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8

三言兩語論沉默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文科的一條作文題,引得不少博客和寫手出招,依題「作文」:

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當時我曾經想力陳己見,最後選擇了沉默。我認為沉默是必要的。」以上是文章的開首,試以「必要的沉默」為題,續寫這篇文章。

這些文章當然是旨在諷刺考評局出題有維穩之嫌 --- 說不定考評局是企圖間接教導學生甘做順民、在政治上要懂得「必要的沉默」。這個反應也許是政治過敏,但經過國民教育一役,一些人有此反應,實不難理解。此外,在策略上「有殺錯無放過」,也有提醒大眾防備「隱性維穩」之效。

然而,這條作文題,假如不是在今時今日香港這樣的政治環境出現,根本沒有甚麼不妥。在題目裏,「沉默」相對於「力陳己見」;除非你認為任何情況都適宜力陳己見,否則,便得承認有些時候沉默是必要的。

「沉默是金」是西諺的中譯“Speech is silver, silence is golden”),這個講法其實過份簡單,因為沉默本身不是美德;中國人說的「慎言」便高明得多:慎言,不等於沉默,而是懂得何時應該沉默,何時應該出聲,這才是美德。

慎言絕不是要人在政治上沉默,一個慎言的人,可以在政治上力陳己見,雄辯滔滔,甚至疾呼痛罵,只要恰宜便成。慎言主要是日用倫常中的修養,是在與人交往中鍛鍊出來的;呂坤在《呻吟語》裏說得好:

「慎言之地,惟家庭為要;應慎言之人,惟妻子、僕隸為要。此理亂之原而禍福之本也。人往往忽之,悲夫!」(見〈倫理〉篇)

慎言由家庭開始,及於親友與其他人;現代人沒有古時那樣的僕隸,但呂坤說的對妻子慎言,仍然是智慧 --- 記著,是慎言,不只是一味沉默,也不是被逼的沉默,而是樂意的、間中的沉默。

20140407

買車記


在美國,除了極少數公共交通方便的城市如三藩市和紐約市,可說人無車不行。當年我初到美國,考到駕駛執照後,便立即買車,也是我第一次領教汽車經銷商的「不擇手段」;自此以後,我都不幫襯汽車經銷商,先後買了三部車,都是從私人買的二手車。

美國的汽車經銷商使用不少「嗱喳」手段,是因為買車容許討價還價。每一部車都有一個叫 ‘sticker price’ 的價錢(可譯作「標價」吧?),通常是汽車製造商建議的零售價(MSRP),或是這個價錢再加上一些附加費;任何付 sticker price 買車的人都是個大傻瓜,因為這個價錢令經銷商賺很多,而經銷商亦預了顧客會講價。買車的煩人之處,就是要跟經銷商「鬥法」 --- 他們會力求以接近 sticker price 的價錢把車賣給你,而你則要循相反方向努力。

汽車經銷商的「嗱喳」手段,包括:登廣告列出一個平價錢,到你去看車時則諸多藉口,例如說只有兩部是那個價錢,已賣出了,建議你看看其他的車;一見你稍為有意思買車,便裝作你已決定了買,然後立刻拿出文件要你簽名;見你有退意,便即時給你些少「甜頭」,務求令你留下,繼續討價還價;打「持久戰」,幾乎是不讓你離開,三四小時後,你已累了,判斷力減弱了,如果那部車是你喜歡的,便很可能以一個不是對你最有利的價錢買了。

那第一次買新車,在車行花了近五小時;幸好有兩位朋友幫手幫眼幫口,車買了,價錢還算合理,但那經驗,也真夠嚇人的。早兩天買了一部新車,這是第二次,經驗卻沒有預期的差。

我那部二手 Camry 已用了近十三年,逐漸多毛病,為了一勞永逸,決定換車。本來打算買一部二手的混合動力車(hybrid car),選定了 Prius,後來發覺買新的貴不了多少,便考慮買新的。購物不是我的強項,通常我是速戰速決,蝕底的永遠是我。老婆大人則精打細算得多,是個超級精明的消費者,因此,每逢買高價的東西,都是她作主的。

