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1

方向盲

我是個方向盲。不錯,是盲,因為只說我方向感差,實在不能道出我的方向感差到甚麼程度。我在加州灣區住了七八年,經常駕車,可是哪條公路是 80,哪條是 580,哪個方向是東,哪個方向是西,我到離開灣區時還搞不清楚!

我駕車通常都有老婆做指路明燈,她叫我直駛我便直駛,她叫我轉線我便轉線,她叫我調頭我便調頭,一副唯唯諾諾的樣子,絕無半點平日的自負自信。如此這般到過同一地方幾次,我便可憑記憶自己駕車去,也不必管他東南西北了。另一方法是先寫下路線圖,自己一步一步按圖索路,但圖一定要寫得很仔細,如寫少一兩個路口,我又會迷路了。

有一次到一個不大不小的城市參加研討會,會後跟幾個朋友去喝酒,回旅店後才發覺信用卡遺留在酒吧,連忙駕車去取。酒吧距離旅店只有五分鐘的車程,我也記得去的路線;誰知取回信用卡駕車回旅店時轉錯了一個路口,接著便方向大亂,在這個陌生城市兜兜轉轉竟達兩小時之久!最後問了幾次路,終於回到旅店,已是午夜二時許,人也筋疲力竭了。

GPS 導向器面世後,我想買一個傍身,老婆卻堅持說那東西不可靠,無謂浪費金錢。我心想,當然你最可靠,但沒有你在旁,有導向器總好過盲呀!惟老婆之意不可逆,最後還是作罷。

20091230

完美的偽鈔

跟學生討論「全能」這個概念時,我通常會問他們一個問題:「假如神是全能的,祂有沒有能力無中生有,就這樣變出一張二十元的美鈔來?」很多學生會不假思索便答道:「當然有能力!神要變出一座山來也容易,何況只是區區一張鈔票?」

錯矣!神要變出一座山來的確容易,要變出跟你手上那張鈔票一模一樣的東西來也很容易,可是祂變出來的那張無論如何都不是真的鈔票。一張鈔票之為真,在於它經過一個複雜的法律程序,由法定的政府部門或銀行印製。任何不是這樣製造出來的,都是偽鈔。神變出來的那張,雖然跟一張真的鈔票絕無兩樣,也不過是一張完美的偽鈔而已。

當然,神可以行使祂的能力令人經過合法程序印出鈔票來,但我問的是神能不能就這樣變出一張鈔票來;答案是「不能」。同理,神也不能就這樣變出我的簽名來,因為不是我簽的,就不是我的簽名。

這是否表示神並非全能?那倒不是,但再講下去可能會悶死人了。

20091229

一件關於書的憾事

過去十五年,我搬過家七次。每次搬家,都怪自己買書太多(我不說「太濫」,因為我相信在我家裏的都是好書)。從前住在香港,家居狹小,早受有書無處藏之苦;後來到了美國,住的房舍大得多了,只引得我恣意買書,不出幾年,地方又不夠了。現在不但書房滿是書,連辦公室裏也有六七百本,雖然可能有震懾學生的作用,其實大部分書買了很久仍沒看過,有些可能永遠也得不到我這個皇上臨幸,幽幽地在書架上寂寞一生。

我不是要炫耀自己藏書豐富,這世上藏書比我多的人多的是; 我說這些,無非是想帶出一件憾事。

我搬家搬得最遠的一次,自然是從香港搬到美國。那時我決定放棄文學,轉讀哲學,雖是半途出家,也望可修成正果。去美國,大有破釜沈舟之志;樓也賣了,決定甚麼也不寄存在香港,反正只有夫妻二人,就把整個家都搬去吧!可是,這樣萬水千山的一搬,不能將所有家檔都寄運過去,杯杯碟碟傢俬電視機等等當然要捨棄,連書也不能帶太多。當時我已有過千本書,心想既然已決定不再搞文學,那些書留來也沒用,於是將七八百本的文學書入了十多個箱,運到旺角的新亞書店(不知是否仍在?)賤賣。新亞的老板娘望了望書,本不願買,後來知我肯賤賣,便出了個頗低的價錢,把書要了。我已記不起數目,大約是二三千港元吧。

我說這是憾事,不是指書賣的價錢太低,而是有些書我現在後悔賣了。我二十五歲前絕少看英文書(除了教科書),但轉讀哲學後的十多年則很少拿起中文書;不知怎的,三四年前忽然患起中文相思病來,想多看多寫中文。我帶來美國的中文書都是些論語孟子唐君毅牟宗三之類的哲學著作,而我想看的是唐詩宋詞梁實秋余光中或其他能令我再嚐中文之美的書。這幾年我逐漸購入一些中文書,不過跟當年所藏比較,實在相去太遠。

我賣那批文學書時的確夠狠,因為連黃國彬送的幾本詩集和鍾偉民送的一本《捕鯨之旅》我也二話不說塞進箱裏賣了。還有一本好友贈的文星版《掌上雨》,希望是落在一個愛書的人手上吧!

上次跟鍾偉民見面時他送了我《花渡》和《狼八式》各一本,我不打自招說當年把他送的《捕鯨之旅》賣了;他竟似乎欣賞我這麼斬釘截鐵,我沒有告訴他,其實我是後悔的!

20091228

軟骨文人?

