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30

不知為不知

今天又要得罪人了。

有位 Facebook friend 轉貼了一篇報紙文章,似乎大為欣賞,說那是「由語言哲學切入談社會問題,實是難得」,她有好幾個朋友都 "Like" 那篇文章,我便好奇去看看,誰知第一段已不堪入目,然而,我還是把全篇看完,結論是:狗屁不通。

作者是香港某大學的講師,在文章裏大講分析哲學裏一個很重要的概念 --- rigid designator(他不是讀哲學的,但這點不重要,只是順帶一提)。文章本來主要是討論香港政府怎樣在語言上花工夫來美化及推銷政策,根本不用扯上 rigid designator; 最糟糕的是,作者暴露了他其實對 rigid designator 並不了解,行家一看便知。文章裏有不少不知所云的句子,如果作者不是硬要講些自己不懂的東西,便可能不會寫出這樣的句子了。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真是每個寫文章的人都應該緊記的,那是對寫作的尊重。

以下我就舉些例子,以免顯得空口講白話:

1.『即使醫學界成功令我們戒掉使用舊名,使大眾知道大部分患者並不癡呆,神志清醒,但只要一旦人們說出「老人癡呆症」一詞,聽者還是會知道所指為何。』

- 「所指為何」有兩個可能的意思:(a) 名稱所指的病症,無論叫「腦退化症」還是「老人癡呆症」,指的都是同一病症;(b) 「老人癡呆症」一詞所有的負面而不準確的含意。如果是 (a),「但只要」那個「但」字便不通;如果是 (b),便與前述「大眾知道大部分患者並不癡呆,神志清醒」不合。

2.『即使「曾蔭權」沒有當上特首,又或者他不是選委會選出來的,而是由北京政府欽點的,「曾蔭權」三字還是必然指涉那個人。』

- 第一個「曾蔭權」不該用引號,這是混淆了 use 和 mention

3.『曾蔭權之所以為「曾蔭權」,其實是源自命名活動(naming)本身。』

- 如果第一句的意思是「曾蔭權之所以名為「曾蔭權」」,那麼這兩句的意思就跟說「曾蔭權的媽媽是女人」一樣多餘;如果第一句不是那個意思,那就不知是甚麼意思了,因為曾蔭權是一個人,「曾蔭權」是一個名字。

4.『就是「曾蔭權」背後的空洞,正好讓我們去談論他,增加它的特性。』

- 究竟是「他」還是「它」呢?

5.『香港政府有意無意地正進行一項語言改造工程,嘗試解決這個難題,把我們既有的關鍵詞的剛性減少或遮蓋。』

- 明白 rigid designator 這概念的人都知道,rigidity (作者譯做「剛性」)沒有程度之分,不能增加或減少;此外,rigidity 不是一般人明白的概念,不必遮蓋。

6.『這類新詞的特點,既類似數字的(numerical)量化特性(「成分」),亦有類似序詞(ordinal)特性(「超級」)。』

- "Ordinal" 應和 "cardinal" 相對,兩者都可以是 numerical。

7. 作者一時好像知道 rigidity 是指名稱的指涉,一時又好像不明白這點,把 rigidity 扯到名稱的意思或聯想內容上。讀者看到最後也不知道作者為甚麼要講 rigid designator,總之就是一塌糊塗。

20101129

從殺蟻想到佛學

朋友來我家過感恩節,兩個小孩子同來,一個五歲,一個兩歲,我一向清楚他們的飲食動作,所以已有心理準備,家裏有幾天不時會滿地食物碎屑,需要頻頻吸塵,他們走後還要大掃除一次。朋友素知我愛潔,我「搞衛生」搞得這麼密,他們亦不會介意。

朋友一家昨天走了,家裏看來又回復整潔,誰知今早醒來,卻看見廚房有一邊竟佈滿螞蟻,簡直是千軍萬「螞」!一定是昨天清潔得不夠徹底,地上還有些朱古力碎屑等東西,加上這兩天氣溫下降,屋內有食物又有暖氣,螞蟻大軍當然殺至了。

我二話不說,當場大開殺戒,誓要將入侵的螞蟻滅絕。弄了個多小時,才將螞蟻清除得十之八九,最後只有零零星星的在走動,我就見一隻捏一隻,殺之而後快。

我這讀哲學的,竟然在殺戮之餘也不忘反省,想到假如自己是信佛的,不知會不會殺得心裏不安?又或者會大發慈悲,放過這些螞蟻?甚至看破潔與不潔的執著,達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螞蟻」的境界?

其實我對佛學一竅不通,興趣也不大,看過的一點點佛經也只給我故弄玄虛和繁瑣的印象,相信我是慧根不足,與佛無緣的了。此外,我從未遇過因信佛或研讀佛經而修成智慧的人;講佛法和講耶穌,對我這深度不足的凡夫俗子來說,都是得個「講」字而已。

殺完螞蟻,想到佛學之後,我一時好奇上網找找佛門中人怎樣看待殺蟲蟻;果然不出我所料,有人認為殺蟲蟻不算殺生,有人則認為殺細菌也算殺生。對不信佛的人而言,這個爭論相當無謂;然而,你一旦接受了「不殺生」的戒條,怎樣才算殺生,便是頭等大事,不可不辨。宗教給人甚麼自由也好,思想上和行為上的額外束縛,似乎是無可避免的了。

20101128

系主任 • 權力

我很幸運,工作自由,無須與人合作,不必仰人鼻息,課程的內容和教法亦很少限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系內甚少 politics;同事之間當然有互不喜歡者,但卻沒有發展成鬥爭的局面,最多避免交往就是。

這個令一些其他學系的同事羨慕的情況,部份應歸功於過去這幾年的兩個系主任,因為他們都幾乎是無為而治,凡事有商量,不會從上壓下來要你做這做那;除非必要,否則不用開會,有事就通過電郵討論解決,減少面對面磨擦的機會。

然而,現任系主任今年任期屆滿,亦沒有打算爭取連任。下一位系主任是誰,對系內環境影響甚大,全系中人當然都很關注。系主任以投票方式選出,有幾個同事估計我輕易會得到足夠的票數,問我有沒有興趣做。我耍手兼擰頭:本人最怕開會、寫報告、管錢、分配工作、和排解糾紛;我現在自由自在,寓娛樂於工作,快活過神仙,要我當系主任,想我死乎?都說男人大多愛權力,我卻從來對權力都沒有興趣,只覺權力越大,麻煩會越多。

幸好我們 M6 中的一員表態有興趣當系主任,而且肯定會得到全系支持,是大家都放心他做的,看來這系主任的選舉最終也不是甚麼問題了。其實,有另外兩個同事也想當系主任,其中一個曾在多年前做過,可是,這兩人的權力慾都頗強,有濫權的傾向(做過系主任的那個已不只是傾向了),所以系裏支持他們的人很少。

