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5

略評《論天人之際》


約十日前才知道余英時出版了新書《論天人之際》,我立刻上網從台灣訂購;這個購物網站不但書價便宜,運費合理,而且送貨神速,由完成訂購到書寄到美國我家,只需五天。書一到手,我便急不及待開始閱讀,全書約二百六十頁,我三天讀完。由知道這本書的存在,越洋訂購,到將書讀完,不過是八九天的事,算是個紀錄了!



余英時是我佩服的學者,雖然他的書和文章我讀得不多,但讀過的都令我增進不少知識和有所啟發。我看過《論天人之際》的簡介後,大感興趣,結果這本書沒有令我失望 --- 觀點新鮮(至少對我來說),論據有力,行文清楚,饒有趣味;我能夠三天讀完,正是因為讀得過癮,一路追看下去。

這本書的副題是「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探討的主要是中國古代「天人合一」觀念的轉變,如何由巫文化怪力亂神的天人關係,發展出以修身為本、有道德價值內容的天人合一理想。余英時採用了德國哲學家雅斯培Karl Jaspers的「軸心時代」(axial age)和「軸心突破」(axial breakthrough)觀念為研究的切入點,抽絲剝繭,旁徵博引,引用的中外古今材料之豐富和精密扣連,令人嘆服。在〈跋一〉裏有這幾句:「我以原稿中未能充分展開討論的一些重要論題爲核心,遍考先秦文本,作了比較透徹的發揮。」單是「遍考先秦文本」一句,已足以令我神往!

此書因為成書的過程曲折,所以結構也比較不一般,先有一個提綱挈領、長達七十頁的〈代序〉,其後各章的論述也不是直線式的,而是回環往復,像一首樂曲裏重複出現卻又有變化的旋律。有些讀者也許會覺得書中的論點有不少重複之處,我卻喜歡這結構,令我對重要的論點掌握得更好。

全書我最喜歡的是第五章〈孔子與巫傳統〉,讀後對孔子的成就和歷史作用有一個新的和較深入的了解。此外,論禮樂傳統和氣化宇宙論的章節,也相當精彩。余英時在討論墨子、老莊、和荀孟的「天人合一」觀念時,指出了這幾家的共通處其實很深,這也令我有大開眼界之感。

不過,要批評的地方也不是沒有。余英時兩次引用維根斯坦,看來有趣,但其實都有不妥之處。第一次引用是將莊子說的「得魚忘筌」和維根斯坦《邏輯哲學論》最後幾句談的「梯子」比較“He must, so to speak, throw away the ladder after he has climbed up it.”),余英時認為兩者相通,「莊子在這方面是先維根斯坦而發了」(pp.116-117)。他將維根斯坦在梯子比喻後的句子這樣中譯:「他必須忘卻這些命題,然後將會正確恰當地看世界。」他譯作「忘卻」的那個字,德文原文是 “überwinden”,三個英譯本分別譯為 “transcend” Pears & McGuinness), “surmount”Ogden),和 “climb out through”Kolak),都沒有「忘卻」的意思,而「得魚忘筌」的道家精神,卻正正在那「忘」字;余英時的翻譯,似有附會之嫌了。

第二次是引用了維根斯坦的「家族相似」(family resemblance)概念,余英時認為孟子的「上下與天地同流」和莊子的「遊乎天地之一氣」有「家族相似性」(p.141)。這裏其實說「相似性」已足夠,因為要有「家族」,才可以講「家族相似性」(例如維根斯坦的著名例子 “games”“games” 是一個「家族」,不同的 games 是成員,未必有一以貫之的共通點,卻有重疊的各種「家族相似性」),可是,孟子和莊子所說的,是屬於哪個「家族」,則不得而知了。

引用自己本行以外的材料,難免間中失手,不過,瑕不掩瑜,《論天人之際》仍然是一本好書,我會推薦給所有對中國古代思想史有興趣的朋友。

20140313

做官奪人志


宋儒程頤云:「做官奪人志。」(見《近思錄》卷十二)這句說話也許不是放諸四海皆準,但應用到香港特區政府現在的高官身上,錯不了。

「奪人志」的「志」,可以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志向」,孔子說的「志於仁」、「志於道」、和「吾十有五而志於學」,或一般說的「胸懷大志」,都是這個意思的「志」。另一個意思是「意志」,所謂「有志者事竟成」;這亦合孟子「夫志,氣之帥也」之意,是堅持正當行為的力量,最高貴的表現就是「雖千萬人,吾往矣」。

