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30

亞裔美國人看名牌大學

 

(圖片來源: https://unsplash.com)

《洛杉磯時報》有專稿討論亞裔美國人對名牌大學的看法,是合著的文章,作者一位是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教授,另一位是加州大學河濱分校公共政策教授,文章論點基於他們的學術研究,不像一般專欄作家隨便發表的個人見解。

根據兩位作者自己的研究和綜合其他研究,亞裔美國人重視名校的程度遠超美國白人,大多寧願做「大塘小魚」(讀名校而成績差劣)而不做「小塘大魚」(讀一般大學而成績優異),美國白人的選擇則相反。為甚麼有這個分別?這和亞裔美國人感到在美國社會受歧視有關。亞裔受到的歧視雖然沒有黑人的那麼明顯,但正如兩位作者指出,亞裔的 glass ceiling 並非子虛烏有,支持有此現象的數據越來越多;亞裔美國人特別看重名校教育,就是由於相信在名牌大學畢業可以在入職和晉升上免受歧視,因此是事業有成的必要條件。

美國白人也有重視名校教育的,但一般限於精英階層,這些人不足美國人口兩成。其餘的美國白人,大概只知有哈佛、耶魯和普林斯頓,說不出其餘五間長春藤盟校的名字,聽過麻省理工的大名,卻不知道加州理工可與之並駕齊驅;對於很多名校,他們的態度是 don't know, don't care。此外,美國精英階層對名牌大學的看法還有其他因素,不只是名牌便足矣,例如所謂 old money(即連續很多代富有)的家庭,在傳統上大多入讀某些歷史悠久的名校,主要是有 "The Golden Dozen" 之稱的八間長春藤盟校加上杜克大學、史丹福大學、威廉姆斯學院(Williams College)和安默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其他名牌大學,old money 家庭不是看不起,但始終覺得不屬於他們的傳統。

反觀亞裔美國人,有很多不是精英階層的,同樣渴望子女能入讀名牌大學;這些家長也是只能說出哈佛、耶魯和普林斯頓的大名,而不知道賓州大學是長春藤盟校,膜拜史丹福大學,卻不識波莫納學院(Pomona College)之優越。我有一個經驗頗能說明這個情況:大約三年前,有一次我和兒子到一間中國餐館吃晚飯,我們住的小鎮中國餐館不多,這間餐館的老闆娘說粵語,聽到我和兒子用粵語交談,便跟我們閒聊了幾句,當他知道我兒子正申請大學,便興致勃勃提到她兒子很希望將來能入讀哈佛大學;我問她兒子多大,老闆娘回答說只是小學六年級。一個小學六年級的學生,竟希望入讀哈佛大學,這不會不是父母灌輸給他的想法吧?這位老闆娘大多不知道賓州大學是名校,也沒聽過達特茅斯學院(Dartmouth College)的大名;她深信的只是,如果他兒子將來入讀哈佛大學,他的前途必定一片光明。

諷刺的是,這條名校之路對亞裔美國人來說是特別的艱難,以致他們有些人認為自己的子女申請名校時因族裔身份而受到歧視。是不是歧視,那不容易弄清楚,但亞裔學生入讀名牌大學(主要指私立名校)的機會偏低,卻是事實。過去三十年,美國的亞裔學生人數倍增,而亞裔學生成績一般較好,升讀大學的比例也較高,可是,私立名牌大學的亞裔學生比例卻沒有隨之上升,有些反而下降,大部份私立名校每年的的亞裔學生比例是 20% 左右;假如不是刻意維持,這個穩定的比例便很難理解了。

那麼,入讀名牌大學是否真的能擺脫歧視、衝破 glass ceiling 呢?無可否認,畢業於名校是有優勢的,例如有很多大公司都視某些名校為招聘的 target schools,每年都派專人到那些大學招攬人才,這樣一來,不是名校學生找工作,而是工作找名校學生;不過,入職後名牌的作用就大大減弱,工作表現重要得多。至於衝破 glass ceiling,根據上述《洛杉磯時報》那篇文章兩位作者所引用的數據,名校畢業並沒有多大幫助。就算是哈佛的特大光環,始終不能改變你的膚色。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8年4月7日)

