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30

只見其美,不見其醜

朋友在Facebook貼上一張在旅途上拍到的夕陽餘暉,照片有點模糊,而且看出是從行駛中的汽車裏拍的,想必是她認為機不可失,匆匆也要拍下,還立刻傳上Facebook給別人欣賞。照片雖模糊,但見那一片姹紫嫣紅,想當時那漫天霞彩,必定是美得交關。

在照片下,她留有一句評語:「美得震懾我心,人類能創造如此壯麗的東西嗎?」言下之意,這必定是神的傑作(她是天主教徒)。每逢聽到人說這樣的話,我都有衝動回應一句"Give me a break!"。這是選擇性的觀察,美的就看得見,於是讚美神創造的奇妙;醜的就視而不見,或者知道了也不去想一想,大自然裏那些醜陋殘酷的現象,是否又顯示造物主並非至善。

舉個例子,有一種黃蜂,臨近產卵時會找一隻蟑螂,針刺其身以注入毒素,目的不是要殺死蟑螂,而是令牠癱瘓;然後黃蜂就在蟑螂腹上產卵,卵子孵化成幼蟲後會咬破蟑螂的腹部,這時蟑螂仍然活著,只是不能動彈;跟著幼蟲便鑽入蟑螂的身體,逐一吃掉牠的內臟,而且是循著一定的次序去吃,以保證蟑螂不會死去,直到幼蟲結蛹為止,整個過程長達八天。可憐那蟑螂,在這八天內就給活生生慢慢地從裏面吃掉。

假如神創造萬物,這應該也是他的傑作吧!

(我知我知,有些基督徒會說這是人類墮落後,罪惡牽連到動物界的結果,不是神造物的原意。我無話可說了,除了仍是那句 ----- "Give me a break!")

20100629

無根?

昨晚跟一個以前的學生喝啤酒,他兩三年前畢業後到德國讀碩士,讀的是neuroscience,這個暑假重回小鎮家鄉住幾個月,之後便會再到德國繼續長住,讀博士去也。他似乎頗喜歡德國的生活,打算拿到博士學位後便留下找工作;他現在已有個德國女朋友,將來娶個德國妹做老婆絕不出奇,到時有份工作有個家,可能便長此以往在德國住下去了。

不過,最後他卻說:「我始終還是會回來的。德國是好,但永遠也不會像這裏一樣給我一個家的感覺。這個小鎮才是我的老家。」

美國於我,正如德國於他;我很喜歡在美國的生活方式,但無論我在美國住多久,也不會覺得自己是美國人,不會覺得美國是我的家。可是,至少在目前,我不認為自己始終要搬回香港;在美國老死,我不會覺得是甚麼憾事(當然是指死前的感覺,死後甚麼也沒了)。

香港不是我老家嗎?是,但所謂老家,不過是指我在那裏出生成長,過了很多年的生活,對那個地方很熟悉,仍然關心。然而,在香港,我不會有一種如魚在水的感覺,因為即使從前住在香港,我也覺得alienated,覺得自己跟香港總有點格格不入。

我可以把自己看成是一片落葉,卻看不到歸根的必要。這可能是我的問題而不是香港的問題。無論在哪裏,我都很容易有心理的抽離(detachment),不知這是讀了哲學的結果,還是我先有這種傾向才會這麼喜歡哲學?

20100628

學術招牌的意義

梁文道近日有一篇文章批評中國的學術界和高等教育,有幾句說話真是拳拳到肉:

「我們今天有誰能夠保證一個中國重點大學博士的資格,一部大學出版社出品的水準呢?國家最高學術機構的成員可以涉嫌抄襲,重點大學的教授可以錯把英文裏的"蔣介石"譯作"常凱申",一級學刊可以收款刊登投稿論文;博士生更可以從不上課,連論文都由他人代筆。當這一切都可以發生,中國學術領域的信任鏈條也就完了。前一陣子,學術打假專家方舟子先生揭發全國最年輕市長周森峰在清華上學時有抄襲論文之嫌,周先生對此仍無響應,卻有網友先替他著急了,叫大家"想想清華的學生壓力有多重?不抄襲根本就應付不過來。何必拿這點事小題大作"!我不敢相信抄襲是清華學生的普遍行為,但這位網友的意見卻讓人憂慮,假如每個人都像他這麼想,那麼清華的招牌還有甚麼意義呢?」

即使在歐美,響噹噹的學術招牌也不保證超高的質素,但至少保證不會太差,因為人家有嚴謹的制度和規則,絕大部份的人都依著制度守著規則來從事學術活動,而正是這些制度和規則,杜絕了梁文道描述的那種胡作非為。

我在美國十多年,接觸過很多來自不同名牌大學不同學科的學術界中人,就從來未見過一個我會形容為「完全無料」或「學術騙子」的。當然,我絕不會說不是名牌就不是好貨,我也見過一些並非來自名校、學術功力卻很高的人;我只是說,因為有制度有規則,才會有學術招牌保證學術品質這回事。

相信中國的學術界和高等教育都有些明文的制度和規則,問題是沒有一個依循制度遵守規則的傳統,越軌犯規視作等閒,制度和規則便形同虛設。歐美有這樣的傳統,而在這個傳統受訓的人自然而然就懂得尊重制度和規則。傳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但總要有個開始;中國學術界和高等教育看來不但沒有立志起步去建立這種傳統,簡直像是在開倒車了!

這引發我想問一個問題:香港的學術界和高等教育總算是依循制度遵守規則,為甚麼還有不少無料之人在混飯吃?

