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2

不自覺的噪音


在人煙稠密的城市,幾乎到處都是噪音,而很多都是人說話所造成的,例如在香港的酒樓或餐廳;也不必是特別大的酒樓,隨時有過百人在說話,而且正因為嘈吵,說話者自然而然會提高聲線,於是合力製造更大的噪音。然而,我們在這種環境說話時,大多只會覺得其他聲音是噪音,很少會意識到自己也有份製造噪音;自己的說話自覺有意思,有聆聽者,是自己留意在意的聲音,但在其他人耳中,也不過是噪音而已 --- 你的說話是我的噪音,我的說話是你的噪音,事實上,大家的說話都是這一大片噪音的一部份。

其實,我是想打一個比方。網上的爭論、筆戰、謾罵、批鬥、攻訐、嘲笑,形成一大片噪音;說是噪音,除了因為這些活動大多容易令人心煩意,還因為它們散亂,而且不會帶來有建設性的結果。這兩人在爭吵,那兩人在對罵,這一小圈在互相攻訐,那一小圈在爾嘲我諷;可是,自己有份參與的爭論便不會覺得煩人,甚至覺得很有意思。事實上,任何人只要有份參與這些爭論或攻訐,便有份製造這一大片網上的噪音。

這當然包括我自己,只是當時不自覺而已!想到這裏,便下了一個決心:以後雖然會對一向關心的事情繼續留意和保持熱心,但要盡量不參與製造噪音。

20140531

「大師」


在網上看到一篇署名余英時的文章(註),談的是季羨林和任繼愈等被中共捧為「大師」的學者,較多批評季羨林,說他「被共產黨攻心之法攻下來了,變成歌功頌德的人了,專門提倡中國民族主義,所以他晚年這十幾年,就被共產黨不但捧為“國學大師”,而且還成了“國寶”」。文章的意思不是季羨林沒有學問,而且清楚指出他「研究梵文非常深入,他還研究巴利文和一些中亞文字,是個古語言學家」,問題是這些學問不是一般說的「國學」 --- 不是研究國學的人,又怎可能是國學大師呢?文章亦指出季羨林曾說自己不是大師,更不是國學大師,「可是事實上沒有用。共產黨官方已經把他封定為“大師”了,因為他們需要有這樣一個好象德高望重的人來支持」。

季羨林既為「大師」,自然有擁躉替他辯護,而我亦不打算討論季老的學術成就;我想談一談的,是「追捧大師」這個現象。

英文的 ‘maestro’ 可譯作「大師」,但這個字主要是用來稱呼音樂方面成就非凡的人,例如指揮家托斯卡尼尼就是當之無愧的 maestro‘maestro’ 可以引申到稱呼其他藝術(繪畫、雕塑、舞蹈等)的卓越人物。 ‘Maestro’ 也有一個較隨便的用法,只是一個禮貌上的尊稱,例如任何交響樂團的指揮都可以被稱爲 ‘maestro’;我住的小城有交響樂團,我就聽過這個二三流地方樂團的指揮被人稱為 ‘maestro’,這個用法並沒有中文「大師」的意思。

華人社會似乎特別喜歡封人為「大師」,而且除了音樂和其他藝術有不少「大師」,連文學、史學、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甚至科學,也有人被稱爲「大師」(例如「物理學大師霍金」)。為甚麼會這樣?是華人特別需要大師、心理上特別需要有景仰的對象嗎?除了心理因素,有沒有文化和社會因素?這些問題恐怕要深入研究才會有較可靠的答案,但「大師」的稱呼有光環作用,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一個音樂家、藝術家、或學者一旦被封為「大師」,便升價十倍 --- 表演門票漲價,作品奇貨可居,著作保證暢銷。

有些大師名副其實,但更多的是名過其實,有些甚至是世盜名。有些人由於因緣際會,幸運地被捧為「大師」;有些雖然未夠大師的實力,卻有獨特的個人魅力,以「大師的氣質」補足;有些則是為了得到「大師」的光環而處心積慮,運用不著痕跡的高超手法自我宣傳,終於成為「大師」。另一方面,有些堪稱大師的人卻由於種種原因而沒有得到「大師」之號;當然,這樣的人不會太多,因為堪稱大師的人本來就很少。

