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9

破謬者老貓燒鬚

每次在網上見到甚麼神蹟奇事或保健偏方,我必先懷疑,然後查證,結果十之八九是假的(或至少是沒有證據支持);一有機會戳破,例如有人在臉書貼出來,我一定不會放過,因此,在友朋間我有 debunker(可譯作「破謬者」吧)的形像。我這樣做,自問不是為了表現自己,而是因為我太不願意見到謬見流傳,盡點綿力,加以阻截。

不過,我這個破謬者也有老貓燒鬚的時候。話說上個週末請朋友回家吃飯,下午,斬瓜切菜大展拳腳下廚前,在臉書見到有人貼出「香蕉皮能潔白牙齒」的圖文:


我循例到網上搜查,在一個名為 “Hoax or Fact: Filter the Nonsense” 的網站找到支持這說法的論斷 --- “Hoax or Fact: Fact” ,並附有分析(平時我主要用 snopes.com,但這次查不到有關資料);此外,在一家牙醫診所的網頁也看到同樣的說法。由於趕著預備晚飯,便沒有繼續查證下去。

晚飯期間,跟朋友提起香蕉皮能潔白牙齒,朋友不信香蕉皮有此奇效,說那是 “too good to be true”;我便說自己起初也不信,但在網上查過,才知道竟是真的。朋友仍然半信半疑,但話題很快便轉換了。

第二天,朋友發來電郵,附上一則新聞報道的連結,原來有電視台找來一個牙醫親身試驗用香蕉皮潔白牙齒,連續十四天使用這個方法,結果牙齒的潔白程度和之前的看不出有何分別:


雖然這個試驗未必能一錘定音,但至少令「香蕉皮能潔白牙齒」一說成疑。朋友在電郵裏不忘「潤」了我一下,叫我「學習分辨網上的謠言和事實,要開始相信科學喇」(“learn how to tell facts from rumors online, and start believing in science” )!

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在討論神蹟時指出,人有很強的傾向接受不尋常和不可思議的事,看來我這個破謬者也未能完全克服這種傾向。

20130827

信仰與疫苗

近日美國德州一間巨型教會(註)的信眾有超過二十人感染麻疹,大多是兒童,患者中有不少是沒有過接受麻疹疫苗注射的(或沒有接受所有的注射)。原來這間教會的牧師相信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曾勸喻信眾不要隨便讓子女接受麻疹疫苗注射,看來有些信徒很聽話,在這個醫療問題寧願信牧師而不信醫生,結果信心敵不過病毒,一人感染,便迅速在教會內傳染多人。

麻疹對兒童的殺傷力特別大,每一千個感染的兒童中會有一兩個死亡,而麻疹疫苗則非常有效,因此,所有醫生都會替兒童注射疫苗 --- 除非家長反對。本來是沒有家長會反對的,可是,二十多年前一份英國醫學期刊有一篇論文提出麻疹疫苗可能會導致自閉症;這篇論文後來被發現大有問題,作者的客觀性和研究方法都成疑,期刊決定撤回論文。然而,自此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一說便陰魂不散,近十年更有一些名人推波助瀾(例如 Jim CarreyJenny McCarthy),令相信者不減反增。

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一說,沒有科學研究支持,接受此說的人所舉的所謂證據,全都是傳聞式的(anecdotal evidence),經不起科學測試。然而,「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彷彿已成為這些人的信仰,科學是動搖不了他們的信念的,他們或會堅持你引用的科學研究不客觀,或會指責你迷信現有的科學,總之就是絕不會改變他們的看法。上述教會的情況更糟,因為是信眾信任的牧師鼓吹「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可以說是本有的信仰催生新的信仰,兩者扣連,更難打破。

有些反疫苗的人不只是反麻疹疫苗,而是反對所有疫苗注射,認為所有疫苗都對人體有害;跟「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一樣,這已是一個信仰,而且已經有一個英文名堂,叫 ‘vaccine denialism’。香港的保健名人周兆祥就是信奉 vaccine denialism 的,說過的驚人之語包括「一個多世紀以來,因注射疫苗已經導致千千萬萬兒童死亡」。不知道周君知道上述德州教會的麻疹爆發後,會有甚麼反應?堅持麻疹疫苗無效,認為感染者即使是打了疫苗仍一樣會感染?還是承認疫苗可以預防感染,但對身體的害處比感染麻疹更大?

