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9

學生初遇尼采


我教書通常是不預備講義的,就算是最初幾年經驗不足時,也只是簡略寫下要教的重點,以免忘記或搞亂次序,半頁紙不到便寫完,帶著上堂去,但求放心,其實很少真的用得上。後來充分掌握了自己的教學方法,便連這半頁紙也省了,一切都在心中 --- 只須上課前將教學重點在腦裏運轉一遍,已是充足的預備。

我不喜歡單向講授、依書直說,我的教學方法特別注重與學生的互動,會因應學生的反應而變化,同樣的教學重點,遇上不同的學生,便會有大異其趣的具體內容,可以說有幾分是即興表演。這互動和即興的成份才是教學最有趣、最刺激、最有人情味之處,也較容易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雖然間中會有不同程度的「失控」,但「即興表演」成功時,效果往往會令人驚喜。

例如昨天在「人生意義」一科講到虛無主義 (nihilism) ,我本來沒打算講尼采,但記起我用作教材的 On the Internet 有提過尼采,於是便問學生對這位哲學家認識多少;沒有學生舉手回答,我追問下去,才發覺全班二十多人只有兩個學生聽過尼采的大名!這不只是因為他們大多沒有閱讀這星期的指定讀物 (對此我不感意外),還因為他們本來就不知道有這位哲學家 (這倒令我有點意外)。我立刻動念想講一點尼采的哲學,卻一時之間難以決定由哪裏開始講才好;這時,我忽然想起不久前看過 The School of Life 在 YouTube 一條簡介尼采的短片,只幾分鐘長,當然不深入,但相當有趣,於是我便決定播這短片給學生看,然後隨著他們的反應才即興發揮:



學生看這短片時,我特別留意他們的表情,只見不少學生都有反應:看到某幾處時,有些學生在搖頭,有些在瞪眼,有些在皺眉,有些在微笑,有一兩個學生的口形像在輕聲說出 "Wow"。

接著我跟學生討論了一會短片的內容,知道他們大多覺得尼采的看法很新鮮,但不接受,尤其是不接受尼采對基督教道德觀的批評。我對他們說:「我播這短片的目的,不是宣傳尼采的哲學,不是要改變你們的看法,而是要刺激你們思考自己接受的價值,希望你們能像尼采那樣,重估自己的道德觀和價值觀。」

在這一堂餘下的時間,我集中講解尼采所說的「對一切價值的重估」(revaluation of all values) ,本來預備講的都沒時間講了。這不要緊,因為沒講的可以下一堂才講,但像這一堂那麼成功的即興發揮卻不易得,令我和學生都很盡興 --- 我盡教書之興,他們盡學習之興。

20160415

與好學青年談哲學


美國很多大學都容許成績優異的高中生修讀某些課程 (大多是通識或導論程度的),我任教的大學也有這個做法;Logic and Critical Thinking 是較受這些高中生歡迎的一科,過去幾年,我每個學期都教這科,間中便有一兩個高中生選讀。雖然這些高中生的成績都不錯,卻沒有令我印象深刻的 --- 除了這個學期的 N。

N 在學期初到我的辦公室要求我在申請表格簽名時,順便自我介紹一番,說對邏輯和哲學都很有興趣;我當時不知道他是隨便說說還是認真的,因此聽過便算,沒有特別放在心上。後來 N 在各個測驗的成績大都很好,有一次還拿滿分,但我並沒有因此特別留意他,因為那些測驗不難拿得高分,只要用心和勤力便成。

我對 N 另眼相看,完全是由於一次偶然的閒談。原來我們是同一間健身室的會員,那天我比平時晚了一些才到健身室,碰到了 N 也在那裏;他遠遠見到我便立刻熱情地招手,我基於禮貌便過去跟他聊兩句,誰知一聊便是半小時!

我們最初只是談 Logic and Critical Thinking 的問題,但幾分鐘後 N 便開始講他最近在看些甚麼哲學書,他第一本提到的竟是 Derek Parfit 的 Reasons and Persons!我的立時反應是:「這本書很值得看,但不易懂啊!」N 點頭同意,說他有不少地方都不大明白,但仍然讀得津津有味,很欣賞 Parfit 的論證方法;說話時態度平實,完全沒有一些哲學系學生的那種自命不凡的傲氣。

