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

暫停更新

網主外遊,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十四日網誌暫停更新,歡迎閱覽較舊文章,留言稍後回覆。

學者的筆和大廚的鑊

大學者可以寫小文章,但下筆仍應該有學者的風範,這風範,不在於引經據典,不在於拋出嚇唬人的專門術語,不在於論點看似高深莫測,而在於一絲不苟,在於實事求事,在於尊重讀者。這好比一個大廚,就算只是做個異常簡單的雞蛋炒飯,也會講究雞蛋要新鮮,飯粒要夠乾散,落油要適中,連蔥花也要切得均勻,尊重食客,絕不馬虎,這才是大廚的手勢。

我幾次批評沈旭暉,無非就是執著於這個看法,並不是特別針對沈旭暉這個人 --- 你既然擺出個學者的姿態(就像廚師穿上大廚的裝束),我就對你有學者(大廚)的要求,如此而已。

本來已不想再寫沈旭暉,但今天一時多手,在《香港雜評》轉載的一篇沈君文章下留言,竟引來某無名氏惡言相向,說我 "extremely childish" ,此人只為維護沈君,根本不講道理。既然如此,我就在這裏把事情講清楚。

沈旭暉這篇據說是舊文章,討論的是香港舞台劇《聖荷西謀殺案》,其中有這幾句:

「它成功的背景,與其說是因為其懸疑劇種,倒不如歸功於令港人深有共鳴的市場定位,特別是曾在海外生活的華人,都會對美國加州聖荷西(San Jose)、聖塔莫尼卡(Santa Monica)一類風光旖旎的大國小城的苦悶感同身受… 表面上,美國的主流生活是很樣板、很規範的,依然是百年來右派保守主義價值觀所主導:一夫一妻,一子一女,家庭價值至上,週末共聚天倫,閒事與鄰居串門。特別在美國小鎮,幾乎不可能超越上述典範。編劇選擇聖荷西,而不是紐約、芝加哥等大城市,就是為了從上述小鎮價值開展劇情,因為對美國小鎮居民或右翼份子而言,城市價值被外來文化侵蝕,已偏離了傳統的美國核心價值。」

問題是,加州聖荷西不是甚麼「大國小城」,而是美國第十大城市,即使未去過,在網上兩三秒便查到了。惡客無名氏引用該劇的簡介來替沈君辯護:

「遠在他鄉的香港故事, 背景是美國聖荷西,一個遠離人煙的美國郊區,光看劇名還以為是翻譯劇,但其實是很實在的香港人故事。」

這有兩個可能,但都不能脫沈君馬虎之罪:

(1) 劇本作者搞錯了,以為加州聖荷西是個小鎮,但沈君作為學者,不能人家說加州聖荷西是個小鎮,你便跟著說。其實,即使劇本說這個小鎮聖荷西是在加州,也沒所謂,我們也可以當是虛構的,但寫劇評時把「加州聖荷西是個小鎮」當成事實大做文章,那就很有問題了。

(2) 劇本作者其實是用聖荷西的郊區做背景,不是以為聖荷西是個小鎮,因此劇本根本沒有觸及甚麼小鎮價值的問題;沈君用小鎮價值來詮釋此劇,不但是對聖荷西無知,更是捉錯作者用神了。

我這不是挑剔,只是對一個學者的合理要求。這碟雞蛋炒飯太不像樣了。

(補:讀者 Lin 指出,沈文說 Broken Windows Theory 是 Philip G. Zimbardo 在1969 年提出的,也是搞錯了,是 James Q. Wilson & George L. Kelling 在 1982 年提出的才對。Zimbardo 在 1969 年做過一個汽車破窗實驗,但沒有提出破窗理論。)

20110524

暑期大計

1. 旅遊:絲綢之路和北京。

2. 寫作:完成三篇論文,其中一篇和同事 Z 合作。

3. 閱讀:
(i) Barry Stroud, Engagement and Metaphysical Dissatisfaction: Modality and Value
(ii) Penelope Maddy, Second Philosophy: A Naturalistic Method
(iii) Marry Maund, Perception
(iv) 余英時, 《士與中國文化》
(v) 《紅樓夢》

4. 教學預備:重新編排 Epistemology 的課程內容,重點是加強與 the ethics of belief 和 epistemic normativity 有關的部份,要搜尋適用的論文。

5. 運動:減輕體重五至十磅;跑步練氣。

6. 兒子:傳授範疇邏輯和命題邏輯。

7. 老婆:更聽話。

20110523

肯練便有功

上星期大學裏有大大小小的畢業禮,其中一個是亞裔學生的畢業禮,我和同事 K 答應替他們舞獅助興。K 已和我合作過一次,這次也是我舞獅頭,他舞獅尾。然而,這次的場地很不同,是個設計有點特別的劇場,觀眾席和舞台之間有一個頗大的空間,由這空間連接上舞台的是五、六級很大的梯級。本來我打算用上次編排的動作,駕輕就熟,不必再花時間排練,但見到場地後便知道不行了;和 K 商量一番後,決定由台下舞到台上,並且加一些惹笑動作,來個南獅北舞。

K 看過我編好的動作後, 說應該加插一兩個較難做的,以博觀眾的掌聲。太難的動作我們當然做不到,最後決定在台上放置一個三呎高的小跳台,做些跳上跳下、金雞獨立等動作。我還打算做個一字馬,K 問我是否真的做到,我說現在不成,不過到時會做到。

