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巴特 (Roland Barthes) 的《哀悼日記》(Journal de deuil) 裏有一則特別引起我思考;中譯本這樣翻譯:
「她不必再受罪了」,這個句子裏的「她」,是誰?句子裏現在時態是什麼意思?(劉俐譯)
法文原文是:
Dans la phrase « Elle ne souffre plus », à quoi, à qui renvoie « elle» ? Que veut dire ce présent ?
中譯者用「是誰」來翻譯 "à quoi, à qui renvoie",實在馬虎;可以比較英譯本:
In the sentence “She’s no longer suffering”, to what, to whom does “she” refer? What does that present tense mean? (Translated by Richard Howard)
除了「是誰」沒有譯出 "renvoie",和原文是「不再」而非「不必再」的意思,更大的問題是原文的 “à quoi” 消失了。作者兼用 "à quoi" (“to what”) 和 "à qui" (“to whom”),肯定意有所指:人死後,即使繼續存在,那個存在的方式不一定可以問「是誰?」,而可能應該問「是甚麼(東西)?」。
《哀悼日記》是羅蘭·巴特在母親逝世後的片段式寫作,表達哀悼思緒;寫明日期,每一則都很短,有些甚至只有一句,寫在他預備好的一疊小紙張上(一張打字紙分為四份)。
羅蘭·巴特從未宣稱過自己是無神論者,但從他的著作判斷,他大概並不相信上天堂、下地獄、輪迴投胎等肉身死後的存在。如果死後就不存在了,那麼,無論問的是 "à quoi" 還是 "à qui",都有同一個難題:既然不復存在,就沒有受苦或不受苦了(在這個語境,「受苦」比「受罪」準確)。換個方式說:本來是「X 在受苦」,現在 X 已不存在,就不應該是「X 不再受苦」,當然更不是「X 在受苦」;把「X」拿掉,「_ 在受苦」和「_ 不再受苦」都沒有完整的意思。假如是說她在生時不再受苦,就該用過去時態,而不是現在時態。
以上看來是哲學家咬文嚼字的無謂分析,其實不然。羅蘭·巴特提出的問題,迫使他思考是否應該接受「她不再受苦了」這樣的慰解。他最希望發生的,是現在時態的「她不再受苦」,即是她繼續存在,但不受苦;然而,如果求之不得,退而求其次的應該是甚麼呢?是接受現在時態的「她在受苦」嗎?還是希望她的痛苦消失,而代價是死亡?她的痛苦隨死亡而消失,可是,他的痛苦卻隨她的死亡而產生;在她死後不可能有現在時態的「她不再受苦了」,但現在時態的「他在受苦」卻是真實的。他應該坦然接受這痛苦嗎?

近世代人類於尋找真理/真相的道路上,為自己(利用文字)建立出太多不必要的可能性和歧路。
回覆刪除既然 上帝 已自證存在,其實有很多不必要的“奇怪”/“可能”選擇,皆可先行撇除。
又既然 上帝 已自證存在,不是人人於死後也能解除一切痛苦。例如因著身上/心中的罪,於肉體死後卻又永恆不可接觸到/走近 上帝,便是一種不可經過肉體死亡而能解除的痛苦。
這類人的一煞那“復活”,為是要得見 永生、永活的上帝 並接受那個最後審判。於其中得不到恩典之人,便得要經歷第二次 “死”。亦即是再一次找不見/看不到 上帝。
使徒保羅 當年卻不明白 上帝 的這個設計。故此於今時拿著保羅的書信與人爭論的人,應該還未看得明白 「啟示錄」,也便應知道不應過度相信自己的智慧,和那個與人爭論的合理性。
既然 上帝 已自證存在,王教授 帶出的文字,其中的字詞(的定義),例如 “死亡”、“受苦”,應是包含了某些超乎 上帝存在 的可能性看法,又或是偏執於某一段文明時期的見解,才產生出那應該不太必要的解讀。
否則,甚麼 是“死亡”、甚麼是 “受苦”,本身已經是一個文字陷阱。
「真神阿拉」(Allah)才是唯一真主、宇宙造物主與人類審判者。
回覆刪除對呀,真神阿拉已自證存在。
刪除某宗教的根基,異於耶教支派所立於基督、神子的教義上。因此...
刪除約翰福音 10:1 I tell you the truth, the man who does not enter the sheep pen by the gate, but climbs in by some other way, is a thief and a robber. 我(耶穌)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