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做給家人吃的飯

 

午餐做炒飯,三人份。先將雞蛋漿下鑊炒熟炒碎,然後下洋蔥粒,待洋蔥散發香氣便下冷飯,大火不斷翻炒至飯粒分開,沒有明顯堆在一起的;接著下玉米粒炒一會,最後下煙肉粒,加點黑椒粉和適量的鹽,炒至均勻並聞到煙肉香便可上碟。上碟後,立即在熱騰騰還見蒸氣上升的炒飯上放一小堆蔥粒,便可享用。這次用隔了三夜的冷飯來炒,很乾身,粒粒分明有嚼頭,特別好吃。

或問:為甚麼蔥粒不放到鑊裏跟飯一起炒?

答曰:蔥粒放到鑊裏跟飯一起炒,確實是通常的做法;我在上碟後才加蔥粒,並不是甚麼獨門妙法,而只是因為兒子不吃蔥 — 如果蔥粒和飯粒混在一起,他會覺得不好吃(雖然還是會勉強吃)。

或追問:那麼何不索性不下蔥粒?

續答曰:因為我愛炒飯有蔥香啊!現在這個做法是折衷。蔥粒放在剛炒好、熱騰騰的飯上,仍然會被熱力逼出香氣,然後我第一個先舀起自己吃的份量,舀有蔥粒的那部份,在碗裏拌勻,那和放到鑊裏跟飯一起炒的效果幾乎一樣(蔥不宜炒久,就算是下鑊一起炒,也是最後才下,翻炒兩三下便足夠)。

上述炒飯是兒子小時候我經常做給他帶回學校作午餐的,我名之曰「阿王炒飯」;專做給兒子吃的,自然可以省去那「妙手回蔥」的步驟。老婆大人對蔥不愛不恨,所以這事與她無關。

做飯給家人吃,當然想令他們覺得好吃。他們絕對不吃的,也只好絕對不做給他們吃,例如苦瓜和肥豬肉;有折衷辦法的,盡量採用,例如炒飯上放蔥粒和糖醋里脊減酸(老婆大人對酸味的飽和點相當低)。但也不能太委屈自己,因此,我偶爾做一小盤涼瓜炆排骨或紅燒肉,獨自享用。

20210623

二十六年後再話蘋果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二十六年前,1995,《蘋果日報》創刊;二十六年後的 2047,將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結束之年。前二十六年,後二十六年而 2021 的今天,蘋果被迫停刊,正正夾在這兩段時間的中間。活了二十六年,算不上夭折;這是腰折 —— 一棵生氣勃勃的蘋果樹,就此被硬生生攔腰砍斷。腰折,是由於不肯折腰。蘋果在香港報章中最後以出類拔萃之姿結束,不是因為它的報道及製作質素特別高,而是因為它在強權的壓迫下能挺立得住,撐到最後一口氣為止。這很不容易啊!

二十六年後是個甚麼樣的世界,沒有人能準確預測,但如果我能活到 2047,沒有嚴重的老人癡呆,那麼到時我一定仍然記得《蘋果日報》,記得我在這份報紙的專欄寫了三年半,九十多篇文章,差不多十五萬字。然而,除了像我這樣的老餅,到時還有多少人知道香港曾經有過這樣的一份報紙、而且長達二十六年呢?

至少有三可能並可分好壞。其中一個可能,是到時大部份香港人都未聽過《蘋果日報》,這不但因為年代久遠,還因為沒有知道的理由 —— 2047 的香港早已重享言論自由,沒需要緬懷;少人談論,久而久之,年輕一輩便不知道當年的蘋果了。這是最好的可能。

另一個可能,也是到時大部份香港人都未聽過《蘋果日報》,但原因是他們已習慣了看官方喉舌媒體,或索性只顧個人生活條件,其他一概不理;而年輕一輩經過精心設計的國民教育,愛黨愛國,從未聽過蘋果,就算聽到了也不相信蘋果是好東西。這是最壞的可能。

