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我那不肯捱麥記的女人

潮文《男人一生,只為尋覓一個肯同自己挨麥記嘅女人》被拍成短片,在網上熱傳,文章和短片我都看了,不覺得有甚麼特別;短片熱傳,也許是因為它生動地道出了一些港男的心聲吧!問題是,真的有那麼多港女像片中那個不肯捱麥記的女人嗎?此外,肯捱麥記又代表甚麼呢?

很少寫我老婆大人,因為她不喜歡我在這裏透露太多關於她的事,然而,看了那潮文短片,我忍不住要說,我老婆是個不肯捱麥記的女人。每次我們駕車長途旅行,途中要停下來吃午餐或晚餐時,她都極不願意到麥記(或其他快餐店)吃。假如找不到其他餐廳,逼着要吃麥記,她通常都是馬馬虎虎吃一個「不太難吃」的包便算;倒是我和阿樂一點也不介意吃麥記,吃時臉上的表情在說:「味道不錯呀!」

老婆從來都不喜歡吃麥記,只因為她不喜歡這類食物,純粹是口味問題;茶餐廳、大牌檔、地踎粥麵店,她絕不會嫌棄,艇仔粥吃得津津有味,即使周圍坐的是麻甩佬,她也沒所謂。我們拍拖時,沒錢,不會經常到餐廳,最豐富而浪漫的,是到裕華百貨買一隻新鮮熱辣的鹽焗雞,然後步行至九龍公園,在那裏一起吃「手撕雞」。(裕華仍在,但已沒有鹽焗雞賣;那鹽焗雞的香味,我一直念念忘,不過,即使再吃到,也不會是一樣的滋味。)

這個不肯捱麥記的女人,卻支持我在三十之年從頭來過,放下香港的一切,陪我到美國來追夢。嫁了個哲學佬,注定無發達,甚至是前途未卜。更要命的,是這個哲學佬周身癮,還是個收入微薄的研究生時,已亂花錢買書買唱片,又要學彈琴買鋼琴,但她也完全縱容他;他沒有說甚麼,其實心裏一直是無言的感激。到今天,她還是縱容他,任他埋首書房,沉醉在文字的世界,任他不理世務,苦思虛無縹緲的哲理;他心裏的無言感激,只有更深。

20131029

哲人丙初會哲人丁

跟創馥合寫的《哲人對話錄》,第二章已寫了超過一半,這一章討論的是宗教和迷信的關係。上一章誰寫哲人丙,誰寫哲人丁,也許有人已估到;不過,我們早已決定不會每一章都由同一人寫同一角色,所以,寫這第二章前要先討論角色分配。

角色分配很容易便決定了,倒是寫了不足兩頁,我們對迷信的看法便有分岐,要停下來討論一番,達成共識後,便根據共識修改之前寫好的。誰知寫到四千多字時,分歧重現,只是變得複雜了一點,於是又要「講數」了。

在臉書 PM 來回多次討論後,大家都有點打中文字打到手軟的感覺,於是創馥提議透過 Skype「面談」。我當然樂意,就這樣,我和創馥「見面」了。雖然「見面」時相隔千里,卻和真正的面談沒有多大分別。我本來對創馥已甚有好感(否則也不會找他合作),這次隔洋「面對面」傾談,好感有增無減。創馥樸實自然,和我一樣是有話直說,但不似我般棱角分明。我們在氣質上分別很大,卻又相當投契,相信經過這次合作,是會成為好朋友的。

我們談了不久便商量好怎樣寫下去,「面談」的確比書面討論省時。之前我們已談過寫作此書的目的,這次較深入地再討論了一會,肯定了大家都是希望透過此書刺激讀者思考宗教的問題雖然我們有既定立場(反對宗教),卻不會在書裏一面倒批評宗教。此外,我們還希望以對話錄的寫作方式,讓讀者看到這些問題的複雜性和哲學思辯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對於一些自認對宗教問題瞭如指掌、早有定案的人,我們這本書可能會令他們覺得不耐煩;這本書不是寫給這些人看的,我們的理想讀者,是一些對宗教問題有興趣或疑惑的年青人,我們想做到的,不是向他們提供答案,而是幫助他們明白有關問題,並引導他們思考,從而自行解答那些問題。

第二章也許仍會在這網誌先發表,但其餘篇章,大家要耐心等候我們的書出版了。為了吊吊大家的胃口,不妨公佈這書會討論的題目:

