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31

在香港居住時,要見到眾樹婆娑,森梢百頃,只有去郊野,一年不會超過兩三次;以往沒有特別喜歡樹,可能正是少見之故。現在住的地方可不同了,到處都是樹,可說是個樹鎮。夏天樹木茂盛,全鎮四方八面送青來;鎮裏的一條主要大道的樹都是刻意挑選種植的,金風送爽時,兩旁的樹葉都變成深淺不同的金黃色,雖是西岸一小鎮,卻滿是東岸的秋色。在這樹鎮住了不久,我便越來越愛樹了。

我的屋也是被樹包圍,前園本來有三棵大樹、三棵小樹,後園也本來有兩棵大樹兩棵不大不的。說「本來」,是因為有兩棵樹先後在狂風大雨中被嚴重吹折,不能再長,要連根拔去。其中一棵被吹折時有點戲劇性:那天風橫雨狂之下駕車回家,駛到車房前停下時,看到門前左邊那棵大樹在風中搖擺得很厲害,心想假如這時樹給吹倒,便可能會壓在車上了;誰知想時遲那時快,「砰!」的一聲,擋風玻璃前滿是樹葉,原來一條很粗大的樹枝真的被吹斷了,跌在車的前端上!屋簷給撞凹了少許,車子則奇蹟地絲毫無損;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巨大的樹枝移開,待風雨停後向鄰居借來一把電鋸將大樹枝「肢解」,總算可以自己清理掉。

除了自家前後園的樹,周圍有更多的樹,因為飯廳對著後園,又有一列三呎多高的玻璃窗,所以吃飯時可以邊嚐食物、邊賞樹色,是雙重享受。以下是後園樹色的一角:

我在後園的樹蔭下看書喝咖啡時,可以欣賞樹色的另一角:

20110730

讀者的寬容和作者的權威

有朋友傳來許寶強的文章〈如何理解香港的政治危機?〉,說他讀不懂,想知道我對文章的看法。我讀了兩三段便讀不下去了單是第一段的那句「由官商都樂此不疲的公關式玩假文化所強化的犬儒認命心態的氾濫」,已令我有暈眩的感覺。

後來在 Facebook 論及此文,有朋友說只要抱著讀其大意之心,文章不難懂(雖然了無新意);我便依樣葫蘆,把許文草草讀了一遍,也的確得了個大約的理解,不過,理解的是否作者原意,卻不敢肯定了。想較仔細重讀一次,但一瞥見那些語理錯亂的長句(註)和意義不清的用語如「不證自明的共識」、「先驗的社會位置」、「自由買賣邏輯操作」、「窄隘的身分政治」等,那暈眩感又來了,只好作罷。

把許文傳來的朋友說他認識的一些人認為許文一點也不難理解,讀不懂的人,一是水平太低,一是對作者太不寬容。我這位朋友的水平不會太低,那麼,是他缺乏讀者的寬容嗎?所謂「讀者的寬容」,應該是指 interpretive charity,是閱讀的一種態度:閱讀時盡量假定作者有道理、沒有犯錯,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先當是自己的問題(讀得不夠小心、背景知識不足、誤解了作者的意思等等),而不先懷疑甚至指責作者。

除非讀者肯定作者寫的東西一定低劣,否則應該至少在開始時對作者寬容一點,然而,寬容到甚麼程度才適合,卻很難說,只能訴諸經驗,存乎一心 --- 這種判斷力本身也是一種學養。

另一方面,假如作者在讀者的心目中有權威,那麼讀者便會容易特別寬容;心目中的權威越大,便越寬容,可以寬容到不合理的程度,分明是作者寫得不好、不對、不通的地方,也強為理解,甚至擊節讚賞。那些認為許文淺白易懂的人大概是許寶強的崇拜者,或至少視他為政治學的權威;對我來說,許教授沒甚麼權威,所以我便未能那麼寬容了!

我天天與文字為伍,讀書也不少,理解力至少及格,一篇我看得這麼辛苦的文章,一般人看,也不會太容易明白吧!報紙文章是寫給大眾看的,如果能夠寫得容易理解一點,就應該那麼寫。作者始終想讀者理解自己的文章,掉點書袋無可厚非,但下筆拒人千里又何苦來哉?

(註) 例子:『儘管「階級鬥爭」不易言說,但仍然不能完全掩蓋有產者對無產者過去共享的資源的掠奪正不斷升級。』這兩句中究竟是甚麼不能完全掩蓋 … 不斷升級?我猜想作者的意思是:「雖然不容易講清楚甚麼是階級鬥爭,但有產者掠奪本來是無產者共享的資源,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這卻是大家都可以看到的事實。」如果真的是這意思,就不必談甚麼掩蓋不掩蓋了。

20110729

鹿和「鹿」

在『「拾級而下」通不通』的討論裏,有位仁兄『代趙高一問,假如字詞意思能夠隨意改變,為甚麽「馬」不能是「鹿」?」』字詞意思當然不能隨意改變,卻可以慢慢改變,然而,他的問題卻問錯了;他問:

(1) 為甚麽「馬」不能是「鹿」?

這問題的答案是:「馬」當然不能是「鹿」,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字。趙高指鹿為馬,卻不是談文字;他指著鹿說那是馬,意思不是那頭動物的名字叫「馬」,而是那頭動物是馬。如果這位仁兄的問題要忠於指鹿為馬的故事,便應該是:

(2) 為甚麽馬不能是鹿?

這問題的答案也很明顯:馬不能是鹿,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動物。其實,這位仁兄想問的應該是:

(3) 為甚麽「鹿」不能馬?

答案是:「鹿」現在不是指馬,可是,假如有朝一日大家都用「鹿」字來指馬,那麼「鹿」就會指馬了(不過,到時便要用另一字來指鹿,否則會引起混淆)

位仁兄混淆了 use mention 的分別 --- 使用一個詞語和談論該詞語是兩碼子事。這個分別在邏輯、語言哲學、和電腦語言都很重要,而在日常對話裏,我們也會把兩者分開,否則便可能有誤解。試想像以下對話:

老師:講粗口是沒教養的表現,千萬別講粗口。你們知道甚麼是粗口嗎?
學生甲:戇鳩!*

假如老師認為學生甲只是舉例  mention 戇鳩」,那便沒有問題;可是,假如老師認為學生甲不是 mention 而是 use 戇鳩」,便有大條道理指他侮辱老師而要重罰了。

很多笑話也是故意混淆了 use menation 的分別,例如以下這個麥嘜笑話:

麥兜:嘩,流星呀!
麥嘜:嗱嗱聲許願啦麥兜!
麥兜:嗱嗱嗱嗱 ...

好笑,因為「嗱嗱聲」不是『「嗱嗱」聲』啊!

* 練習題:我這裏是 use 還是 mention戇鳩」呢?)

