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30

馬到功成

賀年五絕一首:
風起迎驍驥
四蹄踐落英
縱橫何所懼
一躍入香城

                                        (圖片來源:http://www.nipic.com/show/9288587.html)

20140128

為煽動仇恨,你可以有幾盡?

我寫的〈「大家都是中國人」〉一文,令林忌先生「非常憤怒」,撰文狂轟我「盲撐官恩娜」、「幫官恩娜圓謊」、「身處天堂卻對地獄中的可憐人不斷指指點點」,簡直是義憤填膺,大有為香港七百萬人請命的氣概!林忌這種筆法和論調,上過他臉書的人都耳熟能詳,他這篇文章的論點是一貫的邏輯混亂,且了無新意,本來不值一駁;不過,既然林先生指名道姓要求我回應,湊巧我今天有空,便姑且寫篇長文回應他,以正視聽。

首先,我的文章清楚解釋了我為何認為官恩娜受到的攻擊是過份的,怎算是「盲撐」?說我「圓謊」,就更可笑,你林忌有甚麼證據支持官恩娜是在說謊?她的文章為何不可以是真心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大家可以有不同的見解,難道跟你意見不同的就是說謊嗎?就算是官恩娜弄錯事實,那也不等於說謊,請不要作沒有根據的指控!

指責我「圓謊」時,林忌這樣質問:

『既然王偉雄也認同官恩娜文章所說的「中港矛盾」,請問有甚麼「有趣」的「中港矛盾」是香港人「喜歡拍下」放上網和大家分享的呢?請恕我林忌孤陋寡聞,從未聞網絡世界出現了「有趣」的「中港矛盾」被市民分享過。請王偉雄先生指教一下,究竟近日的「中港矛盾」有甚麼是大家認為是「有趣」的?是王偉雄自己不清楚,還是心中有數根本這只是託詞,從來沒有甚麼「有趣」的「中港矛盾」,事實上只有憤怒的、火爆的、核突的中港矛盾,王先生幫官恩娜圓謊,實在令我不能接受。』

請搞清楚,官恩娜並沒有用「中港矛盾」一詞,而我在文章裏使用時加上的引號,是 scare quotes,即表示有所保留。官小姐的寫法是「近年中、港兩地的文化差異,引起很多不同社會問題」,而她說的「有趣行為」,可以只是她個人對這些行為的形容,而不必認為大家都覺得有趣。你要例子嗎,我隨便到網上搜尋一下,便找到這張:


還有這張不少人都見過的:


如果官恩娜認為這些照片拍下了大陸人的「有趣行為」,顯出了中港的「文化差異」,是她後來澄清說的「生活上的小禮儀」,也沒有甚麼不妥吧?不會是說謊吧?

林忌接著這樣寫:

『香港人大罵官恩娜,不是因為官恩娜自稱中國人,而是因為「大家都是中國人…. 因此要包容」這句,對很多香港人來說,是「難聽過粗口」;為甚麼難聽呢?就是因為有很多來香港引起憤怒的中國人,不斷以此作藉口去取香港人便宜,甚至出言侮辱』

有多少香港人會像林忌這樣「大罵官恩娜」?我不知道。會超過一半嗎?我很懷疑,至少大部份被封為「左膠」的人都不會(而不罵的會自動成為「左膠」?),也許這些人在林忌眼中已不是「真正的香港人」了。至於有大陸人以「大家都是中國人」為藉口,佔香港人便宜,官恩娜無須否認;她說「大家都是中國人」時,用意跟那些人完全不同,你痛恨那些人,卻將怒火也燒在官小姐身上,公道嗎?

林忌說「官恩娜當然有權說自己是中國人,但她絕對沒有權利把我們說成是中國人」,也顯得頭腦不清。官小姐對「中國人」一詞的理解,你可以不同意,可是,就算她的理解是錯的,那也不是有沒有權利稱呼別人為「中國人」的問題,更不是強迫你接受「中國人」的身份 --- 她只是應用她對「中國人」一詞的理解或定義。同理,假如根據林忌的定義,我不是中國人,我不能批評他沒有權利說我不是中國人,問他憑甚麼剝奪我「中國人」的身份,而只應該指出他的定義有何不妥。

最令我吃不消的,還是林忌「講邏輯」:

『更離譜的一個問題,就是請問在邏輯上,因為大家都是中國人,就應該包容,有甚麼邏輯的關係呢?用同樣道理,大家都是地球人,是否也應該包容?還是對方不是中國人,就不應該包容呢?這種「鄉愿」或者只是蠢,可是這種「廢話」絕對係反智,作為公眾人物去宣揚一些有害的反智言論,特別是包藏了民族主義及種族主義的禍心時,請問你是否應該反對呢?』

其實,我的文章完全沒有表達我對「大家都是中國人」和「包容」的看法,我只是批評那些攻擊官恩娜的人過份。不過,林忌問的,我略為回答也無妨。(註)

包容的問題,是因為需要(或被逼)共處而產生的,而「共處」和「包容」,都是有程度和範圍之分的概念:共處地球和共處香港,都是共處,但兩者在人際接觸和資源共用上,都有很大程度和範圍上的分別;因此,我們還不必講到包容地球人(外星人到訪後便難說了),卻要在香港講包容大陸人。然而,包容些甚麼,包容到甚麼程度,卻沒有標準答案,大有討論餘地;重點是,不能一刀切,強在「任何事都包容」和「絕不包容」之間選擇。

那麼,「大家都是中國人」是不是包容的理由呢?這不但取決於「中國人」是甚麼意思,就算大家有共識,還要看我們對以下問題的看法:在這個意義下的「中國人」,是不是互相有 special obligations (這是道德哲學裏的用語,我沿用英文,不翻譯了)?事實上,究竟有沒有 special obligations 這回事,在哲學裏也是有爭議的,但一般人都接受的「親疏有別」,可以說是 ‘special obligations’ 的另一個表達。Special obligations 也是有程度和範圍之分的,你可以認為自己對家人、朋友、親戚、同事、香港人、和中國人(用你接受的定義)都有 special obligations,也可以只限於前三者,甚至只認為對家人有 special obligations

假設你是香港人(用你接受的定義),在外地遇到兩個需要幫助的陌生人,其一是香港人,另一個是墨西哥人,兩人需要同一的幫助,你是唯一能幫助他們的人,而你只能幫其中一個;如果你認為你應該幫那個香港人,你已有親疏有別的看法,你可以說是認為自己對香港人有 special obligations。官恩娜大概是認為因為她是中國人(用她接受的定義),所以對其他中國人有 special obligations,所以才說出「大家都是中國人,應給空間去接受他們」。

認為有這樣的 special obligations,當然不必同時認為「對方不是中國人,就不應該包容」,這是邏輯 ABC;「大家都是中國人」可以是一個充分而非必要的條件,甚至只是在某些情況下應予考慮的理由。這絕不能等同於民族主義或種族主義,否則,「親疏有別」就等同於「家庭主義」、「朋友主義」、「城邦主義」等等了。

這篇文章已寫得太長,還有些可以澄清或反駁的地方,因為是次要的,所以不寫了。最後不得不問:官恩娜一篇溫和的文章,就算你不同意,也不必罵得那麼兇;像林忌那樣,不只謾罵,還窮追猛打,究竟所為何事?

