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

作文與教書

 

魯迅在《兩地書》這樣寫:

但我對於此後的方針,實在很有些徘徊不決,那就是:做文章呢,還是教書?因為這兩件事,是勢不兩立的:作文要熱情,教書要冷靜。兼做兩樣的,倘不認真,便兩面都油滑淺薄,倘都認真,則一時使熱血沸騰,一時使心平氣和,精神便不勝困憊,結果也還是兩面不討好。

這個說法,我覺得相當奇怪,因為與我的自身經驗恰好相反:我不但作文時冷靜,教書時熱情,而且不感到兩者有任何衝突。魯迅說的「兼做兩樣」,只是說兩樣都做,並不是同一時間做兩樣——那是不可能的。教書時教書,作文時作文,可以互不相干(但也可以有關係);那麼,即使作文和教書的情緒相反,亦不致互相干擾吧。

魯迅說的「做文章」或「作文」,指的是文學創作,這從他接著寫的便可看出來:「看外國,兼做教授的文學家,是從來很少有的。」是否文學創作就必得熱情呢?那也未必,看個人而已。不會沒有冷靜地創作的文學家吧?至於冷靜創作的文學家多,還是熱情創作的文學家多,則不得而知,要有充分的資料或數據支持,否則就是妄斷。至於外國「兼做教授的文學家,是從來很少有的」,魯迅那個時代如何,我沒有查究,不清楚,但現在的情況,以我所知,兼做教授的文學家不少,有很多還是詩人。

我無論寫哲學論文或寫文學創作類的東西,都是冷靜的;只有跟人家筆戰而寫文章時,才會激動,或是心頭有氣,或是擊倒對方之心太切,內心難以平靜。也許魯迅說的「作文要熱情」,主要是由於他寫的文章大多有「戰鬥性」吧?然而,就算是論戰文章,也不難想像有人可以寫得心平氣和。還是那句,看個人而已,因人而異。

那麼教書呢?我認為一般而言,熱情比冷靜好,因為熱情較容易感染和打動學生,令他們留心上課,亦較容易有互動。當然,這只是我累積個人經驗而得到的結論,不會斷定冷靜教學就不會有同樣的效果。

假如魯迅說的「作文要熱情,教書要冷靜」只是他個人的情況,那我便沒話可說,但他似乎認為這是一般的道理。另一個可能是,他那個時代的社會環境和文化氛圍令他有這個看法和感受,也許他同時代的人大多會同意他?這值得思考。至少,許廣平在回魯迅這封信時,便沒有反駁「作文要熱情,教書要冷靜」一說(許廣平在《兩地書》裏有不少不同意魯迅之處)。

20240831

人形顛倒


傅斯年在一則隨感裏有幾句話深得我心:「社會中製造各樣人形顛倒,各個人物的權威就是名。名是一種偶像。把它看破,一文錢也不值了。」(見《傅斯年札記》,商務印書館 2019,頁十三)

「名是一種偶像」,說得再好不過了。能夠成為偶像的名,是美名,因此才有「人物的權威」。惡名昭彰的人,例如希特拉,不是也有人崇拜嗎?是的,但這些崇拜者也必然從惡名昭彰的偶像身上,看到非凡的「優點」或吸引他們之處。然而,我認為傅斯年說「名是一種偶像」,重點不在有名的人受崇拜,而在名是「社會中製造」的「人形顛倒」;而「社會中製造」的意思,不一定是有些人刻意營造,也可以是社會環境和事件所形成。

所謂「人形顛倒」,指某些人的公眾形象不符合現實,有誇大、縮小、甚至與現實相反的成分。這不是說所有出名的人都名不副實或浪得虛名。可是,就算是名副其實的名人,一般而言都會被大大美化,種種缺點被掩蓋;若缺點難以否認,也被「瑕不掩瑜」或其他說法淡化。

我說「 一般而言」,因為不肯定完全沒有名人是公眾美好形象與真實品質若合符節的。也許有,但有也是極少數,因為美好形象總是簡單分明的,而真實的人必定有多個複雜糾結的面向,要兩者完全吻合,難乎其難。