權力這東西,你越想得到,人家可能就越怕你得到;因此,真正有權謀的人,是會掩藏自己的權力慾的,這種人濫起權來也就更可怕。

20101127

小器和大器

我為人心直口快,兼且火爆,所以忌與小器的人交朋友。小器者,容不得人批評自己,被批評後記仇,找機會報復;小器者,也接受不了給人比下去,心有不甘,覺得對方不過爾爾,成功只是僥倖,自己實是懷才不遇,只要時來運轉,定必吐氣揚眉。這種人,我最容易得罪;這種人,因胸襟狹隘而眼光短淺,辦事做學問都能入不能出,容易被死死困住,即使天資聰穎,終究也難成大器。小器和大器,往往是不相容的。

小器的人我當然認識不少,但我今天想講的卻是一個與此相反的人。我剛來到現在任教的大學,便認識了 F ;F 當時也和我一樣是助理教授,不過比我早到兩年,教的是宗教研究。他有些少哲學訓練,也對哲學,尤其是道德哲學,有濃厚的興趣。最初我對他的印象不好,覺得他對哲學一知半解,時常在 bullshitting,卻又好買弄學識。我們都有參加一個 interdisciplinary 的讀書組,每逢他發言後,我都會批評一番,而且語氣頗不客氣。

如是者過了兩三個學期,我本以為 F 很不喜歡我,誰知逐漸聽到不同的人向我複述他對我的溢美之辭,說我頭腦清晰、見解深刻云云(如果你認為這是我拐個彎來讚自己,我也沒辦法)。我對他的批評並沒有因此而減弱,但我們卻成了好朋友。兩年前, F 轉到一間頗有名氣的大學任教,上個月回來老顧主這裏演講,開場白竟特別點名說我和另一個同事(也是哲學系的)是 "the two smartest persons I have ever met" 。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做,這就是器量:不只是能接受批評,還能欣賞批評自己的人。

F 演講後問我的意見,我沒有因為他在人前讚美我而心軟,不跟他來客套一番好話一輪,實話實說就是了;我想,這也是他欣賞我的地方。

20101126

感誰的恩?

今天是感恩節,有個住在灣區的好朋友全家過來跟我們一起過節,好朋友的父母正探望他們,所以也一道來了,一行大小共六人,加上我們一家三口,今晚要弄的就是個九人大餐了!其實所謂大餐,不外是焗一隻十多二十磅的火雞,弄些 finger food、沙律、stuffing、麵包、和薯仔西蘭花椰菜花洋蔥紅蘿蔔一鑊熟式的蔬菜盤,再焗一兩個 pies作餐後甜品,如此而已。

在美國的第一次感恩節大餐是在一個相識不久的朋友家裏吃的,雖然食物不特別美味,但也覺得新奇。自此以後,我們入鄉隨俗,每年都有慶祝,或邀朋友到家裏,或被邀到朋友家裏,總之就是要熱鬧一點,才像是過節。

雖說是感恩節,我卻是絲毫也沒有感恩之心的。感誰的恩呢?我的確是幸運的極少數,吃飽穿暖、家庭美滿、身體健康,還有餘暇讀書寫網誌;然而,這只是幸運而已,不是誰的恩典,也不會有誰能保證我明天仍擁有這一切。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居安思危,比空談感恩有意思得多。

20101125

悲劇 • 運氣

一個小小的惡作劇變成悲劇的事件,時有發生,早陣子在網上就看到這麼一則令人欷歔的報導:準新娘 Rachelle Friedman 在婚禮前搞了個 bachelorette party,在好友兼伴娘家裏的後園舉行;本來高高興興的,誰知好友忽然童心大作,乘 Rachelle 不留神便猛地推了她一下,把她推下後園的泳池。想不到 Rachelle 掉下去的,是泳池淺水的一邊,她背部撞落泳池底,脊椎當場折斷。Rachelle 現在胸部以下完全癱瘓,雖然她的未婚夫沒有離棄她,兩人也即將結婚,但她的一生便從此改變了,以後的路不會易走。她的好友呢,恐怕會悔咎一生。

假如和 Rachelle 和她的好友運氣好一點,事發時 Rachelle 站在靠近泳池深水的一邊,或者她掉下水時只是肩膀撞到泳池底,這便只是一個小小的惡作劇,大家嘻哈喧嚷一會就沒事,還可能覺得那會令 party 在將來更值得懷念。

中學時我也試過一次貪玩幾乎闖禍:老師的桌子上放著一把很長的木間尺,轉堂時我走出去拿起木尺,當劍舞動起來,同學 S 見到,便過來「搶劍」,他一把抓住木尺的另一端,我們互相扯奪,爭持不下。同學 L 不知怎的忽然從課室外走進來,與此同時, S竟抓不緊木尺,因為我正用力強扯, S 的那端便成弧線向 L 打去;「啪!」的一聲,木尺打在 L 的眼鏡上,一塊鏡片竟破裂了! L 掩著眼睛叫痛,我和 S 都大驚失色。 L 被送到醫護室,學校看護檢驗過他的眼睛後說沒有大礙,只是擦傷了一點眼皮。

那天我們三人的運氣還真不差,否則 L 的眼睛給弄瞎了,我和 S 都不知如何擔當。

20101124

古怪精神病

Burton 的書,才知道有種古怪的精神病叫 "Cotard's Syndrome";有此病的人認為自己已經死了(也有些只是認為自己某個身體器官不見了),而且十分肯定,無論別人用多有力的理由或證據,也無法令他們相信自己仍然是血有肉的活人。

有 Cotard's Syndrome 的人並非神經錯亂到只是胡言亂語,一味說自己已死;他們可以心平氣和、坐下來跟你討論他們是否真的已死,問題是你永遠也不能說服他們。這些病人有自己的「邏輯」,假如你著他們按住胸口感覺自己的心跳,然後指出死人是沒有心跳的,他們會這樣推論:我已死了,但我仍有心跳,這就證明死人是有心跳的。他們甚至會用過去式來談及自己(假如他們的語言有時態),真是十分 consistent。

你猜這古怪的精神病令我聯想到甚麼?對了,就是那些堅信自己已重生(born again)的人!正是一死一生,相映成趣。

20101123

肯定的感覺

正在看一本書,雖還未看完,不過內容實在有趣,急不及待要介紹一下,那就是神經學家(neurologist)Robert A. Burton* 去年出版的 On Being Certain: Believing You Are Right Even When You’re Not

我們都見過一些人十分肯定自己的信念(或見解)是對的,可是,那些信念卻沒有甚麼證據或理由支持,究竟他們憑甚麼會如此肯定? Burton 此書的主題正是:這種肯定的態度源於一些腦部的機制,而這些機制是不由自主(involuntary)、運作獨立於理性的(function independently of reason)。