20210629

茶葉蛋的疑問


本來不怎麼喜歡吃蛋,但這幾年口味有變,愛起蛋來了(主要是雞蛋),就算是最簡單的水煮蛋,零調味,也覺好吃;生蛋黃以前嫌腥,現在卻甘之如飴。我這個愛烹調的人,接著發生的自然是研究雞蛋的煮法。值得一寫的,是我做茶葉蛋的經驗。

以前都有吃茶葉蛋,吃過的,做法大同小異,味道也差不多;主要是用滷汁的香料(花椒、八角、陳皮、桂皮等)、醬油和茶葉,也有加糖和幾片薑的。每次吃茶葉蛋,我都有以下疑問:為甚麼要用這些濃烈的香料?茶葉蛋不是應該有茶香嗎?用了這些香料,一定會蓋過茶葉的香味啊!事實上,我吃過的茶葉蛋都沒甚麼茶香,跟滷水蛋的味道幾乎一樣。不過,既然人人都這麼做,大概是「正宗」的做法吧。

早陣子在 YouTube 看到一個與別不同的茶葉蛋作法:不用醬油,先炒糖色,接著加水煮蛋,香料只用兩粒略為砸碎的八角;蛋煮熟後加茶葉,再煮三十分鐘,關火前才加鹽。蛋待在茶水中冷卻,約八至十小時後可食用。這個茶葉蛋作法還有一個特別之處,就是煮蛋前將雞蛋圓頭那一邊輕輕敲裂;圓頭一邊是氣室,有空間,而且蛋殼下有一層薄膜,輕輕敲裂是不會令蛋液流出的。

我學著照做,做出來的茶葉蛋果然好吃,味道明顯和滷水蛋不同,樣子也漂亮。可是,仍然是沒有很重的茶香。

於是我決定做一個實驗,依上述方法,但連那兩粒八角也省了。炒糖色那個步驟不可省,因為焦糖的味道是這個茶葉蛋做法美味的關鍵。此外,考慮到茶葉久烹會令茶苦澀,我沒有將茶葉連蛋煮三十分鐘,更沒有讓茶葉留在煲裏八至十小時。我把茶葉放在茶葉袋中,蛋煮熟後,關火,然後放下茶包;茶葉的份量要配合煲裏的水量,總之是要有色有香,而我用的是 Earl Grey 紅茶。茶「活色生香」後,取出茶包,讓雞蛋浸在茶中八至十小時。

結果茶葉蛋有茶香,味道也好極。

20210628

邏輯、三段論、悖論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我不是邏輯學家,但在柏克萊加州大學讀博士時,哲學系有 logic requirement,要取得博士學位一定要過這一關;我花了一段時間苦讀和做練習,並通過數理邏輯學家 Charles Chihara 的親自考核。經此訓練,我總算有能力教授大學的邏輯入門課,今個學期教的其中一課就是符號邏輯導論。也許是職業病吧,我在報章或網上看到寫及邏輯的文章時,都格外留神,不希望見到有人傳播一些對邏輯的誤解。

「邏輯」可以泛指思考或理據,例如問「你這是甚麼邏輯?」或說「這人的邏輯真怪」;可是,說到邏輯訓練,「邏輯」一詞就必須是狹義的,即使不是指高深的數理邏輯,而只是指一階邏輯、歸納邏輯、和非形式邏輯,都不是很容易明白的東西,所以才有訓練可言 —— 未必要正式上課學習,但至少要精讀一兩本好書,做些很多練習,才會學得懂。(為免混淆,下文我會用「邏輯學」指狹義的邏輯。) 雖然有些人沒學過邏輯學卻很有邏輯頭腦,但對大多數人來說,邏輯學的訓練至少能幫助他們較容易避免犯推論上的錯誤。

然而,大多數人不但沒有學過邏輯學,也不會關心;寫報紙專欄而大談邏輯學,恐怕是曲高和寡了。無論如何,邏輯學畢竟是有用的學科,挑些有趣味的術語或概念介紹給讀者,應該不會太「趕客」吧。

