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人生得一知己,死而無憾。所謂知己者,是我未吐真情,她已知道我的心底話;是別人都誤解我時,惟有她明白我的冤屈;是我不必眾裡尋她,她已在燈火闌珊處等我。有一二知己,可以讓我的思想感情有自然流露的對象,令我很實在地感到自己在這世上不是孓然一身。
可是,我們有時卻害怕被別人看穿。被人看穿,就是被人知道自己行事說話的動機,或是摸清自己的真正意圖,甚至是洞悉自己的七情六欲。給別人看穿了,有時就像是給人脫光衣服或扯下面具,會感到不自在、羞愧、或憤怒。
被人看穿不就是有了人解嗎?我們大多渴望有人了解自己,但為何又會害怕給人看穿?當然,渴望有人了解不等於渴望被所有人了解;然而,就算那是知己,我們也有不願給她看穿的時候,因為我們心裏總有些東西埋得深深的,不想任何人知道。
我間中會問自己,有些甚麼是連知己也不會透露的,當是一種自省的練習。
單是題目,我已可給滿分,一百分。再說,我自己扣分。
回覆刪除你有知己嗎? (in the most strict sense)
回覆刪除我分不清知到何種程度才為短己,最大問題是我亦未曾全短自己。是否每人內心都有一塊地,袐密得連自己也不去挖掘?
回覆刪除Yan,
回覆刪除有,不多,只一個。
karol,
回覆刪除對,我相信我們都有不想看穿自己的時候。
notesbooks,
回覆刪除我很少拿一百分的,謝謝!
咦,咁我都有一個喎,好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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