  
(註)林忌說我「寫了篇《大家都是中國人》」,他搞錯了;我寫的是《「大家都是中國人」》,有引號的,看清楚點好嗎?

20140127

「大家都是中國人」

香港藝人官恩娜一篇報紙文章裏的一句「大家都是中國人」,再加「包容」二字,立刻在網上成為攻擊對象,少不了惡言惡語,令官小姐就此事接受記者訪問時,淚灑當場,澄清文章指的只是「生活上的小禮儀」,並低聲下氣說自己沒考慮到香港人受著很多壓抑,是她的不對。

我讀了官恩娜的文章,只見她措辭溫和,一半是講自己的經歷和見聞,例子平實,沒火藥味,更談不上嘩眾取寵。講到「中港矛盾」時,也不過是指出「好多人喜歡拍下中國同胞們的種種有趣行為,放上網跟人家分享,引起很多不同的意見」,沒半點指責香港人的口吻;她說的「有趣行為」,指的是甚麼,根本不清楚,但應該不包括搶奶粉、闖急症室產子、和隨地大小二便吧!(誰會覺得這些行為有趣?)

然而,現在有些香港人見到「中國同胞們」或「大家都是中國人」時,便立刻怒火焚心,然後狂轟說這些話的人。身份認同是個複雜的問題,「中國人」的定義,亦有很多爭議之處;有些香港人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那是基於他們的身份認同和如何界定「中國人」,很難說是對是錯。官恩娜雖然生於法屬波利尼西亞,但從文章看,她是視自己為中國人吧;那麼,如果她認為講中文、人倫關係和起居飮食等都承接中華傳統的人,全是中國人,那也無可厚非吧?你當然可以不同意她的定義,但將自己的定義強加於她,然後大罵她不該說「大家都是中國人」,那就有點無理了。

至於包容,就更難說清楚;這個道德哲學裏相當難處理的問題,在香港一些賣文和賣立場的人筆下,已簡化到可笑的程度 ---「包容」成為一個用來攻擊敵人的方便標籤,至於甚麼是包容、為何要包容、應該包容些甚麼等重要問題,則很少有人正正經經、冷冷靜靜地討論。包容就是不顧本土利益,是賣港,講完。

有些罵官恩娜的網民是發洩真情緒,但些賣立場的人不斷攻擊她,也許不過是策略,企圖殺雞儆猴;官小姐稍為站出便中槍,也可算是無辜了!

20140126

清堅決絕 • 生趣

張愛玲在〈燼餘錄〉一文(收於《流言》)有幾句說話,我當年讀時完全沒有留意,今天重看,也許是年紀大了漸入佳境,竟有頗深的體會:

『清堅決絕的宇宙觀,不論是政治上的還是哲學上的,總未免使人嫌煩。人生的所謂「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

張愛玲不是讀哲學的,她說的「宇宙論」,未必就是 cosmology,可能只是籠統地指對宇宙人生的看法。我覺得特別有趣的,是那「清堅決絕」四字,用來形容堅持己見、過份強調冷靜客觀分析的人,不只準確,甚至可以說是音義兼備。這種人容易不近人情,得理不饒人,自以為在知性上高人一等,不斷將自己的「重要」見解澄清又澄清推演再推演,務求對方同意或折服,當然是「未免使人嫌煩」了!

讀哲學的人,尤其是分析哲學,不少都是這樣「清堅決絕」的。我也有這毛病,年青時病情嚴重,反而不知道這是問題,惹人煩厭;現在年紀大了,銳氣減了,比從前收斂不少,很多事情都看得開,才清楚見到這「清堅決絕」之病。可見人生的體驗和修養,沒有速成,只能慢慢累積沉澱。

張愛玲說「不相干的事」那句,也很有意思。做人負起太多責任,太注重勝敗得失,大著力於成就大事業或大學問,確是較難享受人生之趣的;那些有「清堅決絕的宇宙觀」的人,也可能會將人生看待得太嚴肅。這些人不會欣賞不相干的事,而相干的事,卻又不好應付,會不時帶來壓力和挫敗感。

回首前塵,我不得不同意,最能令我感受生趣的,往往是些不相干的事:跟朋友風花雪月飲酒吹水,三十歲忽萌奇想學了三年鋼琴後來又幾乎打回原形,上臉書跟三九唔識七的人論戰甚至只是抬槓,無無聊聊整蠱一下老婆和兒子等等。要玩世,才好玩。

有些不幸的人,因際遇或性格,特別難享受生趣;張愛玲那句的「生趣」二字放入了號、前加「所謂」,實耐人尋味。當然,人生還有其他方面,不能一味玩和追求生趣,否則也會生厭和失去平衡。

20140124

語文憾事

〈文言範文的有限作用〉一文在《主場新聞》轉載,有讀者以英文留言,意思是:「你選擇了讓兒子在英語國家長大,香港這邊的中文教育問題,干卿底事?」這一問,其實說中了我的一件憾事。

我喜歡美國的生活,也慶幸兒子在這個民主社會成長和接受較自由的教育,然而,對於兒子到現在還是只能寫簡單的中文,我引以為憾。我不是替他選擇英文為第一語言,我只是選擇留在一個英語國家,而英文無可避免成為了他的第一語言。這是一個很大的分別,如果我可以決定兒子的第一語言,我會要他先學好中文,才學英文。

事實上,我們家裏只講粵語,因此我兒子到現在還能操流利粵語,雖然詞彙不夠豐富,而且帶點「鬼仔口音」,但到香港時可以純用粵語跟人溝通,算是不錯的了。他小時候我們有教他背誦《三字經》和唐詩,認字寫字也有教,但進度緩慢;他上到高中後選修了中文,才逐漸進步得快一點,但始終是缺乏中文的語言環境,很難學得好。

這是我的憾事,因為我喜愛中文,認為中文的文史哲作品是一個大寶藏;兒子中文不好,就等於沒有進入藏寶室的鑰匙,那是多可惜啊!讀翻譯也許能彌補一二,然而,多神妙的翻譯,也無法傳達「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之美、「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之慨、「君問窮通理,漁歌入浦深」之達。還有過癮的金庸武俠小說,老爸數十萬言的中文文章,我兒看來都無福消受了。

我也用英文寫作,程度還可以;雖然英文亦我所愛也,但對中文的感情卻深厚得多。英文是我的第二語言,我到讀碩士時才著力於英文,也能進步神速;假如我的母語是英文,長大後才學中文,相信不會達到和我現在的英文相應的程度。作為第二語言,中文比英文難學得多了。

香港中文教育的癥結,當然和教育制度有關,但大部份家長不重視中文,也許才是死症。假如父母愛做假洋人,自己做不成,也想子女做,那麼,子女自然看輕中文。在這樣的社會風氣裏,中文課程是否包括文言範文,分別不會很大。如果換了另一股風氣,中英都被重視,有些家長便不會介意子女先學好中文,然後才專攻英文(雖然英文是同時學習,但不會專注於英文);這些小孩子長大後,中英文俱佳的機會便高得多了。

20140122

文言範文的有限作用

香港教育局建議新高中中文科課程重設文言範文,並提出十七篇作品(其中一些是唐詩宋詞)(註),從中挑選十至十五篇。此舉的目的,大概是要力挽香港中學生中文水準低落之狂瀾;問題是,成效會有多大?