我還是個文藝青年時,常常讀余光中的書;不是他的詩,而是他的散文。余光中說自己「右手寫詩,左手寫散文」,我就當他是個左撇子!我覺得他的詩呆板無味,意像又不美,音樂感也不強,遠不及洛夫、瘂弦、和鄭愁予等。他有些寫鄉愁的詩則頗矯情,雖不致令人反感,讀來總有幾分肉麻。

他的散文可不同了,跌宕鏗鏘,文白交融,長短有致,寫情寫景寫人論詩評畫記事都能舉重若輕收放自如;雖無董橋的雕琢綺麗,卻因此而更顯渾然天成無斧鑿痕跡。我當年寫文章時都有意無意間模仿余光中(像不像又是另一回事了);到現在,我有時用英文寫論文寫得太多,滿腦子都是英語句式,也會間中讀讀余光中的散文來解毒,以便再寫中文時,下筆不會太歐化。

最近偶然在網上看到李敖在鏡頭前大罵余光中,說他沒氣節,樂於拍蔣氏父子和李登輝的馬屁;在《快意恩仇錄》裏罵得更狠,指余光中不過「一軟骨文人耳,吟風弄月、詠表妹、拉朋黨、媚權貴、搶交椅、爭職位、無狼心、有狗肺者也」。即使李敖是罵對了,但軟骨文人亦可以有一枝健筆;我們不佩服他的品格,也可欣賞他的辭采。其實,李敖是明白這點的,所以罵完余光中軟骨,批評他的詩「寫得很爛」之後,仍然要說一句「他有些散文寫得還不錯」。李敖自詡文章天下第一,他這句已是極高的評價了。

20091227

我沒能力判高下

我雖然喜歡聽古典音樂,但音樂底子很薄弱,只學過兩三年鋼琴,勉強看得懂簡單的樂譜。所以我聽過一張唱片或去過一場音樂會後,如有人問我意見,我通常只會說喜歡不喜歡,少有正色評論其好壞。若追問我喜歡甚麼不喜歡甚麼,我自然有話可說,甚至長篇大論,說聽不慣那段的銅管太響、這個慢板的琴音令我很有感應等等。但我實在沒有能力判斷李雲迪和郎朗之間誰的琴技較高超、音樂修養更深厚,又或者 Carlos Kleiber 指揮的布拉姆斯第四交響曲是不是最佳演繹。

不是說音樂表演無高下之分。當然有,我從前的鋼琴老師彈得一手好琴,但他距離拿國際鋼琴比賽的第一名仍差很遠;以我的微末修為,也聽得出他彈的蕭邦及不上魯賓斯坦。然而,能在國際古典樂壇上露頭角的,全是頂尖高手,要判斷這些高手之間的優劣,就不是一般人所能為了。武功還可以直接交手比併,站著的勝,倒下的敗,華山論劍始終有個天下第一;但李雲迪和郎朗,怎麼比?郎朗能彈的,李雲迪也能彈,李雲迪能彈的,郎朗也能彈,那麼從哪裏看高下呢?或從技術上的細微之處看,或從演繹上的精妙之處看,但這都不是我等音樂修養膚淺的人有能力做到的。

到頭來,聽音樂是主觀的事,只要自己喜歡,有所感、有心靈精神上的滿足便成了,不必要評這評那的。其實,即使是行家,也往往有極端不同的見解;很多樂評人對郎朗擊節讚賞,但我有個琴技了得的鋼琴家朋友便告訴我不少鋼琴家都叫郎朗做 Bang Bang (郎朗的英文名是 Lang Lang),諷刺他彈琴只得個聲大而已。

20091226

悶蛋

有一種人叫做悶蛋,你我都一定認識一兩個。說悶蛋像杯白開水,是老掉牙的比喻,而且不很貼切,因為我們總要喝白開水,卻不一定要跟悶蛋打交道。悶蛋更像的是杯極淡的茶,徒有茶色,卻無茶味;我們或一不留神,或礙於情面,便喝下了,結果是給它淡出鳥來。

悶蛋大多男的斯文拘謹,女的端莊矜持。他們興趣不廣,甚少是博聞強記;凡事循規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沒有激情,不會憤慨,從不著迷於任何事物,更難有驚人之舉;跟人交談,在今天天氣哈哈哈之後,一定是「最近忙些甚麽?」,三兩句後,便沒有話題。悶蛋的一言一行,像商業公函的標準格式,像招牌上四平八穩的楷書,都在預期之內,全無精采可言。

悶蛋通常不是壞蛋,其實很多壞蛋吸引人之處,正在於他們不悶。不少女孩子寧愛壞蛋,不要悶蛋,因為悶蛋不但甜言蜜語欠奉,連個簡單的笑話也不會講。當然,壞蛋是不宜當丈夫的;於是有些女人在壞蛋、悶蛋、和零蛋之間,還是選擇了終身捧著一隻可靠的悶蛋。


* 這是一篇我相當喜歡的舊文,曾刊於《明報周刊》。我懷疑文章的最後兩句令我得失了一兩個女性朋友。

我之為我,無可奈何

問朋友對我的網誌有甚麼意見,他很直率,說我寫的東西 "so polished, so cultured",而且有刻意製造形象之嫌。

第一點我絕無異議。本人天生凡事都喜 polish 一番,寫文章如是,下廚如是,打掃家居如是,連戴著的眼鏡也要經常除下來抹,以保證一塵不染,否則便坐立不安。我寫文章有時連該用逗號還是分號都會改完又改,至於遣詞造句更不用說是心思費盡,很多時是成如容易卻艱難,都只是想間中做到看似平常實奇崛的效果吧了。

你可能會覺得這樣做人很辛苦,其實我天性如此,不這樣做會更辛苦;你叫衣冠楚楚的花無缺像小魚兒般不修邊幅,他會舒服嗎?(絕無意思暗示自己有花無缺那麼英俊。)當然,我這種性格有時會給別人一些壓力;到過寒舍的朋友,可能都會因為吃糕點時弄了些碎屑在我那光亮的地板上而大為緊張,怕我不高興!(我怎會不高興呢?你們走了我立刻打掃便成。)

那麼我有沒有刻意製造一個很 cultured 的形象?不算太刻意吧,我只是寫自己熟悉的事物而已。刻意不刻意也好,這始終是我真實的一面。話得說回來,其實我是個頗能兼收並蓄的人:除了巴赫馬勒貝多芬,我也喜歡聽許冠傑羅文鄧麗君(我是個老餅);這頭看完英瑪褒曼,那頭去看周星馳;放下《純粹理性批判》,我會繼續去追聶風和步驚雲的故事(那已是十多二十年前的事了)。

