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

中年以後的看書心態


昆德拉 (Milan Kundera) 在文學評論集《帷幕》裏講了這個小故事:

他和一位朋友閒談時極力推崇波蘭作家貢布羅維奇 (Witold Gombrowicz) ,不久兩人再見面,那位朋友說因為昆德拉的盛讚,所以看了貢布羅維奇的一本小說,可惜只覺平平無奇,大失所望。昆德拉問他看了那本,朋友說是 The Possessed: The Secret of Myslotch;昆德拉表示驚訝,說那不是貢布羅維奇的重要作品,不明白他為何偏偏揀這本來看。然後昆德拉說:「你一定要看他的 Ferdydurke 或者 Pornografia 啊!」誰知朋友這樣回答:「我的生命餘下的日子漸少,能夠分配給這位作家的時間已經用完了。」

這個故事的小標題是「閱讀漫長,人生苦短」,我看後很有共鳴。我非常幸運,不但喜歡看書,還因工作的關係,比一般人多很多時間看書,即使是學期中要教學,我也每天看兩三小時的書,學期休息和暑假期間,更會多至七八小時。然而,中年以後,我便開始感到看書的時間越來越須要珍惜,因為我逐漸強烈意識到 --- 正如昆德拉的朋友說 --- 自己生命餘下的日子已漸少了。

假如昆德拉那位朋友的經驗發生在我身上,我一樣會拒絕再看貢布羅維奇的書;好作家好作品多的是,何不讀另一位的好作品?也許我根本不會看完 The Possessed: The Secret of Myslotch --- 看到一半 (甚至更早),已經可以判斷到那不是好作品,應該壯士斷臂,省下時間讀另一本書。

看書半途而廢,這是我從前幾乎絕不會做的事。以往看書,如果開始了,就算覺得不好看或無甚得著,我也會強迫自己由頭至尾看完 (當然有例外,我到現在仍然是讀不完《紅樓夢》,只看到第六十二回)。這其實是完美主義作祟,人到中年之後,由於深感時間寶貴,理性終於戰勝了完美主義,看書半途而廢偶有發生,但已不會令我不安 --- 那是劣書之錯,罪不在我。

中年以後的看書心態還令我有另大一改變:看書時有些部份會馬虎速讀,有時甚至索性略過不讀,以前卻連一個註腳也不會放過;例如去年讀馮睎乾應我要求私下推薦的《在西方發現陳寅恪》,由於作者陳懷宇的寫法過於鉅細無遺,有些太瑣碎詳盡的資料我都速讀或略過,因為不會影響整體的理解,而且就算仔細讀了我也會很快便百分百忘記。速讀或略過一些部份,為的也同樣是省時而已。

以上說的改變,只是指所謂「看閒書」,不是為了學術研究而讀的書;研究用的書,必須仔細讀完,有時候還得一讀再讀。兩者一輕一重,不過,好比旅遊和探索,或跳舞與健身,都可以從中得到樂趣。

早幾天 (四月二十三日) 是世界閱讀日,那天我在臉書寫了幾句感想,抄在這裏,願與天下愛看書的人共勉:「一本好書就是一個寶,世上最多的、任人取用的寶,就是這一種。即使只是間中才讀一本,只要是好書,就是執到寶,就能豐富人生。」

20160424

網上無賴多衰人


"Internet trolling" 在英語世界已是一個廣為人知的用語,指的是在網上透過留言或發帖刻意挑釁別人,言詞內容有以下特點 (至少有其中一個):胡說八道、故意曲解、蠻不講理、人身攻擊、抹黑誣捏、含沙射影、粗言穢語、沒完沒了。這樣做的人被稱爲 "Internet trolls" (簡稱 "trolls" ),這個詞語沒有標準的中文翻譯,台灣的譯法是「網上白目」或「網上小白」,太過強調「無知」和「不明就裏」,未能表達出「刻意挑釁」的意思;我想不到更準確的翻譯,在這裏姑且譯為「網上無賴」,相信會傳神一點。

"Troll" 這個字作動詞用可以是「釣魚」的意思,作名詞用則可以指北歐神話中躲在洞穴裏的食人山怪,兩個意思合併了,正好點出了網上無賴的行徑:躲在暗處 (網上無賴大多數是匿名的、或用化名而不露真身),用言詞刻意挑釁以引人上釣。「釣」的是甚麼呢?就是要被挑釁的人情緒失控、露出弱點或醜態。