華人社會有不少名不副實的「大師」,哲學例子不舉了,就舉一個文學例子吧。出過很多本散文集的大陸作家余秋雨被稱爲「散文大師」,且看他的名作〈都江堰〉裏的這些句子:「為我們生存的星球留下了一種人類意志力的驕傲」、「讓人全身心地投入對歷史、對歲月、對民族的巨大驚悸」、「他治水的韜略很快被替代成治人的計謀」、「進入了最澄徹的人類學的思考」、「沒有一個人能活得這樣長壽」、「我突然產生了對中國歷史的某種樂觀」、「膜拜自己同類中更像一點人的人」。這些句子或生硬,或彆扭,或臃贅,雖然未至於不可接受,但不應該出自散文大師的筆下。假如余秋雨是散文大師,余光中和梁實秋便應該是「散文之神」了!


(註)文章其實不是余英時寫的,只是根據他的錄音整理,而且未經余英時審校。

20140529

關於網上爭論的幾點體驗


在網上發表意見,無論是寫文章或參與留言討論,只要是政治或道德議題,便很容易引起爭論;只要爭論變得激烈和持久,便很容易成為不愉快的經驗。我在自己的網誌和臉書有過這樣的不愉快經驗,經過一段時間從錯誤中學習和反省,最後我歸結出六點,可以幫助自己在參與網上爭論時避免無謂的虛耗;每點三字,共十八字,可說是我的「十八字訣」:先定位、降期望、忘勝敗、知進退、忌躁動、遠小人。

先定位

最重要的是確定自己在言論空間裏的位置。首先,我只是一個閒餘有興趣在網上發表意見的學院中人,既非言論領袖,也不是有名氣的作者,因此不應期望別人看重我的意見。此外,雖然我有政治立場,對一些道德議題亦有一定的看法,但我寫文章和留言的目的只是發表個人意見,而不是要推銷某政治立場或道德觀點。認清了自己的位置,在爭論中便不會強求說服他人,較容易適可而止。

降期望

網上爭論者的水準參差,理解力不足者比比皆是;有些則為偏見所蒙蔽,有失客觀;還有一些是存心曲解(特別是那些匿名的,可以因為不露身份而十分無恥),根本不是真心討論。降低了對爭論者的期望,到他們真的誤解或曲解我自問是十分清楚的論點時,我便早有心理準備,不會因為驚奇而失了方寸。

忘勝敗

千萬別在網上爭論時抱有勝負之心,否則很容易糾纏不清,最後演變成「泥漿摔角」,輸的始終是自己。事實上,網上爭論不是甚麼有規矩的辯論,沒有勝敗標準,也不清楚該由誰來定輸贏。鬥多「讚」嗎?嘩眾取寵或人多勢眾的多數贏;鬥惡鬥狠嗎?那我輸定了!忘卻勝敗,便能瀟灑。

知進退

在爭論裏要明智地決定甚麼時候發言,決定內容是長是短、是簡是繁;切忌力求駁盡對方每一點,還要駁得鉅細無遺,因為這樣做會把爭論弄得不必要地複雜,也會模糊了自己最重要的論點。如果判斷到爭論已變成意氣之爭或口水戰,便應該即時停止發言,全身而退。

忌躁動

假如在爭論中情緒給牽動了,尤其是動怒時,便應該立刻保持必要的沉默,因為這個時候發言,最容易講出過份或愚蠢的說話,事後多會後悔。這在面對面的爭論很難做到,因為要即時反應,但在網上爭論則可以訓練自己做到 --- 一發覺自己已動怒,便立刻遠離鍵盤,甚至關了電腦,讓自己有平復心情的時間;到冷靜下來後還想回應,便應該不會失控了。

遠小人

這裏的所謂「小人」,不只是指卑鄙小人;跟卑鄙小人爭論固然容易吃虧,因此可免則免,但器量小的人 --- 另一種小人 --- 也是避之則吉的,因為跟他們爭論,會令他們記仇,以後會特別針對你,甚至在背後中傷你。當然,有時候要和這些小人爭論過,得罪了他們,才知道他們是小人;已經得罪了,能夠做的,就只有以後盡量避免和他們爭論,希望他們會逐漸淡忘你。

