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1

欲加之罪

梁文道自從被一些愛港反共人士打成投共分子之後,似乎一寫及中港政治,便會給這些人解讀為媚共文章;例如最近的一篇〈其實不明白〉,就被指為「河蟹文」。

梁文道這篇文章說的「其實不明白」,不必特別用心讀,也可看出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指那些替建制派叫陣的群眾根本不明白反拉布反的是甚麼;另一方面是指建制派這麼「低莊」、「肉酸」的動員手法,其實適得其反,卻竟然一用再用,令人難以明白;這兩方面的「不明白」是相關的 --- 被收買或利用的群眾越是無知,就越容易弄致「建制派的群眾動員都得遭人訕笑」,也就越令人不明白建制派為何仍要用這個方法,『難道他們不曉得其中埋藏弱點,早成媒體遊戲的慣性獵物?難道他們不曉得只要有幾個這樣的例子,建制派和「反智」、「無知」、「利益交換」這些字眼的關係便更形鞏固?』。

除非你先入為主,像那位無待堂主一樣,認定今天的梁文道「每寫到有關香港和中國政治的,都是妖文。每個字都妖氣沖天,每個段落都充滿了維穩氣」,否則,就算你認為他是在替那些「無知」的群眾開脫,你也不能否認他同時是在批評建制派的做法。批評建制派的文字是那麼清楚擺在那裏,竟能視而不見,只執著文章說的一方面而大加鞭撻,不是偏見者的盲目是甚麼?

無待堂主的文章無的放矢之處甚多,例如說梁文道『人民幣越升,他就越溫和、越會遊戲文字,散播著文人式的虛無主義。人民幣越升,他就越會取悅「庸眾」』,他怎知道梁文道是向錢看?是將心比己乎?接著說『既然梁文道把這些收錢反拉布的人說得那麼無知、對事理那麼「不明白」,那麼他就好應該利用他的文字地盤好好教育』,就更不知所謂!好好教育誰?那些收錢反拉布的人?他們會看梁文道的文章嗎?他說『在梁文道的筆下,這些人的所謂「無知」被放大了』,但他自己寫「這些師奶盲毛,雖然不殺正義,正義卻為他們而死」,豈非更加誇張?

不過,最能突顯無待堂主絮絮叨叨而頭腦簡單的,是這個類比:「好比一個妻子無知,誤將老鼠藥當成代糖毒死丈夫。雖然無心,在法庭也會被判作誤殺。」哪有這麼簡單啊!以下的不同情況不會有相同的判決:妻子根本不知道家裏有老鼠藥,而老鼠藥的包裝和代糖的十分相似;她知道家裏有老鼠藥,也知道老鼠藥的包裝和代糖的十分相似,卻沒有小心將兩者分開擺放;她有將兩者分開擺放,但家裏的傭人不小心將一包老鼠藥誤放在代糖中間;她知道家裏有老鼠藥,而老鼠藥的包裝和代糖的並不相似,要極度不小心才會將老鼠藥當成代糖。除非無代糖誤用了老鼠藥就等於下毒,否則我們是要看具體情況來判斷的。

69 則留言:

  1. 這事根本一筆糊塗帳,事件本身不值一談,倒是折射出今日香港在恐共依共間游弋的各方如何逐漸變得盲目焦躁。

    回覆刪除
    回覆
    1. 很有同感. 現在不少談論時事的人除了擺脫不了偏見, 更沉迷於猜疑, 在他們心目中, 好像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必定有陰謀, 世界上再沒有單純的人和事了. 有些本來不值一談的小事, 也誓要想方設法挖掘點吸引人眼球的東西來似的.

      刪除
    2. //事件本身不值一談,倒是折射出今日香港在恐共依共間游弋的各方如何逐漸變得盲目焦躁。//

      - 同意,我寫此文的目的無非是點出這種盲目焦躁。

      刪除
  2. http://www.hkreporter.com/channel_list.php?channelid=3

    2012-05-21
    主持人: 梁錦祥、黃毓民、大舊、Carol
    主題: 毓民頻道-(第398集).......
    在線觀看VIDEO
    節目重溫
    分享至facebook

    HTTP下載:
    民主黨、梁文道、王岸然、陳景輝、林輝全部都係垃圾.
    香港學者,傳媒犬儒鄉願.

    回覆刪除
  3. 那麼無代糖是否誤用了老鼠藥?

    R.

