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網誌透露過不少個人資料,要找出我是誰實在非常容易,我也不介意給人起底,否則我一開始就會連 Wong 這個姓也不用,起個化名便算了(例如「老學究」、「專業哲學家」、或「哲道盲者」也不錯)。不過,我認為最理想的還是讀者只是看我文章的內容,不理會我是誰,我說得對就贊成,我說得不對就批評,以事論事,就理講理,也許便會少了很多無謂的干擾。
20111228
起底
我在一個專供學術界中人使用的 networking 網站有戶口,假如有人在網上搜尋關於我的資料,找到我在這個網站的戶口,網站會通知我。最近一星期網站給我的通知突然頻密起來,看來是在網上「起我底」的人比平時多了。何以會有此情況?很有可能是因為我最近那幾篇批評李天命的文章引起一些有心人的好奇,想知道這「大言不慚」的王某究竟是何方神聖。
20111226
邏輯與哲學
研究哲學需要有邏輯頭腦,因為哲學免不了論證,分析論證就是分析推論的邏輯,分析對了,才可以準確評估論證是否恰當。然而,這裏有兩點要注意:第一,有邏輯頭腦並不等如有哲學頭腦;第二,有邏輯頭腦並不等如精通數理邏輯。
邏輯頭腦是哲學頭腦的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因為哲學也講求創造性的想法和洞見,這些是不能單憑邏輯思考而得到的。兩個邏輯能力相若的哲學家在哲學的表現不一定相若,就算也是相若,亦大多不會有相同的哲學觀點或理論 --- 他們有各自的原創想法和洞見。
雖然邏輯本身也有哲學問題,但邏輯(尤其是數理邏輯)是像數學多於像哲學;因此,有邏輯頭腦而搞不好哲學,並非奇事。我就認識一個這樣的人,是 Berkeley 的同學(稱他 R),現在已是加拿大某大學的邏輯學教授。Berkeley 的哲學系和數學系有一個合辦的 Ph.D. program(Ph.D. in Logic and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ce),R 讀的就是這個 program,研究 David Hilbert 的數理邏輯。有一次 R 在系裏演講,卻表現欠佳,觀眾問的一些問題難倒了他,令他有點尷尬。事後我和幾個同學談及此事,大家一致認為 R 邏輯強而哲學弱,可是,他在演講裏卻試圖走出邏輯,大談哲學,便立顯力有不逮了。
現在談第二點。雖然精通數理邏輯者必有邏輯頭腦,但反之則未必,因為有邏輯頭腦者不一定精研過數理邏輯。如果要精通數理邏輯才算有邏輯頭腦,那麼古往今來的哲學家便大多沒有邏輯頭腦,包括柏拉圖、休謨、和康德等大哲學家,因為他們都沒有學過數理邏輯 --- 由 George Boole 的研究算起,數理邏輯的歷史還不到二百年,在此之前的哲學家,當然就全都沒有學過數理邏輯了!