20100627

反思的反思

陳雲早幾天在《明報》寫及Claude Lévi-Strauss的名著Tristes Tropiques(中譯《憂鬱的熱帶》),又是一篇文化反思的小文章。我不會說這種文章沒有價值,因為反思總是好事,提醒人去反思也是好事;不反思,就難以意識到自己可能有的偏見和障蔽,就不會嘗試跳出自己的時代、文化、社會、階級、教育等的限囿,以為自己所見的、所了解的、所相信的,都是理所當然,就是現實的全相。

然而,這種提醒人反思的小文章,通常都沒有同時提醒人反思本身也無可避免要從一個角度出發,沒有所謂the view from nowhere;即使盡可能從多個角度來反思,也難以窮盡所有可能的角度,因為每個角度都有些預設,而不同的角度的預設不一定能相容。因此,反思本身亦有自己的限囿,此不可不察也。

寫這種提醒人反思的小文章的,一般都是些受過學院訓練的人(陳雲就是),他們提倡的反思,大多建基於一些自己深愛的理論,這些理論當然有不少預設,而且往往集中在現象的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大做文章,洞見固然有,偏執卻難免。可是,假如對這些理論愛之過深,便可能看不到理論中的偏執了。

陳雲的這一篇,有些說話的確能發人深省,但從另一些角度看,這些說話卻不是真相的全部。以下是一些例子,讓大家想一想:

「我的進步,是你的退步為代價;我的富裕,以你的貧窮為代價。」

「在香港聽見八達通卡過機的高聲調的嘟的一聲那種管理人不屑掩飾的科技控制慾望,便知道此地的愚昧。系統再精密,也不是現代,而是過時。」

「這些族人生活困苦,一日只吃些野果、山溪石底的蟲、幾隻鳥,西方人的一頓飯,是他們一日的食糧。儘管如此,他們日子快樂,晚上烤火煮食,夜涼了,就在篝火之旁,赤身擁抱而睡,享受野地的餘溫。」

「種姓制度,人分五級,外人以為不公義,他卻看出職業保障來。這社會的窮人都很快樂。」

「他說人類最有創意的時代是新石器時代,所有生存需要的技術都發明了。後來的文字,卻是不必要的發明。」

「或者如今日的現象,只有少數人活得像個人,其餘活得像機器。」

20100626

音響和紅酒

我喜歡聽音樂,家裏卻沒有一套像樣的音響;我愛喝紅酒,但對紅酒認識不深,也沒喝過貴價的名酒。這都是故意的,因為我知道自己易沉迷的性格,而音響和紅酒都大有學問,一把腳伸了進去,恐怕會跌落無底深潭,從此萬劫不復。

玩音響,不是買一次就完事,而是會想不斷升級,嘗試不同的組合,力求效果完美;品紅酒,不同的釀酒區、不同品種的葡萄、不同的酒莊、不同的年份,都會想一嚐。因此,說到底,不去講究,是因為我沒錢;另一方面,也因為我沒時間,沉迷的事物已夠多了,時間早不夠用,還多來兩樣?

其實,講究音響和紅酒,去到某個程度,恐怕都是心理作用。花五萬元賣一對喇叭線,你真的能聽得出它比之前三萬元的一對效果好些?還是那二萬元的分別已保證你會覺得它好些?好酒劣酒,相信很多人都入口能分,但兩瓶好酒,價錢可以相差很遠,來個盲試(blind test),你卻可能認為較便宜的那瓶更好。

如果你認為專家會有較強的分辨能力,便要聽聽這個:在2001年,University of Bordeaux的研究員Frederic Brochet做了個實驗,邀請五十七名品酒專家品評紅酒和白酒各一杯;有趣的是,事實上兩杯酒都來自同一瓶白酒,那杯「紅酒」,只是用食物顏料染紅的。各專家對兩杯酒的評價並不相同,可是,竟無一人喝出那杯「紅酒」其實是白酒!所謂專家,可以休矣!

20100625

長毛的擁躉

這篇文章其實不是談長毛(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擁躉,只是用他來做一條概率問題的例子:

標哥是個貨車司機,沒甚麼嗜好,卻很關心香港的政治,尤其是香港的民主發展方向。他是長毛的擁躉,投長毛的票,聽長毛主持的電台節目,長毛帶頭的集會他必定出席。

你對標哥的認識就是這麼多,現在請看以下兩個句子:

(1) 標哥認為長毛罵司徒華「癌病上腦」是情有可原,但這次他支持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
(2) 標哥支持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

你認為(1) 和(2)兩者中,哪一個為真的機會較高?

如果你認為(1)的機會較高,你便犯了一個大多數人都會犯的錯誤;正確答案是(2)。在以類似的問題來做的測試中,都有大約85%的人會答錯,可見這個錯誤很普遍。

(1)有兩部份,其中一部份就是(2);在概率的計算裏,(A&B) 的機會一定比B的低,因為即使A的機會是百分百,(A&B) 的機會亦只是和B的一樣。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可是我們的直覺卻偏偏跟它作對,令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A&B) 中機會較高的A,而看不到全局。

這個錯誤有名堂,叫"Conjunction Fallacy"。

20100624

無知和口臭

我住的小鎮有一份地區報紙,質素不高,立場保守,忠實的讀者中頗多愚夫愚婦,這從讀者的來信可見一斑。今天就有一封,批評進化論("theory of evolution"其實應該譯成「演化論」)是"a nice package of theoretical imaginability" ,是"theoretical witchcraft" ,遲早會跟世界是平而不是圓的說法一樣,被明顯的真理取代。他口中的「明顯的真理」,當然就是創造論了。

看完這封來信,只能有一個結論:此人對進化論完全無知。不少反對進化論的基督徒都是這樣,認為進化論無論如何一定是錯的,到你問他們進化論的內容時,他們的確總有話說,但你千萬不要期望他們對進化論有正確的了解。我就聽過一個傳道人在講台上義正辭嚴、大聲疾呼地說進化論完全沒有證據支持!

無知真的有點像口臭,通常有這毛病的人都察覺不到自己的毛病,因此不會故意遮掩收藏;口臭而不掩口,無知卻放厥詞,暴露了自己毛病的同時又教別人受罪。

20100623

錢穆的邏輯

隨手翻開錢穆的《湖上閒思錄》,看到〈陰與陽〉一篇,只第一段就很不順眼:「陰陽是兩相對立,同時並起的。若必加分別,則應該是陰先陽後。讓我們把男女兩性來講,男女異性似乎是兩相對立,同時並起的。但照生物進化大例言,當其沒有雌雄男女之別以前,即以單細胞下等生物言,他的生育機能早已具有了。生育是女性的特徵,可見生物應該先具有女性,逐步演化,而再始有男性,從女性中分出。女性屬陰,男性屬陽,故說陰先陽後也。」

且撇開海龍科(Syngnathidae)動物都是雄性孵化的不談,即使現存所有生物都是雌性繁殖的,錢穆這陰先陽後的推論也大有問題。從「有雌雄之別以前,生物已有生育機能」,推出的應該是「不一定是雌性才有生育機能」;錢穆卻先肯定「生育是雌性的特徵」,然後推出「先有雌性(陰),後有雄性(陽)」的結論,但這「先有雌性」中的「雌性」指的卻是在有雌雄之別以前的情況,那究竟是甚麼意思呢?

