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3

無神論者也「晒馬」

記得以前看過的一些基督教宣傳刊物標榜「很多」傑出的科學家都信神,有些甚至列出一個長長的名單,但這些科學家不少都是幾百年前的、受時代所限(例如牛頓),或者根本不是信一個 personal God 的(例如愛恩斯坦)。這種「晒馬」的做法,不外乎是想表示宗教和科學相容,可是,一遇到科學和宗教看似不相容時(例如創造論和進化論的衝突),這些「晒馬」的信徒便不會再顧那相容之說,而力陳科學之不足和不是、指責科學家的傲慢與偏見了。這種輸打嬴要的技倆,我在與信徒的辯論裏,已領教過不少。

以往我沒見過無神論者這樣「晒馬」,說大部份傑出的科學家都是無神論者或不可知論者,這大概是因為他們不認為有必要這樣做:科學家不信神,那有甚麼希奇?可是,最近看到一個短片(不太短,三十多分鐘),卻正是無神論者的大「晒馬」,片名 "50 Renowned Academics Speaking about God",雖說是 academics,但只有少數其他學科的名人,大部份是頂尖科學家,包括香港人熟悉的 Stephen Hawking 和香港人不那麼熟悉的 Leonard Susskind;他們或說明自己為何不信神,或解釋科學和宗教為如不相容,或直接批評宗教,眾人所講並非千篇一律,並且是現身說法,不只是被人引用或詮釋,當然是可靠有力得多了。

我留意到短片竟然沒有包括反宗教最激烈的 Richard Dawkins,可能是嫌他太「惹火」吧。這五十人中有一個其實不算 renowned,卻湊巧是我的朋友,雖無甚名氣(即使只是在哲學界,知道他名字的人也不多),卻是個我認為很「勁」的哲學家;我看過短片後,立刻轉貼在他的 Facebook,並留下 comment"I am impressed!" 

我把短片貼在這裏,方便有興趣一看的讀者:

20110802

少說了一句

梁漱溟在晚年訪問錄《這個世界會好嗎?》裏講了一個關於胡適和金岳霖的故事,有趣亦有意思。

話說胡適寫了篇論及哲學的文章,有一次碰到金岳霖,便問他看過沒有;金岳霖回答說:「看過,很好很好。」胡適聽了十分高興,以為金岳霖是稱讚他,於是追問那「很好很好」是怎個好法。金岳霖說:「文章很好,可惜你少說了一句話。」胡適趕緊問道:「一句甚麼話呢?」金岳霖的答案可令他不好受了:『你少說一句「我是哲學的外行」。』據梁漱溟說,胡適這篇文章有這幾句:「哲學是甚麼?哲學在我看來,就是壞的科學,或者說是不好的科學。」

我沒有查證這故事是否屬實,不過,假如金岳霖真的說過胡適是哲學的外行,他便不算公允,因為胡適的博士論文是《先秦名學史》,寫的是中國古代邏輯方法的發展,後來也寫了《中國哲學史大綱》(只寫了上卷)。然而,假如胡適真的寫過「哲學是壞的科學」,那便難怪他會被一個哲學家視為哲學的外行了。(註)

沒有受過某學科的訓練而總的批評該學科,很難不是外行話;每逢聽到一些沒怎麼讀過哲學的人說哲學怎樣怎樣,我也會眉頭大皺。然而,對於一些新興的學科如文化研究和女性研究,我也難免此病 --- 看到這些時髦學者寫的東西,真的很難忍口不批評幾句。現在看了梁漱溟講的這個故事,以後我便會謹記補說一句「我是 XXXX 的外行」!


