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2

親情和倫理


古往今來的家庭觀念,有各種文化差異,亦有漫長的歷史演變,要深入淺出地清楚說明其中種種差異和演變,恐怕非這方面的專家學者不能。然而,關於家庭觀念,有一點現在已相當明顯,不必做學術研究也很容易留意到:西方的家庭觀念日趨薄弱,除了離婚率高,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間的關係也有嚴重的疏離問題。這個現象蔓延到一些已經西化的地方,例如香港,即使本來的華人傳統非常重視家庭關係,現在亦已大不如前了。

我在香港出生和成長,接受的家庭觀念是華人傳統的,長大後才離開香港,在美國生活了二十多年,可以說是近距離觀察到西方的家庭關係如何跟華人傳統的家庭關係形成對比。兩者的分別,不能簡單地衡量優劣;以下的說法,也許比較公道:西方的家庭觀念較個人主義,成員的關係主要靠個人的感情來維繫,因此,如果親情不足,關係便會疏離;華人傳統的家庭觀念強調倫理,成員的關係主要以道德要求來維繫,在親情不足時仍然可以關係緊密,但骨子裏卻是勉強的、甚至有點虛偽。

讓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美國人的父母子女之間很隨便會說「I love you」,表現出他們著重的是感情,這種感情不是道德要求,應該是自然的,有便有,沒有便沒有,不能勉強。另一方面,這種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西方人並沒有特殊的概念,以跟其他的「愛」分別開來。在華人的傳統,父母子女之間是不會說「我愛你」的,那不表示他們沒有感情,只是他們較含蓄,而且較重視行為表現。此外,他們有特殊的概念來表達父母子女之間應有的關係,子女向父母的,是孝,父母向子女的,是慈;這些關係有道德要求的成份,以孝為例,這方面的道德要求稱為「孝道」,是一種「道」,有不少行為上的規範。

「孝」這個字,英譯是「filial piety」;這不是一個準確的翻譯,只能夠表達「孝」的一方面,而且將這方面誇張了:「filial」一字是恰當的,指的是子女向父母的關係,但「piety」是「虔誠」的意思,未免太過有「敬拜」和「絕對服從」的意味。其實,孝不只有孝道,還有孝心;孝心,就是孝的感情成份。孝的這另一方面,《論語》裏有幾句表達得十分簡要: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里仁〉4. 21)

這裏說的喜和懼,都是對父母還在生這一事實的感情反應,父母越高壽,子女便越喜,也同時越懼;假如沒有孝心,純粹在行為上遵守孝道,是不會有這種感情反應的。

其實,說到底,我還是認為華人傳統的家庭關係較可取。有些學者將儒家的倫理哲學理解為一種德性倫理學 (virtue ethics),強調的是德性的培育和德性在道德行為上的推動力,而德性不只是遵守道德原則,更重的是有相干的感情和判斷能力。我大致同意這個理解,也相信如果儒家的倫理教育推行得法,可以培育出家庭成員的有關德性,例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親情和倫理兼備,便不會出現家庭觀念薄弱的問題。當然,「推行得法」四字,卻是說時容易做時難!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1月號)

3 則留言:

  1. 「西方的家庭觀念日趨薄弱,除了離婚率高,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間的關係也有嚴重的疏離問題」這個現象除了「香港,即使本來的華人傳統非常重視家庭關係,現在亦已大不如前了」之外,中國大陸也都同樣隨著社會生產模式由原來比較小規模或者是以農業和鄉村家庭式為主的所謂「小農經濟」方式轉變為現代大規模工業化生產方式之後,中國的「離婚率高,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間的關係也有嚴重的疏離問題」也比起以往「小農經濟」年代大為上升,有學者認為今天中國的離婚率比香港還高,已成為亞洲高離婚率國家之一。

