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論語 · 子罕》開首「子罕言利與命與仁」一句,看似平白,其實不容易理解。不少人將兩個「與」解釋為「和」,即英文的 "and",整句的意思便是「孔子罕言:利、命、仁」。例如網上《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便將此句語譯為「孔子極少談論:私利、命運、仁道」,連頗具權威的楊伯峻《論語譯注》也這樣解釋:「孔子很少[主動]談到功利、命運和仁德」。有趣的是,楊伯峻用括號加入「主動」,意思大概是:孔子其實不是很少談到這三者,只是很少主動談到。問題是,這主動不主動,是根據甚麼來劃分呢?

這裏說的「談到」,以《論語》為本,因為其他古書中記載的孔子言論不多,且不可靠。孔子在《論語》裏有五次談到「命」,算不算「極少談論」或「很少[主動]談到」?也許見仁見智,但談到「仁」的地方卻多不勝數,絕不應以「罕言」來形容。因此,「與仁」的「與」不應該解作「和」;既然如此,那麼「與命」的「與」也不應該解作「和」,否則「與命與仁」便成為奇怪的平行句式。

如果兩個「與」不是「和」的意思,「與命與仁」應該怎樣理解?錢穆這樣句讀:「子罕言利,與命,與仁」;他對「與」的解釋是:「與,贊與義。孔子所贊與者,命與仁。」(《論語新解》)「贊與」是甚麼意思?看錢穆的語譯便知:「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贊同命與仁。」然而,「贊同命與仁」是甚麼意思呢?命和仁不是意見或看法,如何贊同?仍然不清楚。

我嘗試提出另一個解釋。「與」可以有「依從」或「相隨」的意思,《論語》裏有例句: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比。」(〈里仁〉)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述而〉)

子曰:「不得中行而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爲也。」(〈子路〉)

夫子憮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誰?天下有道,丘不易也。」(〈微子〉)

子夏曰:「可者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

根據這個字義,「與命,與仁」的意思就是「依從命,依從仁」,通暢明白。(其實,錢穆的釋文亦有「知命依仁」一語,至少「依仁」和我的解釋十分接近,只是不知為何在語譯裏變成了「贊同仁」。)

還有一個問題:「與命,與仁」如何和「罕言利」成為對比?錢穆沒有解釋。如果「與命,與仁」的意思是「依從命,依從仁」,「罕言利」的「言」便不應只是泛泛的「談到」,而是兼有「著重」的意思,這與孟子對梁惠王說的「何必曰利」(《孟子 · 梁惠王上》)的「曰」字意思相同。這樣,「罕言利」和「與命,與仁」便是鮮明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