20110728

國民教育和宗教教育

劉迺強論國民教育,寫出警句「教師罵人家洗腦,有如做妓女的罵人賣淫一樣」,成為眾矢之的。他這篇文章歪理甚多(例如說『由愛國愛港人士講「六四」,肯定會比反對派更客觀持平和基於事實』),相信大部份已有人批評過了,我想集中討論的,是他將國民教育和宗教教育相提並論:

『與這科最接近的是《聖經》科,《聖經》科不會「多元」地介紹其他宗教、邪教和無神論,也不會「批判」《聖經》的故事是否符合科學和現代倫理道德等;同樣道理,國民教育不需要教授多元文化,有的話也只會着重中國文化的兼容性,也不需要批判政府做錯了什麼。』

我同意宗教教育大多是洗腦式的:反覆灌輸,不要求你批判思考,只要求你絕對接受。例如向小孩子講挪亞方舟的故事,假如目的是宗教的,要他們相信這真的是歷史上發生的事,便不會鼓勵他們問以下的問題:神愛世人,怎會狠心將世人幾乎全都殺死?就算當時世上只有數萬人,怎可能只有挪亞一家是義人,其餘(包括很多嬰兒和小孩)都是應被淹死的壞人?動物也犯了罪嗎?怎麼也要被淹死?如果有個「醒目」的孩子舉手問一兩個這樣的問題,牧師、傳道人、或主日學老師便會立刻將問題壓住,說些甚麼神當然是對的或現在不明白將來在天國便一切都知曉等話,即是間接說:「不要多問,快快接受我教你的。」

國民教育應該像這樣嗎?劉迺強認為國民教育的目的是「培育愛國價值觀、促使學生養成愛國的性格和行為」,就算他理解正確,這也不能支持國民教育應該像宗教教育,要用洗腦的方式。

宗教教育者可以堅持他們的神至善至美、絕對公義無誤,所以不必多問,不容批評,信者得救。然而,國家不是神,政府也不是神 --- 國家可以有各種短處,政府更可能政策失誤甚至壞事做盡。愛國,不等如愛政府(所以愛國者可以推翻現有政府);愛國,也可以愛之深責之切,希望她能不斷改進。國民教育的目的不是將學生洗腦成為盲目愛國,相信國家甚麼都是好的、對的;國民教育在培養學生愛國情操的同時,也要訓練他們有能力判斷國家(和政府)的長短處,這樣的國民才會推動國家進步。愛而不護短,見自己國家之短而心痛,痛定思痛,立志改革,這才是真正的愛國價值觀,這才是真正的愛國的性格和行為!

以上所說不是甚麼高深的道理,只有盲目愛國的人(或推銷盲目愛國的人)才會不明白(或假裝不明白)。

20110727

基督徒不會集體謀殺?

挪威爆炸案和集體槍殺案的疑犯 Anders Behring Breivik 自稱是基督徒,美國一些傳媒用 "Christian extremist" 二字來形容他,此舉令著名的保守派政治評論員 Bill O’Reilly 大為不滿,認為那是自由派傳媒的政治把戲,因為我們根本沒有理由相信 Breivik 真的是個基督徒。

Breivik 是不是基督徒,的確難說,大概只有神才能肯定吧!我也沒興趣討論這問題,我想談談的,是 O’Reilly 的另一句說話:「沒有任何信奉耶穌的人會做集體謀殺這種事。」("No one believing in Jesus commits mass murder.")他也說 Breivik 不可能("impossible")是基督徒,這便隱隱然有個三段論在裏頭了:

(1)  沒有任何信奉耶穌的人會做集體謀殺這種事。
(2)  Breivik 做了集體謀殺這種事。
-----------------------------------------------------------------------
(3)  Breivik 不是信奉耶穌的人 【即:不是基督徒

問題是,我們有理由接受 (1) 嗎?為甚麼可以有 Islamic extremists,卻不可以有 Christian extremists?歷史上奉宗教之名集體謀殺的事件多的是,難道其中的主事者和執行者全都是假教徒?《舊約》裏記載神集體殺人不知多少次了,教徒沒有神絕對正確的判斷力,但可以有和神類似的嫉惡之心;嫉惡之心一個不小心便會和錯誤的判斷合作,結果就可以是大大小小的集體謀殺了。

物理學家 Steven Weinberg 說過:「無論有沒有宗教,好人會循規蹈矩,壞人則能夠做出邪惡之事;但要好人做出邪惡的事 --- 便只有宗教才可以了。」("With or without religion, good people can behave well and bad people can do evil; but for good people to do evil --- that takes religion.")真是洞見!

20110726

也談「拾級而下」

練乙錚一篇  <特首民望拾級而下 本是黨的理性期望〉,令網友荒言慨嘆中文水平日下;他認為「拾級」是逐級登階之意,說「拾級而下」就跟說「抬頭望地」一樣不通。我沒有他那麼肯定拾級只可以向上,便跟他討論起來,他引用多部字典來支持「拾級一定向上」之說,我則越討論越懷疑此說是否成立。

我懷疑的理由不是語言的用法是約定俗成、習非成是,而是「拾級」也許本來就沒有向上之意(因此就沒有所謂「習非」)。然而,「拾級而下」的習用也不容否認,我在網上隨便一查,便查到張愛玲、龍應台、陶傑、梁文道、林燕妮、倪匡都用過「拾級而下」,連金庸的《連城訣》也有一句「拾級來到樓下」,顯然不認為「拾級」一定向上。較遠的還有周作人、俞平伯、和林琴南;再查下去,更乖乖不得了,連明朝的徐弘祖在《徐霞客遊記》裏也這樣寫:「拾級直下,一里抵塢底,東峽水西南注,遂橫涉之。」

當然,他們可以全都錯了,但我們應該問:為何他們會用「拾級而下」,卻無一人會犯「抬頭望地」之錯呢?那至少是因為「抬」字明顯有向上之意,而「拾」字卻非如此。不過,不明顯,可能事實上有;幸而中國文字大多仍可以追本溯源, 我稍為查覽,便看到字典辭書在解釋「拾級」一語時,都是追溯到《禮記》〈曲禮上〉的「拾級聚足,連步以上」。這兩句漢代鄭玄注云:「拾當為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涉等,卻不一定是由下一等往上一等去。唐代顏師古則認為鄭注此說「近乎穿鑿」,他的看法是「拾者,猶言一一拾取」(見《匡謬正俗》卷三),那是當「拾級」是比喻了,可是,拾取也可以是向下的呀!