我只是用這個網誌來練習寫作,記下自己的思緒,或發發牢騷而已。如果你到過這裏,看著我寫的東西很不順眼,我只好說句,我之為我,無可奈何。

20091225

從吃人肉說起

朋友在網誌上談及吃人肉的問題,我早兩星期前貼的一篇文章裏介紹過的一本書,書名也正是 "What’s Wrong with Eating People?" 。吃人肉有何不妥?這問題不好答。有一點卻很清楚,要是你捧出一碟香噴噴的柱侯枝竹炆人肉,並強調那全不涉及危害他人的行徑(就說那是你自己小腿上割出來的一塊嫩肉吧),大多數人都不會、不敢、不肯吃那碟肉;就算是有膽試那麼一小塊的,人肉一到口裏,很可能便立刻想嘔吐。

其實,即使是飢荒時,有些人寧願餓死,也是不肯吃人肉的。人類跟其他動物一樣,天生拒抗吃同類(但也有例外的);這是天擇(natural selection)的結果,因為拒抗吃同類的動物會有演化上的優勢。大多數人都天生厭惡亂倫和同性戀,其理亦如是。

姑勿論這個演化論的解釋是否正確,我們都不應混淆「吃人肉、亂倫、和同性戀令人噁心」和「吃人肉、亂倫、和同性戀不道德」。道德不道德,不是在於是否令人噁心那麼簡單。吃糞便夠噁心了吧,可不是不道德呀;就算糞便是偷或搶回來吃的,不道德也只在偷搶,不在吃糞。

一談道德我便頭痛了,看來哲學家也幫不了多少忙;德國大哲康德就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但他也認為自瀆不道德啊!自瀆有甚麼不道德呢?只要不是在人前做就只是你自家的自娛之事。

宗教人士可能認為這些道德問題都有清楚明確的答案:答案就在他們的經書或教義裏。例如有些基督徒認為《聖經》說同性戀不道德,所以同性戀就是不道德。(註)但假如《聖經》說跟外母同檯吃飯是不道德的,那麼跟外母同檯吃飯是否就不道德?基督徒的反應當然是「《聖經》沒有這樣說,也不會這樣說」。對!那正是因為跟外母同檯吃飯事實上不是不道德(反而是非常的道德),而這並不取決於《聖經》是否有這樣說。同理,如果你認為同性戀不道德,就不能只訴諸《聖經》,而要拿出些理據來!


(註)《聖經》是否真的說同性戀不道德,也有爭議之處;有興趣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20091224

命運書

Richard TaylorMetaphysics 一書裏,講了個十分有趣的故事。一個叫 Osmo 的人,有一天在圖書館裏無意中見到一本書,書名竟是 "The Life of Osmo, as Given by God" !他當然翻開來看,不看則已,一看便心跳加速,接著冷汗涔涔而下,原來書裏記載的真是他的一生。他由第一頁讀起,每一頁所寫的都是事實,都是他生命中發生過的重要事情,例如七歲時家裏的貓死去了,他傷心欲絕;他跟初戀情人如何相識如何分手;他的第一次性經驗、第一次升職等等。更令他驚怖的,是這本書已舊得發黃,出版日期是遠在他出生以前!

他一路讀下去,讀到「Osmo 讀這本書讀得太入神,竟忘記了自己要在下午四時去髮型屋接太太回家。他讀到書中這句,連忘看手錶,已是五時多了;他會遲到。」他連忘看手錶,真的是已五時多了!

讀者想知道故事的結局,可找 Taylor 的書(Chapter Six)來看。故事說到這裏,是想刺激大家思考以下的問題:

- 假如全知全能的神存在,祂有能力寫一本這樣的書嗎?
- 假如 Osmo 看的那本書真的是神諭,書中關於 Osmo 將來的那部分是否都會成真?
- 假如全書所寫都是真的,那麼 Osmo 的一生是否早已命定了,不能改變?
- 假如你是 Osmo,你會讀下去,把全書讀完嗎?(當然,假如有這本書,書中應已寫了 Osmo 是否讀下去!)

20091223

道長得道之前

梁文道是中港台文化界的紅人,雖不算文采燦然,下筆大多清通多姿;他的文章見解獨到、題材多樣,從政治、時事、社會現象到電影、音樂、飲食和讀書心得,長寫長有,而且能保持水準,更難得的是字裏行間透發出的誠意。我喜歡讀他的文章,上次到香港便一口氣買了三本他的書。

說起來我和他有過數面之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時我剛在港大讀完碩士,梁文道是中大的碩士生,大家一同參與過一個哲學研究生組織所辦的活動。我還記得在一個研討會上,我負責評論另一研究生的論文,那時年少狂傲,出口不留情,把對方批評得體無完膚,其實有欠厚道卻仍沾沾自喜;研討會完了之後,梁文道竟走過來大叫精彩,讚我的評論有「寸草不生」的效果!他的確是用「寸草不生」四字,而且說時手舞足蹈,令我至今難忘。

不過,當年他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他滿口粗話。在研討會上他當然不講粗口,但會後我們一班人去吃飯,席上他幾乎每一句說話都至少有一個粗口字,而且落位準確,是我見過講粗口最了得的讀書人。他的廣東話略帶國語口音,講粗口時,在我耳中竟有一點喜劇效果,也就少了一點刺耳。

梁文道外號「道長」,這與他的長相和氣質頗相襯。道長既已得道,想來早已戒掉講粗口的習慣了。

20091222

啖蟹、品酒、聽雨聲

妻兒出外幾天,只剩我一個人在家,像這樣的,上一次已是五年前的事了。有家的人,即使是個溫暖的家,應該也會享受這種間中和短暫的孤獨吧。

今天早上和下午都在批改學生的期終論文,其實絕不是享受。這次要學生寫的是維根斯坦的所謂「私人語言論證」(the private language argument),想不到有好幾個學生寫得頭頭是道,文字也不差;我就當是自己教導有方,這種滿足感,可以稍為抵消改文的痛苦。

晚餐了,一個人吃。外面下著大雨,雨聲淅瀝打在窗上屋頂上聲聲入耳,我忽然想聽巴赫的平均律曲集。我最喜歡 Friedrich Gulda 的版本,聽著他通透而有幾分冷漠的琴聲,彷彿巴赫的音符和窗外的雨聲也依足對位法互相和應。我弄熱了幾隻帝王蟹腳,開了一瓶白酒,一邊啖蟹,一邊品酒,巴赫的音樂和雨聲似乎都走進酒的醇厚和蟹的甜美中。

有時,生命中的一點點滿足就是這麼不期然的;沒有計劃,不依常理,也不必計較是膚淺還是有深度,是簡簡單單、直截了當的滿足就好了!

