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我那不肯捱麥記的女人

潮文《男人一生,只為尋覓一個肯同自己挨麥記嘅女人》被拍成短片,在網上熱傳,文章和短片我都看了,不覺得有甚麼特別;短片熱傳,也許是因為它生動地道出了一些港男的心聲吧!問題是,真的有那麼多港女像片中那個不肯捱麥記的女人嗎?此外,肯捱麥記又代表甚麼呢?

很少寫我老婆大人,因為她不喜歡我在這裏透露太多關於她的事,然而,看了那潮文短片,我忍不住要說,我老婆是個不肯捱麥記的女人。每次我們駕車長途旅行,途中要停下來吃午餐或晚餐時,她都極不願意到麥記(或其他快餐店)吃。假如找不到其他餐廳,逼着要吃麥記,她通常都是馬馬虎虎吃一個「不太難吃」的包便算;倒是我和阿樂一點也不介意吃麥記,吃時臉上的表情在說:「味道不錯呀!」

老婆從來都不喜歡吃麥記,只因為她不喜歡這類食物,純粹是口味問題;茶餐廳、大牌檔、地踎粥麵店,她絕不會嫌棄,艇仔粥吃得津津有味,即使周圍坐的是麻甩佬,她也沒所謂。我們拍拖時,沒錢,不會經常到餐廳,最豐富而浪漫的,是到裕華百貨買一隻新鮮熱辣的鹽焗雞,然後步行至九龍公園,在那裏一起吃「手撕雞」。(裕華仍在,但已沒有鹽焗雞賣;那鹽焗雞的香味,我一直念念忘,不過,即使再吃到,也不會是一樣的滋味。)

這個不肯捱麥記的女人,卻支持我在三十之年從頭來過,放下香港的一切,陪我到美國來追夢。嫁了個哲學佬,注定無發達,甚至是前途未卜。更要命的,是這個哲學佬周身癮,還是個收入微薄的研究生時,已亂花錢買書買唱片,又要學彈琴買鋼琴,但她也完全縱容他;他沒有說甚麼,其實心裏一直是無言的感激。到今天,她還是縱容他,任他埋首書房,沉醉在文字的世界,任他不理世務,苦思虛無縹緲的哲理;他心裏的無言感激,只有更深。

20131029

哲人丙初會哲人丁

跟創馥合寫的《哲人對話錄》,第二章已寫了超過一半,這一章討論的是宗教和迷信的關係。上一章誰寫哲人丙,誰寫哲人丁,也許有人已估到;不過,我們早已決定不會每一章都由同一人寫同一角色,所以,寫這第二章前要先討論角色分配。

角色分配很容易便決定了,倒是寫了不足兩頁,我們對迷信的看法便有分岐,要停下來討論一番,達成共識後,便根據共識修改之前寫好的。誰知寫到四千多字時,分歧重現,只是變得複雜了一點,於是又要「講數」了。

在臉書 PM 來回多次討論後,大家都有點打中文字打到手軟的感覺,於是創馥提議透過 Skype「面談」。我當然樂意,就這樣,我和創馥「見面」了。雖然「見面」時相隔千里,卻和真正的面談沒有多大分別。我本來對創馥已甚有好感(否則也不會找他合作),這次隔洋「面對面」傾談,好感有增無減。創馥樸實自然,和我一樣是有話直說,但不似我般棱角分明。我們在氣質上分別很大,卻又相當投契,相信經過這次合作,是會成為好朋友的。

我們談了不久便商量好怎樣寫下去,「面談」的確比書面討論省時。之前我們已談過寫作此書的目的,這次較深入地再討論了一會,肯定了大家都是希望透過此書刺激讀者思考宗教的問題雖然我們有既定立場(反對宗教),卻不會在書裏一面倒批評宗教。此外,我們還希望以對話錄的寫作方式,讓讀者看到這些問題的複雜性和哲學思辯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對於一些自認對宗教問題瞭如指掌、早有定案的人,我們這本書可能會令他們覺得不耐煩;這本書不是寫給這些人看的,我們的理想讀者,是一些對宗教問題有興趣或疑惑的年青人,我們想做到的,不是向他們提供答案,而是幫助他們明白有關問題,並引導他們思考,從而自行解答那些問題。

第二章也許仍會在這網誌先發表,但其餘篇章,大家要耐心等候我們的書出版了。為了吊吊大家的胃口,不妨公佈這書會討論的題目:

1. 神蹟
2. 宗教與迷信
3. 科學與宗教
4. 設計論
5. 有神論
6. 苦罪
7. 宗教與道德
8. 永生
9. 宗教與人生意義
10. 信心

20131027

悅目而已的《引力邊緣》

一家三口去看 Gravity(港譯《引力邊緣》),搞錯了放映時間,去到戲院時正要放映的不是 3D 版,要在附近消磨個多小時等下一場。讀過一些評論,對此片有些期望,加上入場前要這麼呆等,看戲之心便更切;期望過高,看後整體而言是有點失望的。

《引力邊緣》不是不好看,視覺效果一流,單是開場那十多分鐘的長鏡頭,已足以令人目眩心悸,嘆為觀止;劇情雖然單薄,但完全沒有冷場,娛樂性肯定是足夠的。假如我只期望看到一部重本製作的荷里活電影,可以享受九十分鐘不必動腦筋的觀感娛樂,我是不會失望的;然而,我期望看到的是對人在絕境中的心理和行為較精彩的刻劃,在這方面此片可說是交白卷。

Sandra Bullock Dr. Ryan Stone 演得七情上面,舉手投足都在討觀眾的歡心,無疑是成功了,但這角色不過是又一個荷里活電影裏的「虛假人」,只有外表,沒有內涵。George Clooney 的角色更不真實,Lieutenant Matt Kowalski 那種處變不驚、淡然生死、對一切都泰然自若的態度,世間難尋;電影中沒有交代 Ryan Matt 兩人有比一般同事更深厚的感情,Matt 毫不猶疑犧牲自己以讓 Ryan 有生存的機會,可謂幾近聖人矣!

電影下半部是 Bullock 的獨腳戲,危機一浪接一浪,卻每次都在千鈞一髮間逢凶化吉,其荒謬巧合、「做戲咁做」之處,與災難爛片 2012 不遑多讓。觀眾也許看得肉緊,但都知道 Ryan 最後將會排除萬難,成功重返地球。還是逃不過荷里活式的結局。

說到對人在絕境中的心理和行為的刻劃,Gravity 遠不及十年前那部低成本製作 Open WaterOpen Water 並不悅目,更無可觀的電影特技,有些觀眾會覺得沉悶;其實,現實世界中的困境,有多少不是悶著等死的?