傅斯年說「把它看破,一文錢也不值了」,應該是從崇拜者的角度看,而且是誇大了的說法。如果你明白到有美好公眾形象的名人是「人形顛倒」,便不會那麼看重名人,保持警惕,不被迷惑,但也不至於視名為一文不值。如果從名人的角度看,由於名能帶來利,就算明知自己是「人形顛倒」,但只要重利,就會重名,就更加不會視名為一文不值了。假如不重利呢?那還有名能滿足的虛榮感,這是很多人都有的,因此,不好名並非容易的事(當然,出名也有種種麻煩,但這個我不多說了)。

最令人慨嘆的,是有美好公眾形象的名人一朝不慎,露出一直掩藏得很好的大缺點,陡然跌下神壇,光環盡失,甚至身敗名裂,抬不起頭做人。

20240718

一個駭俗的故事

 

我喜歡看短篇小說,因為可以在餘閑很快看完一篇,也因為上乘的短篇能精準地捕捉眾生相。最近讀了不少莫泊桑的短篇,其中一篇堪稱駭俗。

這短篇只有六七頁,寫一個火車上的場景。原文題目是 "Idylle",英譯 "Idyll",李青崖譯作「田園小曲」,王振孫譯作「田園詩」。"Idyll" 指描寫鄉土田園的短詩,可以引申到音樂和繪畫。「田園小曲」比「田園詩」是較高明的翻譯,因為故事沒有詩意,但可以稱為一個小插曲(比喻義)。

故事非常簡單。列車開往馬賽,車廂裏一個胖女人和一個瘦而黝黑的年輕男人對面坐著,看來都是鄉下人,兩人並不相識。作者沒有明言,但從上下文可以推測車廂內沒有其他人。女人昏昏欲睡了一陣,好像突然醒來後,便拿出一個盛載食物的籃子,大吃一頓,吃了麵包、雞蛋、杏子,還喝了葡萄酒。男子瞧著她吃,兩眼盯住,雙腮下陷,嘴唇緊閉。

女人有點不舒服,鬆開了短上衣,解開裙袍的扣子,上衣胸部的隙縫中露出了一點內衣和皮膚。然後兩人開始閒談,發現原來是鄉鄰;女人在馬賽當奶媽,男人到那裏去找工作。女人感到越來越不舒服,道出原由:她應該一天餵三次奶,但從昨天起就沒有給過奶,現在胸脯像被大石壓住,呼吸困難,昏頭昏腦,渾身無力。她還說只要壓一下,奶水就會像噴泉一樣噴射。

列車在一個小站停了一會,他們看見站上一個婦人抱著在哭的小孩,女人說那個孩子能解除她的痛苦,假如能讓她餵奶,她願意出五法郎,儘管她掙錢不易。她忍不住呻吟說:「我撐不下去了,我覺得我快沒命了!」接著不自覺地完全拉開了上衣,露出了右邊的乳房;她不以為恥,還繼續嘆氣說:「唉,我的天主!唉,我的天主!我該怎麼辦呢?」

這時,男人終於出聲,結結巴巴地說:「也許…… 太太…… 我可以幫你…… 幫你解除痛苦。」讀到這裏,我已估計到往下的情節,禁不住心想:「不是吧!」果然,男人去吮吸女人的奶水,女人也樂意讓他吃,吃完一乳房再吃另一乳房。女人解除痛苦後多謝男人,而男人以感激的語氣回答:「該我謝謝您,太太,我已經有兩天沒有吃東西了!」

這無疑是個古怪的故事,簡直匪夷所思,卻又好像合情合理。此外,故事雖有女性身體的描繪,卻一點色情的成份也沒有(至少我讀時沒有任何色情的感覺),寫的是一個簡短的人間慘象。

20240628

知死之將至

 

那天,與兩位年長的朋友在三藩市機場附近一間中式酒樓吃午飯,其中一位已八十多歲了,另一位也差不多八十。這次說好是他們請客(因為我太太幫了他們一個忙),他們迅雷不及掩耳點了滿桌子的點心,還有乾炒牛河。我們不吃點心久矣,這間水平不錯,乃大快朵頤。

談笑甚歡之際,我留意到兩位長者朋友回過頭望了望酒樓另外一邊,那是一個被屏風隔開的空間,距離我們的桌不遠,幾個屏風並不緊接,可以看到裏面的情形。原來是一個私人聚會,有四五桌,只要稍為觀察,便知道是華人葬禮後的解穢酒,尤其明顯的是有一個大屏幕顯示去世者的遺照。

