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蹟必然罕見,否則也不算是奇蹟。然而,我們在自己或關愛的人身處絕境時,大多會希望奇蹟出現。這是因為人即使在絕境,也未必絕望;但既是絕境,所望者便不能是一般都會發生的事了。奇蹟雖然罕見,卻仍有可能發生:汽車失事,衝下百米山坡,司機卻絲毫無損,這是奇蹟;植物人昏迷二十年,卻一朝甦醒,也是奇蹟;你欠下巨債,無力償還,李嘉誠跟你非親非故,卻無端送你橫財三千萬,假如這真的發生,當然也是奇蹟。
有些人在絕境時祈求的不只是奇蹟,而是神蹟。神蹟和奇蹟的分別,正如「愛你」和「喜歡你」的分別,不容易說清楚。英文 "miracle" 一字,便兼有奇蹟和神蹟兩個意思。神蹟應是神所行的奇蹟,但神既是無所不能,神蹟便包括不可能發生的事,例如將水變成酒,在海面步行,或死了數天而復生。這些事是否曾經發生,已無法證實;但假如真的發生,且是神的作為,那便是神蹟。為何相信是神的作為?因為我們相信這些事違反自然律,非神不能辦。
如果你信神,那麽神蹟和奇蹟便沒有多大分別。即使是沒有違反自然律的奇蹟,只要是對人好的,在你眼中都是你所信的神做的好事。當然,很多人是無事不信神,有事求神蹟,而且連求的是那一個神也搞不清楚;有些甚至朝念主禱文,晚誦觀音經,實行一網打盡。
如果真有神蹟,那麽最多神蹟的地方肯定是美國。十多年前我初到美國時,不少事物覺得新奇,但最令我瞠目結舌的,莫過於在電視上看到牧師或傳道人流水作業式地行神蹟。這種「表演」通常在極大的場地舉行,觀眾數以千計。牧師首先祈禱,求耶穌或上帝治好觀眾中有病痛的,然後會有數十人依次上台,有的說自己的病痛已被剛才的祈禱治好,有的說仍需要神蹟。無論怎樣,牧師總會随即伸手逐一按他們的額頭,每一個被按者都應按而閉目,然後挺直地向後便倒,像失去知覺似的;一兩個幫手的壯漢連忙從後接住,輕扶他躺在地上。一時間便有三數人躺在那裏,但他們都會在一兩分鐘後站起來,或淚流滿面,或手舞足蹈,總是高呼「感謝上帝」。
看看以下片段便知我所言非虛:
這樣的神蹟聚會,幾乎每星期都可在電視上看到一兩次。這些神蹟是真是假,自難分曉,但有一點卻值得細想:從沒有人能行神蹟令失去眼珠的人長出新的眼珠,或令被截去下肢者長出兩條新的腿來,或令斷頭而死者復活。是上帝未盡全力,還是自然律不容違反?
我老師說過,人類由古至今幾乎無改變過 - 除了科技。見到這片段,就完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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