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31

迷信和Placebo

Willsin在網誌上自認極之迷信,還舉例說自己搭飛機一遇到氣流,飛機擺動得厲害時,就立刻祈禱求耶穌打救,「所以僥倖活到今日」云云。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迷信,但他說的卻令我聯想到the placebo paradox。

"Placebo"一般譯做「安慰劑」,不過,我總覺這個翻譯怪怪的,還是用英文原字吧。Placebo是沒有真藥成份的「藥」,因病人相信其有效,服食後由於心理作用而產生一定程度的療效;真正引起療效的是病人的信念,而不是那placebo。

讓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the placebo paradox。病人偉哥服食一種叫「強如鐵」的placebo後,「藥」到病除,而這效果完全來自他對「強如鐵」的信心。偉哥的醫生了解這情況,所以他相信:

(P) 「強如鐵」對偉哥有效,完全是由於偉哥相信它有效。

醫生相信(P),那沒甚麼問題,因為(P)為真。可是,如果偉哥相信(P),(P)便會成為假!要相信(P),偉哥便要相信「強如鐵」的療效完全來自他的信念帶來的心理作用,而不是因為「強如鐵」有真藥成份;然而,如果偉哥不相信「強如鐵」有真藥成份,他便不會對「強如鐵」有信心,而這「藥」便不會對他有效了。

迷信的效果似乎也有類似的問題。假如迷信X令你心安理得,那是因為你相信X是真的(或至少不會大部份是假的);如果你現在發覺X只是迷信,你便要相信X是假的(或大部份是假的),那心安理得的作用便應消失。

說回Willsin,如果他在飛機上祈禱真的有鎮驚作用,至少在那一刻,他不能同時相信求耶穌打救只是迷信。

20101030

娛樂學生

早兩天在知識論堂上講到illusion這個概念時,向學生表演了一個紙牌魔術,以作為illusion的現場例子。今天在哲學導論堂上解釋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時,又表演了一次,以說明選擇explanation時(例如解釋那紙牌魔術的效果)應該用一些甚麼標準。哲學導論有百多個學生,在這麼大的一班本來沒可能表演近距離的紙牌魔術,但這個課室是大學裏科技設備最好的,有一個先進的document camera,講台左中右共有三個螢幕,我只要對著document camera表演,便每個學生都看得一清二楚。

回到家裏,忽有興致,便拿出相機攝錄了這個紙牌魔術,看看效果如何。雖然光線有點忽強忽弱,紙牌魔術還算不太含糊,不妨給大家看看:




學生當然喜歡在課堂上有點娛樂,但這只可偶一為之,否則會寵壞他們,到我長篇大論講哲學時,他們可能便沒耐性聽了。

20101029

擺下擂台

早兩天阿肯色州有個校區校董會成員(那是個民選職位)在Facebook上寫了幾段極度仇視同性戀者的言論,被人公開了:他叫同性戀者做"queers",表示假如他們都自殺死掉就好了,還說如果自己的子女搞同性戀,便會和他們斷絕關係。傳媒廣泛報導這件事,主要因為此人是負責教育的;美國教育強調兼容精神(至少口頭上是如此),大家自然要齊聲譴責這狹隘、分化社會、並有仇恨成份的言論。

事實呢,美國人之中同意這校董會成員的多的是,只不過未必會把仇視同性戀者的看法和情緒表達出來而已。除了東西兩岸一些大城市,美國絕大部份地方的人思想都很保守,其中多是福音派基督徒;對這些保守人士來說,同性戀是極之要不得的不道德行為。

香港人接受同性戀的人仍是少數,但不接受同性戀與視同性戀為不道德可以是兩回事,因為不接受同性戀的理由可以與道德無關。不過,明光社之流呼天搶地反對同性戀,打著的很明顯是道德的旗幟(這旗幟有兩面,另一面當然就是宗教了)。

有些人不假思索,視「同性戀不道德」為不辯自明的真理。有一次,我和一對也是從香港來的夫婦談起同性戀,我問他們是否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想也不想便答:「當然是!」我追問他們為何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卻講不出個所以然來。我還不罷休,再問:「如果你們的兒子是gay的,你們會認為他不道德嗎?」那個女的即時回應:「我兒子不會是gay的!」我得勢不饒人,說:「你怎知道?」她以攻為守,反問我:「如果你的兒子是gay的,你會開心嗎?」我氣定神閒答道:「會不開心,但不是因為我認為他不道德,而是因為我擔心他會被人歧視欺壓。如果我兒子是gay的,我會全力支持他。」只聽到她喃喃地說:「你說得輕鬆,那是因為你兒子不真的是gay!」唉!