鄭玄在《儀禮》的注裏甚至直接用了「拾級而下」一語:「不拾級而下曰辵。」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辵」字一條下云:「鄭意不拾級而上曰栗階,亦曰歷階。不拾級下曰辵階也。」段雖引的是鄭注,但他自己也照用「拾級而下」一語,可見並不認為此語不通。「不拾級而下」這裏不能解作「不上階而下階」,因為段注是對比「栗階」和「辵階」:不一級一級上(不拾級而上)叫「栗階」,不一級一級下(不拾級而下)叫「辵階」。

那麼,為何字典辭書大多說「拾級」是逐級登階之意?這可以是因循之病,這些字典都沒有說明「拾級」為何一定是向上的。其實,有些字典也有解「拾級」的「拾」為「涉歷」,「拾級」只是指在階上一級一級地走,那就沒有向上之意了。

你可以選擇當個「字典派」,像荒言兄那樣,『這個詞在大部分字典詞書仍未更新至可以跟「而下」連用時』,『仍會堅持「拾級」只解作「逐級登階」』,不過,既然沒有人解釋過「拾級」為何有向上之意,而「拾級而下」一語由漢代歷明清到現代都一直有人用,其中更不乏文字學家和大作家,那麼見人用「拾級而下」時,即使不同意,大概也難以肯定那必然是錯的了

拾級拾級,拾取石級,那是個很美的比喻。向上拾取,美;向下拾取,一樣美

20110725

最壞的讀者

尼采說:「最壞的讀者閱讀時就像是在搶掠的士兵:他們拿取一些對自己有用的東西,弄髒和搞亂自己不要的,因而褻瀆了整體。」("The worst readers are those who proceed like plundering soldiers: they pick up a few things they can use, soil and confuse the rest, and blaspheme the whole." From Mixed Opinions and Maxims, 1879

將這種讀者比作搶掠的士兵,真是妙極!他們閱讀時只著眼於符合自己心意的語句段落,並隨意理解,日後也隨意運用,卻又完全不覺得這樣做有何不妥,像是「奉旨」的。此外,這種讀者不會尊重閱讀的文章或書的整體,讀到不合自己心意的內容時,一是視而不見,一是加以曲解,務求不會丟失那些已成為他們「囊中物」的語句段落。

我認為尼采用「褻瀆」一詞(當然是指他用的那個德文對應詞)是有深意的:作者是文章或書的創造者,寫作可以說是一種無中生有的活動,可媲美神無中生有創造天地;對書不敬,就是對書的創造者不敬,可以比擬為對神不敬,是為褻瀆也。

看來,尼采不會認為文本是完全獨立於作者的了。

20110724

意志力之喜悅

有些朋友見我做不少事情都能持久不輟(練太極拳、到健身室運動、研究哲學、寫網誌每日一文等等),以為我意志力定必超乎常人;我不會妄自菲薄,但我只認為自己的意志力比一般人強一點,不會太多,我不過是較懂得培養習慣而已。

跟大多數人一樣,我也有意志力不足的時候,明明內心厲聲疾呼要自己去做(或不做)某事情,卻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身體背道而馳,事後往往有強烈的失敗感。我的最佳例子就是喝酒:酒癮起時,三杯下肚之後,叫自己好停了,否則傷身,可是那時已喝到有點俱懷逸興壯思飛,意志力便多數不是酒興的敵手了,照喝可也!

不過,意志力有時也會打勝仗的,我的意志力得勝時,會給我無比的喜悅,令我同時感到自豪、煥然一新、和渾身充滿勁力。就像今天,我已幾乎一星期滴酒不沾,酒癮起了,但家裏的酒已喝光;碰巧今天必須到超級市場買點東西,大可以「順便」買一兩瓶酒,待今晚「慢慢嘆」。可是,這幾天有些工作要趕著完成,喝酒會減低工作效率,所以我千叮萬囑自己不要買酒(因為有酒在家就更難拒抗了)。在超級市場裏經過一列列紅酒白酒伏特加蘇格蘭威士忌時,我的心真的是在打仗,一個聲音勸我快快離開引誘之地,另一個則在「落嘴頭」叫我買酒,說甚麼買了也不一定要飲之類的話。掙扎一番之後,我終於沒有買酒,離開超級市場時步履輕盈,臉帶勝利的微笑。

看過一篇 New York Times 文章,說意志像肌肉一樣,多用了會乏力,尤其是在短時間內重複使用,便會越用越沒力;假如你在一件事情上成功使用意志力,那麼在第二件事情上接著再用,便很可能會失敗。然而,我的經驗卻是相反的:意志力得勝一次,會令我在接著的事情上有更強的意志力,可說是乘勝追擊也!

20110722

好名與士品

我在這個網誌寫過好幾篇文章批評香港文化界名人,下筆有時過狠,有人曾指我的動機是揚名立萬,粵語謂之「博出名」或「搏上位」是也。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對出名完全沒有興趣,「人怕出名豬怕肥」這簡單道理,我還是有點了悟的。順便告訴大家一個秘密,我也是不好利的,雖未至視錢財如糞土,但至少從不在賺錢上花腦筋(當然,假如我是個身無分文的窮措大,就無法說得那麼清高了)。

呂坤《呻吟語》〈品藻〉一章有云:「古今士有三品:上士不好名,中士好名,下士不知好名。」我今天就借題發揮,胡亂解解這幾句。「士」指讀書人,即英文的 "intellectuals"(一般譯作「知識份子」,但我不喜歡用這個詞語,嫌它生硬造作)。下士何以不知好名?這是因為下士才德不高,從來未受激賞,故眼光並不遠大,對自己要求不高,只知安守本份,了結眼前的工作便算了,想也沒想過出名。

上士不好名,是因為了解到有名無實之虛妄,了解到實至未必名歸,也了解到名聲帶來的種種煩惱。既然虛名當之有愧,實名不可強求,有名自招無明,假如仍然好名,就是沒甚智慧了。

中士欠缺的,就是這種智慧。中士的才能和學問可以頗高,其中有名者可以是實至名歸,然而,由於他們好名,心靈易受紛擾束縛,也容易為了博得名聲而放棄原則,和上士相比,便較難做到成一家之言的大學問

大家可能會說:「你繞了一個大彎,還不是想說自己是上士?」但上士既不好名,假如我是上士,也不會著意於別人是否視我為上士了,對嗎?

20110721

我為何讀哲學

在人生的某一條路走遠了,回顧的時候難免有偏差,假如是認為走對了的路,就更容易會將起點和過程美化、浪漫化、或至少淨化一下;今天我寫自己為何讀哲學,希望能盡量如實地寫,不自欺,也不欺人。

少年十五二十時我是個文藝青年,只喜歡文學創作,對哲學一點興趣也沒有,甚至乎對人說過哲學無聊,自己永不會讀哲學云云;當然,我那時對哲學無甚認識,那些話只顯示我無知。

我對哲學開始有興趣,也不是甚麼突然的轉變,更不是哲學的竅開了,讀哲學的書易有所得。最初只是因為有個好朋友愛看哲學書,說起話來好像與眾不同的,我便也跟著看一點,扮有深度。此外,讀中文系是要讀點先秦諸子的,我順勢也看了一些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等新儒家的著作。這個階段只是涉獵,並沒有真正思考過甚麼哲學問題。

後來遇到了啟蒙老師 T,修了他教的兩三個哲學課,被他的哲人風采吸引,十分佩服他,而且也是在他的課裏第一次接觸維根斯坦的哲學,立刻為之著迷(其實一點也看不懂)。雖然這主要只是冀慕一個特殊的哲人形象,但哲學書我是越讀越多了,對哲學的興趣也越來越大,漸漸蓋過了對文學的興趣。