兩位長者朋友看到是解穢酒後那微妙的表情和身體語言,令我明白到,此情此景迫使他們想到自己已是「死之將至」的年紀,不久也會是解穢酒的「主角」。我感到那是一種「想逃避卻又揮之不去」的意識所引起不安和焦慮。我迅速引起話題,把他們的注意力轉離那「死亡陰影」。

假如我能活到八十多歲,相信到時對「死之將至」也會是相當敏感的,因為我現在已不時想到死亡。我不怕死,但由於非常幸運地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而且還有很多事情想做,我渴望能健康地長壽;然而,無論多長壽,終歸也要死。當我肯定自己餘下只有數年光景時,那惶恐不安是難免的。不是怕死,而是不想死,這是有分別的。怕死而不得不死,那情緒是恐懼;不想死而不得不死,那情緒是遺憾或不甘。

兩星期前臨別台灣時,跟兩位朋友吃晚飯,談到死亡,他們不約而同說相信人死後不是灰飛煙滅,而是以某種形式繼續存在。換句活說,他們相信有來生(afterlife) 。我不相信,因為沒有理由相信。一了百了,灰飛煙滅,或者更加容易理解,也更有理據支持,但也斷絕了「繼續生存」的盼望。不過,另一方面,假如死後的生命跟現世的完全不同,又或者「再生」後會完全忘懷今生,這樣的 afterlife 是不會平息我那「不想死而不得不死」的遺憾或不甘的。

20240506

柳宗元與智能設計論


近讀柳宗元《小石城山記》(《永州八記》最後一篇),覺得十分有趣。這篇文章很短,不足三百字:

自西山道口徑北,逾黃茅嶺而下,有二道:其一西出,尋之無所得;其一少北而東,不過四十丈,土斷而川分,有積石橫當其垠。其上為睥睨梁欐之形,其旁出堡塢,有若門焉。窺之正黑,投以小石,洞然有水聲,其響之激越,良久乃已。環之可上,望甚遠,無土壤,而生嘉樹美箭,益奇而堅,其疏數偃仰,類智者所施設也。噫!吾疑造物者之有無久矣,及是愈以為誠有。又怪其不為之中州,而列是夷狄,更千百年不得一售其伎,是固勞而無用,神者儻不宜如是,則其果無乎?或曰:「以慰夫賢而辱於此者。」或曰:「其氣之靈不為偉人,而獨為是物,故楚之南少人而多石。」是二者,予未信之。

柳宗元看到小石城山格局精妙,宛如城堡,因而生出「類智者所施設」的驚嘆,然後說「吾疑造物者之有無久矣,及是愈以為誠有」。好像看到小石城山的「設計」後便相信有造物者,這分明就是智能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

假如柳宗元說到這裏即止,那便沒有甚麼特別,因為很多人看見大自然巧奪天工的景色時,都會自然而然生出「類智者所施設」的想法。然而,他接下去卻提出質疑:如果小石城山是造物者的設計,那麼他為何不把這奇景放置在較多人的中原地區,而是把它擺在這荒僻的蠻夷之地,很久很久才會有人看見一次?那豈非白費功夫?有智慧的神靈是不應該那樣做的。於是柳宗元又不大相信智能設計論了。

更有趣的是,柳宗元還進一步自我質疑,替「智能設計論者」提出兩個反駁:一說造物者之所以這樣安排,是用奇妙景色來撫慰那些被貶逐到此地的賢人,另一說這夷狄之地生不出偉人,只多有山石(山石多,則自然有奇特的組合)。提出這兩個反駁後,柳宗元沒有詳加討論,而只是斬釘截鐵說「是二者,予未信之」。「予未信之」四字真有力,表現了柳宗元不接受「自命賢人偉人以自我安慰」這一套。

20240430

尋書記


近來讀了不少晚清詩人的作品,尤其欣賞陳曾壽;例如以下這兩首,我便反覆吟誦,回味無窮:

《夢中至某寺醒記以詩》

寺門長帶碧雲開,過雨松花欲掩苔;

江上峰青人不見,石頭路滑我重來。

依然花笑曾相識,微覺經聲未淨哀;

貪近危欄憑夜色,打崖足底海潮迴。

《臨江仙》

明月寺前明月夜,依然月色如銀。明明明月是前身,回頭成一笑,清冷幾千春。

照徹大千清似水,也曾照徹微塵。莫將圓相换眉顰,人間三五夜,誤了鏡中人。

知道上海古籍出版社在2012 年出版了陳曾壽《蒼虬閣詩集》後,我便亟欲得之。網上書店都沒貨,也找不到電子書。剛巧有朋友到香港,主動問我有沒有東西想他帶回來,我便拜託他到書店找一找這本書;結果也是空手而回,看來此書已成奇貨。