第三個可能,是不少香港人仍然記得或知道《蘋果日報》,雖然香港沒有民主與自由,但至少有足夠的人認識到民主與自由值得追求;他們不滿於沒有言論自由,對所受的種種壓迫與限制有反抗之意,初心沒有被磨蝕,只是靜待時機去推動改變。年輕一輩也有不少頭腦仍有彈性,足夠成為香港將來的希望。緬懷蘋果,為的是展望將來。這不是最好的可能,但比最壞的可能好得多,我收貨。

《蘋果日報》創刊號社論有這幾句:「過去,香港人靠自己一雙手創造了奇蹟;將來,香港人還要創造更多的奇蹟,因為香港人便是奇蹟。」盼望二十六年後這仍然是真的。謝謝蘋果。

(原文刊於2021624日《蘋果日報》最後一天)

20210529

李怡抄襲?一定唔係,除非係

 

數月前寫的那篇〈李怡涉嫌抄襲〉,我只是列出證據,「讓讀者自行判斷是否抄襲」,卻仍然引來無數攻擊(包括李怡的);但我都沒有回應,因為明知回應是浪費時間:讓證據說話,那些漠視證據的人,我是說服不了的。雖然往後還有人寫文章指出李怡其他涉嫌抄襲的文章,但都沒有引起多大注意,這件事我就當是完結了。

然而,今天有網友傳來訊息:「李怡今日的舊作選篇,其中一篇《同一問卷不同答案》我記得在網上見過,於是谷歌它,結果找到他是抄襲這篇的,幾乎完全一樣: https://mypaper.pchome.com.tw/ting760628/post/1320464396。」他還附上截圖。我看後,認為「幾乎完全一樣」並無誇張。不過,這次我仍然只列證據,讓讀者自行判斷是否抄襲。

李怡那篇文章刊登於《蘋果日報》2010年 5 月 10 日,以下是今天他在 Facebook 的舊作選篇,只有最後一句跟 2010 那篇有分別:

 

以下是網友告知的那另一篇文章,其實是轉載的,轉載日期是 2009 年 12 月 31 日,說明「以下文章轉自 PTT 的 share 版,作者是... Attui」:

 

我找不到那位 Attui 的原文,但至少這轉載是早於李怡的文章。好了,證據已列出,其餘不必多說。

20210522

烹調探究:一個實例

 

愛烹調,卻沒有正式學習過廚藝,少年時代跟父親學了點基本技巧,記得母親也提點過一二,餘者都是自己探索研究所得。探索研究始於十多年前,那時我接手做「一家之煮」,不久便感到烹調大有學問,變化多端,又容許創新,能同時滿足我的好奇心與創作慾;終於,下廚成了大樂。

我不喜歡照著別人的食譜依樣畫葫蘆,那太沒趣了;參考一下倒無妨,而就算是依照別人的食譜,我也會帶著研究精神去看、去思考,如果認為有不合理或多餘之處,便或增或刪,結果都是變成了自己的「版本」。

有時探究的動機在於有疑問,然後試圖解答。有些疑問可以在網上找到答案,但無論找到一個還是多個答案,都是要以實踐來驗證,這也屬於探究。偶爾有些較刁鑽的疑問找不到答案,只好多動點腦筋,做些假設,嘗試解答疑問;這基本上是 trial and error 的方法,要是第一次便成功,是會喜出望外的。早兩天做的一道冬菇炒大蝦便是一個很好的實例。

我的疑問是:怎麼沒見過人做冬菇炒蝦的菜式?用新鮮冬菇炒蝦的做法我見過,但那沒甚麼疑問可言 — 新鮮冬菇切片之後便可以立即用來炒蝦。我的疑問裏的冬菇是乾的那種,要浸發,通常用來炆或煲湯。我知道冬菇與海味的味道是配合的,例如干貝炆冬菇便容易做並且味道好。那麼,冬菇跟海鮮配合嗎?問題在於:冬菇浸發後也要炆煮才好吃,而海鮮是不宜炆煮的,因為會煮老,口感不好。可以先把冬菇炆好,接著用來炒蝦嗎?這樣做,冬菇和蝦的味道不能交融,我會稱之為「烹調的苟合」。最理想的效果是:冬菇炆軟,蝦肉炒得爽嫩,而汁則兼有冬菇味和蝦味。前兩者不難做到,因此關鍵在那個汁。