    回覆刪除
  4. 只講誤殺的法律問題,此例並不涉及有意圖殺人的「誤殺」,但無意圖的「誤殺罪」通常有兩種可能,一是非法的危險行為導致他人死亡,二是嚴重疏忽。

    老鼠藥當代糖算不算誤殺,應該要看究竟妻子有沒有疏忽。例如兩種東西是否看起來相似﹖她平時是否會把老鼠藥和代糖放在一起﹖她有沒有把兩者另外倒出來儲存以致沒有標籤作分辨﹖她拿來用之前有沒有嘗試檢查標籤﹖
    如果是傭工替她買和儲存,她只是拿來用,責任又可能不同。雖然她仍有疏忽管理傭人之嫌,但如果是傭工搞錯了標籤,那麼自然就不是妻子的疏忽。

    要確立她有誤殺罪也不是那麼簡單。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謝謝補充。我沒有查看有關法律,只是就常理立論。

      刪除
    2. 維基是這樣說﹕

      Criminally negligent manslaughter

      Criminally negligent manslaughter is variously referred to as 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 in the United States, gross negligence manslaughter in England and Wales. In Scotland and some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jurisdictions the offence of culpable homicide might apply.

      It occurs where death results from serious negligence, or, in some jurisdictions, serious recklessness. A high degree of negligence is required to warrant criminal liability. A related concept is that of willful blindness, which is where a defendant intentionally puts himself in a position where he will be unaware of facts which would render him liable.

      Criminally negligent manslaughter occurs where there is an omission to act when there is a duty to do so, 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 duty owed, which leads to a death. The existence of the duty is essential because the law does not impose criminal liability for a failure to act unless a specific duty is owed to the victim. It is most common in the case of professionals who are grossly negligent in the course of their employment. An example is where a doctor fails to notice a patient's oxygen supply has disconnected and the patient dies (R v Adomako).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nslaughter#Involuntary_manslaughter

      刪除
  5. 梁文道北上工作多年,當年他是第二批簽署《零八憲章》的人,而《零八憲章》是導致劉曉波入獄的近因。梁文道比很多人有膽量得多。

    梁似乎在大陸住得太久,太習慣用曲筆寫文,加上佛教信仰,寫東西已再無年輕時代的菱角。在某些人眼中,他顯得溫溫吞吞,可以歸類為「港奸」。

    回覆刪除
    回覆
    1. 公道。文字少了菱角多了曲線,竟被批判,實在可悲。

      刪除
    2. 其實比起那些只懂無失放的去謾罵,找別人跟自己思想上不同處加以批判,很可笑的是當中很多人都稱自己是熱愛民主自由,不過是在戀權。令他們很多盲目的追隨者變成他們口舌的工具。

      如果你問他們什麼是民主自由,他們大都可以說出一大埋可得到的權利,但要他們說出一個半個義務或者條件,沒多少個說得出來。跟支持者說好多很美好的話,又或者令他們感覺自己好像高人一等,擁有特權,其實是利用他們無知跟恐懼。最後發展對異見者加以打壓,甚至施以精神上及肉體上的虐待.....

      如果你問他們問題,他們永遠都答不上,只懂套用別人的說話或者領袖的,更極端者只會答,誰誰說的一定是對的,你不是這樣想,你有問題。

      刪除
    3. 他們還常幻想有人要洗他們和下一代的腦.
      誰不知在洗人腦的,就是他們自己

      刪除
  6. >最後發展對異見者加以打壓,甚至施以精神上及肉體上的虐待.....

    如果你問他們問題,他們永遠都答不上,只懂套用別人的說話或者領袖的,更極端者只會答,誰誰說的一定是對的,你不是這樣想,你有問題。
    <

    穌格拉底有云: 「無知是罪」。

    回覆刪除
  7. 其實無論那一方都在利用著人的恐懼與無知,但對於梁先生改篇文章被炒作得面目全非,看來香港的民主自由運動,已經慢慢狂熱的支持者親手拉下馬,換上霸權主義。

    瑞芬斯塔爾:無良是一種病,無知是一種罪

    一些狂熱者表現出的是他們既無良又無知,把這種難以根治的病在散播。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些狂熱者有不少認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刪除
  8. 瑞芬斯塔爾:無良是一種病,無知是一種罪。

    對於一些宗教狂熱者,政治狂熱者,他們是既無良亦無知,成為了惡。把仇恨、憎惡這些負面的思想散播。

    回覆刪除
    回覆
    1. 對政治無知﹐但清楚做示威臨記有錢收﹐這些人是現實但知所謂。
      對政治的現實明明無知﹐自己卻懵然不知﹐還以為自己手執真理﹐行動代表正義﹐還要自備乾糧當人家的水軍﹐那才是真正的不知所謂。

      刪除
    2. 其實我覺得,一篇小小的文章都可以上網上線到這樣子,是否已經走火入魔?這幾年很多所謂民主自由的前行者,他們既打外又打內,打得很多原本支持的人都不知怎麼地成了反派,現在更反像是一個幫會..........