接著的問題當然是:網上無賴刻意挑釁別人的最終目的是甚麼呢?為甚麼要令人情緒失控、露出弱點或醜態?這沒有一定的答案。有些網上無賴純粹是為了取樂,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有些則是因為政治目的,務必要傷害一些政治敵對者,尤其是那些 (被視為) 有地位和影響力的;還有一些則是受了私怨推動,用這些下三濫的手段向結怨者報復。

很多網上無賴只是在網上才無賴,在日常生活待人接物則很文明,甚至看似彬彬君子(或窈窕淑女),簡直是判若兩人;那麼,究竟哪個才是「真我」呢?也許答案不是非此即彼,也許兩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真我」,是同一個人矛盾的兩面。無論如何,無賴的那一面很難令人相信純粹是角色扮演、完全沒有真情流露的成份;尤其是躲在匿名背後,那有點像是戴上柏拉圖《理想國》裏可以令人隨意隱形的蓋吉士戒指 (the Ring of Gyges),更能反映真實的性情和品格。

加拿大三位心理學家最近在學術期刊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聯合發表了一篇論文,報告他們對網上無賴的心理和人格特質的研究;到目前為止,這方面的研究甚少,因此,這個方法算得上嚴謹的研究很值得參考。研究結果顯示網上的無賴行徑與幾個負面的人格特點有強烈相關:虐待狂 (sadism) 、心理變態 (psychopathy)、工於心計 (Machiavellianism)、自戀狂 (narcissism) 。以下是其中一項研究的結果圖示,可見相關程度是如何之強:


論文裏甚至有這一句:"it might be said that online trolls are prototypical everyday sadists" (p.101) !雖然這只是一個研究,不足以成為定論,但至少可以用來支持「網上無賴多衰人」這個看法。


20160419

學生初遇尼采


我教書通常是不預備講義的,就算是最初幾年經驗不足時,也只是簡略寫下要教的重點,以免忘記或搞亂次序,半頁紙不到便寫完,帶著上堂去,但求放心,其實很少真的用得上。後來充分掌握了自己的教學方法,便連這半頁紙也省了,一切都在心中 --- 只須上課前將教學重點在腦裏運轉一遍,已是充足的預備。

我不喜歡單向講授、依書直說,我的教學方法特別注重與學生的互動,會因應學生的反應而變化,同樣的教學重點,遇上不同的學生,便會有大異其趣的具體內容,可以說有幾分是即興表演。這互動和即興的成份才是教學最有趣、最刺激、最有人情味之處,也較容易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雖然間中會有不同程度的「失控」,但「即興表演」成功時,效果往往會令人驚喜。

例如昨天在「人生意義」一科講到虛無主義 (nihilism) ,我本來沒打算講尼采,但記起我用作教材的 On the Internet 有提過尼采,於是便問學生對這位哲學家認識多少;沒有學生舉手回答,我追問下去,才發覺全班二十多人只有兩個學生聽過尼采的大名!這不只是因為他們大多沒有閱讀這星期的指定讀物 (對此我不感意外),還因為他們本來就不知道有這位哲學家 (這倒令我有點意外)。我立刻動念想講一點尼采的哲學,卻一時之間難以決定由哪裏開始講才好;這時,我忽然想起不久前看過 The School of Life 在 YouTube 一條簡介尼采的短片,只幾分鐘長,當然不深入,但相當有趣,於是我便決定播這短片給學生看,然後隨著他們的反應才即興發揮:



學生看這短片時,我特別留意他們的表情,只見不少學生都有反應:看到某幾處時,有些學生在搖頭,有些在瞪眼,有些在皺眉,有些在微笑,有一兩個學生的口形像在輕聲說出 "Wow"。

接著我跟學生討論了一會短片的內容,知道他們大多覺得尼采的看法很新鮮,但不接受,尤其是不接受尼采對基督教道德觀的批評。我對他們說:「我播這短片的目的,不是宣傳尼采的哲學,不是要改變你們的看法,而是要刺激你們思考自己接受的價值,希望你們能像尼采那樣,重估自己的道德觀和價值觀。」

在這一堂餘下的時間,我集中講解尼采所說的「對一切價值的重估」(revaluation of all values) ,本來預備講的都沒時間講了。這不要緊,因為沒講的可以下一堂才講,但像這一堂那麼成功的即興發揮卻不易得,令我和學生都很盡興 --- 我盡教書之興,他們盡學習之興。

20160415

與好學青年談哲學


美國很多大學都容許成績優異的高中生修讀某些課程 (大多是通識或導論程度的),我任教的大學也有這個做法;Logic and Critical Thinking 是較受這些高中生歡迎的一科,過去幾年,我每個學期都教這科,間中便有一兩個高中生選讀。雖然這些高中生的成績都不錯,卻沒有令我印象深刻的 --- 除了這個學期的 N。