當一個人肯定自己是對的時候,都有一種肯定的感覺(the feeling of certainty),這種感覺,就像憤怒的感覺和戀愛的感覺一樣,不是思考的結果,對經驗者來說,是自然而生的。就是這種肯定的感覺,令人在完全沒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對的時候,仍然肯定自己是對的。

相信大家都經驗過肯定的感覺,然而,假如你還是不清楚 Burton 說的是甚麼,他在書裏有個小小的實驗,讓你當下就經驗到類似的感覺。我們來試一下吧!請用正常速度閱讀以下一段文字(不要跳看再下一段,否則便沒有效果):

「用報紙比用雜誌好,在海邊比在街上好,開始的時候快跑比步行好。你可能要試好幾次才行,這需要點技巧,不過很容易學,就算是小孩子也會喜歡玩。一旦成功了,便不會有甚麼大問題。雀鳥很少會太接近,至於雨水,則會濕透得很快。太多人一齊來便會造成問題,你需要有很大的空間。如果一切順利,這會令你覺得很平和。可以用一塊石頭來固定位置,不過,一不小心鬆脫了,你便沒有第二次機會。」

你大概會摸不著頭腦,不知道這段文字說些甚麼,甚至覺得那是些沒有關連的句子。好了,現在看看以下兩個字:風箏,然後重讀上文。Burton 認為你重讀時會有一種知道的感覺(the feeling of knowing),而當你有了知道那段文字是甚麼意思的感覺後,假如有人提出另一種理解(例如這是一首數人合作,每人輪流寫一句而成的詩)),你會自然而然拒抗接受。

肯定的感覺,就是很強烈的知道的感覺。我做這個實驗時,的確經驗到知道的感覺;不知道翻譯成中文後,效果是不是一樣?


* Burton 也是小說家和專欄作家。

20101121

訓兒七絕

有些簡單的做人處事原則,我一有機會便提醒兒子,像向他「洗腦」似的,希望他終於會自然而然身體力行,將來便較有機會過充實而有效率的生活。剛才想到這事,忽然興致到,便寫了首七言絕句的打油詩,用來訓兒:

人生苦樂無常法
盡力而為莫等閒
更上層樓知進退
見林見樹解疑難


明天便教兒子讀,還要他背誦,一來教中文,二來教道理,三來還可以順便講講唐詩絕律,妙哉!

20101120

魚吃魚

我家有個小小的魚缸,養了三條小小的熱帶魚,其中兩條屬同一種,短小而有個圓渾突出的肚,一條橙色,我們叫牠 Flashy,另一條白底黑班點,我們叫牠 Spotty;餘下那條修長而全身黑色,只在眼睛周邊有一圈的白,我們叫牠 Darth Vader。

Flashy 和 Darth Vader 是大約一個月前才買的,以替換死去的兩條紅劍魚,而 Spotty 已養了好一段時間。 我養魚不喜歡多,三條就夠了,小缸寡魚,不須太花時間打理,雖未至無為而養,但只那麼一點點的工夫便能享有養魚之樂,對我來說肯定是值得的。

誰知,昨天一覺醒來,經過魚缸的時候,瞥見很多移動的小點,定睛細看,天啊,竟是滿缸剛出世的小魚兒,少說也有七、八十條,有些在游動,有些停在缸底,間中才動一下,另一些則顯然已死了。這些小魚,當然就是 Flashy 和 Spotty 的兒女們了。怪不得之前 Spotty 的肚一日比一日大,我還以為牠吃得太多癡肥了!

我為這滿缸小魚而煩惱,一不能養這麼多魚,二不忍心來一場大屠殺;後來終於想到一個辦法,就是把小魚都「遷徙」到後園外的池塘裏,讓牠們自生自滅。

下午回到家裏,正準備「遷徙」行動,往魚缸一望,大半的小魚竟消失了,只餘十多條在那裏遊來遊去。唯一的解釋就是牠們都給三條大魚吃了; Darth Vader 一條魚吃不了這麼多,所以 Flashy 和 Spotty 一定有份吃。我沒見到牠們怎樣吃小魚,不知道牠們是只吃已死的,還是有些生吞。

我把魚吃魚的事告訴妻子,她說覺得很「核突」,尤其是想到 Flashy 和 Spotty 吃自己生的小魚時的情狀。其實,這不過是把人的倫理投射到其他動物上而有的心理反應。至於 Flashy 和 Spotty,當然沒有這麼複雜的思想和心理;吃自己生的小魚,是牠們的生存機制使然,是自然不過的事。

20101119

詠春和Lewis’s Trilemma

詠春拳簡捷實用,絕無花巧,講究以最短的距離打出最有力量的攻擊。其實,有時哲學「搏擊」亦可用同一策略:如果對方的論證有多過一個可攻擊的地方,應該先選最簡單直接的那點來攻擊,假如一擊奏效,便省卻不少唇舌,也不會弄至糾纏不清;這一擊不竟全功,才去攻擊其他的弱點,也是由簡至繁這麼去。

讓我舉個例子。C. S. LewisMere Christianity 裏提出一個論證,以說明我們有充份的理由相信耶穌是神;這個論證有時被稱作 "Lunatic, Liar, or Lord',又有一個學術味較重的名稱,叫 "Lewis's Trilemma" ,很多基督徒都熟悉(雖然未必知道論證的名稱),也樂於使用。這論證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以下是其一:

(P)     耶穌自稱是神。*
(Q)    這只有三個可能:
          1. 耶穌是個瘋子(不是神而自以為神)。
          2. 耶穌是個騙子(胡謅自己是神)。
          3. 耶穌真的是神。
(R)    耶穌的道德教訓很有道理,值得我們跟從。
(S)     如果 (R) 為真,那麼 1 和 2 便不可以為真。
-----------------------------------------------------------------------
(T)    耶穌真的是神。

這個論證可討論的地方很多,但最簡單直接的攻擊點是 (P) ,因為 (P) 一成疑問,整個論證便站不住腳,我們也就不用討論較複雜的問題,例如除了1, 2, 和3,還有沒有其他可能; (R) 跟 2 有沒有矛盾等等。

即使我們接受耶穌是個真實的歷史人物,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曾經說過自己是神嗎?除了《聖經》,沒有任何文獻記載耶穌自稱為神;這是個非同小可的聲稱,沒有一定的歷史證據,我們怎可隨便相信耶穌這樣說過?另一方面,假如說有《聖經》的記載就夠了,因為《聖經》可靠,那麼我們便沒有需要考慮 Lewis 這個論證 ---〈歌羅西書〉1:15 不是已清清楚楚說了 "Christ is the visible image of the invisible God" **嗎?


