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程伊川的老虎與塞內卡的容器


宋代理學家程頤說過一個簡單的故事:「嘗見一田夫曾被虎傷,有人說虎傷人,眾莫不驚,獨田夫色動異於眾。」(《二程遺書・卷二上》)這是成語「談虎色變」的出處,認識這成語並運用得當的人很多,但其中有多少知道程頤用這個故事來講甚麼道理?

程伊川講的是「真知與常知異」,即真知與常知的分別。他接著說:「若虎能傷人,雖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嘗真知,真知須如田夫乃是。」被虎傷過的田夫對「虎能傷人」的認識是真知,其他人雖然「莫不驚」,因為對「虎能傷人」這個事實「莫不知之」,但他們的認識跟三歲童子的認識一樣,只是常知。

田夫的故事是一個例子,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真知與常知的分別;不過,例子並不能代替直接的說明 ─ 如果沒有直接的說明,我們的了解容易流於印象式,過於籠統,甚至有偏誤。可是,要直接說明真知與常知的分別,卻殊不容易;也許正是因為難於直接解說,程頤才只舉例子便算。

《二程遺書・卷十八》記載了同一個故事,這裏程頤說得詳細一點:

向親見一人,曽為虎所傷,因言及虎神色便變,傍有數人,見佗說虎,非不知虎之猛可畏,然不如佗說了有畏懼之色,蓋眞知虎者也。學者深知亦如此。且如膾炙,貴公子與野人莫不皆知其美然,貴人聞著便有欲嗜膾炙之色,野人則不然。學者須是眞知,纔知得是,便泰然行將去也。某年二十時,解釋經義,與今無異,然思今日,覺得意味與少時自別。

他多舉了兩個例子,一是貴公子與野人對燴炙之美的不同認識,二是他自己少時與晚年對經書義理所得的不同意味。仍然是沒有直接解說「真知」指的是怎樣的知識。

三個例子說的都是體會,因此,用「體會」來了解「真知」,應該是合理的。但甚麼是體會?最簡單的解釋是「從親身體驗而得的認識」,老虎的例子和燴炙之美的例子都符合這個解釋 ─ 沒有經驗過被老虎所傷,不真知老虎傷人之可怕;沒有品嚐過上好的膾炙,不真知這美食之可口。然而,是不是親身體驗過 X,就一定對 X 有真知呢?也許被虎傷過的人一定對「虎傷人」有真知,但不見得品嚐過膾炙者,都真知此等美食之佳妙。親身體驗只是真知的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

「體會」的「會」,除了解作「理解」或「明白」,還可以有「合在一起」之意,不是雜亂併湊,而是會聚成一協調的整體。程頤那個解釋經義的例子,正好用來說明「體會」的這一層意思:他少時與晚年同樣是解釋經義,在體(親身體驗)上是「無異」,但到晚年才有會,即是懂得將這親身體驗與一生的其他經歷會聚成一協調的整體,互相參照,令有關體驗產生指導行為、甚至是指導生命方向的作用。體,只是必要條件,要加上會,才成為體會,才是真知。常知對比於真知,便是抽象和孤立的認知,也許能推動某些行為,但推動力肯定遠不及真知,更不會有指導人生的作用。

有些做人的道理,我們從小就不斷聽到,知是知道了,卻一直都只是常知,要等到經歷過某些事情,或是人生到達某一階段,才變成真知。最佳例子莫如「時間寶貴」,我們大概沒有誰未聽過、沒有誰不懂得背誦「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我們有誰真知時間寶貴呢?絕大多數只有常知,沒有真知,中年以前尤其如此。你回想一下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時代浪費了多少光陰,自然心裏有數。

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卡(Seneca the Younger)在《論生命之短暫》一文打了個比況:浪費時間就像將水倒進一個底部有裂縫的容器,無論你有多少水,結果都是一樣,容器裏空空如也。容器比喻心靈,如果容器沒有裂縫,留在容器裏的水比喻的不是時間,而是我們善用時間後在心靈裏存著的美好回憶及豐富知識。心靈隨著年齡增長,像一個不斷增大的容器,當容器還小時,水都漏走了不覺得怎樣;可是,當那容器已變得很大(你五十歲了),你陡然回想過去那麼多年白白漏走的水,再望望那變大了的容器之空蕩(或只有小量的水),這時你便真知「時間寶貴」的道理了。

我們一出生便一直親身體驗寶貴的時間,卻往往大半生都不體會時間的寶貴,因為這體會,這真知,需要眾多不同的經歷,經過反省而聚成一協調的整體。弔詭的是,等到你有足夠的經歷而真知時間寶貴時,珍惜時間恐怕已太遲了。


20191207

網誌十年


本網誌由 2009年12月7日開始寫,今天是十週年。十年,是相當長的時間,可以幾許風雨,我則慶幸這十年活得安穩之餘,因寫這網誌而生命添了不少姿采。

說到緣起,便不得不提友人冼偉林的網誌《Unemployed Philosopher》(後來易名《哲學家沒翅膀》,再易名《沒翅膀的我》)。當年我看他的網誌,經常留言,有時還寫得頗長;冼偉林建議我也開個網誌,起初我聽過便算,沒有認真考慮。誰知那是一粒種子,在我腦裏成長,最後由念頭變成決定,開花結果,並且結了兩個果 — 我同時開了兩個網誌,一中一英,中文的《魚之樂》主要寫雜文,英文的《Hummings in the Fly-Bottle》主要寫哲學思緒。

英文網誌少人看,寫了兩年便越寫越疏,到 2016年10月便停止了。《魚之樂》則讀者逐漸增多,也有不少留言,令我有動力寫下去,每天寫一篇,竟然達幾乎兩年之久(2010 和 2011 這兩年寫了六百三十多篇)。這期間我還得教學、做學術研究、寫論文、煮飯做家務、照顧兒子等等,現在回想起來,連我自己也覺得有點不真實。然而,寫到 2016年便終於開始明顯減產了,那年只寫了八十篇;到今年,現在已是十二月了,還寫不夠二十篇。

這也是自然的事。我的想法和見解雖多,但終究有限,即使全都值得寫出來,寫了一千五百多篇之後,便不得不等到有新的和值得寫的想法,才可以寫新文章。寫網誌不是我的工作,而是娛樂,我不必像專欄作家那樣要定時定候交稿;如果不是認為有值得寫的題材,而且有寫作心情,我是不會寫的。不過,雖然現在寫得疏了,但我沒有結束網誌的打算;我對這一小片天地有感情,不會輕易放棄。

說《魚之樂》令我的生命添了不少姿采,這並非虛言。我出版的第一本書是這網誌的結集,此外,我因寫網誌而結識了一些朋友,例如與我合著《宗哲對話錄》的劉創馥,如果他不是早已看過《魚之樂》的大部份文章,我邀請他合作寫書時,他未必會答應;現在我們已成好友,正在合寫第二本書。還有,寫這網誌令我走出學術的象牙塔,因讀者留言而有機會跟不同背景的人交流,明白到一些我以前沒留意甚至完全未想過的觀點或視角。

起初寫網誌時,有不少文章是批評人的,雖然從我的角度看只是不平則鳴,但由於下筆不留情,而且掩不住傲氣,得罪了一些人。這些得罪人的文章,我沒有後悔寫,但假如是現在寫,大概會寫得沒那麼盛氣凌人,留幾分餘地。不是變圓滑了,而是同理心比以前增強,較懂得理解別人的限制和苦處。

十年,可以磨一劍,一柄寒光閃爍的利器;猶幸寫這網誌我磨的是自己,沒有變得更鋒利以傷人,但仍然有心去問:「誰有不平事?」

20191110

追思小記


上星期六(十一月二日 ),柏克萊加州大學哲學系為任教超過半世紀、於本年八月辭世的教授 Barry Stroud 舉行追思會;為了對恩師作最後一次正式的致意,況且柏克萊距離我家不過兩個半小時車程,我當然是出席了。

在追思會裏見到不少十多年未見的老同學,都是 Stroud 的學生,有些專程從東岸飛來,甚至從加拿大飛來的也有。雖然大家分別了那麼久,有幾位已離開學術界(現在當律師或在商界工作),但甫一見面,毋須熱身,便暢談起來,舉手投足和說笑的方式跟昔日當研究生時沒有兩樣。那感覺,很符合杜甫寫的「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他們都不懂杜甫,不過,我相信我這感覺他們多少都有點。當然,我們還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懷著尊敬之心,向老師 Barry 致意。

追思會為時一個半小時,有 Barry 的家人及好友致詞,內容都很感人。其中一位致詞者是 Thomas Nagel,他與 Barry 是很要好的朋友,而且曾經是同學和同事(兩人大約同時間在哈佛哲學系讀博士,Nagel 畢業後最初幾年也是在柏克萊任教)。Nagel 致詞不長,內容平實,但語調明顯帶有感情,說到最後,竟哭出來了。然而,最令我感動的是另一位老先生,他不是學術界中人,跟 Barry 是中學同學,後來搬到三藩市居住,與  Barry 久不久見面,有時一起煮食,有時一起去旅遊,有深厚的友誼。這位老先生致詞時妙語如珠,將 Barry 學術生涯以外的人生面向描繪得如一幅絢麗的水彩畫 — Barry 是一位懂得「活得精彩」之道的哲學家。老先生沒有哭,卻令聽者更為 Barry 之辭世而惋惜。