20131025

過癮的一天

學術演講,尤其是著名哲學家的演講,容易流於曲高和寡,對於一般大學生來說,不是過於艱深,就是枯燥乏味;今天鼎鼎大名的科學哲學家 Elliott Sober 到我校演講,卻完全不是這回事,學生聽得入神,演講後紛紛舉手提問,實屬罕見。

演講的題目是 “Did Darwin Write the Origin Backwards?” ,討論的主要是天擇(natural selection)和共同祖先(common ancestry)這兩個主題在《物種起源》一書裏的次序問題和兩者在論證上的關係。Sober 的演講技術高超,不但語音抑揚頓挫,節奏拿捏得恰到好處,並且很有幽默感,加上內容清晰,深淺適中,例子貼切,絕無冷場;單憑演講後觀眾鼓掌之長之響,就可見這場演講之精彩。

在回答觀眾的問題時, Sober 也盡顯學者應有的風範,一位生物學系的教授提出異議,Sober 耐心聆聽,然後逐一反駁;但對於生物學教授批評他在演講中有一處語焉不詳,容易引起混淆,Sober 則大方地承認了,完全沒有嘗試強辯。另外有一位顯然是神創論的學生在提問時語氣有點不友善,而且問題問得相當拙劣,Sober 也若無其事地回了,沒有令那位學生難堪。演講大約一小時,提問本來定了是三十分鐘,卻延長至一小時,可見觀眾之踴躍。以學術演講而言,這一個可說是無懈可擊;假如大學裏多一些這樣的演講,一定能提高學生的學術興趣。

演講後是晚飯時間,我們問 Sober 想吃些甚麼,他說喜歡吃中菜, Wisconsin-Madison 沒有像樣的中餐館,不知我們這裏有沒有好的;我立刻扮專家,說這區區小鎮當然沒法跟洛杉磯或三藩市相比,但過得去的中餐館倒還有一兩間。於是我和幾位同事及一些學生陪 Sober 到一間中餐館吃晚飯;這一餐,也吃得精彩。

我說精彩,不是指食物(雖然食物的確不錯),而是吃飯時的交談。我們當然少不了談些哲學和生物學的問題,我趁機問他對 Alvin Plantinga Thomas Nagel 那兩本反演化論的書有甚麼看法;他說兩本都寫得相當差,我便追問他哪一本較差,他毫不猶疑便說是 Plantinga 那本。然而,更有趣的是其他話題,例如 Sober 他在家裏自釀紅酒的經驗;我們也談到爵士樂,我相信全晚我最讓他另眼相看的,不是我談的哲學,而是我答了他一個有關爵士樂的問題:Sober 提到 John Coltrane 的唱片,說有一張他很久沒聽了,是 Coltrane 和一位爵士樂男歌手合錄的,可是,他怎也記不起那歌手的名字;他環顧全枱的人,沒有人回應,這時,我好整以暇地說:「那歌手是 Johnny Hartman。」他輕拍枱面,說:「對,是 Hartman,我怎麼會記不起呢?」

這一餐是大學付賬的,但有一個規定,就是不包酒。試問無酒怎成餐?我豪氣一起,說:「點一瓶酒,我付賬!」Sober 說紅白沒所謂,我便點了一瓶白酒,不太貴,但質素不差。一瓶白酒很快便清了(喝酒的有四人),我見 Sober 意猶未盡,向他建議再點一瓶;Sober 說好,這次由他點,他點了瓶紅酒,並示意由他付賬。我豪氣豪到底,堅持這一瓶也由我付,Sober 見我這麼有誠意,就不跟我爭了。

Sober 在哲學界地位高,著作等身(二百多篇論文,十多本書),但平易近人,那謙遜的氣度,絕不是裝出來的。請他喝酒,我請得樂意之極;跟他把酒暢談,當然也是盡興而歸。

很過癮的一天。

20131023

膠句

這幾天在臉書不斷見到「左膠」、「右膠」,「膠」字連連,寫金句的癮突然發作,想寫幾句關於「膠」的金句;可是,回心一想,這樣做也相當膠,寫成的只可稱為「膠句」,因以為題。

- 自認膠者,膠極有限;潑婦(或爛佬)罵膠,其心至膠。

- 膠談,並非無傷大雅,因為很容易演變成膠戰。

- 膠人聚在一起,同膠連枝,黨同伐異,便會進一步膠化,可稱為「膠叉污染」。

- 自以為世外高人的,往往不過是世上膠人。

- 膠,真是佗衰家,例如真心本來是好事,加個「膠」字,就弊傢伙嘞!

- 膠人要與你絕交,好事也,你有機會從此絕膠矣!

- 兩個膠人聯手攻擊敵人,是為膠配,膠質倍增。

- 在網上膠界處穿梭往還,留言貼圖的,謂之膠際花。

- 人無完美,誰不會間中膠一下?要不得的是濫膠。

- 假如你觸動膠人的膠感神經,他必會以為你是撩膠打。

- 「左膠」,一個膠人發明的膠詞,果然不久就被膠派膠用;膠交復交膠,遲早會爆膠。

- 神棍一定不會承認向他獻財的是愚夫愚婦,同理,製造右膠的人必然會說右膠根本不存在。

- 國師最大的本事,是單憑與各方信眾在臉書神膠,就能令人膠化。

- 不管你是真心膠還是假意膠,經常妖言惑眾、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就是煩膠。

20131021

父子 ‧ 手錶 ‧ 時間

生平的第一隻手錶,是父親買給我的。錶,早已不知去向,但我仍然清楚記得它的款式和顏色。我跟父親的關係從來都不好,關於父親的記憶,大多是不快之事;只有這隻手錶,我每次記起,都有一絲溫暖的感覺。

家境清貧,小學時期腕上無錶,那年我剛升上中學,向父親要求買一隻手錶;他答應了,過了不久,有一天竟帶我到港島區一間鐘錶舖去買錶。我們家住九龍,從前交通沒有現在那麼方便,要搭巴士搭船轉車,這一程相當遠。我記得那天除了買錶,父親還帶我上酒樓吃午飯,那幾乎是絕無僅有的事;我記不起吃的是甚麼,也相信當時和父親沒有多講說話,但這一天在我生命裏是特別的一天。

我和阿樂的關係當然比我和父親的好得多了,時常有傾有講,然而,無獨有偶,我們也有一個父子間的手錶故事。

阿樂的第一隻手錶是三歲時的一份生日禮物,雁嬸嬸(我的弟婦)送他的;之後他有幾隻手錶,不是別人送的就是媽媽買的,但他一直沒有戴錶的習慣,到升上高中,才開始天天戴錶上學。他戴的是運動型的手錶,有一天,他忽然對我說想要一隻「斯文」的手錶,即錶身較薄,錶帶最好是皮的那種。本來想立刻買一隻新的給他,卻記起自己還有幾隻放在一旁沒用的手錶,不如給他揀一隻暫時戴著,遲些才買新的。

我拿出一個長方形的木盒子,裏面有五六隻手錶,都是我曾經戴過的,大多保存得很好,看來一點也不舊。阿樂揀了一會,終於選定了一隻,我望著手錶,隨便說了一句:「呀,這隻手錶是我在讀研究院時一直戴著的,款式和顏色都不錯吧!」阿樂點了點頭,將手錶拿去,我也很快就忘記了這件事。

過了好幾個月,一天放學回家途中,阿樂忽然伸出右手,望著手錶,對我說:「爸爸,很多謝你送給我這隻手錶!我真的很喜歡。」我說:「一隻舊錶吧了,遲些買一隻新的給你。」他連忙答道:「不,我就是喜歡這一隻,不必買新的。這是你讀研究院時戴的錶,你送給我,對我來說有特別的意義。」他沒有解釋他說的「有意義」是甚麼意思,我也沒有追問;我想,他大概是指將手錶送他是象徵了期許和承傳。

這兩年我多想了一些和時間有關的哲學問題,也許會寫一兩篇論文,但那只是抽象的形上學,不能觸及歲月有情的一面。我忘不了父親當年送我手錶,也不會忘記阿樂怎樣看待我送給他的這隻手錶;三個人,兩隻手錶,便串起了這相隔的數十年,令無心的時間有了人間的溫情。

20131017

羅素問神

英國哲學家羅素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他晚年時在一個訪問裏被問到假如死後發覺原來神竟然存在,他會向神說些甚麼;羅素這樣答:『我大概會這樣問:「先生,為甚麼你不給我好一點的證據?』(“I probably would ask, ‘Sir, why did you not give me better evidence?’” ,見 Leo Rosten, ‘Bertrand Russell and God: A Memior’)。羅素說的證據,自然是指支持神存在的證據;他言下之意應該是:既然支持神存在的證據這麼薄弱,我因此而不信神,錯不在我啊!