Richard Dawkins 曾說信仰是一種病毒(他的用語是 ‘the virus of faith’),這種病毒只可能有一種疫苗,就是從小就開始的批判思考教育。


(註)英文叫 ‘megachurch’,聚會人數超過二千人,譯作「大教會」不足以顯其大,故用「巨型教會」一詞。

20130825

鄰舍也是仇人

不少人拿梁文道的〈仇人也是鄰舍〉來做文章,罵他不分大是大非,是和稀泥,是知識份子的離地觀點,甚至會有助紂為虐的效果。其實,批評梁文最有力的方法,是寫一篇論點與梁文完全相反的文章,硬橋硬馬真功夫地對打,強者站著,弱者倒下。可惜,到現在還未見到這樣的文章,今天我就大膽地越俎代庖,放下成見,代入梁文道的批評者,寫了以下這篇〈鄰舍也是仇人〉:

『只要看看近年來香港警方處理群眾集會和社運人士的手法,就不能否認他們出了嚴重的問題,已經淪為港共政府的鷹犬,是推行港共政治主張和政策的工具。君不見劉達強警司為政治迫害林慧思老師的集會站台,很多警員支持他,完全不同情為正義發聲的林老師,他們同流合污的立場心理和心理,還難瞭解嗎?

曾幾何時,香港警察是全世界其中一支編制最龐大、表現最專業的警隊,非常有效地維持香港良好的治安;可是,時移世易,這兩萬八千多個警察已大部份成為市民口中的共狗,毫不手軟地打壓遊行示威的市民。當市民在抗議他們處事不公,批判他們淪為政治打手的時候,那一個個穿着制服、面無表情的警員絕不會關心他們已站在不義的一邊。

有些離地知識份子叫我們對警察要寬容,但「寬容」只不過是體制要求大家忍受不義的藉口。這些離地知識份子又說我們應盡量瞭解警察,因為瞭解比寬容更加基本;大家千萬別上當,因為所謂「瞭解」根本沒有必要,香港的前途只能靠我們這些與港共為敵的真正香港人去爭取:到了最後,就算是生活在一起的鄰舍,只要是阻撓本土利益的促進者,都是我們的仇人。

沒錯,不管你和陳淨心多稔熟,不管她與你同樣是這座城市的一份子,最後你還是要打倒她;青關會成員既然是共狗,我們也是要徹底打倒他們的。不管那是熱血公民、民主黨、民建聯,還是愛港之聲,總之誰不維護香港本土利益,誰就不是真正的香港人,而是在出賣香港,想攪亂香港,是港奸,是走狗。就算到了香港有了民主普選的那一天,他們這些人仍然是港奸、走狗,仍然是我們的仇人。等到我們這些本土派的人取得政權之後,等到香港真正民主之後,我們一定要令這些出賣香港利益的人無地容身。』

這樣的一篇文章,會有很多人 like 嗎?Like 的又會是些甚麼樣的人?

20130823

解讀梁文道〈強國遊客〉兼論微言大義之不合時宜

自從陳雲帶頭罵梁文道為投共的賣港賊,香港的一些本土派分子便咬著道長不放,對於他的文章,只要稍為看似是替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國民說項的,輕則冷嘲熱諷一番,重則破口大罵,最近甚至有人形容他為裝成「道長」的魔鬼!

例如梁文道剛發表的〈強國遊客〉一文,就被不少人指為替中國遊客劣行強辯的臭蟲論;連一位平時不特別針對梁文道的網友也在臉書這樣寫:『整篇文章的語氣,就是「看人家也如此不文明」!簡單來說就是「人家也有壞」的言論典型。』這位網友呼籲「支持梁文道的朋友,解兩句」,就讓我試試吧!

