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7

為何鬥早起跑?

香港不少家長都設法令子女「贏在起跑線」,即使不能跑在最前頭,也絕不可以太墮後。最近看到一則報道,才知道這條起跑線越劃越早,原來香港有些所謂學前預備班,竟然是幾個月大就可以報讀!雖然要子女幾個月大開始「受訓」的家長不會很多,但送兩三歲稚子到學前預備班的,大有人在。

為何鬥早起跑?答案看似很簡單:因為那些家長相信越早起跑越著數,將來跑贏的機會隨之提高。然而,這引發兩個問題:一、他們為何有這個想法?二、這想法對嗎?

第一個問題不難回答,相信很多人的了解和我的差不多。香港到 1962年仍然只有一間正式的大學,入大學是難乎其難的事,但那時的家長大多是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不少還是偷渡的),教育程度不高,經濟條件不好,子女能完成中學,找到一份入息過得去的工作,已心滿意足;假如能讀上大學,可算是光宗耀祖了。時移世易,現在的家長大多有大學程度(或以上),對子女的期望高得多了,讀大學是指定動作;最好能到外國讀名牌大學,否則,在香港讀大學也要爭入最好的那兩三間。

幾十年前的家長沒有這種爭競之心,亦沒有期望子女成為「成功人士」(高薪厚職有車有樓等等);現在的家長既然視子女求學之路為競賽,自然希望他們起跑就領先,由幼稚園開始便要入「最好」的學校,而所謂「最好」,就是最有名、考試成績最好、最能幫助學生將來考入「好大學」的。

有求就必有供,學前預備班應運而生,幼稚園為了迎合家長,也刻意將課程內容越弄越深,從前二三年級才學的東西,現在幼稚園就教;苦了的,當然是那些三幾歲的小孩,應該是透過玩耍來學習的年紀,卻要計數背書串生字,做不好還隨時會挨罵。

除了子女的學業,這些家長在其他方面也不甘後人,於是乎小孩子們便被逼學鋼琴或小提琴、繪畫、芭蕾舞、外語、國際象棋等「高級」的課餘興趣,一星期七天塞得滿滿的乜班物班。假如學業成績不好,小學開始便要補習,以免落後;結果是小孩子比大人還要忙,談何快樂的童年?

(這個現象也許還有文化因素,例如在美國,華人聚居的地方也有類似情況,而印度人和韓國人比起華人亦不遑多讓;文化因素十分複雜,在這篇短文就不談了。)

至於是否越早起跑「勝算」越高,這個問題則不容易回答了。假如「跑贏」只是指學業成績優異、最後考入名牌大學,那我不敢說從小「死催爛谷」對所有孩子都沒有效 --- 也許有些所謂「尖子」真的是這樣煉成的。可是,我卻親眼見過一些小孩子被父母這種「贏在起跑線」的育兒方法弄得完全失去學習興趣,無論是課內還是課外的學習,都視為苦差,想盡辦法逃避,學習表現毫不出色 --- 的確是起跑得早了,卻依然是落後。

對於這類小孩,讓他們自然發展,輕輕鬆鬆地學習,效果會好得多。很多家長的問題,正是沒有考慮子女適合哪一種學習方式,以為鞭策一定收效;誰知人非草木,也非驢馬,應該是因材因情施教才對呀!

其實,怎樣才算「跑贏」,更加值得深思。喪失了童年的快樂,而且是人為、可避免的,你的人生不是已輸了一大截嗎?如果為了「贏在起跑線」而付出了這個沉重的代價,最後還是達不到目標,那就更可悲。學業成績一般,讀的大學不是名牌,沒有成為「成功人士」,難道就等於是失敗的人生?這是多麼狹隘的人生觀!

我不是在唱高調,不是鼓吹甚麼一簞食,一瓢飲,於陋巷也可自得其樂;我當然知道,捱窮,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很慘的。我想指出的只是:不同的人,可以過截然不同的生活,而各自愜意;父母不必為子女的將來過份籌謀,以致硬將他們壓入不適合的模子裏,因愛成害。事實上,不少孩子正受著這種傷害。

20140106

物理的超級六合彩?