1. 神蹟
2. 宗教與迷信
3. 科學與宗教
4. 設計論
5. 有神論
6. 苦罪
7. 宗教與道德
8. 永生
9. 宗教與人生意義
10. 信心

20131027

悅目而已的《引力邊緣》

一家三口去看 Gravity(港譯《引力邊緣》),搞錯了放映時間,去到戲院時正要放映的不是 3D 版,要在附近消磨個多小時等下一場。讀過一些評論,對此片有些期望,加上入場前要這麼呆等,看戲之心便更切;期望過高,看後整體而言是有點失望的。

《引力邊緣》不是不好看,視覺效果一流,單是開場那十多分鐘的長鏡頭,已足以令人目眩心悸,嘆為觀止;劇情雖然單薄,但完全沒有冷場,娛樂性肯定是足夠的。假如我只期望看到一部重本製作的荷里活電影,可以享受九十分鐘不必動腦筋的觀感娛樂,我是不會失望的;然而,我期望看到的是對人在絕境中的心理和行為較精彩的刻劃,在這方面此片可說是交白卷。

Sandra Bullock Dr. Ryan Stone 演得七情上面,舉手投足都在討觀眾的歡心,無疑是成功了,但這角色不過是又一個荷里活電影裏的「虛假人」,只有外表,沒有內涵。George Clooney 的角色更不真實,Lieutenant Matt Kowalski 那種處變不驚、淡然生死、對一切都泰然自若的態度,世間難尋;電影中沒有交代 Ryan Matt 兩人有比一般同事更深厚的感情,Matt 毫不猶疑犧牲自己以讓 Ryan 有生存的機會,可謂幾近聖人矣!

電影下半部是 Bullock 的獨腳戲,危機一浪接一浪,卻每次都在千鈞一髮間逢凶化吉,其荒謬巧合、「做戲咁做」之處,與災難爛片 2012 不遑多讓。觀眾也許看得肉緊,但都知道 Ryan 最後將會排除萬難,成功重返地球。還是逃不過荷里活式的結局。

說到對人在絕境中的心理和行為的刻劃,Gravity 遠不及十年前那部低成本製作 Open WaterOpen Water 並不悅目,更無可觀的電影特技,有些觀眾會覺得沉悶;其實,現實世界中的困境,有多少不是悶著等死的?



20131025

過癮的一天

學術演講,尤其是著名哲學家的演講,容易流於曲高和寡,對於一般大學生來說,不是過於艱深,就是枯燥乏味;今天鼎鼎大名的科學哲學家 Elliott Sober 到我校演講,卻完全不是這回事,學生聽得入神,演講後紛紛舉手提問,實屬罕見。

演講的題目是 “Did Darwin Write the Origin Backwards?” ,討論的主要是天擇(natural selection)和共同祖先(common ancestry)這兩個主題在《物種起源》一書裏的次序問題和兩者在論證上的關係。Sober 的演講技術高超,不但語音抑揚頓挫,節奏拿捏得恰到好處,並且很有幽默感,加上內容清晰,深淺適中,例子貼切,絕無冷場;單憑演講後觀眾鼓掌之長之響,就可見這場演講之精彩。

在回答觀眾的問題時, Sober 也盡顯學者應有的風範,一位生物學系的教授提出異議,Sober 耐心聆聽,然後逐一反駁;但對於生物學教授批評他在演講中有一處語焉不詳,容易引起混淆,Sober 則大方地承認了,完全沒有嘗試強辯。另外有一位顯然是神創論的學生在提問時語氣有點不友善,而且問題問得相當拙劣,Sober 也若無其事地回了,沒有令那位學生難堪。演講大約一小時,提問本來定了是三十分鐘,卻延長至一小時,可見觀眾之踴躍。以學術演講而言,這一個可說是無懈可擊;假如大學裏多一些這樣的演講,一定能提高學生的學術興趣。

演講後是晚飯時間,我們問 Sober 想吃些甚麼,他說喜歡吃中菜, Wisconsin-Madison 沒有像樣的中餐館,不知我們這裏有沒有好的;我立刻扮專家,說這區區小鎮當然沒法跟洛杉磯或三藩市相比,但過得去的中餐館倒還有一兩間。於是我和幾位同事及一些學生陪 Sober 到一間中餐館吃晚飯;這一餐,也吃得精彩。