      到底他們追求的是什麼?為什麼跟他們口中說支持我落差了這麼多?我很想支持他們,但慢慢地覺得是一種錯誤。

      刪除
    3. //現在更反像是一個幫會//

      - 也像教會。

      刪除
    4. 不似幫會吧﹖
      幫會只會因為利益問題打生打死﹐你個人有乜諗法﹐無人理你
      佢地既為利益問題打生打死﹐連人諗乜講乜﹐都可以比人拎來批鬥
      難聽D講﹐班友口話反對共產黨﹐但我覺得﹐佢地仲似以前的共產黨。
      家陣共產黨﹐乃至大部份大陸人﹐個個都專心搵錢啦﹖
      邊鬼個得閒同你玩乜鬼政治爭論咩﹖

      刪除
  9. 先不論道長的文章有否被曲解﹐但要覺得文章論點有誤﹐反駁論點即可。然而﹐無待堂今次明顯是在玩誅心論啦﹐豈是無的放矢﹖

    可惜﹐誅心論﹑動機論﹑陰謀論在近年的香港媒體中大行其道﹐年輕人受此誤導而不自知﹐也是意料中事。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我有興趣看更多這方面的資料,可以在哪找到?

      刪除
    2. 你去香港雜評網站看吧﹐哲人王右邊的網站簡介中有的﹐他時常將明報和蘋果的時評轉載過去的。
      建制派那邊的時評就比較難找了﹐你索性上香港新浪新聞那邊看吧
      又﹐近來的時評﹐都愛以預測之名﹐做些沒有客觀證據下揣測﹐之前特首選舉時謠言滿天飛﹐這情況更為嚴重。

      刪除
  10. 你好,
    我們是一班尋找香港小店小販的年青人,為此我們開了一個blog去將這些小販檔記錄下來,可不可以和你的blog連結?
    我們的網址是
    http://justanotherstorehk.blogspot.com/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連結當然沒問題。

      刪除
    2. 多謝!版主是連在百花齊放那裏吧?
      我們也把你的網址連起了,有時間多來走走!

      刪除
  11. 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是一個腐敗社會的做法。一個腐敗的社會對對香港絕不是好事,無待堂主或者覺得梁文道對建制派這種腐敗行為的批評過於溫和。

    回覆刪除
    回覆
    1. 他根本對梁文道批評建制派隻字不提。

      刪除
    2. 又上綱上線﹐其實你知唔知咩叫「黑金政治」同「賄選」﹖

      刪除
    3. 文少,不如請你解釋一下咩叫「黑金政治」同「賄選」

      刪除
    4. 台灣的黑金政治﹐主要是指黑幫想透過捐獻或參選來影響政治
      賄選主要是指買票。
      即使我們假定蘋果沒有做新聞﹐DAB比錢請人示威﹐最多只能說那幫人是職業示威者﹐在外國職業示威者可是很常見。
      我就看不出綠色和平受薪幹事時常跑去示威﹐跟那幫師奶金毛有何本質上的分別。

      刪除
    5. //台灣的黑金政治﹐主要是指黑幫想透過捐獻或參選來影響政治
      賄選主要是指買票。//
      「用錢去買反拉布」的行為是否屬用錢「來影響政治」?

      //在外國職業示威者可是很常見。//
      在外國賄選也是很常見,甚至殺人放火者也是很常見。 不知道做賊的人可否因為社會上也常見有賊就可以因此而證明「做賊有理」呢?

      //我就看不出綠色和平受薪幹事時常跑去示威﹐跟那幫師奶金毛有何本質上的分別。//
      你看不出並不等於沒有分別,視乎你所說的「本質」是指什麼。

      刪除
    6. 沒興趣跟你瞎掰啦
      要知道甚麼才是真正的賄選﹐自己看去
      http://clic.org.hk/hk/legis/ch/ord/554/

      至於甚麼才是真正的黑金﹐自己看這個網頁
      http://xiaoshousha.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

      刪除
    7. 什麼才是「真正的賄選」?如果在選舉中有人「用錢去買」選票這種「行為」還不屬於是「真正的賄選」的話,那什麼才是「真正的賄選」?這到底是誰在「瞎掰」?