與此同時,我已參加教會活動三、四年了,有些信仰的問題總是想不通,於是也看了一些神學和宗教哲學的書。這時我也有種種的人生不滿,想到生命意義的問題,便也看了不少存在主義的書。那些是真正困擾我的問題,我也的確思考過,卻不得其法,好像是滿腦子哲學,事實上是越思考越糊塗。

畢業後當了幾年小學教師,那是不適合我的工作,很快感到厭倦,想到自己應該有能力做學術研究,終於決定再讀書,希望讀到博士程度,然後找個大學教席便最理想了。我不是當下就決心讀哲學的,那時對文學仍有興趣,想過到台灣讀文學研究,可是,哲學對我的吸引力已大到無可拒抗,結果選擇了哲學,一路由學士、碩士、讀到博士。

我生平學過的東西不少,但只有對哲學是熱情從未減過半分。為甚麼呢?假如哲學只是講講定義、做些語理分析、賣弄一下聰明,斷不會如此吸引我。從寫碩士論文開始,我便漸漸領略到哲學的妙處在訓練人看透事物的表面,形成新的視野,見到從前之所未見,因而對世界有一個別開生面、發自己深省的了解。這好比三維立體圖(stereogram),看來明明是平面,但找到竅門練習一下後,便可看到和表面大異其趣的立體;例如以下這張,你要有「洞見」才看到畫中的鯊魚:


哲學家眼中的世界,就是一幅幅的三維立體圖。

20110720

理直氣盛


為自己辯護,有道理的是自己時,說起話來會理直氣壯;批評或指責別人,有道理的是自己時,說起話來便可能不只是理直氣壯,甚至會理直氣盛了 --- 有凌人之勢的那種氣盛。

方舟子現在打假不獨在網上,還打到上電視,當了貴州衛視節目《亮劍》的主持;這節目的內容就是打假,還有另外兩位主持,方舟子主要是負責質詢接受訪問的奇人異士,分析他們的說話,並提供有關的科學資料。

我看過兩三集《亮劍》,覺得方舟子的表現當真是理直氣盛:聽到一些荒謬的言論時(例如其中一集有位醫生聲稱自己懂外星人的語言,並即時示範說了幾句),他忙不迭猛搖頭表示不相信,還會一邊搖頭一邊笑,不是冷笑,而是笑得相當響亮;他質詢被訪者時也聲大氣粗,有時簡直就是痛罵。然而,他的論點通常都十分合理;對的,的確是他。(大家有時間不妨看看講外星人語言的這一集,頗有趣的。)

這理直氣盛的態度相信很多人會吃不消,不單是直接受方舟子氣的會認為他過份,就是觀眾,也會有不少覺得他囂張,應該收斂一下,留點餘地。我則覺得他理直氣盛得來有點嫉惡如仇的味道,值得欣賞。

方舟子會不會只是為了增加節目的火藥味以吸引觀眾,所以在鏡頭前扮演一個辣手的打假先鋒?我看他表現出來的應該是他的真性情,如果是在做戲,他的演技一定非常高超了。

20110719

儒者憾事

熊十力在與梁漱溟的一封信裏,說了幾句遺憾話,值得細味:「西洋人從小起就受科學教育,科學基礎有了,各派的哲學理論多得很。我相信,我如生在西洋,或少時喝了洋水,我有科學上的許多材料,哲學上有許多問題和理論,我敢斷言,我出入百家,一定要本諸優厚的憑藉,而發出萬丈的光芒。」(《熊十力論學書札》,p.209

一代儒學大師為何因自己科學訓練不足而耿耿於懷?熊十力在信中有解釋:他「要以哲學的方式建立一套宇宙論。這個建立起來,然後好談身心性命切實工夫」,可是,「科學發展到今日,空論不可持,宇宙論當然難建立」;他勉力為之,結果「在宇宙論上發揮體用不二,自信可以俟百世而不惑,惜不能運用科學材料」。

熊十力在這裏似乎是混淆了科學的宇宙論和形上的宇宙論 --- 就算他的科學知識如何豐富,也不能幫助他建立一套可以作為心性之學基礎的宇宙論,科學知識只能幫助他避免在這套宇宙論裏說一些與科學相違的話。在科學家眼裏,他的那套宇宙論始終是空論。

熊十力是知道「西人的講法,往往把宇宙人生劃分了」,但他認為「那就不對」;問題是,既然西人科學的宇宙論完全不講人生,那麼西人科學的材料又怎會對他有用呢?當然,哲學家的確不應對科學太無知,否則像牟宗三講出以下的話,就有失儒學大師的身份了:「達爾文說人是猴子進化來的,這話不通的。為什麼其他猴子沒有進化?」(《「四因說」演講錄》第二講

20110718

讀,還是不讀?

英國哲學家 Derek Parfit 的兩冊巨著 On What Matters 終於在上月出版了,這套書在英美哲學界可謂萬眾期待,尤其是搞道德哲學的。據說 Parfit 花了超過十年來寫,幾年前已將書的初稿放在網上任人閱讀和鼓勵人給他意見;初稿有五、六百頁,但他一直不肯出版,就是因為未盡滿意,他修呀改呀,到書出版時,已長到要分兩冊,上冊五百多頁,下冊八百多頁,共一千四百多頁,長度可媲美《戰爭與和平》!

書,我已買了,問題是我會不會讀。我當然不是懷疑書的質素,否則也不會買了;我是不肯定應否花大量的時間去讀這麼大部頭、不容易消化、卻又與自己的研究完全無關的哲學書。其實,Parfit 的第一本書 Reasons and Persons 我也只是讀了約三分一(此書亦有五百多頁),主要是講 personal identity 那部份,因為我當時對 personal identity 的問題很有興趣,想寫點有關的東西(終於只寫了篇二、三千字的文章,而且寫得不好)。

假如不肯定會讀,為甚麼先買了書呢?我也不知道該怎樣回答這問題,總之,我就是覺得 Parfit 的書一定要買,因為必屬佳品,而且買了就可能會讀,讀了就大多會得益。我已提議系內的讀書小組在新學期一起讀 On What Matters 的上冊,相信很多同事都有興趣;在讀書小組裏讀的書本來就大多和我的研究無關,我珍惜的只是和同事討論哲學的機會,如果能在讀書小組讀此書,便不必再為「讀,還是不讀?」而煩惱了。

我只見過 Parfit 一次,那是多年前他到 Berkeley 演講;Parfit 在演講後回答問題時反應之快而準,令我印象難忘。說來,Parfit 跟我的兩個論文導師 --- Barry Stroud  Samuel Scheffler --- 都是老友。On What Matters 就是 Scheffler 編輯和寫導言的,而我有份編輯的一本討論 Stroud 的文集,封面用的相片就是 Parfit 拍的

20110717

崇人論

人之生也,秉賦殊異,後天之有加焉,則際遇千差,是故有聖賢愚魯之別、豪傑走卒之分,如山岳高低,湖海深淺,莫有能強而同之者,此乃自然而然,亦無可奈何矣!

