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1

社交網絡 • 自我美化 • 孤獨

在臉書看到一條短片,內容是批評在線社交網絡(以下簡稱「社交網絡」),雖然我不盡同意,但不能否認它有警惕作用,而且講得有點哲學味,值得一看:



在社交網絡臉書看到這樣的一條短片,可算是諷刺。社交網絡的確提供了機會給人製造虛假的美好形象,例如照片只貼最美的、最幸福的、最容易令人 like 的;status update 務求顯示自己的學識、獨到見解、或其他個人的突出之處; 講經歷則大多報喜不報憂,就算報憂,也是選擇令人同情的事。所謂「虛假的美好形象」,不一定完全虛構,或假多真少,但總是有不盡不實的美化之處;這種自我美化,是人之常情,只是社交網絡提供了方便之途,令自我美化容易變得過份,甚至成為令人難以忍受的自我推銷。

短片還談到獨處(being alone)和孤獨(being lonely)的分別,其中一點很有意思:不懂得獨處的人,會不斷和其他人建立聯繫(getting connected),卻由始至終都是孤獨的,因為他們只求跟別人有某種形式的交往而不必獨處,人越多越好,重量不重質,缺乏坦誠和深入的溝通。這好像天天去只有點頭之交的大型派對,身處數百人之中狂歡,仍感孤獨;那跟三五知己促膝長談,是沒法相比

然而,不是社交網絡令人不懂得獨處,變得孤獨,而是不懂得獨處的人特別容易「濫用」社交網絡,結果只有表面化的人際關係,臉書朋友滿天下,卻沒有一個是深交。本來就懂得獨處、不覺得孤獨的人,情況便不同了,社交網絡可能會幫助他們建立新的友誼,或和失散的朋友「重逢」,得以延續昔日的感情。

最後這一點我感受尤深。這幾天有兩位「小朋友」從另外一個州飛來探望我,他們是我二十多年前當小學教師時的學生,其中一位是第一次再見面,之前只在臉書有聯繫。二十多年,大家都變了不少,這次再見面,卻一點隔膜也沒有;在我家裏一起煮食、看電影、閒談,很開心,還有頗深入的溝通。我們是臉書朋友,也是真正的朋友。

20140327

陌生人的悲歡


上星期在聖荷西附近一間中文書店見到一本《魯迅雜文精選集》(北京燕山出版社),隨手翻看,發覺文章選得非常好,很多名篇都在其中;四百多頁的書,售五美元,便宜之極,況且我一向愛讀魯迅的雜文,而家裏卻只得一本散文集《朝花夕拾》,於是也不多想,便買了。

在書店翻看此書時,有一段文字特別吸引我;今天想起,卻忘記了是哪一篇文章,將書翻來揭去找了十多分鐘也找不到,不服氣,上網找。依稀記得那段文字有「悲歡不相通」一語,於是用「魯迅悲歡不相通」來搜尋,一下子便找到了,那段文字是出自〈小雜感〉: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同一段文字,可以有兩個讀法,關鍵在於「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兩句:第一個是「憤世嫉俗」的讀法,這兩句的關係是「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因此,我只覺得他們吵鬧」;第二個讀法可稱為「陌生人的悲歡」,這兩句的關係是「(我覺得)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是由於我只覺得他們吵鬧」,而覺得他們吵鬧,只是因為他們是陌生人。

第二個讀法假設了這段文字裏的男人、間壁的一家、樓上兩人、船上的女人等,都是魯迅不認識的人,或只是點頭之交的鄰居。然而,假如人類的悲歡真的不相通,那麼,就算魯迅認識他們,或和他們頗為熟絡,他們的悲歡仍然不相通,他仍然會「只覺得他們吵鬧」,而不會設身處地想像他們悲歡的由來,更不可能感同身受。

我相信魯迅「只覺得他們吵鬧」,是因為他們(幾乎)是陌生人。假如他跟那個船上的女人是好朋友,她那因喪母悲慟而發的痛哭聲,他聽來,至少會有一點感動,而不會只覺是吵鬧吧?那一點的感動,已是相通了(即使相通得不深)。