正在寫一篇關於科學解釋(scientific explanation)的論文,卻湊巧在自己身上發生了一件怪事,怪得也許是科學解釋不到的。

我每星期到健身室三四次,每次都會舉重約四十五分鐘;舉重多了,手掌心起繭,於是買了一對舉重用的皮手套來用(露出半截手指的那種),兩三星期後繭便消失了。這對手套我用了超過三年,雖見殘舊,卻仍然完好無缺,很耐用。幾天前如常到健身室,如常舉重,如常戴著手套;我每一次都是做完運動到更衣室時才除下手套,這天到更衣室後,打開儲物櫃,正要除下手套,竟發覺手套不是戴在手上!

我完全記不起自己曾除下手套,可能是心不在焉時除了下來吧,可是,望望四周和地下,也不見手套的影蹤;沿途走回剛才入更衣室的路,細心檢視,還是找不到手套。我停下來回想,很肯定(也肯肯定)在做最後一組動作時是戴著手套的 --- 即是說,手套是在往更衣室那不到二十秒的途中不見了。我再來回找了幾遍,甚至搜索整間健身室,仍是找不到;最後是到失物認領處詢問,那裏也沒有。

既然找不到,只好帶著疑惑回家;然而,當時我相信手套一定是有人拾了,那麼舊的手套不會有人想佔為己有(這健身室的會員不會如此 cheap 吧),下一次來時到失物認領處一定會找到。

過了兩天,再到健身室,失物認領處並沒有我的手套。手套不值錢,失了,買對新的就是;令我心癢難當的,是不知道手套如何丟失。於是我將當日的情景再仔細回想一次,結論是手套給人拾去的機會很低:我做完運動後已是晚上十時,那時健身室只有十多人,都在做運動;手套是在往更衣室途中不見的,我發覺手套不見了便立刻走出健身室找尋,整個過程只是一兩分鐘內的事,假如是我丟了手套,給人拾去,便是那十多人中的其中一人剛巧也是在這段短時間内到更衣室去,剛巧見到我丟失的手套,剛巧這個人 cheap 得連舊手套也貪,剛巧我走出健身室尋找時他已離去... 實在太多「剛巧」了。

我不信鬼神超自然等事,這麼怪的一件事,沒有自然的解釋,對我來說就等於沒有解釋;可我又好奇心極強,沒有解釋,會令我很不好受。當然,這樣的怪事,根據量子物理學,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發生的,但發生的機會微乎其微;假如真的是發生在我身上,我算是中了一次物理的超級六合彩了:



20140104

時間隨想

時間只是一個空的盒子,有價值的,是裏面放的東西。

令你的時間變得寶貴(放些珍貴的東西在時間的盒子裏),那麼,你的時間才值得珍惜。

你的一分鐘,不等如我的一分鐘,因為在我們各自的生命裏,時間流逝的速度並不一樣。

最寶貴、最難忘、最值得珍惜的時間,一定不是自己一個人度過的。

假如你有很多時間,卻不知道該怎樣運用,你很可能是一直在虛度人生。

活得充實的人,不必計較時間;活得精彩的人,忘記計較時間;活得轟烈的人,來不及計較時間。

沒有人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你正在浪費的,可能是你僅餘的兩三天,而不是未來好幾個十年裏的兩三天。

浪費的時間已浪費了,立刻整頓行裝重新上路就是,無謂花時間懊悔,否則是雙重的浪費。

時間就是生命,生命就是時間;以時間來量度生命,以生命來活出時間。

年紀越大,時間的流逝越急促,虛度的感覺越強烈,唯有放棄跟時間賽跑,鬆下來,細味欣賞活著的每一刻,以生命的質來勝過時間的量。

20140103

開花結集

今年新年臉書流行玩「漢字占卜」,有朋友輸入我的中文名字,得出「開花」兩字。我當然不信占卜,但這「開花」兩字則頗應景和有意思:新年開花,當然是好事,而開花接著的是結果,也是好事;這預測,算是準了,因為《魚之樂》將會結集出版,如一切順利,會在三月面世。