輕信,不可取也。不只科學研究注重證據,就是在日常生活,我們也會認為輕信道聽途說是不對的。假如有人說飲雙氧水可以治病,你聽了便去飲雙氧水;在網上讀到周兆祥的文章,說疫苗百害而無一利,你又立刻停止子女的疫苗注射;在電視上看到不明飛行物體的報道,那些甚麼「專家分析」,你亦照單全收,就算人家不鄙視你輕信,也斷不會因此而稱讚你。反之,不輕信,凡事(或至少在重要的事情上)講求證據,是一種美德。

因此,羅素向神問的問題,是十分合理的。假如神存在,而人的理性和思考力是神賦予人的,那麼,人便應該好好利用這神賜的能力;既然神存在的證據這麼薄弱,人因證據不足而不信神,這是理性的表現,是可取的,一位講道理的神,是不應該為這理性的表現而怪罪於人的。

然而,宗教強調的卻不是理性和證據,而是信心;所謂信心,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仍然相信 --- 要有證據才相信的,便不是信心。據說,神特別欣賞有信心的人,沒有證據而相信神的人有福了。這個看法在英文有個名堂,叫 ‘fideism’;極端的 fideism 不但認為信心是美德,還認為理性和證據對信仰有害,應予以遏抑。可是,神既然賦予人理性和思考力,為何會特別欣賞信心,甚至不喜歡人運用理性、要求證據,那些 fideists 卻從來也沒有解釋清楚。

信心,說穿了就是在宗教信仰上輕信;會不會被視為美德,還要看你是否被認為是信對了宗教:假如你輕信摩門教,這是信心,不過,基要派基督徒肯定不會認為你這信心是美德,在他們眼中,你,還是要落地獄的。

以下短片是羅素的另一個訪問,談的也是神;哲學家當時已八十七歲,訪問者的一個問題顯示她相信羅素已離死期不遠,想不到羅素接受訪問後還活了十一年,到九十八歲才去世:

20131015

怨氣

上週末和阿樂到 Berkeley,參加了一個專講報讀大學的 workshop,是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UC Berkeley 合辦的,一整天的安排,有講座,有小組活動,有個案討論,有經驗分享,頗累人的。Workshop 的內容沒甚麼特別,倒是其中一個活動裏的不愉快經驗值得談一談。

這個活動是給家長的,子女在另一處有別的活動。家長分成小組,每組六至八人,模擬評審入學申請;每組只須看四份申請,要接納其中兩份,拒絕一份,最後一份則放在等候名單。我們只有半小時閱覽和討論那四份申請,雖然只是模擬,但參與者都相當認真。

四位「申請者」(當然不是真有其人,資料是作出來的)的校內和公開試成績差別不太大,因此,那六百多字的自述(personal statement)和課外活動便特別重要。我和另一位家長首先提出拒絕其中一份申請,申請者名為 ‘Julia’Julia 的自述有百分之九十是在訴苦和埋怨,說自己的成長環境如何不利,家境如何貧困,其他人對她如何不好,自己一邊讀書一邊做兼職如何辛苦等等,全篇只有兩三句較為正面的說話,看不到她對讀大學有甚麼計劃和期望。

大部份其他家長都贊同我們的看法,有一位表示中立,不贊成也不反對拒絕 Julia 的申請。這時,我留意到還有一位家長沒有表態,但由最初的木無表情變成很不高興的樣子,在整個討論過程中一言不發;到舉手投票時,她也沒有反應。由於大部份家長都贊成拒絕Julia 的申請,我們便轉而討論其他申請;其中兩份很難決定取錄誰,投票時各有一半支持者,需要那位不高興的家長也投票。這次她出聲了,語氣很不友善,說的只是:「我不想投票。」負責主持討論的家長於是說:「但我們需要你投票才可以決定啊!」那位不友善的家長更不友善了,略為提高聲線答道:「那你是不是要我投票給你支持的人?」氣氛立時變得極壞,有人說了幾句打圓場的話,然後大家都不再理會她,繼續討論,終於完成任務。

到所有家長一起討論每組的評審結果時,那位不高興的家長聽到有一組取錄了 Julia,立刻面露笑容,並舉手發言,說她也認為應該取錄 Julia,不明白我們這一組的家長為何會那樣負面地看 Julia 的自述,接著補了一句:「我支持取錄 Julia,當然不是因為我也是黑人。」有趣的是,從 Julia 的申請書根本不能肯定她是不是黑人!

我們這一組的家長有三位是白人,這位黑人家長年約五十,很可能因為黑人的身份受過不少歧視 --- 果真如此,她的無禮表現透出的,便是累積多年的怨氣。

20131014

《哲人對話錄》之〈神蹟〉(四之四)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倘若無神論者堅決漠視一切證據,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神蹟,他就真的是「堅不信」,這種態度並不合理。若有人聲稱有死人復活,當然有各種可能的解釋,你剛才正確描述了無神論者如何評價不同的解釋 --- 我們的確寧可相信儀器或醫生判斷出錯,也不會接受神蹟之說。然而,這並非由於我們堅不信,而是因為我們選擇可能性較高、較合理的解釋而已。試想一下,若我告訴你某醫生昨天犯了一個低級錯誤,誤診一宗簡單病症,你大概不會感到驚訝,因為即使名醫誤診也時而有之,根本毋須大驚小怪;若我告訴你某醫學化驗報告出錯,同樣你也不會覺得特別稀奇,以你學識那麼淵博,你可能還會告訴我,最可靠的化驗方法也只有 99.x% 準確,無可避免地有「偽陽性」(false positive) 或「偽陰性」(false negative);但倘若我告訴你,昨天某人死後復活了,你卻必定大吃一驚,感到難以置信,即使你相信有神蹟的可能,也不會貿然相信吧。為甚麼前兩種情況,你不會感到那麼驚訝呢?這不正正顯示你自己也認為死後復活遠較醫生誤診和化驗出錯的機會為低嗎?倘若醫生或儀器出錯可以解釋所謂「死人復活」的現象,我們不是應該選擇這些遠遠地更可能、更合理的解釋嗎?