我相信成效不大。假如是像我當中學生時那樣,讀的文言範文多幾倍,由中一開始便要背誦文言文和詩詞,那麼,就算是萬分不願意讀,由於文章夠多、時間夠長,總會產生一點潛移默化的作用。十至十五篇文章則太少了,而且只限於高中,即使要求學生熟記範文內容、掌握文意、欣賞寫作手法,甚至了解文章的歷史和文化脈絡,作用也是非常有限;如果希望藉這些文言範文而提高學生的一般中文水,恐怕是過份美好的願景了。  

其實,要提高學生的中文水,不一定要他們讀文言範文。這一點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不必讀文言文,第二層是就算讀,也不一定要讀所謂的「範文」。我不是說讀文言文不會有幫助,只是不一定要用這個方法;讀上乘的白話文,尤其是文白交融如梁實秋、余光中的,也許同樣有效(或更有效)。

文言文有不同時期、不同的風,深淺有異,趣味亦殊,不是名篇範文就必然能幫助學生提高中文程度。《出師表》和《桃花源記》無論就內容、趣味、還是筆力而言,的確都屬佳選,可是,《莊子》和《韓非子》節錄就過於艱深了;《蘭亭集序》無疑是美文,但內容未免有點故作文章,較難引起學生興趣。要從閱讀文言文來學習中文,尤其是學習遣詞造句和常用的成語典故,倒不如從較近代的《秋水軒尺牘》或《雪鴻軒尺牘》選一些短小精幹、容易理解、和內容有趣的書信來讀,例如:

「客館孤清,案頭無色。承足下贈我杏花,置諸膽瓶,終日相對,無異十五女郎,含羞匿笑,依依可人。乃紅顏已老,香質將殘,希再採半吐者兩三枝,以添春色,勿謂我棄舊憐新也。」(《雪鴻軒尺牘》〈與楊春洲〉)

又如:

「朵雲垂賁,知吾嫂誕育長庚,坎再索而得男,神乎技矣。然威鳳祥麟,挺生必偶;弟夫人弄璋之喜,當必接踵而來。可惜湯餅兩開,未得躬與其盛,爲缺然耳。另柬已收,永以爲好,敬聞命矣。」(《秋水軒尺牘》〈賀沈一齋、沈漪園得子〉)

兩封書信都是短短的十多句,但可以學的中文可不少。

當然,如果教育局的範文提議不是以提高學生的中文水準為目的,而是要透過中文科加深學生對中國傳統文化和文學的認識,那麼,那十七篇作品都沒有選錯。


(註)所謂十七篇,是新聞報道的說法,其實列出的作品共二十八篇,不過十二首唐宋詞分成兩組,當作兩篇;《史記》兩篇節錄,因為只選其一,所以當作一篇

20140120

時間管理

阿樂因為 PSAT 成績優異,被邀請報讀 Telluride Association Summer Program (TASP) 。這是一個收生非常嚴格的暑期課程,每年有過千學生申請,只收錄約六十人。課程為期六星期,在一些頂尖的大學舉行,今年是 Cornell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最特別的地方,費用全免(包括食宿)。

我以前並不知道有這個課程,但阿樂一早已經有意申請。他接到邀請信後很興奮,因為被邀請的申請者獲取錄的機會較高;我則一頭霧水,經他解釋後才知道這是一個十分難得的機會。我本來以為填表申請就是了,誰知這個課程連申請也嚴格過人:申請者要寫四篇文章,各篇重點不同,每篇的字數上限是一千五百字;假如每篇都寫到上限,便是六千字了!

阿樂這兩年成熟了不少,很多事情都不用我們操心,但這件事他既然如此緊張,對他多加督促也無妨。媽媽已提醒他要在限期前幾天完成所有文章,好讓我有時間過目,給點意見。阿樂唯唯諾諾,還說不必擔心,因為他比我們更著緊。媽媽跟朋友去旅行(「擺脫」我們倆父子,透透氣),臨行前千叮萬囑我,要保證阿樂在限期前完成有關申請的所有事項。

之後我問了阿樂兩三次那幾篇文章的進度,他都有點不耐煩地說「還在寫,沒問題啦」,我就沒有再問了。到了限期前一星期,我終於忍不住問他,四篇文章完成了多少篇,才知道他一篇也沒完成 --- 他只寫了其中一篇的三分一,另一篇有些筆記,其餘兩篇是一片空白!

到了這個時候,阿樂還認為自己可以在限期前完成四篇文章,於是我叫他到我的書房坐下來,慢慢傾。我先問他這星期會有甚麼功課、測驗、課外活動等,然後列成一張清單,接著要他根據清單計算,在申請限期前他有多少個小時可以花在寫那四篇文章之上。他一計之下,臉色便變了,原來他這星期特別忙,幾乎完全沒有空餘的時間!

我問阿樂:「怎麼辦?」他無言以對。我想了一會,問他:「假如請假一天,你會不會追不上學校的功課?」他答道:「應該不會。現在各科的內容我都覺得很容易,不上課一天,只要看看書本和做練習,便不會追不上。」我說:「那就請假一天吧,用一天時間寫完四篇文章!」

結果阿樂真的請了一天假。那天,他可辛苦了,由早上寫文章寫到晚上臨睡前,總算完成了四篇文章的初稿,上床時已疲態畢露,我看在眼裏也有點不忍。

阿樂終於在限期前提交了申請,鬆了口氣;雖然他知道自己申請成功的機會不會很高,但現在至少是沒有錯過了機會。事後我問他,從這件事他學到些甚麼;他的回答沒有令我失望:「我學到了時間管理time management的重要,學到了時間管理的要訣是前瞻looking ahead和計劃planning。」

20140118

《哲人對話錄》之〈設計論〉(下)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讓我們用眼睛做主要例子,不必談其他器官或生物特徵,這樣應該不會影響我們的論點,但討論起來就清楚簡便得多了。

哲人丙:沒問題。

哲人丁:好極!你這裏有一個不恰當的預設,就是眼睛的演化是以視覺功能為目的,而動物演化出眼睛,即是演化過程達到這個目的。有了這個預設,當然會認為動物成功演化出眼睛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因為大自然有那麼多變數,只要其中一些稍有差池,這個目的便不會達到;因此,最合理的解釋是這個過程不是隨機的、不純粹是大自然的運作,而是智能設計及引導的結果。可是,事實上演化過程並沒有任何目的,眼睛逐步演化出來,並不是循著視覺功能這個目的而發展,只是每一步都沒有被天擇淘汰,變化累積起來,產生了視覺功能,如此而已。

哲人丙:當然,生物不一定要有視覺才能生存,構成眼睛的不同部份,也不一定是向視覺功能的目標發展,理論上甚至可以沒有任何功能,而純粹偶然地成為生物的一部份。不過,維持身體每一部份都是有成本的,若某些生物長期維持較多沒有功能的「器官」,牠們在物競天擇的條件下,自然較難生存繁殖。這個問題在眼睛的例子尤其明顯,因為眼睛需要極多不同的組件,巧妙地配合起來才會產生視覺功能,這些組件在視覺功能出現之前,到底有甚麼作用呢?如果它們缺乏有利生存的功能,怎可能長期依附在身體之上?不僅是累積變化,還要各組件神奇地逐漸互相配合,才可以產生視覺功能,因此,眼睛自然演化出來的機會率極低,好比連續中六合彩幾百次啊!