〈強國遊客〉一文的主旨,根本就不是要指出美國人也可以是行為討厭失禮的「強國遊客」。這是一篇有微言大義的文章,要看懂,就不能忽略第一段說的『這幾年,香港人忙着批判「強國人」,一方面內拒「蝗蟲」自由行,另一面則極力在外切割自己和中國遊客的關係』。首先請留意,「強國人」和「蝗蟲」兩個用語都加了引號,而「中國遊客」一語則沒有 --- 中國遊客是真實的,他們的劣行也是真實的,但所謂「強國人」和「蝗蟲」,卻可能只是對十三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過份簡單的概括。全文的主旨,是借用美國遊客的具體例子,以間接說明這種概括如何過份簡單。

梁文道先用在灣仔鬧事的美國水兵及駐沖繩的美軍做例子,而他們都顯然不能代表美國人,因此,他接著問:『當然,軍人是種「不正常」的遊客。那一般人呢?』第一個「一般人」的例子是到歐陸遊玩的美國大學生,但我們可以從他們的討厭言行,概括出「(美國)強國人」的存在嗎?當然不能!看梁文道的描述,這些「成群結隊,熱褲 cap 帽的熱血少年」,連代表美國的大學生都不能夠 --- 也許只有某種性格或言行傾向的美國大學生才會聯群結隊到歐陸遊玩吧。

全文最妙的,還是第二個「一般人」的例子:這些坐郵輪的美國成人一到可以抽煙的小酒吧,「就要找機會把電視大屏幕的頻道轉到《 Fox News》[…] 然後跟着電視裏的主持人一起咒罵奧巴馬」。為甚麼不是看 MSNBC  CNN?為甚麼不是一起咒罵小布殊或佩林(Sarah Palin)?是不是較保守和富有的美國成人會較喜歡坐郵輪?不肯定,不過,如果我們早已知道美國人不是大多數看 Fox News 和反奧巴馬的,自然不會因為見到這些美國郵輪客人的霸道行為,概括出「(美國)強國人」的存在,否則

對這些美國「強國遊客」,梁文道在文章的態度明顯是批判的(最後一段尤其清楚),然而,假如支持梁文道的人以這一點來反駁臭蟲論的指責,卻是欠說服力了 --- 即使這樣理解,梁文不算臭蟲論,卻仍然是上述網友說的「人家也有壞」的護短伎倆。更重要的是,這樣替梁文道反駁的人也一樣是錯失要旨,因為梁文不是討論「強國遊客」的對錯,而是要我們思考「甚麼背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較有意欲和機會到外國旅遊?」、「他們會不會有些共通點?」、「他們能代表大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嗎?」等問題。

當然,不少人對這些問題早有定論,上述網友就這樣寫:「大陸這窩屎不是沒有米,有幾粒米的一大窩屎,你偏要掰成是粥!」然而,梁文道要我們思考的正正是:這「一大窩屎」的結論,會不會是過份簡單的概括?

梁文道錯就錯在用微言大義的手法來寫〈強國遊客〉,這樣寫文章,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實在太不合時宜了。任何涉及敏感政治議題的文章,現在最好開宗明義表明立場,大鑼大鼓,劍拔弩張;誇張不要緊,說歪理不要緊,運用語言偽術不要緊,最忌是讀者不知你是敵是友 --- 既然不肯定你是友,有些人就索性當你是敵,敵我分明好辦事!一旦視你為敵,你便水洗也不清了。

也許梁文道不介意給人誤會,只求寫文章忠於自己,讀者的反應和評價不由自己控制,正如馬克吐溫寫《老憨出洋記》,『原意是要用美國人的天真眼神揭穿舊世界的不合理與虛偽,但「 The Innocence Abroad」卻反過來成了大家笑話美國遊客的代名詞』(註)。如果這真是他的想法,那麼他顯然只是個文人,不是搞政治的。


(註)《老憨出洋記》的英文書名應是 ‘The Innocents Abroad’