例如三段論就值得談一談。「三段論」一般是指亞里士多德發明的範疇三段論 (categorical syllogism),看這名詞,好像是很勁的東西,其實是極其簡單的邏輯系統,一個下午可以學懂。範疇三段論有很大限制,只有四種句式,每個論證一定是三句 (兩個前提一結論) ,而且只能不多不少涉及三個範疇。十九世紀邏輯學家 Augustus De Morgan 舉過一個例子來說明三段論如何「無用」:

所有馬都是動物,因此,所有馬的頭都是動物的頭。

這個簡單的有效論證是三段論無法處理的。事實上,現在的邏輯課不必包括講授三段論,因為三段論處理到的,一階邏輯也可以處理到,反之則不然。當然,學習三段論也無妨;學了,便不會將不是三段論的論證誤以為是三段論,例如以下這個古怪論證:

I am nobody. Nobody is perfect. Therefore, I am perfect.

另一個有趣的邏輯概念是「悖論 (paradox)」。我在報章上見過人用「悖論」來泛指思考上的難題,也有人用來指兩難 (dilemma) 或矛盾。作為邏輯術語,「悖論」另有所指,;悖論大多涉及矛盾 (或不一致),但比矛盾複雜,一個廣為邏輯學家和哲學家接受的定義是:悖論由一組語句形成,每一語句獨立來看都明顯為真,但各語句合起來時卻不一致或產生矛盾。英國哲學家 Michael Clark 寫的 Paradoxes from A to Z (3rd edition, Routledge, 2012) 解釋了近百個悖論,包括了最著名的,找來一讀,自然會對「悖論」這個概念有較深入的了解。

有些悖論並不符合上述定義,但是由正式的悖論衍生出來,因此被一些邏輯學家接受為悖論。以下這個衍生悖論值得介紹:我只須問你兩條問題,你便會答應請我吃晚飯。不信?試試看。規矩是你一定要回答問題,而且只可以答「是」或「不是」。

問題 (1):你是不是會以相同的答案回答這兩條問題?

問題 (2):你是不是請我吃晚飯?

如果你對問題 (1) 回答「是」,那麽你對問題 (2) 也要回答「是」,因為兩個答案要相同。如果你對問題 (1) 回答「不是」,那麽你對問題 (2) 仍然要回答「是」,因為兩個答案要不同。所以,無論如何你都會答應請我吃晚飯。

其實,我改動了這個悖論裏的問題。這個悖論的名稱是 "The Infallible Seducer" (見 R. M. Sainsbury, Paradoxes, 3r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163),原本的問題是甚麼,應該不難猜到吧!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7年12月16日)

20210625

屈穎妍的「政治上腦」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蘋果日報》被迫停止營運,6月24日是最後一天。當天,屈穎妍在《頭條日報》專欄發表了文章〈樓塌了……〉;她談的主要是《壹週刊》,其中的「大義」是以下幾段:

這本來是一本主打經濟民生的雜誌,政治很少上封面頭條,就算有都是政治八卦,黎智英常說:政治新聞是毒藥,死

沒想到,《壹週刊》後來轉了吃毒藥,還賣毒藥,吃得一個個聰明人腦壞腦殘,然後,自掘墳墓躺進去。

香港不也一樣嗎?這裏本是經濟城市,不知哪天起,大家政治上腦,熱昏了頭,全民政治狂熱,不再拼經濟。

《壹週刊》的死,是一記暮鼓晨鐘,香港人,我們的初心從來都是經濟,政治大家都不懂,這危險遊戲上癮後,下場只有一個,就是自取滅亡。

《壹週刊》於6月23日停止營運,當時還未肯定《蘋果日報》最後一天是哪個日子(原定是6月26日),所以屈穎妍在文章裏有「《壹週刊》的結業、《蘋果日報》的末日」之語,而集中講《壹週刊》;然而,上引幾段所說的,相信她認為大部份同樣適用於《蘋果日報》。

屈穎妍的文章本來不值得討論,但她在這幾段裏說的歪理太過似之而非,一般讀者可能一時不察被她騙了,因此不得不指出。

她說《壹週刊》少談政治,沒說錯;她引述黎智英之言「政治新聞是毒藥,死梗」(假設不是她杜撰的),對《壹週刊》這樣的一本八卦雜誌而言也是對的。然而,要留意兩點:(1) 這裏說的「政治」確實是我們一般說的「政治」,而政治可以有不同的立場和黨派;(2) 黎智英那句只是指報道政治新聞,不是指政治活動 — 政治新聞是《壹週刊》的「毒藥」,會令它「死梗」。