其實我自年青時學武以來,直到現在都每天壓腿,但現在不像從前壓得那麼狠,一字馬已做不到了,不過亦只是差那三、四吋,在表演前我還有三星期,相信自己在這時間內可以練成一字馬。於是我每天都狠狠地壓腿,不到三星期便做到了,所以說,肯練便有功。

到演出時,那一字馬的確博得巨大掌聲(觀眾約有二百人);一字馬並不難,只是觀眾沒有期望一個中年教授竟能做到,那是驚喜,所以特別落力鼓掌。

今次表演是 K 比我較有興趣,學生先接觸他,他問我肯不肯做,我見他興緻勃勃的,便應承了。我知道 K 希望有朝一日能舞一次獅頭,這次我也建議由他來舞,但他知道自己還不成,堅持我舞獅頭、他舞獅尾。表演後我對 K 說明年農曆新年一定要由他來舞獅頭,他的反應是:「不,你有很多動作我都做不到啊!」我說:「肯練便有功,就算是一字馬,只要你肯跟足我的壓腿方法每天壓十分鐘,我保管你六個月後做到一字馬!」明年舞獅是 K 還是我舞獅頭,便要看 K 肯不肯練了。

20110522

頒獎 ‧ 心情

(這篇文章是上星期寫好的,本來打算不用,但今天忙著改文,晚上又有個派對要去,為省時間,還是貼這篇算了。大家看完後可能會明白為何我寫了又不想貼。)

今天晚上是兒子學校的期終頒獎禮,我和老婆早已決定出席,可是,兒子放學後神情有點不妥,在我們追問下,他才吞吞吐吐說怕我們因為他得不到 GPA 4.0 的獎而失望。其實我們早已知道他的 GPA 沒達到 4.0,早已知道的事又怎會令人失望?

兒子的成績一向很好,但這學年開始後不久,我們以為他逐漸獨立了,不必父母事事督促,便沒有檢查他是否每天都完成家課;誰知我們高估了他,有幾個星期他都欠交多樣功課,到派成績單時我們才知道,教訓了他一頓後,便重新每天檢查他是否交齊功課。其實,他的測驗和考試全拿 A,但欠交功課便把成績拉低,變成 B 或 C。過了一段時間,他的成績總算回升,但拿 4.0 是沒可能的了;那 4.0 沒甚麼重要,重要的是他不會越來越疏懶。

我們出席頒獎典禮,並沒有期望兒子拿甚麼大獎,只是到那裏支持他一下而已。我們並不看重獎項這種玩意,倒是擔心兒子的感受,尤其是因為他不想給同學 JJ 比下去,而 JJ 的成績一向都是很好的。

果然,JJ 得了四個獎,其中兩個獎兒子也有份拿,但兩個當然是比不上四個了。JJ 在拿那個 GPA 4.0 獎時,我們猜想兒子心裏一定不怎麼好受。接著頒的是一個叫 "Johns Hopkins Talent Search Award" 的獎,我們還來不及把獎項聯想到兒子身上,便聽到兒子得獎的宣佈,而且是全校只得他一人得到此獎。

事情原來是這樣的: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有個 Center for Talented Youth(CTY),提供不同的課程給資質特別高的青少年,入讀的資格是要在大學入學公開試 SAT 的 Critical Reading 和 Math 取得一定的成績。我們希望兒子今年去讀 CTY 的暑期課程,所以便著他考了 SAT,結果他的成績比我們預期的還要好 --- Critical Reading 和 Math 的滿分都是 800 分,兒子在前者拿 680 分,在後者拿 570 分(因為試題中有些 Math 是他還未學的),這是大部份加州公立大學都會錄取的成績,而他只是八年級(即香港的中二)。我們不知道的是,CTY 通知了學校兒子被他們取錄,給了兒子一個 award,並附上他的SAT 成績。

負責宣佈得獎的老師不但介紹了 CTY 這個獎項,還說出了兒子的 SAT 成績,有些家長聽後有一陣小小的騷動,大慨是因為覺得 680 分對一個八年級的學生來說是極高的成績。我這時看看兒子的臉色,跟來時完全兩樣,臉帶微笑,重拾自信;一個小小的獎項,竟有這麼大的作用。

20110521

洗腦教育

時間:文化大革命期間
地點:中國大陸一小學
人物:陳老師、學生吳向東、班裏其他學生


陳老師:(頭微向上昂、聲線提高八度,下同)各位同學,你們最敬仰、最依靠的是誰?

眾學生:(齊聲、嘹亮地,下同)毛主席!

陳老師:為甚麼呢?

眾學生:因為毛主席偉大!

陳老師:有多偉大呢?

眾學生:比誰都偉大,沒有比毛主席更偉大的!

吳向東:(舉手、略帶膽怯狀)老師,毛主席究竟如何偉大?其實,我不明白甚麼是偉大啊!

陳老師:(臉帶笑容、眼有厲色)各位同學,你們懂得回答吳向東的問題嗎?

眾學生:毛主席愛顧我們,保護我們,為我們計劃一切,讓我們將來有更美好的生活;為了我們,毛主席甚至願意犧牲自己!這不就是偉大嗎?(「嗎」字特別嘹亮)

陳老師:(燦爛地笑)很好!很好!你們把我早兩天教的都記牢了 --- (收斂笑容、瞪著吳向東)除了吳向東!