20130821

譁眾取寵的醜化

由於一些自由行陸客在香港的劣行,不少香港人對大陸人有反感,舉凡大陸人的負面新聞,看後必立刻在網上傳開去,唯恐知道的人不夠多;新聞的真假不必查究,總之是大陸人的醜事就要廣傳。有些文人、時評作者、和傳媒人看準了這個心理,為了吸引讀者或觀(聽)眾,或出於政治動機,不時喧染大陸人在中港台和海外的不文明行為或丟臉事,雖然不敢無中生有,但加鹽添醋甚至歪曲事實者並不罕見。

早幾天陶傑在電台節目對所謂「紐約驅趕中國群眾」事件的評論,正是這種譁眾取寵的醜化。他這樣描述該事件:

「紐約警方日前在紐約中央公園執法,將十幾個早上在中央公園放大喇叭跳北方花鼓舞的中國農村大媽全部扣上手銬帶回警署查居留證件。肥大媽被紐約警方捉上豬籠車的時候不斷喧嘩抗議稱紐約警方不尊重她們的人權。為何紐約警方要行動?因為她們唱紅歌的高分貝聲浪及拿著紅綢跳舞的行為擾人清夢,激起中央公園附近高等紐約居民的民憤。」

美國主要的報章和網上傳媒都沒有報道此事(這很明顯是小事一樁),只有 China Daily 報道了,但內容與陶傑的描述大有出入;網上可找到中文報道,都和 China Daily 的吻合。據 China Daily 的報道,事件不是發生在陶傑形容為「中產階級浪漫之地」的紐約市中央公園,而是紐約布魯克林區華埠的日落公園Sunset Park, Brooklyn),一個既不中產、也難稱浪漫的地方,那些「高等紐約居民」的住處都距離這裏很遠。此外,被捕的不是十幾個「肥大媽」,而只是一位帶頭練舞的六十歲婦人;甚麼「中國農村大媽」、「查居留證件」、「唱紅歌的高分貝聲浪」、「上豬籠車的時候不斷喧嘩抗議」等繪聲繪影的生動描述,看來也都是陶傑隨意添加的鹽醋。

聽陶傑的版本,很難不覺得這是大陸人在外國失禮 --- 鄉下婆跑到大都會的紐約市,將土氣兼擾人的生活惡習也帶過去,完全不理會人家文明先進大國的禮儀。China Daily 的報道則沒有這種是非判斷,而且內容詳細得多:帶頭練舞的婦人被捕兩次,她說自己在第一次被捕後已盡量在練舞時控制聲量,可是仍然有人投訴;還說自己這方的英語詞不達意,以致跟警察理論時把事情弄糟了。陶傑令聽眾覺得這些「大媽」只是當美國的公園是鄉下跳舞的地方,卻原來她們是在練習和綵排,準備在一個名為 “America’s Night Out Against Crime” 的社區活動表演歌舞!

China Daily 還提到兩年前曼克頓華埠的類似事件:有人投訴一位拉小提琴的華人長者噪音擾人,警察到場後要拘捕他,三名警員合力把他按在地上,弄得他臉部流血,然後將他半拉半拖地帶走,引起在場的華人鼓譟。事件給人拍了一段短片放在網上



相信大多數人看過短片後會同情拉小提琴的長者,並會質疑警察是否過份使用武力。不過,假如這件事由陶傑來講述,可能又是「紐約驅趕中國人」,甚麼強國人走音小提琴擾人清夢等等,中國人在海外又多一件醜事了。

大陸人的劣行,屬實的,當然不應否認或掩飾,廣傳開去也不見得有何不妥;然而,譁眾取寵的醜化,無論如何也是不公道的。

20130820

‘They’ 是單數?

‘they’ 為中性(gender neutral)的單數代詞,在英口語已十分普遍,尤其是年青一輩,幾乎人人都會講出以下這樣的句子:

‘A true friend will honestly tell you what they think of you.’