在嘉賓致詞之間有鋼琴演奏,奏的是 Bach 的 Partita No.1 in B-flat major,BWV 825。那是我很喜歡的樂曲,令追思會加添幾分親切。

我留意到連 John Searle 也有出席追思會,我用了這個「連」字,是因為 Searle 由於證據確鑿的性侵犯指控,已被柏克萊褫奪了榮譽退休教授的頭銜,並斷絕了任何關係。追思會完結時,只見 Searle 斯人獨憔悴般完全沒有人理會,站在那裏孤零零的,有點可憐。與一眾舊同學吃晚飯時,我問 E (Searle 是 E 的博士論文導師)為何不跟 Searle 打個招呼,E 說他實在太鄙夷 Searle 的行為,強迫不了自己去跟他說話。Searle 在柏克萊任教的時間比 Stroud 還要長一點,名氣也可能比 Stroud 的大,但在系內受到一致尊重的一向是 Stroud 而從來都不是 Searle。這不但是由於人格的分別,還由於學問態度的分別;柏克萊哲學系中人大概沒有人會反對,如果過去五十年有「柏克萊哲學風格」這回事,那是由於 Stroud,而非由於 Searle。

柏克萊哲學系將系內一個比較大的房間重新裝修,命名為 "the Stroud Room"。Barry 去世前已知道 the Stroud Room 這計畫,因此親自選了一些他喜歡或是對他有特別意義的書放置在這房間內。我遊覽這房間時忘了拍照,憑記憶,Barry 選的書,除了 Hume,Kant,Descartes 和 Wittgenstein 的著作,他自己的著作,還包括以下這幾本:

P. F. Strawson, The Bounds of Sense: An Essay on 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Bernard Williams, Descartes: The Project of Pure Enquiry

Stanley Cavell, The Claim of Reason: Wittgenstein, Skepticism, Morality, and Tragedy

Janet Broughton, Descartes's Method of Doubt

我和 Jason Bridges 及 Niko Kolodny 合編的 Stroud 紀念文集也列於這些書中間,我感到榮幸。

20191023

意外發現的一本政治哲學小書


這本小書,不是有人推薦沒看過書評,作者也非大名鼎鼎,純粹是意外發現。話說那天跟研究歐陸哲學的同事聊天,談起傅柯 (Michel Foucault),頗有興味回到家裏,記起幾年前讀過的一本簡介傅柯的小書 How to Read Foucault (Granta Books, 2007) ,作者是 Johanna Oksala,書的內容已忘掉八九,沒忘的是當時讀後的印象甚好。然後上網搜尋 Oksala 有沒有其他論述傅柯的書,結果找到兩本(Foucault on FreedomFoucault, Politics, and Violence),但同時見到 Oksala 著有一本政治哲學導論 Political Philosophy: All That Matters (McGraw-Hill, 2013) ,是 McGraw-Hill 出版社 All That Matters 系列的其中一本。好奇之下,在網上看了這本小書的開首幾頁,讀到作者就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卡 (Seneca the Younger) 有關奴隸的一句引文加以發揮,登時叫好,於是二話不說,訂購了這本書。


書幾天後到手,果然是小書,正文 130頁,小開本,一個下午便看完了。書中所述幾乎沒有甚麼不是我本來就認識的,但我仍然看得津津有味,因為 Oksala 的文筆簡潔有力,而且對所論述的哲學家、哲學問題和理論往往抓著最核心、最關鍵之處,以極其精煉的方式表達出來,經常有一語(或兩三語)中的之妙;最佳例子莫如她用以下這句概括康德的政治哲學:"Being law-abiding, obeying one's own rational mind and being wholly free amount to the same thing." (p.72) 這就是功力,顯出作者對康德的哲學有深入的了解。

這本書的結構是順歷史時序介紹主要的政治哲學家和經典,所以可以當作一本政治哲學簡史來看,但作者著重的是哲學理念,而不是歷史發展。另一方面,Oksala 在引言解釋甚麼是政治哲學時,點出了政治哲學與政治哲學史的密切關係:「在政治哲學裏,當今 (the present) 與歷史是不可分割的。很明顯,政治在歷史的脈絡中發生,經常隨時代而有極大的變化。跟天體物理學或數學不同,政治哲學沒有超越時間的普遍定律;我們今天如何思考政治,乃直接受以往發生的事件所模塑,而我們在理解政治時運用的概念、想法和論證,都必然是承傳而來的。」(p.3)

書中論述的哲學家包括那些大多數政治哲學導論都會介紹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霍布斯、洛克、盧騷、康德、米爾、馬克思、羅爾斯。有趣的是,Oksala 用了一整章講馬基雅維利 (Niccolò Machiavelli),卻只撥出半章不到給羅爾斯,作為盧騷社會契約論的後續討論。由於作者有歐陸哲學背景,書中介紹了傅柯對政治權力的看法、阿多諾 (Theodor Adorno) 與霍克海默 (Max Horkheimer) 對啟蒙精神 (enlightenment) 的批判、以及哈伯瑪斯 (Jürgen Habermas) 的「溝通理性 (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理論。這些歐陸哲學部份寫得跟書的其他部份同樣清楚,而且在內容上是融貫的。由於作者有女性主義哲學 (feminist philosophy) 背景,書中有一章先講萼蘭 (Hannah Arendt) ,然後講女性主義。最後一章是展望,探討 global democracy 的可能性,也是值得深思的大題目。

總括來說,這本書古今兼備,不囿於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的門戶之見,清晰簡要地論述了西方政治哲學裏最重要的人物、著作和理論,而且寫得饒有趣味,肯定是值得推薦的政治哲學導論。我未見過有人談論這本書,寫這篇文章,多少是出於不忍見滄海遺珠的心態。

好了,最後說回我在開始時講到的那句塞內卡引文:"Remember, if you please, that the man you call slave sprang from the same seed, enjoys the same daylight, breathes like you, lives like you, dies like you. You can as easily conceive him a free man as he can conceive you a slave." (p.1) 塞內卡是在勸喻他同時代的人應該善待奴隸,因為奴隸也是人,可是,正如 Oksala 指出,塞內卡並沒有提倡廢除奴隸制度。為甚麼會這樣?是塞內卡的思想有矛盾嗎?Oksala 的解釋是:這不是思想上有矛盾,而是在於如何看待一個問題的性質;塞內卡將「應該怎樣對待奴隸?」視為個人道德的問題,而不視為政治問題。然而,奴隸制度的存廢不只是道德問題,還是政治問題。Oksala 說得好:"What Seneca's example shows, however, is that if we are unable to think of slavery as a political problem, then we have no hope of even beginning to act for its abolition." (p.2) 對,政治問題,我們先要理解為政治問題(而不只是社會問題、經濟問題、教育問題、道德問題),才有望能開始著手解決。

20190928

一個人身攻擊的範例


【讀者中不喜歡看我談自己的,請集中看解釋 ad hominem 那些部份。】

批判思考裏有一個非常簡單的概念,英文(其實是拉丁文,但已納入英文用語)是 "ad hominem",中文譯作「人身攻擊」或「訴諸人身」,指的是一種思考謬誤:不直接駁斥對方的論點或論證,而只是攻擊對方的個人特點,例如動機、性格、態度、學歷、社會地位、過往的行為等,並且當這做法是對那些論點或論證的合理批評。雖然說是簡單的概念,但也有三點須要注意:

  並非凡是攻擊對方的個人特點便是犯了 ad hominem 的謬誤,如果沒有當這些攻擊是在合理地批評對方的論點或論證,便不是思考上犯錯,而純粹是在言語上攻擊對方(我們在日常對話中指某甲「人身攻擊」某乙,很多時候都只是這個意思)。

   如果對方的論點或論證內容與他的個人特點有關,那麼攻擊他這個(或這些)特點便未必是犯了 ad hominem 的謬誤。

   那些被攻擊的個人特點,不必是對方事實上有的;犯 ad hominem 謬誤者可以是誤會了對方,也可以是誇大,甚至是無中生有。

(圖片來源:http://persuasionwq.weebly.com)

為甚麼我忽然有興致談這個簡單的批判思考概念?原因無他,就是剛剛身受「人身攻擊」謬誤之害,而且犯謬誤者很可能是與我相識的人,卻用了化名,令我不禁覺得有點耐人尋味。

事緣我那篇〈香港警隊安可以為善?〉被《立場新聞》轉載後,第一個留言就是批評我的,而且極其嚴厲:


我的文章主要是指出劉業成一知半解地引用《道德經》,也間接批評了香港警隊。這位「習達平」(近平只是近,這位仁兄或仁姐厲害了,已達)沒有反駁我的論點,只是一味攻擊我的動機和人格。說我的「一些言論明顯有曲意迎合之嫌」,那不只是針對這篇文章,還包括我以前的言論,卻沒有解釋和舉例。最可笑的是「明顯有曲意迎合之嫌」,通常我們說「有 X 之嫌」,即 X 並不明顯;「習達平」這個寫法,是既要讀者感到「明顯」二字的力量,卻又不想擔上「沒有證據」之指責,所以同時戴上「之嫌」這個頭盔。至於「不要為虛名小利所惑而喪失學者的基本良知底線」,也是「戴頭盔」的寫法,事實上是說我為虛名小利所惑,但用了勸說的語氣,那就容易脫身了。這伎倆貫徹到最後的「望慎思之!人可以無才華,但不可以無廉恥!」,像是好言相勸,但有多少個讀者會不覺得我是被罵為「無廉恥」呢?