我說精彩,不是指食物(雖然食物的確不錯),而是吃飯時的交談。我們當然少不了談些哲學和生物學的問題,我趁機問他對 Alvin Plantinga Thomas Nagel 那兩本反演化論的書有甚麼看法;他說兩本都寫得相當差,我便追問他哪一本較差,他毫不猶疑便說是 Plantinga 那本。然而,更有趣的是其他話題,例如 Sober 他在家裏自釀紅酒的經驗;我們也談到爵士樂,我相信全晚我最讓他另眼相看的,不是我談的哲學,而是我答了他一個有關爵士樂的問題:Sober 提到 John Coltrane 的唱片,說有一張他很久沒聽了,是 Coltrane 和一位爵士樂男歌手合錄的,可是,他怎也記不起那歌手的名字;他環顧全枱的人,沒有人回應,這時,我好整以暇地說:「那歌手是 Johnny Hartman。」他輕拍枱面,說:「對,是 Hartman,我怎麼會記不起呢?」

這一餐是大學付賬的,但有一個規定,就是不包酒。試問無酒怎成餐?我豪氣一起,說:「點一瓶酒,我付賬!」Sober 說紅白沒所謂,我便點了一瓶白酒,不太貴,但質素不差。一瓶白酒很快便清了(喝酒的有四人),我見 Sober 意猶未盡,向他建議再點一瓶;Sober 說好,這次由他點,他點了瓶紅酒,並示意由他付賬。我豪氣豪到底,堅持這一瓶也由我付,Sober 見我這麼有誠意,就不跟我爭了。

Sober 在哲學界地位高,著作等身(二百多篇論文,十多本書),但平易近人,那謙遜的氣度,絕不是裝出來的。請他喝酒,我請得樂意之極;跟他把酒暢談,當然也是盡興而歸。

很過癮的一天。

20131023

膠句

這幾天在臉書不斷見到「左膠」、「右膠」,「膠」字連連,寫金句的癮突然發作,想寫幾句關於「膠」的金句;可是,回心一想,這樣做也相當膠,寫成的只可稱為「膠句」,因以為題。

- 自認膠者,膠極有限;潑婦(或爛佬)罵膠,其心至膠。

- 膠談,並非無傷大雅,因為很容易演變成膠戰。

- 膠人聚在一起,同膠連枝,黨同伐異,便會進一步膠化,可稱為「膠叉污染」。

- 自以為世外高人的,往往不過是世上膠人。

- 膠,真是佗衰家,例如真心本來是好事,加個「膠」字,就弊傢伙嘞!

- 膠人要與你絕交,好事也,你有機會從此絕膠矣!

- 兩個膠人聯手攻擊敵人,是為膠配,膠質倍增。

- 在網上膠界處穿梭往還,留言貼圖的,謂之膠際花。

- 人無完美,誰不會間中膠一下?要不得的是濫膠。

- 假如你觸動膠人的膠感神經,他必會以為你是撩膠打。

- 「左膠」,一個膠人發明的膠詞,果然不久就被膠派膠用;膠交復交膠,遲早會爆膠。

- 神棍一定不會承認向他獻財的是愚夫愚婦,同理,製造右膠的人必然會說右膠根本不存在。

- 國師最大的本事,是單憑與各方信眾在臉書神膠,就能令人膠化。

- 不管你是真心膠還是假意膠,經常妖言惑眾、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就是煩膠。

20131021

父子 ‧ 手錶 ‧ 時間

生平的第一隻手錶,是父親買給我的。錶,早已不知去向,但我仍然清楚記得它的款式和顏色。我跟父親的關係從來都不好,關於父親的記憶,大多是不快之事;只有這隻手錶,我每次記起,都有一絲溫暖的感覺。

家境清貧,小學時期腕上無錶,那年我剛升上中學,向父親要求買一隻手錶;他答應了,過了不久,有一天竟帶我到港島區一間鐘錶舖去買錶。我們家住九龍,從前交通沒有現在那麼方便,要搭巴士搭船轉車,這一程相當遠。我記得那天除了買錶,父親還帶我上酒樓吃午飯,那幾乎是絕無僅有的事;我記不起吃的是甚麼,也相信當時和父親沒有多講說話,但這一天在我生命裏是特別的一天。