讀哲學的人,除非是研究數學和邏輯裏的哲學問題,否則對數理邏輯的認識,能達到 Ted Sider 的 Logic for Philosophy 一書的程度,已很足夠,沒有必要精通。其實,即使在現代,不太懂數理邏輯的著名哲學家亦大有人在;讓我舉一個較極端的例子:Derek Parfit 是公認的當代重要哲學家,他的新書 On What Matters 更被推崇為百多年來最重要的道德哲學著作,然而,Parfit
的數學極弱,不擅長處理符號,甚至到十九歲那年還認不到 "¸" 這個簡單的數學符號!(見 Larissa MacFarquhar, "How to Be Good", The New Yorker, September 2011)。
我不是說數理邏輯對哲學沒用,有時論證太複雜時,將它符號化後會方便檢驗論證是否確當。不過,將論證符號化永遠有一個危險,就是把論證裏的命題「翻譯」錯了,符號化的版本和原來的論證不對應,在這情況下,符號化反而會令你錯誤評估原來的論證。要「翻譯」正確,只是熟悉有關的數理邏輯系統是不夠的,還要正確了解原來的論證裏各命題的意義和它們之間的關係,而這種了解的能力,不是單靠數理邏輯的訓練便可得到。
20111225
天下為公
「天下為公」四字,我一向都理解為「天下是公有的」,也未見過其他人有不同的理解。此語出自《小戴禮記》〈禮運〉,其中講大同與小康的那部份,在中學時已讀過,「天下為公」就在講大同那一節,相信當時老師也解作「天下是公有的」。講小康那一節有「天下為家」一語,於是有人提出公天下和家天下的分別,也就是天下為公眾所有和天下為一家一姓所有的分別。
近讀錢穆《素書樓經學大要三十二講》,卻見到以下別解:
『「天下為公」的「為」字亦有兩種講法:一讀平聲,如白話文「是」字的意義,說天下「是」公的。一讀仄聲,這句話是說,在大道行的時候,天下的人每做一事都是「為」著公,就是口語裏「為甚麼」的「為」。「天下為公」四字,應照後一講法。為甚麼?因下面的一大段話,便在解說天下一切人都為著公,不是為著私,這才是大道之行。』(見第一講)
重讀〈禮運〉原文,不得不贊成錢穆的看法。「天下為公」四字以下,講的都沒有「天下為公眾所有」的意思,尤其是「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及「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更明顯是錢穆所說的「為公不為私」之意。
至於小康一節講的「天下為家」,也就是「人人都是為了自己一家」的意思 --- 為了自己一家,那自然會「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了。
「大人世及以為禮」一句似是說家天下的情況,孔穎達疏云:「世及,諸侯傳位自與家也。父子曰世,兄弟曰及。謂父傳與子,無子,則兄傳與弟也。」然而,將這句放到上下文裏看,便知道這不過是說「大人」為了自己一家的利益而訂立的制度,就算是隱含了家天下的概念,也不是小康一節的重點。
我以前對「天下為公」的理解,是先入為主和一廂情願的結果,以致原文的意思那麼清楚仍看不到。此亦可見讀書之難也。
20111223
齊澤克的偉論
有朋友在 Facebook「贈」我一個短片,只見片中齊澤克口沫橫飛在談論宇宙和愛。我一邊看一邊笑,不是因為我明白他說甚麼,認為可笑,而是因為他的表情、語氣、和聲線都令我覺得很滑稽。請先看片:
我有兩個問題,希望有些讀者能回答,因為我實在好奇,想知道其他人的看法:(1) 你是否也覺得齊澤克在片中的表現滑稽? (2) 你明白他的說話嗎?(如果明白,請解說,以開鄙人之茅塞。)
我有兩個問題,希望有些讀者能回答,因為我實在好奇,想知道其他人的看法:(1) 你是否也覺得齊澤克在片中的表現滑稽? (2) 你明白他的說話嗎?(如果明白,請解說,以開鄙人之茅塞。)
(後記:重看短片一次,發覺齊澤克講得最深奧的還是頭兩句:"There
is nothing, basically. I mean it quite literally." 最妙是 "literally" 一字。)
20111222
障蔽
為了寫一篇論文,要看 Alvin Plantinga 的 God, Freedom,
and Evil 一書講 the ontological argument