(註)胡、金的博士學位都是哥倫比亞大學的,金後來專研哲學和邏輯,但他的博士學位卻是政治學的。

20110801

文筆不好和思路不清

批評許寶強的文章,有朋友認為是過苛了:許教授的問題只是文筆差一點,那不表示他的思想不行。我當然知道文筆不好的,思路可以清晰,思路不清的,也可以妙筆生花;然而,文筆不好卻可能掩蓋思路不清,好比你聽到一個人唱歌頻頻走音,便可能容易忽略了他的聲線也很難聽。

我沒有因為自己受過分析哲學的訓練,便用很高的清晰標準來批評許文。讀報紙文章或一般非學術的著作,我都會相當寬容,況且判斷一個人思路清晰與否,是很難完全客觀的。我既知許文只是報紙文章,而仍說文中有些句子語理錯亂(即間接批評許思路不清),我是自問並非苛求,而且自信能夠舉出服人的例子。

我在原文舉的例子,似乎未能達到服人的效果,今天再舉一例,希望能補前文之不足。為方便理解,例子裏的各點我會分別列出而不寫成一大段(對仔細分析感煩厭的讀者,下文可略):

-  許文最後幾段集中說明『「階級」是一個佔用和分配資源的過程』,開始時是談「社會和自然資源」。

可是,下一段卻講「文化資源、自然生態和生物基因」;問題是,「社會資源」和「文化資源」是不同的概念,而自然生態和生物基因算不算是自然資源,也要看「自然生態」和「生物基因」兩詞指的是甚麼。

-  接下來的一句「原本由公眾共享的土地、水、石油、森林等自然資源及動植物體內的生物基因」,從文理上看似乎不當生物基因是自然資源了。那麼,生物基因算是社會資源或文化資源嗎?

這裏提及知識產權專利,所謂「生物基因」,便不應該只是指「動植物體內的生物基因」,還要包括對生物基因的知識了,那算是社會資源吧。

- 不過,假如「生物基因」包括對生物基因的知識,那麼,跟「生物基因」並列的「自然生態」又指甚麼呢?指對自然生態的知識?但這種知識又如何被私有化呢!

許文這幾段的重點是資源分配和階級的關係,其中涉及的資源概念便應弄得很清楚,所以上述分析不是咬文嚼字,而是指出概念上的問題。如果你看完我的分析仍認為許文的問題只是文筆不好而非思路不清,我也無話可說了。

順便一提,根據許文的參考書目,以上論及的最後幾段主要是介紹齊澤克 “How to Begin from the Beginning” 一文的看法(其實只是談到該文的最後一節),卻與該文的內容出入頗大。

20110731

在香港居住時,要見到眾樹婆娑,森梢百頃,只有去郊野,一年不會超過兩三次;以往沒有特別喜歡樹,可能正是少見之故。現在住的地方可不同了,到處都是樹,可說是個樹鎮。夏天樹木茂盛,全鎮四方八面送青來;鎮裏的一條主要大道的樹都是刻意挑選種植的,金風送爽時,兩旁的樹葉都變成深淺不同的金黃色,雖是西岸一小鎮,卻滿是東岸的秋色。在這樹鎮住了不久,我便越來越愛樹了。

我的屋也是被樹包圍,前園本來有三棵大樹、三棵小樹,後園也本來有兩棵大樹兩棵不大不的。說「本來」,是因為有兩棵樹先後在狂風大雨中被嚴重吹折,不能再長,要連根拔去。其中一棵被吹折時有點戲劇性:那天風橫雨狂之下駕車回家,駛到車房前停下時,看到門前左邊那棵大樹在風中搖擺得很厲害,心想假如這時樹給吹倒,便可能會壓在車上了;誰知想時遲那時快,「砰!」的一聲,擋風玻璃前滿是樹葉,原來一條很粗大的樹枝真的被吹斷了,跌在車的前端上!屋簷給撞凹了少許,車子則奇蹟地絲毫無損;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巨大的樹枝移開,待風雨停後向鄰居借來一把電鋸將大樹枝「肢解」,總算可以自己清理掉。

除了自家前後園的樹,周圍有更多的樹,因為飯廳對著後園,又有一列三呎多高的玻璃窗,所以吃飯時可以邊嚐食物、邊賞樹色,是雙重享受。以下是後園樹色的一角:

我在後園的樹蔭下看書喝咖啡時,可以欣賞樹色的另一角:

20110730

讀者的寬容和作者的權威

有朋友傳來許寶強的文章〈如何理解香港的政治危機?〉,說他讀不懂,想知道我對文章的看法。我讀了兩三段便讀不下去了單是第一段的那句「由官商都樂此不疲的公關式玩假文化所強化的犬儒認命心態的氾濫」,已令我有暈眩的感覺。