為甚麼這個留言是 ad hominem,而不只是在言語上攻擊我?因為留言是對我那篇文章的反應,在這個語境中最合理的看法是:留言是在批評我的文章。此外,除了攻擊我的動機和人格,「習達平」還擺出客觀論說的姿態,說甚麼「人的一生在歷史長河中很短 …… 將來時空變幻又如何以此文字面對自己同行乃至後代?」云云(雖然這與我文章論點的關係也是不清不楚的),也是在空泛地批評我的文章。

「習達平」說我「本是同學中才華出眾的一個」,那是自認是我的同學了。會不會是冒認,來個先揚後抑?我相信不是。我不敢說自己有才華,但在大學時確是有點風頭,如果不是大學同學,應該不會這樣形容我。如果真的是老同學,卻藏頭露尾來人身攻擊我,恕我直言:我看不起你!

香港警隊安可以為善?


香港臨時警務處副處長劉業成那封「致同袍們」公開信,看來情文並茂、義正詞嚴,相信深深感動了很多警察 。我不是警察,看罷此信只覺得作者矯情造作,令我有點想吐;尤其是「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回」這兩句引文(出於《素書》;順便一提,這是中國前總理溫家寶不只一次引用的句子),「守職」的標準就讓劉業成用你們警界的理解去定吧,但「處義」這麼高的道德褒揚卻不由得你濫用 ─ 證據不確鑿的不說,單是明顯的濫捕和亂打市民,你們就不配稱那個「義」字!

公開信的結尾引用了《道德經》第七十九章的「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劉業成真是胸有墨水啊!他接著寫的「我們不祈望所有香港人都認同我們執法的決心」,顯示他引文的重點是「必有餘怨」,但他可有注意到,「安可以為善」是反問句?這三句的意思是:如果情況到了「和大怨,必有餘怨」的地步,便已不可以為善。香港警隊已不可以為善了!為甚麼?且聽我解經。

雖然《道德經》這幾句在傳統的註釋大多是從「無為而治」的政治哲學角度來理解,但讀者不必過分囿於這個角度,否則容易忽略文句中較豐富的含義。「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的其中一層意思是:執政者和執法者(以下簡言「執法者」)根本不應該讓人民的大怨積成;大怨不同一般的不滿,而是令人民因受苦而生的憤恨,源於統治或執法上根本的不當。因此,如果這些不當的做法不改,那麼即使人民的大怨給某些方法緩和了,仍必有餘怨;而更重要的是,這些緩和方法只是虛與委蛇,並不真的是與民為善 ─ 只要執法者的不當做法一日不改,他們便一日不可以與民為善。

《道德經》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之後接著的幾句是:「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警察當然不是聖人,但這裏說聖人所做的,其實不過是執法者應做之事。契,符信也;左右兩契,立約雙方各執其一。這是個比喻,執法者的權力,好比手執左契的人有權利追討合約訂明的事項。「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意思不是有合約在手也不去追討,而是追討要用恰當的方法,即下文說的「有德司契」,不會用責難、威逼、甚至更離譜的方法。警察執法也一樣,是要守規矩的,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應過分,以執法之名胡作非為。

與「有德司契」對比的,是「無德司徹」;「徹」字難解,眾說紛紜,這裏我採用高亨《老子正詁》的說法:「徹,疑當為殺。」因二字篆文形近而誤,而且《道德經》第七十四章有「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兩句,與此解法暗合。如果是「無德司殺」,那就與「有德司契」形成鮮明的對比:無德的執法者不以恰當的方式執法,而往往胡作非為,就像討債的不惜傷人、甚至殺人!香港警察,是有德還是無德,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太明顯了嗎?

20190922

黃藍家人


今早醒來,一看手機,WhatsApp 的家人群組正在「討論」政治。我說的家人,是至親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沒有更親的了。大家都是香港人,還有甚麼政治問題好討論呢?當然是在各抒黃藍之見。其實,不久前各人已同意不再在這群組談政治,免傷感情;可是,今天群組中有人因為看到警察在將軍澳拘捕了一名十二三歲的「示威」男童,忍不住出聲,傳了圖片,評句「我覺得好痴線」,於是爭論便展開了。

猶幸最後沒有弄至不快,好險!我一直只做旁觀者,因為我覺得參與這樣的「討論」是浪費時間。大家都知道對方的立場,甚至可以準確估計到誰對甚麼事會有甚麼反應或意見;大家亦知道無論說甚麼也不會改變對方的立場,藍不會變黃,黃不會變藍(兩個月前可能還有這樣的想像,但現在應該已幻滅了)。因此,這樣的「討論」不會改變甚麼,也不會加深相互了解,不是浪費時間是甚麼?不但是浪費時間,還有可能弄至關係破裂,何苦?


也許有人認為此乃大是大非,就算是家人,也不可姑息,應該直斥其非,伸張正義。我不敢說這個看法是錯的,但對我來說,家人始終是家人,有親情,有重疊的經歷,有共同生活的烙印,有可以一起回味的種種往事;當然很難對每一個家人都是親情一樣的厚,但即使是稍薄的親情,也是有相當韌力的。試想想,就算是一個與你性情不相投、甚至互不喜歡的家人,在他或她有重大危難而需要你幫忙時,你會毫不關心、斷然拒絕嗎?我肯定自己不會。唯有門前鏡湖水,春風不改舊時波,這就是我理解的親情。

(友情會不會也有這樣的韌力?如果是一起成長、推心置腹的知己,應該和家人的親情相差無幾。可是,朋友之間較容易有「志不同,道不合,則分道揚鑣」的情況,往日的肝膽相照,可以因為今天的政見之異而勢不兩立;雖然難免感到可惜,但仍然覺得那是應做的事。)

黃藍之別,大多數只是見解上的分別,除非黃的是前線的抗爭者,而藍的是防暴警察,那才會有行動上的衝突。黃藍家人,互相看到的不過是對方「思想上的錯誤」,而不是誰做了甚麼傷天害理之事,因此,不必隨便用道德語言來指斥對方。由於家人的黃藍立場而感到失望,那是難免,但個人的思想各有前因,對家人寬容一點,那是親情的表現。

以上所說,黃藍皆適用。其實,我的家人群組裏只有一個是藍的;一個已嫌太多,一個已感奈何,但親情還在,這是我最想說的。


20190811

悼念恩師巴理 · 史特魯德


今天 (8月10日) 早上收到恩師巴理 · 史特魯德 (Barry Stroud) 辭世的消息,雖然早已知道他的健康情況是命不久矣,兩個月前寫的一篇〈最後一面〉成了準確的預言,但聽到壞消息後還是難過得很,整天也提不起勁來。現在已是夜深,感到睡前非寫一篇悼念文章不可,否則定必輾轉難眠。

當年到柏克萊加大讀博士、初上這位老師的課時,已跟其他同學叫他 "Barry",因此從來沒有稱呼他 "Professor Stroud"。Barry 是我的 first year seminar 導師(另一位導師是 Hannah Ginsborg),全班只有六位學生,我們整個學期主要讀 C. I. Lewis 的 Mind and the World Order,讀得很精很細,每星期要寫一篇二、三千字的文章,每堂都有深入的討論,那是極嚴謹的哲學訓練,也奠定了我對 Barry 的敬慕。其實我到柏克萊之前已讀過 Barry 的名著 Hume (Routledge, 1981) ,對他處理哲學問題那舉重若輕的能力已有頗深刻的印象;親炙之後,更加佩服。

Barry 的哲學史功力十分深厚,除了是休謨專家,對康德哲學也素有研究,發表過不少討論康德知識論和形上學的論文。他在哈佛讀博士時雖然不是由 Quine 指導論文(他的論文導師是 Morton White),但上過不少 Quine 的課,後來也有繼續研究 Quine 的哲學。受 Quine 影響甚深的 Donald Davidson 在八十年代開始到柏克萊任教,與 Barry 成為同事,Barry 對 Davidson 的哲學漸感興趣,研究得相當深入。另一位 Barry 堪稱專家的哲學家是維根斯坦,他那篇著名的論文 "Wittgenstein and Logical Necessity" 是研究維根斯坦者必讀的;這篇論文有趣兼有啟發性,我讀過至少四五次(Barry 的維根斯坦 graduate seminar 我上過兩次,是我日後自己研讀維根斯坦的基本訓練和出發點)。不過,Barry 最有名的還是對懷疑論的研究,他那本 The Significance of Philosophical Sceptic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可算是這個題目的經典;即使你對懷疑論本身興趣不大,這本書也值得讀,因為你能從中學習到怎樣 philosophize。

Barry 是一位很有個性的哲學家,置哲學時尚於不顧(是的,哲學也有時尚),從不隨波逐流,只研究自己認為重要的問題。他的文風亦很有特色,條分縷析,卻一點也不刻板枯燥,有種娓娓道來的味道;偶爾好像是重重複複,其實不然,因此能迫使有尋根究底精神的讀者慢下來,反覆閱讀和思考。這種文風有點像 G. E. Moore,但文采過之和流暢得多;而和 Moore 一樣,Barry 的哲學著作是不適合急功近利之徒閱讀的(讀他的著作像品茗,但有些人讀哲學書的心態像喝汽水)。