朋友雖然找不到實體書,卻從一位親戚處得到此書的 pdf,問我要不要?我當然要,得到 pdf 後才知道這是大書,差不多六百頁;書名「詩集」,也收錄了陳曾壽的詞(詞是廣義的詩)。然而,我還是渴望擁有實體書。何解?我不抗拒電子書,並且經常看,但詩詞是例外,我始終更喜歡捧著實體書來讀,前後翻看。

我在臉書提到正在尋找這本書,詩人廖偉棠留言說他大概七八年前在中國大陸的淘寶買到,並說他剛上淘寶查過,還有很多,不過最便宜也要四百人民幣左右。於是我拜託在香港的妹妹上淘寶看看,果然有,但價錢差異極大,由人民幣二三十元到一千元都有。妹妹建議由最低價錢開始訂購,就算被騙,也不過是人民幣二三十元。廖偉棠說便宜的一定是影印本,因為他問過。他說得對,訂購後不久,賣家聯絡我妹妹,說明了是影印版,但彩色封面,問還要不要;賣家附上 sample 照片,顯示字體清晰,而且不滿意可以退貨。連運費是港幣 40.69,那麼便宜,我告訴妹妹:「那就買啦。」(我在五月會見到一些香港的親戚,他們可以帶書給我。)

四五天後書便寄到,確實是彩色封面,印刷清晰,釘裝也牢固,誰知卻有一個大大的失誤:原書是傳統直排,由最右行起讀,但這個影印本卻是橫排書的釘裝!這是一個馬虎做事才會犯的錯。

本來我收貨便算,但妹妹說要退貨,我就由得她了。賣家這次沒有回應,但淘寶裁定後主動退回書價,但不退運費。妹妹問我那本書還要不要,不要的話她便丟了當廢紙。我當然要,當是擁有一本錯體的《蒼虬閣詩集》吧。這本書,這件事,不過是大千裏的微塵。

20240320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論語 · 子罕》開首「子罕言利與命與仁」一句,看似平白,其實不容易理解。不少人將兩個「與」解釋為「和」,即英文的 "and",整句的意思便是「孔子罕言:利、命、仁」。例如網上《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便將此句語譯為「孔子極少談論:私利、命運、仁道」,連頗具權威的楊伯峻《論語譯注》也這樣解釋:「孔子很少[主動]談到功利、命運和仁德」。有趣的是,楊伯峻用括號加入「主動」,意思大概是:孔子其實不是很少談到這三者,只是很少主動談到。問題是,這主動不主動,是根據甚麼來劃分呢?

這裏說的「談到」,以《論語》為本,因為其他古書中記載的孔子言論不多,且不可靠。孔子在《論語》裏有五次談到「命」,算不算「極少談論」或「很少[主動]談到」?也許見仁見智,但談到「仁」的地方卻多不勝數,絕不應以「罕言」來形容。因此,「與仁」的「與」不應該解作「和」;既然如此,那麼「與命」的「與」也不應該解作「和」,否則「與命與仁」便成為奇怪的平行句式。

如果兩個「與」不是「和」的意思,「與命與仁」應該怎樣理解?錢穆這樣句讀:「子罕言利,與命,與仁」;他對「與」的解釋是:「與,贊與義。孔子所贊與者,命與仁。」(《論語新解》)「贊與」是甚麼意思?看錢穆的語譯便知:「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贊同命與仁。」然而,「贊同命與仁」是甚麼意思呢?命和仁不是意見或看法,如何贊同?仍然不清楚。

我嘗試提出另一個解釋。「與」可以有「依從」或「相隨」的意思,《論語》裏有例句: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比。」(〈里仁〉)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述而〉)

子曰:「不得中行而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爲也。」(〈子路〉)

夫子憮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誰?天下有道,丘不易也。」(〈微子〉)

子夏曰:「可者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

根據這個字義,「與命,與仁」的意思就是「依從命,依從仁」,通暢明白。(其實,錢穆的釋文亦有「知命依仁」一語,至少「依仁」和我的解釋十分接近,只是不知為何在語譯裏變成了「贊同仁」。)