可是,下文說的「《壹週刊》的死」(當然可以兼指《蘋果日報》之死)是由於玩「政治」這個「危險遊戲」玩「上癮」,結果「自取滅亡」,很明顯不是黎智英那句說話所指。更重要的是,這裏說的「政治」「政治上腦」、「政治狂熱」,並不是我們一般說的「政治」;假如是我們一般說的「政治」,那便應包括支持中共和香港政府的高官、建制派政客及藍絲市民,這些人也有狂熱、上腦、上癮份子,但這些人卻沒有「自取滅亡」,有些還步步高升啊!

屈穎妍筆下的「政治上腦」、「政治狂熱」,指的其實是追求民主自由、敢於與強權對抗。這樣做是否「自取滅亡」?以成王敗寇的標準來衡量,香港現在的情況可以這樣說;但縱觀歷史,我們便知道成功固然不是必然,失敗也不是必然,有了行動才會知道結果。做順民,只「拼經濟」,確實不會「自取滅亡」,但這豈不是苟活而已?

屈穎妍以孔尚任《桃花扇》的經典名句展開文章,並以其中的「樓塌了」為題目:「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其實《桃花扇》還有幾句可以引用到這個討論:「邪人無正論,公議總私情」,「只恐輸贏無定局,治由人事亂由天」。甚麼意思?應該不用解釋吧。

20210624

做給家人吃的飯

 

午餐做炒飯,三人份。先將雞蛋漿下鑊炒熟炒碎,然後下洋蔥粒,待洋蔥散發香氣便下冷飯,大火不斷翻炒至飯粒分開,沒有明顯堆在一起的;接著下玉米粒炒一會,最後下煙肉粒,加點黑椒粉和適量的鹽,炒至均勻並聞到煙肉香便可上碟。上碟後,立即在熱騰騰還見蒸氣上升的炒飯上放一小堆蔥粒,便可享用。這次用隔了三夜的冷飯來炒,很乾身,粒粒分明有嚼頭,特別好吃。

或問:為甚麼蔥粒不放到鑊裏跟飯一起炒?

答曰:蔥粒放到鑊裏跟飯一起炒,確實是通常的做法;我在上碟後才加蔥粒,並不是甚麼獨門妙法,而只是因為兒子不吃蔥 — 如果蔥粒和飯粒混在一起,他會覺得不好吃(雖然還是會勉強吃)。

或追問:那麼何不索性不下蔥粒?

續答曰:因為我愛炒飯有蔥香啊!現在這個做法是折衷。蔥粒放在剛炒好、熱騰騰的飯上,仍然會被熱力逼出香氣,然後我第一個先舀起自己吃的份量,舀有蔥粒的那部份,在碗裏拌勻,那和放到鑊裏跟飯一起炒的效果幾乎一樣(蔥不宜炒久,就算是下鑊一起炒,也是最後才下,翻炒兩三下便足夠)。

上述炒飯是兒子小時候我經常做給他帶回學校作午餐的,我名之曰「阿王炒飯」;專做給兒子吃的,自然可以省去那「妙手回蔥」的步驟。老婆大人對蔥不愛不恨,所以這事與她無關。

做飯給家人吃,當然想令他們覺得好吃。他們絕對不吃的,也只好絕對不做給他們吃,例如苦瓜和肥豬肉;有折衷辦法的,盡量採用,例如炒飯上放蔥粒和糖醋里脊減酸(老婆大人對酸味的飽和點相當低)。但也不能太委屈自己,因此,我偶爾做一小盤涼瓜炆排骨或紅燒肉,獨自享用。

20210623

二十六年後再話蘋果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二十六年前,1995,《蘋果日報》創刊;二十六年後的 2047,將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結束之年。前二十六年,後二十六年而 2021 的今天,蘋果被迫停刊,正正夾在這兩段時間的中間。活了二十六年,算不上夭折;這是腰折 —— 一棵生氣勃勃的蘋果樹,就此被硬生生攔腰砍斷。腰折,是由於不肯折腰。蘋果在香港報章中最後以出類拔萃之姿結束,不是因為它的報道及製作質素特別高,而是因為它在強權的壓迫下能挺立得住,撐到最後一口氣為止。這很不容易啊!