我和阿樂的關係當然比我和父親的好得多了,時常有傾有講,然而,無獨有偶,我們也有一個父子間的手錶故事。

阿樂的第一隻手錶是三歲時的一份生日禮物,雁嬸嬸(我的弟婦)送他的;之後他有幾隻手錶,不是別人送的就是媽媽買的,但他一直沒有戴錶的習慣,到升上高中,才開始天天戴錶上學。他戴的是運動型的手錶,有一天,他忽然對我說想要一隻「斯文」的手錶,即錶身較薄,錶帶最好是皮的那種。本來想立刻買一隻新的給他,卻記起自己還有幾隻放在一旁沒用的手錶,不如給他揀一隻暫時戴著,遲些才買新的。

我拿出一個長方形的木盒子,裏面有五六隻手錶,都是我曾經戴過的,大多保存得很好,看來一點也不舊。阿樂揀了一會,終於選定了一隻,我望著手錶,隨便說了一句:「呀,這隻手錶是我在讀研究院時一直戴著的,款式和顏色都不錯吧!」阿樂點了點頭,將手錶拿去,我也很快就忘記了這件事。

過了好幾個月,一天放學回家途中,阿樂忽然伸出右手,望著手錶,對我說:「爸爸,很多謝你送給我這隻手錶!我真的很喜歡。」我說:「一隻舊錶吧了,遲些買一隻新的給你。」他連忙答道:「不,我就是喜歡這一隻,不必買新的。這是你讀研究院時戴的錶,你送給我,對我來說有特別的意義。」他沒有解釋他說的「有意義」是甚麼意思,我也沒有追問;我想,他大概是指將手錶送他是象徵了期許和承傳。

這兩年我多想了一些和時間有關的哲學問題,也許會寫一兩篇論文,但那只是抽象的形上學,不能觸及歲月有情的一面。我忘不了父親當年送我手錶,也不會忘記阿樂怎樣看待我送給他的這隻手錶;三個人,兩隻手錶,便串起了這相隔的數十年,令無心的時間有了人間的溫情。

20131017

羅素問神

英國哲學家羅素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他晚年時在一個訪問裏被問到假如死後發覺原來神竟然存在,他會向神說些甚麼;羅素這樣答:『我大概會這樣問:「先生,為甚麼你不給我好一點的證據?』(“I probably would ask, ‘Sir, why did you not give me better evidence?’” ,見 Leo Rosten, ‘Bertrand Russell and God: A Memior’)。羅素說的證據,自然是指支持神存在的證據;他言下之意應該是:既然支持神存在的證據這麼薄弱,我因此而不信神,錯不在我啊!

輕信,不可取也。不只科學研究注重證據,就是在日常生活,我們也會認為輕信道聽途說是不對的。假如有人說飲雙氧水可以治病,你聽了便去飲雙氧水;在網上讀到周兆祥的文章,說疫苗百害而無一利,你又立刻停止子女的疫苗注射;在電視上看到不明飛行物體的報道,那些甚麼「專家分析」,你亦照單全收,就算人家不鄙視你輕信,也斷不會因此而稱讚你。反之,不輕信,凡事(或至少在重要的事情上)講求證據,是一種美德。

因此,羅素向神問的問題,是十分合理的。假如神存在,而人的理性和思考力是神賦予人的,那麼,人便應該好好利用這神賜的能力;既然神存在的證據這麼薄弱,人因證據不足而不信神,這是理性的表現,是可取的,一位講道理的神,是不應該為這理性的表現而怪罪於人的。

然而,宗教強調的卻不是理性和證據,而是信心;所謂信心,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仍然相信 --- 要有證據才相信的,便不是信心。據說,神特別欣賞有信心的人,沒有證據而相信神的人有福了。這個看法在英文有個名堂,叫 ‘fideism’;極端的 fideism 不但認為信心是美德,還認為理性和證據對信仰有害,應予以遏抑。可是,神既然賦予人理性和思考力,為何會特別欣賞信心,甚至不喜歡人運用理性、要求證據,那些 fideists 卻從來也沒有解釋清楚。

信心,說穿了就是在宗教信仰上輕信;會不會被視為美德,還要看你是否被認為是信對了宗教:假如你輕信摩門教,這是信心,不過,基要派基督徒肯定不會認為你這信心是美德,在他們眼中,你,還是要落地獄的。

以下短片是羅素的另一個訪問,談的也是神;哲學家當時已八十七歲,訪問者的一個問題顯示她相信羅素已離死期不遠,想不到羅素接受訪問後還活了十一年,到九十八歲才去世:

20131015

怨氣

上週末和阿樂到 Berkeley,參加了一個專講報讀大學的 workshop,是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UC Berkeley 合辦的,一整天的安排,有講座,有小組活動,有個案討論,有經驗分享,頗累人的。Workshop 的內容沒甚麼特別,倒是其中一個活動裏的不愉快經驗值得談一談。

這個活動是給家長的,子女在另一處有別的活動。家長分成小組,每組六至八人,模擬評審入學申請;每組只須看四份申請,要接納其中兩份,拒絕一份,最後一份則放在等候名單。我們只有半小時閱覽和討論那四份申請,雖然只是模擬,但參與者都相當認真。

四位「申請者」(當然不是真有其人,資料是作出來的)的校內和公開試成績差別不太大,因此,那六百多字的自述(personal statement)和課外活動便特別重要。我和另一位家長首先提出拒絕其中一份申請,申請者名為 ‘Julia’Julia 的自述有百分之九十是在訴苦和埋怨,說自己的成長環境如何不利,家境如何貧困,其他人對她如何不好,自己一邊讀書一邊做兼職如何辛苦等等,全篇只有兩三句較為正面的說話,看不到她對讀大學有甚麼計劃和期望。

大部份其他家長都贊同我們的看法,有一位表示中立,不贊成也不反對拒絕 Julia 的申請。這時,我留意到還有一位家長沒有表態,但由最初的木無表情變成很不高興的樣子,在整個討論過程中一言不發;到舉手投票時,她也沒有反應。由於大部份家長都贊成拒絕Julia 的申請,我們便轉而討論其他申請;其中兩份很難決定取錄誰,投票時各有一半支持者,需要那位不高興的家長也投票。這次她出聲了,語氣很不友善,說的只是:「我不想投票。」負責主持討論的家長於是說:「但我們需要你投票才可以決定啊!」那位不友善的家長更不友善了,略為提高聲線答道:「那你是不是要我投票給你支持的人?」氣氛立時變得極壞,有人說了幾句打圓場的話,然後大家都不再理會她,繼續討論,終於完成任務。

到所有家長一起討論每組的評審結果時,那位不高興的家長聽到有一組取錄了 Julia,立刻面露笑容,並舉手發言,說她也認為應該取錄 Julia,不明白我們這一組的家長為何會那樣負面地看 Julia 的自述,接著補了一句:「我支持取錄 Julia,當然不是因為我也是黑人。」有趣的是,從 Julia 的申請書根本不能肯定她是不是黑人!

我們這一組的家長有三位是白人,這位黑人家長年約五十,很可能因為黑人的身份受過不少歧視 --- 果真如此,她的無禮表現透出的,便是累積多年的怨氣。

20131014

《哲人對話錄》之〈神蹟〉(四之四)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倘若無神論者堅決漠視一切證據,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神蹟,他就真的是「堅不信」,這種態度並不合理。若有人聲稱有死人復活,當然有各種可能的解釋,你剛才正確描述了無神論者如何評價不同的解釋 --- 我們的確寧可相信儀器或醫生判斷出錯,也不會接受神蹟之說。然而,這並非由於我們堅不信,而是因為我們選擇可能性較高、較合理的解釋而已。試想一下,若我告訴你某醫生昨天犯了一個低級錯誤,誤診一宗簡單病症,你大概不會感到驚訝,因為即使名醫誤診也時而有之,根本毋須大驚小怪;若我告訴你某醫學化驗報告出錯,同樣你也不會覺得特別稀奇,以你學識那麼淵博,你可能還會告訴我,最可靠的化驗方法也只有 99.x% 準確,無可避免地有「偽陽性」(false positive) 或「偽陰性」(false negative);但倘若我告訴你,昨天某人死後復活了,你卻必定大吃一驚,感到難以置信,即使你相信有神蹟的可能,也不會貿然相信吧。為甚麼前兩種情況,你不會感到那麼驚訝呢?這不正正顯示你自己也認為死後復活遠較醫生誤診和化驗出錯的機會為低嗎?倘若醫生或儀器出錯可以解釋所謂「死人復活」的現象,我們不是應該選擇這些遠遠地更可能、更合理的解釋嗎?