      //至於甚麼才是真正的黑金﹐自己看這個網頁
      http://xiaoshousha.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
      你介紹的那個網頁第三段如是說:
      “至於「港版黑金」,其實是阿爺(中共)直接介入和操控特首(以及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港產的黑社會,只不過是聽命於北京的配角,而不是操盤手。選舉過程中,有疑似黑道中人扮演樁腳,也有紅色背景的候選人,以及本來是做生意後來半途出家的政客,但他們都不過是阿爺的棋子,身不由己。所以有人用希臘神話來形容香港的特首選舉 ―― 凡人的戰爭背後,是天神之間的鬥爭,即是由幕後玩家決定誰勝誰負。主流傳媒把注意力集中於某個江湖中人,有轉移視線之嫌,也是捉錯用神。由於黑暗勢力來自天庭(中國北方),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執法機關無法有效地掃蕩和清除源頭,只能依靠公民社會來抵制和抗衡。”

      照其所說,本港有存在「港版黑金」,這只能夠是證明了我說的「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那你還瞎掰什麼?

      刪除
    8. 不值一駁
      你去報警啦。

      刪除
    9. 你以為警察可以處理到「天神之間的鬥爭」嗎?

      刪除
    10. 我一早就預測梁振英會勝出就是按照「天神之間的鬥爭」規律來預測的,事實也證明如此。而你在你的blog裡說//我至今依然堅持認為﹐唐唐本來是預定人選﹐而CY本來預定是個陪跑//
      //CY則遲早會被阿爺勸退//
      這也證明了你對「天神之間的鬥爭」中共政治真是一竅不通。

      刪除
    11. 你而家呢﹐是話建制派請人去示威=賄選同黑金政治
      法例比埋你睇都唔識睇﹐我駁你就多餘啦

      至於你quote「港式黑金」那段﹐你見到佢用上括號嘛﹖
      況且﹐同今次建制派請人去示威有乜關係﹖
      有金毛飛等於他們是黑社會呀﹖豬肉不是這樣砌的。

      又﹐你又回帶講特首選舉做乜春﹐你唔悶咩﹖
      至於特首選舉﹐我只是見你根本連文章主旨都未睇通﹐所以唔想再睬你。
      當然﹐你次次見人唔回你﹐就當我錯﹐然後認屎認屁。
      最好笑係﹐你話自己「一早就預測梁振英會勝出」﹐有幾一早呀﹖二月尾叫一早呀﹖
      總之﹐請你拿我末段那句做文章之前﹐請看看我文中開首說的那句﹕「說成是香港史上的一次奪權事件﹐也不過份」

      至於你話我對中共政治一竅不通﹐要假扮自己知大陸政治內幕的話﹐請繼續。

      刪除
    12. 我係話「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你就引用咗一堆嘢出來,那除了證明「用錢去買反拉布」(如果有的話)這種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之外,又能夠證明什麼呢?

      刪除
    13. //總之﹐請你拿我末段那句做文章之前﹐請看看我文中開首說的那句﹕「說成是香港史上的一次奪權事件﹐也不過份」//

      「香港史上的一次奪權事件」?幼稚一點了吧。
      看看你那段話是怎麼說的:「坦白講﹐今次選舉結果﹐有點出人意料
      出乎意料的是﹐代表著「中環價值」的唐唐
      以及背後的「中環勢力」﹐竟然會被打敗
      說成是香港史上的一次奪權事件﹐也不過份。」

      你連香港的權力到底是在「西環勢力」手中還是在「中環勢力」手中你都搞不清楚,你才會鬧出「說成是香港史上的一次奪權事件﹐也不過份。」這個笑話。

      你之所以判斷錯誤就是因為你只知道香港的「中環勢力」,你可以在你的整篇文內只字不提「西環勢力」,可見你對代表「天神」的「西環勢力」是完全無知。

      那難怪你會把「天神之間的鬥爭」叫人「你去報警啦」!你唔知重慶市兩任公安局長(警察頭)係點死的唔緊要,但香港警務處長知呢,你傻唔好當香港警務處長都係傻至得架!