吳向東:(欲言又止,終於忍不住發問)老師,但毛主席究竟做了些甚麼呢?

陳老師:(眼神轉柔和)毛主席為我們做的可多了,你將開眼看看,到處都可見到他偉大的作為。很多事情你現在還沒有能力了解,但將來總會明白的;你要對毛主席有信心,知道嗎?

吳向東:(低頭、輕聲地)我明白了,老師。

陳老師:(向著全班)各位同學,你們對毛主席有信心嗎?

眾學生:有!我們對毛主席有信心!

陳老師:好,讓我們一起唱一首讚美毛主席的歌!

(琴聲響起)

*********************************************************
趣味題:如果你認為以上是一個洗腦教育的例子,將時間和地點改為「現在」和「某處一宗教學校」,將「毛主席」改為「神」或「主耶穌」(「吳向東」則不妨改為「何頌恩」或「劉以諾」),你仍會認為那是一個洗腦教育的例子嗎?

20110520

學生的信

學期快完了,這星期是考試週,我教的科目是沒有考試的(只要學生交期終論文),所以大部份時間留在家裏改文。今天有些事情要回辦公室,查看信箱時找到一封學生給我的信;通常這段時間收到的學生信件都不是好東西,如果不是求情(求及格、求加分),就是諸多解釋(解釋為何遲交或欠交論文),可是,今天收到的這封卻是多謝信,而且內容頗特別,令我看後心情大好。

你可能會懷疑這學生想討好我,但他只是去年和前年修過我三科,今年便要畢業了,也不曾要求我寫推薦信或甚麼的,而我可能以後也不會再見到他,所以他完全沒有理由要討好我。他寫這封信,並選擇這個時候給我,我相信是他想令我知道他是衷心表達謝意。懂得感謝老師的學生已不多,收到這樣的一封信是值得高興的。

讓我將這封信譯出,大家便明白我為何說信的內容特別:

『我寫這封信的目的,是想跟你說聲:「多謝!」在這幾年的大學生涯,我見到很多教授(不一定是哲學系的)都極力討好學生,有些甚至為此而違背教學原則,例如隨便稱讚學生或給學生較高的分數,我認為他們的做法是在損害教育。你則不同,你對學生很直接,應讚則讚,應彈則彈,有時說的話甚至會傷害學生的自尊心;我可以告訴你,你的教學風格令我有耳目一新之感,假如你稱讚我,我便知道你是真心的,這樣的稱讚才有意義。

你在課堂裏講授的,令我獲益良多;你可能還記得我時常到你的辦公室向你提問,其實有時我只是想跟你聊聊天,這些談話即使不是每一次都令我學到些東西,至少全都是十分有趣的,尤其是你的幽默感,會令我好生懷念。祝你工作順意,祝你和你的家人生活愉快。再一次多謝你!』

20110519

反宗教短片

同事傳來一個反宗教的短片,只有三、四分鐘長,但拍得有專業水準,內容是幾個人講述自己如何在幼時被父母和教會宗教洗腦,有幾個論點頗有趣,值得思考一下。先看片:



片中的 Dell 說第一次對父母表示自己不信神時,他們嚷道:「不,你其實是信的!」這個反應是基於甚麼心理呢?是他們不能接受兒子不信神?還是他們深信神不會放棄他們的兒子?

Andrea 說她的教會教導她基督教不是宗教,因為宗教是人尋找神,而基督教是神向人招手,因此,宗教有何不是,也與基督教無關。不知怎的,這令我聯想到一些拈花惹草的男人愛說的那句「我風流,但不下流。」

Andrea 還說她學到的所有推銷技倆都是都是在教會裏學來的,究竟是甚麼技倆呢?

Dell 說他的其中一個兄弟篤信基督,矢志要拯救他,而他的看法是:我好端端的,何須拯救?這點中了基督教信仰的關鍵 --- 要一個人信,你先要讓他覺得自己有問題,而且是他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

片末引了美國婦解先鋒和無神論者 Ernestine Rose 的說話:「這是個有趣而可以證明的事實,那就是所有兒童都是無神論者… 只要沒有人向他們灌輸宗教,他們會一直都是無神論者。」我可沒她那麼樂觀。

20110518

文革想像測試

我為人好惡分明,對物如是,對人亦如是。我認識一個人後,很快便有喜歡或不喜歡的感覺,雖然程度不一,卻總有好惡之別。

我的想像力豐富,對於認識稍深的人,有時會禁不住來個「文革想像測試」,就是想像自己身處文革,受政治批鬥,再想像我認識的某人在這情況下會怎樣待我 --- 有難同當?婉轉相助?逐漸疏遠?劃清界線?暗裏出賣?變面迫害?