還有一個問題:「與命,與仁」如何和「罕言利」成為對比?錢穆沒有解釋。如果「與命,與仁」的意思是「依從命,依從仁」,「罕言利」的「言」便不應只是泛泛的「談到」,而是兼有「著重」的意思,這與孟子對梁惠王說的「何必曰利」(《孟子 · 梁惠王上》)的「曰」字意思相同。這樣,「罕言利」和「與命,與仁」便是鮮明的對比。

20240226

顏回不遷怒

 


孔子說「學而不思則罔」(《論語 · 為政》),讀《論語》當然更應以此為戒。有些句子,獨立看時意思清楚,放在一起卻費解;假如學而不思,便不會進一步思考,嘗試理解句子之間的關係,因而繼續「罔」下去。

《論語 · 雍也》裏有一段就是個好例子:

哀公問:「弟子孰爲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

這是十分顯淺的文字,唯一可能須要看註解的是「不貳過」,但其實也不難猜到:就是「犯過的錯不會犯第二次」的意思。然而,文字顯淺並不等於意思簡單易懂。錢穆的白話試譯是這樣的:

魯哀公問孔子道:「你的學生們,哪個是好學的呀?」孔子對道:「有顏回是好學的,他有怒能不遷向別處,有過失能不再犯。可惜短壽死了,目下則沒有聽到好學的了。」(《論語新解》)

譯成白話並沒有令原文的意思更容易理解。這整段的重點是孔子稱讚顏回好學,而那是回應魯哀公問的「弟子孰爲好學」,那麼,孔子為何要指出顏回「不遷怒,不貳過」呢?「不遷怒,不貳過」與顏回的好學有甚麼關係?錢穆這樣解釋:

本章孔子稱顏淵為好學,而特舉不遷怒不貳過二事。可見孔門之學,主要在何以修心,何以為人,此為學的。讀者當取此章與顏淵子路各言爾志章對參。志之所在,即學之所在。若不得孔門之所志與所學,而僅在言辭問求解,則烏足貴矣!(《論語新解》)

這個解釋並不充分。問題不在孔門之學是否主要在修心為人,就算是,也解釋不了孔子為何特舉「不遷怒,不貳過」為例 —— 假如只是說明修心為人的重要,何不用克己復禮或安貧樂道為例子?

既然孔子在談顏回好學,他接著說的「不遷怒,不貳過」便應該與好學有直接關係,而不只是修心為人的一般例子。我認為「不遷怒,不貳過」可以從「如何面對錯誤」來理解,理由有二:(1)從錯誤中學習是十分重要和有效的學習方法;(2)恰當地面對錯誤並不容易,是一種道德考驗。這樣理解,「不遷怒」是面對錯誤的正確態度,而「不貳過」是「不遷怒」的成果。

「不貳過」毋須再解釋了,但「不遷怒」還要進一步說明。這裏的「遷怒」,是由甚麼遷到甚麼,以致「不遷怒」成為面對錯誤的正確態度?「怒」不必指暴跳如雷式的盛怒,可以只是生氣或惱怒。在學習時犯了錯誤,惱怒的對象應該是自己(「啊,是我犯了錯!」);可是,心理防衛機制會避免自己成為惱怒的對象,因而將怒氣轉移到別人(例如指出你犯錯的人)或別的東西(例如使用的工具)。遷怒後,便較難徹底承認自己犯錯,因而較難思過改錯。反之,不遷怒需要心理力量,但成功後便能勇敢面對自己犯的錯誤,然後努力改正,以免再犯,那就是「不貳過」了。

以上詮釋,不敢說就是對的,但至少合理。

20240203

「讀書不記得,如何?」


昨夜睡前閑讀《傳習錄》,讀到以下這段:

一友問:「讀書不記得,如何?」 

先生曰:「只要曉得,如何要記得?要曉得已是落第二義了,只要明得自家本體。若徒要記得,便不曉得;若徒要曉得,便明不得自家的本體。」(《傳習錄》卷下)

我隨即在臉書出一帖調侃:「係就好囉(我記性很差)!」然而,我其實知道任何懂得(甚至只是略懂)王陽明心學的人都可能反駁我說:「王陽明口中的讀書,不是我們現在一般說的讀書,而是純粹為了修身(準確點說,是為了致良知)的讀書;我們現在讀書當然注重記得內容,但以修身為目的的讀書,記不記得書本內容並不重要,只要達到修身的目的就行了。」