      刪除
    14. (1)建制派請人去示威問題﹐既然你說是「黑金政治」或「賄選」
      不用廢話﹐你直接指出這行為干犯香港哪條法例﹐便可以了。

      (2)再次證明你不太清楚我說的「中環勢力」實際指甚麼。
      若我同情地理解你那個「西環勢力」的話﹐那我簡單點跟你說﹕「西環勢力」不是鐵板一塊的﹐當中有一部份人便是我口中的「中環勢力」。

      (3)若你要談到阿爺方面﹐那便不能只談「西環勢力」了﹐還要談談「月壇勢力」。

      我都是那句啦﹐你要假扮自己知大陸政治內幕的話﹐請繼續。

      刪除
    15. (1)我懷疑你並不明白我句話的意思,我是說:「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2)//總之﹐請你拿我末段那句做文章之前﹐請看看我文中開首說的那句﹕「說成是香港史上的一次奪權事件﹐也不過份」//
      你很明顯是搞錯了香港的權力到底是在誰的手上。

      (3)談什麼勢力都無理由要「你去報警啦!」

      刪除
    16. (1)當然難以理解﹐因為你那句是語病句﹐甚麼「用錢去買反拉布」﹑「黑金政治」﹑「賄選」﹐我只是同情地理解﹐你在談「建制派疑似比錢請人去示威」的新聞。
      (2)從來沒有搞錯﹐我已經把話說得很白了﹐你不明也沒辦法。總之﹐唐唐本來是預定人選﹐後來被人鬥垮了。
      (3)現時你說建制派搞「黑金政治」或「賄選」﹐這是違反香港法例的﹐既然你有證據囉﹐當然要報警啦。

      刪除
    17. (1)我說: 「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請你指出這個句子病在哪裡?
      如果這個句子無病的話,那麼就肯定是你有病。

      (2)//從來沒有搞錯﹐我已經把話說得很白了﹐你不明也沒辦法。總之﹐唐唐本來是預定人選﹐後來被人鬥垮了。//
      「欽差大臣」王光亞上任的第一句話:「成也英國,敗也英國」就已經注定「天神」要換馬了,只是你這些拍錯馬屁保錯皇的保皇派還竟然無法領會「天神」旨意!
      很明顯,香港早已回歸,英國佬也早已走人,何來「敗也英國」?王光亞明顯是以職業外交家的語言點明曾政府之「敗」。
      而唐唐是「敗」政府的要員,難道你以為「天神」會再揀一個「敗」政府的要員繼續「敗」下去嗎?
      所以,梁振英被加入其實就是「天神」屬意要的人選,只不過是你們這些保皇派大概至死也無法明白而已。

      (3) //現時你說建制派搞「黑金政治」或「賄選」﹐這是違反香港法例的﹐既然你有證據囉﹐當然要報警啦。//
      我哪裡說//建制派搞「黑金政治」或「賄選」//?
      看來你顯然是有病,並且是病至危殆了。

      刪除
    18. (1)你倒不如說說﹐甚麼叫「買反拉布」﹖
      (2)你那些談特首選舉的回帶言論﹐我沒興趣跟你討論。大家的認知水平不同﹐你繼續相信你自己那套吧。
      (3)你那套扣帽子戲法﹐是在文革時學回來的嘛﹖
      (4)真好笑﹐那句「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是你自己說的。

      刪除
    19. (1)你看來是無法指出「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這個句子病在哪裡了,那麼結論就是: 你有病。
      (2)「所知障」也。
      (3)我說:「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我也可以說:「如果文少是愛著女人衫,其行為與女人無異」, 那是不是就等於我說「文少是女人」?

      刪除
    20. 建制派搞「黑金政治」或「賄選」﹐這是違反香港法例的﹐既然你有證據囉﹐當然要報警啦。

      合法的腐敗不是正確。

      刪除
    21. (1)所謂「買反拉布」本身便是語焉不詳。
      (2)自己明明得個估字﹐話對方有所知障﹐確實有夠搞笑。
      (3)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

      刪除
    22. //合法的腐敗不是正確。//
      真有趣﹐何謂合法的腐敗﹖
      我假定蘋果沒栽贓﹐建制派真是請人去遊行﹐又違反了甚麼法例先﹖同埋關腐敗咩事呢﹖

      刪除
    23. //(1)所謂「買反拉布」本身便是語焉不詳。//
      這顯然是個人理解能力高低的問題。

      “所以,梁振英被加入其實就是「天神」屬意要的人選,只不過是你們這些保皇派大概至死也無法明白而已。”
      //(2)你那些談特首選舉的回帶言論﹐我沒興趣跟你討論。大家的認知水平不同﹐你繼續相信你自己那套吧。//
      “「所知障」也。”

      //(2)自己明明得個估字﹐話對方有所知障﹐確實有夠搞笑。//
      事實不是已經證明了梁振英已經成為特首了嗎?有「所知障」的是誰呢?

      “我說:「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我也可以說:「如果文少是愛(穿)著女人衫,其行為與女人無異」, 那是不是就等於我說「文少是女人」?”
      //(3)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
      你看不見「如果」兩個字嗎?

      刪除
    24. //台灣的黑金政治﹐主要是指黑幫想透過捐獻或參選來影響政治
      賄選主要是指買票。//
      「用錢去買反拉布」的行為是否屬用錢「來影響政治」?