這個「測試」至少可以讓我更清楚自己怎樣看一個認識的人,有趣的是,「測試」的結果有時會令我感到意外,因為平時對某人的觀察比較零碎,可是,想像中的文革會把這些零碎的印象綜合起來,讓我對這人有較明確和強烈的看法,結果便好像是一個發現(發現他原來可以患難見真情,或發現他原來有岳不群的潛質)。

當然,如果我不善觀人,這「文革想像測試」便只會強化我對別人的偏見。

20110517

情詩

我生平發表的第一首詩作是情詩,刊登於《詩風》,當然是寫給女朋友的(也即是我的老婆大人)。此後我極少寫情詩,因為情詩容易寫得直露,與肉麻只差一線,也因為老婆對詩無甚興趣,我認為是得意傑作的,她亦未必有心欣賞。(她也不喜歡收花,送花給她會捱罵的,所以這麼多年來我都是個不必送花的男人。)

讀了哲學後我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完全不寫詩,更不要說寫情詩了。開始寫這個網誌後不久,我重執詩筆,在網誌上也寫些短詩,往往不出十行,而且盡量寫得平易近人,跟當年追求創新的句式和奇特的意象,實大異其趣。這種短詩,我越寫越覺得適合自己的氣質性情;有多少讀者喜歡看我的詩,我不知道,但我則寫得很舒暢,那「詩為心畫」四字,是很貼切的形容。

有一次,我突然有興緻,連續寫了三首情詩;過了好幾天老婆都沒有反應,我終於忍不住問她有沒有留意我在網誌上貼的詩,她說:「有。」我再問她:「喜歡嗎?」她說:「喜歡。」她也沒有多說了,但從她的眼神和語氣,我知道她是真的喜歡,是懂得欣賞的那種喜歡,而不只是因為是我寫的 。

從此,我便間中寫一首情詩貼在網誌上,我寫,她看,盡在不言中。(讀者如有吃不消者,請裝作看不見好了。)

20110516

這算不算抄襲?

個案一:很多年前,有個朋友寫碩士論文時跟我在電郵裏討論了一些問題,其實也不算討論,是他問我答,他問得簡短,我卻答得詳盡。他完成論文後給我一份,我隨便翻看,見到兩段文字似曾相識,而且不是作者的風格;我想了一陣,才記起那是我寫給他的電郵,於是把電郵找出來對照,原來他竟一字不易將我寫的搬到自己的論文去了!我跟他說這是抄襲,他應該將文字放進引號內,加註腳說明是我寫的,或者用自己的文字重寫(即使不註明是我的論點,我也不介意)。他說他不認為那是抄襲,因為那只是電郵溝通 --- 他提出問題,我「給」他答案,他這樣運用並無不妥。真是氣煞我也!

個案二:我和兩個朋友合作編一本書(快出版了),每個作者的文章我們三人都會先仔細讀過,然後討論,再將各人的評語集合,電郵給作者,但沒有註明哪一點是我們之中哪一個人寫的。其中一個作者將我寫的兩段評語一字不改放到兩個註腳裏,雖然有用引號,但在引號前只加 "Objection:",沒有指出不是他寫的。這個作者是個很有名的哲學家,所以我跟那兩個一同編書的朋友打趣說:「想不到我的文字竟然自動變成了大名鼎鼎的 XX 的文字!」我認為這個作者的做法也算抄襲。(可能有人會說:「他肯這樣用你的文字,你該感到光榮才是呢!」我沒有這個感覺,就算有,也與他是否抄襲無關。)

20110515

通識老師的水平

我對香港的通識教育科沒甚麼認識,只是覺得稱一個科目為「通識」或「通識教育」,是很奇怪的事,因為通識是一個教育理念或方針,不是一個科目,而且對於通識教育應該包括甚麼科目,可以有很不同的理解。不過,有一點是大多數提倡通識教育的人都贊成的,就是通識教育應該包括訓練學生的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能力。那麼,要求教通識科的老師有至少及格的批判思考能力,實屬理所當然。

昨天看到一位網友論及通識老師鄧飛的文章〈對“國民素質”概念作批判性分析〉,不是很仔細的批評,但嗤之以鼻則明顯不過。我好奇去看看鄧老師的文章,果然該罵;我希望這篇文章不代表鄧老師的水平,更不希望它代表香港通識教師的一般水平,否則香港的通識教育科可以休矣!

鄧老師文章討論的是日本人在地震和海嘯後冷靜和有秩序的表現,主旨是他「絲毫不覺得這是一種值得讚許的風度」,反而「覺得這樣的日本人很可憐」,因為他們「活得這般壓抑」。

鄧老師所謂的「壓抑」,究竟指的是甚麼呢?從上文下理可以看出那和喜怒哀樂等情感有關,然而,和情感有關的壓抑不只一種,我想到的就有三種:

(1) 壓抑情感本身,令情感即使在適當的時候也不能產生,例如至親去世應覺悲傷,卻因某些心理機制或訓練而沒有悲傷之感。

(2) 壓抑情感的任何表達,不是沒有情感,只是完全不表達出來,從外面看便和沒有情感一樣。

(3) 壓抑情感的某些表達方式,例如悲傷而不放聲痛哭,只是無語凝噎或背人垂淚。

當鄧老師用「麻木遲鈍」和「麻木不仁」這兩個詞語時,他似乎是說日本人是 (1);當他提到「日本人普遍的木無表情」時,又似乎是說日本人是 (2);而當他指出一般人遇到天災「手慌腳亂、悲傷大哭﹐這也是正常不過的」時,則似乎只是說日本人是 (3) 了。鄧老師全文沒有任何理據支持日本人是 (1) 或 (2);假如日本人只是 (3),那不算「很可憐」吧!