哲人丙:你這個講法,我相信是應用了休謨 (David Hume) 在討論神蹟時提出的原則,即任何證據都不足以證明神蹟真的發生了,除非「那證據為假」和「那神蹟發生了」兩者比較下,前者更為神奇、更加不可思議。醫生或儀器出錯,並不比死人復活更加不可思議,因此,根據休謨的原則,我們應該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後者。

哲人丁:對,你可以說我是應用了休謨的原則;雖然那原則本来只是關於人證,但可以引伸到其他證據。

哲人丙:我提到休謨的原則,不過是想弄清楚你是否在運用它,其實我並不接受這個原則。試想想,有甚麼會比「那神蹟發生了」更加神奇?就算是另一件看來是神蹟或超自然的事發生了,最多是和「那神蹟發生了」一樣的神奇,而不會是更加神奇。休謨的原則對神蹟證據要求之高,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根本沒有證據可以達到這要求。

哲人丁:神蹟也有大少之別啊,若末期癌症一夜痊癒和死人復活都是神蹟,後者相比起前者,明顯是較大、較神奇的神蹟吧。休謨的原則既沒有否定神蹟存在,也沒有把證據的要求提升至不可能達至的高度,而是指出我們應按可觀察的證據作判斷,尋求最合理、亦即「最不神奇」的解釋,而這種判斷是基於不同解釋之間的比較。倘若沒有任何其他解釋比神蹟更合理,則我們也唯有接受神蹟之說,只不過我難以想像現實世界會出現這種情況。

哲人丙:你這樣說聽來合理,卻不能解決我指出的問題。對,死人復活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但無論是死人復活還是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應用休謨的原則都有同樣的問題。如果聲稱的是死人復活,那麼,根據休謨的原則,無論是甚麼證據,除非「證據為假」比「死人復活」更神奇,否則證據不足以證明死人復活;這即是說,證據要強到有神蹟發生才會是假的,而且是比死人復活還神奇的神蹟!有甚麼證據會符合這要求呢?如果聲稱的是末期癌症一夜痊癒,那麼「證據為假」便要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否則證據便不能證明癌症一夜痊癒;即使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並不是特別神奇的神蹟,休謨的原則仍然是要求證據強到有神蹟發生才會是假的,不過這次要求的只是比癌症一夜痊癒還神奇的神蹟而已。

哲人丁:休謨的確認為「最不神奇」的解釋是最合理的,然而,他的原則並不等於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理由相信神蹟發生了。我有關「末期癌症一夜痊癒」和「死人復活」的例子正是要用來解釋這點,但我剛才可能沒有說清楚箇中關鍵,讓我再試一試。例如有末期癌症病人看來已死亡,家人急忙找來聲稱能起死回生的「生神仙」;「生神仙」作法後,那人真的「復活」了。患癌者再到醫生處驗查時,根據醫生的診斷和儀器的顯示,病人當時只是看似死去,其實腦部仍有活動,不過,他身上的癌細胞卻神奇地消失了,所以現在才好端端的。假設只有兩個可能,一是「生神仙」有起死回生的能力,一是其實那人並未死去,「生神仙」只是令癌細胞消失了;應用休謨的原則,我們應該接受後者

哲人丙:對,在這個情況下,如果末期癌症一夜痊癒的證據是假的,即醫生的診斷和儀器的顯示都錯了,癌症病人的癌細胞沒有消失,而且當時的確已死,那麼,雖然癌細胞仍在,病人卻是死而復生了。因此,在這個例子,「證據為假」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接受「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便較合理。像你這樣理解,休謨的原則的確容許有神蹟,並非我最初認為的那麼霸道。

哲人丁:當然,更合理的選擇是兩種神蹟解釋也不接受,尋求一種科學的方法嘗試解釋那似乎有末期癌症的人為何好像能一夜痊癒。你可能會覺得上述例子太過奇怪,也可能會批評這種判斷方式最終也是要尋求科學或自然的解釋,無論如何也不接受神蹟之說。我同意會有這個結果,但這並不表示休謨的原則事先排除了神蹟的解釋,而是因為極大量證據都顯示我們生活的世界是有嚴格的自然規律,而自然科學經過幾百年的進步,已全面地證實為最可靠和最成功的解釋方法和知識來源。倘若世界並非如我們認識那樣有規律,而是異常荒誕神奇的,並且那些宗教典籍或「先知」能更成功解釋經驗現象,能長久地作出比科學更準確的預測,而那些「生神仙」又能經常使大量死人復活,甚至系統地作出更誇張、更驚人的奇事,那麼在這樣的世界或許相信神蹟才是合理的選擇。甚至我會認為,對於一個生活在二千年前的人,由於缺乏對自然規律的認識,相信神蹟可以是合理的信念,沒有違反休謨的原則,只是他仍然應該接受當中最不神奇的一個說法。然而,時至今日,基於自然科學的成功,我們對世界認識深了許多,知道大自然的基本運作方式,能合理地相信神蹟的空間就變得微乎其微了。

哲人丙:你說的我大底上同意,這樣看來,你並不否認神蹟的可能,只是認為很難會有足以證明神蹟發生的證據。說到這裏,我又不得不重提我最初指出的一點,就是信徒的觀點和科學的觀點根本不同,信徒對神蹟證據的要求也許可以低一些

哲人丁:好了,再討論下去我們可能都只是重複自己的論點;我也要回家了,太太正等我吃晚飯。不過,結束討論前讓我問你一個很簡單直接的問題,希望你給我一個同樣簡單直接的答案。

哲人丙:好的,我盡力而為吧。

哲人丁:我們都聽過死而復生、瞎子開眼、或跛子重新走路等神蹟,但這些死人從不會是斷頭而死,這些失明者從不會連眼珠也沒有,這些不良於行的人從不會是雙腿截斷的。假如有神,為甚麼祂從不行神蹟復合身首、長出眼珠、或還原斷肢?

哲人丙:我的確有一個簡單直接的答案,可惜你不會接受;答案是 --- 神的作為,神秘莫測,往往不是人所能理解的。

哲人丁:哈哈,你這個答案我早已猜到!對,你也沒有估計錯誤,我的確不接受這個答案。要討論的相關問題還有很多,我們改天再談吧。

20131013

《哲人對話錄》之〈神蹟〉(四之三)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若遇到這種情況,我可以理解很多人的確會相信那是神蹟,並且真心認為這是最合理的解釋。可是,即使親眼目睹這麼不可思議的事情,我們還是要嘗試比較不同解釋的正反證據,才可判斷個別信念是否合理。上述情況至少有三個可能的解釋:一、那真是神蹟,神聽了禱告後,運用超自然力量令那已死的人復活;二、那人的確已死,但可能在非常例外的情況,剛死了的人原來是可以自然地復活的,只是我們能觀察到這種極其罕見現象的機會微乎其微,自然科學也未能了解箇中奧秘而已;三、那人其實還未死,只不過暫時沒有心跳和呼吸,親人由於太過緊張,沒有細心觀察其他生命跡象,誤以為他死了,而基於各種可能原因(包括早前曾經使用的藥物),剛好信徒的親人禱告過後,那人自然地回復心跳和呼吸。或許還有其他解釋,但在這三個解釋中,我認為第三個最合理。第一個(神蹟)解釋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是真的,但機會遠較第二和第三個加起來低得多,所以我認為那信徒的信念是不合理的。

哲人丙:我不明白你是怎樣計算出這個機會率的差別,但我們最好不要討論概率理論了。不過,信徒不必認識概率理論,仍然可以反駁說,從他們的觀點看,既然神存在,用神的作為去解釋看來是復活的事件,尤其是在禱告後發生的,這個解釋為真的機會,不會比其他兩個解釋低,甚至是更高。打個比方,如果你相信某花園有園丁打理,有一天你見到花園內新種了偌大整齊的一片玫瑰花叢,你會認為是園丁栽種的機會高,是有外人偷偷栽種的機會高,還是玫瑰花無端自然長出來的機會高?