哲人丁:我不知道你講的這個機會率是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智能設計論者最喜歡談機會率,拋出對普通人來說相當複雜的計算,得出一些數字,然後結論說這個或那個生物特徵出現的機會率是天文數字之低。問題是,他們在計算這種機會率時,都作了一些生物學家認為是錯誤的假定,例如假定每一個可能的基因型(genotype)出現的機會均等;沒有這些錯誤的假定,他們根本不能計算出那些嚇唬人的數字。當然,我不會否認生物演化出眼睛的機會率很低...

哲人丙:你承認機會率很低便成了,我們不必計算實際的數字。

哲人丁:機會率低又如何?有些事情的機會率很低,但發生了,我們卻不必因此相信那是刻意安排,或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例如你的出生,根據某一個計算方法,包括計算你的祖先存在的機會率、你父母相遇的機會率、某一卵子和某一精子結合的機會率等等,你這個人出生的機會率只有約四百兆份之一!任何人的出生機會率都可以這樣計算,但我們不會因為這個天文數字而認為自己的出生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

哲人丙:哈,我的確認為我的出生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

哲人丁:但那是因為你的宗教信仰,而不是因為你知道自己出生的機會率極低。

哲人丙:這點我同意... 我們暫且不談機會率的計算吧,我剛才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你還未回答呢?

哲人丁:有關眼晴演化的問題?

哲人丙:對,在眼晴演化出來之前,那些組成眼睛的部份有甚麼作用呢?這些還未產生視覺功能的組件似乎沒有任何功能,是生物的負累,理應被天擇淘汰;它們竟然能在演化過程中保存下來,最後形成眼睛,最合理的解釋是這過程有一個設計者在引導,保證累積的變化會有一個特定的結果 --- 眼睛。這個難題你還沒有回應。

哲人丁:這有何難!答案很簡單,就是那些還未產生視覺功能的組件事實上有或大或小的功能,例如感光;對光線來源敏感,在很多環境下都對生物的生存有利。智能設計論者愛用捕鼠器來類比眼睛,說即使簡單如捕鼠器,只有幾個組件,那些組件也要互相配合才有捕鼠的功能,而且各組件分開了都沒有任何功用。其實,他們連對捕鼠器的理解也錯了 --- 捕鼠器的組件可以有其他用途,例如做個小勾或夾子,而且其中一些組件可以組合成較簡單的捕鼠器,只是捕鼠功能弱一點而已。

哲人丙:我認為感光功能本身已經是不能化約地複雜了!即使最簡單的感光器官,暫時撇開辨別顏色、距離、速度等功能,純粹分辨有沒有光的器官,已經非常複雜;它至少要有能感光的細胞、傳遞訊息的神經線、還要有能處理這些訊息的腦袋,缺一不可。假若有生物非常幸運地演化出有感光的細胞,但沒有適當的神經線和腦袋,那些細胞對這生物來說也是得物無所用;若要眼睛的其他組件都同時演化出來,還要適當地連繫在一起,你說機會有多渺茫呢?智能設計論者用捕鼠器來類比,只是隨意找個具體例子,用來解釋他們的理念。任何生物的器官當然都遠比捕鼠器複雜,不同組件之間的關係也緊密得多,這點我想你不會反對吧?

哲人丁:你也許是誤解了感光功能的演化,才會有這些疑惑。你似乎認為感光功能是相當複雜的生物進一步的演化,例如在原初沒有能力處理光暗訊息的腦袋,新增出這個功能,或者在原初沒有眼睛的頭顱,演化出會感光的細胞,還要同時演化出傳遞訊息的神經線,把訊息傳到剛巧在腦袋演化出來的影像區域。假如感光功能只能這樣演化出來,的確機會渺茫,但事實上感光功能是在極其簡單的生物中演化出來的,毋須同時配合腦袋的演化。真正的演化歷程當然要由生物學家去研究,但原則上一些沒有腦袋或複雜神經系統的簡單生物,可以偶然地演化出能感光的細胞。光線的照射,會改變這些細胞 --- 甚至改變相連的細胞 --- 新陳代謝的速度,令這些生物更適應日夜的變化,因此有生存上的優勢,令感光功能保存了下來。感光功能後來才配合其他變化,逐步演化出不同種類的視覺功能。

哲人丙:看來你的想像力很豐富啊!

哲人丁:大自然本來就變化萬端,遠超人的想像力!你想像不到那麼複雜的生物如何能不經設計地演化出來,不表示大自然沒有這種能力啊!其實,我剛才說的不完全是想像,根據一些利用模型建構(modelling)來做的科學研究,由簡單原始的感光器官演化出像人眼那麼複雜的眼睛,只需約四十萬年的時間。

哲人丙:大自然的奧妙的確遠超人的想像,但我認為這正是設計的證據!無論如何,演化論還有一個大難題,就是不能解釋第一個細胞如何演化出來,不是嗎?

哲人丁:演化論的確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生物的起源根本不在演化論的解釋範圍;達爾文的書名是「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不是「生物起源」(the origin of life) 啊!此外,所謂「第一個細胞」這個概念本身就有問題。我們現在所認識的細胞全都是數以十億年演化的結果,應該比最原始的「細胞」複雜;最原始的「細胞」是怎樣的,現在已無法知道,可能是極其簡單、包含氨基酸(amino acid)的自我複製分子(self-replicating molecule) 。這些自我複製分子如何出現,科學界目前至少有四五個不同的理論;雖然還未有定論,但這並不表示科學沒有能力回答這個問題。

哲人丙:雖然科學難以解釋的事情不一定要訴諸超自然原因,但我認為生命的出現的確極為奧妙,還是假設有智能設計合理得多。即使最簡單的原始「細胞」,也必須有複雜的分子結構,組成能自我複製的生命「字母」,演化成現今所有生物DNA A-G-T-C的各種組合。當我們研究不同生物的DNA,就好像走進大學的圖書館,閱讀一本又一本經典的文學或學術名著。把大量字母隨機組合,加上長年累月的反覆「天擇」,可以積累出一本如《物種起源》的著作嗎?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但機會是微乎其微;若要解釋《物種起源》的存在,始終還是假定有一位充滿智慧的作者合理得多。科學家從事考古研究,若在荒野發現一系列有秩序、像古埃及文、但又從沒有人見過的「圖形」,即使完全看不懂,也會假定那是有作者的文字吧?

哲人丁:姑勿論你將DNA的組合和結構比作一本書是否恰當,你聽過生物學家李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提出的黃鼠狼程式(weasel program)嗎?

哲人丙:未聽過。

哲人丁:不要說一本書的內容,就算只是一句有七八個字、約三十個字母的有意義句子,已有數以億兆計的組合。假如你要一隻猴子在鍵盤上隨意按打,就算打得非常快速,窮盡整個宇宙歷史的時間,也未必會出現這個句子。

哲人丙:對啊,這正是我的意思!

哲人丁:且慢,我還未講到黃鼠狼程式呢!剛才講的是猴子在鍵盤上隨意按打,即是你說的「隨機組合」,但這個過程並沒有像天擇那樣的篩選原則,因此也就沒有像生物演化那樣的累積變化了。道金斯提出的黃鼠狼程式,正正是加入了這個元素,電腦隨機選出二十八個大寫字母,包括空格,排成一列,然後不斷複製這一列字母;但程式會令複製間中出錯,就好比基因突變(mutation),再加上一些簡單的篩選原則,好比天擇,便會累積變化。他在二三十年前測試這個程式,他的電腦只是用了約半小時便打出了Hamlet裏的“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因此,要大自然「寫出」DNA的各種組合和結構,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不可思議。

哲人丙:這個程式似乎有些問題,但我要想一想...不如你先回答我剛才的問題,按你的想法,莫非考古學家發現那些看來像古埃及文的「圖形」,也不能推斷那是文字嗎?