上週末,她見到附近(約一小時車程)一個城市 R 有一間車行的 Prius 大減價,價錢非常吸引,便建議我們到那裏看看。臨出發前,她打電話到本市的經銷商問價,想知道他們是否願意以同樣價錢出售(matching the price)。那車行營業員的第一反應是,價錢太低,要問問上司;五分鐘後回覆,說上司願意「盡量」貼近那個低價錢出售。老婆當然不信那「盡量」兩字,然後說要跟丈夫商量商量,便掛線了。

本來我們已決定,在駕車到  R 之前,會先到本地那間車行看一看;誰知開車不久,便接到本地車行的電話,說他們願意以同樣價錢出售。這真是正中下懷!我們慢條斯理到達那車行,試車,講價;講價全程都是老婆負責,我則扮 cool,甚少出聲,好像愛理不理似的。在這個「談判」過程中,R 車行多次來電,企圖說服我們駕車到 R,這給予我們不少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

最後,是本地車行的經理來跟我們談,談到一個關鍵處,只是四五百美元的差別。老婆還想討價還價下去,但我已疲態畢露,終歸決定買那部車 --- 人不應去得太盡,留有餘地,退一步海闊天空。結果是我買了一部喜歡的車,價錢合理;車行也賺了一點,皆大歡喜。

20140404

開放式婚姻?


美國影星桂莉芙柏德露(Gwyneth Paltrow)宣布與丈夫克里斯馬汀(Chris Martin)分手,結束十年長的婚姻。有報章引述柏德露的友人,指柏德露和馬汀的婚姻是開放式的(an open marriage);是耶非耶,只有當事人才清楚,我沒有興趣探究,倒是「開放式婚姻」這個概念,值得談一談。

所謂開放式婚姻,是結婚的兩人同意對方可以跟其他人有性關係;在家吃不飽,出外只是搵食,不是偷食;用陶才子的雋語,就是「一床兩制,高度自治」。如果「婚姻」只是指法律上的關係,開放式婚姻便不難想像,例如兩人只是為了家族的利益安排而結婚,根本不是情投意合,或者最初是相愛而結婚,但後來情已逝,卻因種種因素而不能離婚,在這情況下,互相協議,同意兩人之間沒有不忠這回事,也沒甚麼稀奇。

然而,如果「婚姻」指的不只是法律關係,還是一種 --- 容我用一個老土的詞語 --- 廝守的關係,是兩人一起過互相關懷、互相照顧的生活,那麼,開放式婚姻是否可以維持,便是一個複雜得多的問題了。

如魚得水、相愛至深、一起生活得幸福美滿的夫妻應該完全不會考慮開放式婚姻(其實這也說不定,世上總有些人是不能以常理猜度的),但這樣完美的婚姻始終是少數。讓我們集中討論那些願意廝守終老、卻又有理由考慮開放式婚姻的夫妻(例如在性方面得不到滿足): 對於他們來說,開放式婚姻是否真的可行?

也許有人會認為,只要將性和愛分開,夫妻之間有性亦有愛(或只是有愛),但了解到外面那些只是性關係,有性沒愛,兩人便可以繼續廝守了。假如真的分得開,應該可以繼續下去;問題是,除非那些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只限於召妓和一夜情,否則,即使開始時只是性關係,也很容易由婚外性發展為婚外情 --- 最初一兩次未必會這樣發展,但長此下去,卻很有機會遇上一個日久生情的。廝守的基礎是情,假如情給分薄了,便可能生怨,怨一深,就再難廝守了。當然,對於不介意與人分享配偶的愛者,這便不是問題了。

結論:看來只有三類夫妻,才可以維持「一床兩制,高度自治」,一是純粹法律關係的夫妻,二是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只限於召妓和一夜情的,三是不必獨佔配偶情愛的。(有些人符合這些條件,卻絕不會考慮開放式婚姻,因為他們覺得偷食才滋味。)