哲人丁:你知道我是個無神論者,我認為相信神存在本身就非常不合理,那信徒怎能肯定神存在呢?不過,我們今天並非要討論神是否存在,這個課題也不容易三言兩語解決。好,我姑且暫時讓你一大步,接受有神存在。但這一步也不能讓得太大,否則我們就不用討論了,例如我們不能如一般信徒一樣假定聖經大部份為真理,也不能接受那神是經常行神蹟奇事的,因為若接受了這些信念,就等於肯定了神蹟存在,無須繼續爭辯了。所以,我只能暫時假設有一個神秘的神存在,但不知祂會否行神蹟。若那信徒深信神存在,他自然容易認為那禱告後「復活」的事件是神的作為。然而,他也要考慮一下,他日常生活的世界似乎是甚少神蹟奇事的,那神似乎甚少干預自然規律,以致絕大部份的事情都可以用科學方法解釋。還有,我們親身經驗無數例子,即使眾人誠心懇切為某些人的生命祈禱,結果也沒有神蹟出現。你應該也記得幾年前的「菲律賓人質事件」吧,那時全香港上百萬人透過電視螢幕追蹤事件發展,大家都心急如焚,我猜當時至少有幾十萬不同宗教信仰的人誠心為人質祈禱,結果怎樣呢?大部份人質都死去了,結果比大家原初設想的還差。假若有神存在,祂似乎沒有聽禱告,沒有行神蹟拯救無辜者。歷史上更慘絕人寰的事多不勝數,神也沒有行神蹟施救,為何那信徒認為神偏偏會聽他一人的禱告,施行神蹟,令他死去的親人復活呢?套用你的「園丁」例子,那個所謂園丁從不出現,花園最需要人打理時也不見縱影,根本枉稱為「園丁」;既然那花園一向自生自滅,那片玫瑰花叢很可能也並非那神秘園丁的傑作啊。

哲人丙:謝謝你讓這一大步,我也盡量不「得寸進尺」吧!不過,既然這個你暫時假設存在的神是神秘的,我們就沒有理由用常理、甚至是用人的行為作準則來理解他應該如何行事;這個神甚麼時候回應禱告、怎樣回應、會否行神蹟等問題,豈是凡人所能預計的呢?假如將世界比作花園,神就不是個一般的園丁,而是個神出鬼沒、莫測高深的神秘園丁。

哲人丁:可能是莫測高深,但也可能是漠不關心啊!假設這樣一個神秘對象存在,不單沒有充分理據,結果也空泛得難以支橕任何判斷。我剛才讓了你一大步,你說不會「得寸進尺」,但你有沒有想過可能會「得不償失」呢?若我們接受那信徒的神存在,我們又有甚麼理由否定其他人相信的「神靈」或「生神仙」存在呢?有些「神靈」或「生神仙」據說也起死回生,不少信眾誠心相信他們的異能,你大概不會認為這些信念都是合理的吧!我們不是間中也會一同慨嘆那些巫術騙案的荒誕和那些信眾的冒目嗎?

哲人丙:假如神蹟是神存在的唯一證據,那麼你提出的無疑是一個難題,可是,信徒有其他證據或理由支持他們的信仰,而這些證據或理由可以跟神蹟互相印證。信徒先合理地相信神的存在,到經歷不可思議、並且和信仰經驗吻合的事時,便有理由接受那是神蹟;接受了那是神蹟之後,則可以視之為新的、額外的、特強的證據,用它來進一步鞏固信仰。對比之下,那些「生神仙」、巫術、及其他明顯是迷信的民間信仰,例如關公顯靈,便不會有這樣的互相印證了,因為我們完全沒有證據或理由相信這些所謂神仙真的存在。

哲人丁:那好像又要討論相信神存在是否合理了,看來我們改天要認真討論這問題。在我看來,那些「名門正派」的主流宗教和民間信仰、甚至公認的神棍根本分別不大,你在否定關公顯靈之餘,請不忘記耶穌和馬利亞也不時到處「顯靈」啊!不同宗教都喜歡誇大一些表面上怪異的事情,把它們包裝為神蹟,用來支持自己的信仰,不是嗎?

哲人丙:對,我們遲早要討論「有沒有神?」這個問題,相信你和我都自有理據支持自己的立場。不過 … 你說主流宗教和神棍的騙人邪說分別不大,這似乎太過極端了,我們也應該討論討論宗教和迷信的分別,就將這個一併列入「擇日再談」的清單上吧。言歸正傳,神蹟的討論還未完呢!你一直強調「超乎尋常的聲稱需要超乎尋常的證據」,但我恐怕很多時候這個所謂理性原則不過是拒絕信仰的藉口。假如信徒有些證據支持復活的聲稱,無神論者會說證據不夠「超乎尋常」;假如真的有醫學專業人員用精密儀器證明某人死而復生,到時無神論者仍然可以堅持證據不夠「超乎尋常」,因為儀器可以不夠精密,醫學專業人員可以有人為錯誤等等;好了,就算無神論者不得不接受真的有人死而復生,他們也可以堅持說那未必是神蹟,可能是外星人的作為。我不否認有些信徒相當輕信,但無神論者對神蹟的聲稱也可能有一個相反方向的問題,可稱為「堅不信」。我們不應輕信,但也不應堅不信。

20131012

《哲人對話錄》之〈神蹟〉(四之二)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丙:我不必堅持不可思議的事是不依從自然律的事。要清楚表達我的問題,我們只須將「不可思議的事」理解為「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事」。你不會否認有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事吧?

哲人丁:當然不會。正因為有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現象,科學家才須要繼續研究,以改善目前的理論,或研究出全新的和解釋力更強的理論。除非科學便已臻完善,否則總會有些現象是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不過,假如只是指出某現象是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我們並沒有足夠理由相信該現象是神蹟。

哲人丙:對科學家來說,那的確不是充分的理由,但請不要忘記,我的問題只是關於信徒 --- 面對一件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事,他相信那是神的作為,而不相信那不過是自然界裏發生的一件事,只是暫時沒有科學解釋,但與神無關;你認為他這個信念是不合理的嗎?如果你這樣認為,請給我一些理據。

哲人丁:不合理啊!即使對於信徒,他也不能因為科學解釋不到某些現象,就因此相信那是神的作為。只是因為沒有科學解釋,就接受某種說法,無論是說那是神蹟,還是其他解釋,不都是犯了訴諸無知的謬誤嗎?信徒有甚麼理由相信那是神的作為呢?

哲人丙:我不是訴諸無知,我不是說只是因為沒有科學的解釋,信徒就能合理地相信那是神的作為。我當然明白,現存科學還未能解釋的事,大部份可能只是因為我們無知,還未了解背後的科學原理,他朝可以有完滿的科學解釋 …

哲人丁:對啊!簡單如我們熟識的所謂「安慰劑」效應,現時也未有令人滿意的科學解釋,信徒不會因此便認為每次安慰劑發生功效,都是神的作為吧。

哲人丙:所謂「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事」,不單表示還未有滿意的科學解釋,而是那些事情有一些特性,令我們有理由相信它不太可能有合理的科學解釋,因此才是「不可思議的事」;「安慰劑」現象似乎沒有這些特性。

哲人丁:有甚麼分別呢?即使那事情科學永遠解釋不到,我們也不能因此相信那是神蹟吧,否則不也是訴諸無知麼?