鄧老師的文章還有一些其他的小問題,讓我略舉三個較明顯的:

- 文章的題目是「對"國民素質"概念作批判性分析」,可是,通篇都沒有分析過「國民素質」這個概念。

-「試問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哀而不傷?如果你真的做到了,也未必是因為你個人修為已經達到中庸境界,可能只是因為你這個人麻木不仁!」這幾句不通;假如你真的做到哀而不傷,你便仍然是哀,又怎會是麻木不仁?

- 「哀而不傷,孔子以此形容一個性情、品格都能達到中庸境界的理想人格,即使遇上不幸事,也是悲哀而不濫情。」鄧老師該查查書才寫吧,「哀而不傷」語出《論語》〈八佾篇〉:「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孔子說的分明是《詩經》〈關雎〉一詩,即使這可以理解為孔子以〈關雎〉為例,說明人心哀樂之正,這也不是「形容一個性情、品格都能達到中庸境界的理想人格」。

20110514

謎題試解

讀者 Charles Mak 問我能否解答以下的邏輯謎題:

「一間房間內有三個人,他們三個人的臉都是污的。有一個人跟他們三人說他們之中至少有一人的臉是污的,在沒有任何言語交流下,他們三人用了邏輯推論的方式推論。最後,他們都知道他們自己是污的。為何?」(這是 Charles Mak 原來的問題,一字沒改。)

我想了一陣,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後來讀者 Matt 嘗試解答,雖然我不明白他的推論,但他的解答方式卻給了我點線索,幫助我想到一個破解之法。

讓我們稱呼那三人為「阿一」、「阿二」、和「阿三」,稱呼那跟他們說話的另一人為「教授」。我的解答需要四個假定:

(1) 教授問阿一、阿二、和阿三:「你們能不能推論出自己的臉是否污的?」

(2) 阿一、阿二、和阿三的推理能力都很強,如果有足夠資料,這樣的問題他們都可以在一分鐘內推出正確的結論。

(3) 如果他們推論到自己的臉是否污的,他們會立刻出聲回答。

(4) 阿一、阿二、和阿三都知道 (2) 和 (3) 為真。

教授問完那問題後,阿一、阿二、和阿三互相觀望,沒有人能夠回答那問題;三人沉默了一分鐘,然後都說:「我的臉是污的。」

他們的推論是一樣的,以下用阿一為例說明。阿一這樣推論:

雖然阿二看不到自己的臉,但他可以推論出我和他至少有一個的臉是污的,因為假如我和阿二的臉都是乾淨的,阿三便早已推論出自己的臉是污的。假如我的臉是乾淨的,而阿二知道我和他至少有一個的臉是污的,他便早已推論出自己的臉是污的。因此,我的臉一定是污的。(在這個推論裏,「阿二」和「阿三」的位置可以掉換。)

阿二望著阿一和阿三時也是這樣推論,阿三望著阿一和阿二時亦如是,因此,一分鐘後,他們都推論出自己的臉是污的。

20110513

Blogger 故障

昨天 Blogger 有故障,不能貼文和留言,後來連最新的一篇文章〈楊鐵樑教英文〉也消失了(Blogger 的通告說消失了的文章只是暫時抽起);現在貼文和留言的功能已恢復,只是消失了的文章仍未重現。有讀者在〈楊鐵樑教英文〉一文下留了個邏輯謎題,我正在寫文章解答,假如該文重現,你也能解答該謎題,可否暫不貼你的答案?

20110512

楊鐵樑教英文

今天無意中「撞進」一個叫《楊鐵樑留言信箱》的網站,原來是曾任香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亦參選過特首的楊鐵樑爵士教人英文的地方。我好奇看了好些讀者的來信和楊官的回覆,得出兩個可能的結論:(1) 那些回覆不是楊官寫的 (2) 楊官的英文不算好。

那些回覆有講得不妥當的地方,英文也不夠地道。讓我先舉幾個回覆得不妥當的例子:

1. 讀者問 "novel" 和 "fiction" 的分別,回覆只是簡單地說 "As far as I can tell, novel must be of book length, a fiction can be a novel or just a story" 。

- "Novel" 前面少了 "a",就當他一時手快打漏了字(他也有好幾次在應該用 "every day" 時打了 "everyday")。可是,"fiction" 用來指小說時,一般是指小說這個文學類別,是個不可數名詞,前面不能加 "a"(但可以寫 "a work of fiction" 或 "a book of fiction")。當 "fiction" 前面可以加 "a" 時,一般不是指小說而是指謊言或虛構出來騙人的故事。"Fiction" 當 "novel" 用也可以,例如說 "two fictions" 而不說 "two novels",但這用法很罕見。

2. 讀者問 "It's me" 對還是 "It's I" 對,回覆斬釘截鐵地說後者才對。

- 根據文法,的確是 "It's I" 才對,但在口語裏幾乎所有人都會說 "It's me" ,反而說 "It's I" 則會令人覺得怪怪的。

3. 讀者問 "have to" 和 "must" 的分別,回覆說 "must – more formal; have to – less formal" 。

- "have to" 和 "must" 的分別,要花很長篇幅才可以講清楚,我只能簡單地說以上的答案是錯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看 Michael Swan 的 Practical English Usage, 2nd edition (OUP 1995), pp.344-345.