雖然人類的悲歡可以相通,但每個人都只能跟很少數的人悲歡相通。我們對世上絕大多數人都是漠不關心的,所謂普世大愛,只是一個抽象的理念;人間雖然有情,愛卻肯定是有界限和差別的。這是人類的限制,卻不必引以為憾,因為只要情深,悲歡相通也深,重質不重量也無妨。這好比世上的書多得很,你不讀的,或看不懂的,會覺得只是一堆文字(好比「只覺得他們吵鬧」),你有能力讀而又愛讀的,是極少數;可是,只要你讀過一些深愛的好書,那怕只是十本八本,就看書而言,已是無憾了。

這本《魯迅雜文精選集》,與我偶遇,不再陌生,也可算是緣份。

20140325

名校不只是名牌



我寫過好幾篇談論教養子女的文章,明顯是反對催谷和強,主張刺激子女的求知慾和幫助他們尋找興趣所在。不過,想到兒子明年不知會考進甚麼大學,我還是頗為緊張的;假如你問我是否希望阿樂能入讀頂尖名校,我不會故作婉轉答「不會不想的」,或有所保留地說「有點吧」,而是會斬釘截鐵地回答:「當然希望啦!」

有一位朋友曾對我說,她認為入讀名校(她說的只是大學,不計中小學)就像買名牌手袋衣服,除了滿足入讀者及其父母家人的虛榮,跟讀一間名氣不大,但教育質素高的大學沒甚麼分別。另有一位朋友的兒子被 UCLA 取錄了,可是,他卻要兒子入讀 San Francisco State 認為分別不大,而且離家不遠,學費又便宜得多。這兩位朋友都大錯特錯了。

名校畢業的確是身掛名牌,的確會有光環效應halo effect),然而,這不是最重要的。假如名校的教育未能令某甲學識和能力過人,那光環不會保護他很久;身上的名牌可能幫助他得到一份好工作,但入職後,他的平庸始終會露底,光環效應便隨之減弱甚至消失,在上司和同事眼中,他和其他無能之輩沒有兩樣。

那麼,除了光環效應,入讀名校還有甚麼好處呢?實質的好處可不少!首先,名校的學生中,資優勤奮者佔多數,在這樣的環境學習,既有競爭,亦有互相砥礪,可以將自己的潛能激發至最盡。此外,名校有很多高水準和多樣化的學術活動,例如演講和研討會,能令學生眼界大開,並且有機會親炙頂尖的學者;我還記得在柏克萊加大那幾年,到哲學系演講的哲學家,可說囊括了英美哲學界最有名氣和成就的,幾乎每個月都有「高山仰止」的經驗,這經驗,令我同時謙卑了和進步了。

對很多人來說,最實質的好處,就是有很多大公司都視某些名校為招聘的 target schools,每年都派專人到那些大學招攬人才;這樣一來,不是名校學生找工作,而是工作找名校學生,而且很多是「筍工」。名校畢業生佔據很多高職位,結成關係網絡,假如你是名校畢業,自然較容易被網羅其中了。

說了那麼多名校的好處,我是不是在鼓勵家長千方百計要令子女入讀名校呢?讓我用一個比況作答:入讀名校就好像學習樂器,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做得好,而且不能用強逼的方法;有能力而又樂意努力者,也要選擇適合自己的,不是哈佛、史丹福就一定好,例如愛讀國際關係的,去喬治城Georgetown University也許是更明智的選擇。 

20140324

強逼子女學樂器,何苦來哉?

華人社會(包括中港台及其他華人聚居之處)有個怪現象,就是很多家長愛強逼子女學樂器,其怪處有五:

- 子女被逼學的樂器不外是鋼琴和小提琴,大提琴間或有之(多得馬友友的鼎鼎大名),其他西洋樂器如雙簧管、法國號、低音提琴等,已甚少家長問津;至於中國樂器,根本不會考慮(你聽過有家長強逼子女學彈古琴或拉二胡嗎?)。

- 學習的只限於西方古典音樂,不是巴赫、貝多芬、蕭邦,就是莫札特、舒伯特、李斯特,彷彿其他形式和風格的音樂並不存在。

- 子女學樂器一定要考級考文憑,或至少也要有像鈴木教學法(Suzuki Method)那樣識別進度的方法,可以清楚明確對親朋戚友說自己的子女已考到第幾級(或拉到鈴木的第幾本)。

- 這些家長很多不但不懂玩任何樂器,甚至對音樂毫無興趣,平日最多聽聽流行曲;子女演奏的古典樂曲,對他們只有催眠作用。

- 即使子女完全沒有音樂天份,不喜歡古典音樂,而且表明厭惡學小提琴(或鋼琴),這些家長也不為所動,照逼可也,有時因此弄至家嘈屋閉,也在所不惜;可是,到子女長大後決定從此不沾那件樂器,所學非但不進則退,甚至日後幾近歸於無有,這些家長又好像沒所謂似的。

對,音樂能豐富人生,陶冶性情,但前提是喜歡音樂。有些小孩子的音樂興趣是須要發掘的,推他們一把,不是壞事;但有一些真的對音樂沒興趣,也沒天份,強逼他們學樂器,就是令他們受苦,加上學樂器不一定有甚麼實質的好處(例如作為謀生技能),真是何苦來哉?