你可能會認為在有雌雄之別以前而有生育機能的生物,在某一意義上可說是雌性。好,就算可以這樣說吧!可是,這意義上的「雌性」,便不是跟雄性對立的雌性,如此一來,那「先有雌性,後有雄性」的結論便至少也有歧義的問題。

錢穆在接著一段說的也令我摸不著頭腦:「若論死生,應該先有死,後有生。死不僅是生命之消散,同時也還是生命之未完成。生由死出,而復歸于死,如是則仍是陰先陽後。」不過,我不再分析下去了;我在這網誌甚少寫這種乾巴巴的東西,今早看了錢穆的文章,忍不住要說幾句,但也應適可而止,以免悶跑讀者。

20100622

硬要輸下去

我教哲學導論時,會間中和學生玩遊戲,以增加他們的學習興趣。以下這個就很好玩:

我拿出一張十元美鈔,叫學生競投,由二十五美分(one quarter)起價,每一次叫價加二十五美分,價高者得。假如學生甲叫到三元時便沒有人出價,十元鈔票便歸他所有,即是說他賺了七元。不過,這跟一般競投不同,就是出價第二高者也要付出叫的價;假如學生乙出二元半後就收手,輸給了學生甲,那二元半他仍是要乖乖奉上給我。

學生都會覺得遊戲簡單又有趣,雖然不知道我的目的,也很樂意參與。競投開始前,我會一臉正經強調那張十元鈔票我真的會送出,不過叫價最高的兩位同學也一定要付錢(我會加句:「身上無錢的請不要亂出價!」)。

每次總有幾個學生很踴躍出價,但很快便會只剩下兩人競爭,全情投入,互不退讓。當最高的出價逐漸接近十元時,兩個學生都會發覺不妙,其他的學生則會開始笑出來。然而,兩人都不會罷手,到其中一個出價到達十元時,必定會哄堂大笑,因為由這一點開始,兩位同學都只有輸的份兒了。

這個遊戲我只玩過幾次,但每次最高叫價都超過十元(最高的一次超過十五元),嬴的自然便是我。我當然不會要學生的錢,只說讓他們暫時欠著,遲些再追他們還,他們也知道我是說笑的。

遊戲完畢,我會問學生:「為甚麼剛才兩位同學明知在輸錢也繼續出價?他們有理由這樣做嗎?」通常會有學生提出那是因為他們都想比對方少輸一些,心理上是輸少當嬴,我便指出其實他們也知道鬥下去只會兩人都賠上更多的錢,那似乎很不理性,由此引導他們討論甚麼是非理性的行為、理性和非理性的分別應怎樣理解等等問題。

你可能認為是我的學生不夠醒目,才中我圈套,那我便要告訴你,這個遊戲不是我發明的,始創者是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Max Bazerman,跟他玩的是哈佛MBA的學生。Bazerman叫學生競投的是一張二十元美鈔,他也是每次都賺錢;他的學生有錢,最高紀錄的出價竟超過二百美元!用二百多元投得一張普通的二十元鈔票,你說醒目不醒目?*


* 見Ori Brafman & Rom Brafman, Sway: The Irresistible Pull of Irrational Behavior, pp.30-32.

20100621

不要和自己的文章太親

我每次要學生寫文,都千叮萬囑他們不要寫完第一稿便立即交給我,一定要修改;因此,我至少給他們三、四個星期的時間。不過,大部份學生一於少理,在限期前一、兩天才開工,草成急就,全班二十多篇裏至少有十篇八篇垃圾文章,改完後會令我有內傷的感覺。

幸而每班裏總有幾個特別用功的學生,他們知道論文題目後便很快著手寫文,也聽我吩咐寫完會修改。然而,這些學生中有些會對我說不知怎樣修改自己的文章,因為他們寫第一稿時已很用心,文章完成後只會越看越欣賞 ----- 既然已滿意,為甚麼還要改呢?

這種捧著自己的文章,越看越叫好的經驗,我當然不會陌生。用心寫成的文章,就像是親生的孩子,優點一目了然,缺陷則在自己的盲點內。我也是摸索了相當長的時間,才領悟到修改自己的文章時一定要有心理距離;修改文章就是要找錯,你跟文章太親了,便是要大義滅親,不是太難了嗎?

我會教學生用兩個方法來拉開自己跟文章的心理距離,都是我用過有效的方法。第一個方法很簡單,就是把寫完的文章擱置一旁,一眼也不看至少十天八天(最好兩、三星期),讓自己對文章的熱情稍為冷卻,再拿起來看時便可以客觀一點了;擱置得越久,應該會越客觀。

沒有時間冷卻怎辦?那就要用第二個方法了,但這個方法不是人人適用,因為需要頗強的想像力。當你修改自己的文章時,盡量想像那是一個你非常不喜歡的人、甚至是你的仇人寫的(最好是一個真實的人),而你的目的就是要找出他的文章裏所有的錯處;找仇人的錯處,自然會落力得多了。

兩個方法同時使用,效果會更佳。

20100620

假如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是個女人

現時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是誰?除非我們可以測試所有人的智商,否則便無法知道答案。不過,假如問題是「根據《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現時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是誰?」答案便是:Marilyn vos Savant。她的智商是228,是她十歲時做的一個智力測驗的結果。

從1986年開始,vos Savant替Parade雜誌寫一個叫"Ask Marilyn"的專欄,解答讀者上至天文地理、下至怪力亂神的問題,當時她四十歲,今年八月她便六十四了,這專欄還一直在寫,已接近二十四年。

在她解答過的所有問題中,最引人注目的應該是1990年時一個讀者問的一條概率問題:

在一個電視遊戲節目裏,主持人要你從A, B, C三道門中選擇一道,而門後的東西就是你的獎品。其中一道門之後是一輛新車,另外兩道門之後各有一頭羊(你當然想要汽車)。你選了A門,主持人知道各道門之後有些甚麼,這時他打開C門給你看,那是一頭羊;他接著問你:「我給你一個機會改選B門,你想改嗎?」改選B門會不會增加你得到汽車的機會?