‘A true friend’ 既是單數,這裏的代詞 ‘they’ 自然是當單數用; ‘a true friend’ 沒有性別之限,‘they’ 明顯是中性的。不是在英語世界生活的人,只要在看英語電影時稍為留意對白,便一定會聽到 ‘they’ 的這個用法。

我一直拒抗這個用法,寫文章時從來不會這樣用,然而,講英語時已被周圍的人潛移默化,不知不覺也常常用了 ‘they’ 作中性單數代詞。我的一位同事對這用法嗤之以鼻,認為那是明顯不合語法(他的用語是 ‘flagrantly ungrammatical’),卻在閒談間給我抓著,原來他說話時也會這樣用 ‘they’!他只能報之以一臉無奈。

雖然仍然有人一力反對,事實上已越來越多人連在書面語也接受以 ‘they’ 為單數;我約十年前用的一本哲學導論教科書的作者已這樣用 ‘they’,我亦在期刊論文見過這個用法。看來這是大勢所趨,resistance is futile

以往我從未在字典見過這個用法,可是,今天在臉書見到朋友貼了網上 Oxford Dictionaries ‘they’ 一條:


‘They’ 作為中性單數代詞已被收入字典,看來我終於要投降!至少,我再不能以「字典沒有」作為批評的理據了。

20130818

羅素論被逼害妄想狂

英哲羅素的小書《幸福之征服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寫得簡潔有力,容易明白而又能刺激思考,除非你不愛讀書,或毫不關心人生問題,否則應該一讀。

近日香港的時局引起我不少思緒,令我想談一談此書的第八章;羅素在這一章討論的是被逼害妄想狂(羅素的用語是 ‘persecution mania’,現在多稱為 ‘persecution complex’ ‘persecutory delusion’),他開宗明義已講清楚這種妄想狂有程度之分,輕度的並不罕見,只屬心理問題,算不上是精神病,不必延醫治理,卻一樣會令人生活得不快樂。

羅素指出有些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有(輕度的)被逼害妄想狂,他用的例子是政治家或政客,但他的論點可應用到以其他方式參與政治活動的人,例如民間政治團體的活躍分子和有影響力的政治理論家或評論員。根據羅素的分析,一個有政治被逼害妄想狂的人會純粹因為別人反對他而覺得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因為他不但崇高化了自己政治活動的動機,相信所做的只是為民請命,而且視自己的政治見解為清楚明確的不易真理,當別人反對他甚至以行動阻撓他時,他便會認為對方一定是有不良的動機,有自私自利的圖謀,立意逼害他。

羅素認為有政治被逼害妄想狂的人一旦「病發」,便會退出政治圈子,終止自己的政治活動,並後悔曾經立志為民請命。這一點我不完全贊同,我認為他們有些不但不會引退,反而會更加活躍,想盡辦法要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以行動對抗「逼害」;或走向極端,標奇立異,提倡越來越激進或令人難以理解的立場和行動,以建立自己獨一無二的身份,從而得到一種思想上有力量的感覺,在心理上對抗「逼害」。

羅素提出四條思想良方,認為可以預防患上被逼害妄想狂,使用得法,甚至可以治愈輕度的患者:

(1)  記住,你的動機不一定如你自己以為的那麼無私。
(2)  不要高估自己的優點。
(3)  不要期望別人對你的興趣會像你對自己的興趣那麼大。
(4)  不要想像大多數人會將你放在心上以至會動念逼害你。

羅素的良方是否有效,相信因人而異,無論如何,最忌有被逼害妄想狂的,是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因為他們的言行對社會有可大可小的影響;一旦患上此症,引退未必是壞事,但變得極端則很可能令穩局變亂、亂局更亂。

香港已成一個亂局,一方面,政治逼害不再只是一個可能;另一方面,從事政治活動的人也許更容易有被逼害妄想狂,令亂局更亂。在政治逼害的現實和被逼害妄想狂之間,我們看來是越來越須要小心分辨了。

20130816

執正英文才聯署吧!