我們接著談了一些柏拉圖的《理想國》和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然後是霍布斯的《利維坦》--- N 竟然讀過整本《利維坦》!N 告訴我他最有興趣的是政治哲學,難怪他能啃完《利維坦》。我當年在研究院被逼讀了《利維坦》的一部份,只覺內容枯燥沉悶,英文又古老難懂;我素不喜政治哲學,恐怕不會再碰這本書了。

N 也知道有分析哲學和歐陸哲學之別,更提到他讀了一點 Foucault 。我問他覺得怎樣,他一邊笑一邊說:「看不懂啊!」他嘗試讀的是 The Order of Things,我沒看過,但我告訴他,Foucault 在歐陸哲學家中已算較容易懂的了,如果他讀的是 Discipline and Punish (這本我讀過) ,也許感覺會不一樣。最後我稱讚他說:「你意識到自己看不懂,又肯向人承認,這是難得的美德啊!我很欣賞。」

N 明年進大學,已被 Swarthmore College 錄取,這是美國數一數二的文理學院,以此子之好學,前途無可限量也!(不用擔心,N 不是想當哲學家;他打算主修社會科學,副修哲學,畢業後入法律學院,應該不會像那些哲學博士要面對「搵食艱難」的問題。)

20160410

文章為誰修飾?


Steven Pinker 在近著 The Sense of Style: The Thinking Person's Guide to Writing in the 21st Century (Viking, 2014) 裏描述自己在寫書時如何多番修改潤飾:每一句都修改幾次,才寫下一句;完成一章後,整章從頭至尾修改兩三次才會示人,收到意見或批評後,再從頭至尾修改兩次;每一章都這樣做,到完成全書後,整份書稿細心潤飾兩次,才交給出版社的編審 (copy editor) 過目 ,然後又有新一輪的修飾,才成定稿 (見 p.76)。

很誇張吧?說不定 Pinker 真的誇大了修改潤飾的次數,不過,相信他不是憑空捏造,就算事實只是他所說的一半,那已是可敬可畏的嚴肅寫作態度了。

也許有人會問:有必要修飾這麼多次嗎?除非是寫小說或詩詞歌賦等所謂「創意寫作」(creative writing) ,作者力求達到自己的美感標準,否則,只要內容的重點都表達得清楚,整體條理分明,應該已經足夠了。以 Pinker 的寫作功力,可能第二稿已符合這個要求,他再修改潤飾多次,便屬多餘,因為對大部份讀者來說,這第二稿和定稿的分別已不重要了 --- 他們甚至沒能力辨別其中的各個不同之處!

事實上,假如寫作純粹為了賺稿費,那麼,就算草草成稿,虛情假意,嘩眾取寵,講來講去三幅被,只要讀者樂意看,稿費不受影響,花時間修改潤飾文字便是無償的勞動,純粹賣文者沒有理由去做。另外一類「實際」寫作是政治宣傳,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收到宣傳的效果;如果修改潤飾文字無助於達致這個目的,便是多此一舉。就算不是這兩類,而是認真寫作、為了表達自己真實看法或感受的作者,也似乎沒有必要像 Pinker 那樣一改再改三改。

我自己寫作時也是不斷修改潤飾的,雖然還遠不及 Pinker 的執著,但即使只是一篇數百字的網誌文章,亦會修飾幾次才「出街」。我這樣做是否只是為了滿足讀者?可以說「是」,但那不是現實世界的讀者,而是我心目中的理想讀者。理想讀者不只是看得懂我的文章,還能欣賞 --- 我一再修改潤飾,就是為了寫出理想讀者會欣賞的文章。現實世界的讀者太多種多樣,要寫到他們大都明白,已不容易,假如要求他們都能欣賞我寫的文章,便很難肯定該怎樣寫才對。希望寫出好文章的人,唯有退而求其次,以理想讀者為對象。

何謂理想讀者?理想讀者對作者和文章的內容都沒有偏見,至少有一般的理解能力;不必有相關的背景知識,但有相關的求知欲;文章寫得精彩的地方 --- 無論是內容還是修辭 --- 他們都會欣賞讚好。如果寫作只是為了令讀者明白,這個「理想讀者」的想像便不重要;可是,如果以寫出好文章為目的,那麼,以理想讀者為對象是一個有效的辦法;為了令理想讀者欣賞讚好,已不得不一再修改潤飾了。

不知道 Pinker 會否同意我的看法?無論如何,我相信我的理想讀者是會同意的。

20160405

向上而不爭勝


在中文的成語中,「力爭上游」算是顯淺常見,用來形容人發奮圖強、力求向上;這個成語一般是用來表達讚賞,可是,其中那個「爭」字,似乎與中國傳統思想推崇的「謙讓」有抵觸。