      刪除
    25. //這顯然是個人理解能力高低的問題。//
      真好笑﹐「買反拉布」一說﹐本身便沒受詞。
      還是你想說﹐拉布和反拉布﹐都可以賣的嘛﹖(爆)
      由於這句本身有語病﹐我只能同情地理解﹐你是說建制派傳聞請人去立法會面前示威一事。
      問題回來了﹐請人去示威﹐違反了甚麼香港法例﹖發一輪功也請人去示威的﹐難道它又搞黑金政治搞賄選﹖

      //「所知障」也。//
      所乜知障呀﹐你估你真係識王光亞本人咩﹖

      //你看不見「如果」兩個字嗎?//
      你真是好笑﹐你這是甚麼中文水平!
      我問你的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怎樣跟「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雷同之處在哪﹖
      關「如果」兩字咩事﹖
      唔該﹐不論「用錢去買反拉布」這件事是否真的出現﹐你都可以解釋「用錢去買反拉布」點解跟「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的!

      //「用錢去買反拉布」的行為是否屬用錢「來影響政治」?//
      你真是盲的!
      台灣的黑金政治﹐主要是指「黑幫」想透過捐獻或參選來影響政治!
      關鍵是黑幫啊!!!
      全世界都有財團用錢來影響政治的﹐當中不乏民主國家。以美國為例﹐兩大黨從財團收到的捐獻﹐佔所有捐獻七成以上。

      外國甚至有捐獻法﹐讓財團合法地實行政治捐獻﹐例如台灣便有政治獻金法﹕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94%BF%E6%B2%BB%E7%8D%BB%E9%87%91%E6%B3%95.htm

      我都說了﹐你對政治和法律的認知水平﹐完全不行!
      你還是寫你那些反共三幅被吧啦你!
      寫完記住投稿去《爭鳴》呀﹐執返幾舊水稿費都好吖!

      刪除
    26. //真好笑﹐「買反拉布」一說﹐本身便沒受詞。//
      「賄選」和「買反拉布」是同一類詞,如果你可笑地認為“「買反拉布」一說﹐本身便沒受詞”的話,那麼「賄選」豈不是也「本身便沒受詞」?
      看來你的中文水平真是與小學雞無異。

      //所乜知障呀﹐你估你真係識王光亞本人咩//
      你又點知我唔真係識王光亞本人呢?你這已經是證明了你自己的「所知障」啦。


      //關「如果」兩字咩事//?
      “我話:「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我也可以說:「如果文少是愛(穿)著女人衫,其行為與女人無異」, 那是不是就等於我說「文少是女人」?”
      你說://(3)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
      我說: 你看不見「如果」兩個字嗎?
      果然,你的中文水平竟然低到無法明白有「如果」兩個字與沒有「如果」兩個字有什麼不同!
      正是因為有「如果」兩個字,所以即使你認為「問題是明明有異」,但在「如果」這個預設的前提之下,句子就可以合理地使用「無異」。
      所以我可以好肯定地說句子本身沒有病而是你有病。
      這就是為什麼「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的原因。

      至於你那後半句//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這個問題你自己已經答過啦,我以為無需要又再重複,但殊不知你卻是個患了失憶症的病人,那我不妨再重複一下之前你自己引用的內容:

      //至於甚麼才是真正的黑金﹐自己看這個網頁
      http://xiaoshousha.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
      你介紹的那個網頁第三段如是說:
      “至於「港版黑金」,其實是阿爺(中共)直接介入和操控特首(以及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港產的黑社會,只不過是聽命於北京的配角,而不是操盤手。選舉過程中,有疑似黑道中人扮演樁腳,也有紅色背景的候選人,以及本來是做生意後來半途出家的政客,但他們都不過是阿爺的棋子,身不由己。所以有人用希臘神話來形容香港的特首選舉 ―― 凡人的戰爭背後,是天神之間的鬥爭,即是由幕後玩家決定誰勝誰負。主流傳媒把注意力集中於某個江湖中人,有轉移視線之嫌,也是捉錯用神。由於黑暗勢力來自天庭(中國北方),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執法機關無法有效地掃蕩和清除源頭,只能依靠公民社會來抵制和抗衡。”
      如果「如果」成立的話,那麼「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就顯然是律政司的職責,「如果」我是律政司的話,我可能會叫我的手下答复你,ok?