哲人丙:你這個講法,我相信是應用了休謨 (David Hume) 在討論神蹟時提出的原則,即任何證據都不足以證明神蹟真的發生了,除非「那證據為假」和「那神蹟發生了」兩者比較下,前者更為神奇、更加不可思議。醫生或儀器出錯,並不比死人復活更加不可思議,因此,根據休謨的原則,我們應該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後者。

哲人丁:對,你可以說我是應用了休謨的原則;雖然那原則本来只是關於人證,但可以引伸到其他證據。

哲人丙:我提到休謨的原則,不過是想弄清楚你是否在運用它,其實我並不接受這個原則。試想想,有甚麼會比「那神蹟發生了」更加神奇?就算是另一件看來是神蹟或超自然的事發生了,最多是和「那神蹟發生了」一樣的神奇,而不會是更加神奇。休謨的原則對神蹟證據要求之高,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根本沒有證據可以達到這要求。

哲人丁:神蹟也有大少之別啊,若末期癌症一夜痊癒和死人復活都是神蹟,後者相比起前者,明顯是較大、較神奇的神蹟吧。休謨的原則既沒有否定神蹟存在,也沒有把證據的要求提升至不可能達至的高度,而是指出我們應按可觀察的證據作判斷,尋求最合理、亦即「最不神奇」的解釋,而這種判斷是基於不同解釋之間的比較。倘若沒有任何其他解釋比神蹟更合理,則我們也唯有接受神蹟之說,只不過我難以想像現實世界會出現這種情況。

哲人丙:你這樣說聽來合理,卻不能解決我指出的問題。對,死人復活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但無論是死人復活還是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應用休謨的原則都有同樣的問題。如果聲稱的是死人復活,那麼,根據休謨的原則,無論是甚麼證據,除非「證據為假」比「死人復活」更神奇,否則證據不足以證明死人復活;這即是說,證據要強到有神蹟發生才會是假的,而且是比死人復活還神奇的神蹟!有甚麼證據會符合這要求呢?如果聲稱的是末期癌症一夜痊癒,那麼「證據為假」便要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否則證據便不能證明癌症一夜痊癒;即使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並不是特別神奇的神蹟,休謨的原則仍然是要求證據強到有神蹟發生才會是假的,不過這次要求的只是比癌症一夜痊癒還神奇的神蹟而已。

哲人丁:休謨的確認為「最不神奇」的解釋是最合理的,然而,他的原則並不等於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理由相信神蹟發生了。我有關「末期癌症一夜痊癒」和「死人復活」的例子正是要用來解釋這點,但我剛才可能沒有說清楚箇中關鍵,讓我再試一試。例如有末期癌症病人看來已死亡,家人急忙找來聲稱能起死回生的「生神仙」;「生神仙」作法後,那人真的「復活」了。患癌者再到醫生處驗查時,根據醫生的診斷和儀器的顯示,病人當時只是看似死去,其實腦部仍有活動,不過,他身上的癌細胞卻神奇地消失了,所以現在才好端端的。假設只有兩個可能,一是「生神仙」有起死回生的能力,一是其實那人並未死去,「生神仙」只是令癌細胞消失了;應用休謨的原則,我們應該接受後者

哲人丙:對,在這個情況下,如果末期癌症一夜痊癒的證據是假的,即醫生的診斷和儀器的顯示都錯了,癌症病人的癌細胞沒有消失,而且當時的確已死,那麼,雖然癌細胞仍在,病人卻是死而復生了。因此,在這個例子,「證據為假」比「末期癌症一夜痊癒」更神奇,接受「末期癌症一夜痊癒」便較合理。像你這樣理解,休謨的原則的確容許有神蹟,並非我最初認為的那麼霸道。

哲人丁:當然,更合理的選擇是兩種神蹟解釋也不接受,尋求一種科學的方法嘗試解釋那似乎有末期癌症的人為何好像能一夜痊癒。你可能會覺得上述例子太過奇怪,也可能會批評這種判斷方式最終也是要尋求科學或自然的解釋,無論如何也不接受神蹟之說。我同意會有這個結果,但這並不表示休謨的原則事先排除了神蹟的解釋,而是因為極大量證據都顯示我們生活的世界是有嚴格的自然規律,而自然科學經過幾百年的進步,已全面地證實為最可靠和最成功的解釋方法和知識來源。倘若世界並非如我們認識那樣有規律,而是異常荒誕神奇的,並且那些宗教典籍或「先知」能更成功解釋經驗現象,能長久地作出比科學更準確的預測,而那些「生神仙」又能經常使大量死人復活,甚至系統地作出更誇張、更驚人的奇事,那麼在這樣的世界或許相信神蹟才是合理的選擇。甚至我會認為,對於一個生活在二千年前的人,由於缺乏對自然規律的認識,相信神蹟可以是合理的信念,沒有違反休謨的原則,只是他仍然應該接受當中最不神奇的一個說法。然而,時至今日,基於自然科學的成功,我們對世界認識深了許多,知道大自然的基本運作方式,能合理地相信神蹟的空間就變得微乎其微了。

