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胡適給張愛玲的信

 

張愛玲散文集《張看》收入了 1968 年發表的〈憶胡適之〉,胡適於 1962 年去世,這篇六年後的文章,確實是憶,而不是悼;寫得平實自然,淡淡地感人,令讀者從她的回憶中見到了胡適這個人的某些具體品質。不過,我認為全文最能讓讀者感受到胡適為人的,是胡適自己的文字 — 他寫給張愛玲的一封信。

這封信,是回信。1954年,《秧歌》出版,同年秋,張愛玲從香港寄了一本給在美國居住的胡適,並附有一封短信。胡適讀過《秧歌》後便回信。由於張愛玲「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了這封信,猶幸她的朋友代抄過一份(竟有人做這樣的事!),所以信的內容得以保存。這封信我實在太喜歡了,一定要分甘同味,也省得讀者去找來看,所以索性全封信引出: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 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侉嗤侉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 131-132 頁寫那條棉被,如 175、189 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 頁寫錦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甚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 160 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 205 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 頁「在被窩裏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 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甚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歷元旦後一日)

胡適這封信,最明顯、也是最感人的,是其中流露的誠懇。張愛玲寄書給胡適,他便真的看了,而且看得仔細,否則不能給出那些如此具體的評語(有些人連書的內容也沒看,便替作者寫序或推薦該書,實在是大大的不該)。難得的是胡適沒有以(大名鼎鼎的)前輩的口吻提出批評,事實上是欣賞多於批評,而即使是有批評意味的說話,也只是平平道來,絲毫不帶傷人的筆鋒;張愛玲看了,絕不會覺得難受。胡適甚至說自己對《秧歌》的評語「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那是自謙,而他這樣說,並沒有給人半點虛偽的感覺 — 這是誠懇的自然效果。

短短七百多字的信裏,「平淡而近自然」一語出現了四次。這不但是胡適用來稱讚《秧歌》的用語,而且看來是他特別重視的一個文字創作的優點。胡適說這個優點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這點我非常贊同;我自己寫作時都力求達到這個境界,也不介意一般讀者是否欣賞「平淡而近自然」的文字(我的意思不是自己已達致這個境界)。平淡而近自然,不但《秧歌》做到了,胡適這封給張愛玲的信也做到了;所以感人,淡淡地,基礎在於誠懇。

20210411

門戶之見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已沒有五六十年前那麼壁壘分明和互有敵意,雖然力圖會通兩者的人還不多見,但分析哲學家而涉獵歐陸哲學的,大有人在;至於歐陸哲學家而嘗試認識一點分析哲學的,相信亦非罕見。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的門戶之分仍在,而這門戶之分很容易產生門戶之見,平時只是藏在心裏,但一有機會便可能不自禁流露出來。 最近我便受了這門戶之見的一點氣。

話說我和系裏幾位同事十多年前成立了一個讀書組,每個學期一起研讀和討論一本哲學書,一直持續至今。這個學期讀的是 Miranda Fricker 的重要著作 Epistemic Injustice: Power and the Ethics of Know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聚會了幾次,不但相安無事,甚至是談笑甚歡,在討論中互有裨益。可是,在上星期的聚會裏,卻出現了一個差點鬧至不快的時刻。

當時討論的是第五章 “The Genealogy of Testimonial Justice”,討論的重點是 Fricker 在該章運用的、作為哲學研究方法的 genealogy。最先將這個方法明確地運用到知識論的,是 Edward CraigKnowlege and the State of Nature: An Essay in Conceptual Synthesis (Clarendon Press, 1990) Bernard Williams 十分欣賞 Craig 這本書(我記得他在 Berkeley 曾對我們一班研究生推薦過),後來他寫的 Truth and Truthfulness: An Essay in Genealog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2) 也參考了 Craig 的方法。Frickergenealogy of testimonial justice 可以說是一脈相承 CraigWilliams,不但因為她運用的方法與他們的類似,還因為 WilliamsFricker 的博士論文導師。

Fricker 的這些背景,我比其他同事清楚,所以在討論裏簡略地介紹了。假如我當時就此打住,也許便是又一次愉快的讀書組聚會。可是,我接著指出 Williams 也深受尼采影響,在 Truth and Truthfulness 多次論及尼采的 genealogy 方法。我還未說完,同事 E 已立即有極大的反應,甚至是提高聲線地強調,尼采的 geneaolgyFricker (和 WilliamsCraig)的完全是兩回事,說我不應將尼采扯到這個討論裏,然後解釋了幾句兩者的分別。E 是研究歐陸哲學的,我看他當時的神態舉止,明顯是認為我不懂尼采。

我接著多說了兩句,大意是尼采的 genealogy 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研究方法,學界有不同的詮釋,沒有定論。但 E 根本沒有耐性聽我講,只是重複說尼采的 geneaolgy 不能跟 Fricker 的方法混為一談 — 重複說,只是說得更激動。當時我意識到,如果繼續跟他爭辯,有可能鬧至不歡而散,於是便鳴金收兵,說我們根本沒有必要涉及尼采,直接討論 Fricker 的論點便可。其他同事見此情勢,當然同意;於是在往後的討論裏,沒有任何人再提尼采。

其實 E 對尼采 genealogy 的看法,雖然語焉不詳,但我可以看出是來自 Foucault 那篇著名的文章 “Nietzsche, Genealogy, and History”;這篇文章我最近剛重讀了,比以前較能欣賞,獲益不淺。不過,這次跟 E 的幾乎衝突,不在於誰對誰錯,而在於他根本不給我機會表達看法。他當然知道分析哲學裏有研究尼采的學者,但他一向看不起這些研究,認為「不靠譜」。他也知道我最近對尼采興趣大增,讀了不少尼采著作,但他看來是認為我有分析哲學訓練的「先天缺憾」,難以把握尼采。說這是門戶之見,不算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