孟子學說裏的四端,「辭讓之心」是其一,是「禮之端也」,孟子甚至認為「無辭讓之心,非人也」 (《孟子•公孫丑上》) !孔子的學生子貢指出老師在品德上的過人之處時,便包括了「讓」(他列舉了「溫、良、恭、儉、讓」,見《論語•學而》) 。由此可見,儒家是何等重視謙讓。謙,就是不驕,讓,就是不爭,兩者可說是一事之兩面 --- 謙者自然會讓,讓應該基於謙;如果不爭只是表面的行為,而非出自不驕之心,便是虛偽。

然而,假如凡事不爭,還會力爭上游嗎?假如不力爭上游,豈不是難有大進步?這些問題令我聯想起多年前一位美國朋友的說話,那時我剛讀完博士學位,跟他談起將來的發展。我提到自己不是爭勝心重 (competitive) 的人,也沒甚麼宏大的志向 (ambition);他的反應正正是:「如果爭勝心不重,甚至完全沒有爭勝之心,便不容易有進步了!」這位朋友當然不能代表大部份美國人,但據我多年的觀察,不少美國人的確認為有爭勝之心是好事,是進步的動力,只要不過分便成了。

爭勝之心當然可以是進步的動力,不過,假如重視的只是要勝過別人,也許便會因為怕輸而不願嘗試,爭勝之心反而變成了進步的阻力。另一方面,我們也沒有理由相信,爭勝之心是進步的必要條件 --- 有些人不必與別人爭勝,也自然而然有動力不斷改進自己。因此,中國傳統思想推崇的「謙讓」,是可以與「力求向上」並存的。

那麼,「力爭上游」的「爭」,又應該如何理解?如何能夠力求向上而不爭呢?這裏,我們應該將「爭競」和「爭勝」分開;「力爭上游」的「爭」是「爭競」,不必包括「爭勝」之意。只要給自己一個目標,便可以參與爭競;「力爭上游」的目標就是上游,雖然有其他人參與爭競,但只要到達上游,即使不是最先到達,不是「勝出」的那一位,也可以有很大的滿足感,尤其是當上游很難到達,而且自己以前失敗過 --- 這次到達,已是進步,已是成就。根據這個理解,謙讓之人的「不爭」,不是完全不參與爭競,只是沒有許勝不許敗之心,不需要力壓其他人以顯出自己優勝。

其實,說到「不爭」,道家的看法與儒家的有異曲同工之處;且看《道德經》這幾句:「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第二十二章) 不自我標榜,不自我誇耀,不自高自大,便自然沒有爭勝之心;「天下莫能與之爭」,不是天下無敵,而是由於沒有爭勝之心,便不會計較成敗,誰勝誰敗,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4月號)

20160402

《宗哲對話錄》自序


中文大學哲學系劉創馥教授和我合著的《宗哲對話錄》通過中文大學出版社評審,應會於數月後出版,以下是我寫的自序,先饗讀者。


自序

王偉雄

這本書的緣起,可以說是一個異想天開的念頭:我想跟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合作寫一本書。
哲學注重討論和交流,雖然閉門造車可能會想出一些理論,也可以建立論證來支持這些理論,可是,如果不和別人討論,沒有接受過質疑,便很容易自以為是、自圓其說,看不到自己的理論和論證的錯誤或不足之處。討論和交流有不同的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合作寫文章或著書;我曾經和一位同事合寫過兩篇期刊論文,除了有成果、論文被期刊接納外,合作的過程十分愉快,我們在哲學思考上互相學習到的東西也不少。

到目前為止我的哲學著作全是英文的,有一天,我忽發奇想,希望能在一兩年內寫出一本中文哲學書,寫的是宗教哲學。我一向對宗教哲學甚有興趣,可是,這麼多年來只出版過一篇有關的期刊論文;這次希望寫的是一本一般讀者也看得懂的宗教哲學書,不太深奧,也不太顯淺,而且不只是平鋪直敘,目的是刺激讀者思考宗教的各種重要問題。

本來可以自己寫,但我卻希望能和人合作,一來可以減輕寫作負擔,二來可以享受哲學交流的樂趣,三來可以互相督促砥礪,也許會快一點完成。我冒昧聯絡中文大學哲學系的劉創馥教授,問他有沒有興趣合作;我問的時候詳情欠奉,只是說想合作寫一本宗教哲學的書,創馥竟爽快答應了!