強逼子女學樂器的家長應該捫心自問,為何要強逼子女學小提琴或鋼琴:是為了自己的心理滿足還是為了子女的幸福快樂?如果子女不學樂器而改學他們真正有興趣的,並因此而活得充實快樂一點,為甚麼不由得他們呢?

以上所寫,是有感而發;想著的,是一個我關心的小男孩。


20140321

「從前,有個中學生談戀愛,後來他死了」

香港某中學因為被指公開學生拍拖名單,引起爭議;據報章報導,校方後來解釋,在早會讀出名單並非刻意安排,校方不是禁止學生談戀愛,只是警戒他們勿穿校服作親暱行為云云。這段新聞後來還有下文,原來校長用心良苦,在校刊發表文章,用講故事的形式來說明「愛不合時,抱恨終身」的人生道理,故事的主人翁據說是校長的舊同學:

「他原成績優良,惟高中後因談戀愛而令成績一落千丈,無法升讀大學。其後女友意外懷孕,為了負責任,他不惜身兼兩職養家。然而,辛勞廿載後他卻因疏於管教,兒子誤入歧途,終妻離子散。」
(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21/18663563

這故事也真的太冗長了,遠不及以下簡潔有力的「麥太版」:

「從前,有個中學生談戀愛,後來他死了。」

大多數人都怕死,包括中學生,只要向他們指出凡談戀愛的都會死,相信不會有很多中學生還膽敢談戀愛吧?

這個「麥太版」的邏輯比校長的版本強多了,因為「凡談戀愛的都會死」是真的;不信?你有本事就找個例外出來(不要指著那些談戀愛而未死的,因為他們都會死)!可是,談戀愛的中學生很多都沒有成績一落千丈;成績一落千丈的也有不少後來勤力讀書,升上大學;女友意外懷孕的是少數,就算當了爸爸要養家,自己讀不成大學,也未必沒有其他發展機會,更沒理由一定疏於管教子女... (校長完美示範了滑坡謬誤。)

好了,說認真的,相信對很多中學生來說,校長的故事和「麥太版」都同樣不能打動他們,因為少年人是不會想得那麼長遠的;還有,情竇初開,那青春煥發的愛慕,是天地間一股難以阻撓逆轉的力量,而且越壓制便會變得越強大。辦教育的人應該了解這種力量,鼓勵固然不必,但壓制終是徒然,不如教導學生如何善用和有效分配時間,令談戀愛盡量不影響學業。此外,性教育也很重要,美國過去二十年未成年少女懷孕率大幅下降,難道是因為美國的少年人少談戀愛了?情到濃時,沒有多少個血氣方剛的人能把持得住;這時候,最重要的不是記起校長或麥太的故事,而是懂得防止懷孕。

其實,少年十五二十時的戀愛,是人生的寶貴經驗,可以幫助一個人成長太多未必是好事,完全沒有,卻是值得遺憾的。


【後記:有朋友認為校長犯的是軼事謬誤(anecdotal fallacy),但這是假設了校長說的真有其事;我則認為他只是講故事,並將中學生談戀愛說成是無心向學、人生失敗的不歸路。不過,即使校長說的是真事,如果他犯了軼事謬誤,將那軼事一般化(generalize)後的描述,也可以算是滑坡謬誤。】

20140318

書的靈魂和肉體

網誌結集《魚之樂:哲思隨筆集》終於出版了,書,我還待出版社寄來,不知何時會收到。有幾位熱心的朋友在書店見到此書放在當眼處,拍了照片貼在臉書上,我看到書的照片當然高興,卻又有點不真實的感覺,好像書要在眼前手上,感覺過它的重量厚薄,親眼看過它的顏色、設計、和字體,才可以相信它真的存在。

對我來說,這個感覺是很奇怪的,因為在四五年前開始,我看書已盡量用電子閱讀器(KindleiPad 都有用);如果一本書有電子版和紙本版,我大多會選擇電子版,愛它收藏不佔書房空間,閱讀亦省便,單是搜尋字詞段落之容易,已能紙本書之所不能。既然這樣,為何我仍會眷戀「落後」的紙本書呢?