      //我都說了﹐你對政治和法律的認知水平﹐完全不行!//
      這就是「惡人先告狀」的例子。

      //你還是寫你那些反共三幅被吧啦你!
      寫完記住投稿去《爭鳴》呀﹐執返幾舊水稿費都好吖!//
      你理得人寫乜吖,你連「如果」與「無異」句都唔明,你點做保皇派呀你?唔怪得你保錯皇拍錯馬屁啦!

      刪除
    27. 還是看不到之前發的貼,試試分開來發。
      ----------------------------------

      //真好笑﹐「買反拉布」一說﹐本身便沒受詞。//
      「賄選」和「買反拉布」是同一類詞,如果你可笑地認為“「買反拉布」一說﹐本身便沒受詞”的話,那麼「賄選」豈不是也「本身便沒受詞」?
      看來你的中文水平真是與小學雞無異。

      //所乜知障呀﹐你估你真係識王光亞本人咩//
      你又點知我唔真係識王光亞本人呢?你這已經是證明了你自己的「所知障」啦。

      刪除
    28. //關「如果」兩字咩事//?“我話:「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我也可以說:「如果文少是愛(穿)著女人衫,其行為與女人無異」, 那是不是就等於我說「文少是女人」?”你說://(3)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我說: 你看不見「如果」兩個字嗎?果然,你的中文水平竟然低到無法明白有「如果」兩個字與沒有「如果」兩個字有什麼不同!正是因為有「如果」兩個字,所以即使你認為「問題是明明有異」,但在「如果」這個預設的前提之下,句子就可以合理地使用「無異」。所以我可以好肯定地說句子本身沒有病而是你有病。這就是為什麼「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的原因。至於你那後半句//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這個問題你自己已經答過啦,我以為無需要又再重複,但殊不知你卻是個患了失憶症的病人,那我不妨再重複一下之前你自己引用的內容://至於甚麼才是真正的黑金﹐自己看這個網頁http://xiaoshousha.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你介紹的那個網頁第三段如是說:“至於「港版黑金」,其實是阿爺(中共)直接介入和操控特首(以及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港產的黑社會,只不過是聽命於北京的配角,而不是操盤手。選舉過程中,有疑似黑道中人扮演樁腳,也有紅色背景的候選人,以及本來是做生意後來半途出家的政客,但他們都不過是阿爺的棋子,身不由己。所以有人用希臘神話來形容香港的特首選舉 ―― 凡人的戰爭背後,是天神之間的鬥爭,即是由幕後玩家決定誰勝誰負。主流傳媒把注意力集中於某個江湖中人,有轉移視線之嫌,也是捉錯用神。由於黑暗勢力來自天庭(中國北方),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執法機關無法有效地掃蕩和清除源頭,只能依靠公民社會來抵制和抗衡。”如果「如果」成立的話,那麼「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就顯然是律政司的職責,「如果」我是律政司的話,我可能會叫我的手下答复你,ok?

      刪除
    29. //關「如果」兩字咩事//?
      “我話:「如果建制派是用錢去買反拉布,其行為與「黑金政治」或「賄選」無異,....」”
      “我也可以說:「如果文少是愛(穿)著女人衫,其行為與女人無異」, 那是不是就等於我說「文少是女人」?”
      你說://(3)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
      我說: 你看不見「如果」兩個字嗎?
      果然,你的中文水平竟然低到無法明白有「如果」兩個字與沒有「如果」兩個字有什麼不同!
      正是因為有「如果」兩個字,所以即使你認為「問題是明明有異」,但在「如果」這個預設的前提之下,句子就可以合理地使用「無異」。
      所以我可以好肯定地說句子本身沒有病而是你有病。
      這就是為什麼「問題是明明有異﹐你卻說成無異」的原因。

      至於你那後半句//好﹐既然你話無異﹐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這個問題你自己已經答過啦,我以為無需要又再重複,但殊不知你卻是個患了失憶症的病人,那我不妨再重複一下之前你自己引用的內容:

      //至於甚麼才是真正的黑金﹐自己看這個網頁
      http://xiaoshousha.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
      你介紹的那個網頁第三段如是說:
      “至於「港版黑金」,其實是阿爺(中共)直接介入和操控特首(以及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港產的黑社會,只不過是聽命於北京的配角,而不是操盤手。選舉過程中,有疑似黑道中人扮演樁腳,也有紅色背景的候選人,以及本來是做生意後來半途出家的政客,但他們都不過是阿爺的棋子,身不由己。所以有人用希臘神話來形容香港的特首選舉 ―― 凡人的戰爭背後,是天神之間的鬥爭,即是由幕後玩家決定誰勝誰負。主流傳媒把注意力集中於某個江湖中人,有轉移視線之嫌,也是捉錯用神。由於黑暗勢力來自天庭(中國北方),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執法機關無法有效地掃蕩和清除源頭,只能依靠公民社會來抵制和抗衡。”
      如果「如果」成立的話,那麼「雷同地方在哪﹖違反哪條法例」就顯然是律政司的職責,「如果」我是律政司的話,我可能會叫我的手下答复你,ok?