再看兩段回覆中寫得不地道的英文:

4. "E-mail often uses abbreviated or incorrect forms. The prime object of the E-mail is to make the message simple and short, so incorrect grammar and spelling are often used, so long as the meaning is clear."

- 這幾句不但英文有問題,連思路也有問題,好像是說為了把電郵寫得簡短,就要犯文法和拼字錯誤!我會這樣寫:"People often use incorrect grammar or abbreviated forms of spelling in emails when they try to keep the message simple and short. This is considered acceptable as long as the meaning of the message is clear."

5. “English names are popular simply because we use English language with foreigners. In Macau, some have Portuguese names. Some people have French names. You may use any name you prefer, but I suppose that you adopt a foreign name which is easy for your foreign friends to pronounce and remember. If, for example, you live in Russia, you'd probably adopt a Russian name.”

- 最明顯的錯誤是 "English language" 前面欠了 "the" (其實用 "English" 便成了);"suppose" 亦用得不妥。兒子剛走進我的書房,我懶得再花神,便叫他來改寫這幾句,肯定夠地道;他這樣改:"English names are common simply because we often use English to communicate with foreigners. In Macau, some of the native Chinese have adopted Portuguese names. Some Chinese even have French names. You may adopt any foreign name you like, but I would advise you to adopt one that would be easy for foreigners to pronounce and remember. For example, if you were living in Russia, you’d most likely adopt a Russian name."

20110511

空想盲動

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的〈自序〉裏,說自己「動不盲動,想不空想」,我很喜歡這這兩句說話,今天提出一點自己的看法,相信與梁漱溟原意相合,不過,即使不合也無所謂,因為我的看法本身有意思就夠了。

盲動不只是沒有思想引導的行動,因為受空想引導的行動也算是盲動,結果都是走錯路,南轅北轍,或走進死胡同,或不知何去何從。

甚麼是空想呢?你也許會說凡與現實無關的思想或理論都是空想,例如一些形上學理論,然而,這種空想本來就不能引導行動、和行動沒有關係,這樣理解「空想」,便會令「想不空想」和「動不盲動」沒有相連的意義了。

「空想」也可以指內容關於現實,卻又不建基於現實的思想。內容關於現實,所以有指導行動的作用;不建基於現實,甚至乎扭曲現實,所以如空中樓閣,有等於無,只會誤導人走錯路。這種空想,而不是形上學理論那樣的空想,才是我們應該警惕的。

能夠引致盲動的空想,在政治討論裏特別多,這也許是因為越想有行動去改變政治狀況的人,便越容易對現實有過份簡化或扭曲的理解,也就越容易提出政治改革的空想吧!

20110510

聽不懂的粵語

雖然兒子的第一語言已是英語,現在說的粵語遠不及小時候字正腔圓,但他聽粵語一般是沒有問題的。那幾次帶他到香港,他用粵語跟人溝通,也沒有雞同鴨講的情況(倒是不時給人說他的「鬼仔口音」很 cute)。

那天,我在聽杜煥唱〈客途秋恨〉,兒子在旁忽然說:「這真的是廣東話嗎?我一句也聽不懂,真是難以置信!」(對,他懂得用「難以置信」四字。)他知道唱的是粵語,因為我得到 CD 後第一次聽時,他已問過我那是甚麼音樂,唱的是甚麼語言,當時他知道是粵語後也沒有多大的反應;今次這樣說,可能是留心聽了,發覺自己一句也聽不懂,有點驚訝吧。

我向他解釋說,他聽不懂,是因為歌詞十分文雅,又有典故(在這裏要停下來解釋「典故」一詞),不要說他聽不懂,就是香港的中學生,也十之八九聽不懂。我還補充說,雖然歌詞有粵語,例如「你睇斜陽照住個對雙飛燕,獨倚蓬窗思悄然」中的「你睇」和「個對」便是粵語,可是,有些歌詞只是用粵音唱出近似古典詩詞的句子,例如「淚灑西風紅豆樹,情牽古道白榆天」和「今日飄零書劍為孤客,偏舟長夜歎寒更」,講粵語的人是不會這樣說話的。

兒子聽後,若有所悟。

20110509

信得太迷

當年我信耶穌,每星期都參加一兩次教會活動,母親因此對我說了一句話,我今天忽然想起,覺得不妨拿來談一談。她說:「信耶穌沒問題,但不要信得太迷呀!」但怎樣才算信得太迷呢?

先舉一個實例:我的堂弟是基督徒,他父親(即我伯父)死時,我也有參加喪禮,當時我仍是基督徒,但在這中式喪禮也照做那上香跪拜等例行儀式;可是,堂第卻堅持不肯跪拜死去的父親,因為他認為他唯一能跪拜的是神。這事令他的母親和兄弟大為不快,他算是信得太迷嗎?

如果你是基督徒,也跟我堂弟一樣相信基督徒只能跪拜神,你大概不會認為他信得太迷。至於從教外的角度看,可能信就已是迷了,因此,我們不如想一想這個問題:從教內的角度看,有沒有信得太迷這回事?