這「十八字訣」,我現在經常運用,至少對我來說相當有效。

20140526

反對同性婚姻的奇怪理由


保守人士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相信大家都聽厭了;一向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作家陳雲剛發表的〈同性戀的婚姻之名〉一文,也是反對同性婚姻,好像提出了別開生面的理由,實則奇怪有餘,理據不足,甚至可以說是邏輯混亂,完全站不住腳。

陳雲認為「基於異性別及異宗族而結合的婚姻,是人類進入農耕文明之後的禮法制度,經歷長期鍛煉而成熟」,這說得沒錯,但他接著說異性婚姻是「人類文明制度之母」,就太誇張了 --- 人類文明制度的發展有很多不同的方面,豈能全都追溯到異性婚姻?這點算了,連他說異性婚姻「比起民主制度這種近代制度,比起人權、平等、自由這些近代思想,更經得起歷史考驗」,亦不必反駁,因為即使這些論點全對,也不過是說明異性婚姻制度源遠流長,卻不能解釋為何婚姻制度不應該有任何改變。事實上,一夫多妻和盲婚啞嫁同樣是源遠流長、歷史悠久,但現在大家都接受一夫一妻和自由戀愛了;為甚麼婚姻制度不可以由只限於異性而改變為也容許同性結婚呢?

陳雲說的「異性別的婚姻制度」,即是「只容許異性結婚的制度」,他談及這制度的「理性基礎」時,提出的不過是一種神秘主義:

「它的理性基礎是無可名狀的,我們說婚姻是兩情相悅、異宗族結盟、宗族傳承、保障後代養育責任之類,只是對婚姻這種傳統制度的後來的理性論述。你用形式理性推翻這種論述,是無意義的。等如你推翻神學,但上帝依然在那裡。」

假如這種「後來的理性論述」是嘗試證成(justify)婚姻應該只限於異性,當然有可能被推翻,或至少容許有意義的討論;假如這些「理性論述」只是合理化(rationalize)現存的制度,那麼我們可以同意毋須反駁這些「論述」,但那是因為我們已看清了這制度的不合理處,而不是因為這制度的「理性基礎是無可名狀的」。

陳雲將異性婚姻比作上帝的存在,那麼,「上帝是否存在?」便對應「婚姻是否應該只限於異性?」,而他那句「等如你推翻神學,但上帝依然在那裡」,正好顯示他藉神秘主義來掩飾論據之不足:假如上帝存在,那麼推翻神學的確不能證明上帝不存在;可是,如果爭論的是「上帝是否存在?」,只是說「你推翻神學,但上帝依然在那裡」,不但不能支持「上帝存在」,而且明顯是竊取論點(begging the question)了!

陳雲接著說:

「追求同性愛的婚姻平權的人可以說,婚姻不是為了生殖,好多異性婚姻都無繁衍下一代之類。然而,這是用近幾十年的無生育婚姻的例外現象,來考量千萬年來的有生育、有宗族派生的主流現象。」

這又是奇哉怪也的論調!假如新近出現的都應該被視為例外現象,不能作為改變現有制度的理由,那麼,人類以往不少制度上的改變,都是不應該的了,因為那些改變都是被一些因時移世易而出現的「例外現象」促成的,例如自由戀愛。假如歷史上大多數人也是這樣看待「例外現象」,我們很可能現在仍然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和盲婚啞嫁了。至於陳雲說「一旦支流變成主流的平等種類,主流就喪失了名號,社會就會混亂」,就簡直是危言聳聽,十足一個冥頑不靈的保守主義者的口吻。

陳雲對「平權」的解釋,也是莫名其妙的:「所謂平權,就是要平分目前既有的權力或權利。」「平權」的「平」,是「平等」,不是「平分」;「平等」和「平分」不是沒有概念上的關係,但至少在婚姻的權益上,是談不上「平分」的 --- 爭取同性婚姻的人要求的是得到異性婚姻者平等的權益,如果他們爭取成功了,並不會分薄異性婚姻者的權益(即不會令他們的權益因而減少)。

最後,陳雲提出「名」和「實」的問題,指出「同性愛與異性愛是有好多不同的」,既然「實」是不同的,就不應該有相同的「名」(即不能同有「婚姻」之名);然後他振振有詞地說:

「異性婚姻與同性結合,處理的是不證自明的男女生理差異。我們思考的路徑,是如何處理差異(how to cope with differences),如何用公平的方法來處理差異,而不是抹平差異(cancel the difference)。用平等思想來處理生理差別(包括隨生理差別而來的心理差別),並非文明,而是思想怠惰。」

任何事物都有同有異,沒有人會否認「同性愛與異性愛是有好多不同的」,關鍵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些不同;不考慮這個關鍵處,才是思想怠惰。正如男女有「不證自明」的「生理差異」,但我們不應該只是根據這種差異,便支持性別不平等gender inequality不同種族的人膚色可以有很大分別,但這個分別,可不是反對異族通婚的恰當理由。同理,同性愛與異性愛的不同,至少不明顯可以決定婚姻是否應該只限於異性;認為可以的人,不能只說一聲「可以」,而是要提出理據,但陳雲沒有。如果同性愛與異性愛的差異之處並不是反對異性婚姻的理由,在這個問題上就不必處理這些差異,也就談不上抹平差異了。

20140523

合理化 --- 如何自我檢測


合理化(rationalization)是一種很普遍的自我保護心理機制,就是替自己的想法、決定、或行為找藉口,企圖令它們看來合理;這是一種自我保護心理機制,因為它的作用在於保持較美好的自我形象。說是找藉口,因為那些想法、決定、或行為其實並不合理,甚至乎是壞事,只是滿足了自己的某些心理需要。然而,由於要說服的不只是別人,還有自己,這不是有意識地找藉口,自己不清楚知道、因而也不會承認是在找藉口。心理分析家霍妮(Karen Horney)的說法最言簡意賅:「合理化也許可以被定義為透過推論來自欺。」("Rationalization may be defined as self-deception by reasoning.")透過推論,於是看來合理;不知道自己只是在找藉口,連自己也說服了,因此是自欺。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的手機只用了約一年,見最新款剛出了,你便想立刻換機。其實你現在用的那部已經完全切合你的需要,在見到新款之前,你還是十分滿意這部「舊」的。你想換機,除了貪新,還要滿足擁有最新款式的虛榮感。於是你便找各種「理由」來說服自己換機,例如「新機有不少新功能」(但都是你不需要的)、「新機的價錢很合理」(不買豈非更慳錢?)、「新機比舊款更薄更輕」(但舊款已夠薄夠輕的了)、「舊機可以送給妹妹」(她已有一部合適的手機)... 你終於決定換機,因為你已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 --- 恭喜你,你已成功地合理化了這個決定!不過,很可能一年後你又要再來一次這樣的合理化,以説服自己扔掉這部新手機(到時已是「舊」的了),因為又有新款出了。

買手機不是大事,合理化換機的決定,只是些少金錢用不得其所,應該不會有甚麼嚴重的惡果;可是,我們在重大的事情上也會 --- 可能更加有心理上的需要 --- 合理化自己不智的想法、決定、或行為。如果是已經做了的事,事後的合理化只是心理上的掙扎;如果仍然是一個想法或是未執行的決定,那麼,發覺自己在合理化,便會意識到應該重新考慮,從而改變想法或決定,避過一些很有機會發生的嚴重惡果。

根據經驗、觀察、和思考,我整理出一個方法,用來檢測自己是否在合理化。我認為這個方法很管用,現在寫出來給大家參考,未必人人適用;無論如何,假如這個方法能幫到一些人,那也算是一點功德吧!

要檢測自己是否在合理化,你可以問以下的問題,答得越多「是」,你便越有機會是在合理化(為表達上的簡便,我會用「決定」一詞兼指想法和決定):

- 我是不是先有決定,然後才想出支持這個決定的理由?

- 我是否盡量不去想、也不願意聽到那些反對這個決定的理由?

- 這個決定是不是令我感到興奮,一想起便為之精神一振?

- 我是不是想盡快執行這個決定,即使這樣做會引致很多不便?

- 我是否強烈地相信,執行了這個決定之後,我現在面對的主要問題或苦惱便會因而消失(或至少會大大減輕)?

