象,心靈因而豐富了一點。教書是一種表演,正是由於有齊這四個元素:一、學生是觀眾;二、教學的材料就是要表達的內容;三、要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四、目的是令學生思考和明白教學的內容,思想產生變化,最好是留下深刻印象,知識和世界觀因而豐富了一點。

教書既然是表演,在堂上講課,便不應只是將預備好的內容單向地一五一十、平鋪直敘講出來,否則隨時老師有老師講,學生有學生魂遊太虛境,到頭來相見爭如不見,達不到教學目的,雙方都浪費了時間。教書這種表演,像其他表演一樣,不得不考慮如何吸引觀眾(學生)的注意力,令他們在「漫長」的五十分鐘裏(有些課長達個多小時),大部份時間都集中精神聽書。我試過在課堂上表演紙牌魔術,當然要和教學內容有點關係,例如在知識論講到 sense perception 之不可靠時,就可以用紙牌魔術的效果來說明這一點。紙牌魔術肯定有娛樂性,能吸引學生的注意力,但要提防本末倒置;假如太過投入魔術表演,學生固然是樂了,但到頭來卻沒有留意教學重點,那就是白表演。

老師要有 showmanship,才會收到好的教學效果。當然,表演無定法,showmanship 可以透過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然而,在課堂裏的表演,成功標準只有一個,就是令學生自然專注而明白老師的說話。自然專注,是因為他們樂在其中;明白老師的說話,不一定要全盤接受,但至少思想受到刺激,就有進步的可能。

一般來說,我的教學表演不過是提高聲量、七情上面、語音抑揚頓挫、舉些有趣的例子、穿插短小精悍的笑話、和間中扯到一些有關的個人經歷(例如內子討厭我在日常對話也分析概念),魔術表演只是偶一為之而已。有時我太投入講解一個複雜的論証,會短暫進入「忘我之境」,好像忘記了自己正在教書,只管條分縷析,務必要將論證解釋得一清二楚,於是不能同時兼顧「表演」;越講越深入詳盡,對一些學生來說也就越枯燥乏味,十分鐘過後,通常至少已有約一半學生集中不到精神,聽不下去了。這時我也會「醒覺」(我對學生的反應相當敏感),知道要重回表演的 mode,否則那堂課算是失敗了。

請勿誤會,我的意思不是老師有責任娛樂學生。老師的責任是教導學生,令他們知識增長和思考能力加強,可是,要達到這個目的,就不得不做個有 showmanship 的老師。其實,如果學生聽我的課覺得悶,我也會感到「無癮」。記得見過一位同事在教學評估裏得到以下的學生評語: "If I had one hour to live, I would spend it in his class because he makes an hour feel like eternity!"(「假如我只有一小時可活,我會去上他的課,因為他會令一小時過得像永生那麼長!」)要是我得到這樣的評語,恐怕應該轉行了!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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