今天我只問不答,想先看看大家的意見。

20110508

筆記

假如你問我讀書做筆記有沒有用處,我一定說有,但會補充說只有兩類書值得做筆記:

1. 難懂的書,做筆記是幫助理解。
2. 自己的研究可能會引用的書,做筆記是為了儲備材料。

然而,我得承認,我極少做閱讀筆記。當年為了應付倫敦大學的校外學位試,我的確做了很多閱讀筆記,每科一本,寫得滿滿的,到考試前讀的就是這些;自此以後,我便再沒有做過這麼多的閱讀筆記。

我在一些文章裏提過自己做筆記,其實主要是指在寫論文時記下想到而未整理好的論點;至於要引用的文章,我也會做點筆記,但通常只是記下要引用的頁數,在旁用寥寥幾字注明是關於甚麼的,如此而已。

寫論文要引用的文章,即使是從前讀過的,我還是會仔細重讀一兩遍,這時才做筆記也不遲,因此,從前有沒有做過筆記,對我來說分別不大。讀難懂的書,做筆記無疑可以幫助理解,可是,我已習慣了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便不斷思索,如老僧入定,根本不會想到要寫下甚麼東西;腦筋千迴百轉之後,通常都會豁然貫通,明白了之後,也懶得寫下了,因為我知道寫下了也大多不會重看。

我當研究生時上課也是不寫筆記的,因為覺得邊聽邊寫會障礙理解,而且即使做了筆記,我也不會重溫,不如專心聽書好了。我每科都是如此,便有人留意到,有另一個研究生和我不熟,記不起我的名字,有次便用「那上課不寫筆記的傢伙」("The guy who doesn’t take notes in class")來稱呼我。

筆記是好東西,可惜與我無緣,奈何!

20110507

相信和忘記

我在知識論這科的指定讀物裏,每次都包括了 Bernard Williams 的著名文章 "Deciding to Believe",因為此文討論了知識論裏好幾個重要的課題,而且 Williams 的論點都深入兼有趣。文章的結尾比較了以下兩者:

(1) 故意令自己相信一些已知道是假的事情。

(2) 故意令自己忘記一些已發生的事情。

我不打算在這裏討論 Williams 的看法,只想略談 (1) 和 (2) 的分別。先看兩個例子(這是我的例子,不是的 Williams)。

(1) 的例子 : 某太太明知自己老公包二奶,卻想盡辦法令自己相信「我老公很專一,絕不會包二奶」。

(2) 的例子:某老師不小心,沒有把褲鏈拉上,在課室裏有學生見到,高聲說:「哈哈!阿 sir 沒拉褲鏈!」令他十分尷尬,事後他想盡辦法令自己忘記這件事。

兩個例子都用了「想盡辦法令自己」,因為相信和忘記都不是隨心所欲的,不像點頭伸舌、出拳起腳,意念起則行動至。要令自己相信或忘記一些事情,並不容易,試盡一切辦法後,最後仍可能會失敗。

我們較經常會嘗試 (2),較少會嘗試 (1) ,原因可能是我們認為故意相信假的事情 --- 不求真 --- 是不要得的做法。故意忘記也可算是不求真,但這樣做不一定涉及相信假的事情(忘記可以只是一個空白,不須要在記憶裏填上假的事情),所以沒有那麼不要得。

無論如何,假如我們有隨意相信和隨意忘記的能力,我們大概會經常使用,甚至濫用。給大家兩個問題思考一下:

a. 假如你有隨意相信的能力,你會運用這能力來相信些甚麼?

b. 假如你有隨意忘記的能力,你會運用這能力來忘記些甚麼?

20110506

多慢才夠慢?


我讀哲學著作(除非是教學用的入門東西)通常讀得很慢,因為要慢讀才理解、才吸收,甚少一小時讀超過十頁,遇上特別難懂的,便只能讀到三、四頁。我有股牛脾氣,讀不明白誓不罷休,會反覆重讀一兩段文字(當然也要重讀上下文,但會集中在那一兩段),直至自己認為明白為止(雖然仍可能只是誤解)。還記得第一次讀 Donald Davidson "Truth and Meaning" 時,裏頭有一個論證,只有大約五頁長,我卻看了想了幾次都不懂,整個星期每天就是把那文章讀完又讀,尤其是那個論證,讀了幾十次,終於有點眉目,那強烈的知性滿足感,事隔十多二十年,到現在還記得一清二楚。

我教主修哲學的學生時,第一樣提醒他們的就是要慢讀。我會問他們:「你們認為要多慢才夠慢?」有些學生說每小時二十頁,有些說十五頁,但很少會說十頁(或以下)的。我的反應是先談談自己上述的經驗,然後說:「其實頁數無一定,是否夠慢,要看你讀後能不能指出文章最重要的論點是甚麼;如果你連一點也指不出,那就肯定是讀得太快了。讀完連一個重要的論點也指不出,那和沒讀過有甚麼分別呢?快讀變成白讀,划不來啊!」

為了讓學生對這個提醒印象深刻點,我通常會引維根斯坦的一句話作結:『哲學家見面時應該這樣互相打招呼:「慢慢來呀!」』("This is how philosophers should salute each other, 'Take your time! " Culture and Value, p.80

20110505

留言創紀錄有感

〈林忌的神奇數字〉一文有超過一百個留言,全賴讀者 Harold 鍥而不捨的精神,和另外幾位讀者(尤其是文少)拔刀相助的義氣,令討論一浪接一浪,才創造了這個紀錄。今天寫點感言和提出一些問題,以作反省:

- 政治見解的分歧容易障礙客觀討論,不知這次討論經常有牛頭不答馬嘴的情況,會不會是因為參與者中有人已先有一些頗強烈的政治見解?