的那章。這本書我十多年前讀過,內容已忘記得一乾二淨,也記不起當時對此書的評價;今次重看的這一章,卻令我激賞不已,不得不佩服 Plantinga 分析之精、細、準、深;有志學寫這種條分縷析的哲學文章者,當可以此章為範文。
障蔽難以完全消除,惟有時刻警惕自己。
然而,Plantinga 寫的東西有時會因為自己的宗教立場而有明顯的障蔽,這從我曾談過的那本小書 Science and Religion: Are They Compatible? 可見一二。當然,我對他的這個看法也可能是我的障蔽 ---
我可能受自己的反宗教立場影響,對 Plantinga 有偏見。
此書我買了,遲些會看,但昨天讀到 Michael Ruse 寫的書評,因而對 Plantinga 的書立刻印象不佳。Ruse 集中批評 Plantinga 在書裏偏幫支持智能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的生物學家
Michael Behe,尤其是 Plantinag 認為其他生物學家對 Behe 的新書 The Edge of Evolution: The Search for the Limits of Darwinism 的攻擊不可信。
Ruse 只是引了 Plantinga 寫的這句(我的翻譯):「這些書評大部份都是些尖刻、無中生有、嘲諷、奚落、和謾罵的說話,實難令人信賴。」根據 Ruse,Plantinga 因此而一筆抹煞這些對 Behe 的批評。
我將 Ruse 的書評貼在 Facebook,想不到立刻引來一位朋友的回應。他是我在 Berkeley 的同學,現在也是教授,而他的博士論文寫的正是 Plantinga 反對 naturalism 的論證!他指出 Ruse 的書評不盡不實,因為 Plantinga 事實上在書裏有討論一些對 Behe 的批評,並加以反駁,絕對不是一筆抹煞,而且Plantinga 表明對 Behe 的立場有保留,不明顯是偏幫 Behe。
看來我要讀過 Plantina 的書,自行判斷誰是誰非了。值得反省的是,我為何那麼容易接受 Ruse 對 Plantinga 的批評?可不是因為我有障蔽嗎?
20111221
外星人的宗教:一個思想實驗
無論多荒誕的信仰,聽多了、接觸慣了,即使自己不接受,亦逐漸會見怪不怪,不再覺得那麼荒誕。如果你只認識基督教,第一次聽到摩門教徒信些甚麼時,大多會覺得他們的信仰比基督教更天方夜譚;假如你是個摩門教徒,你便不會見到摩門教的無稽之處,卻可以一眼看出山達基如何可笑。
試想像你乘太空船到達一個有高智慧生物的星球,那些外星人的文明大約是我們七、八世紀時的水平;你到達後使用高科技隱藏自己,只是從旁觀察這些外星人。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觀察,你得知他們也有宗教,雖然大小宗教為數不少,但主要的是四大宗教:
1.
神女教:這是個一神教,教徒相信每個人出生後都是不潔的,因為每個人的父母在交配時都有不潔的念頭,沾污了胎兒;為了清洗世人的不潔,神化身成弱女,甘願被十多個暴漢姦殺,死後回復神身;世人凡接受神女為自己真正的母親者,都會變為聖潔,將來還會在聖潔的空間永永遠遠存活。
2. 聖使教:這也是個一神教,教徒相信神不斷派使者到人間傳達祂的信息,但其中只有一個使者最能代表神,被稱為「唯一聖使」。聖使教徒接受的教條都是「唯一聖使」定下的,但他們都相信那是神的啟示。這個宗教在日常生活上有很多規限,例如禁吃任何動物的左前腿,因為那部位是不潔的。
3. 雜燴教:這是個多神教,沒有一套統一的神學,有很多原始崇拜和巫術的成份,拜的很多神都有動物特徵,但教徒都相信生命無始無終,循環不息,最重要的是行善積德,拜哪一個神也沒所謂。
4. 修行教:這是一個無神宗教,教徒相信要依靠個人的修行才可以成為真正的人,完全控制自己的心思意念,達到絕對的自由。自我要求最嚴格的教徒會主動服食一種草藥,令自己喪失性慾和生殖能力,以期早日到達絕對自由的境地。
你會接受這四大宗教的任何一個嗎?我相信不會 --- 你對這些宗教都不熟悉,有了心理距離,在你眼中,這些宗教便都是荒誕而不可信的了。假如你在這些外星人面前現身,利用能震驚他們的高科技說服他們你就是神(或神的使者),你便可以輕易在這星球創立一個新宗教了!