卻原來,當自己是書的作者時,著重的便不只是書的靈魂,還有書的肉體!雖然電子版和紙本版的內容會是一樣的,但物理載體完全不同:電子書可說沒有固定的形體,讀者可以隨意改變字體大小,有些閱讀器還可以將白底黑字改為黑底白字或其他的顏色,而且電子書沒有封面封底設計這回事(電子書如有「封面」,也不過是紙本版封面的一幅電子圖像);紙本書一印刷出來,形體便固定了,給人評頭品足的,除了內容,還有樣式設計和印刷質素 --- 靈魂仍然是較重要,可是,真善的靈魂如果配上一個醜陋的肉體,有些讀者還是會不滿意的。

作為讀者,如果我讀一本書的電子版,對於那本書是否有紙本版,我不大關心;可是,身為作者,我不會願意自己的書只出電子版,卻不介意只出紙本版。也許有人會說這多少有點虛偽,像勸人娶妻求淑女,說甚麼內在美才重要,到自己揀老婆時,卻看重外在美,或至少是外貌與內涵並重。我認為這不過是觀點與角度的不同,因為有些事情只有作者須要考慮,例如贈書給朋友,紙本書可以親筆寫上下款,字字有情,那本書亦成為獨特的一本;假如是送電子書,付款而已,完全不是那個味道啊!

阿樂的中文程度不高,仍在學習中,而且只會看簡體字,我這本文集,他暫時是看不懂的了;然而,我還是會送他一本,上面題字「希望有一天你能細味爸爸的中文文章,尤其是那些寫家庭樂和父子情的」,然後鈐下自刻的小印章 --- 這本書,這獨特的一本,盼他會好好保存。


20140315

略評《論天人之際》


約十日前才知道余英時出版了新書《論天人之際》,我立刻上網從台灣訂購;這個購物網站不但書價便宜,運費合理,而且送貨神速,由完成訂購到書寄到美國我家,只需五天。書一到手,我便急不及待開始閱讀,全書約二百六十頁,我三天讀完。由知道這本書的存在,越洋訂購,到將書讀完,不過是八九天的事,算是個紀錄了!



余英時是我佩服的學者,雖然他的書和文章我讀得不多,但讀過的都令我增進不少知識和有所啟發。我看過《論天人之際》的簡介後,大感興趣,結果這本書沒有令我失望 --- 觀點新鮮(至少對我來說),論據有力,行文清楚,饒有趣味;我能夠三天讀完,正是因為讀得過癮,一路追看下去。

這本書的副題是「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探討的主要是中國古代「天人合一」觀念的轉變,如何由巫文化怪力亂神的天人關係,發展出以修身為本、有道德價值內容的天人合一理想。余英時採用了德國哲學家雅斯培Karl Jaspers的「軸心時代」(axial age)和「軸心突破」(axial breakthrough)觀念為研究的切入點,抽絲剝繭,旁徵博引,引用的中外古今材料之豐富和精密扣連,令人嘆服。在〈跋一〉裏有這幾句:「我以原稿中未能充分展開討論的一些重要論題爲核心,遍考先秦文本,作了比較透徹的發揮。」單是「遍考先秦文本」一句,已足以令我神往!

此書因為成書的過程曲折,所以結構也比較不一般,先有一個提綱挈領、長達七十頁的〈代序〉,其後各章的論述也不是直線式的,而是回環往復,像一首樂曲裏重複出現卻又有變化的旋律。有些讀者也許會覺得書中的論點有不少重複之處,我卻喜歡這結構,令我對重要的論點掌握得更好。

全書我最喜歡的是第五章〈孔子與巫傳統〉,讀後對孔子的成就和歷史作用有一個新的和較深入的了解。此外,論禮樂傳統和氣化宇宙論的章節,也相當精彩。余英時在討論墨子、老莊、和荀孟的「天人合一」觀念時,指出了這幾家的共通處其實很深,這也令我有大開眼界之感。