哲人丁:的確說不定啊,要視乎很多因素,包括那些「圖形」在甚麼東西上出現、「圖形」的年份和地點等等。倘若它們有一千萬年的歷史,自然不可能來自人類,那就要考慮其他可能了。

哲人丙:有其他可能嗎?

哲人丁:很難說,可能是某些動物遺下的痕跡或純天然的現象。假如那些「圖形」刻在明顯是設計的產物之上,例如一塊平滑的金屬板,那麼,我們便有理由相信「圖形」也是設計的結果,但究竟是甚麼,仍然是一個謎團;假如有多一點資料,說不定我們會有理由相信那是外星人留下的哩!不過,這樣一來,我們的判斷便不只是基於「圖形」的組合和結構,這個例子也就不能和DNA類比了。

哲人丙:外星人?那真是很豐富的想像啊!

哲人丁:也不比相信有神、魔鬼、天使等更需要想像力吧!其實,就算是外星人,由於對他們一點認識也沒有,我們只能推斷「圖形」是有意刻上去的,而不能斷定那些是文字。智能設計論所假定的設計者就更加神祕莫測,我們沒有任何根據可以推斷這設計者會設計甚麼、不會設計甚麼、設計的目的為何等等;這根本就是一個內容空洞的特例假設!

哲人丙:對於信徒來說,萬物的設計者當然是神了...

哲人丁:這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智能設計論本身並不能提供任何理由支持設計者是神,甚至不能肯定設計者只有一位而不是一大群,更遑論設計者是某一宗教相信的所謂唯一真神了。

哲人丙:這個... 噢,我想到黃鼠狼程式的問題出在哪裏了!那個程式好像可以「自然地」寫出有意思的句子,但其實不外是因為道金斯精心設計了一個會寫句子的程式而已,這不也是設計嗎?套用到DNA之上,你的回應正好顯示,即使DNA真的是逐漸演化而成,那也是因為有個充滿智慧的設計者,精心地編寫了自然規律的奧妙「程式」,令各種生物得以演化出來。

哲人丁:黃鼠狼程式當然是「精心設計」的結果,但請你不要忘記,這只是一個類比!道金斯設計這個程式的用意,是要說明眼睛或其他器官的演化不純粹是隨機組合的結果。眼睛的確很複雜,但只要我們明白演化是在天擇、基因突變、環境改變、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下進行的,便可以用模型建構的方法,重塑眼睛演化的過程,有點像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雖然建構出來的模型未必完全符合眼晴演化的歷史, 但至少是可能的歷史。黃鼠狼程式和這個方法類似,道金斯面對的是“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這個句子,假設這個句子不是任何人有意寫出來的,有沒有其他程序可以產生這個句子?他設計的黃鼠狼程式解答了這個問題,答案是「有」。

哲人丙:既然這只一是個類比,我們便不應該以這種例子來解決大自然是否有設計的問題吧?

哲人丁:我也不是這個意思。大自然的確十分奧妙,科學家也未能完全瞭解,但有關物種間的關係、生物的歷史等,演化論的確提供了令人滿意的解釋,生物學界普遍接受,根本不用假定背後有任何設計者。

哲人丙:這些我當然知道,科學家一般都接受了「方法上的自然主義」(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從事科學研究時只會考慮自然因素,不會尋求超自然的解釋。

哲人丁:對啊,而這種自然主義令科學在過去數百年有驚人的進步,也實質上印證了這種立場是正確的。

哲人丙:我不否認這種立場在一般情況下是合理的,可是,若要瞭解大自然最根本的奧秘,這種原則反而限制了我們尋求終極答案的各種嘗試,因為大自然最基本的規律和起源都不可能有自然的解釋。

哲人丁:唔... 我聽到甚麼「最根本」、「終極」等這麼「有份量」的字詞,就開始頭暈腦脹了。這麼重要的課題,我們另找時間再認真討論,好嗎?

哲人丙:好!當然好!下次我們就討論宇宙最終極的起源和規律吧。

20140117

《哲人對話錄》之〈設計論〉(上)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上次跟你討論宗教與科學的衝突時,我竟然忘記提出一個好例子。

哲人丙:是甚麼例子呢?

哲人丁:你聽過香港有個基督教組織,多次前往土耳其探險,聲稱找到傳說中的挪亞方舟嗎?

哲人丙:當然聽過。他們還把經歷拍成電影,開佈道會... 唉,還是不要說了。

哲人丁:噢,看來你也對他們不以為然?

哲人丙:簡直是替他們感到羞恥!這些人只是找到一個所謂「木結構」,然後在那裏拿了些爛木頭,交給幾間不知名的化驗室做碳14檢測;其中一間的測定結果是四千多年,他們竟然以此為鐵證,並開記者招待會聲稱有驚世發現,說甚麼99.9% 肯定那「木結構」是挪亞方舟。他們不但沒有公開其他幾個檢測報告,還刻意隱瞞那個所謂四千多年的測定結果,是有正負四千多年的誤差的!

哲人丁:嘩,我也不知道這些細節,難怪你如此氣憤!況且,就算那塊木頭真的有四千多年歷史,也絕不足以作為挪亞方舟存在的鐵證。

哲人丙:對,正如我上次強調,宗教典藉所描述的遠古事蹟不一定是史實,可以只是神話。幾千年前可能曾經有個稱為挪亞的人物,造了一艘船,一家幾口因而避過一場大水災;可是,我們可以肯定沒有一艘船如《聖經》的描述那樣,能容得下世上所有物種,養活牠們一段長時間,同時為北極熊提供寒冷天氣,又為駱駝提供沙漠氣候...

哲人丁:還有,洪水過後,那些可憐的袋鼠跳回澳洲生活,而挪亞一家八口也要在幾千年之,衍生今天世上所有人種呢!其實,他們即使是在方舟上,也應該全都給淹死了,因為要在四十天淹沒全球,至少要每小時下四千五百毫米雨水,這個降雨量,任何船隻也抵受不了,會迅速沉沒。

哲人丙:所以認真思考的信徒根本不可能相信挪亞方舟和全球大洪水之...

哲人丁:對,也有些信徒認為洪水只是局部而非全球的。其實,我認為挪亞方舟故事中最難以置信之處,是神要殺死所有人!假設挪亞的時代全世界只有數萬人,有沒有可能這數萬人 --- 除了挪亞一家 --- 都惡行滔天,理應一併毀滅?不要忘記,這數萬人中有不少孩童,有些甚至在洪水下降的時候剛剛出世,他們會做過甚麼壞事呢?還有那些無辜的動物,都要一起陪葬了。你試想像有一個很大很大的泳池,再想像將旺角全區的嬰兒和貓狗扔下去溺斃,那會是一個甚麼樣的景象?如果神真的曾經用洪水毀滅世人,那情況比這可怕得多了。

哲人丙:唔... 這是關於公義和罪惡的問題,我們可不可以暫時不討論,這次只講科學問題?