我認為「同性戀不道德」這看法,是沒有任何理由支持的;我今天就擺下擂台,歡迎任何人挑戰我的立場。

20101028

天縱之才

我一向不特別留意娛樂新聞,尤其是中、港、台的,有很多明星、藝員、歌手,我或許聽過名字,但也弄不清誰是誰。早兩天妹妹在電郵問我,知不知道有個台灣歌手叫王力宏的,說最近看到此人的一些資料,才發覺他不是個普通的流行曲歌手,不但受過正規嚴格的音樂訓練,而且是真真正正的多才多藝,可謂天縱之才。妹妹非常之impressed,說如能有王力宏的其中一項天份,便於願足矣。

王力宏有幾「勁」?根據《百度百科》,他在可跟哈佛比美的Williams College主修音樂,畢業後進入以爵士樂訓練知名的Berklee College of Music,拿了個碩士。專精的樂器包括小提琴、綱琴、結他、爵士鼓、二胡、琵琶、長笛、和口琴,歌喉與唱功俱一流,並能作曲、寫音樂劇。除了音樂,他還會繪畫和寫作,兩者都得過獎;近年還當了演員和導演;他的語言天份看來也很高,能說英語、普通話 、法語、日語、粤語,並略通客家話和閩南話。上天也真不公平得太過份,因為此君還頗英俊!

這真是個multi-talented的人,然而,我們都知道,要成功,單有天份是不夠的,單有天份和努力可能仍是不夠的,還要看環境和際遇。你看看王力宏的家庭背景,就知道他一生下來便比很多人有優勢,父母均受過高深教育,家族裏還有不少有來頭的人物。他在美國讀書,接受的教育方式給他較大的發展自由,假如他在香港、大陸、或台灣成長,能否充分發展他的多項天份,殆成疑問。

天才有縱橫兩路,縱的一味深入,橫的涵蓋面廣;既縱且橫者亦有,卻是百年難得一遇,例如達文西、伽利略、歌德,和莱布尼滋。王力宏看來是橫的那種,就算他集中發展其中一項天份,也未必會卓然成家(假如他只拉小提琴,大概也不會拉到Itzhak Perlman的水平);不過,即使如此,有他那樣的天份,也夠教人羨慕了。

20101027

過去不能改變?

過去不能改變,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實,可是,有時我們會幻想有一部時間機器,回到過去,讓我們有機會改變以往做錯的事,從而也改變現在。

時間旅行是一個很吸引人的想法,是否可能,則有兩個難題:第一是時間旅行在邏輯上是否可能;第二是即使在邏輯上可能,在科技上亦未必可行。我在形上學一科有講時間旅行,當然講的是第一個問題,學生通常都十分感興趣,意見多多,是討論其他問題時少見的。

首先要講的當然是時間旅行悖論(time travel paradox):假如一個人能回到過去,便有可能做出一些事情,令到自己沒有出生,例如殺死了少年的祖父---祖父沒有結婚生子,就沒有父親;沒有父親,就沒有自己了;假如他沒有出生,那麼,那個時間旅客的他從何而來?

我用作教材的其中一篇文章是當代著名哲學家David Lewis(已故)寫的"The Paradoxes of Time Travel",論點非常有趣。Lewis的看法是,時間旅行在邏輯上是可能的,並不會衍生上述那個paradox,因為即使有人真的回到過去,也不能改變過去;任何時間旅客在過去做的一切,早已是過去的一部份。

一般人的觀念,是時間旅行發生前有一個「舊過去」(時間旅客還未在這個過去出現),在時間旅客到達過去之後,便產生了一個「新過去」,而時間旅客在這個「新過去」做的事情,可能會引致一個「新未來」。很多關於時間旅行的電影,例如三集《回到未來》,劇情就是建基於這一觀念。

Lewis認為這是個錯誤的觀念,過去只有一個,沒有新舊之分:假如某甲在2010年用時間機器回到1900年,那麼歷史上的1900年一直都包括了某甲和他在1900年所做的一切(雖然沒有記載)。我們之所以有上述的錯誤觀念,是因為我們很自然從時間旅客的角度來理解時間旅行:從某甲的角度,他在2010年啟動時間機器時,並未經驗他在1900年所做的事。在他到達1900年後,他做的事在他看來都是剛發生的,由本來不是如此變成是如此;而事實上,這一切在2010年他啟動時間機器時已發生了超過一百年!如果他此行的目的是殺死少年的祖父,他一定失敗,因為他早已失敗了 --- 歷史上他的祖父沒有在1900年死去,並在很多年後生下他的父親。