後來在 Facebook 論及此文,有朋友說只要抱著讀其大意之心,文章不難懂(雖然了無新意);我便依樣葫蘆,把許文草草讀了一遍,也的確得了個大約的理解,不過,理解的是否作者原意,卻不敢肯定了。想較仔細重讀一次,但一瞥見那些語理錯亂的長句(註)和意義不清的用語如「不證自明的共識」、「先驗的社會位置」、「自由買賣邏輯操作」、「窄隘的身分政治」等,那暈眩感又來了,只好作罷。

把許文傳來的朋友說他認識的一些人認為許文一點也不難理解,讀不懂的人,一是水平太低,一是對作者太不寬容。我這位朋友的水平不會太低,那麼,是他缺乏讀者的寬容嗎?所謂「讀者的寬容」,應該是指 interpretive charity,是閱讀的一種態度:閱讀時盡量假定作者有道理、沒有犯錯,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先當是自己的問題(讀得不夠小心、背景知識不足、誤解了作者的意思等等),而不先懷疑甚至指責作者。

除非讀者肯定作者寫的東西一定低劣,否則應該至少在開始時對作者寬容一點,然而,寬容到甚麼程度才適合,卻很難說,只能訴諸經驗,存乎一心 --- 這種判斷力本身也是一種學養。

另一方面,假如作者在讀者的心目中有權威,那麼讀者便會容易特別寬容;心目中的權威越大,便越寬容,可以寬容到不合理的程度,分明是作者寫得不好、不對、不通的地方,也強為理解,甚至擊節讚賞。那些認為許文淺白易懂的人大概是許寶強的崇拜者,或至少視他為政治學的權威;對我來說,許教授沒甚麼權威,所以我便未能那麼寬容了!

我天天與文字為伍,讀書也不少,理解力至少及格,一篇我看得這麼辛苦的文章,一般人看,也不會太容易明白吧!報紙文章是寫給大眾看的,如果能夠寫得容易理解一點,就應該那麼寫。作者始終想讀者理解自己的文章,掉點書袋無可厚非,但下筆拒人千里又何苦來哉?

(註) 例子:『儘管「階級鬥爭」不易言說,但仍然不能完全掩蓋有產者對無產者過去共享的資源的掠奪正不斷升級。』這兩句中究竟是甚麼不能完全掩蓋 … 不斷升級?我猜想作者的意思是:「雖然不容易講清楚甚麼是階級鬥爭,但有產者掠奪本來是無產者共享的資源,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這卻是大家都可以看到的事實。」如果真的是這意思,就不必談甚麼掩蓋不掩蓋了。

20110729

鹿和「鹿」

在『「拾級而下」通不通』的討論裏,有位仁兄『代趙高一問,假如字詞意思能夠隨意改變,為甚麽「馬」不能是「鹿」?」』字詞意思當然不能隨意改變,卻可以慢慢改變,然而,他的問題卻問錯了;他問:

(1) 為甚麽「馬」不能是「鹿」?

這問題的答案是:「馬」當然不能是「鹿」,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字。趙高指鹿為馬,卻不是談文字;他指著鹿說那是馬,意思不是那頭動物的名字叫「馬」,而是那頭動物是馬。如果這位仁兄的問題要忠於指鹿為馬的故事,便應該是:

(2) 為甚麽馬不能是鹿?

這問題的答案也很明顯:馬不能是鹿,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動物。其實,這位仁兄想問的應該是:

(3) 為甚麽「鹿」不能馬?