從《主場新聞》得知陳雲發起聯署,促白宮為林慧思發聲;一向聲大大反美帝的國師竟然發起向美帝求援,實在令人疑惑。然而,想到國師的神機妙算非我等平庸之輩所能理解,發起聯署一事,我就不敢評論了,倒是聯署的英文實在太差,可能失禮港人,忍不住要寫幾筆:

“ Ms Alpais Lam Wai-sze, a primary school teacher in Hong Kong, is being politically persecuted after shouting obscenity in an argument over police to allow freedom of expression on public space on July 14. Harassment of Lam followed. Huge banners were left at her school calling for her dismissal.

On August 11, The chief executive of Hong Kong Government, urged the Education Bureau to file a report on Ms Lam’s case. The Regional Crime Squad of the police received order to investigate into Lam’s case.

Ms Lam was facing tremendous pressure now and we wis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an help.

Report of Ms Lam’s case available in Internet:

‘Mong Kok crime squad to investigate teacher who swore at polic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ong Kong, August 15, 201”

假如 “obscenity” 是指粗口,那麼講一句粗口是 “shouting an obscenity”,一句以上是 “shouting obscenities”,除非是報章標題的省略,否則不可以寫成 “shouting obscenity” 此外,“on public space” 應作 “in a public space” “in an argument over police to allow freedom of expression” 應作 “in an argument with police over freedom of expression” 。第一句已有三個語法錯誤,不可謂不過份矣!

全文還有兩個低級錯誤:“received order” 應是 “received an order”“in Internet” 應是 “on the Internet” 。最後 “2013” “3” 不見了,不是英文問題,但相信錯誤之源是同一的輕率態度。

除了語法錯誤,聯署的措詞和造句都有很多不地道之處,執正之後,大致會是這樣:

“Ms. Lam Wai-sze, a primary school teacher in Hong Kong, is being politically persecuted. After shouting obscenities in an argument with police over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 a public space on July 14, Lam was harassed, with huge banners being left at her school calling for her dismissal.

On August 11,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chief executive urged the Education Bureau to file a report on Ms. Lam’s case. In addition, the Hong Kong Police’s Mongkok District Crime Squad received an order to investigate Lam’s case.

Ms. Lam is facing tremendous pressure, and we hope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an step in to help rectify the situation.

A news report of Ms. Lam’s case is available online:

‘Mong Kok crime squad to investigate teacher who swore at polic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ong Kong, August 15, 2013”

20130814

求成與悅心

熊十力在一封論學書信裏(〈覆劉靜窗〉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有兩段說話,對於我這個研讀哲學已二十多年的人來說,很值得細細玩味。他先說:

「真理無窮盡,須自有新發現,補以往哲人所不逮,是乃古人所望於後生也。泥於古者,不可以為學。」

對哲學有興趣,不只是涉獵一下,滿足好奇,而是以哲學研究為事業的人,都希望自己在哲學上有新發現;不必自以為是哲學奇才,能開宗立派,不必自我期許有一天可以成為名家大師,但至少希望自己有一些獨到的見解,即使不過是補充一個重要論證的不足之處,也勝過只是吸收前人之見而毫無新發現。換句話說,以哲學研究為事業的人,都難免有求成之心 --- 有事業之心,自然會有求成之念,不獨哲學研究如此,一切事業皆然。

然而,熊十力接著說:

「為學務在以義理悅心,勿夾雜求成之念。求成便有功利心,將妨害身心,不獨學無成而已。」

這不無道理,我卻不完全贊同。不錯,自從哲學在十九世紀末專業化以後,哲學研究者大多是學院裏的教授,為保教席和升職,他們之中的確有不少是功利之心太重、求成之念太強;只要能增加期刊論文和哲學專著的數量,甚麼也可以研究一番、論證一番,可謂但求有著作,上下而求索,製造的,卻不少是哲學垃圾。

不過,求成之念不一定如熊十力所言,會「妨害身心」,因為有求成之念的人可以同時做到以義理悅心,如果求成之念受以義理悅心所限,哲學研究者便只會在能悅己之心的義理範圍內研究和求有所成,不會只為發表而研究和寫作,也不會以期刊論文和哲學專著的數量作為成就的標準。

我慶幸自己這二十多年來因為研究哲學而有不少以義理悅心的經驗,也慶幸自己沒有在專業哲學裏迷失。僅以這篇短文,與研究哲學的朋友共勉!