然人中之龍鳳者稀,餘者碌碌,或懵然不知,或自欺欺人,或自慚形穢;其可勵者,則望聖賢豪傑如高山絕嶺,崇之敬之,雖不能至,然心向往,此不失為奮發之一途也。

崇往之道,必先仰而望之,察其德,審其能,觀其變,視其行,雖敬而欲效焉,非盲而附從也。蓋名未必副實,得眾口交譽者,可因時得之,可因勢得之,可憑明巧得之,可仗暗力得之,非關卓然出類也。其人也,或有一二之德,視之為三人師無妨,崇敬之則過矣;至於欺世盜名之輩,鄙夷唯恐不及,何由崇敬之歟?

崇者,非拜也,可崇之人有之,可拜之人未之有也。拜必俯首而莫敢仰視,虛空其中,自甘渺小,以受神啟。人而拔萃超群者,未能免短拙之處、錯失之時,究非神明也;崇之,可,拜之,則不可。崇人而拜之,盲崇而已。

嗟夫!天下可崇者寡,盲崇者眾,濁世妄言,奉若皋陶,豈一士諤諤能力挽狂瀾乎哉?

20110716

藝術色情皆不是

早兩天看了一部墨西哥電影,朋友說值得一看,我留意到此片入圍 2005年的康城電影節,心想應該不會太差吧,誰知看後大呼「搵笨」!

片名 "Battle in Heaven",講的是一個墨西哥「麻甩佬」和妻子暗地裏虜去朋友的初生嬰兒,意圖勒索,誰知嬰兒在他們手上死了,全片就是講這個「麻甩佬」的悔咎心態。這橋段聽來無甚特別,但可以想像落在大師如 Ingmar Bergman 或 Krzysztof Kieślowski 的手裏,可以拍出一部有深度的電影。此片呢,也像很有深度似的:撚鏡頭、宗教象徵、有夢幻氣氛的場景、古典音樂配很不古典音樂的場面、角色令人莫名其妙的行為等等,可是,全片都是這種「看似有深度的成份」的拼湊,只是很著意的扮有深度而已。這部電影令我聯想到那些所謂 post-modernism 的學術著作,真是 intellectual imposture

此片還有極之大膽的性愛場面,除了性交動作、性器官大特寫,開場和結尾都是口交場面 --- 不只是一個女人的頭部上下不住搖動那種,而是口部和陽具都清清楚楚看到(從鏡頭的角度看,我懷疑那陽具是假的)。那麼,這部電影是不是掛羊頭賣狗肉,打著藝術片的旗號賣弄色情?那又不是,因為色情片的目的是滿足觀眾的色慾,而此片則完全沒有這效果。「麻甩佬」和他那肥胖而貌似男人的老婆性交,這場戲足以令觀眾的慾火立刻完全熄滅(當然有例外的觀眾);女主角是個樣子不俗的少女(「麻甩佬」老闆的女兒),在片中當然有和「麻甩佬」性交(口交的也是她),但「麻甩佬」的動作實在太不色情,僵硬笨拙,而且不是目無表情,就是滿面陰鬱,又是一盆色慾冷水!

不過,假如有人對這部電影擊節讚賞,我也不會覺得奇怪,因為 intellectual imposture 總是會騙到一些附庸風雅之輩的。

20110715

SEP

SEP 就是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是我所知的網上哲學資料庫中水準最高的,每一個條目的作者都是在該方面有建樹的哲學家,例如 "Existentialism一條的作者 Steven Crowell Rice University 的正教授和存在主義專家,寫入的都是自己的精闢見解,不會左抄右拼交差了事;像《百度百科》「存在主義」一條下「存在主義者否定客觀事物的獨立存在,認為只有自我感覺到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這種貽笑大方的說法,你在 SEP 是絕不會看到的。

如果你能讀英文,又想涉獵點哲學,便應該查看 SEP 了。例如你想知一點 Quine 的哲學,便應該讀 Peter Hylton 寫的 "Willard van Orman Quine" 一條,雖然不短,但總比看一本關於 Quine 的書省時,而且所得未必會較少(Hylton 的這一條我細讀過,寫得極好)。

我也常查看 SEP,每讀一條目都覺得學了些東西。假如你有一部電子閱讀器,不妨學我這樣做:我將要讀的條目內容 copy & paste 到一個 Word file,放大字體(效果最好是 Calibri 20),然後轉換成 PDF file,再抄到我的 Kindle 裏,便看得很舒服,而且隨處也可以看了。

20110714

回應陳雲

有位朋友傳來陳雲在他的 Facebook 對我〈矯枉過正,如何執正?〉一文的回應,本來可以看過就算,但陳雲的反駁看來是掌握不到我的論點,我還是忍不住要回應他的回應。

入正題之前,不得不讚陳雲態度好,心平氣和,措辭得體,稱呼我為「旅居美國的故交」和「二十多年前的同門師弟」,還說恐有誤會,「故此暫且只在面書澄清理論,不在專欄回應了,免傷感情」。我罵他時語氣那麼兇,倒有點不好意思了。

不過,道理還是要講的;以下是陳雲的反駁和我的回應。

陳:『他說我提倡的傳統中文風格也只有一種文體,與洋化中文一樣。實則我說的傳統中文,文體豐富多姿,並非一種。』

- 我當然同意傳統中文的文體豐富多姿(雖然我和陳雲對「傳統中文」的理解可能不同),我不同意的是洋化中文只有一種文體,所以才反問「難道他真的認為洋化中文只有一種句式、一種文體?」,然後指出如果陳雲硬要說洋化中文只有一種文體,我們也可以說他推崇的傳統中文只有一種文體!我提出的是一個 reductio ad absurdum,但陳雲把其中的 ridiculous conclusion 當作是我的 conclusion 了。

陳:『他在美國的朋友也很多寫洋化中文,但不見得思想平庸閉塞。實則這些人用英文為主,故未受到波及。在大陸的人用洋化中文、共黨中文,即見其弊。』

- 我說「認識的不少學者」都寫洋化中文,但沒有說他們都在美國生活呀!好了,就算這些人寫作都以英文為主,這可以解釋他們的中文為何洋化,卻不能解釋他們的洋化中文為何卻不會令他們失去了「心靈反省和自我提升的機會」。其實,他們大多寫英文,甚至用英文思考,豈非更有「接受西方文化霸權統治」之嫌?

這段的最後兩句將洋化中文和共黨中文混為一談,才是露出玄機 --- 陳雲反對的是共黨中文才真。不錯,共黨中文有洋化成份,但不是所有洋化中文都是共黨中文呀!

陳:『他批評我在文章也用洋化中文。實則我用的是學術名詞「多樣性」之類,而且為了句式排比,用之無妨。』

- 對,有些洋化中文用之不妥,有些卻用之無妨,所以就不應該一竹篙打盡所有洋化中文了!