* 在《聖經》裏,耶穌從沒有自稱為神,他只自稱為神的兒子(the Son of God),也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 30)。為方便計,我用了 (P) ;Lewis 自己在 Mere Christianity 裏也用了 "his claim to be God" 。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20101118

最難教的學生

蠢學生不是最難教的,只要有耐性,循循善誘,抱著教得多少就多少的心態,便不會激氣。自以為了不起的學生也不是最難教的,只要找準機會顯示一下實力,挫其銳氣,卻又不傷其自尊,便不難把他們收伏。甚至連無心向學的學生也不是最難教的,只要花點心思增加課堂的趣味,再用點威逼利誘,便有機會令他們回頭是岸。

對我來說,最難教的學生,是資質平平,卻又愛表現自己,而且死不認錯,無論你怎樣指正,他們也聽不入耳,只一味重複自己的觀點,直到你失去耐性為止。我脾氣不好,但在學生面前忍得便忍,極少發作;然而,這麼多年來始終在課堂上發過兩次脾氣,都是因為忍不到這樣的一個學生。第一次是三、四年前,詳情不贅了。第二次就在今天,新鮮熱辣,氣還未全消,就講一下吧。

學生 M 喜歡在堂上大發謬論,觀點標奇立異,卻又表達得不清不楚,我經常要截住他,叫他下課後到我辦公室繼續討論,但他從不會來。有兩次 M 在下課後纏著我,不斷向我重申他的「精闢見解」,我指出他搞錯或含混的地方,他只是聽而不聞,表情還好像是我不太明白他的觀點;幸好我接著要上另一課,所以不致被他纏得太久。

今天教維根斯坦時,在引言裏講了一點,根本是常識(就是 ordering someone to do something 和 asking someone to do something 是不同的),M 竟舉手說不贊成,然後胡言亂語了一番,我隨便舉了些例子來說明那一點實在清楚不過,無須再討論下去。他並不罷休,企圖反駁我的例子,又是一輪胡言亂語。我於是說 "You are just arguing for the sake of arguing; let’s move on to the main points of this section",誰知他竟回敬我一句 "I think you are arguing for the sake of arguing too" !這下我可光火了,臉色一沉,提高聲線說 "You know what, I’m really annoyed!" 全班都看出我是動怒了。不過,我總算壓住了怒氣,繼續講書,三兩分鐘後便一切回復正常,M 亦不再出聲,相安無事過了這堂。

再過兩個星期多這學期便完了,但下學期 M 會上我的形上學,我還要忍他好一段時間。

20101117

記憶空白

我的記憶,似乎是從七、八歲才開始的。

由出世到七、八歲,我都住在一個木屋區,叫模範村,應該是僭建的。我家是一間只有一百多平方呎的鐵皮頂木屋,我出世後一家三口住在那裏,然後我妹妹出世,一家四口仍然是只有一百多呎的地方;然後另一個妹妹出世,到我五歲時,弟弟出世,一家六口了,住的依然是那間比我現在家裏的廚房還小得多的木屋。

屋裏除了一張「碌架床」,便只有一個衣櫃和兩三張凳,摺檯吃飯時才開,要幾個人坐在床上當凳。當然沒有廚房,要在屋外煮食;也沒有廁所,要用距離家不太近的公廁。

我小時候不用功讀書,試過把功課藏在鐵皮屋頂(屋頂有個天窗,向上推之後便可以把東西放在屋頂),給媽媽發現了,結果是一頓「藤鱔炆豬肉」。我家沒有電視,但我經常走到鄰家看,有次看電視看得樂而忘返,到吃飯時要勞煩媽媽揪著我的耳朵把我拉回家。

每逢有颱風,只要風球掛高一點,我們便要到親戚家「避難」,最嚴重的那次,大風竟把屋頂也吹走了!有次颱風「避難」,我在親戚家裏跑來跑去,一不小心撞著檯角,立時見血,差點便把右眼給撞盲了(右眼角到現在還有個米粒大的疤痕)。

到我七、八歲時,模範村被遷拆,我們便搬到廉租屋,三百多平方呎,有廚房有廁所,比起木屋,簡直是天堂了(這三百多呎的「天堂」,一住就是十多二十年)。

以上所說的,都不是我的記憶,而是父母和弟妹告訴我的,還有些是從童年的照片得知。七、八歲以前,我的記憶幾乎一片空白,只有幾個零星的片段,都是接近七、八歲時的。很多人四、五歲(甚至更早)時發生的事,長大後仍記得一清二楚,為何我記得這麼少?是心理壓抑?是腦受損?我不得而知,然而,我記憶所及的童年並不快樂,記憶不及的,想來也不會快樂到哪裏。

忘記了,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20101116

婚 • 分

這兩個月系內竟同時有兩個同事鬧離婚,一個結婚已十年,另一個則更長,二十多年;兩個同事都是男的,都是他們提出離婚。這令我感到相當意外,尤其是結了婚二十多年那個同事,跟太太一向都是老夫老妻的情狀,想不到竟也是分手收場。其實,無論結了多久,也是有可能分的!

今天想起這事,不覺拿起 Adam PhillipsMonogamy 翻看了一陣。這是本格言式的小書,談的正是一夫一妻制、婚外情、夫妻相處之道等相關題目,寫得饒有趣味,雖非字字珠璣,卻時有洞見;有些我不同意的觀點,也不得不佩服他寫得高妙。Phillips 的文字有點花巧,不容易翻譯,以下這段勉強可譯,也是我喜歡的:

The most difficult task for every couple is to get the right amount of misunderstanding. Too little and you assume you know each other. Too much, and you begin to believe there must be someone else, somewhere, who does understand you. (每對夫婦最難以做到的,是有適量的誤解。太少誤解,你們便會以為互相完全了解;太多誤解,你們便會開始認為一定在某處會有某人了解自己。)

我那兩個同事,不知是跟太太誤解太少,還是誤解太多?

20101115

一個英文字母的發音

昨天無意中在網上看到一個香港某大學的教授(下稱 C 教授)接受訪問,內容沒甚麼特別,倒是訪問中 C 教授用了幾個英文字母來說明一點,其中一個字母是 f ,他讀成「f 扶」,礙耳之餘,也令我感到有點意外。

我聽 C 教授廣東話字正腔圓,看他年紀只四十多歲,應該是在香港長大和接受教育,即使讀的是中文中學,也是從小就學英文的;一個從小學英文、教育程度這麼高的人,還是當教授的,即使教的是中國文史哲的東西,也不應把 f 讀成「f 扶」吧?