N 在學期初到我的辦公室要求我在申請表格簽名時,順便自我介紹一番,說對邏輯和哲學都很有興趣;我當時不知道他是隨便說說還是認真的,因此聽過便算,沒有特別放在心上。後來 N 在各個測驗的成績大都很好,有一次還拿滿分,但我並沒有因此特別留意他,因為那些測驗不難拿得高分,只要用心和勤力便成。

我對 N 另眼相看,完全是由於一次偶然的閒談。原來我們是同一間健身室的會員,那天我比平時晚了一些才到健身室,碰到了 N 也在那裏;他遠遠見到我便立刻熱情地招手,我基於禮貌便過去跟他聊兩句,誰知一聊便是半小時!

我們最初只是談 Logic and Critical Thinking 的問題,但幾分鐘後 N 便開始講他最近在看些甚麼哲學書,他第一本提到的竟是 Derek Parfit 的 Reasons and Persons!我的立時反應是:「這本書很值得看,但不易懂啊!」N 點頭同意,說他有不少地方都不大明白,但仍然讀得津津有味,很欣賞 Parfit 的論證方法;說話時態度平實,完全沒有一些哲學系學生的那種自命不凡的傲氣。

我們接著談了一些柏拉圖的《理想國》和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然後是霍布斯的《利維坦》--- N 竟然讀過整本《利維坦》!N 告訴我他最有興趣的是政治哲學,難怪他能啃完《利維坦》。我當年在研究院被逼讀了《利維坦》的一部份,只覺內容枯燥沉悶,英文又古老難懂;我素不喜政治哲學,恐怕不會再碰這本書了。

N 也知道有分析哲學和歐陸哲學之別,更提到他讀了一點 Foucault 。我問他覺得怎樣,他一邊笑一邊說:「看不懂啊!」他嘗試讀的是 The Order of Things,我沒看過,但我告訴他,Foucault 在歐陸哲學家中已算較容易懂的了,如果他讀的是 Discipline and Punish (這本我讀過) ,也許感覺會不一樣。最後我稱讚他說:「你意識到自己看不懂,又肯向人承認,這是難得的美德啊!我很欣賞。」

N 明年進大學,已被 Swarthmore College 錄取,這是美國數一數二的文理學院,以此子之好學,前途無可限量也!(不用擔心,N 不是想當哲學家;他打算主修社會科學,副修哲學,畢業後入法律學院,應該不會像那些哲學博士要面對「搵食艱難」的問題。)

20160410

文章為誰修飾?


Steven Pinker 在近著 The Sense of Style: The Thinking Person's Guide to Writing in the 21st Century (Viking, 2014) 裏描述自己在寫書時如何多番修改潤飾:每一句都修改幾次,才寫下一句;完成一章後,整章從頭至尾修改兩三次才會示人,收到意見或批評後,再從頭至尾修改兩次;每一章都這樣做,到完成全書後,整份書稿細心潤飾兩次,才交給出版社的編審 (copy editor) 過目 ,然後又有新一輪的修飾,才成定稿 (見 p.76)。

很誇張吧?說不定 Pinker 真的誇大了修改潤飾的次數,不過,相信他不是憑空捏造,就算事實只是他所說的一半,那已是可敬可畏的嚴肅寫作態度了。

也許有人會問:有必要修飾這麼多次嗎?除非是寫小說或詩詞歌賦等所謂「創意寫作」(creative writing) ,作者力求達到自己的美感標準,否則,只要內容的重點都表達得清楚,整體條理分明,應該已經足夠了。以 Pinker 的寫作功力,可能第二稿已符合這個要求,他再修改潤飾多次,便屬多餘,因為對大部份讀者來說,這第二稿和定稿的分別已不重要了 --- 他們甚至沒能力辨別其中的各個不同之處!

事實上,假如寫作純粹為了賺稿費,那麼,就算草草成稿,虛情假意,嘩眾取寵,講來講去三幅被,只要讀者樂意看,稿費不受影響,花時間修改潤飾文字便是無償的勞動,純粹賣文者沒有理由去做。另外一類「實際」寫作是政治宣傳,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收到宣傳的效果;如果修改潤飾文字無助於達致這個目的,便是多此一舉。就算不是這兩類,而是認真寫作、為了表達自己真實看法或感受的作者,也似乎沒有必要像 Pinker 那樣一改再改三改。