當時我跟創馥只是臉書 (Facebook) 朋友,從沒見過面,也沒有其他形式的交往,不過,我看過他在臉書貼出的一些討論宗教的文字,認為我們在宗教哲學上的見解十分接近;就這樣,幾乎純粹憑直覺,我便認定他是適當的合作人選。

其實,創馥的學術背景跟我的大異,雖然我們的本科都不是哲學,都是後來才轉讀哲學,但他本科讀訊息工程學,跟我讀的中國語文及文學可說風馬牛不相及;就算大家後來都讀哲學,他去了海德堡,我去了柏克萊,興趣和訓練亦有明顯的分別,例如他的博士論文寫的是黑格爾,而我則從來沒讀過黑格爾的著作。因此,邀請他合作,是有點冒險的,可能不是一拍即合,而是一拍即散!

在我們開始討論這本書應該包括哪些題目時,我提出了一個建議,創馥起初有點遲疑,認為未必可行,但最後還是抱著「姑且一試」的態度接納了。於是我們立刻動筆試寫了一章,只用了約三星期便完成,還是八千多字之長。我的建議是寫一本對話錄,而且用一個很特別的方式寫:我們在每一章都扮演兩個立場相反的哲學家 (後來命名為「宗信」和「哲懷」),討論一個特定的宗教哲學問題,然而,動筆前只是約略商量過該怎樣寫,沒有談及詳細的論點;到寫的時候,是真正的見招拆招,用臉書的短訊功能,一來一回地「對話」(不是每一次都能即日回覆,但會盡量不拖延),寫到艱難處或不知如何續下去時,才斟酌雙方的論點。

這個寫法很好玩,我們不是每一章都寫同一角色,某一章我特別想做哲懷,另一章卻想做宗信,創馥大多讓我先選;無論寫哪一個角色,我都會十分投入。我們各自的論點經常都在對方意料之外,有時真的要苦苦思索,才想出回應或反駁的論點;間中寫到走入死胡同,難以接續下去,便要回到之前某點,重新寫過。結果,完成的對話錄展現了真正的哲學對談;有些不太暢順、甚至略嫌兀突的地方,我們也決定保留,不刻意剪裁或潤飾,希望藉此讓讀者更能感受到那真實對話的味道。

雖然第一章只用了短短三星期便完成,但有幾章特別難寫,要兩三個月才完成一章,寫畢全書,已是兩年後的事了。在合作了一年後,我終於和創馥在香港見面,大有一見如故之感;我們已成為好朋友,比起完成的對話錄,這是更大的收穫。

成書之際,遙想年少時因內子玉琼 (那時只是我的女朋友) 的「引領」而成為基督徒,多年後我由於種種人生體驗和思想上的改變而放棄宗教信仰,她不久也漸悟,跟我走同一的方向;我不知道她在多大程度上是受了我的影響,無論如何,我們能在宗教信仰上幾乎同步改變,這是值得慶幸的事。玉琼對哲學無甚興趣,沒有讀過我的哲學著作,但這本書是個例外,因為書內討論的始終是她關心的問題,也許還因為這本書令她回憶起我們共同成長的一個重要階段。感謝她細心看了定稿一遍,對文字和格式都提出了有用的意見;更要感謝的,是她一直以來支持我追求理想,同甘共苦,讓我免去不少現實的煩憂,多享哲學思辨的樂趣。

20160329

思考人生意義


這個學期的備課工作比平時稍重,因為有一課是全新的;其實,系主任要求我教這課時,我有點不願,因為我認為這課不容易引起學生的興趣 --- 如果學生覺得悶,我也會教得沒趣。然而,由於我在這方面做過研究 (出了一篇期刊論文和完成了一本書稿),在系裏是最適合任教的人選,假如執意推遲,於理不合,因此只好應承。

這課的名稱本來是 'Science and the Meaning of Life',屬於通識課,不知怎的,課程委員會後來將名稱改為 'The Meaning of Life';知道名稱改換時,我已設計好課程內容,加上我本來就想多講點科學,便決定依照原本的設計,先教一個學期,然後再看是否需要改動。我用的教材有一半以上是有關生物學和心理學的,哲學家的著作只佔少數,其中一本書是海德格專家 Hubert Dreyfus 寫的,但討論的也主要是和科技有關的問題 (互聯網對人類生活的影響) 。