然而,回心一想,我可能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我在美國生活了十多年,還是滿口香港口音,十個字有八、九個發音不準;假如我接受訪問,給人家在網上看到了,也許會有人寫一篇網文,說奇怪怎麼 W 教授的英語這麼不標準。

其實,只要 C 教授自己不介意,也沒有需要把英文練好(不必看英文書,不必寫英文論文,不必用英語教學和演講),那個「f 扶」也就不是甚麼問題了。

20101114

兩種哲學導論

曾聽過某人在演講裏說:「哲學導論是最難教的,不應給那些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去教,要有一定功力的哲學家才會教得好。」驟耳聽來好像很有道理,其實不過是故作特別之語。教哲學導論,何難之有!

哲學導論的目的是讓學生明白哲學裏的基本概念、重要問題、一般進路、和著名人物及其思想,要達到這目的,教授者只須符合兩個條件:一、自己充分掌握了在導論裏要講授的內容;二、有良好的教學技巧(表達清晰、快慢恰宜、擅用例子等)。一個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當然有可能符合這兩個條件,而一個功力高的哲學家,雖然一定符合條件一,卻未必符合條件二;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相信只有後者才可以把哲學導論教好。

我認為哲學是艱深的學科,導論應該淺入淺出,不宜深入淺出;不過,無論是淺入淺出還是深入淺出,都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導論才會教得好。一個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當然可以做到淺入淺出,但亦應有能力做到深入淺出,而一個功力高的哲學家,雖然會較傾向於用深入淺出的教法,但只要他著意去做,淺入淺出也不會難倒他。

有兩本哲學導論書,都是我很喜歡的,作者同是著名哲學家,然而,一本淺入淺出,另一本深入下淺出:

Thomas Nagel, What Does It All Mea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UP, 1987)
Martin Hollis, Invitation to Philosophy (Blackwell, 1985)

Nagel說自己這本導論應該連中學生也看得懂,我不肯定他是不是誇張,但相信大學生會看得明白;Hollis那本是行家欣賞的,連Bernard Williams也讚好,但恐怕要特別聰慧的大學生才能掌握得到(Williams寫的那本倫理學導論 Morality: An Introduction to Ethics 也是如此)。如果要兩者選其一做課本,我一定會選Nagel那本。

20101113

惡補科學

香港中學文理分科,我當年選了文科,所以科學只讀到中三程度,而且成績不好(主要是因為老師教得非常差),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的些微知識到中五畢業時已幾乎全數奉還給老師了。後來逐漸愛上文學,日覽《詩經》、《楚辭》,夜讀鄭愁予、白先勇,成為文藝青年,把賽先生拋諸腦後,不但沒有興趣,就是想起也覺得大煞風景。

我就這樣做了多年科學盲,直到轉讀哲學後,才意識到科學知識的重要,開始找些科學普及的書來看。可是,由讀碩士開始,到寫博士論文期間,不得不專注於研究,騰出來看科學書籍的時間甚少,只斷斷續續看了些進化論、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的書;進化論易懂,那還可以,但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總是不得其門而入,連皮毛也學不到。

做了教授後,更覺得要充實自己的科學知識,因為有些學生的問題和科學有關,尤其是在形上學一科,講到時間空間和宇宙生成等題目時,少不免會扯到相對論和大爆炸理論,講決定論時又可能有學生問及量子力學,我總不能次次都說自己不懂就把學生打發掉。

於是,我立志惡補。進化論的書還繼續有看,而且旁及遺傳學;至於相對論、量子力學,和大爆炸理論,亦終於找到一些好書,了解加深了不少。除了看書,我還買了一批 The Teaching Company 出的錄影課程,都是由一流大學的教授講解,相對論和量子力學那兩套都非常好,似乎比看書更容易吸收(粒子物理學那套還未看,應該也不錯)。

過去六、七年我就是這樣惡補,現在所知仍然不多,但已不算是科學盲了。講形上學而觸及科學理論時,我已不必完全迴避,評論幾句也綽綽有餘,這算是教學相長吧。

20101112

放棄不了?

我的同事中,包括我在內,有六個特別要好,屬於系裏較年輕的(我最老), 經常有聚會,多數在我家裏,或看電影,或開派對,或討論問題,大家都很珍惜這個「小圈子」,還自稱 the Magnificent Six(簡稱M6),雖是開玩笑,但大學裏竟有其他人知道,也這樣稱呼我們!

M6 中無神論者佔其五,只有 J 一個是基督徒(我曾寫過J教學的情況)。跟我一樣,J 少年時入教會,信了耶穌;跟我不同,他到現在還相信基督教的神,還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拯救世人。

他是韓裔美國人,土生土長,但仍通韓文,聽講讀寫均可,相當難得。韓裔美國人中的基督徒多是基要派,J 少年時被帶入的自然就是基要派教會。他後來年事漸長,腦筋亦開始活動,最後還讀哲學;這個過程中理性的要求令他放棄了基要派的信條,例如《聖經》是神的話語、字字真理,地球只有七、八千年歷史、進化論是邪說等等。他現在甚至不相信有地獄,認為人人都會得救,最終都和神一起。

他告訴我當年開始放棄這些基要派的信條時,被基督徒朋友視為異端;他們初時嘗試把他「引回正途」,但屢勸無效之後便逐漸疏遠他,而他也不去教會了。他自此就沒有參加任何教會(相信也很少讀《聖經》),卻仍然視自己為基督徒。

有次 M6 談起 J 的信仰,J說他其實很想成為無神論者,因為他大部份讀哲學的朋友都不信神;然而,他就是放棄不了最終剩下那一點的基督教核心信仰(耶穌是神,被釘十字架拯救世人)。為甚麼不能?他自己也說不清楚。這大概是某種心理機制的作用,理性在這心理機制面前,就顯得無能。

20101111

那兩分狂氣

今天的演講很成功,題目是"The Probability of There Being Nothing",吸引了大約三十個學生,還有好些同事,以哲學學會的演講來說,算是鼎盛了。(我不打算在這裏介紹演講的內容,因為很難用中文說得清楚。)我預備的PowerPoint slides效果很好,令我講的複雜概念容易明白很多;我還加插好些笑話和生動的例子,令學生聽得更輕鬆一點。

哲學演講的「戲肉」通常是答問部份,有個邏輯很厲害的同事因事不能出席,否則我可能要回答一些很難應付的問題;在場有兩個同事問了我幾個問題,我都答得令他們滿意。最踴躍提問的是學生,可惜大部份問題都問得不好,有些是由於誤解我所講的,有些則是問及無關痛癢之處。有個學生提問時一而再、再而三說我的論點confusing,我終於按捺不住,教訓了他幾句,說他可能真的got confused,但那不一定是因為我講的內容confusing,然後叫他直接提出問題就是了。在那刻,我流露了心胸還剩的兩分狂氣。