哲人丁:好吧。雖然不是所有信徒都相信大洪水是全球的,但對於那些相信全球大洪水的信徒來說,我們剛才提到的難題,他們都有辦法「解決」...

哲人丙:甚麼辦法?

哲人丁:當然就是相信神蹟了,例如神可以「托住」方舟,令它不會被雨水打沉。

哲人丙:哈哈,你說得對!無論如何,有些自以為認真思考的信徒不但相信洪水淹沒全球,甚至還用這個「事實」來解釋地質和生物學等的科學觀察,令他們有「理據」接受《創世記》的字面意思,相信地球是幾千年前由神創造的。

哲人丁:你是那種所謂創世科學(creation science)吧。

哲人丙:正是,他們有一套所謂洪水地質學(flood geology),用來對抗演化論,解釋為甚麼在沒有物種演化的情況下,不同深度的土層有不同物種的化石。

哲人丁:其實洪水地質學並不是甚麼新鮮的理論,早在十九世紀便有人提出了,除了用來對抗主流科學的看法,同時擺出「我們也講究科學精神」的姿態,以取代之前一些顯然不科學的特例假設(ad hoc hypothesis)。

哲人丙:特例假設... 例如說那些看似有幾千萬年歷史的化石是魔鬼的佈置,用來欺騙我們?或者是神在創世時造的,只是看來年代久遠,實際只有數千歷史?

哲人丁:不錯,如果可以用這個方法來反駁科學解釋,那麼,無論是多荒謬的宗教信念,只要想像一個特例假設出來,便可以維護了...

哲人丙:對,假如有一個宗教說地球只有一年的歷史,甚至說只有兩秒的歷史,也是可以用類似的特例假設來維護的。

哲人丁:說回洪水地質學,其實這個「學說」也是充斥著特例假設,同樣不值一哂,而且內容粗略含混,很多地方肯定是大膽假設,卻完全沒有小心求證,例如說美國的大峽谷是洪水退卻時形成的,但這並不符合大量的地質學證據,洪水地質學根本就是偽科學。

哲人丙:當然是偽科學,你說他們「大膽假設... 沒有小心求證」已經相當厚道了,他們是因為無法否認數之不盡的化石證據,又硬要接受《創世記》的字面解釋,被逼構想出這個「學說」。由於較複雜的生物是較後期才演化出來的,牠們的化石只會在較淺的土層出現,而較深、較古老的土層都只有較簡單的古生物化石。洪水地質學竟然聲稱所有生物都是在同一次大洪水中被活埋的,較簡單的生物由於不會游泳,沉得較深;較複雜的生物生活在陸地,又懂得游泳,沒有那麼快淹死下沉,掙扎到較頂的地方才被活埋。

哲人丁:哈哈,幸好我不是生活在挪亞時代,否則我不會游泳,又那麼怕水,必定馬上被淹死,沉在最底,我的化石應該會成為演化論的否證...

哲人丙:不會的,他們說人那麼聰明,即使不會游泳,也會跑去高地,所以全都是最後才淹死的。

哲人丁:噢,難道他們從來沒有看過水災或海嘯新聞?即使今天有先進的通訊設備,住在海邊的人很多也走避不及,水一來,就被沖走,難道這麼簡單的常識他們也沒有麼?

哲人丙:他們連更基本的生物學常識也沒有!最遠古的簡單生物本來都生活在水裏,反而後來較複雜的生物才不會游泳;按照他們的「學說」,理應有更多不諳水性的複雜生物埋在最底層才是。

哲人丁:所以洪水地質學無論如何也不符合那些化石證據,更何況我們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已經有相當豐富的認識,倘若真的曾經出現過一次全球大洪水,人類文明的發展必定因此斷裂,但這當然與我們的認識不符。

哲人丙:你說得對,可是,洪水地質學的支持者不會尊重這種認識,因為他們質疑科學家的研究方法,認為那些知識根本不可信。科學家基於碳14等一系列元素有穩定的半衰期,透過量度核衰變的比率,推算遺蹟和化石的年份;洪水地質學者認為這種檢測方法並不可靠,他們相信正因為挪亞大洪水那次史無前例的天災,核衰變的週期大幅縮短了,以致幾千年前的遺跡、物件、或化石,科學會推算出幾十萬年、甚至更長的歷史。由於他們認為科學檢測有這樣大的誤差,便可以心安理得地相信地球只有幾千年歷史了。

哲人丁:如果因為宗教理由而先認定了挪亞大洪水是歷史事實,無論如何也不放棄這個看法,然後以此為根據來質疑科學方法的可靠性,那麼,任何宗教都可以依樣畫葫蘆,選擇性地質疑科學了,我們甚至可以用中國的磐古初開之說來質疑科學!事實上,持這種態度的人可不少,根據蓋洛普調查(Gallup poll),美國有接近一半人口接受「年輕地球創造論」(young earth creationism),漠視各種科學證據,相信上帝於幾千年前創造地球和人類。

哲人丙:這個我當然知道,不過,這些信眾應該大多對有關的科學研究一無所知,否則不可能相信那麼荒誕的「學說」。他們對演化論亦無甚認識,以致相信上帝創造每一種物種,以為亞當夏娃真有其人,還會爭論亞當夏娃未經懷孕出生,會否也有肚臍呢?

哲人丁:竟然有這種無謂的爭論!我明白一般人不容易接受所有生物都有共同始祖,也難想像複雜的生物可以不經設計、自然地演化出來,但演化論得到無數強而有力的證據支持,早已是生物學界的共識,是現代生物學不可或缺的基礎,連宗教圈子也慢慢意識到演化論根本牢不可破,被逼盡量接受演化論。可惜的是,他們還是嘗試把宗教信念混入演化論,最近十多年大行其道的「智能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不就是這樣發展出來的嗎?

哲人丙:看來我們開始有些分歧了。我不否認智能設計論可能有些宗教元素,主要的支持者都有宗教背景,但我認為智能設計論是合理的學說,完全不能與年輕地球創論或洪水地質學相提並論。

哲人丁:難道你不知道智能設計論同樣沒有科學證據支持?

哲人丙:這就難說了,讓我們先弄清楚智能設計論的要旨吧...

哲人丁:這個當然,你先說說你對這個「學說」的理解。

哲人丙:沒問題。智能設計論基本上接受所有化石證據和科學檢測到的年份,也可以承認共同始祖之說以及人由古猿演化而來的事實;可是,智能設計論者認為演化的過程不是偶然的基因變異和天擇(natural selection)能充分解釋的,其中必有設計成份。具體一點說,現代智人(Homo sapiens)的確由古猿演化而成,但其中有些關鍵的變化,尤其是人腦的大幅進步,必須有精心的設計,適當地更改古猿的某些基因才可能衍生出現代智人。即使一隻手錶也須要設計者,何況是複雜精巧千萬倍的人類大腦呢?

哲人丁:以鐘錶跟自然現象類比,這是威廉派里(William Paley)的所謂經典設計論證,是二百多年的老古董了!

哲人丙:舊的不一定就不對,你可以說這個論證是老古董,也可以說它源遠流長,到現在仍然有很多人接受。

哲人丁:的確是有很多人接受,不少信徒傳教時最喜歡就是拋出這個論證;不過,多人接受不一定就對...

哲人丙:派里的論證雖非十全十美,但我認為其中的重點都是對的。你既然不同意,可否指出這個論證的毛病?

