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4

何謂運氣?


最近跟 "luck" (以下譯作「運氣」) 頗有緣。我的意思不是最近諸事好運,而是經常要思考及討論「運氣」這個概念。首先,我正在閱讀康奈爾大學經濟學教授 Robert H, Frank 的新書 Success and Luck: Good Fortune and the Myth of Meritocracy,快讀完了,打算遲些寫篇短評;接著是宗教研究系的一位同事約我喝咖啡,原來他想跟我談談他正在寫的一篇有關「運氣」的論文;最後是國泰航空的 Discovery 雜誌,我每個月替這本雜誌寫一篇文章,由總編決定題目,下一個要寫的題目也正是「運氣」。三者不約而同都在這兩星期發生,不可謂不巧合矣!

無論是 Frank 在書中、我的同事跟我討論時、還是 Discovery 的總編在給我的電郵裏,都沒有解釋「運氣」是甚麼意思,好像這是一個簡單不過的概念。然而,我不知道是否大多數人對「運氣」都有清晰而大同小異的理解;至少一般字典裏的解釋都過於粗疏,只是點出偶然或巧合 (以下簡稱「巧合」) 的因素,例如網上 Merriam-Webster 英文字典對 "luck" 的解釋:"the things that happen to a person because of chance" 和 "the accidental way things happen without being planned"。很明顯,不是所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巧合事情都屬於運氣;假如我在柬埔寨旅遊時碰到一位不相熟的鄰居,那是巧合,但談不上甚麼運氣。

有好壞之分的事情,我們才會用「運氣」來理解,因此才有「運氣好」和「運氣差」的分別;在外地碰到不相熟的鄰居,既不是好事也不是壞事,自然談不上甚麼運氣。將「運氣好」和「運氣差」的分別補充到上述 Merriam-Webster 字典的解釋,意思便準確了不少:如果一件巧合的好事發生在你身上,就是你運氣好;如果一件巧合的壞事發生在你身上,就是你運氣差。

不過,這個解釋仍然是稍嫌粗疏,因為「巧合」主要是指沒有事先計劃或是意料之外 ("chance", "accidental", "without being planned"),在這個意義下的巧合事情,發生的機會率不一定很低,例如你星期日在銅鑼灣商務印書館碰到一位每星期日都到那裏看幾小時書的朋友,而你也經常在假日到銅鑼灣逛街,但你並不是故意到那裏找他,那麼,你碰到他,仍然是巧合,可是,機會率一點也不低;假如碰到這位朋友是一件好事 (因為他剛好可以幫助你解決一個問題),你碰到他仍然是巧合,但說你運氣好,便有點牽強了。

我的看法是,運氣要用機會率來理解:如果一件機會率低的好事發生在你身上,就是你運氣好;如果一件機會率低的壞事發生在你身上,就是你運氣差。運氣好壞有程度之分,機會率低亦有程度之分,這兩點十分配合:機會率越低的事情,如果是好事而發生在你身上,你便越是運氣好;機會率越低的事情,如果是壞事而發生在你身上,你便越是運氣差。

最後,所謂「好事」和「壞事」,不是指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有時候,對於一件發生機會率很低的事,你主觀上認為是好事,但事實上是壞事,如果發生了,你會認為是自己運氣好,但其實是你運氣差。早兩天我在臉書寫了這幾句:「跟友人一席話後,我深感自己的一生到目前為止可用二字概括:幸運。」有位臉書朋友留言說:「買六合彩吧!」我這樣回應:「不會中的,因為我幸運。」中六合彩,一般人認為是好事,中了是運氣好,可是,事實大多不是如此;我明白這點,才會那樣回應

18 則留言:

  1. 不過,很多時「好事」和「壞事」並無客觀標準,塞翁失馬的故事是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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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可能應該說,塞翁失馬的故事本來就是想說明「好事」和「壞事」並無客觀標準,是禍是福都只是在乎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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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塞翁失馬的故事只是說明一件事的好壞不容易判斷,也不應只就眼前所見來判斷,而不是說明「好事」和「壞事」沒有客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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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如你說說塞翁失馬這樣的客觀事實到底是「好事」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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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原本那個簡單的故事來說,塞翁失馬表面上是壞事,但失馬帶來更多的馬,結果便是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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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為最後一段
    "所謂「好事」和「壞事」,不是指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
    有問題, 好壞皆是主觀才是, 絕對客觀的事實並無好壞之分啊.