一般人的想法是:現在只剩下A和B兩道門,是車是羊,都是一半的機會,改選B門當然不會增加你得到汽車的機會。Marilyn的答案卻是:你應該改選B門,因為A門之後是車的機會仍是三份一,但B門之後是車的機會現在是三份二。

她這答案一出,即引來數以千計的讀者來信,絕大部份是指她的答案錯誤,其中一些更來自著名大學的數學教授!不少來信的語氣頗不友善,矛頭直指Marilyn那個「全世界智商最高」的銜頭;例如一個博士這樣寫:「這個國家的數學盲已夠多了,我們不需要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令更多人成為數學盲。真丟臉!」

於是Marilyn再寫一篇,堅持自己的答案是對的,並進一步解釋答案。結果呢?更多的讀者來信指責她不肯認錯,而事件也引起全國報章的注意。Marilyn並不退縮,寫第三篇回應,呼籲全國的數學教師做一個實驗,著學生模擬那個電視遊戲節目,玩「改選B門」和「不改選B門」各二百次;如果她的答案是對的,這個實驗的結果應該與之吻合,即是「改選B門」而得到汽車的次數會較多。

果然有很多教師和學生響應,並把實驗結果寄給Marilyn,而實驗證明她的答案正確!有些曾罵過她的大學教授還再次來信,但這次承認她是對的,並向她道歉。

我不在這裏解釋她的答案了,有興趣的可以到Wikipedia查"Monty Hall Problem"一條,或看看這本書。"Ask Marilyn" 專欄曾結集成書,這條問題和讀者的回應也收在裏面,頗值一讀。

我想,假如Marilyn沒有「全世界智商最高」的銜頭,又假如她有這銜頭卻不是女人,讀者的反應可能不一樣。有個讀者就這樣寫:「說不定女人看數學問題跟男人的看法有點不同。」到實驗結果出了,仍有個男讀者來信說:「我還是認為你是錯的,真的有女性的邏輯這回事。」

20100619

好勝難勝

有個朋友的兒子,自小即極之好勝,凡是有競爭性質的活動,他都非勝不可。記得有一次,是四、五年前了,他那時只有大約五歲,和我的兒子玩一個積木遊戲,是先把很多塊大小相同的積木疊高成一直立長方體,然後輪流把積木一塊一塊取下,可以從任何一處取,誰在取下積木時令其他積木也跌下或整個長方體塌下,誰就算輸;玩到一個關頭,輪到我朋友的兒子,他左看右看,都拿不定取下哪一塊積木才安全,想了好一會後,他突然把整堆積木推倒,說:「我不想玩了。」我看在眼裏,以大小人之心度他那小君子之腹,他不是不想玩,而是不想輸 ----- 一拍兩散,遊戲無疾而終,自然沒有輸贏。

好勝至此,誠不幸也。不錯,好勝可以是推動自己進步的動力,因為要勝通常要有實力,要有實力就要刻苦鍛鍊,力求進步;可是,越好勝,便越難接受失敗的打擊,便會越容易因勝不了而不快樂。這世上可沒有長勝將軍,人生有勝有敗是尋常,況且世事變幻難測,實力最強的未必會嬴,假如你事事許勝不許敗,遲早會覺得這世界在為難你,其實,是你在為難自己。

我覺得,人生的勝利在於快快樂樂過一生,不在於打倒別人以顯自己的優異。這種勝利,好勝的人是很難得到的。

20100618

運動學和批判思考

早兩天參加了一個大學裏的教學科技訓練班,學一些課堂裏可用的較新的科技,參加者是來自不同學系的教授和講師。由早上八時半至下午四時半,有講解,有示範,有討論,的確學了不少新東西。

在其中一個小休時間,我和一個系內的同事閒談到心理分析的理論,講到自由聯想和夢的解釋;可能我們太高談闊論了一點,引來不遠處一個別系同事的注意。他似乎覺得我們的話題很有趣,一直側著耳在聽,聽到我們討論夢的解釋時,終於忍不住插嘴。

他先來個開場白,說自己對夢有個很獨特的見解;這回真的引起我的好奇了,誰知一聽他的「高見」後,我幾乎從椅子上掉下來。他說:「我認為當神想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又不想直接告訴我們時,便令我們做夢,所以,夢裏的景象和情節都是神的訊息。」我忍不住問他為何有這個看法,他竟這樣回答:「我沒甚麼理由和證據,我就是這麼相信,這是我個人的信念。」我心裏有句「那樣你信甚麼都可以了」,當然沒有說出來,只乾笑兩聲便站起來往洗手間去。

假如他說他的看法是基於個人的經驗,或是基於某個神學理論,我也不會認為他這麼離譜。他現在有的是一個無根無據希奇古怪的想法,就這樣接受了;這搏士,這教授,就好像從來未曾受過批判思考的訓練似的。

他是運動學(kinesiology)的教授,那麼,是讀運動學的人到了博士的程度也不必經過基本的思考訓練,還是此人特別差勁,與他所讀的學科無關?

20100617

我愛Kindle

去年初,老婆送我一部Kindle2,是生日禮物,「氹」得我非常開心。自此我幾乎天天用它來看書或文章,出外旅遊更是必備;以往旅遊最多只能帶兩三本書,現在我的Kindle有五十多本書(《莎士比亞全集》我只當是一本),卻只有一本書的大小和重量。

不是說旅遊時要看這麼多書,而是有時帶去的兩三本書可能突然沒心情看,但想轉書也不可以了。現在有五十多本書可揀(遲些會更多),本來打算看Ted Sider的Logic for Philosophy,卻沒心情看邏輯書,只想看小說,沒問題;就是小說,我還有以下的選擇:Swann’s WayOn Human BondageMoon and SixpenceDead SoulsThe Beautiful and Damned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和七本Jane Austen的小說。

Kindle有很多其他好處:它用的electronic paper科技,可以讓字體在猛烈陽光下依然清楚顯示(在沙灘上用Kindle看書絕不成問題);字體可以放大縮小;有built-in的字典,查字時只要將游標移到字上一按便可;不想用眼看時,可以用text-to-speech功能,聽書可也(是電腦軟件讀出而非真人聲,但質素已很不錯);除了看書,也可用來看pdf files;書的價錢平很多,大多只是US$9.99,有些平得很驚人(上面提到的《莎士比亞全集》只是兩三塊美元),也有不少免費的(連Wittgenstein的Tractatus也有免費版!不過,根據我妹妹的經驗,這些免費書不一定也提供給在美國以外的Kindle Global Wireless用戶)。

一部Kindle可以載多至一千本書,但你不必將所有買的書都放在裏面,看完的可以刪除,因為你的書仍在你的Kindle戶口裏,任何時間再下載也可以。因此,就算你的Kindle壞了,你的書還是你的,只要買過一部新的Kindle便可以了。