邀請我出書的是香港中和出版有限公司,是一間較新的出版社,我看過他們的書種和圖書設計後,決定跟他們合作。本來我打算自己選稿,但與我接洽的編輯張先生說由他們來選會較能切合市場需要;我也沒有堅持,因為張先生說選出的文章會先得我首肯,而且我可以增刪。

這一選稿,便花了幾個月的時間;結果他們選的我都很滿意,很容易看得出是選得十分用心,是真的看過網誌裏的千多篇文章選出來的。他們將文章分成五類,我建議增加一類,並在原本那五類中增刪了幾篇文章。我尤其喜歡的,是這個分類法能夠突顯我的經歷、性情、和志趣,令這本文集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而不只是炒雜碎式的選集。

已邀得一位知名人物寫序,賣個關子,在書出版前會保持神秘。

20131231

語文 • 思維 • 政治


語言文字能影響思維嗎?這裏說的影響,不只是指使用語文來表情達意,從而影響別人的思維,而是指語文的結構特色(包括語法、語音、詞法等)影響使用者的思維方式。有些人認為這種影響是不爭的事實,而在人類學及一些人文學科裏這是相當流行的看法,可是,學術界對這個問題其實並未有定見,在認知科學裏就有不少學者(例如 Noam ChomskySteven Pinker)認為語文對思維沒有甚麼影響。此外,即使語文能影響思維,以下問題仍然需要深入的研究,才會有較明確的答案:在哪方面有影響?如何影響?影響到甚麼程度?

最先詳盡地提出語文能影響思維的,應該是 Lev Vygotsky;他認為所有語文都有一些共同的特性,而這些特性能模造我們的認知和思維方式。然而,更吸引人的一個看法,是稍後的 Sapir-Whorf hypothesis --- 根據這個看法,不同的語文有不同的結構特色,從而令這些語文的使用者有不同的認知和思維方式(註)。這個看法被稱爲 hypothesis,是因為它是作為一個可被驗證的假設而提出來的,不過,要驗證這個假設,卻沒一些人想像的那麼容易。

例如 Benjamin Lee Whorf 自己用的例子,根本就不能作為證據。Whorf 認為 Hopi 這種語文能影響使用者對時間和空間的理解,但這個看法主要是基於他單方面對 Hopi 的分析;他沒有研究過 Hopi 使用者的時空觀,而後來其他人的研究結果亦未能證明 Hopi 使用者的時空觀跟英語(或其他語文)使用者的有顯著分別(可參看 E. Malotki, Hopi Time: A Linguistic Analysis of Temporal Concepts in the Hopi Language)。

有些研究驟看能支持 Sapir-Whorf hypothesis,但大多數都經不過重複和深入研究的考驗。例如美國心理學家 Alfred Bloom 1981年發表的研究結果,他認為由於中文沒有像英文 ‘If S were to do X, then Y would happen’ 那樣的句式,中文使用者比起英文使用者較難掌握反事實思維(counterfactual thinking);Bloom 做了一連串實驗,結果似乎顯示中文使用者在運用反事實的推理時,表現比英文使用者差。可是,其他研究者後來發現 Bloom 的實驗有嚴重的設計偏差,他們將偏差改正,重做實驗,結果便沒有之前顯示的分別了(見 T. K. Au, ‘Chinese and English Counterfactuals: the Sapir-Whorf Hypothesis Revisited’, Cognition 15, pp.155-187)。有些研究和實驗比 Bloom 的較有説服力,但仍未能排除其他因素(例如語言以外的文化因素),從而確立 Sapir-Whorf hypothesis

以上浮光掠影地介紹了「語言文字能影響思維嗎?」這個複雜的課題,目的不是反對 Sapir-Whorf hypothesis,而只是希望讀者以後見到「中文不是理性語言」或「中國人的思維如此這般,是因為他們用中文思考」等說法時,要多加警惕,察其粗略,明白這樣說的人對語文和思維的關係根本認識不深,可能只是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治立場才這樣說。

(順便一提:據說法文比英文精準得多,可是,英美分析哲學遠比法國當代哲學清晰嚴謹,這個現象該如何理解?)