這令我記起去年暑假到香港時,有幾個哲學界的朋友邀請我去聽他們其中一人的presentation,在提問部份,我的表現有點狂傲,相信給在場的人一個不太好的印象。這是我修養不夠,可能要再待十年八載,才會做到不卑不亢。

20101110

讓步

有一個學生,雖非上上之資,讀書卻非常用功,對哲學也很有興趣,去年選了知識論,這學期在上哲學方法,下學期還會選形上學,全都是我教的。我本來應該很樂意有這樣的一個學生,問題是,他是個死硬的基要派基督徒。

大學裏的基要派基督徒學生不少,但主修哲學的絕無僅有;是基要派基督徒不打緊,我有教無類,絕不會因為學生的宗教信仰而歧視他。然而,這個學生(稱他R)卻有點不同:他深信自己的宗教有理性基礎,不是盲目信仰,而他學習哲學的主要目的是掌握一些思考和論證的技巧,好作將來護教之用(這是他親口對我說的)。這也不打緊,最麻煩的是只要我在課堂上用宗教做例子,語帶批評的,R都會反應強烈,每每沒完沒了的跟我辯駁下去,影響我的授課進度,也令其他同學感到不耐煩。試過幾次這樣,後來一有這情況發生,我便截停R,叫他下課後到我辦公室繼續討論。

他真的會來,這下我可就苦了,因為他程度不夠,卻又看了很多有關的哲學書,似懂非懂,論點往往似是而非,對我的澄清和解釋視為批評,因此聽而不聞。他一坐就是三、四十分鐘,只是在兜兜轉轉,我給他悶死,他也學不到甚麼東西;這是浪費我的時間,也是浪費他的時間。

最後我決定讓步,凡有R在的堂,我都不用宗教做例子。我當然沒有告訴他這個決定,也不知道他有沒有留意到,但自此以後,R上我課時依然留心,卻靜了很多,對我的態度似乎也比從前尊敬很多。下學期的形上學我也決定不講神的存在,用另一題目代替,以免刺激R故態復萌。

這些讓步,主要不是為了R,而是為了其他學生,也是為了自己。

20101109

好客

我頗好客,家裏經常有朋友和同事來看電影、開派對、喝下午茶、吃晚飯,當然多數是我主動請的,但有時則是較要好的朋友提議在我家搞聚會,我也絕少會說「不」。間中有朋友從遠方來探望我,即使不是特別相熟的,我都會熱情款待,帶他們到處走走,燒拿手好菜給他們嚐嚐,甚至開個派對,介紹他們認識我在這裏的一些好朋友,熱鬧一番。

好客,對我來說不是一種需要或責任,我只是喜歡這樣做而已。我享受跟好朋友的聚會,享受好朋友享受我的安排和款待;人家高興,我就更加高興。

我家的間隔比較獨特,廚房是全屋的中心,朋友一來,很自然就直入廚房;有時大一點的聚會,會同時有十多人在廚房裏,或坐或站,卻總是興高彩烈在談話、喝酒、吃小點,而我則在燒菜,那食物的香味、熊熊的爐火、炒菜時的鑊氣和滋滋噼啪的聲音,真令人有一室溫馨的感覺。

我的朋友來到我家裏似乎都不願意走,有時下午六時左右開始的聚會,有些人會留到晚上十二時多,通常都是因為談得興起,你一言我一語,笑聲此起彼落。人家開心,我自己也樂在其中,也沒甚麼好客不好客,因為那已是主客合一的境界了!

20101108

待意念之兔

我曾說過自己每天都有很多意念(ideas),不請自來,有時天馬行空、不著邊際,有時卻是(自以為的)真知灼見、妙到毫巔。然而,很多時候我必須集中思考一個問題,不能對腦袋採取放任政策,而要規限自己在一段時間內不想及其他東西。不過,即使如此,除了坐在書桌前有系統地思考,我還是會間中讓自己守問題之株,待意念之兔,因為那兔子大多數會出現。

我會在淋浴時這樣做,但只有十多分鐘,那意念之兔未必能及時出現。因此,我最喜歡在跑步機上一邊流汗喘氣,一邊等待與那集中的問題有關的意念突如其來。我的方法很簡單,說來卻有點玄,就是二不做:一不想及與那問題無關的東西,二不刻意思考那問題。這樣做,可能一方面會令腦袋放鬆,另一方面又會令它在意識層面之下繼續工作,到有成果時便自動送上意識層面,感覺便好像突如其來。

這解釋是我的猜想,不知是對是錯,我肯定的只是這方法對我來說很有效。兩天後便是哲學學會邀請我給的演講,我在星期五才開始預備,那天晚上在跑步機上緩步跑了三十五分鐘,守問題之株這麼短的時間,卻來了很多隻意念之兔;今晚又跑了三十五分鐘,便已有足夠的意念用來組織一個內容充實、兼有創意的演講。

幾天前哲學學會的會長才問過我演講預備得如何,我說還未開始,他瞪大眼睛望著我,問"Are you serious?" 我拍拍他肩膀,笑著說,"Don’t worry, I’ll be fine."

20101107

邪神

今天邀請大家做個思想實驗,想像以下的情況:

『這個宇宙,原來真的是由一個全知全能的神創造,然而,跟大多數宗教的了解不同,這個神並非至善,相反地,祂是極度邪惡的(就叫祂做「邪神」吧)。邪神創造宇宙,尤其是創造人,純粹是為了自娛,讓人受盡各種苦難(例如不時給他們地震、洪水、瘟疫等),賦予他們自由意志去做壞事,又給他們足夠的智力去了解自己在受苦時是如何地痛苦,因而苦上加苦;這一切一切的人間苦難,邪神高高在上地欣賞,像看一齣長篇大慘劇,讓祂那邪惡的心得到無比的滿足。

邪神還真惡毒得可以,除了不斷給人類苦難,還令古往今來千千萬萬的人受騙:祂幫助一些人成立了各大宗教,教義雖有不同,卻都宣揚這個宇宙是一個全知全能兼且至善的神(簡稱「善神」)創造的,並令他們相信死後有永生,今生受苦不要緊,只要信仰善神,就會在極樂的天堂永永遠遠活下去。事實上,所有人死後都會被邪神用永火煎熬。每次想起自己愚弄了這麼多人,尤其是看到那些宗教徒死後知道真相時的驚愕恐懼,邪神就樂不可支。』

如果有人相信以上故事是真的,你可不可以指出任何事實或現象,作為證據,以說服他沒有理由相信這故事?

你可能指出人間有情有愛有善行,一個邪惡的神不會容許情、愛、善的存在,所以,這世界怎會是邪神創造的?那可有趣了,因為這個應該叫做「善的問題」(the problem of good),與宗教哲學裏的「苦罪問題」(the problem of evil)相對:人間充滿苦難邪惡之事,一個全知全能至善的神不會容許苦難邪惡的存在,所以,這世界怎會是善神創造的?如果你信仰善神,認為「苦罪問題」可以解決,那麼,你有甚麼理據去說服信仰邪神的人,「善的問題」證明這世界不是邪神創造的?