哲人丙:有點不同的。要稱得上是「不可思議的事」,總要有些特性是與科學知識格格不入的,例如末期癌症病人一夜痊癒,甚至死人復活,這些事情嚴重違反我們對於生物和自然規律的基本理解。倘若真有其事,則它們不僅是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事,而是似乎有違自然規律,那麼當然不可能出現合理的科學解釋。

哲人丁:那頂多是一些科學不可能明白或解釋的事情,怎樣也推不出是神蹟啊!

哲人丙:若你同意那些不可思議的事不可能有科學的解釋,而科學是以自然規律解釋現象,亦即表示那些事情沒有「自然」的解釋,既然如此,它們就只可能有「超自然」的解釋了,這不就是神蹟麼?這樣推論應該沒有訴諸無知吧。

哲人丁:唔兩分鐘前你還說我們只須將「不可思議的事」理解為「現存科學解釋不到的事」,現在你卻將「不可思議的事」理解為「不可能有科學解釋、似乎有違自然規律的事」,這兩個理解分別頗大,假如混為一談,我們很難討論下去。

哲人丙:好,就暫時理解為「不可能有科學解釋、似乎有違自然規律的事」;現在讓我們順著你的思路討論下去,稍後有機會再回頭討論我最初提出的問題吧!

哲人丁:如果將「不可思議的事」理解為「不可能有科學解釋、似乎有違自然規律的事」,那麼我們又回到起點了 --- 超乎尋常的聲稱需要超乎尋常的證據,「不可能有科學解釋、似乎有違自然規律的事」是超乎尋常的,我們有相應的超乎尋常的證據嗎?這些所謂神蹟極可能根本從未發生過!

哲人丙:那麼我們就談談怎樣的證據才「超乎尋常」到足以證明一件「不可能有科學解釋、似乎有違自然規律的事」真的發生了。

哲人丁:好極!但抽空來談真不知從何著手

哲人丙:那就用死人復活來做例子吧,反正耶穌復活是基督教最重要的神蹟。你認為怎樣的證據才足以證明一個死而復生?

哲人丁:至少先要證明那個所謂「復活」或「死而復生」的人真的曾經死亡 --- 不只是看似死亡或有瀕死經驗 (near-death experience),而是真真正正死去,符合醫學定義的「死亡」。

哲人丙:我們要先弄清楚「死亡」的醫學定義嗎?

哲人丁:那倒不必,如果你不反對,我們可以將「死亡」定義為「腦死亡」,即腦部完全停止活動、喪失所有功能。

哲人丙:不反對。

哲人丁:好,那麼要證明一個人死而復生,就要先證明他已腦死,然後再證明他復生,腦部重新活動起來,而證明應該由醫學專業人員用精密儀器來做。只有這樣「超乎尋常」的證據,才足以證明復活這種「不可思議」的事。

哲人丙:我同意那會是足夠的證據,亦同意對於非信徒來說,「超乎尋常」的證據是必要的;可是 --- 我們似乎回到我最初提出的問題了 --- 為何信徒也需要「超乎尋常」的證據?假如一位信徒的親人心跳和呼吸都停止了,雖然沒有經過醫學專業人員證明已經腦死,但他祈禱後親人重新有心跳和呼吸,然後甦醒,他相信那是神蹟,是神令他的親人復活。他這樣相信,真的是不合理嗎?

20131011

《哲人對話錄》之〈神蹟〉(四之一)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丙:我們做了這麼多年同事,很多哲學問題都討論過了,反而很少談及宗教方面的哲學問題。你大概是考慮到我是個有神論者,而且有宗教信仰,不想在討論這些問題時傷害到我的感受,所以避而不談吧!

哲人丁:老實說,是有一點這樣的考慮,但你的哲學程度也許比我高,我絕無看輕你之意,只是不想傷感情而已。

哲人丙:這個你不用擔心,我們談談無妨,我對你的看法真的十分好奇。不如這樣,我們找一些大家都有興趣的題目來討論一下,不必集中於我的宗教或任何其他的宗教。大家不必抱有説服對方的念頭,就當是磨練思考,刺激自我反省吧!

哲人丁:其實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你對宗教的看法,既然你講得這麼明白,我當然有興趣討論!

哲人丙:如果你有時間,現在就討論,如何?

哲人丁:今天正有空,可以捨命陪君子!

哲人丙:有沒有興趣討論神蹟?我想從一個較不一般的起點討論。

哲人丁:我本來對神蹟沒甚麼討論的興趣,但你既然說是一個較不一般的起點,那倒引起我的好奇了!願聞其詳。

哲人丙:我們暫且不談神蹟的可能和神蹟的證據等「標準問題」,我想討論的是,假如一件超乎常理、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一個已經有信仰的人相信那是神的作為,這有任何不合理之處嗎?

哲人丁:那麼,你是將「神蹟」定義為「神在人世所行的超乎常理、不可思議的事」了?

哲人丙:不算是個嚴謹的定義,但暫時採用也不是大問題,遲些須要修正時才斟酌吧。讓我換一個方式表達我剛才提出的問題,假如發生了一件看來是超自然、暫時沒有科學解釋的事,例如某人的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信仰者相信那是神蹟 --- 是他們的神有意達成的,這個想法有甚麼不合理的地方?

哲人丁:我有聽過類似的傳聞,聽說有些人西醫已經完全放棄,然後自己找了些甚麼神醫治療,竟然迅速痊癒。但我聽聞的都十分籠統,我自己又不認識任何人有這種經歷,你提出這個例子,是否有朋友患癌後神奇痊癒呢?

哲人丙:那倒沒有。我也只是聽過傳聞,沒有親身經歷;不過,我確實認識一位朋友患癌,醫生本來非常不樂觀,幾經治療後,雖然輾轉了一段時間,後來還是醫好了。但末期癌症一夜痊癒這麼極端的情況,我真的沒有接觸過。我只是隨便想個例子出來,討論哲學問題不用真實個案的,我們做思想實驗就可以了。

哲人丁:對,討論哲學問題的確不用真實個案,不過有一點倒值得首先討論一下。為甚麼大家都有些籠統的聽聞,卻沒有親身的經歷呢?倘若真的有人末期癌症一夜痊癒,甚至死後復活,那麼我們的確有理由視之為神蹟。但到底世上有沒有那麼神奇的事情呢?這本身就十分可疑。

哲人丙: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況且很多人都聽過類似的傳聞,不少人患癌也會訪尋神醫,不正顯示有些神奇的事例嗎?即使沒有親身的經歷,相信有這些事例也並非不合理吧?

哲人丁:很多情況下都是不合理的啊!你也定必玩過「以訛傳訛」這遊戲吧,即使大家都嘗試把一個信息盡量原封不動地傳開去,經過幾輪的傳遞,最後,原本的信息便面目全非。現在這些病癒例子,每人理解的內容和重點都可能不同,再傳開去時又難免加鹽加醋,甚至誇張作大。說不定你剛才提及的那位朋友的事,傳開去後也變成「神蹟」呢!

哲人丙:哈哈,不會吧!不過我們每個人的經驗都有限,很多事情都是透過非常間接的途徑得知,其他事情你大概不會這麼懷疑吧!你好像根本不接受有神蹟的可能,所以才懷疑那些傳聞,不是嗎?