(以上一文是帶著三分酒意寫的,似乎寫得特別稱意。)

20091221

給兒子的詩(之二)

<如果我的童年>

如果我的童年
是一張紙
我已忘記它的顏色
和上面寫著的字

如果我的童年
是一棵樹
樹當然長大了
卻沒有把所有落葉留住

如果我的童年
是一場雨
有人撐傘走過
想像,有人冒雨相遇

如果我的童年
是一首詩
詩已忘掉了作者
作者卻沒有停過寫詩

20091220

「討厭」有時真討厭

「討厭」是令人厭惡的意思,誇張一點的理解,就是請求別人厭惡,跟廣東話的「乞人憎」有異詞同工之妙;做到討求別人憎恨你、厭惡你,可謂賤莫甚矣!例句:「他這人真討厭」、「我絕對做不出那麼討厭的事」、「「討厭」這個詞語用得不恰當是頗討厭的」。

可是,很多人卻喜歡這樣運用「討厭」一詞:「我很討厭你」、「你真令人討厭」、「請不要做大家討厭的事」;想想真不通,究竟是誰討誰的厭?其實只要稍改便通了:「你很討我厭」、「你真討人厭」(或「你真討厭」)、「請不要做討大家厭的事」。

我很看不順眼這種不通的用法,但詞語和句子的意思很多時候都是由使用者的習慣決定的,即使字面意思不通,例如「飲飽食醉」和廣東話的「擔屎都唔偷食」(形容人很誠實可靠),只要大家都這樣用,久而久之便沒有人會認為那是錯的了。

像「我很討厭你」這樣的句子,已經有很多人使用,但我仍然接受不了這種用法,仍然覺得這種用法討厭。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像我這麼執著?

20091219

哲學,一個危險的學科

哲學要人自省,卻往往令人自大。

哲學的一個目的是訓練人思考清晰,但很多人讀了哲學後頭腦反而越來越糊塗,而且是越糊塗越不知道自己糊塗到甚麼程度。

其他的學科,即使讀不好、讀不上,讀過幾年後或多或少也會學到一些有用的知識;哲學則不然,一個人可以讀完哲學的博士學位後所得者只是一大堆哲學術語和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

讀哲學的人大多認為自己比一般人對世界的某些方面(道德倫理、語言、心靈、因果關係、宗教等等)有高深得多的了解,其實很多時候這些所謂高深的了解,不過是讀歪了書、想壞了腦、糊裡糊塗自以為是的結果。

很多大哲學家的思想都十分難懂,要花很多年月潛心苦讀才會稍有了解和體會,卻偏偏有些人讀了幾本導論或翻過幾頁原典便自以意為對某一大哲學家認識頗深。其實,即使是博士論文,只要是寫些特別難懂的哲學家的,例如海德格(Heidegger)或維根斯坦(Wittgenstein) ,甚至是稍為易懂的奎因(Quine)或伽達瑪(Gadamer),很多都是廣東話所謂的「作嘢」或「吹水」;至於是將兩個難懂的哲學家互相比較的論文,更加大多狗屁不通!

* 以上所寫,除了有自我警惕的作用,還希望讀者看了,以後去聽哲學講座或遇到些哲學研究生甚或哲學博士跟你大談哲學時,都會有點戒心。

20091218

我和神的對話 (之二)

話說王某死後方知神真的存在,及聽到神自稱真主阿拉,乃大為震驚,但回心一想,是耶和華也好,是阿拉也好,自己還不是地獄路一條?於是把心一橫,繼續質問神。正要開口,神卻先說話了。

神:我跟你開玩笑吧了!我不是耶和華,也不是阿拉,我就是神,萬物的創造者。
王:怎麼神也會開玩笑?
神:很難理解嗎?很多人都相信神愛世人、神會傷心、神會發怒、神會妒忌,那麼相信神有幽默感會開玩笑又有甚麼難呢?
王:事實上這些我通通都不理解!
神:很好!很好!其實我不是開玩笑,只是想試試你的反應。
王:神,你是全知的,何須試我的反應?
神:我說我是萬物的創造者,沒說過我是全知呀!
王:既然是你創造萬物,人也是你創造的吧?
神:你讀這麼多書,難道不知道達爾文老早已解釋了物種的起源嗎?如果人是我直接創造的,人的身體又豈會有這麼多缺點
王:那你為甚麼要創造萬物?
神:皆因我悶極無聊啊!在我創造萬物前,就只我一個,無始無終,無事可為,就這樣獃在那裏,又不能死去,真不好過呀!
王:那麼你從何而來?
神:我不從甚麼地方來,我一直都存在。
王:我不明白。那你為甚麼一直都存在?
神:唉,我也不明白呀!

就是這句「我也不明白」,王某忽然覺得自己和神的距離縮短了很多很多。

20091217

對聯

幾個月前在 Facebook 出了一句上聯,看看有沒有朋友對到:

上流人在樓上留下下流說話

我自己先對了:

大宗師於中大終老老宗佛儒

「中大」即香港中文大學。對得不算差,但仍是美中不足,因為「大」和「老」不是相反詞。這對聯難在「上」「下」是相反詞,「樓」、「留」和「流」是同音字,「說」和「話」同部首,而「下」字則重疊。 好幾個朋友技癢試了,始終不能完全工整。後來我和妻子合作,想出了這個下聯:

離異者雖易離二合合異團圓

算很工整了,但病在上下聯沒有任何意義上的聯繫。然而,夫婦合作對聯,誠雅事也,是為記。(後案:再想想,其實上下聯可以有關連;因為樓上的人講了些下流說話,引致樓下夫妻離異。)