為甚麼我認為這課不容易引起學生的興趣?這不是直覺的判斷,而是經驗之談。我教過幾年「哲學導論」,用的教科書其中一章是講人生意義的,每次教到那章,都明顯覺得大部份學生不太感興趣 --- 他們有些根本不明白問題所在,有些似乎明白、卻不覺得這是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另一些學生的態度甚至是輕蔑的 'Who cares?'。

當然,在「哲學導論」裏我只能花一堂時間討論人生意義的問題,根本沒可能講得細緻深入,而這個問題卻需要從不同角度探索,以生活體驗來印證,才會明白它的重要和困擾人的地方。現在有一個學期的時間,可以慢慢來,而且是學生自己選擇修這課的,如果教學方法得宜,應該會令較多學生願意思考這方面的問題。

我在第一堂便開宗明義強調,這課的目的不是提供人生意義問題的答案,而是刺激學生思考,幫助他們自己尋找答案。起初兩三星期,學生的反應只是比「哲學導論」裏的略好,因為其中一些學生對人生意義問題並不特別感興趣,只是沒有其他通識課配合到他們的時間表,才決定選這課。不過,課程去到大約三分一時,學生的反應明顯熱烈了,發表意見和參與討論的學生越來越多;最重要的是,我感到他們逐漸認真看待人生意義的問題,願意思考,並希望自己能找到答案。

有些學生的人生目標很簡單,但求找到一份入息不錯的工作,結婚,生兒育女,安享晚年,如此而已;我問他們有甚麼夢想,最多人答的是「出名」和「發達」(我用不記名的手機投票方式,相信他們的答案是誠實的)。這些人生目標和夢想本身並沒有甚麼不對,可是,如果他們沒有深入反省過「我該怎樣生活?」或「我希望有怎樣的人生?」,一旦達不到目標或夢想幻滅,便很可能會驟失方向,不知道該怎樣走下去。

思考人生意義,就是這樣的反省。刺激和幫助學生思考人生意義的問題,並不是「浪漫化」的人文學教育,不會令學生只知追求理想,脫離現實;反之,學生經過這個反省的「洗禮」,才更有精神力量去面對人生的現實。

20160324

訣別哲學之後


昨天在一個演講裏碰到 Mark Balaguer,閒談間他提到著名語言哲學家 Keith Donnellan 在十多二十年前退休時,便決定立刻享受人生去也,甚至沒有回到 UCLA 的辦公室執拾,從此放棄哲學研究。不過,Donnellan 沒有完全脫離哲學,因為他在 2012年還出版了一本以前論文的結集,並親自寫了一篇導言,只是退休後沒有再做哲學研究而已。

這令我聯想到另一位哲學教授 Bruce Vermazen,是我在柏克萊讀研究院時認識的。Vermazen 雖然不像 Donnellan 那麼大名鼎鼎,但在語言哲學 (尤其是 Davidson 的語言哲學) 和行動哲學 (philosophy of action) 的圈子,他算有點名氣。我從 Donnellan 想到 Vermazen,是因為 Vermazen 也是頗早退休 (約六十歲吧),也是退休後放棄哲學研究,而且比 Donnellan 更極端,可說是與哲學訣別!

Vermazen 熱愛爵士樂和拉格泰姆 (ragtime),退休後成立了一隊拉格泰姆樂隊,參與演出,不但吹奏他擅長的短號 (cornet) ,更開腔高歌。他的樂隊除了經常演出,還灌錄了唱片,當年送過一張 CD 給我。以下是他去年一個演出的短片 (最初站著的那人便是 Vermazen,他唱歌的部份由 1:30 開始) :


雖然沒有再研究哲學,但 Vermazen 的學者精神仍在,退休後致力研究一隊在二十世紀初活躍的六人色士風樂隊 The Six Brown Brothers,最後寫成一書,由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

放棄哲學,可惜嗎?我相信 Vermazen 自己完全不覺得可惜。我在柏克萊時跟 Vermazen 算是稔熟,修過他的 graduate seminar,做過他的助教兩次,而且間中和他喝啤酒閒聊;記得他曾對我說,有幾個大計劃,都是音樂方面的,待退休後便立刻實行,說時的神色,令我覺得他急不及待要退休。當時我問他是否仍會研究哲學,他斬釘截鐵地說:「不會了,研究了三四十年,還不夠嗎?」其實關鍵不是他研究了多久,而是他對哲學已厭倦了;既已厭倦,而且有其他躍躍欲試的大計,這還不足夠是放棄哲學的好理由嗎?事業不必終身,只要活得愜意精彩,退休後再闖新天地又何妨?