我設想出來的解決辦法是這樣的,第一次便成功。我選用了殼比較厚的大蝦(英文叫 "tiger prawns",一磅大約十二隻),這種蝦的味道和口感都像龍蝦,但要煮得剛熟才好吃。大剝殼後,我將蝦殼下鑊煎至微焦;煎過的蝦殼生出濃烈的蝦香,我用這樣處理過的蝦殼放到鍋裏跟浸發好的冬菇一起炆。由於殼裏還帶有微量的蝦肉,加上煎過後逼出來的蝦香,這樣跟冬菇一起炆四十五分鐘,鍋裏的汁便兼有冬菇味和蝦味了(調味只需鹽和少許糖,其他一概不必,更千萬不要下蠔油)。

冬菇炆好後,取出鍋裏的蝦殼,下生粉水把汁弄稠。大蝦早已醃好(用少許生抽、胡椒粉、食油和生粉來醃),這時放到鑊裏用猛火煎至八成熟;然後把整鍋冬菇連汁倒進鑊裏兜炒,於是那個汁連鑊裏的蝦味也吸收了。將大蝦炒至剛熟即上碟,灑上蔥花或芫茜便可享用。

這個做法,大廚師可能會笑我旁門左道;然而,這道菜我全家叫好,吃得開心;我也解答了自己的疑問,所以有雙重的滿足感,管他是否旁門左道!

20210513

人生階段與時間感

 

卡夫卡寫過一些極短篇,都是寥寥幾句,其中一個我特別喜歡,題為《下一個村莊》。我看的是英譯 The Next Village,在網上找到一個中譯,譯者是高晞:

我的祖父常說:「人生苦短。如今它在我的記憶中壓縮到這種程度:比如說我幾乎無法理解,一個年輕人如何能下決心騎馬去下一個村莊,而不擔心 — 且不說甚麼不幸事故 — 光是這日常平安的一生光陰對於這樣一次出行是遠遠不夠的。」 

這就是整篇了,根本不成一個故事;如果當是故事看,那故事性便在於沒有寫出來的部份:祖父有甚麼經歷,以致他會這樣說?顯然令人費解的是最後一句,很有弔詭的味道 — 一生光陰那麼長,怎會遠遠不夠時間騎馬去下一個村莊?

這樣語焉不詳的極短篇,不同的讀者可以有大異其趣的理解,各取所欲無妨。高晞的中譯有一個有趣的註腳:

《下一個村莊》作於 1917 年 1、2 月。最早的標題是《騎馬人》,後改為《短短的時間》。據說卡夫卡係受老子《道德經》第十八章中的「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啟發而作。1919 年發表在《鄉村醫生》中。 

這裏有兩個小誤,「第十八章」應為「第八十章」,而《道德經》的原文是「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不過,對我來說最大的問題是《道德經》這兩句並不能幫助我理解這個短篇。

《下一個村莊》這個標題比《騎馬人》和《短短的時間》都要好:以騎馬比喻人生度過的時光,實屬陳腔濫調;「短短的時間」一語則過於空泛。「下一個村莊」是意思豐富得多的標題,其中的「下一個」含蓄地點出了人生如逆旅,而「村莊」表明那是尋常的人間,卻可以發生獨特的故事。

看完這個短篇,我立時得出的理解是,卡夫卡講的是人生階段與時間感 (sense of time) 的關係。那是「祖父」的說話,是一個人生走到差不多盡頭的人對時間的看法,表達了他的時間感。和「祖父」對比的是「年輕人」,祖父無法理解年輕人的決定;然而,他也曾經是年輕人啊,是過來人,為何有此「無法理解」?那是因為祖父已失去了年輕時的時間感。年輕時,日子只是一天一天的過,沒有具體意識到人生的長短,模模糊糊覺得一生還有很長的時間。年輕時作一個決定,大概還是會辨別重要的決定和不(那麼)重要的決定,卻不會想到,即使是一個看似不重要的決定,也可以對一生的發展方向有極其重大的影響 — 這種影響,往往要等到很多年後回顧細想,才豁然明白。