不過,要批評的地方也不是沒有。余英時兩次引用維根斯坦,看來有趣,但其實都有不妥之處。第一次引用是將莊子說的「得魚忘筌」和維根斯坦《邏輯哲學論》最後幾句談的「梯子」比較“He must, so to speak, throw away the ladder after he has climbed up it.”),余英時認為兩者相通,「莊子在這方面是先維根斯坦而發了」(pp.116-117)。他將維根斯坦在梯子比喻後的句子這樣中譯:「他必須忘卻這些命題,然後將會正確恰當地看世界。」他譯作「忘卻」的那個字,德文原文是 “überwinden”,三個英譯本分別譯為 “transcend” Pears & McGuinness), “surmount”Ogden),和 “climb out through”Kolak),都沒有「忘卻」的意思,而「得魚忘筌」的道家精神,卻正正在那「忘」字;余英時的翻譯,似有附會之嫌了。

第二次是引用了維根斯坦的「家族相似」(family resemblance)概念,余英時認為孟子的「上下與天地同流」和莊子的「遊乎天地之一氣」有「家族相似性」(p.141)。這裏其實說「相似性」已足夠,因為要有「家族」,才可以講「家族相似性」(例如維根斯坦的著名例子 “games”“games” 是一個「家族」,不同的 games 是成員,未必有一以貫之的共通點,卻有重疊的各種「家族相似性」),可是,孟子和莊子所說的,是屬於哪個「家族」,則不得而知了。

引用自己本行以外的材料,難免間中失手,不過,瑕不掩瑜,《論天人之際》仍然是一本好書,我會推薦給所有對中國古代思想史有興趣的朋友。

20140313

做官奪人志


宋儒程頤云:「做官奪人志。」(見《近思錄》卷十二)這句說話也許不是放諸四海皆準,但應用到香港特區政府現在的高官身上,錯不了。

「奪人志」的「志」,可以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志向」,孔子說的「志於仁」、「志於道」、和「吾十有五而志於學」,或一般說的「胸懷大志」,都是這個意思的「志」。另一個意思是「意志」,所謂「有志者事竟成」;這亦合孟子「夫志,氣之帥也」之意,是堅持正當行為的力量,最高貴的表現就是「雖千萬人,吾往矣」。

無論說的是志向還是意志,特首梁振英手下的高官大都是沒有的,除非「志向」和「意志」包括升官發財的「志向」和力保烏紗和俸祿的「意志」。說到「做個好官」--- 做個真正為香港和香港市民利益著想的官 --- 的志向和意志,至少在出來見人的最高層香港官員中,絕少見到,見到的大都是逢迎和無恥。我用了「大都」和「絕少」,是留有餘地,不肯定完全沒有例外,但哪個香港高官是例外呢?很希望有人能指出。

其實,觀乎這些高官的行為,「做官奪人志」這個講法可能已經美化了他們:要先有,才可以被奪;說他們的「志」給「奪」了,不是假定他們本來有「志」嗎?可是,想到這些高官是怎樣當上的,再考慮他們的背景,便很難相信這個假定合理。

當然,「做官奪人志」不只限於香港的高官,程頤所說,有一定的普遍性。做官免不了要遊走於權力和利益之間,雖然要聽命於上,卻也可以濫權謀私。由上壓下來的權力可以很大,但自己的權力亦可以不小,可以往下壓,以補償受壓的委屈和不快。這種制度和心理的互動,容易令人迷失;即使是本來有志的,亦很可能會把持不住,志為之奪。少數能夠保持志向和意志的,卻未必有本事在官場混下去,輕則丟官,重則有殺身之禍(至少在古代是如此)。

因此,做個好官絕非易事;不過,做官做到像個宦官似的,卻又太過不堪,就算考慮到「做官奪人志」,這種只知逢迎上主的官,還是應該受人鄙視的。


20140311

自暴其短

「自暴其短」是個常用的四字詞語,沒有典故,也許不算是成語,不過,我想談的倒不是這一點,而是它在意思上的一個含混之處。

「自暴其短」即是「主動暴露自己的短處」,意思好像很清楚,然而,自暴者可以是明知那是自己的短處而仍然主動暴露,也可以是不知道那是短處(甚至自以為是長處),所以不介意主動暴露(甚至刻意暴露)。這是個重要的分別,讓我們稱前者為「明知自暴其短」,稱後者為「懵然自暴其短」。

我們一般見到的自暴其短,大多是懵然自暴其短。道理很簡單,因為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的形象美好;有短處或弱點,遮掩也來不及,又怎會主動暴露人前?當然,有些人不介意別人見到自己的短處,所以沒有遮掩,這是看得開;可是,沒有遮掩跟主動暴露到底是兩回事 --- 沒有遮掩,是不在意人家會不會留意;主動暴露,卻是要讓人看到。如果:

(1) 你不想讓人看到你的短處。
(2)   X是你的短處。
(3)  你卻主動在人前暴露 X

最合理的結論是:你不認為 X 是你的短處。

對一個懵然自暴其短的人說「你這是自暴其短」,他的第一反應自然是不同意;至於他是否會反省,反省後是否會承認自暴其短,當然沒有一定,要看那是個怎樣的人和當時的情況。不過,一般來說,懵然自暴其短是由於缺乏自知之明,而這種人大多反省力較弱;要求他們輕易察覺並承認自暴其短,是要求太高了。

有時,懵然自暴其短者的反省力未必特別弱,但對有關事物的判斷能力卻低,分不清好壞長短。例如有些人的英文不好,卻又時常主動在不需要的情況下寫英文(本來可以寫中文,卻選擇寫英文),這是自暴其短;他們不會認為自己主動暴露的是短處(蹩腳英文),這是懵然自暴其短;他們之所以如此懵然,是因為沒有能力分清英文的好壞(也可以同時因為反省力弱)。

至於明知自暴其短,並不常見,但也不難想到例子。仍然用語文例子吧:我曾認識一個中文不好的人,她也知道自己中文差,可是,她並不會刻意隱藏自己中文不好的這個事實,寫錯中文字或讀錯字音時,還會高聲說:「唉,我的中文真差!」。這是甚麼心理呢?也不必畫公仔畫出腸了。

20140309

佛洛伊德和假想敵

早兩天心血來潮,想讀點佛洛伊德,在書架上一望,便抽出了那本薄薄的《一個幻覺的未來》(The Future of an Illusion),走到後花園,一面歎咖啡一面讀,一口氣讀下去;讀畢,覺得過了一個十分愉快的下午。

十多年前,我對心理分析很感興趣(主要是因為讀了 Samuel SchefflerHuman MoralityJ. David Velleman 的一些論文),連續讀了十多本佛洛伊德的著作,《一個幻覺的未來》是其一,當時已很喜歡;這次重讀,發覺內容已忘記了一大半,不但能重新細味佛洛伊德的論點,還比從前更欣賞他那高超的文筆。雖然佛洛伊德的理論有不少難令人信服的地方(甚至被 Karl Popper 斥為偽科學),但他的確有很多心理洞見;讀他的書,只要小心篩選,還是可以大有裨益,令自己對人的心理加深了解。

即使只是為了學習寫作和鋪排論證,佛洛伊德的書還是值得讀的。例如他在第四章運用的「假想敵寫作法」,便是任何寫論文的人都應該學好的;這不是佛洛伊德獨創之法,他之前的很多作者已有運用,不過,他運用起來得心應手,盡顯高手風範。佛洛伊德在這章裏不只運用了「假想敵寫作法」,還開宗明義解釋了為何要用此法:

「一個以獨白的方式進行的研究,多少會有點危險。我們很容易故意不理會一些對自己的研究可能不利的想法,由於這樣做會令我們感到不肯定,為了遏抑這種感覺,最終我們會變得武斷。因此,我會想像有一個對手,他一路懷疑我的論證,而我亦會讓他不時插話。」

佛洛伊德的寫法是讓這個假想敵用第一身說話,但我們運用這個方法時,也可以只是寫出假想敵的想法,不必像寫對話那樣。重要的是,這個假想敵的論點一定要強而有力 --- 要想像一個強勁的對手。如果能擊倒一個強勁的假想敵,那麼,你的論點和論證便更加顯得穩如泰山。佛洛伊德的高明處,就是他的假想敵的論點聽來總是頭頭是道,令讀者不期然有「說得對!」的反應(粵語:「係噃!」),待到看完佛洛伊德的反駁後,又不期然會在心裏喝彩:「還是佛洛伊德對!」(粵語:「都係佛洛伊德掂!」)

其實,這個寫作方法不過是反映作者已想通想透對手的論點和論證,亦顯示作者要讓自己的論點和論證經過最嚴格的考驗;假如經不過考驗,文章自然不會寫出來了。

當然,假如你要寫的是專打稻草人的政治文章,這個「假想敵寫作法」絕對不應該用 --- 強勁的假想敵不會像稻草人那麼不濟,一旦將這個假想敵帶出來,倒下的很可能是你自己。