哲人丁:毛病可多了!讓我們逐點討論吧。

哲人丙:好的,我會逐點反駁你。

哲人丁:第一點很簡單,就是複雜的東西不一定是設計的結果。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和適當的自然機制,簡單的事物可以累積變化,慢慢變得越來越複雜。達爾文的演化論了不起之處,正是在於他指出了所有生物演化的機制,由簡單演化成複雜。雖然他沒有現在的遺傳學知識,但他明白物種有些特性可以遺傳,亦會生產生新的、可遺傳的特性,加上資源有限和環境的變遷,而有天擇(natural selection)的現象,於是物種不是滅絕,就是累積變化;較近代出現的物種異常複雜,因為那是極長時間累積變化的結果。

哲人丙:我當然明白演化論的基本原則,也知道大自然有不少演化的例子,包括細菌演化出抵抗抗生素的能力,動物因應環境轉變而演化出不同的保護色等等。問題是,隨機的基因變異加上天擇原則,是否真的能充分解釋所有物種的演化?假若沒有設計者的計劃和引導,單靠長時間的變化累積,有可能演化出如眼睛這麼精巧的器官嗎?眼睛裏眾多的組件須要準確地配合才產生視覺功能,套用智能設計論的術語,像眼睛這樣精巧的器官是「不能化約地複雜」(irreducibly complex),即是說,這些器官不能化約為各組件的隨機湊合,因為隨機湊合而產生特定功能 --- 例如視覺 --- 的機會率實在太低了!此外,各組件沒有獨立的功能,即使這些器官是經過長時間「演化」已成的,組件的出現和互相配合都須要精心的設計和引導,不能簡單地以變化的累積來解釋。

20140115

「年青」和「年輕」

香港 2014年施政報告的標題是:

讓有需要的 得到支援
讓年青的 各展所長
讓香港 得以發揮

這樣笨拙歐化的中文,已有人批評,我不必再踩一腳,倒是「年青」一詞,值得討論一下。鄧小樺在〈文盲的施政報告〉說『只有「年輕」,或者「青年」』,言下之意是「年青」不對。我在網上略為搜尋,確定也有其他人持類似的見解 --- 有些認為「年青」是錯誤的寫法,有些接受「年青」,卻堅持「年青人」是誤寫。我則不用「年輕」或「年輕人」,只用「年青」或「年青人」,鄧小樺這麼一說,我可不得不自辯一下了(鄧小姐剛被封為「共匪」,我便寫這「贈慶」文章,萬莫見怪)。

先來個話當年。我讀大學時修過文字學,講授者是來自台灣的客座教授陳新雄老師(註);有一次陳老師在堂上談及「年輕」一詞,說那是不通的,用「年青」才對,因為「輕」與「重」相對,跟「老」、「中」、「少」都沒關係,即使是引申或比況,用來形容年紀仍然是勉強。自此,這個說法入了我腦,根深柢固,便一直都只寫「年青」,不寫「年輕」。

我不會說「年輕」一詞錯誤,因為這個詞語已通行了,不妨以慣用法決定對錯;我不用「年輕」這個詞語,是個人的偏執而已(正如我堅持雙引號在外、單引號在內一樣)。然而,對於說「年青」不對的人,我禁不住要問,錯在哪裏?

「青年」一詞沒有人會認為有問題,如果說「年青」不對,是因為「中年」不能寫成「年中」,那麼,為何「老年」又可以寫成「年老」?如果說「年青人」不對,是因為沒有人會寫「年中人」或「年老人」,那麼,為何「老年的人」又可以寫成「年老的人」?正如「英俊的男人」可以簡寫成「俊男」,而不是「英男」、「英人」、或「俊人」,「美麗的女人」可以簡寫成「美人」、「美女」、或「麗人」,而不是「麗女」,這些都不過是習慣的用法而已。既然「年青」和「年青人」已是很普遍的用語,接受又何妨?

還有,「年青人」和「年輕人」其實是有些分別的。「年青人」是介乎少年和中年之間的人,但「年輕人」可以是相對的,例如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可以稱呼一個三四十歲的人為「年輕人」,但稱呼三四十歲的人為「年青人」,則有點不妥了。既然有這分別,「年青人」便不可以在任何語境都被「年輕人」取代。

幸好「年青」和「年輕」不涉及「中共匪語」,否則這有可能引發一個沒完沒了的左右翼爭辯,而我也可能會被封為「共匪」。


(註)陳老師好酒,兼愛吟誦詩詞,有時在堂上興到,便搖頭擺腦吟誦起來,間或雙頰微紅,似有兩份醉意,有古代名士的風韻。他吟誦的方式是半誦半唱,用的不是國語,像是國語和某種方言的混合體,聽來很舒服,絕不會令人覺得肉麻。寫這篇文章時順便在網上搜尋陳老師的資料,才知道他已在 2012年仙遊,享年七十八歲;都說酒能傷身,陳老師嗜杯中物而得享天年,可謂有福也!

20140113

追夢靠甚麼?

「做人如果無夢想,同條鹹魚有咩分別呀?」這是周星馳在電影《少林足球》裏的名句,令人聽過後印象難忘,香港甚至有公開試的考生當作「古語」來用,成為一時笑談。



年青人愛說追夢 --- 追求夢想,可是,對很多人來說,即使是在年青時,追夢本身已是夢了。不少年青人有夢想,但未必有機會去追夢;有機會時,又未必膽量和決心,因為害怕承擔追夢失敗的後果。其實,就算追夢成功,做了自己想做的「大事」,例如揹背包環遊世界,也有可能要面對夢後的困難,例如重新找一份愜意的工作。

因此,有些人說,追夢也要講條件。他們說,成功靠父幹,追夢也靠父幹;你家境富裕,不必憂柴憂米,已是一大好條件,很少人有的。如果家人支持,自己學歷又高,不愁找不到工作,更是無後顧之憂。那麼,追夢又有何難?圓了夢,固然心滿意足,甚至覺得自己脫胎換骨,境界高人一等;即使失敗了,最多是回到從前的安樂窩,沒有甚麼大不了。對於這些「有條件」的人,追夢又有何難?

然而,不難達到、不必犧牲任何東西去追求、追求時沒有冒險成份的,算不上是夢想吧!就算你有齊上述家境富裕等等「追夢好條件」,追夢,還是要作取捨、有決心、肯冒險,才可能得到圓夢的滿足感。假如你環遊世界,全程有保鑣,一切由別人安排妥當,吃得好住得好,優哉悠哉,這樣的環遊世界肯定不是在圓夢。

有「追夢好條件」的人去追夢,仍然是真真正正的追夢,沒有值得人看輕之處。他們的確有優勢,但只是靠那些外在的條件,而沒有夢想、缺乏追夢的決心和冒險精神,夢,還是追不成的。正如一個音樂天份高、得名師教導、家庭又支持她學習音樂的人,可說有成為音樂家的好條件,但成為音樂家對她來說也不是易事;如果她醉心音樂、努力學習、刻苦練琴,最後成為知名的鋼琴家,我們可不會因為她擁有那些好條件而對她的成就打個折扣。

有「追夢好條件」而沒有夢想的人,仍然是一條鹹魚,儘管是貴價一點的。

20140112

紐約市民不包容市長? --- 給無待堂上一堂美國文化課

無待堂〈不包容他用刀叉食薄餅〉一文借紐約市新任市長 Bill de Blasio 用刀叉吃意大利薄餅的新聞,大抽所謂「左膠」的水,但全文顯示他對美國文化毫不了解,可謂抽水抽出坑渠水 ---又污又臭。