Kindle當然不是完美,只有黑白沒有彩色便是一大弊端,所以看有彩色圖片或複雜圖表的書還是要看真書。不過,電子書的市場已不斷擴張,這科技一定會進步得很快,相信三五年後,我這部Kindle2已是古董了。

20100616

閱讀紀錄

從2001年開始,我便每年都有一張清單紀錄自己看過的書和期刊或文集裏的文章(一般雜誌文章不計),只是順閱讀次序羅列項目,不加評語或任何排行。目的?就是留個紀錄吧了,好讓將來記不起自己看過甚麼書的時候,還有個曾經嘗試讀書破萬卷的憑證。

其實,現在間中拿紀錄出來看看,也饒有趣味的,因為有些書只是隔了幾年便已忘記自己看過,書的內容當然就更加不在腦海裏留半點痕跡(這些書,跟別人說自己看過,大底只是滿足虛榮);有時又會發覺原來自己在某年讀過好幾本同一題材的書,相比現在對那題材已興趣不大,多少會看到自己的一些變化。此外,當我想知道自己在哪一年看過某本書,可又記不起,這清單又派上用場了。

我說嘗試讀書破萬卷,看看紀錄,讀得最多的那年,也不過是四十本書、八十三篇文章而已,那萬卷書之數,豈不是太不切實際的目標?幸好古人的一卷書,只是大約相當於現在的書裏不太長也不太短的一章;萬卷書,最多是二三千本書吧,不是沒可能的數目。如果我看的並非大多是艱深難懂的哲學書,而是小說散文等可以快讀的消閒書,我大可每年讀過百本,二三千本書,只二三十年便做到了。

20100615

我的人生賭博

我們一生中大大小小的決定,很多時候都難以估計後果,以為十拿九穩的,可能結果是一敗塗地;打定輸數的,說不定卻會有驚無險。所謂人生如賭博,可以是這個意思,不過,在這些情況下,我們那賭博的感覺是事後反省時得出來的,而不是做決定的時候就有。

另有一種情況,是要做一個明顯會影響自己一生路向的決定,而且當時已知道這個決定很是冒險,但仍然一往直前,這樣的決定更堪稱是人生的賭博,因為做決定的時候,已帶有賭博的心態。

人生的賭博,我試過好幾次。我不是那種船頭驚鬼船尾驚賊的人,就算是非常重大的決定,我在小心考慮過後,通常都會有個決定;決定了,就去做,即使有冒險成份,我也不會左搖右擺。

賭博講輸贏,然而,人生的賭博,輸贏不容易判斷,有時你以為嬴了,十年八載之後卻發覺終究是輸了;現在看來輸得很慘,到頭來卻反敗為勝。因此,是輸是嬴,可能要等到臨死才可定奪。

我的幾場人生賭博:

第一場,辭去入息不錯而又穩定的工作,下注到港大全時間讀碩士。嬴。

第二場,賣樓賣家當,下注到千里以外的異地讀博士。嬴。

第三場,放棄牛津,下注去柏克萊。嬴。

第四場,博士論文剛開始寫,不知何年何月才會完成,卻下重注生孩子。嬴,但很不容易。

第五場,其實有點雄心申請轉到較好的大學,最後下注在小鎮與世無爭的家庭生活。起初以為是輸,逐漸才發覺是嬴。

我的嬴的標準很簡單,不是比較各個選擇的結果(因為沒可能知道),而是:一場人生的賭博會和自己生活的某些重要方面有關,假如這些方面結果大體上比下注之前好,就算嬴。我到目前為止看來都是嬴了,將來如何看,那是將來的事,至少我現在覺得自己很幸運。

20100614

好一個叛徒!

雖然我早已不信耶穌,但一直都有看關於基督教的書籍,這當然有點知己知彼的心態,不過,因為基督教的歷史本身很有趣味,單是我的求知欲已足以推動我去看這些書。

題目的「好一個叛徒」不是指我自己,而是指這幾年我經常讀的《新約》研究學者Bart Ehrman。Ehrman不但在《聖經》研究的學術圈子很有地位,而且是廣為人知的暢銷書作者。他的第一本暢銷書是Misquoting Jesus: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講的是《新約》如何在印刷術出現前的一千四百多年中經過不斷的傳抄,產生了大大小小有意無意的訛誤。讀了這本書,我才知道現存五千七百多個希臘文《新約》手抄本之間,就有過十萬計的差異之處!(pp.88-90)通行多年的King James版,是十七世紀時根據一個有訛誤的希臘文版本翻譯的,中文的和合本更不消提了。即使真的有本原裝正版的《新約》,那也早已在傳抄中散佚了。

這本書很好看,但我更想講的是Ehrman這個人。他出生於一個基督教家庭,在中學時決志信耶穌,參加的是十分基要派的教會。他越信越深,決定獻身傳道,先在一間很保守的聖經學院讀了三年,然後轉到正式的大學讀英國文學和希臘文;為了進一步研究《新約》,他畢業後便申請入普林斯頓神學院讀博士。誰知一入這普林斯頓神學院,他的一生便從此大變;在神學院裏客觀紮實地研究《新約》的內容和歷史,令他的眼界為之大開,最後,他不得不承認《新約》(和整本《聖經》)只是一部人寫的書。就這樣,他由一個基要派基督徒,變成一個不可知論者(agnostic)。這不是一個容易的轉變,需要很大的勇氣,以下是他在另一本書(God’s Problem)的自述:

「最後,我不得不完全脫離基督教。這來得絕不容易,剛好相反,我極力掙扎拒抗,力圖能夠保持那由童年開始,到青年時期信得極深的信仰。然而,我終於不可以再信下去;長話短說:我明白到自己再無法協調信仰裏的各種主張和現實人生之間的衝突。」(p.3)

Ehrman的書有趣而平實,完全沒有無神論者如Richard Dawkins和Christopher Hitchens等的書裏的霸氣和挑釁味道,有膽的基督徒不妨一讀,有膽無膽的非基督徒也應該會讀得津津有味。(除了以上提及的兩本,還有一本叫Jesus, Interrupted的也很值得一讀。)

20100613

問心又如何

越來越覺得,叫人問心,其實沒有多大意思,因為對方十之八九會說「我問心無愧」(有些人不必你問,也會自動報稱「問心無愧」),而這有好幾個可能:

1. 亂噏 --- 他只是這樣說而已,甚至近乎條件反射,其實並沒有問心。
2. 死撐 --- 雖然有問心,而且心裏有愧,但口裏卻硬說無愧。
3. 自欺 --- 他有問心,也的確覺得無愧,可是,他只是因為理性化(rationalize)了自己的行為,所以才覺得無愧。
4. 真誠 --- 他有問心,問得很如實徹底,那「無愧」二字,即使他再加反省,也還是認為是用得無愧的。

除非4是通常的情況,或者1, 2, 3, 4頗容易分辨,否則,一句大聲的「我問心無愧」,不能告訴我們甚麼。

叫人問心,好比叫人照鏡自評,那自評往往不能用作判斷那人是好是醜的準則。我們都想在人前有個美好的形象,但說到底,更重要的是一個美好的自我形象。

20100612

效率秘技

我是個效率高的人嗎?根據一般人的標準,我的效率是頗高的;但根據我自己的標準,我的效率則不算高。認識我的人會認為我效率高,是因為他們知道每天上至讀書備課寫學術文章,下至洗碗掃地清潔廁所房間,加上練拳做運動寫網誌等等,我都完成很多的事;至於我認為自己效率不算高,是因為我知道即使做了這麼多東西,我每天仍然浪費不少時間。

因此,如果你問我為何我的效率這麼高、比你的高這麼多(以你的標準而言),我會先要你問自己三個問題:

1. 我對自己的效率有沒有要求?
2. 我對自己的要求高不高?
3. 我有沒有盡量去達到這要求?

假如你的答案不是1.「有」、2.「高」、3.「有」,那麼你應該知道為何我的效率比你高。假如你的答案跟我的一樣,效率卻沒有我的高,那麼很可能是你在嘗試達到自己的要求時不得其法。

我不相信有些人人適用、放諸四海皆準的方法,以下是我的方法,如果你認為不妨一試,儘管抄用,絕無侵犯版權的問題:

- 每天一早起來便知道當天有甚麼事是必定要做的、有甚麼是有多餘時間便會去做的、各樣事情要花的大約時間、和做的先後。這張清單當然不是上帝從天而降送給你,而是你在之前一晚已想好的。
- 凡是你想每天都做的事,例如看書或運動,一定要使之成為習慣,習慣到一天不做便「籮籮攣」,而要養成習慣,最好就是天天同一時間做那件事。
- 一定要做的事中有難有易,先做難的;假如也有喜有惡,先做惡的。
- 完成一件,才開始做第二件。
- 凡是重要的事情,都要給自己一個最後限期(deadline)。
- 要有一些較長遠的計劃,你每天所做的,都包括這些計劃的逐步實踐。

你可能會說,何必對自己要求這麼高呢?當然不必,我只是說如果你想有高的效率,便要對自己有高的要求。假如你的生活是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我以上所說的你大可當作耳邊風。

20100611

沉迷

如果你從來沒有沉迷過任何事物,得罪說句,你多半好打有限。

沉迷有程度之分,但即使你只是輕度沉迷,至少也有以下徵狀:有空的時候,你多數會想著那沉迷的事物,想著怎樣做得更好,或怎樣收集得更多好貨,或學習更新的東西,或探索未曾探索過的領域。假如你沉迷得深,那麼就算沒有空的時候,你也是想著那沉迷的事物;那事物可以令你廢寢忘餐,不知人間何世,也可以令你千金散盡,眉頭也不皺一下。

在別人眼裏,你的沉迷是過份的,甚至是非理性的,可是,就你自身的經驗而言,你的人生因這沉迷而豐富多姿,因這沉迷而有生命的強度和衝勁。你不只是迷,而是整個人沉浸在裏頭的迷,那事物成了你之為你的一部份,沒有了它,你會感到惘然若失,覺得自己的存在好像有點不完整。

不沉迷一事物,你便很難把它做到最好,或很難對它有最深入最全面的認識和了解,因為你不沉迷,便會很容易認為已到了適可而止的地步;適還是不適,有時很難說,但那一止,就表示你不會有大進步。其實,就算你沉迷的是所謂玩物喪志的東西,只要沉迷得久了,你也稱得上是一個專家。

我不是說沉迷一定是好事,假如你沉迷到生活長時期完成失去平衡,沉迷到家庭弄至破碎,沉迷到身體壞得無可補救,那成為專家的代價就未免太大了。不過,我仍然堅持開首那句,從未沉迷的人,多半好打有限。

(老婆經常說我沉迷這沉迷那,我這一篇聊作文字上的反抗。)

20100610

輕信難免

心理學沒有甚麼定律,不過以下這一條已頗接近:一個人越希望成真的事情,便越容易在沒有證據或理由的情況下信以為真。

讓我用自己做例子。我從小到大都對武功很有興趣,不但喜歡看表演,自己也學了幾年,到現在還有練。雖然我不會相信有六脈神劍、寒冰綿掌等武俠小說裏形容的神妙武功,但我卻很希望世上真的有人能練到一些能人所不能的驚人武功。其實,有些少林和尚的氣硬功和空手道高手的破冰表演,對我來說已是庶幾近矣,不過,我仍然希望有些更厲害的武功。

因此,當我很多年前聽到一個同學繪聲繪影描述海燈法師的一指禪神功時,便信以為真。所謂一指禪,是將內功貫注到食指上,令食指堅硬無比,可以一指倒立,支撐全身的重量。同學還說他在報紙上看過海燈表演一指禪的照片,雖然我自己沒看過,而且照片可以做假,但既然「有相為證」,我就更加不會懷疑。

你可以說我那時是年少無知,可是,問題是我到兩三年前還相信海燈法師的一指禪是真的,而我已是一個受過嚴格思考訓練、專精知識論、深知輕信這一普遍毛病的哲學教授。我為甚麼信呢?就是因為我太希望一指禪是真的。

有趣的是,我開始懷疑海燈法師的一指禪並無其事,是在YouTube看了他表演的紀錄片後:



只見海燈的手指和手臂都不似有甚麼勁力,而且他在表演前的幾下運功動作都很兒戲,外功內功兩不像,加上表演時雙腳靠牆,其中似有蹺蹊。我在網上追查了一輪,終於找到一些文章,指出關於海燈的傳說假多真少,其中一篇更詳細描述那段紀錄片如何作假。

那麼,世上究竟有沒有人練到一指禪這樣的功夫?你認為呢?