20140307

‘know’ 和 ‘knew’


我的哲學專長是知識論,因此, ‘know’ 這個字對我特別重要,今天想談談這個字。別緊張,請繼續讀下去,我要講的可不是抽象難懂的知識論,而是 ‘know / don’t know’ 和過去式 ‘knew / didn’t know’ 用法上的一些分別;這些分別在字典未必有清楚的說明(至少我查過三四本字典也找不到),學習英語的人也許會容易忽略。

我初到美國時,便因為應該用 ‘didn’t know’ 而錯用了 ‘don’t know’,讓人摸不著頭腦。發生的情況一般是這樣的:有人告訴我一些他認為我不知道的事情,而我真的不知道,聽他說後有些出奇,便說 ‘I don’t know that’,並多謝他告訴我;通常那人的反應是怪怪一笑,或皺皺眉頭,甚至一茫然,因為我應該說的是 ‘I didn’t know that’

這一字之差,意思卻可以說是相反。說 ‘I didn’t know that’,是表示同意,意思是「聽你說之前,我並不知道,不過現在知道了」。假如是不同意或想表達懷疑,可以說 ‘I don’t know about that’‘I don’t know that’s true’;用現在式的 ‘don’t know’,是因為我仍然是在這個「不肯定事情真假」的狀態。

假如那人估錯了,其實我早已知道他說的那件事,我又該怎樣反應?我可以說 ‘I knew that’ ‘I know that’,前者強調我在對方說話之前已經知道,後者則沒有這個強調。‘I knew that’ 並沒有「我現在則不知道」的意思。

如果是我自己知道某事,想告訴別人(因為相信他們不知道),可以用問句的方式,一般是說 ‘Did you know that…?’ 而不是 ‘Do you know that…?’。可是,如果我自己不知道,是真心問,向別人請教,那麼,無論問的是 ‘know whether’, ‘know how’, ‘know when’, ‘know what’, ‘know who(m)’, ‘know where’,都一律用 ‘Do you know…?’ 而不是 ‘Did you know…?’(例如 ‘Do you know how to solve this problem?’)。

很煩吧?卻不可以不察也。有些人學習了幾十年英文,仍然會犯不少文法和用法的錯誤,就是因為不留意這些細微卻重要的分別。


20140303

兩種妒忌

早兩天和阿樂閒談時用了 ‘envy’ 這個字,他竟然「考我」,問我知不知道 envy jealousy 的分別。不少人在某些語境會 ‘envious /envy’‘jealous / jealousy’ 互用,雖然未必會引起誤會,但兩者的意思其實不盡相同。阿樂這一問,倒未能令我老貓燒鬚,我用兩個例子解釋了 envyjealousy 的分別:

(1)  If your friend is smarter and better looking than you, you may envy him.

(2)  But if this smarter and better looking friend flirts with your girlfriend, you may feel jealous.

雖然 ‘envy’ ‘jealousy’ 都可以譯作「妒忌」,但前一種妒忌是感到酸溜溜,或粵語說的「唔抵得」(或潮語「葡萄」),後一種妒忌是呷醋(與「葡萄」是不同的酸)。Envy 可以是純粹出於比較之心,未必涉及個人利害得失;jealousy 則是由於感受到威脅,恐怕失去擁有的東西。中文有「羨慕」一詞,所指的可以理解為 envy 減去其中的負面情緒,而 jealousy 則似乎沒有這樣的「良性版本」。

以下兩幅可愛的圖片分別表達了這兩種妒忌:


                                Envy













Jealousy

不過,envy jealousy 這兩種妒忌可以有關係,甚至重疊,例如你跟一位同事爭升職,不知會鹿死誰手;假如你老闆突然對這位同事態度明顯比從前好得多,你也許會同時感到 envious (因為同事很可能會升職)和 jealous (因為你感到失寵)。在上述 (1) (2) 兩個例子,envy jealousy 亦可以有關係 --- 要不是你 envy 朋友比你英俊聰明,便未必會因為他跟你女朋友調笑而感到 jealous 了。

如果你 envy 某甲擁有 X,通常都是因為你沒有 X 而想擁有,但 envy 的可怕之處,是它可以有一種破壞式的滿足:你得到 X,固然不必再 envy 某甲;你得不到 X,但某甲也失去 X,這時,你的 envy 可能會令你因為某甲的損失而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