(註)這裏「使用者」主要是指以該語文為第一語言的人。此外,Sapir-Whorf hypothesis 有所謂 strong version weak version,在這篇短文不細分了。

20131229

這是哪門子的回應?--- 評關啟文教授對周一嶽的回應

周一嶽在〈摒除心中偏見 人人得享平等〉一文批評明光社成員「把同性戀與某些性罪行如戀童或成癮成癖的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明光社文書關啟文教授撰文回應,文章八成篇幅是引述「同運活躍分子和支持同運的知識分子」的言論,以證明這些人「把同性戀與……戀童或……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然後在總結裏反問:

『其他人聽到這些言論,準確地報告給一般市民知道,也讓他們明白同運的革命性性哲學,有何不對?為何周主席不向原本說這些話的人問罪?卻反而怪罪傳話的人呢?這是哪門子的「平等機會」?』

關教授這個回應裝腔作勢得很,假如用英文來形容,我會用 ‘disingenuous’ 一字。他說的「其他人」,應該是包括了周一嶽指責的明光社成員,否則他可以直截了當否認這些明光社成員「把同性戀與某些性罪行如戀童或成癮成癖的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然而,他們這樣「相提並論」,真的只是做「傳話的人」、真的只是為了讓一般市民「明白同運的革命性性哲學」嗎?大家都知道不是,關教授當然也知道。

假設「同運的革命性性哲學」提倡我們應該接受主流社會排擠的性喜好和性行為,例如同性戀、雙性戀、戀童、戀家人、戀動物等,這種「相提並論」是正面的,與明光社成員反面的「相提並論」明顯不同 --- 他們認為同性戀、戀童、戀動物等都是罪、都是不道德的。雖然同是「相提並論」,但有了這個分別,就不能說明光社成員只是讓人「明白同運的革命性性哲學」。打個比方:假如我認為職業無分貴賤,就算是掃街、倒糞、替人浴足按摩、提供性服務,也不應被岐視,而你則說這些職業全是「不潔」的;即使我們都是將這些職業「相提並論」,你可以說你只是複述我的看法讓人明白嗎?

其實,反對歧視同性戀、支持同運的人不一定全盤接受關教授說的「同運的革命性性哲學」,例如周一嶽,他可以反對歧視同性戀,亦同時認為「某些性罪行如戀童或成癮成癖的病態性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即使明光社成員真的只是複述「同運活躍分子和支持同運的知識分子」的言論,關教授對周一嶽的回應仍然是不公允的。

20131228

甚麼是「理性語言」?


陶傑連寫兩篇文章(〈天工開物〉〈中文不宜審案〉)侃侃而談中文如何不是「理性的語言」,陳雲隨即發表了〈中文不是理性語言嗎?〉一文,雖然沒有點名,但顯然是回應陶傑。這兩人的文字,通常不是曲筆抽水,就是有政治目的,因此,對他們的論點,尤其是表面上似有學術內容的,不必當真;例如這幾篇,陶傑大概只是想借意再踩「小農」中國人一腳,而陳雲也許不過是乘機推銷華夏文化。然而,這次不妨認真對待,因為「中文不是理性的語言」這個看法,似乎有不少人接受,值得花點筆墨澄清一下。

甚麼是「理性語言」?英文有 ‘rational language’ 一語,但那是電腦科學裏的用語,指一種特定的形式語言(formal language),不是陶陳兩位說的「理性語言」。其實,理性(或非理性)的是人,語言如何能夠理性呢?陶傑這樣解釋:

「因為中文精長於感性,而愚拙於知性。中文是方塊字,其字義與繪畫一樣,着重於畫面外延伸的無限聯想。」

他的意思應該是中文較適合用來抒情,而用來表達知性的內容時會較為曲折困難;真的如此嗎?那可要看那個「較」的程度了。只談個人運用中英兩種語文的經驗,我不肯定中文比英文較適合用來抒情,但同意中文比起英文的確較難清楚表達抽象和複雜的內容,不過,也只是稍為困難,遠不至於是中文「愚拙於知性」。陶傑所謂「字義與繪畫一樣」,說的只能是單字,而且限於象形字,可是,表達思想要用句子 --- 中文句子如何構成繪畫、以象形表意?至於「着重於畫面外延伸的無限聯想」,我只能說「不知所云」。