20140402

「理想與現實」雜感


最有機會實現理想的人,既不畏首畏尾,也不罔顧現實。

有理想而沒有行動,即是空想;有行動而沒有理想,很可能只是盲動。

有理想不等於振翅高飛,有些充滿理想的人,生活得像在高空走鋼絲。

沒有理想不等於腳踏實地,有些全無理想的人,生活得像在泥沼裏掙扎緩行。

追求理想,有點像賭博:年青時可以豪賭,壯年時還輸得起,中年只能小賭,到垂垂老矣,便賭本全無。

對,不追求理想便不會理想破滅,正如不談戀愛便不會失戀,但那過程和可能美好的結果,卻極度迷人。

最殘酷的現實,不是令追求理想的人失敗,而是令人連追求理想的念頭也不敢有。

現實能令人清醒,也能令人麻木;理想能令人振奮,也能令人迷亂。

追求理想的人可以變得美麗,也可能變得邪惡;屈服於現實的人卻永遠平庸。

一生追求理想而失敗,仍然可以寫成一本豐富多姿的自傳。

20140331

社交網絡 • 自我美化 • 孤獨

在臉書看到一條短片,內容是批評在線社交網絡(以下簡稱「社交網絡」),雖然我不盡同意,但不能否認它有警惕作用,而且講得有點哲學味,值得一看:



在社交網絡臉書看到這樣的一條短片,可算是諷刺。社交網絡的確提供了機會給人製造虛假的美好形象,例如照片只貼最美的、最幸福的、最容易令人 like 的;status update 務求顯示自己的學識、獨到見解、或其他個人的突出之處; 講經歷則大多報喜不報憂,就算報憂,也是選擇令人同情的事。所謂「虛假的美好形象」,不一定完全虛構,或假多真少,但總是有不盡不實的美化之處;這種自我美化,是人之常情,只是社交網絡提供了方便之途,令自我美化容易變得過份,甚至成為令人難以忍受的自我推銷。

短片還談到獨處(being alone)和孤獨(being lonely)的分別,其中一點很有意思:不懂得獨處的人,會不斷和其他人建立聯繫(getting connected),卻由始至終都是孤獨的,因為他們只求跟別人有某種形式的交往而不必獨處,人越多越好,重量不重質,缺乏坦誠和深入的溝通。這好像天天去只有點頭之交的大型派對,身處數百人之中狂歡,仍感孤獨;那跟三五知己促膝長談,是沒法相比

然而,不是社交網絡令人不懂得獨處,變得孤獨,而是不懂得獨處的人特別容易「濫用」社交網絡,結果只有表面化的人際關係,臉書朋友滿天下,卻沒有一個是深交。本來就懂得獨處、不覺得孤獨的人,情況便不同了,社交網絡可能會幫助他們建立新的友誼,或和失散的朋友「重逢」,得以延續昔日的感情。

最後這一點我感受尤深。這幾天有兩位「小朋友」從另外一個州飛來探望我,他們是我二十多年前當小學教師時的學生,其中一位是第一次再見面,之前只在臉書有聯繫。二十多年,大家都變了不少,這次再見面,卻一點隔膜也沒有;在我家裏一起煮食、看電影、閒談,很開心,還有頗深入的溝通。我們是臉書朋友,也是真正的朋友。

20140327

陌生人的悲歡


上星期在聖荷西附近一間中文書店見到一本《魯迅雜文精選集》(北京燕山出版社),隨手翻看,發覺文章選得非常好,很多名篇都在其中;四百多頁的書,售五美元,便宜之極,況且我一向愛讀魯迅的雜文,而家裏卻只得一本散文集《朝花夕拾》,於是也不多想,便買了。

在書店翻看此書時,有一段文字特別吸引我;今天想起,卻忘記了是哪一篇文章,將書翻來揭去找了十多分鐘也找不到,不服氣,上網找。依稀記得那段文字有「悲歡不相通」一語,於是用「魯迅悲歡不相通」來搜尋,一下子便找到了,那段文字是出自〈小雜感〉: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同一段文字,可以有兩個讀法,關鍵在於「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兩句:第一個是「憤世嫉俗」的讀法,這兩句的關係是「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因此,我只覺得他們吵鬧」;第二個讀法可稱為「陌生人的悲歡」,這兩句的關係是「(我覺得)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是由於我只覺得他們吵鬧」,而覺得他們吵鬧,只是因為他們是陌生人。