    這個現象可能主要由兩個原因所造成:
    一係生產方式的改變導致了社會和家庭經濟結構的改變從而影響到社會和家庭權力結構的改變;
    二是大規模工業化生產方式的經濟結構使得出現民主訴求的可能性大增;例如由以往受制於社會和家庭經濟結構的限制,女性沒有或少有權利地位變為有經濟能力去爭取平等地位和合法權益,使得以往所謂的「三從四德」要退位給「男女平等」「人權」等此類工業化國家出現的現象。

    本來如果每個家庭都能夠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親情和倫理兼備」的話,出現一個理想的烏托邦社會不是沒有可能的事;共產主義似乎也是建基於會出現這樣一個理想社會的「偉大理想」之上,只可惜人並不是理想的物種,結果就難免會事與願違,令社會出現了不少嚴重的貪污腐敗,令不少慈孝友恭,親情倫理都被湮滅於貪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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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忠孝仁義的儒家思想源自於中國古代封建帝皇專制社會,它似乎有些像西方的宗教一樣,也對社會也起到一種信仰的作用。
    忠孝仁義儒家思想受到中國歷代帝皇致力推崇足可見其對維護帝皇式專制統治是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而更妙的是,忠孝仁義儒家思想甚至比西方的宗教思想更勝一籌的地方乃是忠孝仁義儒家思想可以被利用來盲從任何一個「主」而無需要像西方宗教那樣,只能夠盲從一個超然於皇帝之上的「上帝」。

    忠孝仁義儒家思這個沒有特定「主」,也不存在有超越現實統治者的上帝,如此萬能的「無上帝信仰」肯定是深得要統治和愚民的人的歡迎 --君不見就連黑社會和各種各樣的「社團」也以忠孝仁義儒家思來招攬和維持其信徒對其「主人」的忠心。

    當然,忠孝仁義儒家思與西方宗教思想一樣也都某程度對社會有正面和積極的一面,例如西方宗教思想宣揚的關愛與愛心,扶貧助弱與忠孝仁義儒家思宣揚的和諧尊重等等。

    但如果說世界上沒有宗教比有宗教好的話,那麼可能同樣地,沒有忠孝仁義儒家思這個「無特定主宗教」也一樣會比有更好。

    這裡有一篇文章,可見忠孝仁義儒家思這個「無特定主宗教」如何可以起到「忠於黨」和無需要選舉,就能夠說是「代表人民」的作用:
    http://www.docin.com/p-1031263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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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晚生寡識,冒昧說點意見:

    父慈子教,君義臣忠,理想固是彼此為善,但一個很值得研究的中國哲學課題似乎是,若一方暴虐,或至少不盡本份,另一方應當如何?

    國君賊仁賊義,人民可以誅之。但一方是父母呢?另一方所應為的有何不同?有所不同的理由是甚麼?

    依傳統講法,「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另《孟子》有則故事,十分現代:舜愛上一個女子,想娶她為妻,給惡父反對,舜違反父命娶了心愛女子,孟子卻大表贊成。孟子說的一個理由,係「你中意人,又聽老竇話唔娶,你都怨老竇啦;怨老竇,之後想盡孝道,都難有心啦!」(大意,故事憑記憶。)十分通達,與讀書時同學想讀文科但家人硬要他讀理科之類事情,似乎可以比照啟發。

    至於《孟子》提到若惡父殺人,舜捨掉帝位帶惡父逃走,此後得與惡父相宿相棲,也是開心事之類講法,卻又大違人性,甚至害人不淺了。

    學者李歐梵說(當然這段不是憑記憶,摘自他為妻子作序的《憂鬱病並不可怕》。):
    「愛是天性,中國傳統文化中更把這種天生的情感和道德倫理連在一起,假如二者之間能很自然地融和,當然沒有問題;如果事實與理想或願望相差甚遠的話,又如何面對?我的觀察是:雙方都不願意面對,因此長年累月積鬱成疾。……家庭作為情緒病的主要因素,只能算是一個大膽的假設,有待繼續求證。……中國每一個家庭看來都很幸福,但內中不幸的故事可多了。」


    (PS我此前曾屢試貼此comment,均未見貼出,未知須待王Sir批核,還是技術問題。若有重複貼文,有勞刪除。)


    L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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