二十六年後是個甚麼樣的世界,沒有人能準確預測,但如果我能活到 2047,沒有嚴重的老人癡呆,那麼到時我一定仍然記得《蘋果日報》,記得我在這份報紙的專欄寫了三年半,九十多篇文章,差不多十五萬字。然而,除了像我這樣的老餅,到時還有多少人知道香港曾經有過這樣的一份報紙、而且長達二十六年呢?

至少有三可能並可分好壞。其中一個可能,是到時大部份香港人都未聽過《蘋果日報》,這不但因為年代久遠,還因為沒有知道的理由 —— 2047 的香港早已重享言論自由,沒需要緬懷;少人談論,久而久之,年輕一輩便不知道當年的蘋果了。這是最好的可能。

另一個可能,也是到時大部份香港人都未聽過《蘋果日報》,但原因是他們已習慣了看官方喉舌媒體,或索性只顧個人生活條件,其他一概不理;而年輕一輩經過精心設計的國民教育,愛黨愛國,從未聽過蘋果,就算聽到了也不相信蘋果是好東西。這是最壞的可能。

第三個可能,是不少香港人仍然記得或知道《蘋果日報》,雖然香港沒有民主與自由,但至少有足夠的人認識到民主與自由值得追求;他們不滿於沒有言論自由,對所受的種種壓迫與限制有反抗之意,初心沒有被磨蝕,只是靜待時機去推動改變。年輕一輩也有不少頭腦仍有彈性,足夠成為香港將來的希望。緬懷蘋果,為的是展望將來。這不是最好的可能,但比最壞的可能好得多,我收貨。

《蘋果日報》創刊號社論有這幾句:「過去,香港人靠自己一雙手創造了奇蹟;將來,香港人還要創造更多的奇蹟,因為香港人便是奇蹟。」盼望二十六年後這仍然是真的。謝謝蘋果。

(原文刊於2021624日《蘋果日報》最後一天)

20210529

李怡抄襲?一定唔係,除非係

 

數月前寫的那篇〈李怡涉嫌抄襲〉,我只是列出證據,「讓讀者自行判斷是否抄襲」,卻仍然引來無數攻擊(包括李怡的);但我都沒有回應,因為明知回應是浪費時間:讓證據說話,那些漠視證據的人,我是說服不了的。雖然往後還有人寫文章指出李怡其他涉嫌抄襲的文章,但都沒有引起多大注意,這件事我就當是完結了。

然而,今天有網友傳來訊息:「李怡今日的舊作選篇,其中一篇《同一問卷不同答案》我記得在網上見過,於是谷歌它,結果找到他是抄襲這篇的,幾乎完全一樣: https://mypaper.pchome.com.tw/ting760628/post/1320464396。」他還附上截圖。我看後,認為「幾乎完全一樣」並無誇張。不過,這次我仍然只列證據,讓讀者自行判斷是否抄襲。

李怡那篇文章刊登於《蘋果日報》2010年 5 月 10 日,以下是今天他在 Facebook 的舊作選篇,只有最後一句跟 2010 那篇有分別:

 

以下是網友告知的那另一篇文章,其實是轉載的,轉載日期是 2009 年 12 月 31 日,說明「以下文章轉自 PTT 的 share 版,作者是... Attui」:

 

我找不到那位 Attui 的原文,但至少這轉載是早於李怡的文章。好了,證據已列出,其餘不必多說。

20210522

烹調探究:一個實例

 

愛烹調,卻沒有正式學習過廚藝,少年時代跟父親學了點基本技巧,記得母親也提點過一二,餘者都是自己探索研究所得。探索研究始於十多年前,那時我接手做「一家之煮」,不久便感到烹調大有學問,變化多端,又容許創新,能同時滿足我的好奇心與創作慾;終於,下廚成了大樂。