20130811

假如真是「屌你老母」,假如不是青關愛

早兩天有一條林慧思講粗口的新片在網上出現,片中林老師講的是「屌你老母」,有些人認為這句是真正的粗口,比說 ‘what the fuck’ 嚴重得多;也許連林老師自己也這樣看,據說她指短片造假,否認講過這句粗口。這條新片不似造假,而且「屌你祖母」那句在另一短片也可在嘈雜聲中清楚聽到;假如林老師講過這句粗口,卻說謊否認,實屬不當兼不智 --- 說謊掩飾,比起義憤吐粗言嚴重,況且她已為講粗口道歉,大不了為這句「真正」的粗口再道歉一次。

不過,我到現在仍然是站在林老師這一邊的,因為我認為整件事的重點不是林老師講粗口,而是她為何不滿警方當天的行動,及她事後受到有政治目的和極其過份的滋擾和攻擊。警方是否偏幫香港青年關愛協會,也許見仁見智,然而,假如當日涉事的不是青關愛,林老師肯定不會受到這種蓋天鋪地的攻擊;這樣的攻擊一旦得逞,林老師被迫辭職、甚至遭解僱,青關愛這樣的行動派親共組織只會變本加厲、態度更囂、行動更激。

就算老師不應講粗口,就算老師在課堂外也要談吐斯文,就算林老師那天態度惡劣,就算她那天是阻差辦公,她受到的滋擾和攻擊,仍然是極其過份的。試想像,某老師在大街大巷與情敵吵鬧,講粗口,甚至大打出手,警員到場制止,他連警員也罵,有人將過程拍了放在網上;這位老師任教的學校會不會收到數以百計的投訴信?會不會有人在學校附近掛橫額要求學校解僱他?會不會有人組織集會聲討他?

本來不想再談林慧思事件,以免參與了延長這件事對林老師的滋擾,可是,忽聞梁特首公開說會要求教育局長(為何不是警務處長?)就林慧思事件提交報告,很顯然這件事還有下文;無論梁振英的目的為何(轉移視線?),林老師只會受到與她當天的行為更不相稱的滋擾和攻擊。支持林慧思,不必是贊同她那日的言行,而只須是反對她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20130807

三問林超榮

林超榮在〈街頭謾罵,政治包裝〉一文這樣批評林慧思老師:

「一個教師講粗口有無問題,我覺得好有問題,不是講粗口,而是,一個成年人不能用最佳方法面對問題,竟然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

既然問題「不是講粗口」,林超榮說的「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應該不是指林老師向警察講粗口,從上下文判斷,大概是指她「走入警方封鎖線,不肯離開」了。對此,我有以下一問:是否在任何情況之下,「走入警方封鎖線,不肯離開」都屬於「用上最惡劣的方法」來質疑警方的行動?

除非林超榮認為警方永遠是對的,否則,他應該同意市民可以有理由質疑警方的行動,而質疑的可以包括封鎖線是否合理。他認為林老師問「點解我不可以行入封鎖線?」,其實是想問 「裡面發生什麼事?」,但相信看過事件短片的人都不會這樣理解林老師的問題,因為很明顯她認為自己知道封鎖線裏面發生甚麼事(因此才義憤填胸),她只是質疑封鎖線是否合理。林超榮全文完全沒有論及封鎖線內發生的事,便指責林老師「用上最惡劣的方法」,實在非常不公道。

林超榮還說:『警員解釋後,雙方都該心平氣和,教師若然死咬不放,已經有失斯文,加上她的口頭陳述全部失實,將警員指為公安,講洋文粗口,大罵八婆,她說,老公比她更癲,「情緒發泄」得無道理。』