Vermazen 平易近人,不拘小節,而且對研究生很好,每個學期末都會請自己的助教吃頓好的。有一次我有份去吃,跟其他幾位助教先到 Vermazen 家裏集合;大家到達後,只見 Vermazen 有點恍恍惚惚、精神不能集中的樣子,我問他是否不舒服,誰知他竟答道:「沒甚麼的,只是吸了點大麻。給我十五分鐘,就可以出發吃晚飯去了!」然後走進書房。也不知他是多久前吸了大麻,十五分鐘後,他果然清醒過來,精神奕奕和我們去吃越南菜!

沒見 Vermazen 超過十年了,今天想起他,遙祝他身體健康,繼續享受訣別哲學後的精彩人生。

20160320

哲學家的三大毛病


英國著名哲學家 Alasdair MacIntyre 已年近九旬,老當益壯,早兩年還有論文發表。我對他的著述認識不深,只讀過幾篇論文和那本凡研究道德哲學者必讀的 After Virtue;最近讀到他在 2015年的一篇訪問,內容觸及 MacIntyre 作為哲學家的各方面,令我對他的哲學興趣大增。

MacIntyre 在訪問裏談到他認為哲學家應該謹慎提防的三大毛病 (「哲學家」指 philosophers,對「家」字敏感的讀者,可以自行轉為「哲人」),很有意思,值得研讀哲學的人深思:

(1)  MacIntyre 指出的第一個毛病,是從研究哲學時講究精密嚴謹,淪落為要在哲學論辯上爭勝 --- 要顯出「我才是最精密嚴謹的」。MacIntyre 當然知道哲學無可避免涉及論辯,可是,他認為哲學基本上是合作式的研究,論辯其實是合作的一種方式,用以互相砥礪、互補長短,不是為了找出別人的錯處,以求「得勝」,而是為了改進自己的論點和論證 (有時被逼放棄自己的看法,也算是進步)。MacIntyre 這個對哲學的了解,我全無異議。

然而,就我的經驗而言,犯這個毛病的哲學家並不常見,至少在研究院的眾多同學和現在的同事中,我就想不到任何一位是這樣的。也許名氣大的哲學家反而「輸不起」,因此爭勝之心較強?這點我不清楚,但有些本來就是自大狂的,哲學讀得不精深,無甚智慧,卻自以為是,相信真的很容易犯這個毛病。

(2)  第二個是眼界的毛病,由於深入研究一個問題,越鑽越深,慢慢變成過於狹隘,然後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將時間浪費於繁瑣的技術問題,一個小小的枝節問題也可以寫出一篇煞有介事的論文,只有專家才看得懂,卻連專家也說不出問題的重要何在。

這個毛病在當今哲學界 (尤其是分析哲學) 相當普遍,只要打開哲學期刊,包括最頂尖的,都會見到不少「繁瑣」的論文。犯這個毛病的哲學家往往當局者迷,意識不到自己已在哲學森林裏迷了路,還以為在尋幽探秘,不久將會找到桃源。至於能否有天迷途知返,那就難說了 --- 有些哲學家的一生研究,不過是漫長的迷途之旅。

(3)  第三個毛病可以形容為「與大眾脫節」,即使沒有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那個森林也是僻處一隅,與世隔絕的;犯這個毛病的哲學家忘記了自己研究的哲學問題的來源:這些問題源於一些哲學家和其他人 (「其他人」這裏不只是指非哲學家,也指研究其他哲學問題的哲學家) 共有的關懷或困擾。忘記了本源,也就忘記了其他人,忘記了自己找到的哲學答案應該讓這些其他人知曉。

這個毛病也很普遍,正因為這樣,公共知識分子裏甚少是哲學家;大眾對哲學家的印象是:他們大多躲進象牙塔裏去了。其實這個問題比較容易糾正,主要是心態改變了,便會較樂意多寫大眾也能明白的東西,也會較樂意參與公共討論。

MacIntyre 另有一篇相關的文章,寫得很精彩,有些讀者可能有興趣一讀:"The Ends of Life, the Ends of Philosophical Writing" (收於 Alasdair MacIntyre: The Tasks of Philosophy: Selected Essays, Volume 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

20160316

《美人魚》裏的美人和人魚


上週末到洛杉磯探朋友,知道那裏有戲院正放映周星馳導演的《美人魚》,還是粵語版的,喜出望外,當然沒有錯過,看後也沒有失望 --- 雖然笑料的新意不多,但笑點算是頻密,而且是貨真價實周星馳式的,看得過癮;此外,《美人魚》表達了明確的環保理念,雖不深刻,也應鼓掌。