那弔詭的最後一句,我是這樣理解的:「日常平安的一生」,是無風無浪、卻同時浪費掉不少時間的一生;這樣的一生,對比於「騎馬去下一個村莊」的種種可能,是貧乏的,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實現那種種的可能。不過,當時只道是尋常,要到人生的盡頭時回望,才意識到,尋常的只不過是自己的目光。可惜已經太遲,往事如煙,人生至此已無力改變或挽回了。

20210425

胡適給張愛玲的信

 

張愛玲散文集《張看》收入了 1968 年發表的〈憶胡適之〉,胡適於 1962 年去世,這篇六年後的文章,確實是憶,而不是悼;寫得平實自然,淡淡地感人,令讀者從她的回憶中見到了胡適這個人的某些具體品質。不過,我認為全文最能讓讀者感受到胡適為人的,是胡適自己的文字 — 他寫給張愛玲的一封信。

這封信,是回信。1954年,《秧歌》出版,同年秋,張愛玲從香港寄了一本給在美國居住的胡適,並附有一封短信。胡適讀過《秧歌》後便回信。由於張愛玲「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了這封信,猶幸她的朋友代抄過一份(竟有人做這樣的事!),所以信的內容得以保存。這封信我實在太喜歡了,一定要分甘同味,也省得讀者去找來看,所以索性全封信引出: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 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侉嗤侉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 131-132 頁寫那條棉被,如 175、189 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 頁寫錦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甚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 160 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 205 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 頁「在被窩裏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 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甚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歷元旦後一日)

胡適這封信,最明顯、也是最感人的,是其中流露的誠懇。張愛玲寄書給胡適,他便真的看了,而且看得仔細,否則不能給出那些如此具體的評語(有些人連書的內容也沒看,便替作者寫序或推薦該書,實在是大大的不該)。難得的是胡適沒有以(大名鼎鼎的)前輩的口吻提出批評,事實上是欣賞多於批評,而即使是有批評意味的說話,也只是平平道來,絲毫不帶傷人的筆鋒;張愛玲看了,絕不會覺得難受。胡適甚至說自己對《秧歌》的評語「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那是自謙,而他這樣說,並沒有給人半點虛偽的感覺 — 這是誠懇的自然效果。

短短七百多字的信裏,「平淡而近自然」一語出現了四次。這不但是胡適用來稱讚《秧歌》的用語,而且看來是他特別重視的一個文字創作的優點。胡適說這個優點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這點我非常贊同;我自己寫作時都力求達到這個境界,也不介意一般讀者是否欣賞「平淡而近自然」的文字(我的意思不是自己已達致這個境界)。平淡而近自然,不但《秧歌》做到了,胡適這封給張愛玲的信也做到了;所以感人,淡淡地,基礎在於誠懇。

20210411

門戶之見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已沒有五六十年前那麼壁壘分明和互有敵意,雖然力圖會通兩者的人還不多見,但分析哲學家而涉獵歐陸哲學的,大有人在;至於歐陸哲學家而嘗試認識一點分析哲學的,相信亦非罕見。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的門戶之分仍在,而這門戶之分很容易產生門戶之見,平時只是藏在心裏,但一有機會便可能不自禁流露出來。 最近我便受了這門戶之見的一點氣。

話說我和系裏幾位同事十多年前成立了一個讀書組,每個學期一起研讀和討論一本哲學書,一直持續至今。這個學期讀的是 Miranda Fricker 的重要著作 Epistemic Injustice: Power and the Ethics of Know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聚會了幾次,不但相安無事,甚至是談笑甚歡,在討論中互有裨益。可是,在上星期的聚會裏,卻出現了一個差點鬧至不快的時刻。