陶傑認為由於中文不是「理性語言」,「用中文制訂法律,必多漏洞」,但他舉的例子卻沒有說服力。他的例子是中國一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裏的這幾句:「家庭成員不得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 [...]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問候老人。」陶傑這樣質疑:

『「在精神上重視」如何定義?「重視」到怎樣才及格?在精神上很重視,但在物質上不予重視,對老人家又算不算「保障不足」,而「保障」要多少,才算「孝順」?家人要「經常看望或問候老人」,「經常」是幾多次?一個月一次?每年過年中秋各一次?重陽、端午、十一假期,還是都要「看望」?「看望」是什麼意思?回來在床前「看」三分鐘,「望」十五秒,算不算履行了法律?「問候老人」,如何「問候」法?』

字義含混的問題,任何語言都有,必要時大多有方法消除;例如「經常」是幾多次,寫清楚是「一個月一次」或「一星期至少一次」不就成了嗎?法律文件寫得繁複無比,就是為了要消除歧義含混之處,以免有漏洞;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或其他語言)的法律文件,都要這樣做,只要寫得好,沒理由中文的「必多漏洞」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裏的文字問題,是撰寫人之錯,罪不在中文。

陳雲和陶傑唱反調,認為中文是「理性語言」,卻只是叫人讀一下歷朝的奏摺和《中華民國憲法》便知,然後反問「一個天朝大國,延續幾千年,調兵遣將,科舉考試、賦稅力役、刑事判案、內外政論,公務繁重,語文無理性,有無搞錯?」這一問,陶傑的文章可有答案啊:

「中國人社會的種種政治迫害,中國語文的思維是一種刀斧工具 [...] 中國人自我吞噬,在毀劫之後,屠滅了士大夫精英,只剩下皇權和愚眾,則中國語文亦一片白森森的刀斧矛戟,用以奴役,用以戮殺,而功能別無其他。」

兩個人都是空口講白話,既不能支持「中文是理性語言」,亦不能支持「中文不是理性語言」。至於陳雲在文中提到的「捨棄形式語法」的「語文理性」及六書的「理性造詞基礎」,和陶傑說的中文「愚拙於知性」根本是兩回事,可說完全捉錯用神。

(陶傑說「以中文為母語的人,在此一語意環境生長,思維則成為一種模式」,鍾祖康也有類似講法,這涉及著名的 Sapir–Whorf hypothesis,須另文討論。)

20131225

同性戀與神學依據

耶誕期間,講講耶穌。剛在網上讀到黃毓民議員的文章〈耶教信仰基督為本〉,有些說話不吐不快。跟黃議員一樣,我對一些保守派耶教徒的反同性戀立場和行動,尤其是有組織如明光社之流的,十分反感;然而,跟黃議員不同,我並非耶教徒,不必訴諸耶穌的訓誨,不必講甚麼神學依據。

黃議員認為耶教「應以耶穌的訓誨為核心」,指出四福音書都沒有記載耶穌有任何反同性戀的言行,而且耶穌對那些「好教誨及論斷別人的道德偏差」的文士及法利賽人「深惡痛絕」;黃議員因此相信教宗方濟各的親同志言論「有其神學據」,言下之意大概是:耶穌沒有說反對同性戀,還告誡我們不要論斷別人,因此,追隨耶穌訓誨的信徒,不應該隨便論斷同性戀者有道德偏差。

問題是,那些堅決反對同性戀的耶教徒,一樣可以提出他們的神學依據,一樣可以深信自己的反同性戀立場是「以耶穌的訓誨為核心」。四福音書的確沒有記載耶穌的反同性戀言行,可是,不要忘記《約翰福音》21: 25 這樣說: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反同耶教徒大可振振有詞說,四福音書也沒有記載耶穌反對戀童、亂倫、人獸交等,但這並不表示耶穌贊成這些行為;同理,雖然四福音書沒有記載,我們仍可以有理由相信其實耶穌是反對同性戀的。