我不喜歡照著別人的食譜依樣畫葫蘆,那太沒趣了;參考一下倒無妨,而就算是依照別人的食譜,我也會帶著研究精神去看、去思考,如果認為有不合理或多餘之處,便或增或刪,結果都是變成了自己的「版本」。

有時探究的動機在於有疑問,然後試圖解答。有些疑問可以在網上找到答案,但無論找到一個還是多個答案,都是要以實踐來驗證,這也屬於探究。偶爾有些較刁鑽的疑問找不到答案,只好多動點腦筋,做些假設,嘗試解答疑問;這基本上是 trial and error 的方法,要是第一次便成功,是會喜出望外的。早兩天做的一道冬菇炒大蝦便是一個很好的實例。

我的疑問是:怎麼沒見過人做冬菇炒蝦的菜式?用新鮮冬菇炒蝦的做法我見過,但那沒甚麼疑問可言 — 新鮮冬菇切片之後便可以立即用來炒蝦。我的疑問裏的冬菇是乾的那種,要浸發,通常用來炆或煲湯。我知道冬菇與海味的味道是配合的,例如干貝炆冬菇便容易做並且味道好。那麼,冬菇跟海鮮配合嗎?問題在於:冬菇浸發後也要炆煮才好吃,而海鮮是不宜炆煮的,因為會煮老,口感不好。可以先把冬菇炆好,接著用來炒蝦嗎?這樣做,冬菇和蝦的味道不能交融,我會稱之為「烹調的苟合」。最理想的效果是:冬菇炆軟,蝦肉炒得爽嫩,而汁則兼有冬菇味和蝦味。前兩者不難做到,因此關鍵在那個汁。

我設想出來的解決辦法是這樣的,第一次便成功。我選用了殼比較厚的大蝦(英文叫 "tiger prawns",一磅大約十二隻),這種蝦的味道和口感都像龍蝦,但要煮得剛熟才好吃。大剝殼後,我將蝦殼下鑊煎至微焦;煎過的蝦殼生出濃烈的蝦香,我用這樣處理過的蝦殼放到鍋裏跟浸發好的冬菇一起炆。由於殼裏還帶有微量的蝦肉,加上煎過後逼出來的蝦香,這樣跟冬菇一起炆四十五分鐘,鍋裏的汁便兼有冬菇味和蝦味了(調味只需鹽和少許糖,其他一概不必,更千萬不要下蠔油)。

冬菇炆好後,取出鍋裏的蝦殼,下生粉水把汁弄稠。大蝦早已醃好(用少許生抽、胡椒粉、食油和生粉來醃),這時放到鑊裏用猛火煎至八成熟;然後把整鍋冬菇連汁倒進鑊裏兜炒,於是那個汁連鑊裏的蝦味也吸收了。將大蝦炒至剛熟即上碟,灑上蔥花或芫茜便可享用。

這個做法,大廚師可能會笑我旁門左道;然而,這道菜我全家叫好,吃得開心;我也解答了自己的疑問,所以有雙重的滿足感,管他是否旁門左道!

20210513

人生階段與時間感

 

卡夫卡寫過一些極短篇,都是寥寥幾句,其中一個我特別喜歡,題為《下一個村莊》。我看的是英譯 The Next Village,在網上找到一個中譯,譯者是高晞:

我的祖父常說:「人生苦短。如今它在我的記憶中壓縮到這種程度:比如說我幾乎無法理解,一個年輕人如何能下決心騎馬去下一個村莊,而不擔心 — 且不說甚麼不幸事故 — 光是這日常平安的一生光陰對於這樣一次出行是遠遠不夠的。」 

這就是整篇了,根本不成一個故事;如果當是故事看,那故事性便在於沒有寫出來的部份:祖父有甚麼經歷,以致他會這樣說?顯然令人費解的是最後一句,很有弔詭的味道 — 一生光陰那麼長,怎會遠遠不夠時間騎馬去下一個村莊?