當時討論的是第五章 “The Genealogy of Testimonial Justice”,討論的重點是 Fricker 在該章運用的、作為哲學研究方法的 genealogy。最先將這個方法明確地運用到知識論的,是 Edward CraigKnowlege and the State of Nature: An Essay in Conceptual Synthesis (Clarendon Press, 1990) Bernard Williams 十分欣賞 Craig 這本書(我記得他在 Berkeley 曾對我們一班研究生推薦過),後來他寫的 Truth and Truthfulness: An Essay in Genealog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2) 也參考了 Craig 的方法。Frickergenealogy of testimonial justice 可以說是一脈相承 CraigWilliams,不但因為她運用的方法與他們的類似,還因為 WilliamsFricker 的博士論文導師。

Fricker 的這些背景,我比其他同事清楚,所以在討論裏簡略地介紹了。假如我當時就此打住,也許便是又一次愉快的讀書組聚會。可是,我接著指出 Williams 也深受尼采影響,在 Truth and Truthfulness 多次論及尼采的 genealogy 方法。我還未說完,同事 E 已立即有極大的反應,甚至是提高聲線地強調,尼采的 geneaolgyFricker (和 WilliamsCraig)的完全是兩回事,說我不應將尼采扯到這個討論裏,然後解釋了幾句兩者的分別。E 是研究歐陸哲學的,我看他當時的神態舉止,明顯是認為我不懂尼采。

我接著多說了兩句,大意是尼采的 genealogy 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研究方法,學界有不同的詮釋,沒有定論。但 E 根本沒有耐性聽我講,只是重複說尼采的 geneaolgy 不能跟 Fricker 的方法混為一談 — 重複說,只是說得更激動。當時我意識到,如果繼續跟他爭辯,有可能鬧至不歡而散,於是便鳴金收兵,說我們根本沒有必要涉及尼采,直接討論 Fricker 的論點便可。其他同事見此情勢,當然同意;於是在往後的討論裏,沒有任何人再提尼采。

其實 E 對尼采 genealogy 的看法,雖然語焉不詳,但我可以看出是來自 Foucault 那篇著名的文章 “Nietzsche, Genealogy, and History”;這篇文章我最近剛重讀了,比以前較能欣賞,獲益不淺。不過,這次跟 E 的幾乎衝突,不在於誰對誰錯,而在於他根本不給我機會表達看法。他當然知道分析哲學裏有研究尼采的學者,但他一向看不起這些研究,認為「不靠譜」。他也知道我最近對尼采興趣大增,讀了不少尼采著作,但他看來是認為我有分析哲學訓練的「先天缺憾」,難以把握尼采。說這是門戶之見,不算不合理吧。

20210329

從袁宏道的一封信說起

 

(圖片來源:https://blog.csdn.net/)

最近愛讀公安三袁諸集,除了遊記小品,他們的書信亦有可觀之處。例如袁宏道《瓶花齋集》卷十裏的這封〈答李元善〉,便值得一談:

文章新奇,無定格式,只要發人所不能發,句法字法調法,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近日有一種新奇套子,似新實腐,恐一落此套,則尤可厭惡之甚。然弟所期於兄,實不止此。 

世情當出不當入,塵緣當解不當結,人我勝負心當退不當進。若只同尋常人一般知見,一般度日,眾人所趨者,我亦趨之,如蠅之逐膻,即此便是小人行徑矣,何貴為丈夫哉?若不為所難為、忍所難忍,此即如蜉蝣營營水中,不知日之將暮。願兄具世外眼,勿為流俗所沉也。如何?