要懂得欣賞 Barry 的哲學,便不得不了解到他的所有哲學研究背後都有一個根本的疑問,就是:哲學究竟能帶給我們甚麼樣的認識或了解?換句話說,Barry 雖然整生從事哲學研究,但對哲學的可能限制由始至終有很強烈的意識(這個意識在 The Quest for Real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一書表現得尤其明顯)。因此,當 Jason Bridges,Niko Kolodny 和我替 Barry 編輯紀念文集時,將書名定為 "The Possibility of Philosophical Understanding",Barry 是感到「深得我心」的。
  
我稱 Barry 為「恩師」,不但因為他有以教我,對我的哲學發展有莫大影響,還因為他待我實在很好。當年我找教席失意,柏克萊的資助又完了,不知如何是好,Barry 主動幫忙,替我安排了一份類似臨時講師的工作,好讓我多待一年,我很感激和感動,至今難忘(結果找到一份 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不用留在柏克萊)。

Barry 有一個只有熟朋友才知道的愛好,是不容易估到的,就是他愛讀 Jane Austen 的小說,經常重讀。我以前覺得 Austen 的小說極悶,婆婆媽媽的,但那是多年前的印象;為了向 Barry 致敬,我決定重讀 Pride and PrejudiceSense and Sensibility

20190721

大是大非昭然若揭 小眉小眼視線難移


在美國這邊一早醒來,第一時間上網看香港的消息,擔心的是昨天 721遊行後可能有嚴重事件發生。果然有事發生,有示威者遊行後衝擊西環中聯辦,晚上警方與示威者在上環爆發衝突,發放多輪催淚彈,有報道說警方曾發射橡膠子彈驅散示威者。這些都可說是意料之內的事,因為在類似情況下已發生過多次;真正的「大件事」,發生地點不是金鐘、中環、西環或上環等地,而是當天沒有遊行活動的元朗西鐵站:數以百計手持棍捧等武器的白衣人衝入西鐵站,毆打站內市民,出手狠辣,甚至走入車廂內攻擊,據說是專挑穿黑衣的市民來打,因為那些很可能是參加過遊行後回家的市民。【補:看過很多視像記錄後,已可以肯定白衣兇徒不是只打穿黑衣的。】

這些白衣兇徒的暴行,非筆墨能形容,但在網上很容易找到不同人士拍到的視像記錄,《立場新聞》記者拍到的最為詳盡(這位記者也被打傷了);看過之後,除非你已被偏見閉塞腦袋,又或者你心腸本來就壞,否則一定會被激起一定程度的義憤。此大是大非,明顯不過,不容歪曲。

不容歪曲,卻偏偏有人企圖歪曲,或至少是企圖轉移視線。帶頭的,當然是香港政府。22日凌晨 35分,政府發出聲明,主要有兩部份。第一部份譴責衝擊中聯辦的「激進示威者 (radical protesters)」,形容他們「一連串的暴力行為 (a series of violent acts)」 是「令人髮指和暴力的 (outrageous, violent)」;第二部份是關於元朗襲擊事件,卻沒有譴責,只是報告事件,說「有人聚集在港鐵車站月台及車廂內, 襲擊乘客,導致衝突及有人受傷 (some people congregated at the platforms of the MTR station and train compartments, attacking commuters. It led to confrontations and injuries)」,何等「簡潔」(沒說有多少人聚集,沒說乘客如何被襲擊)而「客觀」(沒有「令人髮指」或「暴力」等價值判斷)的描述啊!假如沒有留意和跟進這兩件事,單看這聲明,對比這兩部份,便很可能得出一個結論,或至少是一個印象:第一件事明顯很嚴重,第二件事未必嚴重。

然而,相信被政府這個聲明誤導的人不會很多,大概就只有那些已被偏見閉塞腦袋或心腸本來就壞的人。重要的事要說三遍:這是非常清楚的大是大非,這是非常清楚的大是大非,這是非常清楚的大是大非。

政府以外,有一些人用另外的小眉小眼方式企圖轉移視線,又或者是用來自我蒙蔽。他們對元朗兇徒集體襲擊市民事件的反應不是譴責兇徒的暴行,而是第一時間拿梁家傑那句「暴力有時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出來搶白,暗示梁的言論鼓勵暴力。姑勿論梁家傑說的是對是錯,元朗襲擊市民事件與他完全沒有因果關係,那也是顯而易見的。此時此勢,歪理滔天,雖是明顯不過的事實,也有需要點明。

還有一種轉移視線的說法,也是小眉小眼,也是全無說服力。這樣說的人不多,但我不幸見到。這些人通常都是扮客觀理性,骨子裏即使不是藍絲,也至少有親建制的傾向。他們的說法是:你們這些人只看見元朗的暴徒,卻無視示威者也有暴力行為,例如昨天示威者佔據中環一帶馬路,有一輛客貨車被路障阻礙,司機下車與示威者理論,卻被示威者群毆受傷,客貨車被示威者砸爛擋風玻璃和車尾玻璃等。我相信支持反送中運動的人中絕少會認為這司機被打(和客貨車被破壞)肯定是應該的,而這件事與元朗襲擊市民事件根本不可同日而語,因為前者不是事先有計畫的行動,被打的只有一人,而且其中很可能有誤會。示威者到目前為止最「暴力」的行為,就是毀壞立法會,此外便是被警察打時還擊,而且暴力程度和警察的沒得比(警員斷指事件還未弄清楚,不評論)。人人都可以大聲譴責暴力,超級賤人何君堯也可以,但在大是大非之下,所謂暴力,不能一概而論。


20190710

黃沐恩《情動於中》序


沐恩邀請我寫序,我沒有立刻答應,因為我要先判斷他這本書寫得是好是壞,才可以決定。如果是壞書,卻仍然接受邀請寫序,要麼真心批評,直指其壞,這樣的序會得罪作者;要麼假意讚好,視作應酬,這樣的事我做不出來。寫序其實是一種推薦形式,因此,世間書序大多對作者有褒無貶,分別在於那讚賞之語有多真誠而已。我的原則是講真話,所以不會為壞書寫序。

我現在為這本書寫序了,運用簡單的邏輯推論,當知我認為這是一本好書。全書共九章,我看了兩章後已能判斷沐恩寫得好,於是回覆他,答應寫序,然後把餘下七章讀完。讀時,趣味盎然;讀後,獲益良多。這序,我是寫得相當起勁的。
(圖片來源:https://www.chineseupress.com)

人人都有情緒,而不同的情緒在各式各樣的情況對人的行為有或大或小的影響;一言以蔽之,情緒根本就是人生不可或缺的部份。要了解自己,了解人生,就不得不了解情緒。情緒是個重要的題目,可是,相對於其他重要題目,討論情緒的書不多,適合一般讀者看的更少;中文的,就更少之又少;中文而堪稱好書的,可能一本也沒有。這個現象應該如何解釋,當然不能在這個序深究,我只想指出,《情動於中》是一本少有(甚至是絕無僅有)的探討情緒的中文好書。

雖然這本書以一般讀者為對象,卻不折不扣是專家之作。沐恩的學術訓練是哲學,博士論文寫的正是情緒哲學(philosophy of emotion);而我第一次留意到沐恩的學術著作,就是見到他在國際哲學期刊 Philosophical Studies 發表的一篇情緒哲學論文。擁有如此紮實的有關學術背景,沐恩寫這本書自然得心應手。

我說的「擁有如此紮實的有關學術背景」,不單指哲學,因為情緒的研究早已是跨學科的(interdisciplinary),即使寫的是哲學論文,也必須研讀其他有關學科的著述。沐恩在書中展示了他對人類學、心理學、生物學和神經科學(neuroscience)等有關學科的認識,介紹了不少理論和實驗,而且以有趣的手法寫出,絕無枯燥之弊。此外,書中用了大量文學、歷史、電影及音樂的例子,圖文並茂,除了增加讀者的閱讀趣味,亦顯出作者的博學多聞。

此書雖然採取每章論述一種情緒的形式,看似各章獨立,其實結構嚴謹,層層推進,用作者自己的話說,是「以哲學研究為骨幹,論證情緒既具有身體性的 一面、亦具有理性的一面,兩者在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的影響下, 不斷建立一層又一層的交互關係,從而形成看似矛盾的情緒的各種特質」(p.xvi)。讀者一章一章讀下去,自會感到對人類的情緒了解得越來越深,最後得到一幅大圖像。然而,作者在「結語」不忘提醒讀者,雖然這本書揭示了情緒的複雜性,但「情緒的複雜性卻遠遠超越本書所覆蓋的範圍」(p.345)。無論如何,我敢斷言,如果你對情緒素無研究,而想對情緒有多一點的認識,這本書絕不會令你失望。


2019年5月21日寫於加州奇科

20190616

最後一面


上星期三,仍在中國旅遊,人在北京,收到壞消息電郵:我的博士論文導師 Barry Stroud 被診斷出腦內有一個很大的腫瘤,醫生預計他只能多活兩三個月。雖然 Barry 已八十四歲,但一直以來都精力十足,退休後被 recalled 繼續教書,也沒有停止過哲學研究,經常出席學術會議,發表論文,還正在寫新書;因此,他忽然得重病的消息,不但令我難過,還頗感意外。(「只能多活兩三個月」的估計是假設他不做手術,但手術風險高,而且結果會令 Barry 的腦部功能大退,他不願意以這狀態繼續存活。)