哲人丙:你說的我大底上同意,這樣看來,你並不否認神蹟的可能,只是認為很難會有足以證明神蹟發生的證據。說到這裏,我又不得不重提我最初指出的一點,就是信徒的觀點和科學的觀點根本不同,信徒對神蹟證據的要求也許可以低一些

哲人丁:好了,再討論下去我們可能都只是重複自己的論點;我也要回家了,太太正等我吃晚飯。不過,結束討論前讓我問你一個很簡單直接的問題,希望你給我一個同樣簡單直接的答案。

哲人丙:好的,我盡力而為吧。

哲人丁:我們都聽過死而復生、瞎子開眼、或跛子重新走路等神蹟,但這些死人從不會是斷頭而死,這些失明者從不會連眼珠也沒有,這些不良於行的人從不會是雙腿截斷的。假如有神,為甚麼祂從不行神蹟復合身首、長出眼珠、或還原斷肢?

哲人丙:我的確有一個簡單直接的答案,可惜你不會接受;答案是 --- 神的作為,神秘莫測,往往不是人所能理解的。

哲人丁:哈哈,你這個答案我早已猜到!對,你也沒有估計錯誤,我的確不接受這個答案。要討論的相關問題還有很多,我們改天再談吧。

20131013

《哲人對話錄》之〈神蹟〉(四之三)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若遇到這種情況,我可以理解很多人的確會相信那是神蹟,並且真心認為這是最合理的解釋。可是,即使親眼目睹這麼不可思議的事情,我們還是要嘗試比較不同解釋的正反證據,才可判斷個別信念是否合理。上述情況至少有三個可能的解釋:一、那真是神蹟,神聽了禱告後,運用超自然力量令那已死的人復活;二、那人的確已死,但可能在非常例外的情況,剛死了的人原來是可以自然地復活的,只是我們能觀察到這種極其罕見現象的機會微乎其微,自然科學也未能了解箇中奧秘而已;三、那人其實還未死,只不過暫時沒有心跳和呼吸,親人由於太過緊張,沒有細心觀察其他生命跡象,誤以為他死了,而基於各種可能原因(包括早前曾經使用的藥物),剛好信徒的親人禱告過後,那人自然地回復心跳和呼吸。或許還有其他解釋,但在這三個解釋中,我認為第三個最合理。第一個(神蹟)解釋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是真的,但機會遠較第二和第三個加起來低得多,所以我認為那信徒的信念是不合理的。

哲人丙:我不明白你是怎樣計算出這個機會率的差別,但我們最好不要討論概率理論了。不過,信徒不必認識概率理論,仍然可以反駁說,從他們的觀點看,既然神存在,用神的作為去解釋看來是復活的事件,尤其是在禱告後發生的,這個解釋為真的機會,不會比其他兩個解釋低,甚至是更高。打個比方,如果你相信某花園有園丁打理,有一天你見到花園內新種了偌大整齊的一片玫瑰花叢,你會認為是園丁栽種的機會高,是有外人偷偷栽種的機會高,還是玫瑰花無端自然長出來的機會高?