第二個讀法假設了這段文字裏的男人、間壁的一家、樓上兩人、船上的女人等,都是魯迅不認識的人,或只是點頭之交的鄰居。然而,假如人類的悲歡真的不相通,那麼,就算魯迅認識他們,或和他們頗為熟絡,他們的悲歡仍然不相通,他仍然會「只覺得他們吵鬧」,而不會設身處地想像他們悲歡的由來,更不可能感同身受。

我相信魯迅「只覺得他們吵鬧」,是因為他們(幾乎)是陌生人。假如他跟那個船上的女人是好朋友,她那因喪母悲慟而發的痛哭聲,他聽來,至少會有一點感動,而不會只覺是吵鬧吧?那一點的感動,已是相通了(即使相通得不深)。

雖然人類的悲歡可以相通,但每個人都只能跟很少數的人悲歡相通。我們對世上絕大多數人都是漠不關心的,所謂普世大愛,只是一個抽象的理念;人間雖然有情,愛卻肯定是有界限和差別的。這是人類的限制,卻不必引以為憾,因為只要情深,悲歡相通也深,重質不重量也無妨。這好比世上的書多得很,你不讀的,或看不懂的,會覺得只是一堆文字(好比「只覺得他們吵鬧」),你有能力讀而又愛讀的,是極少數;可是,只要你讀過一些深愛的好書,那怕只是十本八本,就看書而言,已是無憾了。

這本《魯迅雜文精選集》,與我偶遇,不再陌生,也可算是緣份。

20140325

名校不只是名牌



我寫過好幾篇談論教養子女的文章,明顯是反對催谷和強,主張刺激子女的求知慾和幫助他們尋找興趣所在。不過,想到兒子明年不知會考進甚麼大學,我還是頗為緊張的;假如你問我是否希望阿樂能入讀頂尖名校,我不會故作婉轉答「不會不想的」,或有所保留地說「有點吧」,而是會斬釘截鐵地回答:「當然希望啦!」

有一位朋友曾對我說,她認為入讀名校(她說的只是大學,不計中小學)就像買名牌手袋衣服,除了滿足入讀者及其父母家人的虛榮,跟讀一間名氣不大,但教育質素高的大學沒甚麼分別。另有一位朋友的兒子被 UCLA 取錄了,可是,他卻要兒子入讀 San Francisco State 認為分別不大,而且離家不遠,學費又便宜得多。這兩位朋友都大錯特錯了。

名校畢業的確是身掛名牌,的確會有光環效應halo effect),然而,這不是最重要的。假如名校的教育未能令某甲學識和能力過人,那光環不會保護他很久;身上的名牌可能幫助他得到一份好工作,但入職後,他的平庸始終會露底,光環效應便隨之減弱甚至消失,在上司和同事眼中,他和其他無能之輩沒有兩樣。

那麼,除了光環效應,入讀名校還有甚麼好處呢?實質的好處可不少!首先,名校的學生中,資優勤奮者佔多數,在這樣的環境學習,既有競爭,亦有互相砥礪,可以將自己的潛能激發至最盡。此外,名校有很多高水準和多樣化的學術活動,例如演講和研討會,能令學生眼界大開,並且有機會親炙頂尖的學者;我還記得在柏克萊加大那幾年,到哲學系演講的哲學家,可說囊括了英美哲學界最有名氣和成就的,幾乎每個月都有「高山仰止」的經驗,這經驗,令我同時謙卑了和進步了。

對很多人來說,最實質的好處,就是有很多大公司都視某些名校為招聘的 target schools,每年都派專人到那些大學招攬人才;這樣一來,不是名校學生找工作,而是工作找名校學生,而且很多是「筍工」。名校畢業生佔據很多高職位,結成關係網絡,假如你是名校畢業,自然較容易被網羅其中了。

說了那麼多名校的好處,我是不是在鼓勵家長千方百計要令子女入讀名校呢?讓我用一個比況作答:入讀名校就好像學習樂器,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做得好,而且不能用強逼的方法;有能力而又樂意努力者,也要選擇適合自己的,不是哈佛、史丹福就一定好,例如愛讀國際關係的,去喬治城Georgetown University也許是更明智的選擇。 

20140324

強逼子女學樂器,何苦來哉?