20101106

如果有改變性格的藥丸

每個人的性格都有缺點,有些是自己也意識到的,而且想改變,然而,嘗試過的人都知道,要改變自己的性格,談何容易!一個人遭逢巨變,性格可能前後判若兩人,不過,那是不由自主,改變的結果亦未必是自己願意見到的。

假如某人下定決心要改變自己性格上的缺點,例如斤斤計較和胸襟狹隘,經過長時間不斷努力(看有關的書、接受心理輔導、寫日記天天反省等等),終於成功了,變得慷慨仗義,器量也比從前大得多;認識他的人知道了,大多會欣賞他的努力,佩服他的成功。

事實上,這樣的成功例子少之又少。想改變自己性格的人大多屢試屢敗,只有徒呼奈何;如果世上有一種藥丸,吃一粒便能改變自己性格的某方面(脾氣丸、小器丸、孤寒丸、花心丸 …),而且全無副作用,不知這些人之中有多少會樂意「拍丸」來改變自己?

我會(脾氣丸最適合我)。

吃藥丸來改變性格,尤其是改去缺點,我看不到有甚麼不妥之處。不錯,這樣做及不上單靠自己努力而成功的人那麼值得佩服,但總算是知道自己的缺點,且有改變的決心,應該是一件好事。還有,吃藥丸可以省下不少時間,性格的即時改好便可盡快惠及自己及身邊的人,何樂而不為?

你呢?你會吃這種藥丸嗎?

20101105

胸襟的死穴

一個人胸襟的闊窄,有多少是天生,多少是後天培養出來,很難說;我傾向於相信那是先天居多,但這只是基於我個人有限的觀察,作不得準。事實上,肚裏能撐船和心胸極度狹隘的人都不多,大部份人介乎兩者之間,平時很多方面大底上算是有器量,然而,總有一兩方面是「死穴」,特別容不得給別人冒犯或勝過自己,因而在某些情況下的行為會顯得胸襟不夠廣闊。

說到這裏,又要講故事了。話說我當年學太極拳時,雖然拜的師傅頗有名氣,可是,師傅教幾個場地,只會間中到我學的那處,真正教我拳的,是一個跟師傅學了很多年、拳打得非常好的師兄。我很佩服這師兄(以下稱他「大師兄」),他不但自己的拳打得好,也很懂得教,被他調教了幾個月,我已漸上軌道。

學了兩年,兩套陳式太極拳都學會了,還打得似模似樣,進而學推手。大師兄的推手功力也很高,給他的手一搭上,便不由自主被他左牽右引,不一會便失去平衡。有一天,大師兄問我們有沒有興趣參加比賽,是香港某國術總會主辦的,相當大型,包括了太極拳套路和推手的比賽。大師兄在之前一年拿了太極拳套路亞軍,這年他的目標當然是冠軍了。跟幾個同期的師兄弟一樣,我也抱著貪玩之心報了名。

比賽那天,我走出把一套比賽用的標準套路打了,還算沒有緊張,打出了自己的水準。各師兄弟的表演我也有看,當然覺得大師兄把大家都比下去了。比賽分兩天,第二天才知道結果;第二天我沒有去,一來事忙,二來認為沒有必要去,因為勝出的一定不會是我。

那天晚上,接到一個師兄弟的電話,說一眾同門想到我家坐坐。我覺得有點奇怪,猜想一定是大師兄拿了冠軍,要慶祝一番;我也來不及問清楚,便說當然歡迎他們上來。也記不得有多少人來了,總之很熱鬧,各人也很興奮,原來大師兄真的得了太極拳套路冠軍。我正要向大師兄祝賀,他和眾師兄弟卻忽然神情古怪,然後大師兄拿出兩個獎牌,把一個遞給我,原來我竟然和他雙冠軍!大家哈哈大笑,我則抓破頭皮也不明白自己為何會得冠軍(直到今天,我還深信我是不配拿那冠軍獎牌的)。

大師兄那天沒甚麼的,好像也跟大家一樣十分高興;可是,自此以後,他教我打拳和推手時便沒有從前那麼落力,有時甚至有點愛理不理(因為太明顯,我不認為那是自己多心)。過了不久,我便來美國讀書,再沒有見過他了。其實,大師兄不是個胸襟狹隘的人,但他這次被打著的是「死穴」:志在必得並十分看重的冠軍,竟給其實是自己徒弟的我分了一半光榮,於是始終耿耿於懷。我不怪他,我自己的胸襟,相信也是有「死穴」的。

20101104

我在教會目睹之怪現象

我年少無知時,參加了幾年基督教會活動,甚麼團契、崇拜、主日學、查經、擘餅、愛筵、祈禱會,都定時定候出席,最後還受了浸(全身浸入水那種),得救重生。後來打回原形,又是迷途羔羊一隻了,還越走越遠,迷途而不知返,卻十分自由自在,逍遙快活,天堂於我何有哉!

在教會那幾年,見到一些稀奇的人和事,當時已視之為古怪,現在有這麼大的心理距離,回想起來,更覺可笑。讓我舉幾個例子:

1. 教會裏的人遵從保羅的吩咐:「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歌林多後書〉6章14節),強調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不能結婚(因此談戀愛也免問了),而教會內男少女多,那些外貌才華經濟能力都不出眾、但被認為特別「屬靈」的弟兄,便頓成很多姊妹明戀或暗戀的對象。

2. 當然也有人會「軟弱」,跟非基督徒談戀愛,一旦被教會內的人發現,便會被「另眼相看」,靈性地位大降;教會內的長者高層,也要和他或她談談話,勸說一番。

3. 在教會內求愛,有一個很特殊的方式。假如某甲看中某乙,他會找一個機會和某乙單獨說話,然後問她:「神給我的訊息是我們要成為一對,不知道你有沒有得到同樣的訊息?」某乙有三個可能的答案:(a)靦腆地說:「有的。」--- 正中下懷。(b)有點不自然地說:「沒有呀,應該不是吧。你再祈禱,可能會弄清楚神的心意。」 --- 對不起,沒有興趣。(c)語氣慎重地說:「我也不知道,給我點時間,神一定會讓我知道祂的旨意的。」 --- 有點興趣,但不肯定,考慮一下。

4. 教會裏好像特別多怪人,我記得有一個姊妹經常在聚會裏無緣無故哭起來,有時只是默默地流淚,有時則哭出聲來,頗為悲慟。另外有個男的,會突然胡言亂語,不知所云,後來他真的精神病發作了,要入醫院;我還記得跟人去探望他,他半瘋不瘋的,大談其中一個在場的姊妹的胸部。