短短兩段,先談作文,後談做人,而以「然弟所期於兄,實不止此」來連結,言下之意是「做人做得對」比「作文作得好」重要。

論作文一段,雖不是甚麼高深之見,但對用心於文字的人,是不可或忘的正道。形式上的表面新奇,可炫目一時,久之便成套路,終歸是陳腐可厭。真新奇是無定式的,絕不會不斷重複運用,而是因應內容之不同而變化。所謂「從自己胸中流出」,就是無論怎樣新奇,都是筆底的自然流露,有一種「完全表達了自己想說的話」的感覺;而不是在文字堆中掙扎,務必將文字扭曲壓服成「新奇」的姿態,像捏著嗓子的陰陽怪氣,卻自以為是「美聲」。作文的真新奇,由是不得不歸根於言之有物 — 有不同的內容,文字才可以做到因應內容之不同而變化。假如是重重複複寫類似的內容,又是同一的文字路數,就算初看是文采飛揚,多讀幾篇便難免令人覺得不過是塗脂抹粉、扭捏作態了。

至於論做人一段強調的「勿為流俗所沉」,那是很多讀書人(又稱「文人」或「知識分子」)的自我期許,流露的可說是一種精英心態,把自己看作「並非尋常人」。「勿為流俗所沉」說來容易,但袁中郎準確地點出了其中的難處:不隨波逐流,便要「為所難為、忍所難忍」,後果很可能是不為「眾人」欣賞,甚至被他們批評和排擠。換句話說,超脫於流俗難,趨眾人之所趨易;捨易取難,當然要下一番功夫了。甚麼功夫?應該就是這一段開頭說的「世情當出不當入,塵緣當解不當結,人我勝負心當退不當進」。那是提倡出世嗎?出世,就是一了百了地脫俗了。這個我要對袁宏道的思想有多一點的認識才可以肯定,單看這幾句,他提倡的也可以是:和他人保持心理距離,盡量減少人際關係的糾葛,並因而不那麼重視別人的看法和評價,那麼便能減弱隨波逐流的傾向了。這也是我的看法,我下的功夫,因此,也許我不過是將自己的的看法讀進了袁宏道的文字裏。

無論如何,將作文與做人並論,是挺有意思的。文可以不作,人卻不可以不做,但兩者都有高下好壞之分,都不是易為之事。我還相信,在作文一事心術不正的人,做人也必然是心術不正的。

20210327

憶陋屋

 

妹妹從香港傳來兩張照片,在網上找到的,照片所見是我們兒時的住處,位於九龍塘的模範村(早已拆毀)。九龍塘有高級住宅,粵語長片裏見到的「有錢佬」住的平房,有些就在九龍塘。我的兒時住處當然不是豪宅,恰恰相反,是堪稱「貧民窟」的僭建木屋區。十年前我寫過一篇短文〈記憶空白〉(收入了《魚之樂:哲思隨筆集》)描寫當年居住的陋屋:

我家是一間只有一百多平方呎的鐵皮頂木屋,我出世後一家三口住在那裏,然後我妹妹出世,一家四口仍然是只有一百多呎的地方;然後另一個妹妹出世,到我五歲時,弟弟出世,一家六口了,住的依然是那間比我現在家裏的廚房還小得多的木屋。

屋裏除了一張「碌架床」,便只有一個衣櫃和兩三張凳,摺檯吃飯時才開,要幾個人坐在床上當凳。當然沒有廚房,要在屋外煮食;也沒有廁所,要用距離家不太近的公廁。 

這樣的描寫好像很悽慘,其實住在木屋時也不怎麼覺得自己生活條件特別差,一來因為年紀還小,不會想這些;二來因為沒有比較,而家裏亦未至於窮得要挨餓,吃得飽穿得暖,小孩子還是可以活得開心的。

然而,我對當時生活的記憶甚少,記不得自己活得開心還是不開心。模糊的記憶還是有一點,開心的也有,例如依稀記得跟鄰居一個女孩子到附近的山頭奔跑,看人家放風箏;但女孩子是美是醜、姓甚名誰,則全無記憶了。(不知道她是否還活著?會不會記得模範村的生活?會不會記得我?)