如果連有時間機器也不能改變過去,惟有集中精神活在當下好了。

20101026

險詐、防詐、生詐

有些人對我有一個印象,就是我的年紀雖已不輕,人卻仍然相當「純情」,因為我的生活限於學院和家庭,身邊都是些比較簡單善良的人,沒有機會遇到不擇手段的奸險小人、惡毒之徒,不曾經歷過多少爾虞我詐、人心險惡。

這些我都不會否認,也不覺得「純情」有甚麼不妥,我還慶幸自己不像一些在商業機構做事的朋友般,要終日周旋於狼群鼠輩之間,甚至會被同化。同化,可以是把心一橫,豁出去了,你不仁,我何妨不義;也可以是潛移默化,逐漸變奸而不自知。

其實,在那種環境,經常要提高防人之心,即使不變奸,也很難保持赤子之心;久而久之,那防詐之心跟險詐之心的分別便逐漸模糊了。很多年前我在一間雜誌社兼職翻譯,當我上司的那個編輯就是這樣的一個防詐反生詐的人。這個女人,外表看來很單純善良,我跟她初相識時對她十分信任,過了很久才發覺她處處防人,極攻心計,最終令我吃了些苦頭。我當年比現在還「純情」,但她就是看不到我那顆赤子之心,對我做了好些完全沒有必要的「防禦工作」。現在回想,我會說,吃苦頭的是我,不幸的是她。

20101025

形上而平易

上星期我系的哲學學會請來了紐約大學哲學教授Ted Sider,演講活動空前成功:出席人數多,學生和教職員都有;演講內容有趣,絕不曲高和寡;答問部份發言踴躍,竟由原定的三十分鐘延長至一小時多!

Sider是英美哲學界分析形上學(analytic metaphysics)的首屈一指人物,名氣相當大,經常到處演講,我們發電郵邀請他時,預了他說沒空,誰知他竟然爽快答應,由紐約市老遠飛來,即日演講,翌日便飛回去,可謂奔波。

我本來以為Sider名氣既大,少不免會有幾分架子,但甫一見面,我就感到他極之平易近人。他的演講技巧一流,論點明晰,抑揚頓挫,緩急有致,善用例子,還間雜笑話,觀眾都聽得很入神。他絕對有能力講些複雜高深得全場只有幾個人聽得懂的形上學論證,然而,他知道這次的觀眾主要是學生,哲學程度都不高,所以深入淺出,適可而止,這是很多哲學家都做不到的(或不願意做)。

演講後我們幾個教授和一個學生(哲學學會會長)陪Sider去吃晚飯,他談笑風生,很多話題。飯後他本來可以回酒店休息,我們提議去酒吧喝酒,他也樂意跟我們一起去;我們把酒談形上學,又消磨了個多小時。這人的平易近人,可以看出是從心底發出來的,不只是社交客套。

Sider二十六歲就拿博士學位,是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 的,雖算名校,卻不是哈佛、柏克萊、普林斯頓那種名校中的名牌;他是「捱」了大約十年,全靠實力才掙到現在的名氣。他發表了大量期刊論文,第一本書Four-Dimensionalism又得了個大獎,然後被Rutgers University把他從Syracuse University挖走,幾年後他又轉到NYU去了(哲學界以外的人可能有所不知,Rutgers和NYU的哲學系都人強馬壯,被行內人視為數一數二)。

Sider的平易近人也許和他的出身和經歷有關,不過,換了另一種性格的人(例如曾蔭權之流),可能會因此而變得狂傲,覺得自己很「巴閉」。

20101024

邏輯的難處

如果邏輯只是一些推論規則和形式系統裏的符號關係(註),那麼一般的邏輯(範疇邏輯、命題邏輯、和謂詞邏輯)並不難學,至少不會比高中的數學難。然而,我們學邏輯的動機大多是為了增強自己在日常生活的推理能力;就算是讀哲學的,學邏輯的目的亦不會只是掌握一些形式系統,而是把邏輯應用到哲學論證裏(當然,也會對邏輯本身引起的哲學問題感到興趣)。一講應用,就要走出符號系統,將日常語言「翻譯」成邏輯語言。可是,日常語言紛繁蕪雜,規則固然有,卻是充滿彈性、變化多端;這「翻譯」,很多時候便不容易拿捏了。

有些人上了邏輯課,看了邏輯書,做了不少邏輯練習,拿了個A,到頭來卻不見得日常生活的推理能力有明顯進步,因為他們只掌握了邏輯的規則和形式,卻在「翻譯」這一步給難倒了。

讓我舉個簡單的例子,以說明這種「翻譯」之難。以下是任何邏輯書都會講到的一個有效推論形式:

P ---> Q
Q ---> R
------------
P ---> R

假如有人這樣推理:

(1) 如果阿王靠寫詩為生,便一世無發達。
(2) 如果阿王一世無發達,便不會有一大筆遺產留給兒子。
--------------------------------------------------------------------
(3) 如果阿王靠寫詩為生,便不會有一大筆遺產留給兒子。

這個論證看來可以很直接「翻譯」成以上的推論形式,而被判定為一個有效的論證。現在看看以下另一論證:

(4) 如果阿王死了,他的老婆便會很傷心。
(5) 如果阿王的老婆很傷心,阿王便會表演魔術逗她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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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阿王死了,阿王便會表演魔術逗他老婆開心。

在日常語言裏,(6) 為假 --- 死人不會表演魔術; (4)和(5) 之為真,並不能保證(6) 之為真,因此,這不是個有效論證。可是,這個論證似乎跟之前那個在結構上沒有分別,為甚麼卻不可以「翻譯」成以上的有效推論形式呢?


(註)我只是講演繹邏輯。

20101023

有能者不懼?

上次跟弟弟見面時,談到人到中年,假如失業,會是很惆悵的事。其實,我自己的工作相當穩定,失業的機會很低;除非大學關閉哲學系,或是我犯了大罪(例如性騷擾學生),否則,即使大學裁員,也要按規矩先裁資歷較低的(先裁講師、再裁助理教授,如此類推),最後才會裁到我。然而,有時我還是會想像,萬一失業了,會是怎麼的光景?找到一個新的教席當然就海闊天空了,但找不到的時候,我還有甚麼工作可以做呢?

弟弟卻說他並不擔心,因為這世上大多數人的辦事能力都不高,他認為自己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這個我絕對同意),假如失業,應該可以再找到工作,可能不會是最理想的職位,養活妻兒卻應該不成問題;就算找不到新的工作,自己搞點生意,雖然未必會賺大錢,若只圖糊口,則不會太難。

弟弟的態度是有能者不懼,這態度是基於自信、樂觀、和對世界的合理性有信心。我也有自信,樂觀可能不及弟弟,亦不至悲觀,可是,我就是對世界的合理性沒有信心 --- 無能而處高位的我們見得多了,那麼,有能而連工作也找不到,或做生意頭頭碰著衰人,又有甚麼出奇呢?

20101022

快樂的韌度

早兩天寫B和V兩位朋友,重點是眼界的闊窄和關懷的遠近,有讀者卻提到快樂的問題,認為B雖然活在小小的三人世界,但可能比V快樂,也可能比V更容易得到快樂;另有讀者指出即使B不比V快樂,B仍可以相當快樂,這對B而言就夠了,沒有必要和V比較。(「快樂」不容易界定,但我以下所說的對很多不同的界定都適用。)

這些論點我大致同意,不過,在回應時我提到一點,是讀者未必想過的,那就是快樂除了講程度,還要講韌度。一個人快樂的韌度,就是他在面對人生打擊時而仍能保持快樂的能力。快樂沒甚韌度的人,一遇打擊,便立刻由快樂變成不快樂;快樂韌度高的人,即使遇到不只一次的打擊,只要稍為調節,便仍然繼續快樂生活下去。

這個韌度的分別,可以有不同的因素,應該與先天的稟性有些關係,然而,後天的努力和安排亦可以增強韌度。關於後天增強快樂韌度,心理學家Patricia Linville便提出過"self-complexity"這個概念。(註)所謂self-complexity,就是一個人自我形象的複雜性,而「自我形象」在這裏則是指一個人在自己心目中那些「我之為我」的身份。每個人都有很多身份(例如我的身份包括男人、中國人、我兒子的父親、哲學教授、馬勒迷等等),但只有其中一些會被自己視為「我之為我」;一個人「我之為我」的身份越多,這些身份的彈性和變化越大,他的self-complexity就越高。

我們追求快樂時大都是從這些「我之為我」的身份出發的,這些身份的成功活動就是快樂之源。根據Linville的研究,self-complexity越高的人,快樂韌度就越強,因為一個「我之為我」的身份失敗了,還有其他身份帶來的快樂支撐住那個「我」的整體快樂。

B的世界這麼狹小,self-complexity自然不高,假如她的家庭破碎了,她的快樂很可能便立刻完結。V的世界擴大了,接觸和關心的人和事多了,self-complexity隨之而增,快樂韌度亦因此增強;即使在非洲的義工活動不怎麼成功,她那義工的身份仍然可以無損(因為她可以當其他義工),即使她失去義工的身份,她仍可以保持「一個努力令世界美好一點點的人」這身份。她們現在誰快樂一點?我不知道,可是,假如B和V來個快樂持久賽,我認為V的勝算會較高。


(註) 我是在Daniel Nettle的書Happiness: The Science behind Your Smile裏讀到self-complexity這個概念的,但Nettle不是原創者,Linville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