- 假如其中一個支持這決定的理由被推翻,我是不是會立刻尋找一個新的理由來代替,或轉而強調其他理由的重要性?

- 假如支持這決定的理由大部份被推翻,我是否仍然會堅持決定,或至少是執行這決定的意欲不會相應減弱?

- 關心我的朋友是否大多認為我的決定不智?


20140522

選擇讀者


寫文章當然希望有讀者,說完全不在意讀者的看法,不是騙人的,就是自欺,否則寫好的文章不必發表,甚至銷毀了也無須覺得可惜。然而,正如讀者會選擇作者,作者也可以選擇讀者,雖然後者只是創作意識上的選擇,即「文章寫給誰看」的決定,而非實際上限定只有某些人才可以閱讀作者的文章。選擇甚麼讀者,多少反映了作者寫作的意圖,亦會影響寫作的內容和風格。

賣文的,讀者多多益善,因此,可以不理讀者質素,只求盡力討好;讀者越多,文章的價錢便越有保障。抽水文最多人愛看,那就十有九抽;「強國人」的劣行是熱門話題,那就加鹽添醋取笑他們;間中寫一兩篇風花雪月,點綴一下,不少讀者亦會甘之如飴。至於論點是否正確公允,資料有沒有出錯,不必深究,反正一般讀者大多沒有能力分辨,甚至不會在意,讀得開心便成。不是說所有賣文的作者都是如此,但恐怕只有賣文者 --- 尤其是全職賣文的 --- 才會這樣選擇讀者。

寫政治宣傳文章的,當然不會選擇立場相反的讀者;如果不只是寫給「自己人」看(英文說的 ‘preaching to the choir’ 是很貼切的比喻),那極其量不過是嘗試影響中立的人。如果以這兩類讀者為對象,那麼,重複論點固然不是問題,可能更加有效,只要懂得每次都有不同的裝飾便成了。論到政敵或立場相反的作者時,也是效果至上,用點低下的手段攻擊對方,例如抹黑、影射、歪曲論點等,也沒甚麼大不了 --- 一切都為政治服務。

如果不是賣文或寫政治宣傳,那麼,選擇讀者只有以下簡單的原則:對文章的內容有興趣,有能力理解,並肯細心閱讀,因而理解。選擇這些讀者,不是要他們一味給你「讚」或同意你的看法;讚或同意,當然會給作者滿足感,但這樣的讀者如果提出反對,也不會是無的放矢或無理取鬧。反對錯了,情有可原;反對得有理,就是作者學習的時刻了。

我非賣文,也不是寫政治宣傳,所以我選擇讀者就是用了以上的簡單原則。我不怕讀者批評,只要是基於對我文章的了解,任何批評我都無任歡迎;至於那些劈頭便稱呼我為「五毛」、「學棍」、「左膠」、「離地教授」的,他們的看法我不會理會,因為他們不是我選擇的讀者。

20140520

懷念 Laurence Goldstein 教授


約十天前才得知 Laurence Goldstein 教授身患重病,想不到今天便收到他病逝的噩耗!只七十歲左右吧,不算老,去世前不久仍然在學術上很活躍,2013年就發表了兩篇期刊論文和編了一本書;遽然而去,能不令人惋惜?

對我來說,除了惋惜,還有哀思,因為 Laurence(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他便堅持我稱呼他 ‘Laurence’ 而非 ‘Dr. Goldstein’)不只是我的老師,還是一個我十分喜歡的人。他在香港大學哲學系任教多年,我讀 M.Phil 時,就是他指導我寫論文的。我跟他認識不算深,因為我不足兩年便完成了 M.Phil,接著到美國去,此後只跟他見過幾次面;然而,我對他的好印象一直不變,不是因為他已去世我才在這裏替他講好說話,而是他的樸直和善良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Laurence 的專長是邏輯、語言哲學、和維根斯坦研究,我的碩士論文寫的是 Donald Davidson 的語言哲學,當時港大哲學系只有他一人能指導這個題目。Davidson 的哲學是超級難懂的,我還記得看完 Davidson 的一些論文,在 Laurence 的辦公室跟他討論時的情況:我的英文說得不好,結結巴巴地努力表達自己的意思;Laurence 平時說話頗流利的,可是,遇到想得不通暢之處時,他會突然停下來,然後半閉著眼,緩慢地、帶幾分吞吞吐吐也是努力表達自己的意思。那個情景,假如有人拍攝下來,會是相當有趣的短片。