根據《陽明全書》的年譜,王陽明十二歲時便有「讀書學聖賢」的了解(有點不正常):

嘗問塾師曰:「何為第一等事?」塾師曰:「惟讀書登第耳。」先生疑曰:「登第恐未為第一等事,或讀書學聖賢耳。」(我手頭沒有《陽明全書》,這段引文是根據牟宗三〈王陽明學行簡述〉一文,收於牟著《生命的學問》)

王陽明「龍場悟道」、思想成熟後,那空泛的「學聖賢」便成為心學的「致良知」;「良知者,心之本體」(《傳習錄》卷中),第一段引文裏「明得自家本體」的「本體」,就是良知了。問題是,為甚麼為了致良知而讀書,便不必記得讀過的內容呢?

王陽明心學來來去去都只是三個互有關聯的大概念: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的知才是真知,達到致良知者,必然知行合一。此外,知行合一的知,不是記憶中的書本知識,而是有實踐體會的知;有了實踐的體會,忘了書本的內容也無所謂。「曉得」比「記得」重要,因為「記得」可以只是硬記,「曉得」則是明白到應該怎樣做;可是,「曉得」還是不夠,因為可以明白到應該怎樣做而不去做,那就是「知而不行」,但「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傳習錄》卷上)。

《傳習錄》裏「本體」(主要是「心之本體」和「性之本體」)出現了一百零九次,但「讀書」只出現了十六次;看來王陽明並不怎麼重視讀書,他說的學問,其實是修身而已:

故邇來只說致良知。良知明白,隨你去靜處體悟也好,隨你去事上磨鍊也好,良知本體原是無動無靜的。此便是學問頭腦。(《傳習錄》卷下)

20240122

細讀

 


詩詞要細讀,才可以讀出裏頭的境界,玩味箇中的深意。然而,是否讀得夠細,並不好說;有時以為自己讀得夠細了,卻其實仍然是有點馬虎而不自知。最近我就有一個深刻的體驗。

杜甫的《曲江》二首是名作,令我有深刻體驗的是第二首:

朝回日日典春衣

每日江頭盡醉歸

酒債尋常行處有

人生七十古來稀

穿花蛺蝶深深見

點水蜻蜓款款飛

傳語風光共流轉

暫時相賞莫相違 

「人生七十古來稀」是成語,出處正是這首詩,但以詩句而言,最為人讚賞的則是頸聯「穿花蛺蝶深深見,點水蜻蜓款款飛」;不過,我想談的是看來平平無奇的那句「酒債尋常行處有」。

「尋常」二字,在中國詩詞常見,其中不乏名句,例如「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劉禹錫《烏衣巷》)和「被酒莫驚春睡重,賭書消得潑茶香,當時只道是尋常」(納蘭性德《浣溪沙》);杜甫另一首名作《江南逢李龜年》,也用了這個詞語:「岐王宅裏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這些詩句裏的「尋常」都是「平常」或「普通」的意思,我讀「酒債尋常行處有」,也是這樣理解其中的「尋常」:欠酒債是平常事,所到之處都有欠。

近讀葉嘉瑩《南宋名家詞選講》,在李清照那一章看到她論及杜甫《曲江》二首之二,「酒債尋常行處有」一句她這樣解釋:「每天總來到曲江邊,不醉無歸,欠下酒債不少。尋是八尺,常是十尺,行不多遠就碰到欠債的地方。」「尋」是古代長度單位,這個我一早知道,卻不知「常」也是;一尋是八尺,常是尋多一倍(「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周禮 · 地官 · 媒氏註》)。葉嘉瑩說「常是十尺」,應該是不小心搞錯了;十尺是丈,不是常)。「尋常」的本義是長度單位,作「平常」解是引申義,因為這兩個是常見的長度。

葉嘉瑩的解釋是對的,我以前讀得不夠細,才誤解了「酒債尋常行處有」的意思。「尋常」在這裏不是指平常事,而是指不遠處,意思是「酒債/尋常行處有」(對「人生/七十古來稀」),而不是「酒債尋常/行處有」。為何這麼肯定?律詩頷聯和頸聯都要對偶,「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是對偶句,「尋常」作長度單位才對得上數目「七十」;杜甫律詩對仗精巧工整,讀者沒有理由將這兩句理解為對得不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