陳:『始終,我反對的是惡性而死板的洋化中文,並非反對中文採用西洋語詞及現代句式。然而,很多人就是用二分法來歸類問題,非此即彼。』

- 用二分法、非此即彼的,是陳雲,不是我呀!他將洋化中文和傳統中文二分,他說「洋化中文令中國人思想平庸」、「洋化中文,就是洋奴中文」,也是一刀切。假如他說的只是「惡性而死板的洋化中文」,一早便應說清楚;報紙文章雖短,要加那幾個字以防誤會,不會做不到吧!

陳雲還這樣寫:『始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多看人家的批評,也懂得日後改寫文章的時候如何納入一些辯解方法。』我相信他有接受批評的量度,只盼他以後立論能夠少走偏鋒,以理勝而非以勢勝,以他那枝溫潤的筆,一樣可以寫出充實有趣的文章,那就是讀者之福了。

20110713

十八年前的基本功

早兩天寫《熊十力論學書札》時,提到 C. I. Lewis Mind and the World Order,說此書十八年前令我眼界大開,其實,準確點說,令我眼界大開的,不只是此書本身,還有讀此書時的環境。

十八年前我遠赴重洋到 Berkeley 讀博士時,哲學的訓練仍很有限,但第一個學期就要仔細讀 Lewis 這本書了,自然不是易事Berkeley 哲學系的研究生第一個學期修的科目中,一定要包括一個叫 First Year Seminar 的;這科只是開給那年新來的研究生,由兩個教授合教,不是輪流授課,而是每一堂兩個教授都在場,百分百參與。Berkeley 哲學系每年收的研究生很少會超過十個(每個都要給大量獎學金,不能多收),我的那年只有六個(後來只有三個完成博士學位),所以這 First Year Seminar 就是兩個教授教六個學生!

如何教法呢?沒有 lectures,每堂都只是討論,師生圍一個圈都坐著,你一言我一語便完了一堂。討論甚麼呢?因為不是每年都是由相同的教授負責,所以在學期開始前,那年負責的兩個教授便要商量以甚麼哲學問題為中心,然後選讀本(通常是一本書加一些論文);那年教我們的是 Barry Stroud 和康德專家 Hannah Ginsborg,集中在知識論的問題,選用的書就是 Mind and the World Order(還有 Frege, Russell, Strawson, Quine 等的論文)。每次堂上討論的是事先指定的 chapter 或論文,我們都讀得很仔細,因為兩個教授都厲害之極,假如你讀得馬虎,他們準會很快留意到,然後用巧妙的問題問得你「口啞啞」,相當尷尬的。

這科最要命的,就是每星期都要寫一篇二、三千字的論文,而且不能只是撮要讀過的東西,一定要表達自己的見解,否則必會拿個 B C;教授亦批改得非常用心,頁頁滿是記號和眉批。這樣專精地讀、寫、和討論,已是上佳的基本功訓練,再看教授的細評,反省一下自己寫得不好的地方,就更獲益良多了!不過,每週一文的確壓力很大(還有其他科目的功課),如果你問我老婆,她一定還記得我在 Berkeley 的第一個學期每週「催生」論文的苦況 --- 有時弄至情緒不穩,她當然記得了!

20110712

舉重和學問

大約八年前開始,我每星期都到健身室三至四次,每次六十至九十分鐘,四成時間做有氧運動,六成時間舉重;除了旅遊或生病,八年從未間斷。

人在很多方面的能力都有頗大的幅度,長時期鍛鍊可達上限,不鍛鍊則永遠在下限,肌肉力量就是一個好例子。還記得初到健身室時,其中一部練胸肌的器械我只能拉到刻度 70(不知是否代表 70 磅?),不過,三四個月後已拉到 80;如此這般一路慢慢加上去,幾個月前我已拉到 130,還勉強可拉到 140 (最高刻度是 150)。我每次用十多種器械,全都是這樣逐步加重,當然不可能無止境加上去,但那加幅已相當大了。

可是,一去旅遊,只要超過兩星期沒舉重,肌肉力量便立刻倒退。這次絲路之旅去了三星期,雖然途上我幾乎每天都有做掌上壓和仰臥起坐,可是,回來後再做上述那練胸肌的器械,也只是能勉強拉到 120(其他器械亦有相同情況);現在已過了一個月,還未完全回復旅遊前的水平。

相信學問跟舉重一樣,雖然未必是不進則退,但只少是不練則退。猶幸這十多二十年來我從沒有超過兩三天不讀書、不思考哲學問題,所以沒有退步的感覺。然而,話又得說回來,舉重能舉多少、是進步是退步,一試便知(拉不到 130 就是拉不到,不容否認),學問則沒有如此簡單客觀的標準,容易自欺高估自己可能退了步也不知道。

20110711

佩服甚麼?

在中國大陸買回來的書中,有一本是熊十力的,但不是專著,只是他的書信集,而且集中在論學方面,因此書名是「熊十力論學書札」。我很多年前讀過熊著的《原儒》、《新唯識論》、和《十力語要》,卻從無所得,總覺格格不入。買這本書,不是為了再嘗試了解熊十力的思想(我寧願重溫 C. I. Lewis 那本十八年前令我眼界大開的 Mind and the World Order),也不是為了一窺熊十力的為學之道(不相信會有甚麼令我驚喜的得著),而主要是由於好奇(粵語的「八卦」一詞更貼切):在書店翻閱這本書時,看到熊十力寫給徐復觀、牟宗三、唐君毅、和梁漱溟等人的信,其中有幾封大罵徐復觀,讀之可以略知熊徐兩人反目的因由和經過;在書店沒時間把有關書信看完,便索性買了書回家才看(書中一些其他的書信也頗有趣,所以書是值得買的)。

大家聽我的語氣,可能會認為我不怎麼佩服熊十力;這看法有對亦有錯,且聽我慢慢道來。我其實是佩服熊十力的 --- 佩服他自學成材,只讀過半年鄉塾,竟能在學術上有如此成就;佩服他那獨排眾議、擇善固執的的孤往精神;也佩服他能收到唐牟徐這等一流的弟子,而且令他們折服(雖然熊十力後來不當徐復觀為學生,但據說徐一直視熊為恩師,在辦公室的書桌上一定放著熊的照片)。

然而,我並不佩服熊十力的哲學思想。別誤會,我的意思不是認為他的哲學不行,所以不佩服;我只是對他的哲學不甚了解,佩服無從。這好比有人說某女子是個大美人,而你連她的正面都未看清楚過,卻說自己傾倒於她的絕色,豈不可笑?假如你認為自己佩服某某哲學家的哲學,可要反躬自問,是否「未識美人廬山面,妄言真箇已銷魂」了!