20100609

也讀傅柯

我決定這個暑假花時間正正經經讀點傅柯(Foucault)* ,知道我哲學路數的朋友應該會覺得奇怪。傅柯將哲學、社會學、和歷史共冶一爐,不能簡單歸類為哲學家;他擅長的不是邏輯嚴謹的論證,而是消化綜合豐富的史料和其他文本,貫通古今,然後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見解,擴闊讀者的視域(我還未讀傅柯,這些都是一個研究歐陸哲學的同事告訴我的)。我受的是分析哲學的訓練,講究概念清晰、分析仔細、推論嚴謹,由較小的題目做向較大的題目,而且極少利用歷史材料。傅柯,應該絕不合我口味。

然而,我是一個極為好奇的人,很想知道:一,傅柯的著作有甚麼吸引力,令那麼多歐美(尤其是歐洲)的知識份子如此著迷。二,我曾翻看過一兩本傅柯的書,覺得非常難懂,可是,我認識不少搞歷史、社會學、文學批評、比較文學、文化研究等的人都認為自己看得懂傅柯;他們不見得比我理解力強,書不見得比我讀得仔細,究竟他們讀懂了些甚麼?假如他們其實大多是不懂,可是又不知道自己不懂,那麼傅柯的著作有甚麼特點,以致會發生這個美麗的誤會?三,細讀傅柯後,我會不會視域為之擴闊?

其實,寫這篇的目的不過是讓大家知道我不是個小眉小眼、對歐陸哲學有偏見的分析哲學佬。


* 台灣譯「傅柯」,大陸譯「福柯」,我覺得姓「福」有點土氣,喜歡較文雅的「傅」。

20100608

活在當下

陶傑早兩天在一篇文章裏說「香港的八十後,被一句很低 B的潮話誤導,叫做「活在當下」,這是一句廢話,活着,當然就是當下的意識」。我不知道香港的八十後怎樣理解「活在當下」,但我就不認為這是句廢話。

陶傑的意思,大概是活著必然是在當下,說「活在當下」就像說「我阿媽係女人」一樣,說了等於白說,因為沒有表達任何大家不是早已知道的東西。

然而,至少有三種情況可以被形容為「不是活在當下」。有些人曾經有過輝煌的歲月風光的日子,而今呢,好景不再,於是終日緬懷過去,只知想當年,不會積極努力過現在的生活,不懂得欣賞享受自己仍然擁有的。這是第一種的「不是活在當下」。

第二種的「不是活在當下」是第一種的相反,著眼的不是過去,而是將來。這類人目前搏盡老命工作賺錢,除了吃飯睡覺洗澡大小便二就是工作工作工作,犧牲家庭生活、休閒娛樂、甚至身體健康,可以說是沒有生活。為何要這樣做呢?就是為了將來有好日子過!而他們心目中的好日子,是指坐上心目中理想的職位,有屋有車有足夠的錢隨意動用,或者是能夠提早退休到處旅遊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不過,他們可能在這個「將來」到來之前便捱死了。

第三種的「不是活在當下」跟第二種一樣,也是放眼將來,因而不能豐豐富富地過此刻的生活,但這個「將來」卻不是在此生,而是在死後。我是指那些有強烈信仰的人,因為宗教理由禁止自己做這樣做那樣,甚至犧牲性命成為殉道者,為的是「天國的賞賜」(或類似的東西)。他們那麼看重的那個「將來」,唉,卻可能永遠不會到來。

我三種也不是,所以可以高聲地、很有意思地說自己是「活在當下」,雖然我已遠遠老過八十後。

20100607

無勇乎?無知乎?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申請在校內擺放紀念六四的新民主女神像,校方以「政治中立」為由拒絕,事件越鬧越大。早兩天中大哲學系教職員就發出聯署聲明,遣責「校方禁止學生擺放雕像,無異於打擊言論自由,公然背離公共教育機構之宗旨,更有違基本法之精神」。

心水清的會留意到不是所有哲學系的教授和導師都簽了名。沒有簽名的,難免會引起諸多猜測;好將事情簡單化之輩可能會就此認為不簽名的是因為不敢得罪校方,無勇也。其實,有勇無勇,豈有這麼容易判斷?

就算不簽名的教授和導師的確是怕得罪校方,他們應該都知道不簽名可能會引來千夫所指,即使不至給人罵與校方同流合污,也至少會被人鄙視不敢挺身而出。跟校方作對固然是勇,但甘冒天下之大不諱而不簽名,也需要極大的勇氣。因此,要指責他們無勇,不但要認為他們不敢得罪校方,而且要認為他們缺乏識見,估計不到各方的反應 --- 那不只是無勇,更是無知了。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不簽名的教授和導師可能真的認為校方做得對,他們不簽名,不是為了逢迎校方,而是忠於自己的立場。這樣做,可能仍然需要有不顧大多數人看法的勇氣,然而,那無知的罪名,恐怕便脫不了。

20100606

虛 • 謙

「謙虛」和「虛偽」都有個「虛」字,可見兩者藕斷絲連的關係。

當然,你可以說「謙虛」的「虛」和「虛偽」的「虛」並不同義,前者是空和無的意思,後者是不真實的意思,不宜混淆。不過,明明是有,卻說自己是空是無,那樣的謙虛就是不真實了。因此,那藕絲仍在。

謙虛為何是美德?對自己而言,那是不自滿,總覺自己有改善的餘地,這樣才會力求進步。對他人而言,那是盡量讓別人好過,即使是明明勝過對方,也要強調自己不足之處,務使對方不會覺得矮了一截、心裏難受。

然而,過份顧慮別人的感受,結果很容易是口謙超過了心謙;例如心裏認為自己的文章不錯,但仍算不上文采飛揚(這是心謙),口裏卻說自己的文章很爛、一無是處(這是口謙)。心口不一,謙虛變便成了虛偽;虛偽如此,有的不是虛心,而是心虛。

20100605

變了味的希望

楊絳《幹校六記》裏有這麼一句:「據說,希望的事,遲早會實現,但實現的希望,總是變了味的。」我個人的經驗與這吻合。

這句話的上半,很多人會認為不對,因為他們有不少希望遲遲不能實現,而且實現的機會極微。不過,我說的只是個人的經驗,不是說人人的希望都遲早會實現(怎可能呢?)。就這方面來說,我是很幸運的。

其實我想談談的是這句話的下半,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經驗過在希望實現時,發覺希望變了味;所謂變了味,當然不是變得更好,而是沒有想像中那麼令自己滿足。