我申請讀博士時,Laurence 也幫了我不少忙除了替我寫推薦信及修改申請用的範文,還十分關注申請的進展。我告訴他收到牛津接納的消息時,他那替我高興的神色,令我自然而然地受到感動。柏克萊加大接納我的消息,他知道得比我還早;我記得一天早上八時許,我在睡覺,給 Laurence 打來的電話弄醒,原來他得到消息,便急不及待通知我,好像比我還高興。當時港大哲學系是「英國幫」,我決定去柏克萊而放棄牛津,全系明顯支持我決定的,就是 Laurence

最後一次跟 Laurence 見面,是 2001年。那時我已完成了博士論文,在找教席,卻不甚順利。我的其中一個面試是在三藩市,那時 Laurence 剛巧在那裏,我們便約見。先到酒吧喝了三四杯啤酒,然後到餐廳吃晚飯,喝了一支紅酒;邊喝邊談,Laurence 竟然有點盡訴心中情,令我不知所措(內容當然不便公開)。就是這種率直,令我特別喜歡他。

我相信喜歡 Laurence 的不只我一人,對於我們這些喜歡他的人,Laurence 的離去,令這世界失色了不少。

20140518

科學與科學觀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對科學很有興趣,有讀科普書的習慣,然而,由於我的數學程度不高,很多科學理論都只能知其梗概;對於自己的這個限制,我十分清楚,因此,相對論、量子力學、弦理論等的書我看過便算,絕少會拿出來討論,以免自暴其短(演化論我倒談過幾次,因為達爾文演化論的理論基礎相當簡單)。

我固然不是科學家,對科學的認識也不算深,卻有自己的科學觀。科學與科學觀是兩回事,科學觀不是科學,正如藝術觀不是藝術,文學觀不是文學,音樂觀不是音樂(但哲學觀卻是哲學!)。科學觀是對科學的整體看法,包括回答以下的問題:「甚麼是科學?」、「甚麼是科學方法?」、「科學的研究對象是甚麼?」、「科學有何價值?」、「科學和偽科學應該怎樣劃分?」、「科學的發展有哪些文化、社會、歷史、政治、和心理因素?」、「一個科學理論在甚麼情況下應該被放棄?」、「將時間及其他資源投入哪類科學研究項目,會對人類最有好處?」。這些問題都不能透過科學研究而得到答案,不同的人基於不同的假設和價值觀,可以有不同的答案,未必有任何答案可以簡單地說是「客觀而正確」的。

假如你問「為甚麼這些問題不能透過科學研究而得到答案?」,這也是一個科學觀的問題(以下稱之為「問題A」),也是不能透過科學研究而得到答案的。其實你還可以如此類推追問下去(「為甚麼問題A不能透過科學研究而得到答案?」...),產生一個無窮倒退(infinite regress);不過,歸根結柢,這是「科學的研究對象是甚麼?」的問題,而這個問題至少不明顯是科學研究所能解答的。例如 Richard Dawkins 認為「神存在」是一個科學假設,因此「神是否存在?」也是科學研究的對象(見 The God Delusion);可是,至少有一些科學家會不同意 Dawkins 的看法,而且從未見有對「神是否存在?」的科學研究 --- 至少沒有經過同行評審(peer-reviewed)、發表在科學期刊的研究。很難想像「神的存在是不是科學研究的對象?」這個問題可以透過科學研究來解答。

「科學主義」(scientism)已經是一個被濫用了的詞語,有些被指斥為「科學主義者」的科學家,其實只是太強烈地表達對科學的熱愛,或是反宗教的立場過份激烈;可是,的確有些人認為科學以外別無其他知識,科學(原則上)能夠回答所有問題,科學不能回答的,都是假問題(pseudo-questions)。這是一種科學觀,無論怎樣稱呼它(「科學主義」、「科學至上主義」、「唯科學獨尊主義」),那也是狹隘的科學觀。