這樣語焉不詳的極短篇,不同的讀者可以有大異其趣的理解,各取所欲無妨。高晞的中譯有一個有趣的註腳:

《下一個村莊》作於 1917 年 1、2 月。最早的標題是《騎馬人》,後改為《短短的時間》。據說卡夫卡係受老子《道德經》第十八章中的「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啟發而作。1919 年發表在《鄉村醫生》中。 

這裏有兩個小誤,「第十八章」應為「第八十章」,而《道德經》的原文是「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不過,對我來說最大的問題是《道德經》這兩句並不能幫助我理解這個短篇。

《下一個村莊》這個標題比《騎馬人》和《短短的時間》都要好:以騎馬比喻人生度過的時光,實屬陳腔濫調;「短短的時間」一語則過於空泛。「下一個村莊」是意思豐富得多的標題,其中的「下一個」含蓄地點出了人生如逆旅,而「村莊」表明那是尋常的人間,卻可以發生獨特的故事。

看完這個短篇,我立時得出的理解是,卡夫卡講的是人生階段與時間感 (sense of time) 的關係。那是「祖父」的說話,是一個人生走到差不多盡頭的人對時間的看法,表達了他的時間感。和「祖父」對比的是「年輕人」,祖父無法理解年輕人的決定;然而,他也曾經是年輕人啊,是過來人,為何有此「無法理解」?那是因為祖父已失去了年輕時的時間感。年輕時,日子只是一天一天的過,沒有具體意識到人生的長短,模模糊糊覺得一生還有很長的時間。年輕時作一個決定,大概還是會辨別重要的決定和不(那麼)重要的決定,卻不會想到,即使是一個看似不重要的決定,也可以對一生的發展方向有極其重大的影響 — 這種影響,往往要等到很多年後回顧細想,才豁然明白。

那弔詭的最後一句,我是這樣理解的:「日常平安的一生」,是無風無浪、卻同時浪費掉不少時間的一生;這樣的一生,對比於「騎馬去下一個村莊」的種種可能,是貧乏的,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實現那種種的可能。不過,當時只道是尋常,要到人生的盡頭時回望,才意識到,尋常的只不過是自己的目光。可惜已經太遲,往事如煙,人生至此已無力改變或挽回了。

20210425

胡適給張愛玲的信

 

張愛玲散文集《張看》收入了 1968 年發表的〈憶胡適之〉,胡適於 1962 年去世,這篇六年後的文章,確實是憶,而不是悼;寫得平實自然,淡淡地感人,令讀者從她的回憶中見到了胡適這個人的某些具體品質。不過,我認為全文最能讓讀者感受到胡適為人的,是胡適自己的文字 — 他寫給張愛玲的一封信。

這封信,是回信。1954年,《秧歌》出版,同年秋,張愛玲從香港寄了一本給在美國居住的胡適,並附有一封短信。胡適讀過《秧歌》後便回信。由於張愛玲「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了這封信,猶幸她的朋友代抄過一份(竟有人做這樣的事!),所以信的內容得以保存。這封信我實在太喜歡了,一定要分甘同味,也省得讀者去找來看,所以索性全封信引出: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 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侉嗤侉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 131-132 頁寫那條棉被,如 175、189 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 頁寫錦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甚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 160 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 205 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 頁「在被窩裏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 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甚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歷元旦後一日)

胡適這封信,最明顯、也是最感人的,是其中流露的誠懇。張愛玲寄書給胡適,他便真的看了,而且看得仔細,否則不能給出那些如此具體的評語(有些人連書的內容也沒看,便替作者寫序或推薦該書,實在是大大的不該)。難得的是胡適沒有以(大名鼎鼎的)前輩的口吻提出批評,事實上是欣賞多於批評,而即使是有批評意味的說話,也只是平平道來,絲毫不帶傷人的筆鋒;張愛玲看了,絕不會覺得難受。胡適甚至說自己對《秧歌》的評語「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那是自謙,而他這樣說,並沒有給人半點虛偽的感覺 — 這是誠懇的自然效果。

短短七百多字的信裏,「平淡而近自然」一語出現了四次。這不但是胡適用來稱讚《秧歌》的用語,而且看來是他特別重視的一個文字創作的優點。胡適說這個優點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這點我非常贊同;我自己寫作時都力求達到這個境界,也不介意一般讀者是否欣賞「平淡而近自然」的文字(我的意思不是自己已達致這個境界)。平淡而近自然,不但《秧歌》做到了,胡適這封給張愛玲的信也做到了;所以感人,淡淡地,基礎在於誠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