我自己寫作時也是不斷修改潤飾的,雖然還遠不及 Pinker 的執著,但即使只是一篇數百字的網誌文章,亦會修飾幾次才「出街」。我這樣做是否只是為了滿足讀者?可以說「是」,但那不是現實世界的讀者,而是我心目中的理想讀者。理想讀者不只是看得懂我的文章,還能欣賞 --- 我一再修改潤飾,就是為了寫出理想讀者會欣賞的文章。現實世界的讀者太多種多樣,要寫到他們大都明白,已不容易,假如要求他們都能欣賞我寫的文章,便很難肯定該怎樣寫才對。希望寫出好文章的人,唯有退而求其次,以理想讀者為對象。

何謂理想讀者?理想讀者對作者和文章的內容都沒有偏見,至少有一般的理解能力;不必有相關的背景知識,但有相關的求知欲;文章寫得精彩的地方 --- 無論是內容還是修辭 --- 他們都會欣賞讚好。如果寫作只是為了令讀者明白,這個「理想讀者」的想像便不重要;可是,如果以寫出好文章為目的,那麼,以理想讀者為對象是一個有效的辦法;為了令理想讀者欣賞讚好,已不得不一再修改潤飾了。

不知道 Pinker 會否同意我的看法?無論如何,我相信我的理想讀者是會同意的。

20160405

向上而不爭勝


在中文的成語中,「力爭上游」算是顯淺常見,用來形容人發奮圖強、力求向上;這個成語一般是用來表達讚賞,可是,其中那個「爭」字,似乎與中國傳統思想推崇的「謙讓」有抵觸。

孟子學說裏的四端,「辭讓之心」是其一,是「禮之端也」,孟子甚至認為「無辭讓之心,非人也」 (《孟子•公孫丑上》) !孔子的學生子貢指出老師在品德上的過人之處時,便包括了「讓」(他列舉了「溫、良、恭、儉、讓」,見《論語•學而》) 。由此可見,儒家是何等重視謙讓。謙,就是不驕,讓,就是不爭,兩者可說是一事之兩面 --- 謙者自然會讓,讓應該基於謙;如果不爭只是表面的行為,而非出自不驕之心,便是虛偽。

然而,假如凡事不爭,還會力爭上游嗎?假如不力爭上游,豈不是難有大進步?這些問題令我聯想起多年前一位美國朋友的說話,那時我剛讀完博士學位,跟他談起將來的發展。我提到自己不是爭勝心重 (competitive) 的人,也沒甚麼宏大的志向 (ambition);他的反應正正是:「如果爭勝心不重,甚至完全沒有爭勝之心,便不容易有進步了!」這位朋友當然不能代表大部份美國人,但據我多年的觀察,不少美國人的確認為有爭勝之心是好事,是進步的動力,只要不過分便成了。

爭勝之心當然可以是進步的動力,不過,假如重視的只是要勝過別人,也許便會因為怕輸而不願嘗試,爭勝之心反而變成了進步的阻力。另一方面,我們也沒有理由相信,爭勝之心是進步的必要條件 --- 有些人不必與別人爭勝,也自然而然有動力不斷改進自己。因此,中國傳統思想推崇的「謙讓」,是可以與「力求向上」並存的。

那麼,「力爭上游」的「爭」,又應該如何理解?如何能夠力求向上而不爭呢?這裏,我們應該將「爭競」和「爭勝」分開;「力爭上游」的「爭」是「爭競」,不必包括「爭勝」之意。只要給自己一個目標,便可以參與爭競;「力爭上游」的目標就是上游,雖然有其他人參與爭競,但只要到達上游,即使不是最先到達,不是「勝出」的那一位,也可以有很大的滿足感,尤其是當上游很難到達,而且自己以前失敗過 --- 這次到達,已是進步,已是成就。根據這個理解,謙讓之人的「不爭」,不是完全不參與爭競,只是沒有許勝不許敗之心,不需要力壓其他人以顯出自己優勝。

其實,說到「不爭」,道家的看法與儒家的有異曲同工之處;且看《道德經》這幾句:「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第二十二章) 不自我標榜,不自我誇耀,不自高自大,便自然沒有爭勝之心;「天下莫能與之爭」,不是天下無敵,而是由於沒有爭勝之心,便不會計較成敗,誰勝誰敗,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4月號)

20160402

《宗哲對話錄》自序


中文大學哲學系劉創馥教授和我合著的《宗哲對話錄》通過中文大學出版社評審,應會於數月後出版,以下是我寫的自序,先饗讀者。


自序

王偉雄

這本書的緣起,可以說是一個異想天開的念頭:我想跟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合作寫一本書。
哲學注重討論和交流,雖然閉門造車可能會想出一些理論,也可以建立論證來支持這些理論,可是,如果不和別人討論,沒有接受過質疑,便很容易自以為是、自圓其說,看不到自己的理論和論證的錯誤或不足之處。討論和交流有不同的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合作寫文章或著書;我曾經和一位同事合寫過兩篇期刊論文,除了有成果、論文被期刊接納外,合作的過程十分愉快,我們在哲學思考上互相學習到的東西也不少。