持有這種狹隘科學觀的人未必是科學家,可能只是讀了些科普書自以為很懂科學的人。這種人令人討厭之處,是開口閉口談科學,經常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恥笑別人「不科學」或「不懂科學」;科學對他們的作用,只是膨脹自我而已。據說愛因斯坦曾說過:「知識越多,自我越小;知識越少,自我越大。」("More the knowledge lesser the ego, lesser the knowledge more the ego.")無論這是不是愛因斯坦說的,對於持有以上狹隘科學觀的人,這依然是很好的提醒:假如他們承認科學知識以外還有其他知識,也許會謙卑一些


20140516

哲學的啟發 --- 兩個實例


讀哲學的人大多有過這樣的經驗:讀某一哲學著作(或是聽某一哲學演講),突然受到啟發,像盲人開了眼,見到以前從未察覺的現象或問題,不禁多加思考,從而對這世界或對自己有更深入的了解。哲學給我的最大滿足,正是這種「開竅」的經驗;我教哲學時,亦希望能幫助學生得到這樣的經驗。

以下讓我舉兩個實例:

1. 烏鴉悖論(the paradox of the ravens

先看以下假設:

(a)  所有烏鴉都是黑色的。

甚麼證據可以支持這個假設呢?答案似乎很簡單:觀察到的黑色烏鴉,便是支持 (a) 的證據;觀察到的黑色烏鴉越多,而且從沒見過非黑色的烏鴉,那麼,支持 (a) 的證據便越強。

接著請看以下另一假設:

(b)  所有非黑色的東西都不是烏鴉。

甚麼證據可以支持這個假設呢?答案似乎很簡單:觀察到的非黑色而不是烏鴉的東西(例如白色的天鵝),便是支持 (b) 的證據;觀察到的非黑色而不是烏鴉的東西越多,而且從沒見過非黑色的烏鴉,那麼,支持 (b) 的證據便越強。

然而,(b) (a) 在邏輯上是等同的(logically equivalent),在任何情況下兩者的真值都一樣,不可能一為真,另一為假。既然這樣,支持 (b) 的證據應該也可以支持 (a) ,可是,觀察到白色的天鵝、紅色的蘋果、綠色的寶石等,又怎能支持「所有烏鴉都是黑色的」呢?

還記得初讀哲學,第一次讀到烏鴉悖論時,那「開竅」的感覺是如何的強烈,因為這個悖論令我霎時明白到,假設和證據之間的關係並不像我理解的那麼簡單。

2.  二階意志(second-order volitions

Harry Frankfurt 的著名論文 “Freedom of the Will and the Conceptof a Person” 我已讀過無數次,因為選了它作形上學一科的教材,每次教時我都會重讀一遍。這篇論文內容豐富、立論獨特、例子有趣、文筆清通,任何對「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的關係」有興趣的人都應該一讀。雖然這篇論文不算艱深,而我第一次讀它時已是個研究生,但仍有不少地方是多年後重讀多次才理解得透徹;不過,其中「二階意志」這個重要概念,是初讀時就對我大有啟發的。

Frankfurt 先劃分了一階意欲(first-order desires)和二階意欲(second-order desires),以下是兩個簡單的例子:

(i)   我想戒酒。

(ii)  我希望自己有意欲戒酒。

(i) (ii) 都表達了我的意欲,而 (ii) 表達的意欲是二階的,因為這個意欲的對象是 (i) 表達的那個意欲 --- 以意欲為對象的意欲,就是二階意欲。

如果我不只希望自己有意欲戒酒,還希望這個意欲成為我的意志(my will),推動我成功戒酒,那麼,我有的便是一個二階意志。根據 Frankfurt 的看法,我之為我,正正在於我有哪些二階意志;他認為沒有二階意志的人只是盲目隨著一階意欲而行,可說是行屍走肉,他稱之為 “wanton”

「二階意志」不是一個複雜的概念,當年我明白了之後,立刻視之為一個方便反思的工具:問一問自己有沒有二階意志,如果有,是哪些 --- 你會對自己有更深的了解;假如答案是「沒有」,便要思考該怎樣做 --- 如果不想繼續做 wanton,因而終於確定了一些二階意志,你的人生便可能有自主的方向。