20111219
我看不到的閨房記樂
沈復的《浮生六記》是我心愛之書,昨天看到陳雲為文論之,自然想知道他說些甚麼。陳雲根據書中的蛛絲馬跡,猜測芸娘是同性戀者,但他這篇文章中我特別想討論的,卻不是這個有趣的猜測,而是以下這一段:
是陳雲讀得太不小心,還是他一廂情願將自己的幻想讀進原文裏?
『之前夫妻遊太湖,沈復請船妓素雲來陪酒,三人在萬年橋下暢談,素雲不勝罰酒而醉,狂態畢露,芸娘叫其夫撫摸素雲之身,之後自行乘輿歸去,留下其夫與素雲在船上「茶話片刻,步月而回」,也是成人之美。及後,友人魯半舫之母私下告知芸娘,說他夫婿曾於萬年橋舟中挾兩妓而飲,芸娘則說其中一人就是她,於是魯夫人大笑。』
這裏談的是〈閨房記樂〉所記一事,奇怪的是,陳雲的複述,與我記得的原文大異其趣。於是我翻看原文,越發奇怪陳雲怎會看到這麼多我看不到的東西。
首先,陳雲說素雲是船妓,可是,原文只說她是「船家女… 與余有杯酒交,人頗不俗」。「船家女」會不會是「船妓」的委婉說法?陳雲提到的魯夫人一節,可說明素雲確不是船妓。魯夫人本以為沈復「挾兩妓飲於萬年橋舟中」,她「大笑釋然而去」,不只是因為聽芸娘說其中一人就是芸娘自己,還因為芸娘「以偕遊始末詳告之」。如果魯夫人認為沈復挾兩妓而飲是不當的行為,她會認為妻子在場仍挾一妓而飲便很恰當嗎?魯夫人釋然,是因為知道沈復沒有挾妓而飲。
陳雲說「素雲不勝罰酒而醉,狂態畢露」,其實素雲只是因沈復取笑她學不懂酒令而捶他的肩,不算狂;此外,原文說「素雲量豪,滿斟一觥,一吸而盡 … 乃連盡兩觥 … 又乾一觥」,卻沒有一字描寫素雲酒醉,還寫她飲了這麼多酒後仍能「以象箸擊小碟而歌」。
倒是芸娘「欣然暢飲,不覺酩酊,乃乘輿先歸」,原文是說她因為覺醉而先離去,陳雲只說芸娘「自行乘輿歸去」,沒有提「不覺酩酊」四字,便令「成人之美」」一說看來合理;一讀原文,便知這說法純屬猜測。
至於陳雲那句「芸娘叫其夫撫摸素雲之身」,令人覺得芸娘實在豪放。看原文,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沈復取笑素雲,素雲捶他的肩,芸娘便說:「只許動口,不許動手,違者罰大觥。」素雲飲了罰酒後,沈復開玩笑說:「動手但准摸索,不准捶人。」芸娘順著那玩笑,挽素雲至沈復懷中,笑說:「請君摸索暢懷。」沈復沒有動手,只說:「卿非解人,摸索在有意無意間耳,擁而狂探,田捨郎之所為也。」這說話仍有兩分輕薄,但於酒意中總算是保持住君子之態了。陳雲的複述卻容易令人以為芸娘就那麼叫丈夫撫摸素雲之身,而沈復也就摸了,真冤哉枉也!
20111218
愛因斯坦的末日夢
同事 J 介紹我看 Alan Lightman 的 Einstein's Dreams,那是一本很短的小說,講愛因斯坦在 1905 年間構思相對論時所做的千奇百怪的夢;夢,當然是作者虛構的,都和時間有關,雖然其中一些夢想深一層非常難理解,但那天馬行空的想像(其實有些是基於相對論對時間的理解,但讀者不必深究),大多能引發人思考相關的問題。
不知大家可會比我樂觀一點?