無論說的是志向還是意志,特首梁振英手下的高官大都是沒有的,除非「志向」和「意志」包括升官發財的「志向」和力保烏紗和俸祿的「意志」。說到「做個好官」--- 做個真正為香港和香港市民利益著想的官 --- 的志向和意志,至少在出來見人的最高層香港官員中,絕少見到,見到的大都是逢迎和無恥。我用了「大都」和「絕少」,是留有餘地,不肯定完全沒有例外,但哪個香港高官是例外呢?很希望有人能指出。

其實,觀乎這些高官的行為,「做官奪人志」這個講法可能已經美化了他們:要先有,才可以被奪;說他們的「志」給「奪」了,不是假定他們本來有「志」嗎?可是,想到這些高官是怎樣當上的,再考慮他們的背景,便很難相信這個假定合理。

當然,「做官奪人志」不只限於香港的高官,程頤所說,有一定的普遍性。做官免不了要遊走於權力和利益之間,雖然要聽命於上,卻也可以濫權謀私。由上壓下來的權力可以很大,但自己的權力亦可以不小,可以往下壓,以補償受壓的委屈和不快。這種制度和心理的互動,容易令人迷失;即使是本來有志的,亦很可能會把持不住,志為之奪。少數能夠保持志向和意志的,卻未必有本事在官場混下去,輕則丟官,重則有殺身之禍(至少在古代是如此)。

因此,做個好官絕非易事;不過,做官做到像個宦官似的,卻又太過不堪,就算考慮到「做官奪人志」,這種只知逢迎上主的官,還是應該受人鄙視的。


20140311

自暴其短

「自暴其短」是個常用的四字詞語,沒有典故,也許不算是成語,不過,我想談的倒不是這一點,而是它在意思上的一個含混之處。

「自暴其短」即是「主動暴露自己的短處」,意思好像很清楚,然而,自暴者可以是明知那是自己的短處而仍然主動暴露,也可以是不知道那是短處(甚至自以為是長處),所以不介意主動暴露(甚至刻意暴露)。這是個重要的分別,讓我們稱前者為「明知自暴其短」,稱後者為「懵然自暴其短」。

我們一般見到的自暴其短,大多是懵然自暴其短。道理很簡單,因為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的形象美好;有短處或弱點,遮掩也來不及,又怎會主動暴露人前?當然,有些人不介意別人見到自己的短處,所以沒有遮掩,這是看得開;可是,沒有遮掩跟主動暴露到底是兩回事 --- 沒有遮掩,是不在意人家會不會留意;主動暴露,卻是要讓人看到。如果:

(1) 你不想讓人看到你的短處。
(2)   X是你的短處。
(3)  你卻主動在人前暴露 X

最合理的結論是:你不認為 X 是你的短處。

對一個懵然自暴其短的人說「你這是自暴其短」,他的第一反應自然是不同意;至於他是否會反省,反省後是否會承認自暴其短,當然沒有一定,要看那是個怎樣的人和當時的情況。不過,一般來說,懵然自暴其短是由於缺乏自知之明,而這種人大多反省力較弱;要求他們輕易察覺並承認自暴其短,是要求太高了。

有時,懵然自暴其短者的反省力未必特別弱,但對有關事物的判斷能力卻低,分不清好壞長短。例如有些人的英文不好,卻又時常主動在不需要的情況下寫英文(本來可以寫中文,卻選擇寫英文),這是自暴其短;他們不會認為自己主動暴露的是短處(蹩腳英文),這是懵然自暴其短;他們之所以如此懵然,是因為沒有能力分清英文的好壞(也可以同時因為反省力弱)。

至於明知自暴其短,並不常見,但也不難想到例子。仍然用語文例子吧:我曾認識一個中文不好的人,她也知道自己中文差,可是,她並不會刻意隱藏自己中文不好的這個事實,寫錯中文字或讀錯字音時,還會高聲說:「唉,我的中文真差!」。這是甚麼心理呢?也不必畫公仔畫出腸了。

20140309

佛洛伊德和假想敵

早兩天心血來潮,想讀點佛洛伊德,在書架上一望,便抽出了那本薄薄的《一個幻覺的未來》(The Future of an Illusion),走到後花園,一面歎咖啡一面讀,一口氣讀下去;讀畢,覺得過了一個十分愉快的下午。