為甚麼會這樣?這有幾個可能的解釋。首先,我們會在想像中將希望實現時所得的滿足感誇大了,到希望真的實現時,滿足感不及想像中的大,便會覺得自己不很滿足。第二,我們在想像希望實現時,往往沒有想像希望實現時的實際環境會是怎樣,這是一個在空殼中的想像,一般會比現實美好得多。第三,我們對將來的自己容易有錯誤的估計(我十年前就估不到自己現在有的很多觀點),包括錯誤估計自己在希望實現時的滿足程度。

我想,最好就是不去想像希望實現時自己會如何如何地滿足,只集中精神去實現希望,到希望實現時,那味道總會是好的。

20100604

求異不求同

假如你跟一位基督徒說:「我不反對基督教,也不反對其他宗教,因為所有宗教都是導人向善的。」,他可能會反應很大,直指你大謬不然,甚至立刻扯火,提高聲線向你解釋為何基督教不只是導人向善;講完一輪耶穌之後,結論當然是基督教(準確點說,是他信的那個版本)才是真理、是得救贖上天堂的唯一道路。

對,導人向善,一部《朱子治家格言》甚至一句「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可能便足夠了,何須講甚麼道成肉身、三位一體、復活升天?宗教都力求有獨特的賣點,否則只是人有我有,沒有非要信我不可的理由,信者亦不能從中得到一個鮮明、強烈、獨特的信仰身份,信與不信在思想行為上的分別便不大,失去信仰的作用。

因此,宗教一般是求異不求同,重要的不單是自己的宗教跟其他宗教相異之處,就算是同一宗教內,只要人多了,對教義有不同的理解,被強調的會是異,不是同。君不見大大小小宗教的發展史,大多是分,絕少是合。分成不同的教派,就是求異的結果,分後各自堅持自己擁有真理,互斥對方為異端,甚至引起鬥爭殺戮。

大多數人信仰一個宗教,都不是從不同宗教或教派選擇的結果,而是取決於環境因素。假如你父母是回教徒,那麼你大多會信回教;假如你有一個福音派基督徒的女朋友,那麼你成為她教會一份子的機會便很高;假如你在北愛爾蘭出世,那麼….. 正因如此,很多有宗教的人都不會問自己為甚麼要信宗教A而不信宗教B這種問題。

就算A和B是來自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有異亦有同,如果你已信了A,而有人問你為甚麼信A而不信B,你不但會只注重其異,忽略其同,在你眼中,A之為真理,B之為異端,是清楚不過的事,因為----A的賣點你已buy了。

20100603

我怎樣學英文

曾寫過一篇說自己不喜歡講英語,而且到現在仍講得不好,可是,用英文寫作我則並不抗拒,有時甚至寫得頗過癮。今次談的「學英文」,只是就寫作而言。

我讀大學本科時主修的是中國語言及文學,不是哲學,無須看英文書,更不用寫英文(有兩三個選修課是例外);我當時的英文只有預科程度,畢業後大致仍然是這個程度(那是假設我沒有退步)。

直到畢業幾年後,決定讀哲學了,知道讀上去一定要看英文哲學書和用英文寫作,便下決心學好英文,現在總算能寫學術文章,不經別人修改也有期刊接納。學英文,我可沒有甚麼特別高明或有系統的方法,只是做齊以下各點:

- 常看,看不同的東西(論說文、小說、小品文、各式雜誌等)。
- 無論看甚麼,看時慢慢看。
- 看到不明白的字詞或句式時一定查字典辭書(強調「一定」)。
- 看到將來寫作時可能會用到的字詞或句式都記在筆記本裏,有空時溫習。
- 常寫,只寫論說文。
- 寫時慢慢寫,即使只是寫給自己看的東西。
- 用到自己不十分肯定正確的字詞或句式時一定查字典辭書(強調「一定」)。
- 寫完便改,改完又改,改到自己肯定沒有問題為止(雖然肯定沒有問題不等如沒有問題)。

這「方法」很費時笨拙,就像郭靖練降龍十八掌一樣,只是一個「練」字;然而,所謂練功練功,不練哪來功呢?

20100602

鬥不過無常

大約兩年前有個大學的同事駕車夜行時不小心衝落河裏,兩夫婦都溺斃了,他們的兒子一夜間同時失去父親和母親,教人心酸。幸而他們的兒子已讀大學,有能力照顧自己,假如他仍然年幼,這件慘事便慘上加慘。

其實幾年前我和妻子要駕兩小時車到另一個城市辦些事,但不便帶同兒子,所以把他留在朋友家,那時我腦裏便閃過「假如我倆交通失事都死了…」這個念頭;當年兒子只有六、七歲,那個念頭令我有好一陣的忐忑不安。

我們到哪裏都盡量帶著兒子,想深一層,這樣做沒甚麼道理,難道有意外時要他同死麼?假如我們死了,他卻重傷殘廢,那不是比只是失去父母更悲慘?聽說那同事發生意外時,兒子也在車內,不過及時逃出,卻救不了父母;親眼看見父母溺斃,那是何等的痛苦!

人生無常,就算多小心,也不能保證不幸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無常,就像是一個隱藏在黑暗之處、出手無聲無息、又全不講道理的殺手,他一出手,你只好認命。

20100601

想像自己的葬禮

德國哲學家Moritz Schlick曾經提出這樣的一個論證:我們都可以想像看到自己的葬禮,這證明死後的生命(life after death)至少在邏輯上是可能的,因為假如死後的生命在邏輯上不可能,我們便不能有這樣的想像,正如我們不能想像一個圓的三角形一樣。

我很佩服的Bernard Williams指出Schlick大概是混淆了「想像自己的葬禮」和「想像自己看到自己的葬禮」;前者的確很容易做到,但怎樣才算做到後者,甚至是否可能做到,卻不是那麼清楚了,需要一些獨立的論證,不是運用一下想像力便知道。

我不打算在這裏詳細討論Schlick的論證,其實我想說的,是我經常想像自己的葬禮,想像送殯的人會說些甚麼、有何表情,甚至想像播甚麼葬禮音樂(我已選定了一些巴赫、馬勒、和蕭斯塔高維奇)。我不明白自己為甚麼會想像這些,可能要找人心理分析一下了;很多人都忌諱死亡,應該不會像我這樣吧。

順便一提,Schlick是一個死得較特別的哲學家:他在走下樓梯到課室上課時,被一個學生近距離用手槍擊斃。這種死法,我當然不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