且不論指警員為公安只是一個比況,是否失實,要看比況是否恰當,也不辯駁林老師是否「口頭陳述全部失實」了(當然不是),我只想問林超榮:他完全沒有提及當日是甚麼引起林老師的「情緒發泄」,那麼,除非他認為任何情緒發洩都是無道理的,否則,他那「無道理」的指責,理據何在?這是我的第二問。

林超榮的文章這樣收結:「普通的街頭謾罵,大部分人用政治包裝,轉移問題,真的出了問題。」就算這篇文章本身沒有政治包裝,也可能同樣是轉移問題;我的第三問是:林超榮認為林老師是「街頭謾罵」,這判斷是否有考慮到林老師罵的是警方看來偏幫香港青年關愛協會擾亂法輪功的街站?請不要忘記,有道理的罵,就不是謾罵。

(遊玩期間,本想停筆休息一下,惟不吐不快,草成。)

20130805

集中營撫今追昔

山長水遠,從三藩市坐了超過十小時飛機,只是到布拉格一個城市,留了八天,也許有人會認為不划算,應該順路多遊幾個城市;然而,這次我們老夫老妻趁有機會撇下兒子(他參加了一個三星期長的夏令營),便只想優哉遊哉重拾二人世界,舟車勞頓免矣。布拉格可遊之處不少,雖然我們遊得悠閒,這八天倒也過得充實愉快,開了眼界。美中不足者,是天氣太熱,而我是個非常怕熱的人;高溫之中、烈陽之下,弄得我「熱血沸騰」,心裏像有一團火,很不好受。

然而,正因為天氣如此酷熱難耐,參觀泰雷津(Terezin 集中營時,感受尤深。從布拉格坐一小時公共汽車可到達泰雷津,下車步行約十分鐘便抵集中營舊址;這天不是假日,但遊人亦不少。到布拉格的遊客不少都會到此參觀,這裏卻沒有一般旅遊景點的擾攘和惡俗;集中營已是七十年前的事,可是,此地仍然有一股死寂的氣息,給人壓迫感,因此,參觀者大多神情肅穆,少見言笑晏晏或高談闊論者。

雖然泰雷津集中營只是個中轉營(transit camp),不像奥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那樣負責集體屠殺,但死在這裏的猶太人亦數以萬計,單是兒童,便已超過一萬。集中營環境極其惡劣,本來只能容下數千人的地方,同一時間強置了數萬人。夏天酷熱,冬天嚴寒,食物不足,容易染病,醫療設備貧乏;死者只有少數是給槍斃,大多是病死、凍死、或餓死的。

納粹德國為了掩蓋屠殺猶太人的計劃,曾利用泰雷津集中營作宣傳,將集中營粉飾一番,讓國際紅十字會參觀,目的是製造一個善待猶太人的形象;紅十字會人員竟然受騙,納粹德國於是加強宣傳,在泰雷津集中營攝製了一齣影片,將集中營裏的生活極其美化,準備到處播放這影片,企圖瞞騙整個世界。這影片因各種原因沒有播放,而且大部份遭毀壞,只餘下約二十分鐘的片段。我們參觀集中營時,便看了這片段;以下是該片段的一部份:



參觀時正烈日當空,氣溫亦很高(攝氏三十多度),在沒有遮掩的地方走十來分鐘便已酷熱難當。當年在這裏的猶太人要在如此惡劣的情況下做整天的苦工,吃喝均不足,病了的也要繼續做,直至倒下為止;連續多天沒有洗澡,晚上睡覺的地方幾乎是人疊人,充滿汗臭味,還有無數咬人的跳蚤。受過這些苦後,他們有些更會給送到奥斯威辛的毒氣室,在運送途中,還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將至。

我本來是個老土的遊客,慣拍「到此一遊」的照片,可是,在泰雷津集中營我怎也拍不了這樣的照片,覺得拍了會是不敬。我只拍了幾張有景沒人的,以下的一張較有意思:

大衞星遙對十字架,中間是一列列的墳,我感受不到宗教的偉大,只記起人性的醜惡和政治意識形態(political ideology)的可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