十多年前,我對心理分析很感興趣(主要是因為讀了 Samuel SchefflerHuman MoralityJ. David Velleman 的一些論文),連續讀了十多本佛洛伊德的著作,《一個幻覺的未來》是其一,當時已很喜歡;這次重讀,發覺內容已忘記了一大半,不但能重新細味佛洛伊德的論點,還比從前更欣賞他那高超的文筆。雖然佛洛伊德的理論有不少難令人信服的地方(甚至被 Karl Popper 斥為偽科學),但他的確有很多心理洞見;讀他的書,只要小心篩選,還是可以大有裨益,令自己對人的心理加深了解。

即使只是為了學習寫作和鋪排論證,佛洛伊德的書還是值得讀的。例如他在第四章運用的「假想敵寫作法」,便是任何寫論文的人都應該學好的;這不是佛洛伊德獨創之法,他之前的很多作者已有運用,不過,他運用起來得心應手,盡顯高手風範。佛洛伊德在這章裏不只運用了「假想敵寫作法」,還開宗明義解釋了為何要用此法:

「一個以獨白的方式進行的研究,多少會有點危險。我們很容易故意不理會一些對自己的研究可能不利的想法,由於這樣做會令我們感到不肯定,為了遏抑這種感覺,最終我們會變得武斷。因此,我會想像有一個對手,他一路懷疑我的論證,而我亦會讓他不時插話。」

佛洛伊德的寫法是讓這個假想敵用第一身說話,但我們運用這個方法時,也可以只是寫出假想敵的想法,不必像寫對話那樣。重要的是,這個假想敵的論點一定要強而有力 --- 要想像一個強勁的對手。如果能擊倒一個強勁的假想敵,那麼,你的論點和論證便更加顯得穩如泰山。佛洛伊德的高明處,就是他的假想敵的論點聽來總是頭頭是道,令讀者不期然有「說得對!」的反應(粵語:「係噃!」),待到看完佛洛伊德的反駁後,又不期然會在心裏喝彩:「還是佛洛伊德對!」(粵語:「都係佛洛伊德掂!」)

其實,這個寫作方法不過是反映作者已想通想透對手的論點和論證,亦顯示作者要讓自己的論點和論證經過最嚴格的考驗;假如經不過考驗,文章自然不會寫出來了。

當然,假如你要寫的是專打稻草人的政治文章,這個「假想敵寫作法」絕對不應該用 --- 強勁的假想敵不會像稻草人那麼不濟,一旦將這個假想敵帶出來,倒下的很可能是你自己。

20140307

‘know’ 和 ‘knew’


我的哲學專長是知識論,因此, ‘know’ 這個字對我特別重要,今天想談談這個字。別緊張,請繼續讀下去,我要講的可不是抽象難懂的知識論,而是 ‘know / don’t know’ 和過去式 ‘knew / didn’t know’ 用法上的一些分別;這些分別在字典未必有清楚的說明(至少我查過三四本字典也找不到),學習英語的人也許會容易忽略。

我初到美國時,便因為應該用 ‘didn’t know’ 而錯用了 ‘don’t know’,讓人摸不著頭腦。發生的情況一般是這樣的:有人告訴我一些他認為我不知道的事情,而我真的不知道,聽他說後有些出奇,便說 ‘I don’t know that’,並多謝他告訴我;通常那人的反應是怪怪一笑,或皺皺眉頭,甚至一茫然,因為我應該說的是 ‘I didn’t know that’

這一字之差,意思卻可以說是相反。說 ‘I didn’t know that’,是表示同意,意思是「聽你說之前,我並不知道,不過現在知道了」。假如是不同意或想表達懷疑,可以說 ‘I don’t know about that’‘I don’t know that’s true’;用現在式的 ‘don’t know’,是因為我仍然是在這個「不肯定事情真假」的狀態。

假如那人估錯了,其實我早已知道他說的那件事,我又該怎樣反應?我可以說 ‘I knew that’ ‘I know that’,前者強調我在對方說話之前已經知道,後者則沒有這個強調。‘I knew that’ 並沒有「我現在則不知道」的意思。

如果是我自己知道某事,想告訴別人(因為相信他們不知道),可以用問句的方式,一般是說 ‘Did you know that…?’ 而不是 ‘Do you know that…?’。可是,如果我自己不知道,是真心問,向別人請教,那麼,無論問的是 ‘know whether’, ‘know how’, ‘know when’, ‘know what’, ‘know who(m)’, ‘know where’,都一律用 ‘Do you know…?’ 而不是 ‘Did you know…?’(例如 ‘Do you know how to solve this problem?’)。