電影名為《美人魚》,其實裏面不只有美人魚 (林允飾演的珊珊) ,還有不是人魚的美人 (張雨綺飾演的李若蘭) 和眾多不是美人的人魚 (有男有女,大多貌醜兼「騎呢」)。電影裏有關美人和人魚的細節,有不少有趣的地方;據說周星馳拍電影一絲不苟,在細節上也苦心經營,因此,有理由相信這些有趣之處是刻意的安排。

珊珊的清麗和若蘭的俗艷,對比作用太明顯,應該不必多解釋了。珊珊和其他人魚也形成強烈的對比,可是,如果這只是「美人魚」和「醜人魚」的對比,以突顯珊珊之美,這手法未免太平庸;我認為周星馳會高明一點,是借此對比帶出人類的膚淺:人類只看表面,以貌取人,貌美的人經常無往而不利 (若蘭就是一個好例子);人魚要混入人類的世界,並有所行動,只有運用美人計,而珊珊是人魚中唯一的美人,於是只好由她負責執行這個任務。後來八爪人魚八哥 (羅志祥飾演) 也混入了人類世界,冒充廚師,但很快便被逼露出馬腳 (應是八爪魚腳),落荒而逃 --- 換了是一條美人魚,以色迷人,應該可以混過去。

還有,所謂「美人魚」和「醜人魚」的對比,只是用了人類的美醜標準;人魚的美醜標準,未必跟人類的完全一樣。這一點可以用人魚師太這個角色來說明:人魚師太滿臉深深的皺紋,也許年青時面貌姣好,但以人類的標準看,現在怎也不能算美,甚至應該說是醜樣;可是,人魚師太的魚尾卻是最美的,美得眩目 --- 可能以人魚的標準看,人魚師太才是最美的!

人魚師太的魚尾不只美得交關,還有強大的力量,可以興波作浪。人魚的上半身與人類相同,也像人類那樣衰老,然而,人魚的下半身卻越老越美,越老越有力量;人魚師太魚尾的美和力量,應該是象徵大自然的美和力量。再對比珊珊和若蘭,那不只是清麗和俗艷的分別,還是自然和人工的分別;珊珊老去,將會有一條美麗的魚尾,若蘭老去,便只有多少化妝也不能掩蓋的皺紋了。

20160311

眾說紛紜話尼采 --- 略評黃國鉅《尼采:從酒神到超人》


花過工夫研究尼采哲學的人都知道,要弄清楚尼采的看法,或至少整理出一個有文本充分支持的整體詮釋,是相當困難的事;這一方面是由於尼采的作品大多是格言體,不像論文體那樣有清楚的理路可尋 (就算是論文體作品如《道德譜系學》,行文也多迂迴曲折) ,另一方面是由於尼采的哲學看來主要是為了顛覆世俗的價值,甚至是駭人聽聞,加上他愛用誇張的表達手法,令人不容易判斷他的言論認真到甚麼程度。一般讀者如果只是隨便讀一下尼采的著作,要不是一頭霧水,便很容易只是將自己已有的看法或情緒投射到他的文字上。

最容易將自己的看法或情緒投射到尼采文字上的,大概是不滿現實、孤芳自賞、並有顛覆傾向的年青人。美國專欄作家 Matt Feeney 數年前寫過一篇文章分析這個現象,題為 "Angry Nerds: How Nietzsche Gets Misunderstood by Jared Loughner Types",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找來看看;我不打算在本文討論這個現象,只是借此帶出一點:如果對尼采的哲學有興趣,在讀他的著作之前,最好是先讀一兩本水準高的導論,那就較不容易會胡亂投射了。

我在兩三年前才認真讀尼采,是先讀了 Brian Leiter 的導論 Nietzsche on Morality (Routledge,  2002;此書在 2015年出了第二版) ,也讀了好些詮釋尼采的論文,接著才讀 Beyond Good and Evil、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Twilight of Idols、The Antichrist 、Thus Spoke Zarathustra 等,一本本尼采英譯讀下去。Leiter的導論寫得非常清晰,對文本的解釋很有說服力;英文的尼采導論,我會首推這本。然而,這並不表示我認為 Leiter 的詮釋一定是最正確的,因為尼采的著作容許同樣有文本支持、卻大異其趣的理解;例如 Alexander Nehamas 的 Nietzsche: Life as Literatur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就跟 Leiter 那本的看法很不同,但也是一本水準高的導論 (只是沒 Leiter 的那麼清晰和易懂)。