到目前為止我的哲學著作全是英文的,有一天,我忽發奇想,希望能在一兩年內寫出一本中文哲學書,寫的是宗教哲學。我一向對宗教哲學甚有興趣,可是,這麼多年來只出版過一篇有關的期刊論文;這次希望寫的是一本一般讀者也看得懂的宗教哲學書,不太深奧,也不太顯淺,而且不只是平鋪直敘,目的是刺激讀者思考宗教的各種重要問題。

本來可以自己寫,但我卻希望能和人合作,一來可以減輕寫作負擔,二來可以享受哲學交流的樂趣,三來可以互相督促砥礪,也許會快一點完成。我冒昧聯絡中文大學哲學系的劉創馥教授,問他有沒有興趣合作;我問的時候詳情欠奉,只是說想合作寫一本宗教哲學的書,創馥竟爽快答應了!

當時我跟創馥只是臉書 (Facebook) 朋友,從沒見過面,也沒有其他形式的交往,不過,我看過他在臉書貼出的一些討論宗教的文字,認為我們在宗教哲學上的見解十分接近;就這樣,幾乎純粹憑直覺,我便認定他是適當的合作人選。

其實,創馥的學術背景跟我的大異,雖然我們的本科都不是哲學,都是後來才轉讀哲學,但他本科讀訊息工程學,跟我讀的中國語文及文學可說風馬牛不相及;就算大家後來都讀哲學,他去了海德堡,我去了柏克萊,興趣和訓練亦有明顯的分別,例如他的博士論文寫的是黑格爾,而我則從來沒讀過黑格爾的著作。因此,邀請他合作,是有點冒險的,可能不是一拍即合,而是一拍即散!

在我們開始討論這本書應該包括哪些題目時,我提出了一個建議,創馥起初有點遲疑,認為未必可行,但最後還是抱著「姑且一試」的態度接納了。於是我們立刻動筆試寫了一章,只用了約三星期便完成,還是八千多字之長。我的建議是寫一本對話錄,而且用一個很特別的方式寫:我們在每一章都扮演兩個立場相反的哲學家 (後來命名為「宗信」和「哲懷」),討論一個特定的宗教哲學問題,然而,動筆前只是約略商量過該怎樣寫,沒有談及詳細的論點;到寫的時候,是真正的見招拆招,用臉書的短訊功能,一來一回地「對話」(不是每一次都能即日回覆,但會盡量不拖延),寫到艱難處或不知如何續下去時,才斟酌雙方的論點。

這個寫法很好玩,我們不是每一章都寫同一角色,某一章我特別想做哲懷,另一章卻想做宗信,創馥大多讓我先選;無論寫哪一個角色,我都會十分投入。我們各自的論點經常都在對方意料之外,有時真的要苦苦思索,才想出回應或反駁的論點;間中寫到走入死胡同,難以接續下去,便要回到之前某點,重新寫過。結果,完成的對話錄展現了真正的哲學對談;有些不太暢順、甚至略嫌兀突的地方,我們也決定保留,不刻意剪裁或潤飾,希望藉此讓讀者更能感受到那真實對話的味道。

雖然第一章只用了短短三星期便完成,但有幾章特別難寫,要兩三個月才完成一章,寫畢全書,已是兩年後的事了。在合作了一年後,我終於和創馥在香港見面,大有一見如故之感;我們已成為好朋友,比起完成的對話錄,這是更大的收穫。

成書之際,遙想年少時因內子玉琼 (那時只是我的女朋友) 的「引領」而成為基督徒,多年後我由於種種人生體驗和思想上的改變而放棄宗教信仰,她不久也漸悟,跟我走同一的方向;我不知道她在多大程度上是受了我的影響,無論如何,我們能在宗教信仰上幾乎同步改變,這是值得慶幸的事。玉琼對哲學無甚興趣,沒有讀過我的哲學著作,但這本書是個例外,因為書內討論的始終是她關心的問題,也許還因為這本書令她回憶起我們共同成長的一個重要階段。感謝她細心看了定稿一遍,對文字和格式都提出了有用的意見;更要感謝的,是她一直以來支持我追求理想,同甘共苦,讓我免去不少現實的煩憂,多享哲學思辨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