* 讀者如有興趣,歡迎續對。

講是非的三種境界


講是非雖不是甚麽風雅之事,但也有境界高低之分。境界最低者,是「蜂蝶紛紛過牆去,卻疑春色在鄰家」。風聞人家醜事或惡行,也不弄清真相,便遇人必交頭接耳,主動地傳播,更加油添醋,低俗莫甚。

境界高一層的,是「燕雁無心,太湖西畔隨雲去」。三兩友朋相聚,有人忽然談及某某如何的不是,於是大家便恣意評論;你隨大夥兒興之所至,也不吝你的見解。聚會完了,談過的便煙消雲散,可算無傷大雅。

講是非的最高境界,是「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你所月旦者,是你認識的人,做了令你義憤填膺之事。你是不吐不快,卻不會逢人便說,說時雖難免聳然動容,卻不會誇大其詞;說罷,頗有做了一件好事的快感。

對很多人來說,講是非就像吃零食,大家都認為不是好事,卻又抵不住它的誘惑,而且一開始了便往往停不住口,非徹底滿足不可,久而久之,便成習慣。然而,講是非的境界高者,自然不會多講,因為友朋做出令你義憤填膺之事的機會畢竟不會很多。

20091216

浪花淘盡英雄

年紀越大,越喜歡楊慎那首<臨江仙>,愛它淺白而深刻,愛它意象簡單卻鮮明,有景有人,有山有水,有動有靜。雖是耳熟能詳,仍然百讀不厭;尤其是在遇到挫折失敗時,把這首詞喃喃唸上幾遍,會頓覺釋然。

毛宗崗父子把這首詞放在《三國演義》的卷首,真有見地,因為小說雖然有一百二十回那麼長,但讀畢後的感受,亦不過是<臨江仙>那十句的詞意而已。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能在歷史上留名的人極少,就算做到了,也不過是岸上億億萬萬的細沙中一塊較大較斑斕的小石吧!是非成敗轉頭空,即使你成功了,光芒四射,早晚會成為餘輝晚霞,讓另一輪紅日升起,讓另一輪紅日下沉;不變的是青山依舊在,變的是幾度夕陽紅

你不必想像自己是那白髮漁樵江渚上,只要想通了,看透了,雖然不是一大把年紀,也可算是慣看秋月春風。能帶三分醉眼看世界則更好,縱然無錢買好酒,如遇上投契的人,管他是萍水相逢,也可一壺濁酒喜相逢,冷眼觀世,熱情討論,暢快痛飲,來個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20091215

自我提醒

清理電腦裏的舊檔案時,發現在某年某月曾寫過幾句提醒自己的說話,雖不是甚麼深刻的雋語,但那些想法基本沒變,貼在這裏也無妨:

- 將自己對自己的評價跟別人對自己的評價脫鈎,是難乎其難的事。有時你以為做到了,其實只是那個鈎變了藕絲,其間的糾纏仍在。

- 大多數人的性情習氣都不會變,即使變,也大多不是被另一個人刻意地塑改的結果。

- 往日的過錯,改了就不要再放在心上,那樣今天的我才可以是一個新的我。

- 了卻爭勝之心,是邁向快樂人生的一大步。

- 介意別人看到自己小小的錯誤,只會讓這些小錯成為自己眼中的刺,自找痛苦。

- 有智慧的說話大多是簡單的道理,想想就能明白,但實行起來往往不容易,因為要實行就要改變自己,而且不只是改變行為,更要改變根深蒂固的心理和自然反應。

- 人會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身在禍中不知禍,卻不會身在樂中不知樂或身在苦中不知苦,因為你感不到的苦樂便不是你的苦樂,但你感不到的禍福卻可以是真正的禍福。

- 意志的屹立或崩潰,只在一念之間。

- 無我不是一個值得嚮往的境界。無我,自然是沒了我的痛苦和執著,但也沒了我的歡愉和追求。無我的生命是死寂的。

20091214

豉油撈飯

豉油撈飯其實很好吃。有個朋友年少時家裏窮得經常沒錢買餸菜,全家要吃豉油撈飯;他說他當年一邊吃,一邊想像桌上有油雞滷味,說時頗有描述苦難的意味。窮人才會被迫吃豉油撈飯,但那不表示豉油撈飯不好吃;當然,如果天天被迫吃,多麼好吃也會生厭了。

懂得享受一碗豉油撈飯的人,才算是懂得吃。咀嚼著在口裏熱呼呼的飯粒,豉油香、麻油香、葱香和飯香混然一體撲鼻而來卻又一一不失其獨特的個性;飯粒被豉油麻油包裹著,鹹中帶甘、硬裏兼軟,落肚後自有一種格外充實的感覺。吃一碗上好的豉油撈飯,會令人明白到滿足食慾不必是一件複雜的事。

怎樣才能把一碗豉油撈飯弄得好?飯一定要很熱,煮得偏硬會更有嚼頭,先落麻油拌勻,然後落豉油(生抽),麻油不必太多,豉油則忌太少,灑小許砂糖和葱花,再拌勻即吃。(如用隔夜飯,以微波爐將飯弄熱亦可。)

雖說肚餓時甚麼也好吃,但我認為極度肚餓時吃一碗用以上方法弄的豉油撈飯,那種滿足真非筆墨所能形容。

我和神的對話(之一)

王某得享天年,死時已年過九十。他自二十四歲脫離教會,從此相信人死如燈滅,因而珍惜每分每秒,生活得充實愉快,死前已了卻大部分心願,可謂死亦無憾矣。誰知死後才發覺竟然真的有神,心想自己幾十年來批評宗教,與神為敵,頓時驚怖不已,唯有硬著頭皮與神對質。

神:你為甚麼不相信我?
王:證據呀,神,你沒有給我足夠的證據去相信你!
神:信我跟信科學不同,信心比證據重要。你信心越大,便越顯示你自覺渺小,須要依靠我。
王:但信心不是要有便有,我也強迫不到自己有信心呀!
神:我就是知道你們這些哲學家等自命好思考的人會不服,所以便間中行行神蹟,以作證據。
王:但將水變酒、在水面行走、令死人復活等等並不能證明你存在呀,況且我沒親眼見過,又沒有正史記載,怎可隨便相信?
神:誰說我做過這些?
王:<聖經>記載的嘛!
神:基督教的<聖經>?那是人作的書,我的話都在<可蘭經>裏。我說的是穆罕默德把月亮分成兩半的神蹟。
王:怎麼?你不是耶和華?
神:哈!我是真主阿拉。
王:這真冤枉了!從來沒有人向我傳過回教啊!
神:那就是你倒霉了,誰叫你不在中東出世?