傳來消息的是老同學 Jason Bridges,Jason 是 Barry 眾多學生中跟他最親近的,兩人不時通電話,所以這壞消息 Jason 最早得知。他在電郵裏說過幾天會飛往柏克萊探望 Barry,並表示希望我和另一位同學 Niko Kolodny 能與他同往,因為他知道 Barry 見到我們三人一起探望他,會特別高興。我們三人數年前合編了 The Possibility of Philosophical Understanding: Reflections on the Thought of Barry Stroud (Oxford University, 2011),關於這本紀念文集,Barry 不止一次對我們說 "It means a lot to me"。我當然立即答應同往,幸好已是旅遊的最後兩天,趕得及回美國與 Jason 和 Niko 會合。(結果 Jason 因事延遲了,我們待到今個星期六才探望 Barry,即香港「二百萬零一人」大遊行前一天。)


 Niko 畢業後在哈佛教了三年便被柏克萊「撬」了回來任教,由 Barry 的學生變成同事,所以探望 Barry 他最方便。我們先在他家集合,然後一起到 Barry 的家去。我開了兩個半小時車才到達 Niko 的家,但比起 Jason 要由芝加哥飛來,那就不算甚麼了。Niko 和我都對 Jason 說不知道見到 Barry 時該怎樣表現、說些甚麼,Jason 的回應是:「他應該會和我們講哲學,大家自然交談就可以了。」

到了 Barry 家,先是他女兒出來迎接,我們在客廳待了十分鐘,才見到 Barry 坐在輪椅上,由護士推出來。第一眼看到他,只見他臉容衰倦,比我數年前見他時蒼老了很多,我心裏禁不住一陣難過。然而,寒暄了一兩分鐘後,Barry 便向我們闡述他近日有關 "first-person plural" 的哲學思考,然後開始精神起來,逐漸恢復昔日講書和討論哲學時的神采。接著我們便一路談哲學,互有答問,談了個多小時。Jason 果然了解 Barry。

從 "first-person plural", Barry 談到 Thomas Nagel 最近的一篇論文 "Moral Reality and Moral Progress",因為裏面有些看法與 Barry 的接近(他還順便提到 Nagel 上星期來探望他,兩人討論了那篇論文)。我指出 Barry 有關 "first-person plural" 的見解可以從 Davidson 的一些看法得到印證,我們便談了一陣 Davidson,然後 Barry 解釋他為何認為 Davidson 和 Wittgenstein 有相通之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 Stroud, "Davidson and Wittgenstein on 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收入了他的文集 Seeing, Knowing, Understanding) 。

Jason 提到 On Certainty 裏的一些概念,Barry 便比較起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On Certainty  來,說前者章節段落都是悉心安排的(至少 Part I 是這樣),有 development,可以看到其中的 philosophizing,但後者只是集合了一些沒有清楚關聯的段落,而且論點重覆之處甚多,其實算不上是一本書。

已記不起怎樣談到了 Anscombe。Barry 說他曾經用 Anscombe 的 Intention 做研究生 first-year seminar 的教材,全班叫苦連天,因為這本一百頁不到的小書實在太難理解,但最後大部份學生都覺得那是十分值得花時間和心力去讀懂的書。接著 Niko 分享了一點他讀 Intention 的經驗。從 Anscombe 我們自然談到了 Geach(兩人是夫婦),Barry 說 Geach 的 Mental Acts 寫得極好;我記得他以前不止一次提過這本書,都是大讚,但我到現在還未看,也許是時候「的起心肝」拿來讀了。

最後我們談了一點 Strawson 和 McDowell,呀,還有 Nietzsche 和 Adorno,因為 Barry 問我有沒有些新的哲學興趣,我便說自己在讀 Nietzsche 和 Adorno,然後講了一點點 Adorno 的哲學概念。

我記性不好,以上憑記憶寫的,恐怕有遺漏;我決定盡力回想,寫出來,是留個記錄,因為這次會面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 Barry 是我的恩師,不但有以教我,對我的思想有巨大影響,還待我很好,而這一次卻很可能是我和他最後一次見面了。

我們沒有談及 Barry 的病情,在探望前我問 Jason 知不知道 Barry 怎樣看待死亡,他說 Barry 曾經表示自己不怕死,但害怕失去思考力。在談話中只有一次幾乎觸及 Barry 現在的情況:我用 eternal recurrence 做例子來說明為甚麼我對 Nietzsche 感興趣,當我說出 "eternal recurrence" 時,Barry 突然指了指自己,然後點了兩下頭。他的意思應該是:對於 Nietzsche 在 The Gay Science 提出的那個 eternal recurrence 的問題,他的答案是 "Yes!"(我沒有向他求證,因為心想不必,而且當時的談話脈絡不容許我那樣做)。這令我聯想到 Wittgenstein 臨終時說的那句話:"Tell them I've had a wonderful life!"。

道別時,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在整個交談中 Barry 都很冷靜,沒有激動過,可是,道別時他再一次多謝我們合編那本紀念文集,接著忽然哭了,邊哭邊說了兩句我聽不清楚的話。(到這一刻,我想起他那老淚縱橫的樣子,仍然心有戚戚焉。)最後最後,他對我們三個說:"Keep going, I mean continue to do what you're doing in philosophy." Barry 在送給我的一本書(他的著作)裏寫的題詞也是 "Keep going!"。老師,請放心,我會繼續的,儘管我對哲學的熱愛未必及得上你。


20190515

到三藩市看莫奈(兼看高更)


上星期六與內子及一位朋友到三藩市金門公園內的笛洋美術館(de Young Museum)看 "Monet: The Late Years" 畫展。此程有朝聖意味,山長水遠,由我家開車到三藩市,一程需三個多小時,來回就是七個小時了。門券要預訂,不算貴,每人三十五美元,限定時間入場(但任由逗留多久);我們訂了早上十時的門券,由於擔心同日出發可能有交通延誤,所以決定早一天去,在柏克萊附近找一酒店過夜,翌日開約半小時車便可抵達美術館。星期五那天晚飯還吃了頓好的,中式。

星期六早上到了金門公園,美術館附近已泊滿了車,好不容易才找到泊車位,幸而距離美術館只是約十分鐘步行之遙。進館時,展覽廳內已有很多人,但不算擠,雖到處人聲可聞,大多是談論眼前畫作,但不至於吵耳。

  
展覽的莫奈作品約五十件,由不同的美術館和私人收藏借出,主要是 1913 至 1926年所畫(莫奈於 1926年去世),全是印象派風格的。一次過看到這麼多件莫奈作品,十分難得。

我們每件作品都仔細地看,駐足良久,先近看,然後遠看,再近看,然後再遠看。遠者,是距離二三十呎。遠看和近看的分別堪稱神奇,那些池塘景象,近看只是一團團顏色,遠看卻明顯是水色和倒影,暗香浮動,連其中的睡蓮也頓然活起來了;有一幅畫的其中一小處近看只是四五點黃色的顏料,好像胡亂塗上去的,不知是甚麼東西,遠看,原來是隱隱透過樹葉的陽光,很明顯的。


展覽廳內除了莫奈的畫作,還有頗詳盡的文字介紹,字體也大,說明作品的創作背景及莫奈當時的生活與經歷。對於不熟悉莫奈生平的參觀者,這些文字介紹很能幫助欣賞展品。

莫奈喜歡畫系列,同一系列裏的作品,有些看來很相似,其實重點不同,要用心看,才可以看出主要的分別。這個展覽裏,有些十分相似的作品並列,好讓參觀者比較。這樣的比較,是很有趣的藝術鑑賞活動。


欣賞畫作,一定要看實物。只看畫冊或複製品,不可能真正欣賞到作品之美,因為單是作品的大小,已能決定看者的觀感;莫奈很多作品都極大幅,看實物與看畫冊,根本是兩回事。此外,複製品的顏色與原作總有分別,而且要看實物才看到畫家的筆法。看完展覽後,買了一本特別為這展覽而印製的畫冊,印刷精美,然而,看過展品後,翻開畫冊便只能興味索然了。


笛洋美術館這個月同時展出高更的作品,看完莫奈,走上一層便是高更,不必另外買門券;雖然我不特別喜歡高更的作品,但機會難得,自然不會錯過。這次展出的除了高更的畫作,還有他的雕塑和陶藝作品,相當豐富。在一幅題為 "Breton Girl"(1889)的畫作介紹裏,看到高更寫給梵高關於這幅畫的幾句說話,挺有意思的:"I try to put into these desolate figures the savagery that I see in them, and that's in me too. Here in Brittany the peasants have a medieval look about them. The costumes are also almost symbolic, influenced by the superstitutions of Catholicism."