那是一間非常保守的小教會,一些基要派的信條,縛得信眾緊緊的,怪現象亦可能和這有關。其他較開放的教會,大概會正常一點。

20101103

民主的限制

今天是美國中期選舉,又一次提醒我民主政治制度的限制。我這樣說,不是由於自己支持的政黨或候選人失利(雖然事實是如此),而是由於眼見各政客無所不用其極、各大小利益團體無孔不入、和到處都是愚夫愚婦受政治宣傳播弄;美國的民主尚且如此,其他體制還未成熟的國家肯定更加糟糕。

如果民主是最好的政治制度,那不過是因為其他制度都比它更不可行,而不是因為民主沒有弊端。有些人視民主為神聖不可侵犯(看那民主女神!)、可以解決一切政治制度上的問題,實大謬不然。就說兩點:一、現代的民主體制與資本主義的關係千絲萬縷,而在資本主義導致貧富懸殊的社會(包括美國),財團對政治有巨大影響力,所謂民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是人民作主,實成疑問;二、民主制度沒有良好的教育配合(美國也如是),人民一般識見不夠,有投票權而無投票的眼光,自以為作主,其實是受政客愚弄而已。

柏拉圖反對民主,雖然他反對的是雅典式的城邦民主,與現代歐美的民主制度不同,而且他反對民主的理由頗複雜,然而,他提出的一點,到現在還是適用的:民主制度選出來的,通常都只是些懂得如何在選舉中勝出的人,而不是些善於管治國家的人(見《理想國》卷六)。信然。

20101102

愛與醜

上星期在系內讀書組討論同事那本講愛的書時,談到一個問題,竟然所有同事跟我持相反意見!那問題就是:如果你愛一個人(這裏說的是戀愛,romantic love),可不可以同時覺得他/她樣子醜陋?(If you love someone, can you find him/her ugly?)所有同事都說不可以,只有我認為那是可能的,而且不只可能,事實上也有此情況。

我們談的是外貌,不是內在美醜。Alexander Nehamas在近作Only a Promise of Happiness: The Place of Beauty in a World of Art裏亦表達了跟我的同事一樣的見解:「問題不是我能否愛一個事實上醜陋的人 … 而是我能否愛一個我認為是醜陋的人,而我相信那是不可能的。」("The question is not whether I can love someone who is in fact ugly … but whether I can love someone I find ugly, and I believe that’s impossible." p.62)然而,的確有朋友對我說過自己的丈夫醜樣;除非她不是講真話,或她不真的愛她丈夫,否則我的同事和Nehamas的看法便應該是錯的。(話得說會來,想像一個男人愛一個自己認為醜的女人,比想像一個女人愛一個自己認為醜的男人難很多。可能正如我老婆話:「男人cheap啲!」)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英文的"ugly"和中文的「醜陋」有些微妙的分別。大家有何高見?

20101101

這是詩嗎?

昨天朋友從香港電郵給我一則剪報,報導的是武漢市紀委書記車延高憑詩集《嚮往溫暖》獲得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詩歌獎,消息引來各方批評,例如國內詩人沈浩波說:「魯迅文學獎是可以用錢買來的。不少魯獎得主是用錢買的,還有一些,是謀來的。」車延高是中共官員,但做官的也可以寫詩,也可以寫出好詩呀!他被批評,除了因為他是官,有以權謀私之嫌外,還因為有網民找出他的一些詩作,尤其是一首題為〈徐帆〉的(寫電影演員徐帆),指那只是分行散文,人人會寫,根本不是詩,認為這樣水準的詩人,不配得獎。

以下一首車延高的詩,也是寫女演員的,題為〈讓熒屏漂亮的武漢女人劉亦菲〉(註),大家看看如何:

我和劉亦菲見面很早,那時她還小
讀小學三年級
一次她和我女兒一同登台
我手裡的攝像機就拍到一個印度小姑娘
天生麗姿,合掌,用荷花姿勢搖搖擺擺出來
風跟著她,提走了滿場掌聲
當時我對校長說:鄱陽街小學會驕傲的
這孩子大了
一準是國際影星
瞢準了,她十六歲就大紅
有人說她改過年齡,有人說她兩性人
我才知道妒忌也有一張大嘴,可以捏造是非
其實我了解她,她給生活的是真
現在我常和妻子去看她主演的電影
看金粉世家,妻子說她眼睛還沒長熟

看戀愛通告,妻子說她和王力宏有夫妻相
該吻
可我還是念想童年時的劉亦菲
那幕場景總在我心理住著
為她拍的那盤錄像也在我家藏著
我曾去她的博客留過言
孩子,回武漢時記得來找我
那盤帶子舊了,但它存放了一段記憶
小荷才露尖尖角
大武漢,就有一個人
用很業餘的鏡頭拍攝過你

我會說這首是分行散文,只有「風跟著她,提走了滿場掌聲」一句像詩。我在網上找了好些車延高的詩來看,雖偶有佳句(例如〈我會從夢裏去〉的「用拇指,把黃昏一點一點按進煙袋鍋」),亦有一兩首寫得還可以的(例如〈一瓣荷花〉),但其餘大都意像陳腐、節奏呆板、而且做不到言有盡而意無窮。

其實,甚麼是詩呢?對不起,我不懂得怎樣定義,亦不相信對某作品是否一首詩的爭論可以用「詩」的定義來解決。車延高大可如此定義「詩」:分成一行行排列的句子組成的就是詩;根據這定義,〈徐帆〉和〈讓熒屏漂亮的武漢女人劉亦菲〉都是詩。當然,問題是我們不會接受他的定義;如果討論某作品是否一首詩,是要由定義「詩」開始,那麼不知何年何月才會討論到那首詩,因為每個定義都可能找到反例。其實,即使有一個大部份人都接受的定義,也大多不能就此解決問題 --- 某作品是否符合定義的內容(例如「詩要有音樂感」),通常都不是不辯自明的。

那麼,是否就不必討論,因為這純粹是主觀的價值判斷,你說是詩可以,我說不是詩也可以?非也。有些作品沒有人會否認是詩(例如李白和鄭愁予的詩),另有些所謂「詩」則很少人會看作是真正的詩(例如打油詩或小學生寫的「詩」);一個會這樣分辨的人未必懂得定義「詩」,但他可以憑自己對詩的經驗,講出一些認為某作品是(或不是)詩的理由,而你要批評他的看法,可以只考慮他提出的理由,而不必先要他對「詩」下定義。

心水清的讀者,應該已看出我這篇是借題發揮了。


(註)這首和上文提及的〈徐帆〉都沒有收在《嚮往溫暖》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