20110709

"A Nice Person"

美國人很隨便會說 "He’s a nice person" 或 "She is so nice" 等說話,但他們口中的 "nice person" 與我們所說的「好人」不盡相同,門檻低很多;"nice" ,不過是 "agreeable" 、"friendly" 、或 "pleasant" 的意思。要做一個 nice person,你只須符合以下大部份(甚或只是一部份)條件:

- 態度可親,經常面露笑容。
- 說話有禮,不會出言不遜。
- 至少在小事上肯幫助別人。
- 甚少批評別人。
- 容易稱讚別人。
- 沒有小器的表現。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可以骨子裏並不是個好人;他們之所以表現得那麼 nice,不過是虛偽,只是為了博人好感。然而,虛偽和 nice 並沒有矛盾 --- 假如你說一個人 "He is a hypocrite, but he’s nice" ,你沒有自掌嘴巴。

有時我們說某人「好人」,也不過是指他 nice 而已。然而,說某人是「一個好人」,我們的意思大多是他心地好、真心真意樂於幫助人;這個意義下的好人不可以同時是個偽君子,因此岳不群一定不是好人。

雖然我明白 a nice person 未必是好人,但每當我聽到一個小人(例如我認識的一個背棄好友的人)被很多人稱讚為 "a very nice person" 時,我還是聽不順耳。

20110708

得其所哉

兒子在洛杉磯的暑期班已過了一半,這十多天他只和我們通過三次電話,因為主辦機構千叮萬囑父母非有要事最好不要打電話給孩子,好讓他們專心學習和培養獨立能力。這三次電話都是兒子打來的,從他說話的語氣就知道他在那暑期班得其所哉,喜歡到不得了,每次都用以下兩字來形容他在那裏的生活:「好正!」

那麼究竟「正」在哪裏呢?他有說課程的內容有趣,不過,他所謂「好正」者,應該是指在那裏享受到的團體生活。上課時間雖然長(分早午晚三節,共九小時),但每天都有不少課餘活動;兒子不出兩三天便跟一些同學混得很熟了,其中有來自香港、台灣、南韓、和泰國的,對他來說必有新鮮感。有一個同學甚至在兒子跟我們講電話時搶過電話來,開了幾句無聊玩笑,玩得真癲!

此外,同學當然有女的,其中有幾個質素高的也未可知;兒子在 Facebook 新加的 friends 都是那暑期班的同學,而且大多是女同學,有兩個已留下一些「撩」他的 comments,真是的。

(對,我們見不到兒子,唯有在 Facebook 「跟蹤」他!)

20110707

依法而離譜

我們現在都崇尚法治,卻不應忘記社會複雜,難有完善的法律,而且執法的是人,法律即使有合理的基礎,執行時多少也要依靠人的判斷,有時須要看情況講情理,否則可以是依法而離譜。

最近美國印地安納州一名中學生因惡作劇被檢控,就是執法者依法而離譜的例子。Tyell Morton 在學期完結那天,放學後揹了個未吹氣的性愛娃娃潛入校內的洗手間,將娃娃吹滿了氣後放在一個廁格裏(大概是想嚇人兼引人發噱),誰知他走時被人看見,也給閉路電視攝錄了。由於他用衣帽笠著頭,沒給看清面容,形跡鬼祟,加上在錄影帶裏看到他揹著一件東西入洗手間,出來時那東西卻不見了,校方大為緊長,恐怕是炸彈之類,於是立刻報警;警方派了警員、偵緝警犬、和拆彈專家到現場,當然只是發現了那個性愛娃娃。

這樣的惡作劇,本來依校規處罰便可了事,誰知警方查到是 Morton 所為之後,便拘捕了他,並根據法例檢控,罪名是 disorderly conduct,在美國法律屬於 felony,可被判入獄兩至八年。

這件事引起了傳媒注意,有兩個法律教授公開質疑檢控是否合理。此案的檢察官現在說沒有打算要求判 Morton 入獄,可是,Morton仍然要受審,假如被判罪成,即使不必入獄,也是要留案底的,對前途有很大影響;就算被判無罪,他和家人受的心理困擾和實際麻煩已是夠多的了。

警方和檢察官可以說他們只是依法辦事,但相信大多數人會認為他們是依法而離譜。

20110706

午夜胡思

老婆常說羨慕我有「三得」,即「食得」、「瞓得」、「屙得」,因為我胃口好,入睡容易睡得酣,大腸順暢得通常一分鐘內完事,真是幾生修到!然而,間中不得者亦有之,昨晚就睡不得,胡思亂想,輾轉反側,半夜三時仍是眼光光,最後要靠三杯紅酒才能入睡。

這種偶爾的失眠往往都不知道是甚麼引起的(起居飲食如常,亦無特別興奮或憂心之事),總之就是突然有一晚睡不著,不過第二天又會回復正常。這次失眠,我卻可以從胡思亂想的內容大概猜到原因。

星期日接到老婆外家來的電話,得知外父的老人痴呆症已嚴重到家人無法照顧,要他住護老院了。昨天又有一令人不快的電話,是好友的妹妹打來的,才知道沒見面幾個月的好友腦裏長了腫瘤,引致一隻手活動不靈,短期記憶變得很差,而且預後難測(她本已患肺癌,腦腫瘤是癌細胞擴散的結果)。

昨晚上床後,無端端擔憂起在洛杉磯的兒子來,怕他有甚麼意外,想呀想呀,越想越具體,甚至想像他不小心從樓梯失足滾下和過馬路不小心給汽車撞倒,身受重傷。忽然又問自己,不知我會不會也生腦腫瘤?假如有腫瘤,腦力大退,如何是好?不如安樂死好了!一路想著這類可能,結果無法入睡。

我不是個多慮的人,上述那種憂慮和想像都是沒有理由的,平時很少會在我腦海放肆。然而,外父和好友的事觸動了我那蟄伏的無常感,一發不可收拾。無常就是不講理由的,講理由的就不是無常。你今天擁有、而且有理由相信明天會繼續擁有的,你明天可以突然失去,沒先兆,沒解釋,就是偏偏選中你。你越珍惜你擁有的,無常的打擊來時你就越無法接受,就越容易倒下從此不起。一想到此處,便頓覺一切都不可恃。

也許有人會說:「那就活在當下吧!沒有期待,不管將來,就算發生甚麼事也能頂得住。」問題是,我的當下活得很好,自然希望繼續這樣活下去,並要活得更精彩,你叫我怎能不想將來呢?

20110705

矯枉過正,如何執正?

今天又要罵人了,如果不想看我的惡相,請勿讀下去。

陳雲剛發表的〈洋化中文,就是洋奴中文〉,看得我無名火起,直罵:「矯枉過正,鬼話連篇!」洋化中文(可能叫「英化中文」會準確些)亦我所惡也,因為英文的句式和用詞習慣很多都不適合中文,洋化中文往往繁贅和生硬。然而,陳雲在這篇文章裏對洋化中文的批評,卻是無的放矢;洋化中文確是有罪,但也不能對之隨便誣蔑、罪加一等呀!