至於耶穌批評文士及法利賽人,針對的是他們虛偽,而不是舊約的律法。《約翰福音》10: 35 記載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馬太福音》5: 18 更加清楚明確,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舊約律法有經文絕不含糊地反對同性戀(行為?),例如《摩西五經》之一的《利未記》就有兩段: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18: 22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 ,罪要歸到他們身上。」20:13

反同耶教徒可以有以下簡單的推論:耶穌認為要遵守舊約律法,而舊約律法反對同性戀,因此,耶穌也反對同性戀。

當然,反反同的耶教徒可以反駁說,假如這樣理解經文,豈非要接受同性戀乃死罪(「總要把他們治死」)?反同耶教徒自然不會就此認錯,一定會想到方法應付,提出另一些神學依據,說明同性戀雖然是不道德,但只要同性戀者悔改,放棄同性戀(行為?),便依然可得永生。兩方各自堅持立場,絲毫不會退讓,結果只是兩套越來越複雜和曲折的神學依據。

其實,最可怕的正是神學依據:一找到神學依據,相信的便不只是「我們的立場是對的」,而是「我們的立場是對的,因為這是神的旨意 --- 神站在我們這一方」;一相信有神「撐腰」,自然是「義無反顧」、絕不手軟了!

20131223

香港人 • 自己人

庫斯克的一篇博文探討了「誰是香港人?」與「身份認同」的問題,考慮了不同的看法,還論及中港矛盾和終審法院最近對新移民申請綜援的裁定,應該是在示範香港中學通識科著重的多角度思考吧。庫文的論點我大部份贊同,只有兩點看來是搔不著癢處,另一點則過於點到即止,而這三點都可以用「自己人」這個概念來進一步探討。

第一點是關於終審法院的綜援裁定:

『「永久性居民」這幾個字,其實是香港人劃分我者和他者的一條心理分界線,所以當綜援七年限制被裁定是違憲的時候,香港人感覺像天塌下來一樣,除了是因為新移民會掠奪香港資源的印象之外,就是因為這一條心理分界線。』

庫斯克說的「我者」,應該就是「自己人」(粵語也可說「自己友」)的意思;凡不是自己人的,就是「他者」了。假如這裏談的是香港人(註)對「自己人」和「不是自己人」的劃分,那麼,即使香港人不得不「接受用七年時間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內地移民就是香港人」,不得不同意這些新移民「有資格申請綜援、公等社會福利也是天經地義」,他們仍然可以另劃一條「自己人 vs 不是自己人」的分界線,劃分了「真正的香港人」(自己人)和新移民(就算住滿七年,也不是自己人),而這條才是心理分界線 ---「真正的香港人」對終審法院的裁定「感覺像天塌下來一樣」,不只是因為非永久性居民也可以領取綜援,還因為那些不是自己人的新移民勝了一場大仗。

第二點是關於雙非兒童的身份:

「對於很多本地人來說,他們雖然是香港永久居民,但他們父母都不是香港人,而且大部分都住在內地,所以他們只是法律上,而不是文化認同上的香港人。當雙非兒童來港報讀幼稚園和小學的時候,造成了北區學額緊張,香港社會對雙非兒童及其家長的負面情緒,可謂火上加油。在很多人心目中,雙非兒童不是香港人。」

為何雙非兒童「雖然是香港永久居民」,卻「不是文化認同上的香港人」?那些遲至小學甚至中學才來港的,也許(卻不一定)會有文化認同的問題,但從小來讀幼園的雙非兒童,三四歲起就在香港成長和學習,大有機會成為「文化認同上的香港人」啊!「在很多人心目中,雙非兒童不是香港人」的真正原因,恐怕是因為雙非兒童的父母明顯不是自己人,加上不少雙非孕婦闖急症室產子,令人反感,她們誕下的雙非兒童,即使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也很難被香港人視為自己人了。

第三點是關於非華裔香港人:

「不會說粵語的華人,人們也不會當他們是香港人,而能操流利粵語的非華人,也只有看似中產的(例如喬寶寶、利君雅),人們才會覺得他們是香港人。很多懂流利粵語的基層南亞裔人,一般人也會當他們是異類。」