以上只是簡單說明了 envy 和 jealousy 的分別,這兩個心理現象都值得深入了解,已有不少專書論述。順便一提,有一段時期我對 envy 特別興趣,看了 Helmut Schoeck 的巨著 Envy: A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r,才知道 envy 在政治、經濟、宗教、和社會發展都有重要的作用,不只是個人的心理那麼簡單,可算大開眼界。

20140302

略談哲學訓練

最近在臉書見到有些人談論哲學,多有貶意,似乎是由於對哲學這個學科有點誤解;今天我想介紹一下研讀哲學的人會受到的訓練,講的是研究生課程graduate program),希望能稍有澄清之效。

哲學訓練並非只有一套,中西哲學已大異其趣;就算只談西方哲學,也有英美哲學和歐陸哲學之別;英國大學和美國大學的制度又有不同,雖然訓練出來的哲學家沒有明顯的「英式」和「美式」的分野,但本著「不熟悉不多談」的原則,以下我介紹的主要是美國大學研究院程度的哲學訓練。

在美國,不必先讀碩士才讀博士,有哲學本科學位的人便可以報讀哲學的研究生課程。為了確保研究生在寫博士論文時對西方哲學的傳統及歷史有足夠的認識,並有良好的寫作和思考能力,各研究生課程都要求學生先上兩年的 coursework,選修不同的哲學科目;雖然每個研究生課程的 coursework 要求都稍有不同,但大抵上都是研讀一些大哲學家和主要的哲學問題。

以我讀的柏克萊加州大學為例,研究生必須選讀一些古希臘哲學和現代哲學(modern philosophy)--- 不喜歡柏拉圖的,就只好讀亞里士多德;笛卡兒、霍布斯、洛克、巴克萊、休謨、斯賓諾莎、萊布尼茲、和康德至少要選一個(大多數研究生都會選讀其中三四個,我便讀了笛卡兒、休謨、巴克萊、和康德)。此外,識論、形上學、道德哲學、心靈哲學、語言哲學等主要哲學範疇也要求研究生修讀,以免他們讀完博士後只認識自己研究的那個小小的範圍。

邏輯訓練當然重要,大多數哲學研究生課程都有一個 logic requirement,要求研究生接受形式邏輯(formal logic)的訓練,還要考試過關;一般只是要求他們掌握命題邏輯(propositional logic)和謂詞邏輯(predicate logic),並對形式系統(formal system)有基本的了解。有些研究生課程在這方面要求高一點,據說史丹福大學要求哲學研究生讀不少的 metalogic;無論如何,哲學研究生課程訓練出來的是主要是哲學家而不是邏輯學家。*

除了 logic requirement,還有 language requirement,一般是從希臘文、拉丁文、德文、和法文這個對哲學來說特別重要的語言,選其中一個或兩個,要通過翻譯考試(翻譯哲學原文為英文);選兩個的,翻譯要求便低一點,選一個的,便非有頗高的程度不可。

讀完兩年 coursework 後,便要考 qualifying examination,通過後才可以寫博士論文;通不過的,一般仍然會拿到碩士,但不能再讀上去。Qualifying examination 通常是選幾個不同範圍的哲學問題,深入研讀,要有自己的看法;每個問題由一位教授指導,不必寫論文,只需寫大綱,然後由指導的教授口試,通常指導教授的其中一兩位會成為博士論文的導師(當年我選的三個哲學問題分別屬於識論、道德哲學、和語言哲學,指導教授是 Barry Stroud Samuel Scheffler 和 Donald Davidson,前兩位後來就成了我的論文導師)。

當然,讀博士最大的難關還是那篇十萬八萬字的博士論文,隨時要寫四五年;不過,如果有好的論文導師,經常深入討論,這個階段才是最嚴格的訓練。

經過上述哲學訓練的人,在學識上仍然可以有很大的分別,要看他們專門研究的是哪個範疇;不過,無論是哪個範疇,多少也要涉獵一些其他的學科,例如心靈哲學和認知科學息息相關、研究科學哲學的不可能不懂一些物理學或生物學、知識論涉及心理學和社會學(尤其是 social epistemology)等等。

至於讀哲學的是否必然「離地」,這個我不嘗試回答了,上述所講,只是要說明哲學訓練是可以相當嚴格和多樣化的。



* 柏克萊加大有個著名的研究生課程,叫 “Logic and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ce”,專門訓練邏輯學家,但這個課程是哲學系和數學系合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