哲人丁:的確相當懷疑,但我沒有否定神奇事情存在的可能,可是,單靠那些傳聞,太過可疑了。我們的確經常透過間接渠道獲得資訊,而我們能否合理地相信,很大程度取決於我們已有的知識和證據,要看看它們是否吻合,可能性有多高。那些所謂神蹟奇事自然有違我們認識的規律,否則也不會被稱為神蹟,那麼,單憑一些間接的傳聞,當然不足信了!你沒有聽過卡爾薩根 (Carl Sagan) 的名言嗎?「超乎尋常的聲稱需要超乎尋常的證據!」(“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 )

哲人丙:對,假如我們是在做科學研究,當然不能隨便相信神蹟,否則遇到現存科學看似不能解釋的現象,便可以放棄追尋科學的解釋,而說那是神蹟。可是,回到我最初提出的問題,一個已經有信仰的人相信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是神的作為,是不合理嗎?他不是在做科學研究,沒有必要將觀察到的現象盡量納入自然科學的解釋;他只是將自己對世界的了解應用在觀察到的現象上,那有甚麼不妥?科學家視之為「科學暫時不能解釋」,信徒視之為「神的作為」,觀點不同而已。

哲人丁:那可要看你所謂的「不可思議的事」是甚麼意思了?

20131010

遙距合作

哲學注重討論和交流,閉門造車可能會想出一些看法,也可以想出論證來支持這些看法,可是,如果不和別人討論過,沒有接受過質疑,便很容易自以為是,自圓其說,看不到自己的理論和論證的錯誤或不足之處。討論和交流有不同的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合作寫文章或著書;我曾和同事 Z 合寫過兩篇論文,除了有成果之外,合作的過程十分愉快,我亦從中學習到不少東西。

到目前為止我的哲學著作全是英文的,有一天,我忽然萌生寫一本中文哲學書的念頭,想寫的是宗教哲學。我一向對宗教哲學有興趣,但只出版過一篇有關的期刊論文;這次想寫的是一本一般讀者也看得懂的宗教哲學書,不太深,也不太顯淺或行貨式的,目的是刺激讀者思考宗教的各種問題。

本來可以自己寫,但我卻希望能和人合作,一來可以減輕寫作負擔,二來可以享受哲學交流,三來可以互相督促砥礪,也許會快一點完成。我冒昧聯絡中文大學哲學系的劉創馥教授,問他有沒有興趣合作;我問的時候詳情欠奉,只是說寫一本批評宗教的書,創馥卻爽快答應了。

我跟創馥素未謀面,只是臉書朋友,和看過他貼的一些討論宗教的文字,認為他在這些問題上和我立場接近;就這樣,幾乎純粹憑直覺,我便認定他是適當的合作人選。其實創的哲學背景跟我的大異,他的博士論文寫的是黑格爾,而我則從來沒讀過黑格爾的著作因此,邀請他合作,是有點冒險的,可能不是一拍即合,而是一拍即散!

本來我們打算先討論該寫些甚麼題目,但還未開始討論,我便提出一個建議,創馥接納了,於是我們立刻動筆試寫了一篇,只用了約三星期便完成,還是八千多字之長。我的建議是寫一本對話錄,而且用一個很特別的方式寫:我們在不同篇章扮演一正一反兩個哲學家討論宗教問題,但事前沒有商量過該怎樣寫,不知道對方的論點,只是一來一回像是真正的對話,寫到艱難處或不知如何續下去時,才斟酌雙方的論點。此外,我希望對話錄盡量展現真正的哲學對談,而不須著重人物塑造;因此,兩個對話的角色是無名的,只稱為「哲人丙」和「哲人丁」(「丙」「丁」而非「甲」「乙」,是不想讀者先入為主,相信其中一個對話者較優勝 ---「甲」容易令人聯想到「優等」或「名列前茅」)。

這個寫法很好玩,哲人丙和哲人丁在臉書PM「對話」,有時寫得長一點,有時只是寥寥幾句,幾乎每天都有「交鋒」。這一篇寫的是「神蹟」,一個較容易處理的題目,結果不敢說很滿意,但相信有真情對話的味道,亦做到「不太深,也不太顯淺或行貨式的」。

這是十劃的第一撇,能否成書,還是未知之數。明天開始分四天連載這一篇(以後寫的未必會貼在這裏),希望大家給點意見。誰是哲人丙,誰是哲人丁,將會保持神秘。

20131009

父子談人生

不少父母跟子女有溝通問題,尤其是子女到了十幾歲的反叛年齡時;我很幸運,吾兒阿樂已年十有六矣,仍然經常主動和父母傾談,不只是閒話家常,還不時討論嚴肅的話題,例如時事、政治、歷史等(這些都是他特別有興趣的話題)。阿樂打開話匣子便滔滔不絕,通常叫停的是我們,不是他;當然,跟每個青少年一樣,他不會凡事都告訴父母,學校和友朋間發生的事,也通常報喜不報憂,但他肯主動溝通,我們已感欣慰。

早兩天阿樂竟然跟我談起人生問題來了。接他放學後回家途中,他在車裏突然說:「我真的不明白為何有那麼多同學好像過一天得一天似的,完全沒有長遠一點的人生計劃,這樣生活下去有甚麼意思?做人要有理想,至少要有些目標,才會有方向;沒有方向,不是像迷了途嗎?」

我霎時間不知該怎樣回應,不是因為他說錯了 --- 他說得很對,我當年到二十歲還沒有這個了解,他比我早熟多了 --- 而是因為他也應該明白人生的一些曲折之處,有所警惕,否則容易過份樂觀,對人生有太多期望。然而,這些曲折之處難以講明白,要自己體驗,就這樣提出來,不會有甚麼作用。

我終於還是說了:「就算有了目標和方向,能否達到,還要看很多因素,而這些因素大部份是完全不受自己控制的;因此,有方向固然重要,但也要學懂不太看重得失,否則達不到目標時,人隨時會垮,甚至再也站不起來。」阿樂聽後點了點頭,這番話的意思他當然明白,但我相信對他的行為和心態不會有甚麼影響,至少在這個年紀不會;做父母的,只能盡量提點。

還有以下幾句,我沒有說出來:「人生也不能一味向前跑,要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慢下來,甚至停駐一段時間,無所追求,好好欣賞身邊美好的人和事物,細味人生,那才真的活得有味道。」沒有說出來,是因為他不會明白,也許暫時不須要明白 --- 他這個年紀,是該向前衝的。

20131006

世界何其複雜

研讀哲學應該會令人謙卑,事實上,我相熟或接觸過的哲人(即研讀哲學的人)之中,水準高的,沒有一個是自高自大的狂妄之徒;真的,一個也沒有。我認為這是因為哲學較容易讓人看到世界何其複雜;一些一般人以為簡單不過的事物,哲人由於思考得夠細緻深入,同時又懂得「跳出來看」(可稱之為 ‘philosophical detachment’),便看到很多隱藏著的東西和複雜關係,從而較容易意識到自己了解之不足和過份簡單。一旦有了這個意識,便不會自高自大,不會有那種「我懂,你們都不懂」的狂妄了 --- 除了「我所知太少」,能夠令人謙卑的,還有「我的了解太簡單」。