與此同時,地球的另一邊有人正在寫一個類似的對話,只是「耶和華」和「阿拉」的位置對調了。

* 本文純粹表達個人的看法,不是甚麼論證。歡迎讀者留言,但請勿期望本人逐一答辯。

20091213

余則非也!

年少時甚愛沈復的《浮生六記》(註) ,愛它情切辭美,去年還重讀了一遍,仍很喜歡。昨天從書架上取下隨便翻看,即見到卷三「坎坷記愁」開首三句:「人生坎坷何為乎來哉?往往皆自作孽耳。余則非也!」頗有感觸。自作孽一語雖不中亦不遠矣,即使不是自作孽,很多人的煩惱都是自找的,甚至乎只是想出來的煩惱,怨不得誰。然而,就算是自作孽自找煩惱的人,可能都會像沈復那樣,肯定地說「余則非也!」。除了自作孽自找煩惱,我們還有個當局者迷的問題呀!

至於沈復,讀過《浮生六記》的人可能都會同意他不是自作孽。自傳很難客觀平實而完全不美化自己,但我既愛讀《浮生六記》,不妨一廂情願視沈復為例外吧。

(註) 《浮生六記》首四記的作者確為沈復,後兩記應是偽作。

賭徒的謬誤

賭徒大多迷信,信手氣、信風水、信運程、信孩子說一聲「買書」會令他們輸錢,但他們有一個想法卻合理不過:下注在較有機會開出的,便較有機會嬴錢。可是,他們對哪較有機會開出,哪沒甚機會開出,通常都有錯誤的看法。

以六合彩為例,你會不會選「1, 2, 3, 4, 5, 6」來投注? 如果你不會,那定是因為你認為這組數字被抽中的機會比「隨機」的組合(例如 「2, 9, 15, 16, 21, 33」)更低,甚至低很多。事實是,以上兩組數字被抽中的機會是完全相同的。

這是簡單的或然率計算,但大多數人都很難被抽象的數學說服。他們會問,「1, 2, 3, 4, 5, 6」分明是順序的,不是比沒有秩序的「2, 9, 15, 16, 21, 33」更難被抽中嗎?要明白為何不是,首先要認清六合彩抽的其實不是數字,而是彩珠。數字只是用來分別那幾十個一模一樣的彩珠,數字的各種秩序與六合彩這個遊戲全不相干。如果彩珠上的不是數字而是些沒有任何關係的符號,甚至只是不同的顏色,那依然是六合彩。

用中文字也可以,但要小心選字。試想想,假如印在彩珠上的字包括「領」、「絕」、「金」、「者」、「獎」、和「後」,恐怕沒有人會選這六個字下注,因為它們可排成「領獎金者絕後」,有些人看見這六個字真是中了頭獎也不敢領獎。

也許有人會反駁:要是「1, 2, 3, 4, 5, 6」並不比其他組合的機會低,為何這組合從未被抽中過?其實「2, 9, 15, 16, 21, 33」也極可能從未被抽中過,只不過抽中與否你都不會留意(除非那是你下注的數字)。假如「1, 2, 3, 4, 5, 6」被抽中,你則一定會留意,因為這組合有秩序。賭徒的謬誤不在於看到數字的秩序,而在於以為那些秩序會影響被抽中的機會。

那我們有沒有任何理由選「1, 2, 3, 4, 5, 6」來投注?有,但跟被抽中的機會無關。因為大多數人都犯了賭徒的謬誤而不會選有秩序的組合,如果你投注這六個數字而開出,你獨得頭獎的機會便較高。這不是個好理由嗎?(後案: 如果有好些人都有我這個想法,而他們都投注六合彩,那麼這個想法便會不對了!)

有趣的是,很多人明白了這個謬誤之後,投注六合彩時仍禁不住避選有秩序的組合。這有點像不信鬼卻仍然怕黑,要待心理學家來解釋了。

20091212

哲學天份

最近發覺兒子可能有點哲學天份。我剛買了 Peter Cave 的兩本書: Can a Robot be Human?What’s Wrong with Eating People?, 考慮用來做哲學導論的教材。兒子見書名有趣,便拿去看了;他讀得津津有味,還興致勃勃走過來要跟我「分享」他的得著。 誰知他一開口竟是 Newcomb’s Paradox! 他將這個 paradox 解釋得相當清楚,而且指手劃腳頗有著迷之態。我雖知他聰明,但也沒想到他在十二歲便能輕易明白這樣抽象複雜的問題。我很少稱讚他,這次也忍不住說了句 “I’m impressed!” 。

妻子知道後說她有點擔心,因為家裏有一個哲學家已夠了(真正意思:已太多了),再來一個她可吃不消!