其中一個夢我想特別談一談。愛因斯坦夢到 1907 年 9 月 26 日是世界末日,但這夢中的末日,跟我想像的末日景象大不相同。在愛因斯坦的夢中,人人都知道末日的日子(至少在末日的一年前已知道),然而,世界沒有大亂,人們沒有恐懼,反而事事都看開了,盡情活在當下,覺得大家一起了結一切,人人平等。末日前的一刻是這樣的:
「世界終結前的一分鐘,人人聚集在美術館的空地。男人、女人、和小孩子手牽手形成一個巨大的圓圈,沒有人走動,沒有人說話,是絕對靜寂到每個人都聽到自己右邊或左邊的人的心跳聲。」
我對人性的看法很悲觀,假如大家都肯定一年後是世界末日,我相信世界必然大亂,很多人會做出平時不敢做的壞事以滿足自己的慾望,越接近末日那天,情況越會是如此。
20111216
暢快的討論
沒見 John Cook 好幾個月了,早幾天電郵他問好,他約我見面,並問我有沒有興趣討論他在 The Undiscovered Wittgenstein 一書中對 Barry Stroud 那篇著名的文章 "Wittgenstein and Logical Necessity" 的批評。他老人家有興致,我當然捨命相陪。Stroud 是我老師,而且我對 Wittgenstein 的了解主要是得自他的教導(他在 Berkeley 開的 Wittgenstein 課,我修了一次,後來又旁聽了一次),這次討論,便有點護師的意味了,所以我將 Cook 書中的有關部份和 Stroud 的文章都仔細重讀了一遍,並想清楚了該怎樣回答 Cook 對 Stroud 的批評。
這種哲學討論真是暢快,大家都不會誤會對方的論點,可謂旗鼓相當,沒有勝敗之心,只是追尋真理,對就堅持,錯就認錯,這才過癮。
今天下午 Cook 到我家來,帶了一瓶白酒和一大堆零食,看來是真的要跟我詳談了。我先送他一本剛出版的我有份編的書(一本討論 Stroud 的論文集),他大為高興。坐下,開瓶,斟酒,我們便開始了一個多小時的 Stroud 的學生和 Cook 老前輩的論辯。
Cook 八二高齡,腦筋竟仍十分靈活,對我的提問都答得既快速又恰當,我也不甘示弱,用各種別開生面的例子回應他的論點,如此往復來回,轉眼已超過一小時。我成功令 Cook 接受了一些 Stroud 的文章中他沒有注意到的要點,雖然 Cook 仍堅持他對 Wittgenstein 的理解才是對的,但我能令他讓了幾步,已很有滿足感了。
20111215
高處未算高
兒子這幾天心情大好,因為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嚐到身處高峰的滋味。雖然他資質不錯,人人讚他聰名,但學業成績一向只是中上,疏懶之故也。今年升上高中後,他開始發奮讀書,不只交足功課,並且是用心做的,也不大需要我們督促,幾乎是「自動波」了。
上次提及的那篇英文作文,他終於拿了 A(在一段引文裏打漏了一個 "a",給老師扣了 5分;我查看他的文章時略過引文,因為那不是他寫的文字,否則那個漏了的 "a" 應該逃不過我的法眼)。老師不但讚他寫得好,還將他的文章「借」給另一個英文老師在班上作為範文讀出來,令兒子「聲名遠播」。
這星期各科大考,他陸續知道成績,都是班裏數一數二,而且科學和英文兩科的老師將各人的成績公開,所以他又「威」了一陣。
這幾天接他放學,都見到他笑逐顏開、容光煥發。今天回家途中,我們談起他這學期的表現,我問他感覺如何,他直接說: "It
feels good to be able to come out on top!"
我替他高興,然而,這只是高中第一個學期,高處未算高,他要走的路還很長。他嚐過身處高峰的滋味,自然有動力保持自己的「位置」,然而,身處高峰對一個人的性格亦是考驗,我希望他被煉出來的不是「一覽眾山小」的傲岸,而是「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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