很煩吧?卻不可以不察也。有些人學習了幾十年英文,仍然會犯不少文法和用法的錯誤,就是因為不留意這些細微卻重要的分別。


20140303

兩種妒忌

早兩天和阿樂閒談時用了 ‘envy’ 這個字,他竟然「考我」,問我知不知道 envy jealousy 的分別。不少人在某些語境會 ‘envious /envy’‘jealous / jealousy’ 互用,雖然未必會引起誤會,但兩者的意思其實不盡相同。阿樂這一問,倒未能令我老貓燒鬚,我用兩個例子解釋了 envyjealousy 的分別:

(1)  If your friend is smarter and better looking than you, you may envy him.

(2)  But if this smarter and better looking friend flirts with your girlfriend, you may feel jealous.

雖然 ‘envy’ ‘jealousy’ 都可以譯作「妒忌」,但前一種妒忌是感到酸溜溜,或粵語說的「唔抵得」(或潮語「葡萄」),後一種妒忌是呷醋(與「葡萄」是不同的酸)。Envy 可以是純粹出於比較之心,未必涉及個人利害得失;jealousy 則是由於感受到威脅,恐怕失去擁有的東西。中文有「羨慕」一詞,所指的可以理解為 envy 減去其中的負面情緒,而 jealousy 則似乎沒有這樣的「良性版本」。

以下兩幅可愛的圖片分別表達了這兩種妒忌:


                                Envy













Jealousy

不過,envy jealousy 這兩種妒忌可以有關係,甚至重疊,例如你跟一位同事爭升職,不知會鹿死誰手;假如你老闆突然對這位同事態度明顯比從前好得多,你也許會同時感到 envious (因為同事很可能會升職)和 jealous (因為你感到失寵)。在上述 (1) (2) 兩個例子,envy jealousy 亦可以有關係 --- 要不是你 envy 朋友比你英俊聰明,便未必會因為他跟你女朋友調笑而感到 jealous 了。

如果你 envy 某甲擁有 X,通常都是因為你沒有 X 而想擁有,但 envy 的可怕之處,是它可以有一種破壞式的滿足:你得到 X,固然不必再 envy 某甲;你得不到 X,但某甲也失去 X,這時,你的 envy 可能會令你因為某甲的損失而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

以上只是簡單說明了 envy 和 jealousy 的分別,這兩個心理現象都值得深入了解,已有不少專書論述。順便一提,有一段時期我對 envy 特別興趣,看了 Helmut Schoeck 的巨著 Envy: A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r,才知道 envy 在政治、經濟、宗教、和社會發展都有重要的作用,不只是個人的心理那麼簡單,可算大開眼界。

20140302

略談哲學訓練

最近在臉書見到有些人談論哲學,多有貶意,似乎是由於對哲學這個學科有點誤解;今天我想介紹一下研讀哲學的人會受到的訓練,講的是研究生課程graduate program),希望能稍有澄清之效。

哲學訓練並非只有一套,中西哲學已大異其趣;就算只談西方哲學,也有英美哲學和歐陸哲學之別;英國大學和美國大學的制度又有不同,雖然訓練出來的哲學家沒有明顯的「英式」和「美式」的分野,但本著「不熟悉不多談」的原則,以下我介紹的主要是美國大學研究院程度的哲學訓練。

在美國,不必先讀碩士才讀博士,有哲學本科學位的人便可以報讀哲學的研究生課程。為了確保研究生在寫博士論文時對西方哲學的傳統及歷史有足夠的認識,並有良好的寫作和思考能力,各研究生課程都要求學生先上兩年的 coursework,選修不同的哲學科目;雖然每個研究生課程的 coursework 要求都稍有不同,但大抵上都是研讀一些大哲學家和主要的哲學問題。

以我讀的柏克萊加州大學為例,研究生必須選讀一些古希臘哲學和現代哲學(modern philosophy)--- 不喜歡柏拉圖的,就只好讀亞里士多德;笛卡兒、霍布斯、洛克、巴克萊、休謨、斯賓諾莎、萊布尼茲、和康德至少要選一個(大多數研究生都會選讀其中三四個,我便讀了笛卡兒、休謨、巴克萊、和康德)。此外,識論、形上學、道德哲學、心靈哲學、語言哲學等主要哲學範疇也要求研究生修讀,以免他們讀完博士後只認識自己研究的那個小小的範圍。