散文大師

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認為余秋雨是散文大師,單看他的名作<都江堰>開頭有以下兩句,其餘可思過半矣:「為我們生存的星球留下了一種人類意志力的驕傲」,「讓人全身心地投入對歷史、對歲月、對民族的巨大驚悸」。

給兒子的詩(之一)

<大爆炸理論>

你沒有問過我,宇宙從哪裏來
你也沒問我,天上的星星
是否比地上的人更多
那次我們一起去看火星
天文望遠鏡
像一條摘星的機械手臂
我暖暖的手臂
只給你挽著
我們走時天色很黑
你卻說,你一點也不害怕

那夜,即使天上無星無月
我也會跟你去看星
你知道,我的手臂是一樣的暖
我知道,有些路你仍要我帶著你走

聽說過,一個大爆炸理論
每個人都有成長的時空奇點
會在身邊的人
毫無預備的時候,爆炸
形成自己的宇宙

在你的宇宙裏,永遠都有
一顆特別大、特別光和暖的
恆星

20091211

不枉此生

李小龍曾這樣說:「假如我明天便死去,亦死而無憾;我已做了自己想做的事,人生在世,夫復何求!」很豪氣,很灑脫,而他亦真的英年早逝,而他亦真的不枉此生。

沒有多少人可以亳不遲疑地說自己不枉此生。怎樣才算不枉此生?這大概沒有一定的標準,但對很多人來說,做了想做的事,實現了理想,向自己有個交代,像李小龍那樣,便應該足夠了。

這真的足夠嗎?假如你的理想建立在一個假像或謊言之上,而你追尋的其實只是這個假像或謊言的延續,那麼,即使你實現了理想,你的一生也是白耗了。

就以一個宗教狂熱份子為例:他相信班拉登的那一套,終身的理想是為真主殉道;假如他決定當人肉炸彈,在一次恐怖襲擊中喪生了,他可說是實現了殉道的理想,但他算是不枉此生嗎?這可要看令他賠上生命的那一套是不是真的了。

如此類推,假如耶穌的那一套不是真的,世上千千萬萬的神父、修女、牧師和傳道人即使不是虛渡一生,也至少是白花了自己大部分寶貴的光陰。想來真有點可怕。

20091210

久違了,詩人

上次到香港時,見了好幾個多年不見的朋友,大家都是依然故我,談起來頗有今日彷如昨日的感覺。例外的是鍾偉民

本來沒期望會找到他,那天摸上他的石頭店碰運氣,他果然不在;主持店舖的林先生樂意給我通傳,可是撥了幾次電話也找他不著,我唯有留下聯絡的方法。

誰知鍾偉民真的撥電話給我,約我一敘。我的約會已排得滿滿的,只剩當天晚上九時後的空檔,他說:「那就上來我的石頭店吧!」到得石頭店已十時有多,他打開門,我看一眼幾乎認不得他了,他卻劈頭便說:「怎麼你樣子一點也沒變?」他可不知道這是我很喜歡聽的一句話!

當年我們是因青年文學獎和香港青年作者協會認識的,其實交情不深,卻總是投契。這次十多年沒見了,也不需要熱身,一坐下便無所不談;兩個都是率性之人,說起話來自然毫無避忌,例如當他指某某香港名作家是「文盲」時,我雖然沒有隨聲附和,卻在心裏暗暗喝采。

不過鍾偉民是變了。他已不再是昔日那個躊躇滿志而相當單純的青年詩人,從詩人到編輯到專欄作家到石販,他已看通世情,能從容周遊於現實世界的不同角落,卻又永遠保持一對冷眼,不會迷失於繁華名利之中。他在2000年寫的詩<弦上>有以下幾句,我猜想那是他的自述:

看破紅塵,始終要
回到紅塵
松擁松,影推影
出家人忽然大悟,在山頂
點亮一條蓍草;沒有
可堪咀嚼的含意
寂寥的夜,只讓人間
以為那是一顆流星

那晚我們沒有喝酒,不知他酒量有多大?

20091209

你會答應給我十萬元

我只須問你兩條問題,你便會答應給我十萬元。不信?試試看。規矩是你只可以答「是」或「不是」。

問題(一):你是不是會以相同的答案回答這兩條問題?
問題(二):你是不是答應給我十萬元?

如果你對問題(一)回答「是」,那麽你對問題(二)也要回答「是」,因為兩個答案要相同。如果你對問題(一)回答「不是」,那麽你對問題(二)仍然要回答「是」,因為兩個答案要不同。所以,無論如何你都是答應給我十萬元了!

你也許認為這是無聊的詭辯,但有些哲學家卻大耗心血去分析這些「詭辯」或悖論 ,因為他們相信那會幫助我們了解語言的邏輯。

再舉一例:你穿上一隻神奇的手套,如果你說假話,便以後也不能把它脫下;反之則沒問題。你說:「我以後也不能把手套脫下。」如果那是真的,你便以後也不能把手套脫下;但既是真話,神奇手套自會讓你把它脫下。如果你說的那句話是假的,手套便不會讓你把它脫下;但既然「我以後也不能把手套脫下」是句假話,那麽即是說事實上你能把手套脫下!

20091208

佛法與基督

應是有喜有樂,聽罷佛法卻見苦業無盡

本來好人好者,信了基督便覺罪行根深

生活教練

有沒有想過自己可能並不懂得怎樣過活?過活並不只是上班下班、吃飯拉屎、打麻將、看電視,還包括處理人濟關係、實踐大小計劃、應付遠慮近憂、和培養生活情趣。因此,有人活得充實快樂,有人活得一塌糊塗。

如果自覺生活糊塗,你會怎麼辦?在美國,你可以聘個 life coach 幫助你。“Life coach” 不妨譯做「生活教練」;生活教練教你的,正是如何去過活。問題是,誰有資格去教別人怎樣過活?

資格,在現代社會是要考取回來的。要當生活教練的,大可去修讀一張生活教練的文憑,但學的是甚麽則沒有一定,因為設計課程的人對怎樣有效地教人過活可以有不同的看法。

生活教練是否先要學會活得充實快樂?如果自己活得一塌糊塗,教人時又怎會有說服力?話是這麽說,但教練不一定要顯露私生活,可能只須在顧客前裝作裝作便成。

生活教練的目的是引導你改變生活方式。他只是教,你則要練;但有恆心練的人不多,所以到頭來或虎頭蛇尾,或無疾而終。其實,不正是這種人才需要生活教練?