      刪除
    30. //我都說了﹐你對政治和法律的認知水平﹐完全不行!//
      這就是「惡人先告狀」的例子。

      //你還是寫你那些反共三幅被吧啦你!
      寫完記住投稿去《爭鳴》呀﹐執返幾舊水稿費都好吖!//
      你理得人寫乜吖,你連「如果」與「無異」句都唔明,你點做保皇派呀你?唔怪得你保錯皇拍錯馬屁啦你!

      刪除
  12. 梁文道的回應:

    文字摘錄
    http://bookuenza.no-ip.org/forum/redirect.php?tid=1398&goto=lastpost

    2012-05-21 文明單位---中港通不通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89&d=2012-05-21&p=3436&e=179107&m=episode

    回覆刪除
  13. 梁文道篇文既重點係,「我看見一位女子僵住了笑容舞步,非常愕然;我今天只是來跳舞的,為什麼罵我?其實我們都不是很明白。」

    好多「狂熱者」需要既唔係「明白」,而係清楚簡單既是非黑白。梁文道問,究竟點解該女子會出席左派活動,究竟該女子知唔知目的係咩﹖「狂熱者」就回應道,我地唔需要了解佢地係米清潔自己做乜,背後涉及既係咩組織動員。只要佢出現左派活動,就係原罪。

    所以,好多問題上,「其實我們都不是很明白」;好多人,更認為我地唔需要明白。

    好多年前,我寫過,假如有個阿婆,屋企所有仔女唔理佢,最終只有左派「關懷」佢,之後個阿婆去左派組織參與活動,得閒做義工,最後比人點左去支持「惡法」,咁個阿婆係米十惡不赦,係香港既罪人,或者我地要教化佢﹖

    而家對某些人問衣個問題,會有個好簡單是非分明既答案--或者,根本冇人知每個人既背景,好多問題都唔需要「明白」。

    ~goethe

    回覆刪除
    回覆
    1. //梁文道篇文既重點係,「我看見一位女子僵住了笑容舞步,非常愕然;我今天只是來跳舞的,為什麼罵我?其實我們都不是很明白。」//

      - 這只是他文章的其中一點。

      刪除
  14. 無待堂有新文,這次把梁文道加上六四一起講:

    http://dadazim.com/journal/2012/05/64-metaphysic/

    回覆刪除
  15. 最恐怖的是,盧斯達(a.k.a.無待堂堂主)要我們恐懼恐怖襲擊
    https://sosreader.com/terrorist-not-terror/

    回覆刪除
  16. 香江第一本土青年健筆盧斯達(又名無待堂)又暴打「賢達」牌稻草人和「進步」牌稻草人了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7%BF%92%E5%B8%9D%E8%AA%AA%E8%A6%81-%E6%9C%89%E6%95%88%E5%BD%B1%E9%9F%BF%E5%9C%8B%E9%9A%9B%E8%BC%BF%E8%AB%96-%E9%A6%99%E6%B8%AF%E5%B0%B1%E6%9C%89%E7%8F%AD%E7%A4%BE%E6%9C%83%E8%B3%A2%E9%81%94%E5%8E%BB%E5%A4%96%E5%9C%8B-%E7%AF%A4%E9%AD%81-%E5%85%89%E6%A6%AE%E5%86%B0%E5%AE%A4/

    回覆刪除
    回覆
    1. 即使是//香江第一本土青年健筆盧斯達(又名無待堂)又暴打「賢達」牌稻草人和「進步」牌稻草人了//
      但這卻不能否定中共「大外宣」不是在妄圖利用類似柏楊所說的《醜陋的中國人》那種民族陋習--「窩裡鬥」,來與美國民權運動所反對的不同種族之間,一個種族歧視另外一個這種的種族主義;與同是一個種族裡的派別--專制獨裁派試圖鎮壓民主派,民主派反對獨裁鎮壓的抗爭污衊為「種族主義」。
      難道中國共產黨承認有個香港民族?與共產黨自己所說中華民族是兩個不同的民族而出現「種族歧視」?
      如果是同一個民族,「種族歧視」即是「自己歧視自己」?
      不知道Sugar Bae是被中共這種混淆視聽,偷換概念的手法欺騙了還是....?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