邏輯訓練當然重要,大多數哲學研究生課程都有一個 logic requirement,要求研究生接受形式邏輯(formal logic)的訓練,還要考試過關;一般只是要求他們掌握命題邏輯(propositional logic)和謂詞邏輯(predicate logic),並對形式系統(formal system)有基本的了解。有些研究生課程在這方面要求高一點,據說史丹福大學要求哲學研究生讀不少的 metalogic;無論如何,哲學研究生課程訓練出來的是主要是哲學家而不是邏輯學家。*

除了 logic requirement,還有 language requirement,一般是從希臘文、拉丁文、德文、和法文這個對哲學來說特別重要的語言,選其中一個或兩個,要通過翻譯考試(翻譯哲學原文為英文);選兩個的,翻譯要求便低一點,選一個的,便非有頗高的程度不可。

讀完兩年 coursework 後,便要考 qualifying examination,通過後才可以寫博士論文;通不過的,一般仍然會拿到碩士,但不能再讀上去。Qualifying examination 通常是選幾個不同範圍的哲學問題,深入研讀,要有自己的看法;每個問題由一位教授指導,不必寫論文,只需寫大綱,然後由指導的教授口試,通常指導教授的其中一兩位會成為博士論文的導師(當年我選的三個哲學問題分別屬於識論、道德哲學、和語言哲學,指導教授是 Barry Stroud Samuel Scheffler 和 Donald Davidson,前兩位後來就成了我的論文導師)。

當然,讀博士最大的難關還是那篇十萬八萬字的博士論文,隨時要寫四五年;不過,如果有好的論文導師,經常深入討論,這個階段才是最嚴格的訓練。

經過上述哲學訓練的人,在學識上仍然可以有很大的分別,要看他們專門研究的是哪個範疇;不過,無論是哪個範疇,多少也要涉獵一些其他的學科,例如心靈哲學和認知科學息息相關、研究科學哲學的不可能不懂一些物理學或生物學、知識論涉及心理學和社會學(尤其是 social epistemology)等等。

至於讀哲學的是否必然「離地」,這個我不嘗試回答了,上述所講,只是要說明哲學訓練是可以相當嚴格和多樣化的。



* 柏克萊加大有個著名的研究生課程,叫 “Logic and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ce”,專門訓練邏輯學家,但這個課程是哲學系和數學系合辦的。

20140228

文妓與文妖

林語堂寫過一篇小品文〈文妓說〉,批評的是靠攏軍閥以圖權利的學者文人;他用龔自珍〈平均論〉裏的「盜聖賢市仁義」一句來形容這些人,並引用蕭伯納的話來說明:

「像許多的律師、政客、教員、牧師,天天運用他們的技巧智能來出賣他們的良知,與這比起來,妓女之一天賣身兩三鐘頭真不算一回事。」(竟然包括教員!)

然而,蕭伯納這段說話只有「市仁義」之意,並沒有表達龔自珍那句裏的「盜聖賢」。「市仁義」,就是出賣良知,做出不仁不義之事;「盜聖賢」則是裝出聖賢的模樣,用現代的和較廣義的說法,就是保持美好的形象,例如表現得好像站在大眾的一邊,講的是歪理卻又義正詞嚴,或表面是嬉笑怒罵針砭時弊、其實是收了錢寫的政治文章等等。

學者文人不必「盜聖賢」,只要肯不顧面子,不怕人鄙夷,以一管筆賣文兼賣良知,唯利是圖,左右逢迎,就是「市仁義」了,像妓女賣身,已堪稱「文妓」。至於同時「盜聖賢」者,反而不像妓女,倒像是淫婦扮端莊,躲在貞節牌坊不斷紅杏出牆。這種學者文人,不應該稱為「文妓」,較恰當的稱呼是「文妖」--- 能迷惑人心,令人誤以為他們是仁義之士。

做文妓易,當文妖難,因此,文妖的價錢通常高一些。無品缺德的學者文人通常會盡量做文妖,功力高的,一路妖下去;功力不及的,則早晚露出原形,由文妖降格為文妓。至於降格後取價是否會隨之而減,那又不一定了,因為有些人看久了文妖的文字,現在雖然知道他們不過是文妓,仍然會慣性閱讀,即使所得的不過是娛樂。