那麼,中文的尼采導論有沒有高水準之作呢?中文的我實在讀得少,陳鼓應寫的我翻看過,無法卒讀,只能說:「絕不推薦!」幾個月前到香港,在書店見到黃國鉅的《尼采:從酒神到超人》(中華書局,2014),好奇之下買了,早兩天終於讀完,結論是:「可以推薦。」

黃國鉅是尼采專家,在香港的大學教過尼采,博士論文研究尼采的早期著作《悲劇的誕生》,能讀尼采的德文原著 (順便一提,尼采英譯的水準極高,就算不懂德文,也可以透過英譯進入尼采的哲學世界)。這本書是他將教學筆記和研究心得整理而成,顯出學者的功力,不是那些左抄右拼而成的中文哲學導論書可比。

全書共五章,大致是順著尼采著作的成書時間來介紹,幾乎無一遺漏,包括引起不少尼采學者爭議的《遺稿》(見第五章) 和最早期、較少學者討論的《希臘悲劇時代的哲學》(見第一章,黃國鉅稱之為「一篇很有趣和重要的文章」,其實那是尼采沒有完成的書稿)。我認為寫得最紮實有力的是第一章〈從古希臘文化看尼采哲學的出發點〉和第二章〈悲劇的誕生〉,充分展現作者專研的功力所在。第三章〈歷史、遺忘、科學〉和第四章〈超人哲學與道德批判〉也不錯,條理分明,內容豐富。我讀得最不暢快的是第五章〈權力意志、虛無主義、一切價值的重估〉,一來是因為這一章採用了很多《遺稿》的內容,除了有爭議性,作者的詮釋也有不少含糊不清之處,二來是因為我認為作者對「權力意志」和「永恆回歸」的詮釋將尼采過於形上學化,與尼采在他大部份著作裏表現出來的反形上學傾向有點格格不入 (當然,這判斷是基於我對尼采的理解,有些尼采學者未必會像我這樣拒抗將尼采形上學化)。

說到表達得不清楚之處,除了在第五章,其他各章也間中見到。讓我舉兩個較明顯的例子:

「如上帝這個抽象概念,不能引起人類動物性的感應,而正因為它這種超越性,於是人類以為祂就是萬事萬物的因;又例如如果人們對萬事萬物都有相應的感覺,那麼它們的底因必然是沒有屬性、沒有感覺、甚至沒有時空存在的實體 (Substanz)。」(p.158)

這裏的「因為... 於是」和「如果... 那麼... 必然是」關係如何成立,並不清楚,都需要進一步的說明。

「身體既不能創造自己的價值,那麼,價值只是身體慾望的擴張,通過制宰其他的肉體來創造自我,於是,人變成一種介乎禽獸與人之間的野蠻主義,結果便是戰爭、暴政、種族主義、國家主義。」(p.211)

既然是「不能創造自己的價值」,接著說的「價值」指的是甚麼?是否真的價值?此外,人如何能變成一種主義?

由於我自己的研究專長是知識論,有一點我感到須要特別指出。關於尼采的哲學,有一個頗為流行的看法,就是尼采否認有真理這回事。黃國鉅看來也接受這個看法,因為他認為尼采「否定任何絕對真理的可能性」(p.318) ,還認為這個否定是尼采的視角主義 (perspectivism) 重要的一面。像其他接受這個看法的學者一樣,黃國鉅十分看重尼采早期一篇不很長的文章《關於道德意義以外的真理與謊言》(英譯 "On Truth and Lying in a Non-Moral Sense"),當然也引用了尼采筆記裏著名的那句:「不!正是事實並不存在,只有詮釋。」("No, it is precisely facts that do not exist, only interpretations.") 然而,英美研究尼采的學者中,有很多都不接受這個看法,也不認為尼采的視角主義須要否定 (絕對) 真理的存在。Maudemarie Clark 在 Nietzsche on Truth and Philosoph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這本甚有影響力的尼采研究專著就提出了強而有力的論證,說明尼采只是在早期的著作裏否定真理,在成熟期的思想已轉變,接受有真理這回事。黃國鉅當然不必贊同 Clark 的論證,但至少應該在書裏略為討論這個不同卻重要的詮釋。

《尼采:從酒神到超人》還有不少值得討論的地方,但這篇「略評」已寫得太長,只好就此收筆。總結一句:討論尼采的中文書中,我目前只會推薦這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