20140513

略談對哲學的幾個誤解


有些人對哲學無甚認識,卻愛對哲學說三道四;他們未必不學無術,有些更學有所長,乃專家學者,只是對哲學有誤解或偏見。例如去年物理學家 Lawrence Krauss 出版 A Universe from Nothing: Why There Is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 一書後,哲學家 David Albert 寫了一相當負面的書評,Krauss 反應十分強烈,不但狂踩哲學,強調科學不斷進步而哲學則停滯不前,還不點名罵 Albert 為「白痴哲學家」(“moronic philosopher”)。誰知這位「白痴哲學家」不但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哲學教授,還是位物理學博士;Albert Krauss 那本書的批評,顯然不是由於他不懂科學(尤其是物理學),反而是 Krauss 的回應盡顯他對哲學的偏見。

天體物理學家 Neil DeGrasse Tyson 也毫不掩飾他對哲學的鄙夷,最近的言論便引來哲學家 Massimo Pigliucci 的指責,直斥他過份(有趣的是,兩人是朋友);跟 Albert 一樣,Pigliucci 也同時是科學家,擁有遺傳學博士學位及生物學博士學位,他這篇文章寫得生動而有見地,很值得一讀:


我在臉書和網絡文章偶然見到一些人表達對哲學的看法,其中有堂堂大學教授,但也是誤解居多;以下我會列舉一些較常見的誤解,並略為澄清。不是人人都應該對哲學有興趣,哲學也不是高高在上、凌駕其他學科,然而,誤解總是不好的,由誤解而生的惡劣態度,就更加不要得。

「哲學沒有新問題,哲學家到現在還是討論那些已有二三千年歷史的老問題。」

哲學家的確還在討論一些古老的哲學問題,因為那些問題還未有令人滿意的答案,但這並不表示沒有新的哲學問題。近代數理邏輯的勃發展便引發不少新的語言哲學和邏輯哲學問題;心靈哲學也因為認知科學、神經科學、和人工智能等新興學科的出現而面目一新。有時,有些哲學家能獨力提出一些從沒有人討論過的哲學問題,Samuel Scheffler 的新書 Death and the Afterlife 就是一個好例子(雖然從書名完全看不出有何新意)。

「哲學沒有進步。」

即使發展出新問題不算是進步,哲學仍然是有進步的,不過沒有科學的進步那麼快速和明顯而已。例如近代西方哲學擺脫中世紀哲學的宗教束縛,已是一大進步;此外,一些觀點或論證流行一時,但被後來的哲學家發現有嚴重錯誤而棄之如敝屐,例如邏輯實證論和 paradigm-case arguments,這也算是進步。

「哲學只是鑽牛角尖。」

- 有些分析哲學家研究末節的哲學問題,越分析越繁瑣,卻又理不出甚麼重要的看法,那可以形容為「鑽牛角尖」。然而,一個看似很小的哲學問題,可以是一個重大問題必先要解決的部份;一個被研究多時也沒有定論的哲學問題,仍然可以令人有所啟發。這兩個情況都不算是鑽牛角尖,而大部份哲學問題都是這樣的。

「哲學只是故作高深,只要夠聰明和有創意,便可以隨便講,創造自己的哲學,反正沒有對錯可言。」

-  分析哲學講究清晰嚴謹的論證,當然不能單靠聰明和創意,而是要受過嚴格的學術訓練,才有能力研究;就算是相對不那麼注重論證、較容易故作高深的哲學(例如當代的法國哲學),也須要對所屬哲學傳統有深入的認識,浸淫其中,可以寫出像樣的東西。

「哲學主要是邏輯和語理分析。」

邏輯本身不是哲學,對於哲學來說只是工具;哲學家當然應該有基本的邏輯訓練,可是,哲學家不同邏輯學家,不必專研邏輯(這裏主要是指數理邏輯,而不是指謬誤名稱一大堆的「非形式邏輯」)。至於語理分析,也不過是哲學工具,而且只是基本工具,不能單靠它解決哲學問題;在五六十年前英美的「日常語言哲學」(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盛行時,的確有不少哲學家認為語理分析已足以解決所有哲學問題,但現在仍然堅持這個看法的哲學家,相信已絕無僅有 --- 這也算是進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