- 原來竟然有人有興趣追看這「死不斷氣」、間中有點混亂的討論,不知是甚麼吸引他們看下去?

- 雖然我由始至終都沒有覺得自己理虧,但見有讀者留言支持,還是覺得挺受用的。

- 回應這種沒完沒了的留言,不是有點浪費時間嗎?應該約束一下自己好辯的性格,盡量做到適可而止吧。

- 我對兒子很沒有耐性,有時對學生也耐性不足,但竟然能夠在這個討論中表現出連我自己也有點驚奇的耐性,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為何會有此差別。

- 我喜歡跟不同背景的人交流,因為可以擴闊眼界,又隨時可以學到些意想不到的東西(有時從正面學到,有時從反面學到),這次討論可算有此效果。

20110504

看第三次才會笑?

The Coen brothers 的電影不是套套合我口味,較喜歡的有 Miller’s CrossingFargoThe Man Who Wasn’t There、和 No Country for Old Men,不過今天想講的是 The Big Lebowski。這套電影上映時票房失利,但後來卻成為 cult film,我在大學裏的很多同事和朋友都是此片的擁躉,有些認為這是他們看過最好笑的電影,還翻看多次,每次都看得嘻哈大笑。

我第一次看 The Big Lebowski 是三、四年前,當時一點也不覺得好笑,並相信那是文化差異的問題,因為美國的笑片我十之八九不覺得好笑。然而,有個朋友(美國人)告訴我,他第一次看這電影時也不覺得特別好笑,但看第二次時已懂得笑了,看第三次便捧腹大笑。我半信半疑,因為以我的經驗,笑片重看會不及第一次看好笑。然而,幾個月前終於重看此片,的確覺得好笑了一點,但分別不太大。

有兩個同事剛替一本專論 The Big Lebowski 的哲學文集合寫了一篇文章,過兩天會先在系內根據文章內容演講。兒子知道後表示想去聽,我說要先看過電影才有意思,於是今天晚飯後便讓他看;我因為晚上要去健身室,只陪他看了大約三十分鐘。這電影我幾個月前才重看過,所以劇情還記得很清楚,可是,不知怎的,這三十分鐘我看得不住地笑。我不知假如這次是全套看,會不會由頭笑到尾,但這三十分鐘的經驗已夠神奇的了。我真不知該怎樣解釋。

兒子看後我問他感覺如何,他說這電影很好笑;看來,這和他在美國長大有點關係 --- 文化差異應該是一個因素。

假如你沒看過 The Big Lebowski,有興趣知多一點,可看看以下介紹短片:

20110502

仔教老竇

今天美國的頭條大新聞當然就是賓拉登被美軍擊殺的消息。飯後在書房工作,老婆突然衝進來,就是告訴我這大新聞。美國追捕賓拉登已近十年,終於把他殺了,雖然有多少反恐實效很成疑問,但至少有極大的象徵意義,也讓美國人覺得吐了口氣,消除這九一一心結。

兒子對這新聞也很感興趣,和我一起在我的電腦螢幕前看奧巴馬總統宣佈賓拉登被擊殺的消息(老婆有重要電話要講,失陪了)。看後他意猶未盡,跟我談起美軍如何追補賓拉登,竟對美軍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行動和策略如數家珍,原來他一直都有追看有關的新聞和資料,而且看得很詳盡!我只有聽的份兒,因為我對這方面所知甚少。早幾個月他提過自己對國際政治關係越來越感興趣,看來是認真的了。

除了資料,他還有見解。他說美軍擊殺賓拉登,並取得他的屍體以證明是他,那是最理想的結果;就算美軍有機會選擇生擒或是擊殺賓拉登,從美國政治利益的立場看,也應該殺,不應該擒,因為那可以達到美國有關的一切政治目的,卻可避免囚禁和審訊賓拉登所帶來的種種麻煩和變數。(又講得啱喎,阿仔!)

20110501

政論和謀術

我不只一次看到有人為陳雲偏激的政治言論這樣開脫:他是故意說得過火誇張,引人注目,但又不是完全錯誤,毫無事實基礎,不能說他發神經 --- 這其實是一種巧妙的策略,不但可以引起更多人注意中共與港府在經濟和政策上的缺失,從而刺激討論,又可能令本來已反共仇共的人對中共更加恨之入骨,甚至可以令本來不怎麼反共的也開始反了,他陳雲就得其所哉,達到目的,至於給人批評偏激和走火入魔,比起這些言論的實效,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這個講法是對是錯,我沒有足夠的資料去肯定。我讀陳雲的政論,只當他是表達自己真正的見解,這是一般政論的讀法;假如以上的講法是對的,那麼他便不是真的寫政論,而是利用寫政論來搞謀術了。能夠這樣深謀遠慮、善於借勢、忍辱負重、將他人玩弄於掌上的,端的是個厲害人物,搞起政治來會十分出色,也可以殺人於無形,非常可怕。

陳雲自稱「貧道」,又愛談所謂儒門正道,但我一向覺得他既不是道家,也不是儒家;假如上述講法是對的,他似乎更近是法家 --- 法、術、勢三者中,他至少會推崇術和勢,而且善於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