同一天看到兩位偉大藝術家的作品,來回七小時的車程是絕對值得的。

20190507

令我失望的《隨園食單》


我愛下廚,也愛看書,但不知何故,袁枚那本大名鼎鼎的《隨園食單》,我到最近才第一次看,看後只能說:「失望!」

我期望看到甚麼呢?我既愛下廚,當然是期望看到可以付諸實行的食譜,多學幾個巧手好菜,可是,《隨園食單》記錄的大部份烹調方法,說得好聽點,是非常精簡;說得難聽嘛,就是粗枝大葉。如果依著這些粗略的食譜來做,非得大大自行腦補不可。因此,即使是兩個技藝相若的廚子依著《隨園食單》裏同一個食譜來做,做出來的菜餚也可能色、香、味都大相逕庭。


 讓我隨便舉三個例子:

慶元豆腐 - 將豆豉一茶杯,水泡爛,入豆腐同炒起鍋。(〈雜素菜單〉)
燒羊肉 - 羊肉切大塊,重五七斤者,鐵叉火上燒之。味果甘脆,宜惹宋仁宗夜半之思也。(〈雜牲單〉)
捶雞 - 將整雞捶碎,秋油、酒煮之。南京高南昌太守家制之最精。(〈羽族單〉)

很難想像那道慶元豆腐的味道會好到哪裏,假如用泡爛的豆豉來炒豆腐也能成美味,必定有祕訣,那煩請清清楚楚寫出來好嗎?燒羊肉的「食譜」只寫了三大步驟,切、叉、燒,至於如何調味,請讀者自行揣摩好了。那句「宜惹宋仁宗夜半之思也」可以令讀者推想到宋仁宗很喜歡吃羊肉,可是,與其幫助讀者增加歷史的趣味知識,倒不如將烹調之法寫得詳細一點。那道捶雞有寫調味了,挺簡單的,就是醬油加酒,但如何捶,怎樣才算捶碎(是整隻雞,難道連骨頭也要捶碎?),用多大的火煮,煮多久,都沒有講;這「食譜」只有二十二個字,卻有十二個字與烹調之法無關。

另一些烹調方法的描寫除了過份簡單外,還有莫名其妙之處,例如:

排骨 - 取勒條排骨精肥各半者,抽去當中直骨,以蔥代之,炙用醋、醬,頻頻刷上,不可太枯。(〈特牲單〉)

排骨煮熟後,去骨不難,但這裏的做法是炙,即由生肉燒烤成熟肉;生的排骨,骨和肉相連等很緊(不似雞肉,去骨容易),如何「抽去當中直骨」,連我這個烹調經驗豐富的人,也給考起了。

不過,《隨園食單》裏也有寫得較為詳細的食譜,例如:

白煨肉 - 每肉一斤,用白水煮八分好起出,去湯;用酒半斤,鹽二錢半,煨一個時辰。用原湯一半加入滾乾,湯膩為度,再加蔥、椒、木耳、韭菜之類。火先武後文。又一法:每肉一斤,用糖一錢,酒半斤,水一斤,清醬半茶杯;先放酒,滾肉一二十次,加茴香一錢,收水悶爛,亦佳。(〈特牲單〉)

這個食譜說明了各步驟的烹煮時間和火候,而材料及調味的份量亦清楚,應該可以照著做(未試過,所以不知煮出來是甚麼樣子和味道),但《隨園食單》裏像這樣較為詳盡的食譜是少之又少。

剛在一篇網上的文章裏看到這個說法,就是袁枚原來不懂烹調,只是個飲食界的王語嫣而已!我在網上搜查了好一會,也不能肯定此說是否屬實;然而,如果屬實,再加上袁枚在《隨園食單》的序裏說的一個細節,那便能解釋為何他寫的食譜詳簡不一,而且大多非常簡略。袁枚在序裏沒有說是自己下廚,而是說「每食於某氏而飽,必使家廚往彼灶觚,執弟子之禮。四十年來,頗集眾美」;他是吃到好的,便叫家裏的廚子到吃處去學,自己只是寫下食譜。學的不是他,下廚的更不是他,廚子學成後回來報告,既然知道主人不懂烹調,也就不必說得那麼詳盡了;如果廚子那天心情好多說了幾句,又或者是袁枚好奇之下多問了幾句,那麼,記錄的食譜便較詳細了。袁才子,為何你不每個食譜都多問幾句呢?

20190410

省下的時間


小數怕長計,時間亦如是。今天開車到大學教書時,忽然想到自己多年來在交通上省下的時間,粗略一計,原來是個不能小覷的數字。

我住在只有約十萬居民的 college town,這裏沒有繁忙的交通,塞車是罕見之事,如果塞車,一定是因為發生了交通意外。由我家開車到大學,只需十五分鐘左右;一來一回,也不過是半個小時而已。假如住在三藩市或洛杉磯等大城市,上下班花在交通上的時間動輒便是一兩個小時 — 車程加上塞車,一程超過四十五分鐘是等閒事。大城市和小鎮在這方面的分別,一天就是一個小時或更多。其實,即使在公共交通發達的香港,上下班一程花四十五分鐘也是很普遍的。

(圖片來源:https://elpais.com)

我住在這 college town 已十七年了,教書時間表一直維持在星期一、三、五早上,正午之前已回到家裏,隔天休息,相當自在。一個學期有十五星期,一年兩個學期,即三十星期,每星期三天,需要開車到大學教書的日子合共九十天。跟大城市比較,這九十天,我每天省下一小時,一年便省下九十小時,幾乎等於四天,那是不少的時間啊!十七年,那就是合共六十多天,即兩個月;如果只計睡眠以外、可以活動的時間,一天是十六小時,那麼,這十七年我在交通上便省了三個月啊!

因此,不要看輕二三十分鐘的時間,如果可以累積的話,積少,始終成多。我也不談甚麼「切莫浪費時間」的大道理了,因為怎樣才算浪費,難有客觀標準,例如用 Facebook 算不算浪費時間呢?我老婆大人覺得是,我卻認為那是我發表意見和交朋結友的好方法,令我生活的內容豐富了不少,絕非浪費時間。其實,「節省時間」和「不浪費時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省下時間,不過是無形中多了時間,至於這多出的時間怎樣運用,那是另一回事;節省時間不等於不浪費時間,因為你可以將省下的時間浪費掉。最好當然是節省而不浪費。

節省時間有不同的方法,例如從大城市搬到小鎮居住,便可以在交通上像我那樣省下不少時間;不必親力親為的事便交給別人做,是另一個節省時間的好方法;甚至只是做事手腳俐落一些(這是可以鍛鍊出來的),也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因為即使一次只能省下十分鐘,如果是經常做的事,那時間還是會積少成多的。

試想想,要是每天都能以各種方法省下合共三十分鐘,一年下來,就會多出十一天了(以十六小時可以活動的時間為一天來計算)。往事已矣,正如祈克果所言,life must be lived forwards,到了我這年紀,重要的是向前看,繼續盡力活得精彩;假如我還有二十年可活(絕不算貪心),而每年也能省下十一天,那便是多出了二百二十天,足夠時間寫一本書了。

20190321

羅爾斯論尼采


【這篇文章有標題黨之嫌,因為題目肯定能吸引對哲學有興趣的讀者,而且看似一個大題目;可是,雖然文章的內容的確是「羅爾斯論尼采」,但我寫的其實只是兩三段文字的讀後感。要是你對本文沒有很高的期望,那就可以放心看下去了。】

上星期跟同事談到朱利安 · 楊格(Julian Young)寫的尼采傳記 Friedrich Nietzsche: A Philosophical Biograph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同事特別提到討論 Beyond Good and Evil 的那章(Chapter 21),說有幾個地方不同意作者的詮釋。今天我重看了這一章,同事的觀點我不談了,只想討論一下楊格對羅爾斯的批評。

楊格的批評只有寥寥幾句,卻相當嚴厲。他首先這樣論述羅爾斯對尼采的理解:

[T]he influential John Rawls thinks that Nietzsche believes in an elite of Socrates and Goethe types, of philosophers and artists, and has no independent concern for the well-being of 'the mediocre'. This, he suggests, is an immoral attitude which elevates a taste for aesthetic 'perfection' above the claims of 'justice'. For Nietzsche, he claims, Greek philosophy justified Greek slavery. (p.426)

這是說羅爾斯認為尼采是極端精英主義者,不關心他眼中的「庸眾」,視精英的精神生活比世間的正義更為重要 — 如果精英(例如古希臘的哲學家)需要奴隸才可以發展他們的精神世界,那就應該有奴隸供他們使用。


楊格在正文沒有批評羅爾斯,他將批評放在一個註腳裏:

This suggests that Rawls's acquaintance with Nietzsche was relatively slight, that what he was after was a straw man rather than a genuine understanding of Nietzsche's philosophy. (p.615)

雖然楊格用了 "suggests" 這個委婉的字,但對羅爾斯的批評已沒有留多少餘地,就是說羅爾斯對尼采認識不足,因而有誤解,對尼采的指責都是攻擊稻草人。根據楊格,尼采不是極端精英主義者。如果楊格的尼采詮釋是對的,那麼,他對羅爾斯的批評是不是就明顯合理呢?不一定,因為他可能誤解了羅爾斯。

我第一次讀這章時,讀到這處,只是有「噢」這樣的反應,沒有深究。這次我好奇心起,便翻閱羅爾斯《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 revised edition)的原文,全書只有三處提到尼采,兩處在正文,一處在註腳;楊格批評的是以下這段:

The absolute weight that Nietzsche sometimes gives the lives of great men such as Socrates and Goethe is unusual. At places he says that mankind must continually strive to produce great individuals. We give value to our lives by working for the good of the highest specimens. (p.286)