先說紐約市長吃薄餅的新聞。吃薄餅用手而不用刀叉,的確是大部份紐約市民的習慣,但紐約市長用刀叉吃薄餅一事之所以成為新聞,無非是傳媒炒作,熟悉美國傳媒作風的人一看便知,絕不是無待堂所理解的那樣,「在紐約市民眼中卻是一件大事 [...] 這個文化差異,紐約市民是不包容的」。

一些紐約市網民發表的意見,例如說要因此彈劾市長,大多是湊熱鬧,tongue-in-cheek,不當得真。事實上,有很多美國人(包括紐約市民)的網上留言都認為這是茶杯裏的風波,不值一哂;我見到的其中一個留言特別有趣,因為留言者稱那些附和炒作這件事的網民為 ‘keyboard jockeys’,而此詞在這個語境的最佳中譯,應該就是「鍵盤戰士」了。

其實,de Blasio 之前,政客 Donald Trump Sarah Palin 也曾在紐約市公然用刀叉吃薄餅,當時倒沒有成為「大新聞」,只是被名嘴 Jon Stewart 在電視上誇張地取笑一番 --- 這樣的事情,只宜成為茶餘飯後的笑談。

無待堂說「受到批評之後,市長急急補鑊,聲稱以後會用手食薄餅」,可是,我看過不少報道,都沒有這個說法。反之,據我看過的報道,de Blasio 在接受記者訪問時,明顯打趣的口吻說,用刀叉吃薄餅一事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a “very important question”),可見他對這事是一笑置之。

無待堂還說:「美國人對意大利人有戒心,總覺得意大利裔的美國人也有一道黑手黨的陰影。黑人做總統都可以,但意大利裔的倒是從沒有過。現在來了一個市長,美國人卻連他的飲食習慣也不包容。」他看來以為 de Blasio 是第一位意大利裔的紐約市長,難道他連鼎鼎大名的 Rudolph Giuliani 也不知道?而在 Giuliani 之前,紐約市還有其他意大利裔市長呢!

無待堂對美國文化的誤解還不止於此:『美國人喜歡槍,如果有人無故走入他們的後園,他們會一槍斃了他。美國憲法保護國民的財產,以及他們保護財產的權力。是不是很不包容,很暴力,很排外?殺了小賊,輸了「素質」,值得嗎?美國人會答你,為了自由,這是天經地義。』美國人中有一半或以上支持槍械管制,這些人中,有不少會說,為了擁有和使用槍械的自由而「殺了小賊」,是不值得的,因為小賊罪不至死。(無待堂談『美國立國就是由「不包容」開始』那幾句,簡直不知所云,我不評論了。)

紐約市以 multicultural 稱,雖然未必做到文化融合,但至少是文化多元,對不同文化顯然有一定的包容。從以下這段短片,可見紐約市除了唐人街的中國文化,還有小意大利 Little Italy的意大利文化:

20140109

一位「華人遺傳學家」如是說

有朋友轉貼了一篇高皓正的臉書貼文,內容是一位「華人遺傳學家」關於同性戀的「訪問」,非常簡短,內容似是而非,符合高皓正「科學」貼文的一貫水平。我在網上隨便搜尋了一下,便發覺高皓正的文章並非原作,乃抄自林以諾的臉書,除了斬頭截尾,一字沒改。

林以諾沒有形容該篇短文為「訪問」,只是說「在三藩市講道,有機會認識一位華人遺傳學家,於是把握機會向他請教」。雖然這位「華人遺傳學家」不是接受正式的訪問,但他的答客問仍然明顯帶著權威的語氣,很配合他那「遺傳學家」的專家身份;可惜的是,他的說話內容卻不禁令人疑他的專業水平。

林以諾先問:「香港有許多人認為同性戀是遺傳(天生)的,甚至有普通科醫生、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學家支持這種看法,你從遺傳學如何回應?」

這第一問已有不妥之處。在「遺傳」後括住「天生」,是不是表示兩者等同?雖然遺傳genetic必是天生(being born with),但天生卻不一定是遺傳啊!(下文會較詳細談這一點)此外,林以諾只提普通科醫生、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學家,然後問「你從遺傳學如何回應?」,是暗示這位「華人遺傳學家」可以代表遺傳學說話,暗示其他遺傳學家會同意,而不會跟這些「普通科醫生、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學家」一般見識。事實上,大多數遺傳學家都不會同意這位「華人遺傳學家」對林以諾的回答,因為他說的不但有錯,而且粗疏之極;無論如何,就算只有一部份遺傳學家會不同意,林以諾的問法已屬誤導。

果然,「華人遺傳學家」和應林以諾:「這個問題涉及遺傳學,普通科醫生,精神科,甚至心理學家都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然後以他的「專業知識」提出以下質疑:「同性戀者不會生育下一代,又何來遺傳呢?」

這是一個老問題,已有人提出不同的解答,例如 Richard Dawkins



當然,這些都是猜想,但至少說明這個難題有討論餘地,不容「華人遺傳學家」一錘定音。此外,「華人遺傳學家」可能已沒有緊貼最新研究的發展,所以不知道有研究結果支持同性戀有表觀遺傳性epigenetic--- 遺傳基因不是唯一因素,母體的子宮環境亦有重要影響;雖然如此,同性戀仍算是天生的。這個理論不但可以用來解答以上難題,也解釋了為何有些同卵雙胞胎其中一個為同性戀者、另一個則不是(超簡單地說,是因為他們在子宮裏受到不同的刺激):



林以諾似乎要顯示他對遺傳學和演化論並非完全無知,追問下去:「那麼,有沒有可能是基因突變?」

「華人遺傳學家」這樣回答:「若基因突變,則是一個極重大的突變,人類自懂遺傳學以來,沒有發現過生物可以有那麼大的基因突變。」

這個回答裏隱藏的理論問題不少,恐怕非我所能澄清,如要澄清,也非長篇大論不可。這裏我只能指出三點:一、量度基因突變(mutation)的大小,有不同的標準,不能簡單地說某一基因突變是否「重大」;二、假如同性戀與遺傳基因無關,他說的「那麼大的基因突變」根本就不知所云;三、如果所謂「重大的突變」是指由沒有同性戀傾向變成有同性戀傾向,他便可能是混淆了基因型(genotype)和表型(phenotype)。

「華人遺傳學家」還補充說:「再者,相信遺傳的人,多半相信進化論,進化理論基本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在進化過程中,生物不會容許自己擁有不能繁殖下一代的基因存在,因為生存才是生物最基本的素求 [sic]。」

從這幾句看來,「華人遺傳學家」一是誤解演化論,一是故意歪曲,因為認識演化論的人都知道,演化過程完全不由生物自己作主,演化亦沒有固定方向,所以根本沒有「生物不會容許自己擁有」某一基因這回事(可能有人會認為他只是表達不清,但對演化論有正確理解的人是絕不會這樣表達的)。此外,這裏還有一個概念混淆:假如真的有同性戀基因,那也不會是「不能繁殖下一代的基因」,因為同性戀並不會令人失去繁殖能力。

因此,我對這位「華人遺傳學家」真的一點信心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