華人社會(包括中港台及其他華人聚居之處)有個怪現象,就是很多家長愛強逼子女學樂器,其怪處有五:

- 子女被逼學的樂器不外是鋼琴和小提琴,大提琴間或有之(多得馬友友的鼎鼎大名),其他西洋樂器如雙簧管、法國號、低音提琴等,已甚少家長問津;至於中國樂器,根本不會考慮(你聽過有家長強逼子女學彈古琴或拉二胡嗎?)。

- 學習的只限於西方古典音樂,不是巴赫、貝多芬、蕭邦,就是莫札特、舒伯特、李斯特,彷彿其他形式和風格的音樂並不存在。

- 子女學樂器一定要考級考文憑,或至少也要有像鈴木教學法(Suzuki Method)那樣識別進度的方法,可以清楚明確對親朋戚友說自己的子女已考到第幾級(或拉到鈴木的第幾本)。

- 這些家長很多不但不懂玩任何樂器,甚至對音樂毫無興趣,平日最多聽聽流行曲;子女演奏的古典樂曲,對他們只有催眠作用。

- 即使子女完全沒有音樂天份,不喜歡古典音樂,而且表明厭惡學小提琴(或鋼琴),這些家長也不為所動,照逼可也,有時因此弄至家嘈屋閉,也在所不惜;可是,到子女長大後決定從此不沾那件樂器,所學非但不進則退,甚至日後幾近歸於無有,這些家長又好像沒所謂似的。

對,音樂能豐富人生,陶冶性情,但前提是喜歡音樂。有些小孩子的音樂興趣是須要發掘的,推他們一把,不是壞事;但有一些真的對音樂沒興趣,也沒天份,強逼他們學樂器,就是令他們受苦,加上學樂器不一定有甚麼實質的好處(例如作為謀生技能),真是何苦來哉?

強逼子女學樂器的家長應該捫心自問,為何要強逼子女學小提琴或鋼琴:是為了自己的心理滿足還是為了子女的幸福快樂?如果子女不學樂器而改學他們真正有興趣的,並因此而活得充實快樂一點,為甚麼不由得他們呢?

以上所寫,是有感而發;想著的,是一個我關心的小男孩。


20140321

「從前,有個中學生談戀愛,後來他死了」

香港某中學因為被指公開學生拍拖名單,引起爭議;據報章報導,校方後來解釋,在早會讀出名單並非刻意安排,校方不是禁止學生談戀愛,只是警戒他們勿穿校服作親暱行為云云。這段新聞後來還有下文,原來校長用心良苦,在校刊發表文章,用講故事的形式來說明「愛不合時,抱恨終身」的人生道理,故事的主人翁據說是校長的舊同學:

「他原成績優良,惟高中後因談戀愛而令成績一落千丈,無法升讀大學。其後女友意外懷孕,為了負責任,他不惜身兼兩職養家。然而,辛勞廿載後他卻因疏於管教,兒子誤入歧途,終妻離子散。」
(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21/18663563

這故事也真的太冗長了,遠不及以下簡潔有力的「麥太版」:

「從前,有個中學生談戀愛,後來他死了。」

大多數人都怕死,包括中學生,只要向他們指出凡談戀愛的都會死,相信不會有很多中學生還膽敢談戀愛吧?