羅爾斯寫得十分小心,他沒有明確地說尼采的看法是如此這般,而只是指出尼采有時("sometimes" 和 "At places")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尼采的著作裏有些語句表達了極端精英主義,不等於他是極端精英主義者,因為他的著作裏也可能有些語句是反極端精英主義的;要判斷尼采是否極端精英主義者,非深入研究他的著作不可,羅爾斯當然明白這點,也當然知道自己沒有做過那樣的研究,所以才用了 "sometimes" 和 "At places" 這種小心的寫法。楊格對羅爾斯的批評顯然是不公允的。

尤有甚者,是羅爾斯根本沒有說尼采認同古希臘的奴隸制度;不錯,他在這段有談到古希臘哲學與奴隸制度,但原文是這樣的:

The extent to which such a view is perfectionist depends, then, upon the weight given to the claims of excellence and culture. If for example it is maintained that in themselves the achievements of the Greeks in philosophy, science, and art justified the ancient practice of slavery (assuming that this practice was necessary for these achievements), surely the conception is highly perfectionist. (p.286)

這是泛論,完全沒有提及尼采。楊格說 "For Nietzsche, [Rawls] claims, Greek philosophy justified Greek slavery",如果不是「明屈」羅爾斯,就是沒有細讀《正義論》便隨便批評;無論楊格犯的是哪一個錯,作為學者,那都是要不得的。

本來我頗喜歡楊格這本尼采傳記,但上述的錯誤實在離譜,令我對這本書的好感大減。

20190317

蘇格拉底的知與不知


蘇格拉底在柏拉圖對話錄《申辯篇》裏有一句說話非常著名,一般的英譯是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中譯是「未經審視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有些人對這句話不以為然,認為缺乏反思的生命也可以是值得活得、甚至可以是很有意義的。這個批評不無道理,不過,蘇格拉底這句說話有另一個譯法,我不知道是否更忠於原文,但明顯較有說服力:"The unexamined life is unworthy of a human being" (「未經審視的生命是配不起人類的」)。未經審視的生命可能仍然值得活,卻配不上人類。人過著這樣的生活,就像狗過著蜘蛛或蚯蚓的生活,是不配的;好比你明明有能力看質素高的文學或科學書籍,卻終日看八卦雜誌,浪費了你的腦袋(雖然八卦雜誌可能是值得看的)。

(圖片來源: https://historymadeeveryday.wordpress.com)

《申辯篇》的一個重點是探討蘇格拉底的智慧:為甚麼根據神諭他是最有智慧的人?如果他真的是最有智慧,他所知的是甚麼呢?蘇格拉底知道的顯然包括「未經審視的生命是配不起人類的」,說這是他的智慧,應該是合理的。然而,有另一句說話,也被當作是蘇格拉底的名言,也被視為蘇格拉底智慧的表現,也有不少人以為是出自《申辯篇》:英譯是 "I know that I know nothing",中譯是「我知道自己一無所知」。這句說話比「未經審視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問題更大。

有些人認為這句說話的最大問題是自我推翻(self-refuting):如果蘇格拉底知道自己一無所知,他便不是一無所知;可是,既然蘇格拉底不是一無所知,他便不是知道自己一無所知(「S 知道 P,而 P 為假」是不可能的)。我倒認為這句說話不必理解得那麼死板(literally),它有另一個版本,英文是 "All I know is that I know nothing",中譯就是「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無所知」,可以理解為「除了知道自己一無所知之外,我便一無所知」,這樣說沒有自我推翻,正如說「除了吃過一塊餅乾,我今天沒有吃過任何東西」沒有自我推翻一樣。

當然,這樣理解仍然是有問題的,因為蘇格拉底根本不會只知道「我一無所知」,他知道的事物可多呢,例如他知道他是蘇格拉底、知道自己居住的城邦是雅典、知道自己正在受審等等。也許蘇格拉底認為他所知的都不是重要的知識,所以可以算作不知(不是真知灼見)?可是,《申辯篇》至少有一處是蘇格拉底明確表達自己所知的,而他表達的知識顯然是重要的:「無論是神祇還是人類,違背及傷害比自己優秀者,都是壞透和可恥的。」(29b)假如蘇格拉底說「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無所知」是為了表示謙虛,那便未免有點虛偽了!

幸而蘇格拉底根本不曾在《申辯篇》或其他柏拉圖對話錄說過這句話。《申辯篇》22d 有一句驟眼看和「我知道自己一無所知」意思一樣,G. M. A. Grube 的英譯是 "I was conscious of knowing practically nothing",不過,將這句放在上下文的脈絡中理解,便知道意思是不同的:"Finally I went to the craftsmen, for I was conscious of knowing practically nothing, and I knew that I would find that they had knowledge of many fine things. " 蘇格拉底在這裏說自己一無所知,很明顯只是指自己缺乏手工藝人擁有的那種實用知識。

在《申辯篇》裏,蘇格拉底終於明白為何神諭是對的,他的確是最有智慧的人,但不是因為他知道的特別多,而是因為他不像其他人那樣,明明不知道的,卻以為自己知道,明明不懂的,卻以為自己懂;蘇格拉底的智慧在於有能力分辨知與不知,懂與不懂,從而意識到自己知識的限制。他能有此智慧,是因為他過的是 an examined life。

20190225

我的蘿蔔糕食譜


有一位擅於烹調的母親,是很幸福的。母親去世多年,我依然不時懷念,想起的除了她對我們百般的好,還有她弄的種種美食。其中一樣我特別喜歡吃的,是她做的蘿蔔糕,軟硬適中,口感極好,那蘿蔔和臘味混和的味道,還有煎蘿蔔糕時的香氣,記憶猶新,如在鼻前。

朋友都知道我愛烹調,家裏膳食以及請客到我家吃飯,都是本人一手包辦。然而,我不喜歡做糕點,因為做糕點的程序和材料份量都要十分準確,稍有出入便可能效果大異,而我烹調愛即興和做實驗,太多拘束便不過癮。因此,這麼多年來我都沒有嘗試做蘿蔔糕。

去年劉創馥到哈佛大學做研究,四月時從東岸飛來西岸探望我,留了三四天。我盡地主之誼,大展廚藝,早午晚三餐盡量有變化,一路主人和客人都滿意 …… 直到我做蘿蔔糕。

創馥到訪前幾個星期,內子和我一起做過一次蘿蔔糕,她是主力,我幫手兼觀察怎樣做,結果做出味道不錯的蘿蔔糕。那天內子上班,我在家裏突然有興致做蘿蔔糕,問創馥想不想吃,他說他一向喜歡吃蘿蔔糕;那時他正準備到附近的峽谷玩滑翔飛行,我便說:「你飛完後回來便有蘿蔔糕吃。」由於內子不在家,我便獨力做,沒有食譜,只憑回憶上次的做法,以為有何難哉,誰知用的粘米粉份量不對,過多了,結果做出來的蘿蔔糕相當硬。雖然我還是把蘿蔔糕煎了給創馥吃,雖然他說好吃,但我不得不承認這次失敗了。

這次失敗激起了我的決心,一定要做出自己十分滿意的蘿蔔糕。我到 YouTube 參考了不同的做法,終於研究出一個比較簡單而效果又好的食譜,做了幾次都十分成功。不過,後來竟又有一個改良的機會,而且是無意促成的。大約一個月前,內子的兩位朋友到訪,住了三天,他們也愛吃蘿蔔糕,我當然樂意做,誰知做到半途才發覺家裏沒有足夠的粘米粉,只差 30g,於是我決定冒險用麵粉代替,結果做出來的蘿蔔糕口感比我原來的做法更好!


以下公開食譜,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一試:
材料
蘿蔔,約800g, 三分二刨粗絲, 三分一刨幼絲
片糖五分一塊,切成細粒  
水,750ml(水 = 罐頭雞湯 + 清水)
粘米粉,170g
麵粉,30g
澄麵,25g
生粉,10g   
臘腸,一條,切細粒               
臘肉,一小塊,切細粒   
冬菇,三隻,浸軟切細粒(不要用太大太厚身的冬菇)
蝦米,份量看蝦米大小, 應與臘腸份量差不多,浸軟
蔥,切粒,隨意(可免)
紹興酒,兩茶匙
調味 :
鹽,1 tsp      
胡椒粉,3/4 tsp
熟油,2 tbsp
做法
1.  爆香冬菇、臘腸、臘肉和蝦米,贊酒,略炒後盛起。
2.  將蘿蔔條和片糖碎放入鑊內以中大火炒至變腍(如步驟 1 令鑊內變黑,應先洗鑊才炒蘿蔔);如蘿蔔炒後出水,將水份到出備用,炒好的蘿蔔留在鑊內。
3.  開一罐清雞湯,加留用的蘿蔔水(如有),再加清水,成合共 750ml 的「水」;放粉和水入一大容器,慢慢攪拌成粉漿(粉要與水完全融和,不能有粉塊)。
4.  將粉漿倒入有蘿蔔的鑊內,再加入臘味和調味拌勻,開中火煮至糊狀(邊煮邊慢慢拌勻,不必煮太久,一成糊狀即熄火)。
5.  將蘿蔔糊倒入糕盆內,隔水以中大火蒸 45分鐘即成(糕盆如非 non-stick,要先塗勻油於盆內才倒入蘿蔔糊)。