奇蹟和神蹟

奇蹟必然罕見,否則也不算是奇蹟。然而,我們在自己或關愛的人身處絕境時,大多會希望奇蹟出現。這是因為人即使在絕境,也未必絕望;但既是絕境,所望者便不能是一般都會發生的事了。奇蹟雖然罕見,卻仍有可能發生:汽車失事,衝下百米山坡,司機卻絲毫無損,這是奇蹟;植物人昏迷二十年,卻一朝甦醒,也是奇蹟;你欠下巨債,無力償還,李嘉誠跟你非親非故,卻無端送你橫財三千萬,假如這真的發生,當然也是奇蹟。

有些人在絕境時祈求的不只是奇蹟,而是神蹟。神蹟和奇蹟的分別,正如「愛你」和「喜歡你」的分別,不容易說清楚。英文 "miracle" 一字,便兼有奇蹟和神蹟兩個意思。神蹟應是神所行的奇蹟,但神既是無所不能,神蹟便包括不可能發生的事,例如將水變成酒,在海面步行,或死了數天而復生。這些事是否曾經發生,已無法證實;但假如真的發生,且是神的作為,那便是神蹟。為何相信是神的作為?因為我們相信這些事違反自然律,非神不能辦。

如果你信神,那麽神蹟和奇蹟便沒有多大分別。即使是沒有違反自然律的奇蹟,只要是對人好的,在你眼中都是你所信的神做的好事。當然,很多人是無事不信神,有事求神蹟,而且連求的是那一個神也搞不清楚;有些甚至朝念主禱文,晚誦觀音經,實行一網打盡。

如果真有神蹟,那麽最多神蹟的地方肯定是美國。十多年前我初到美國時,不少事物覺得新奇,但最令我瞠目結舌的,莫過於在電視上看到牧師或傳道人流水作業式地行神蹟。這種「表演」通常在極大的場地舉行,觀眾數以千計。牧師首先祈禱,求耶穌或上帝治好觀眾中有病痛的,然後會有數十人依次上台,有的說自己的病痛已被剛才的祈禱治好,有的說仍需要神蹟。無論怎樣,牧師總會随即伸手逐一按他們的額頭,每一個被按者都應按而閉目,然後挺直地向後便倒,像失去知覺似的;一兩個幫手的壯漢連忙從後接住,輕扶他躺在地上。一時間便有三數人躺在那裏,但他們都會在一兩分鐘後站起來,或淚流滿面,或手舞足蹈,總是高呼「感謝上帝」。

看看以下片段便知我所言非虛:



這樣的神蹟聚會,幾乎每星期都可在電視上看到一兩次。這些神蹟是真是假,自難分曉,但有一點卻值得細想:從沒有人能行神蹟令失去眼珠的人長出新的眼珠,或令被截去下肢者長出兩條新的腿來,或令斷頭而死者復活。是上帝未盡全力,還是自然律不容違反?

20091207

才貌雙全

有句選美口號是「美貌與智慧並重」,但獲選的人即使真的是美人,也絕少同時是才女;至於選俊男的,則更不消提了。事實上,很多人都可能有這樣的一個印象,就是才貌雙全是很少有的。才能和美貌得其一,已比別人有先天的優勢,假如兩者兼得,上天不是太不公平了嗎?

美國康奈爾大學經濟學教授 Robert H. FrankThe Economic Naturalist 一書裏,卻認為我們有理由相信貌美的人平均比一般人有較高的智力。他提出以下四點:(一)智力高的男人較有機會事業有成;(二)男人大多喜歡找美女為結婚對象;(三)女人大多喜歡找有成就的男人為結婚對象;(四)智力和美貌的遺傳性都較強。美女因而大多和成功人士相配,而他們的下一代才貌雙全的機會亦較高了。

可是,為何我們又總是經常看到相貌俊美而胸無點墨兼反應遲鈍的人呢?這只是因為我們特別留意俊男美女而已,其實,相貌平庸的人之中智力和學識偏低者可能更多。另一方面,俊美的人很容易過份注重自己的外貌,加上憑美貌無往而不利,便無心向學,即使智力比人高,也難以發展成為有學識的人。看來,美貌畢竟是有代價的。


* 此文曾於《明報周刊》刊出。

《呻吟語》

上次到香港,在銅鑼灣商務印書館無意間見到一本《呻吟語》和《菜根談》的合集,看了幾句喜歡的,便買下了。《菜根談》以前讀過兩遍,其實精彩處不太多;《呻吟語》比《菜根談》長四五倍,也有深度和有韻味得多,雖然其中不乏迂腐的思想,仍很值得一讀。作者呂坤,是明朝嘉靖、萬曆年間人;書名《呻吟語》,因為是他病中所作,「病時痛疾語也」。人在病榻輾轉時,可能比平時較易冷眼觀世吧!

以下是我頗喜歡的警句:

「靜定後看自家是甚麼一個人。」

「迷莫迷於明知,愚莫愚於用智,辱莫辱於求榮,小莫小於好大。」

「美生愛,愛生狎,狎生玩,玩生驕,驕生悍,悍生死。」

「不怕多感,只怕愛感。世之逐逐戀戀,皆愛感者也。」

「用三十年心力,除一個「偽」字不得。」

「今之學者,將個浮躁心觀理,將個委靡心臨事,只模糊過了一生。」

「胸中情景,要看得春不是繁華,夏不是發暢,秋不是寥落,冬不是枯槁,方是我境。」

這些不是甚麼高深的大義,但做人的道理從來都是很簡單的;無奈我們經常要別人提醒,有時更提而不醒,或醒而不能貫徹始終。

魚樂無窮

開這個網誌,本應設一主題,或有個大概的範圍,例如文史哲科學政治之類,但一來我不愛受限制,二來對同一類題材我哪來那麼多東西可寫,倒不如隨心而筆,記下值得一記的,一吐不吐不快的,甚而只是把弄文字一番,既可寫書畫琴棋詩酒花,也可寫柴米油鹽醬醋茶;有讀者固然喜歡,無人問津則當是鍛鍊文筆,不亦快哉!

知道我背景的朋友可能會期望我寫點關於哲學的東西,這我會偶一為之,但平時講哲學講得太多了,在這裏倒想講些別的。況且,討論哲學問題很容易沒完沒了,或鬧得不歡而散,加上我還剩三兩分年少時的狂氣,間中會教人吃不消,還是少談哲學好!

網誌名「魚之樂」,是希望做到莊子那條魚的出游從容,自得其樂;也希望讀者雖非余,亦能知余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