這個「麥太版」的邏輯比校長的版本強多了,因為「凡談戀愛的都會死」是真的;不信?你有本事就找個例外出來(不要指著那些談戀愛而未死的,因為他們都會死)!可是,談戀愛的中學生很多都沒有成績一落千丈;成績一落千丈的也有不少後來勤力讀書,升上大學;女友意外懷孕的是少數,就算當了爸爸要養家,自己讀不成大學,也未必沒有其他發展機會,更沒理由一定疏於管教子女... (校長完美示範了滑坡謬誤。)

好了,說認真的,相信對很多中學生來說,校長的故事和「麥太版」都同樣不能打動他們,因為少年人是不會想得那麼長遠的;還有,情竇初開,那青春煥發的愛慕,是天地間一股難以阻撓逆轉的力量,而且越壓制便會變得越強大。辦教育的人應該了解這種力量,鼓勵固然不必,但壓制終是徒然,不如教導學生如何善用和有效分配時間,令談戀愛盡量不影響學業。此外,性教育也很重要,美國過去二十年未成年少女懷孕率大幅下降,難道是因為美國的少年人少談戀愛了?情到濃時,沒有多少個血氣方剛的人能把持得住;這時候,最重要的不是記起校長或麥太的故事,而是懂得防止懷孕。

其實,少年十五二十時的戀愛,是人生的寶貴經驗,可以幫助一個人成長太多未必是好事,完全沒有,卻是值得遺憾的。


【後記:有朋友認為校長犯的是軼事謬誤(anecdotal fallacy),但這是假設了校長說的真有其事;我則認為他只是講故事,並將中學生談戀愛說成是無心向學、人生失敗的不歸路。不過,即使校長說的是真事,如果他犯了軼事謬誤,將那軼事一般化(generalize)後的描述,也可以算是滑坡謬誤。】

20140318

書的靈魂和肉體

網誌結集《魚之樂:哲思隨筆集》終於出版了,書,我還待出版社寄來,不知何時會收到。有幾位熱心的朋友在書店見到此書放在當眼處,拍了照片貼在臉書上,我看到書的照片當然高興,卻又有點不真實的感覺,好像書要在眼前手上,感覺過它的重量厚薄,親眼看過它的顏色、設計、和字體,才可以相信它真的存在。

對我來說,這個感覺是很奇怪的,因為在四五年前開始,我看書已盡量用電子閱讀器(KindleiPad 都有用);如果一本書有電子版和紙本版,我大多會選擇電子版,愛它收藏不佔書房空間,閱讀亦省便,單是搜尋字詞段落之容易,已能紙本書之所不能。既然這樣,為何我仍會眷戀「落後」的紙本書呢?

卻原來,當自己是書的作者時,著重的便不只是書的靈魂,還有書的肉體!雖然電子版和紙本版的內容會是一樣的,但物理載體完全不同:電子書可說沒有固定的形體,讀者可以隨意改變字體大小,有些閱讀器還可以將白底黑字改為黑底白字或其他的顏色,而且電子書沒有封面封底設計這回事(電子書如有「封面」,也不過是紙本版封面的一幅電子圖像);紙本書一印刷出來,形體便固定了,給人評頭品足的,除了內容,還有樣式設計和印刷質素 --- 靈魂仍然是較重要,可是,真善的靈魂如果配上一個醜陋的肉體,有些讀者還是會不滿意的。

作為讀者,如果我讀一本書的電子版,對於那本書是否有紙本版,我不大關心;可是,身為作者,我不會願意自己的書只出電子版,卻不介意只出紙本版。也許有人會說這多少有點虛偽,像勸人娶妻求淑女,說甚麼內在美才重要,到自己揀老婆時,卻看重外在美,或至少是外貌與內涵並重。我認為這不過是觀點與角度的不同,因為有些事情只有作者須要考慮,例如贈書給朋友,紙本書可以親筆寫上下款,字字有情,那本書亦成為獨特的一本;假如是送電子書,付款而已,完全不是那個味道啊!

阿樂的中文程度不高,仍在學習中,而且只會看簡體字,我這本文集,他暫時是看不懂的了;然而,我還是會送他一本,上面題字「希望有一天你能細味爸爸的中文文章,尤其是那些寫家庭樂和父子情的」,然後鈐下自刻的小印章 --- 這本書,這獨特的一本,盼他會好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