庫斯克只是點出這個現象,卻沒有探究為何有此現象:為甚麼同是非華裔,同是居港多年,同是能操流利粵語,中產階級的被(一些香港人)視為「非華裔香港人」,從事低收入工作的則被視為「阿差」?說到底,這也是當不當你是自己人的問題 --- 認為你是優質的,便較容易接納你為自己人;認為你不那麼優質,便較容易著眼於你跟「我們」相異之處(例如膚色),而當你是「外人」了。

「自己人 vs 不是自己人」的劃分,是人之常情,在群體生活中有其作用,有時甚至是必需的。然而,當這個劃分伴隨的是群體之間的嚴重矛盾和衝突時,我們便有必要思索以下的問題:我們是因為某群體裏的人行為不為我們接受,所以將他們劃成「不是自己人」;還是因為我們早已(由於各種因素和影響)將他們劃成「不是自己人」,所以他們的行為特別容易不為我們接受?這個「不是自己人」的群體,是否真的那麼單一,以致我們有理由對這個群體裏的人「一視同仁」(「不是自己人」當然可以再分成幾類,但對每一類我們仍然可以問這個問題)?這些都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尤其是在香港現時這個複雜的政治環境,但正因為如此,這些問題的答案對「自己人」和「不是自己人」都同樣迫切和重要。


(註) 雖說討論的是「誰是香港人?」,其實香港大部份居民都不會懷疑自己是不是香港人;這裏就假定這些(大多)是貨真價實的香港人,對於這些香港人,問題嚴格來說不是「誰是香港人?」,而是「誰也是香港人?」。

20131221

天真與邪惡之間

剛讀完劉子健的《歐陽修的治學與從政》,對北宋的政治和歐陽修多了一點認識。劉子健是宋史專家,曾任教於史丹福及普林斯頓,這本已是他五十年前的舊作,但關於歐陽修的專著不多,對這位精彩的歷史人物有興趣者,都不應錯過這本紮實的小書。

宋朝文人中,除了蘇東坡,最吸引我的就是歐陽修,不只因為他多才多藝,古文詩詞皆精,好金石考古,撰《新唐書》(與宋祁合著)及《新五代史》;還因為他從政超過四十年,曾經位高權重,愛扶掖後進,對宋朝政治和文化都有莫大影響,卻又長期捲入黨爭,三次被貶,甚至先後被政敵誣陷與外甥女及兒媳亂倫,幾至身敗名裂。劉子健在全書最後一段這樣總結歐陽修的一生:

「轟轟烈的一生政治經歷,幾經政潮,屢歷風險... 從歐陽修的經歷,看到經學興而求致用,古文興而議論更犀利,士大夫權力提高而反不穩定。總之,儒家思想雖已部份實現,而官僚政治的糾紛,反因而愈變愈壞,至於不可收拾!」

歐陽修少年得意,心懷大志,肯定是個有政治理想的人物,這從他後來的種種政治活動清楚可見。年少時他也許有點天真,認為自己的政治理想不難實現,然而,當官當得久了,他自然逐漸看清了政治現實,認識到周圍的限制,學懂了妥協,亦知道怎樣運用手段以達到目的。他不再天真了,但也沒有變成邪惡;在天真邪惡之間,一個有機會實現政治理想的人還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 偉大的政治家和改革者,都是在這裏煉出來的。在政治上歐陽修算不上偉大,但也絕不是個失敗者。

走筆至此,聯想到今天看見陶傑的文章〈我的卡夫卡〉。他在文中說「天真的人,絕不可以從政」,那只是說對了一半:天真的人,假如一路天真下去,的確不應從政,否則累己害人;但從政的人可以開始時天真,然後逐漸成熟,認清現實,學懂玩政治。至於陶傑說的「當最壞的人對好人的心理瞭如指掌,好人對邪惡一無所知,好人全無防範的意識和能力」,則是全對了;不過,世界比這複雜得多,因為世上不只有好人和壞人,更多的是不能簡化地用「好」或「壞」來形容,而這些人之中,有些具備改變世界的氣質和能力,可以在天真和邪惡之間大有作為。這世界除了希特拉和毛澤東,還有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