哲人丁:你知道我是個無神論者,我認為相信神存在本身就非常不合理,那信徒怎能肯定神存在呢?不過,我們今天並非要討論神是否存在,這個課題也不容易三言兩語解決。好,我姑且暫時讓你一大步,接受有神存在。但這一步也不能讓得太大,否則我們就不用討論了,例如我們不能如一般信徒一樣假定聖經大部份為真理,也不能接受那神是經常行神蹟奇事的,因為若接受了這些信念,就等於肯定了神蹟存在,無須繼續爭辯了。所以,我只能暫時假設有一個神秘的神存在,但不知祂會否行神蹟。若那信徒深信神存在,他自然容易認為那禱告後「復活」的事件是神的作為。然而,他也要考慮一下,他日常生活的世界似乎是甚少神蹟奇事的,那神似乎甚少干預自然規律,以致絕大部份的事情都可以用科學方法解釋。還有,我們親身經驗無數例子,即使眾人誠心懇切為某些人的生命祈禱,結果也沒有神蹟出現。你應該也記得幾年前的「菲律賓人質事件」吧,那時全香港上百萬人透過電視螢幕追蹤事件發展,大家都心急如焚,我猜當時至少有幾十萬不同宗教信仰的人誠心為人質祈禱,結果怎樣呢?大部份人質都死去了,結果比大家原初設想的還差。假若有神存在,祂似乎沒有聽禱告,沒有行神蹟拯救無辜者。歷史上更慘絕人寰的事多不勝數,神也沒有行神蹟施救,為何那信徒認為神偏偏會聽他一人的禱告,施行神蹟,令他死去的親人復活呢?套用你的「園丁」例子,那個所謂園丁從不出現,花園最需要人打理時也不見縱影,根本枉稱為「園丁」;既然那花園一向自生自滅,那片玫瑰花叢很可能也並非那神秘園丁的傑作啊。

哲人丙:謝謝你讓這一大步,我也盡量不「得寸進尺」吧!不過,既然這個你暫時假設存在的神是神秘的,我們就沒有理由用常理、甚至是用人的行為作準則來理解他應該如何行事;這個神甚麼時候回應禱告、怎樣回應、會否行神蹟等問題,豈是凡人所能預計的呢?假如將世界比作花園,神就不是個一般的園丁,而是個神出鬼沒、莫測高深的神秘園丁。

哲人丁:可能是莫測高深,但也可能是漠不關心啊!假設這樣一個神秘對象存在,不單沒有充分理據,結果也空泛得難以支橕任何判斷。我剛才讓了你一大步,你說不會「得寸進尺」,但你有沒有想過可能會「得不償失」呢?若我們接受那信徒的神存在,我們又有甚麼理由否定其他人相信的「神靈」或「生神仙」存在呢?有些「神靈」或「生神仙」據說也起死回生,不少信眾誠心相信他們的異能,你大概不會認為這些信念都是合理的吧!我們不是間中也會一同慨嘆那些巫術騙案的荒誕和那些信眾的冒目嗎?

哲人丙:假如神蹟是神存在的唯一證據,那麼你提出的無疑是一個難題,可是,信徒有其他證據或理由支持他們的信仰,而這些證據或理由可以跟神蹟互相印證。信徒先合理地相信神的存在,到經歷不可思議、並且和信仰經驗吻合的事時,便有理由接受那是神蹟;接受了那是神蹟之後,則可以視之為新的、額外的、特強的證據,用它來進一步鞏固信仰。對比之下,那些「生神仙」、巫術、及其他明顯是迷信的民間信仰,例如關公顯靈,便不會有這樣的互相印證了,因為我們完全沒有證據或理由相信這些所謂神仙真的存在。

哲人丁:那好像又要討論相信神存在是否合理了,看來我們改天要認真討論這問題。在我看來,那些「名門正派」的主流宗教和民間信仰、甚至公認的神棍根本分別不大,你在否定關公顯靈之餘,請不忘記耶穌和馬利亞也不時到處「顯靈」啊!不同宗教都喜歡誇大一些表面上怪異的事情,把它們包裝為神蹟,用來支持自己的信仰,不是嗎?

哲人丙:對,我們遲早要討論「有沒有神?」這個問題,相信你和我都自有理據支持自己的立場。不過 … 你說主流宗教和神棍的騙人邪說分別不大,這似乎太過極端了,我們也應該討論討論宗教和迷信的分別,就將這個一併列入「擇日再談」的清單上吧。言歸正傳,神蹟的討論還未完呢!你一直強調「超乎尋常的聲稱需要超乎尋常的證據」,但我恐怕很多時候這個所謂理性原則不過是拒絕信仰的藉口。假如信徒有些證據支持復活的聲稱,無神論者會說證據不夠「超乎尋常」;假如真的有醫學專業人員用精密儀器證明某人死而復生,到時無神論者仍然可以堅持證據不夠「超乎尋常」,因為儀器可以不夠精密,醫學專業人員可以有人為錯誤等等;好了,就算無神論者不得不接受真的有人死而復生,他們也可以堅持說那未必是神蹟,可能是外星人的作為。我不否認有些信徒相當輕信,但無神論者對神蹟的聲稱也可能有一個相反方向的問題,可稱為「堅不信」。我們不應輕信,但也不應堅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