妹妹傳來的其中一張照片是俯瞰圖,看到全村面貌:

(圖片來源:https://www.pinterest.ru/

她特別指出照片下方偏左的淺藍色部份後面應該是模範村的公廁,並形容之為「好核突嘅公廁」。這個公廁我是記得的,確實非常核突,不但臭氣熏天、隨地屎尿,最要命的是廁內有兩個(或三個)大糞桶,裏面可見為數眾多奶白色、脹卜卜的屎蟲。氣味的記憶特別頑強,寫到這裏,我竟然彷彿聞到那公廁的臭味!

另一張照片,據妹妹說,是村尾通向大馬路之處:

(圖片來源:http://isletforum.com/

這個地方我真的一點印象也沒有,但從照片能更清楚看到我們當年的居住環境,不是堪稱「貧民窟」,根本就是貨真價實的貧民窟。

我在模範村由出生住到大約九歲,然後搬到廉租屋坪石邨。對於童年的這個居住環境,我沒有甚麼特別的感覺:沒有令我覺得自己「出身卑微」,也沒有因此而認為自己現在的「成就」難得。那不過是我人生故事的開端,這故事,我還在寫。

20210323

梁實秋論禪宗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梁實秋在〈影響我的幾本書〉裏談到禪宗,因為影響他的其中一本書是《六祖壇經》。他表明對佛學沒有研究,從《六祖壇經》亦只是初步接觸禪宗,「談不上了解,更談不到開悟」;可是,他接著表達對「頓悟」的了解,雖自認「粗淺」,卻頭頭是道:

禪宗主張頓悟,說起來簡單,實則甚為神秘。棒喝是接引的手段,公案是參究的把鼻。說穿了即是要人一下子打斷理性的邏輯的思維,停止常識的想法,驀然一驚之中靈光閃動,於是進入一種不思善不思惡無生無死不生不死的心理狀態。在這狀態之中得見自心自性,是之謂明心見性,是之謂言下頓悟。 

我特別喜歡「說起來簡單,實則甚為神秘」,這兩句寫出來簡單,實則甚為深刻,道出了「頓悟」這個概念吸引人之處 — 令人彷彿明白,卻又不肯定明白;在明白與不明白之間,總想多認識一點。大概連「頓悟」也需要頓悟吧。

文中提到胡適和鈴木大拙:

有一次我在胡適之先生面前提起鈴木大拙,胡先生正色曰:「你不要相信他,那是騙人的! 」

鈴木大拙是否騙人,我不知道,因為從未讀過他的著作,但我明白胡適的反應:他未必是特別針對鈴木大拙(但也可能是,因為兩人曾有論戰),而「騙人」一語也許是說得過重了;無論如何,他這反應是基於對一切神秘主義 (mysticism) 的排斥,認為都不可信。

梁實秋這樣評論胡適的反應: 

胡先生研究禪宗歷史十分淵博,但是他自己沒有做修持的功夫,不曾深入禪宗的奧秘。事實上他無法打入禪宗的大門,因為禪宗大旨本非理性的文字所能解析說明,只能用簡略的象徵的文字來暗示。在另一方面,鈴木也未便以胡先生為門外漢而加以輕蔑。因為一進入文字辯論的範圍便必須使用理性的邏輯的方式才足以服人。禪宗的境界用理性邏輯的文字怎樣解釋也說不明白,須要自身體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他顯然是比較站在鈴木大拙那一邊,而我則會「偏幫」胡適,因為我也是排斥神秘主義的。當然,梁實秋說胡適「沒有做修持的功夫」,那是完全說對了但從胡適的角度看,修持是浪費時間,不但因為放棄「理性的邏輯」等於放棄思考,還因為:不同的神秘主義可以同樣地訴諸「奧秘」,同樣地訴諸「用理性邏輯的文字怎樣解釋也說不明白,須要自身體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如果要在這些神秘主義之間選擇,便沒有客觀標準 — 那「自身體驗」,那「冷暖自知」,不但神秘,而且主觀。

最後,梁實秋補充說:「我個人平夙的思想方式近於胡先生類型,但是我也容忍不同的尋求真理的方法。」我想像胡適見到這兩句,會高聲說:「我也容忍不同的尋求真理的方法,可是,神秘主義並不是尋求真理的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