20190220

克服亨利 · 詹姆斯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本來讀的是文學,到讀碩士時才轉讀哲學,但我對文學的愛好並未因此而減弱,研究哲學之餘,一直沒有停止過閱讀文學作品。閱讀優秀文學作品給我的滿足感,我也不知道該怎樣形容,不完全是美感的,也不只是知性的,可以說是兩者兼備,也可以說是介乎兩者之間,總之就是感到心靈豐富了;較具體一點說,有時會覺得眼界開了,有時會因而對人心和人世的理解深了,更多的時候是刺激了自我反省。

文學作品是精神食糧,有口味這個因素,不是公認的好作品便會甘之如飴。其實,就算是公認的偉大作品,讀之感到索然無味,讀不下去,也不是甚麼不尋常的事,且不一定是由於鑑賞力不足,而只是口味不對。口味不對的,就不必強逼自己「硬啃」,反正其他優秀的文學作品多的是,任君選讀。

不過,我有時倒會強逼自己一試再試某部文學作品或是某作家的作品,原因不一而足,但主要的有三個:一、因為覺得讀不完是遺憾;二、因為強烈信任某人的推薦;三、因為知道自己的口味變了。最近讀了不少亨利 · 詹姆斯(Henry James)的小說,就是由於第二個原因。第一次讀詹姆斯的作品,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讀的是 The Portrait of a Lady,是他最著名的長篇小說;讀時覺得很悶,「硬啃」式讀完。The Portrait of a Lady 是詹姆斯的早期作品,文字不難懂;後來我嘗試讀他較後期的作品,這些作品的文風明顯跟早期的不同,有很多又長又曲折的句子,我讀得十分不暢快,不久便放棄了。

Henry James

在我這個「詹姆斯經驗」兩三年後,Martha Nussbaum 到我校演講,離開時是我開車送她往機場的,車程一個半小時,當然免不了交談,其中一個話題正是詹姆斯的小說;Nussbaum 大力推薦,說尤其欣賞詹姆斯的心理描寫。我坦承看 The Portrait of a Lady 覺得悶,還說吃不消詹姆斯後期的文字。Nussbaum 認為我應該有多一點的耐性,只要習慣了詹姆斯的文字,便能進入他後期作品那豐富的人情世界。她這番話我一直記在心裏,因此對詹姆斯始終念念不忘。

到了最近,終於再讀詹姆斯的小說了,到目前為止還只是讀他的短篇和中篇,但觀感跟以前大不相同,看了兩三篇已越來越喜歡,尤其欣賞他刻畫人際關係的微妙心理,那敏感度和深度,在最優秀的文學作品中也是少見的。然而,他後期作品那曲折的文字,的確需要耐性去適應,例如我很喜歡的中篇 The Beast in the Jungle,開頭兩句已有點考我耐性:

What determined the speech that startled him in the course of their encounter scarcely matters, being probably but some words spoken by himself quite without intention—spoken as they lingered and slowly moved together after their renewal of acquaintance. He had been conveyed by friends an hour or two before to the house at which she was staying; the party of visitors at the other house, of whom he was one, and thanks to whom it was his theory, as always, that he was lost in the crowd, had been invited over to luncheon.

無論如何,這樣的文字我已習慣了,可以進入詹姆斯的小說世界。其實,我當年不欣賞詹姆斯,不僅僅是由於文字障礙;正如我在上文所說,The Portrait of a Lady 的文字不難懂,但我仍然不喜歡。當年障礙我欣賞詹姆斯的,還有另一個因素:我未能了解他作品裏的心理深度。也許是因為我現在對人心的敏感度高了,所以從前看詹姆斯作品時沒有感應的地方,現在都有感應了。相信如果我重讀 The Portrait of a Lady,應該不會覺得悶;不過,與其重讀 The Portrait of a Lady,不如先讀詹姆斯其他的長篇小說。我肯定會讀 The Golden Bowl,讀完這個長篇後便可以看 Nussbaum 那篇題目十分有趣的論文 "Flawed Crystals: James's The Golden Bowl and Literature as Moral Philosophy" 了。

20190131

今日遊 • 當年情


一月中與大學書友同遊台南,十位昔日同窗,連家眷一行十五人,吃喝玩樂了四天,很開心。這是我們第三次同遊,第一次在廣州,第二次在澳門,不是因為這兩個地方特別值得遊覽,而是找個不太遠的遊點,大家團聚幾天而已;這次遊台南也是如此,重點在人,不在地。當然,說到逛夜市、每天都吃到價廉物美的東西、入住五星級大酒店而價錢相當便宜,在台南的確較容易做到。台南很多方面都頗落後,聽說和二三十年前面貌沒有甚麼分別;不過,繁華先進也不一定更好,而懂得欣賞落後,是一種修養。

這次我帶了照相機,拍了不少照片。我毫無攝影技術可言,照相機更不是高級的,只是一有機會便努力捕捉各同學的歡樂時刻,有時拍到一個趣怪表情(我說的「趣怪」包括醜怪),連忙向眾人顯示,大家見而笑之,我則笑得最響亮,自詡為得意之作。有了這些形象記錄,日後回味這次歡聚,就不必在腦海中重構情景了(下面的合照是另一位同學拍的)。


 我在美國居住了二十六年,頭十五年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回過香港,因此,第一次和這些舊同學重聚時,已十多二十年未見過面;別時大家都是精壯之年,再見俱中年矣,雖未至於鬢髮各已蒼,亦幸而不是訪舊半為鬼,但免不了有點流光易逝的唏噓。然而,另一方面,雖是久別重逄,卻沒有半點生疏,完全不需「熱身」,甫一見面便「雞啄唔斷」,嘻哈大笑,彷彿時光倒流,回到了昔日校園內外的活動時刻。

其實,畢業後各自修行,各人職業大多不同,經歷當然有異,這麼多年後,有些似乎和當年沒有兩樣,有些則顯然有了些變化,但大家卻未必能準確點出分別在哪裏,也許歷練磨洗的結果往往不是線條分明的。難得的是,重見如故,足證當年情的力量。那份當年情,是相對純真的,也因此而較能持久,因為大學(是不是應該說「當年的大學」?)畢竟是擴闊視野和豐富自我的地方,同學而成為朋友的,多少有點共同探索、互相促進成長的關係;這種關係,當時只道是尋常,未必能心領神會,但人成熟後反省,自然會明白。

台南遊結束後,有同學立即問下次同遊的計畫,不是太心急了嗎?

20190101

略評 Timothy Williamson, Doing Philosophy: From Common Curiosity to Logical Reasoning


剛讀完 Timothy Williamson 的新書 Doing Philosophy: From Common Curiosity to Logical Reason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8),認為值得推薦給對哲學有興趣的讀者。這是一本薄薄的哲學入門書,但作者卻非泛泛之輩,而是英美哲學界近十多年的大紅人,現任牛津大學的 Wykeham Professor of Logic,在知識論、形上學、語言哲學和邏輯哲學都有不少貢獻和很有影響力。Williamson 的哲學著作大都很專門,而且經常運用大量邏輯符號,沒有受過哲學和符號邏輯訓練的人難以看懂。

三年前 Williamson 出版了一本寫給大眾看的哲學書Tetralogue: I'm Right, You're Wr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採用對話體,探討的主要是知識論的問題,我看後覺得內容有點平平無奇,而且並不寫得特別有趣。三年後的這本卻不同了,我看得津津有味,雖然有些觀點不贊同,但完全明白 Williamson 為甚麼那樣看,了解他的理由,更佩服他下筆舉重若輕、揮灑自如,在在顯出大家風範。


跟一般哲學入門書不同,這本書少講哲學家和哲學理論(當然有提及,只是講得不多),主要討論哲學的方法論,即探討「哲學應該怎樣研究?」這問題,因此書名是「Doing Philosophy」。書中討論的問題包括:哲學與常識的關係、論證是怎麼一回事、為何要釐清用語、思想實驗對哲學的重要性、如何比較和選取哲學理論、邏輯在哲學中的作用、研究哲學是否一定要認識哲學史、哲學可以從其他學科(例如心理學、語言學、生物學、物理學、經濟學)學習到甚麼。

Williamson 的論點大都有理有據,相當公允。就以「研究哲學是否一定要認識哲學史」這問題為例,Williamson 屬於分析哲學的傳統,內行的讀者大概估計到他的答案基本上是否定的,然而,他沒有一筆抹煞哲學史知識對哲學研究的作用,並寫了較長的一節來說明哲學史的知識對解決哲學問題有甚麼幫助。他反對的只是「非讀哲學史不可」。

我認為此書是上佳的哲學入門書,因為寫得淺易而不膚淺,不需要有哲學背景也能看得輕鬆而有得著 --- 除了講 model-building 那章,因為裏面的一些語言哲學和模態邏輯概念對一般讀者而言會較難掌握。

Williamson 以這句來開始結尾的一章:"Philosophy is a science in its own right, interconnected with the others and as autonomous as they are." 事實上,全書各章都是以這個對哲學的基本了解為出發點。這個了解我是不贊同的(為何不贊同?那說來可就話長了,留待日後有機會另寫文章解釋吧),但我仍然十分欣賞這本書,可見我認為 Williamson 寫得多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