20140225

父子談身型

約大半年前,阿樂開始做肌肉鍛煉,自發的,他做了一段時間我才發現 --- 他關上房門做掌上壓和各式仰卧起坐,簡直是不動聲色。後來他要求跟我到健身室舉重,只要有空,一定和我同往,而且越舉越重,做的時間也越來越長,我便知道他是來真的。

三四個月前,阿樂還自資買了一個可以掛在門框上做引體上升的小器械,幾乎每天都用,引得我也不想「輸蝕」,沒有去健身室的日子,便問他借來用。無論功課多忙,阿樂都堅持抽時間出來健身,寧願犧牲一些睡眠時間;媽媽看在眼裏,心疼了,認為他做得太多,竟怪罪於我:「跟你一模一樣,簡直是 obsessive!」

阿樂這麼勤力鍛煉肌肉,當然是因為有顯著的效果。有一次我見到他在鏡子前「欣賞」自己的腹肌,臉帶微笑,好像很滿意;他發現我望著他,有點不好意思,我則豎起拇指表示讚賞。

這天我們閒談,我忍不住問他:「你天天鍛煉肌肉,就是為了身型好看一點?」阿樂不假思索便答道:「當然啦!」好一個青春無敵的答案!想不到他還反問我:「爸爸你去健身,不是為了身型好看些嗎?」我這件老餅兼哲學人本來想作些理由認,以免顯得膚淺,例如說只是為了強身、做運動時可以思考問題等等,但知道兒子已看通爸爸,只好學著他的語氣說:「當然啦!」可是,少了他那份青春氣焰,總覺答得沒有力量。誰知阿樂接著說:「爸爸,以你這把年紀,能夠保持這樣的身型,已很棒了!」說時豎起拇指表示讚賞,算是「回敬」我,真不知好氣還是好笑。

阿樂還談到他的同學 最近越來越胖,比去年的身型「向橫發展」了幾乎三分一。我說:「可能他不介意呢!不是人人都像你和我那麼注重自己的身型。」阿樂答道:「不是的,他也注重身型,不止一次對我說要減肥,不過光說沒做罷了!其實減肥十分容易,只要減少食量,多做運動便成了,不是嗎?」於是我乘機「教訓」他:「沒你說得那麼容易!你要知道,對很多人來說,意志力是一個問題;此外,每個人的身體都不同,做運動的效果未必一樣。還有,就算你說得對,也不可以在 面前那麼說,以免令人難堪。」阿樂回應得倒爽快:「當然沒有對他這樣說,你當我傻的嗎?」

20140223

策略文章

政治評論裏有一類文章可稱為「策略文章」,作者不是真的在評論或討論問題,而是為了透過文章的影響力達到政治目的;因此,這些文章的內容不一定是作者的真心見解,討論的也可以只是個偽議題,甚至引用的資料(有意或無意地)不盡不實,但對作者來說,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推動策略便成了。

只要能影響目標讀者,達到推動政治策略的目的,就是成功的策略文章。當然,要能影響目標讀者,最好就不讓他們知道文章的目的只是要影響他們,否則令他們起戒心,效果就會減弱;這有點像在說謊前沒理由先表明「我要欺騙你」,以免謊話白說。不過,有些早有立場的人倒不介意受策略文章影響;他們沒有獨特見解,這些策略文章對他們來說不啻是引路明燈,令他們更清楚自己的方向。

策略文章,最好是由言論領袖來寫,那樣才較容易在自己這方造成一呼百應的效果。假如言論領袖同時是學者教授之類,被認為是有識之士,那麼,文章的影響力便可能伸延到相對中立的人士,說不定可以吸納一些新的支持者。

策略文章受到批評時,尤其是當批評來自政治對手,作者可以用「這只是策略文章」或「這是政治文章,不是學術論文」來打發;就算對方指出了文章裏的邏輯或事實錯誤,作者也可以這樣回應,甚至只是對批評嗤之以鼻,擺出一副「你不懂政治」的姿態。

政治,的確難懂,但培養出分辨策略文章的能力,對這種文章加強戒心,便較不容易受人煽動或愚弄,總有點自我保護的作用。

原創的策略文章其實不容易寫得好,要有點學識見地才成。那些拾人牙慧,寫文章講來講去三幅被的,只配叫做「寫手」;等而下之只懂破口大罵煽動仇恨的,連寫手也不如,只能稱為「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