    所以再套回運氣這件事情, 移除主觀判斷的好壞之後,
    只有發生機率低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了, 跟
    發生機率高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了
    這兩種狀況.

    後者應該是沒有運氣的成份了,
    前者, 可以說運氣好, 也可以說運氣差, 單憑主觀對於該件事情的喜好而已.

    文章中所謂運氣跟機率的關係我相當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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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好事壞事皆是主觀的,那麼無論發生什麼事,只要相信是好事,那就是好事了,還講什麼好玩不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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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剛才打錯字,是「好運」,不是「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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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覺得最後一段怪怪的,雖然我理解那意思。

    既然用好跟壞,肯定是比較出來的
    所以我認為壞,但別人認為好
    這種情形,大多會在意識到多數人認為是好的時候
    進而改變我認為的壞,其實應該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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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按照『事實大多不是如此』的鏈接
    http://time.com/4176128/powerball-jackpot-lottery-winners/
    所說,是“So many of them” 和 “About 70 percent....”,不是說 “All of them" 或 “100%”;
    所以,這句『最後,所謂「好事」和「壞事」,不是指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
    不知可否改為:『最後,所謂「好事」和「壞事」,有時不是指自己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或會更適合那個鏈接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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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樓上似乎混淆了two different points:(1)"所謂「好事」和「壞事」,不是指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這個point是應用到所有的人(2) 那"about 70%"是指中六合彩的人有大約七成以為自己中獎是好事,其實對他們是壞事;但這不表示 point(1)只適用於所有人中的七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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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因為point (1)『是應用到所有的人』,亦即是包括了point (2)『中六合彩的人』。
      如果說法在point (2)『中六合彩的人』裡不成立,那point (1) 說「有時」相信會比較合適一些。

      例如中六合彩『客觀的事實』裡有70%得到的結果是「壞事」;有30%得到的是「好事」,
      亦即是中六合彩『客觀的事實』並不一定是「壞事」或是「好事」。
      是「好事」還是「壞事」很大程度取決於中獎者主觀做法。
      當中獎者主觀認知和做法不同,所得出「好事」還是「壞事」的結果也不同或相反。

      而說法『所謂「好事」和「壞事」,不是指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
      在當『客觀的事實』會隨著主觀認知和做法不同而不同的時候,那「好事」和「壞事」就很難說與主觀的理解和做法無關。

      所以,加上「有時」,即『所謂「好事」和「壞事」,有時不是指主觀的理解,而是指客觀的事實。』可能會較為合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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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時候,對於一件發生機會率很低的事,你主觀上認為是好事,但事實上是壞事,如果發生了,你會認為是自己運氣好,但其實是你運氣差。"
      博主不是說了「有時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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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句有就等於那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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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實用六合彩例子來說明『有時候,對於一件發生機會率很低的事,你主觀上認為是好事,但事實上是壞事,....』可能也有商榷之處。
      因為六合彩不一定『事實上是壞事』,事實上是什麼事很取決於中獎者主觀理解認知和做法。
      即主觀理解認知和做法在先,結果在後。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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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直覺上,一般使用“巧合”與“運氣”似乎沒有這麼涇渭分明。例如外出旅遊巧遇鄰居的例子,如果是平時便要好的鄰居,說:“運氣真好,這樣也能遇到你!”似乎無不合理;反之,如果遇到的是平常看不慣的鄰居,似乎也會在心中暗想:“運氣真差,在這裡也能遇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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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謝謝各位讀者的意見。其實我的論點很簡單,也許是「主觀理解」和「客觀事實」這兩個用語有點誤導;我想說的只是:不是你相信是好事(壞事)的就是好事(壞事),有時你以為是好事,其實是壞事。我沒有否認好壞之別與個人的好惡和價值判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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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易經有水火即濟;好運轉厄運(63卦)與水火未濟;厄運轉好運(64卦)。講好運與厄運相關的,有興趣的人可以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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