陳雲說「洋化中文卻令我們識字之後變成只會講一種句式的人,變成識字文盲(educated illiterate),令我們丟失了文體的多樣性,丟失了心靈反省和自我提升的機會」,真是「噏得就噏」。難道他真的認為洋化中文只有一種句式、一種文體?可能他所謂的「一種句式」和「一種文體」就是指洋化中文,可是,照這講法,就算你學會寫陳雲式的無毒正宗中文,也只是會寫「一種句式」、「一種文體」而已。此外,寫洋化中文又怎會令人變成識字文盲及失去反省和自我提升的機會?我認識的不少學者寫的中文都相當洋化,但他們都很著意反省和自我提升,絕不是識字文盲。

還有幾句離譜的:「洋化中文令中國人思想平庸、行動僵化。這正是接受西方文化霸權統治的奴隸心理狀態。洋化中文,最終是洋奴中文。」真是甚麼也可以給陳雲大師政治化,這「洋奴」二字,跟他隨便罵大陸人為「奴民」如出一轍,是過份簡單化的政治用語(大概是明知故犯的,有政治用心)。

諷刺的是,陳雲這篇文章也有些洋化語句,例如:

- 『洋化中文有其生存空間』(「空間」是洋化中文的常用字,「有生存空間」在這裏大概是「不能一筆抹殺」、「並非一無是處」、或「有些人用得自然」的意思。)

- 『令我們丟失了文體的多樣性』(「多樣性」跟其他「XX性」一樣,是典型的洋化詞語,此句可改為「令我們的文體不復變化多端」。)

- 『也意味住規限了思想和行動』(「意味住」如何洋化,古德明有一篇文章講得很清楚。)

不知這些語句是否也反映了點洋奴心態?

還值得一提的是,陳雲在一些中文詞語後面括著英文,大有直追林沛理之勢,因為那些英文詞語大多是不必要的(也有些是不合適的),好像「行動」後面的 "act" (應是 "action")、「思考過程」後面的 "mind-process" (應是 "thought process")、「未經教養」後面的 "uneducated" 、和「其他看法」後面的 "second thoughts" (應是 "different thoughts" 或 "other views")。這算不算洋化?

陳雲這短短幾百字的文章還有其他問題,不過我已寫得太長了,留給大家發掘吧。

20110704

青少年音樂會

從 1958 年到 1973 年,美國著名指揮家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和紐約愛樂(New York Philharmonic)演出了五十多場「青少年音樂會」(Young People’s Concerts),觀眾大部份是小童和青少年,他們在音樂會裏除了欣賞到一些古典樂曲的演奏,還可聽到伯恩斯坦風趣生動的解說。當時這些音樂會更在全國電視上播出,大受歡迎,令伯恩斯坦成為美國家傳戶曉的人物。

這些電視廣播在 2004 年被製成 DVD 推出,共九張,輯了二十五場「青少年音樂會」,曲目和講題都很有趣,例如介紹馬勒的交響曲、解釋一般大小調以外的調式、和探討音樂中的幽默感。伯恩斯坦英俊瀟灑,指揮時有型有款,講解時舌燦蓮花、吐字清晰,絕不悶人。

這套 DVD 我早陣子買了,但和兒子看過兩三次便因忙於其他事情擱在一旁;等他從洛杉磯回來後,即使不看完整套,也要揀些他有興趣的和他一起看,一於好東西父子同享(媽媽對古典音樂興趣不大,只愛聽中樂和粵曲)。

以下是一個有趣的選節,講的是何謂旋律(What is a melody?):

20110703

從風月寶鑑說起

《紅樓夢》第十二回寫賈瑞對王熙鳳起色心,引誘不遂,反被鳳姐兩番作弄,一次受寒,一次受驚,加上淫念未減,想著鳳姐便多做了那「指頭告了消乏」之事,終於一病不起。後來有一跛足道人借給他一面寶鏡,名為「風月寶鑑」,正反兩面皆可照看,並指點賈瑞每天照看此鏡,便可保命,但囑他只可看反面,絕不要看正面。賈瑞看那寶鏡的反面時,只見一個骷髏立著,便不想再看,加上好奇,轉過正面來看,竟見鳳姐在鏡裏向他招手,朦朧間像是進入了鏡子,跟鳳姐交歡,醒來後「底下已遺了一灘精」;如是者三四次,賈瑞便死了。

雖然書中沒有明言,賈瑞之死應該是被理解為縱慾過度、精盡人亡。很多中國人都相信男人性事過多會弄壞身子(腎虧、陽萎、四肢無力等等),這是本於中醫的看法,例如《黄帝内經》便說縱慾之人「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禦神,務快其心,逆于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然而,西醫的看法大相逕庭,認為性事(包括自慰)對身心都有益處,沒有所謂性事過多這回事 --- 如果你的身體不行,你就是想做也做不了;如果你有性慾而又能行其事,那便對身體沒有害處。假如縱慾有害處,也只是心理的而不是生理的,例如縱慾過度,滿腦子淫念,影響生活的其他方面,或對配偶苛索頻繁,不得滿足便拈花惹草,破壞夫妻關係。

我不縱慾,卻信西醫。類似風月寶鑑的東西,將來可能因科技再進一步而出現(3D holographic porn?),假如中醫的講法是對的,不知到時有多少男人會像賈瑞那樣縱慾過度、精盡人亡?

20110702

為信仰辭職?

香港內地及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提出「替補機制」時的囂張無理,激起公憤,七一遊行有十多萬人,大概也有點拜他所賜。相信很多香港人希望林瑞麟引咎辭職,一群基督徒則在 Facebook 發起一個聯署群組,標題是「公民牧函:要求高官反思信仰與政治的矛盾(林瑞麟弟兄願意為信仰辭職嗎?)」。

我贊成林瑞麟應該辭職,不過,我認為要求他為信仰辭職卻大有問題。聯署的基督徒表示他們「期望那些不能符合人民基本期望的現任高官,在執行違反基督信仰的政策與政務時,不應再使用基督徒的身份」,我也不細論甚麼是「使用基督徒的身份」,林瑞麟幾年前說過「每當社會出現一些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而且富爭議性的問題時,他會與另外幾名基督徒高官一同為這些事祈禱」,就當這是他以基督徒的身份去做官的其中一面吧。牧函沒有說明要求林瑞麟為信仰辭職的理由,從上文下理推斷,這些基督徒的要求並不是那麼直接,他們的意思大概是:林瑞麟以基督徒的身份去執行違反基督信仰的政策,這是不應該的;他如果真是基督徒,便應該停止「同流合污」--- 辭職(另一個做法是「在宗教自由的基礎上發聲,挑戰政治的不合理,向專制政權說不」)。

問題是,甚麼是「違反基督信仰的政策」?聯署的基督徒可能有明確的看法,但這就代表了其他基督徒的看法嗎?假如有些基督徒(例如林瑞麟與其他基督徒高官)不贊成這看法,這便是一個信仰或神學上的分歧;除非聯署的基督徒已搞清楚林瑞麟也承認他執行的政策確實是違反了基督信仰,否則他們便是要求林瑞麟為他們的信仰辭職,而不是要求林瑞麟為他自己的信仰辭職。

基督信仰與各種政治理念的關係根本不清楚,一個基督徒接受的政治理念可以很合理,但這並不表示那些理念基於基督信仰(或可以從基督信仰推論出)。不要以為你支持民主,上帝便也一定支持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