「世界何其複雜」中的「世界」,不只是指物理世界,還指包括各社會和文化現象的人的世界。物理世界已夠複雜,加上人的世界,當然是複雜到不得了。John Searle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 一書裏舉了一個詳細例子,可以說明人的世界如何複雜;相當精彩的一段文字,我試譯如下(我將文字分成幾小段,方便閱讀):

『試想想以下一個簡單的情景:我走進巴黎的一間咖啡店,選了一張枱坐下;侍應生過來,我說了一句不完整的法文;我說 “un demi, Munich, á pression, s’il vous plaît”,侍應生便送來一杯啤酒,我喝了,在枱上留下一些錢,然後離去。

簡單不過的一個情景,可是,其形上複雜性卻真的令人吃驚;假若康德費神思考一下這樣的情景,其複雜性也會令他瞪目結舌。

留意,這個情景的細節,光用物理和化學的語言,是不能完全表達的;沒有物理-化學的描述足以界定「餐廳」、「侍應生」、「法文句子」、「金錢」,甚至不足以界定「椅子」和「餐枱」,縱然所有餐廳、侍應生、法文句子、金錢、椅子、和餐枱都是物理現象。

要進一步留意的是,這個情景裏還有一大堆肉眼看不見的事物:侍應生送來的啤酒不是他的,而是聘用他的餐廳所擁有;餐廳須要列明所有飲品的價錢,即使我沒有看過價目表,也要依價目表付錢;餐廳的東主要得到法國政府發牌才可以營業,他因此而要遵從很多我毫無認識的條例和守則;我之所以有權到這個地方來,是因為我是美國公民,持有有效的護照,並合法地進入法國。

還要進一步留意的是,儘管我的描述已是盡量保持中立,我使用的詞彙卻自然而然引入了一些用作評價的規範準則。侍應可以稱職或不稱職、誠實或不誠實、粗魯或有禮;啤酒可以是酸的、走了氣、味道不錯、不夠凍、或者是簡直美味;餐廳可以是優雅、醜陋、精緻、庸俗、或古老;椅子、餐枱、金錢、和法文語句都可以如此類推。

如果離開餐廳後我去聽演講或參加派對,我負著的形上擔子只會增大,我有時會奇怪一個人怎能承受這樣的擔子。』(pp.3-4

讀不慣哲學的,也許會覺得 Searle 是庸人自擾;假如你已進入哲學的世界,便應該會心微笑,還可能隨即想到平日見到的那些自以為看通世界的人,然後一皺眉頭。

20131004

細味人生

今天讀到一個關於弘一法師的小故事(不必考究是否真有其事),其中表達的道理並不高深,卻值得談一談。箇中道理不在於明白,而在於體會;明白容易,但光是明白,只是腦裏有一抽象的道理,到得有體會時,這道理則可以改變你的人生質素。先看故事:

弘一法師因戰事而滯留寧波七塔寺。一天,老友夏丏尊來拜訪,看到弘一吃飯時只有一道鹹菜,心有不忍,問道:「只吃鹹菜,不是太鹹了嗎?」弘一回答說:「鹹有鹹的味道。」吃完飯後,弘一倒了一杯白開水來喝,夏丏尊又問:「沒有茶葉嗎?大師每天都喝這淡淡的開水嗎?」弘一笑著說:「開水是淡,但淡也有淡的味道。」

道理很簡單,就是從人生最平平無奇的經驗亦可以得到生之樂趣。鹹菜,不必嫌鹹,開水,也不必嫌淡,它們都各自有味道;只要懂得細味,便能欣賞,「有味道」就是「有值得品嚐的味道」了

至於體驗這個道理,則要看人生經歷和個人性情,難以強求,就算是抱著求道之心修煉、打坐、冥想等,亦未必能有所體會。然而,有體會固然是好事(因為較容易有生命的滿足感),沒有體會倒不一定是憾事(因為可以有其他途徑得到生命的滿足感)。人生多樣多變,沒有唯一的「正確模式」,假如有幸不必為柴米油鹽掙扎,亦無傷病殘疾,有機會學習如何欣賞人生,已勝卻人間無數,該無怨言了。

這幾年我有一種生命復歸平淡的感覺,不是慵懶了,活動也沒有減少(反而是增加了),卻沒有年輕時那種追求感;一樣的幹勁,不一樣的心態,腳,沒有慢下來,心,卻不在衝刺了。也許是因為這個改變,我逐漸體會到弘一法師故事裏的道理;一碗白米飯,聞到那淡淡的飯香,細嚼下肚後那種解飢的感覺,已能令我感到生之樂趣。我懂得欣賞一碗白米飯之香,自然更會欣賞湖山之美、妻兒之愛、學問之趣、及其他充實我人生的事物和活動。

這不是修煉而得,我只是幸運。

20131002

博士睇真啲


在《主場新聞》看到一篇題為「什麼是博士?」的文章,內容簡單,但也許是因為信息容易令人受落,加上幾幅鮮明的配圖,所以 like 者眾多。其實這基本上是一篇譯文,譯自猶他州大學教授 Matthew Might 個人網頁的一篇貼文,我記得幾個月前在臉書見人轉貼過了,不覺得有甚麼特別,也就沒有放在心上。

文章的主要信息是對的:讀到博士程度不得不專精,但正正是因為太專精,研究有成而得到博士學位,往往不過是在一個學科裏的某個研究小範圍內有些微突破,從人類知識的整體來看,沒甚麼了不起。然而,假如大家太過著眼於這個簡單的信息,便可能會將「讀博士學位」這回事過份簡單化了。以下我會補充幾點,還博士們一個公道。

首先,讀到博士程度,已經不只是知識量的增加,還應該是質的改變。所謂質的改變,除了指所讀和研究的越來越高深,還指觀點和視野的確立或根本改變。有了質的改變,從前學過的東西,現在看來便不一樣了;不是新的資料,卻有了全新的或更深入的了解。例如我大學程度時讀過笛卡兒的《哲學沉思錄》,大致明白,但到了讀博士時,不必重讀原文,因為哲學訓練強多了,自有一番新的了解。因此,〈什麼是博士?〉一文的這兩幅配圖,便不準確了:

 學士學位

博士學位

讀到博士學位,之前(小學、中學、大學、碩士)那幾個知識圓圈不會原封不動,即使大小(量)一樣,顏色(質)卻應該有改變。

此外,博士的研究成果,不應孤立來看;孤立來看只是小小的突破,但將它放在其他很多有關研究的大脈絡裏,一個小小的突破,可以是完成了一個巨大的改變,也可以是推動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方向,大大擴闊了人類知識的範圍。這在自然科學尤其如此,因為現在的科學研究早已發展成高度的分工合作 --- 分工很細,但合作綿密。

至於人文學科的博士,則另有一番天地,雖然同樣是專精研究一個題目,但很自然會涉獵相關的知識,例如哲學博士兼懂點心理學、生物學、和物理學的為數不少,歷史博士而學貫文學和政治學的也不罕見。在本科的訓練,精而博的當然是更多了;這和博士課程的要求有些關係,美國制規定博士生讀兩年 coursework,例如我在柏克萊加州大學的頭兩年便要修幾個哲學史的課程,就算我如何不喜歡古希臘哲學,也不能不讀柏拉圖或亞里多德。

以上所說的只是一般的情況,不適用於天才博士或渾噩博士;無論如何,有心研究學問而拿到博士學位的人都知道,博士學位不過是漫漫長路的起點而非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