答案是:「鹿」現在不是指馬,可是,假如有朝一日大家都用「鹿」字來指馬,那麼「鹿」就會指馬了(不過,到時便要用另一字來指鹿,否則會引起混淆)

位仁兄混淆了 use mention 的分別 --- 使用一個詞語和談論該詞語是兩碼子事。這個分別在邏輯、語言哲學、和電腦語言都很重要,而在日常對話裏,我們也會把兩者分開,否則便可能有誤解。試想像以下對話:

老師:講粗口是沒教養的表現,千萬別講粗口。你們知道甚麼是粗口嗎?
學生甲:戇鳩!*

假如老師認為學生甲只是舉例  mention 戇鳩」,那便沒有問題;可是,假如老師認為學生甲不是 mention 而是 use 戇鳩」,便有大條道理指他侮辱老師而要重罰了。

很多笑話也是故意混淆了 use menation 的分別,例如以下這個麥嘜笑話:

麥兜:嘩,流星呀!
麥嘜:嗱嗱聲許願啦麥兜!
麥兜:嗱嗱嗱嗱 ...

好笑,因為「嗱嗱聲」不是『「嗱嗱」聲』啊!

* 練習題:我這裏是 use 還是 mention戇鳩」呢?)

20110728

國民教育和宗教教育

劉迺強論國民教育,寫出警句「教師罵人家洗腦,有如做妓女的罵人賣淫一樣」,成為眾矢之的。他這篇文章歪理甚多(例如說『由愛國愛港人士講「六四」,肯定會比反對派更客觀持平和基於事實』),相信大部份已有人批評過了,我想集中討論的,是他將國民教育和宗教教育相提並論:

『與這科最接近的是《聖經》科,《聖經》科不會「多元」地介紹其他宗教、邪教和無神論,也不會「批判」《聖經》的故事是否符合科學和現代倫理道德等;同樣道理,國民教育不需要教授多元文化,有的話也只會着重中國文化的兼容性,也不需要批判政府做錯了什麼。』

我同意宗教教育大多是洗腦式的:反覆灌輸,不要求你批判思考,只要求你絕對接受。例如向小孩子講挪亞方舟的故事,假如目的是宗教的,要他們相信這真的是歷史上發生的事,便不會鼓勵他們問以下的問題:神愛世人,怎會狠心將世人幾乎全都殺死?就算當時世上只有數萬人,怎可能只有挪亞一家是義人,其餘(包括很多嬰兒和小孩)都是應被淹死的壞人?動物也犯了罪嗎?怎麼也要被淹死?如果有個「醒目」的孩子舉手問一兩個這樣的問題,牧師、傳道人、或主日學老師便會立刻將問題壓住,說些甚麼神當然是對的或現在不明白將來在天國便一切都知曉等話,即是間接說:「不要多問,快快接受我教你的。」

國民教育應該像這樣嗎?劉迺強認為國民教育的目的是「培育愛國價值觀、促使學生養成愛國的性格和行為」,就算他理解正確,這也不能支持國民教育應該像宗教教育,要用洗腦的方式。

宗教教育者可以堅持他們的神至善至美、絕對公義無誤,所以不必多問,不容批評,信者得救。然而,國家不是神,政府也不是神 --- 國家可以有各種短處,政府更可能政策失誤甚至壞事做盡。愛國,不等如愛政府(所以愛國者可以推翻現有政府);愛國,也可以愛之深責之切,希望她能不斷改進。國民教育的目的不是將學生洗腦成為盲目愛國,相信國家甚麼都是好的、對的;國民教育在培養學生愛國情操的同時,也要訓練他們有能力判斷國家(和政府)的長短處,這樣的國民才會推動國家進步。愛而不護短,見自己國家之短而心痛,痛定思痛,立志改革,這才是真正的愛國價值觀,這才是真正的愛國的性格和行為!

以上所說不是甚麼高深的道理,只有盲目愛國的人(或推銷盲目愛國的人)才會不明白(或假裝不明白)。

20110727

基督徒不會集體謀殺?

挪威爆炸案和集體槍殺案的疑犯 Anders Behring Breivik 自稱是基督徒,美國一些傳媒用 "Christian extremist" 二字來形容他,此舉令著名的保守派政治評論員 Bill O’Reilly 大為不滿,認為那是自由派傳媒的政治把戲,因為我們根本沒有理由相信 Breivik 真的是個基督徒。

Breivik 是不是基督徒,的確難說,大概只有神才能肯定吧!我也沒興趣討論這問題,我想談談的,是 O’Reilly 的另一句說話:「沒有任何信奉耶穌的人會做集體謀殺這種事。」("No one believing in Jesus commits mass murder.")他也說 Breivik 不可能("impossible")是基督徒,這便隱隱然有個三段論在裏頭了:

(1)  沒有任何信奉耶穌的人會做集體謀殺這種事。
(2)  Breivik 做了集體謀殺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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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reivik 不是信奉耶穌的人 【即:不是基督徒

問題是,我們有理由接受 (1) 嗎?為甚麼可以有 Islamic extremists,卻不可以有 Christian extremists?歷史上奉宗教之名集體謀殺的事件多的是,難道其中的主事者和執行者全都是假教徒?《舊約》裏記載神集體殺人不知多少次了,教徒沒有神絕對正確的判斷力,但可以有和神類似的嫉惡之心;嫉惡之心一個不小心便會和錯誤的判斷合作,結果就可以是大大小小的集體謀殺了。

物理學家 Steven Weinberg 說過:「無論有沒有宗教,好人會循規蹈矩,壞人則能夠做出邪惡之事;但要好人做出邪惡的事 --- 便只有宗教才可以了。」("With or without religion, good people can behave well and bad people can do evil; but for good people to do evil --- that takes religion.")真是洞見!

20110726

也談「拾級而下」

練乙錚一篇  <特首民望拾級而下 本是黨的理性期望〉,令網友荒言慨嘆中文水平日下;他認為「拾級」是逐級登階之意,說「拾級而下」就跟說「抬頭望地」一樣不通。我沒有他那麼肯定拾級只可以向上,便跟他討論起來,他引用多部字典來支持「拾級一定向上」之說,我則越討論越懷疑此說是否成立。

我懷疑的理由不是語言的用法是約定俗成、習非成是,而是「拾級」也許本來就沒有向上之意(因此就沒有所謂「習非」)。然而,「拾級而下」的習用也不容否認,我在網上隨便一查,便查到張愛玲、龍應台、陶傑、梁文道、林燕妮、倪匡都用過「拾級而下」,連金庸的《連城訣》也有一句「拾級來到樓下」,顯然不認為「拾級」一定向上。較遠的還有周作人、俞平伯、和林琴南;再查下去,更乖乖不得了,連明朝的徐弘祖在《徐霞客遊記》裏也這樣寫:「拾級直下,一里抵塢底,東峽水西南注,遂橫涉之。」

當然,他們可以全都錯了,但我們應該問:為何他們會用「拾級而下」,卻無一人會犯「抬頭望地」之錯呢?那至少是因為「抬」字明顯有向上之意,而「拾」字卻非如此。不過,不明顯,可能事實上有;幸而中國文字大多仍可以追本溯源, 我稍為查覽,便看到字典辭書在解釋「拾級」一語時,都是追溯到《禮記》〈曲禮上〉的「拾級聚足,連步以上」。這兩句漢代鄭玄注云:「拾當為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涉等,卻不一定是由下一等往上一等去。唐代顏師古則認為鄭注此說「近乎穿鑿」,他的看法是「拾者,猶言一一拾取」(見《匡謬正俗》卷三),那是當「拾級」是比喻了,可是,拾取也可以是向下的呀!

鄭玄在《儀禮》的注裏甚至直接用了「拾級而下」一語:「不拾級而下曰辵。」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辵」字一條下云:「鄭意不拾級而上曰栗階,亦曰歷階。不拾級下曰辵階也。」段雖引的是鄭注,但他自己也照用「拾級而下」一語,可見並不認為此語不通。「不拾級而下」這裏不能解作「不上階而下階」,因為段注是對比「栗階」和「辵階」:不一級一級上(不拾級而上)叫「栗階」,不一級一級下(不拾級而下)叫「辵階」。

那麼,為何字典辭書大多說「拾級」是逐級登階之意?這可以是因循之病,這些字典都沒有說明「拾級」為何一定是向上的。其實,有些字典也有解「拾級」的「拾」為「涉歷」,「拾級」只是指在階上一級一級地走,那就沒有向上之意了。

你可以選擇當個「字典派」,像荒言兄那樣,『這個詞在大部分字典詞書仍未更新至可以跟「而下」連用時』,『仍會堅持「拾級」只解作「逐級登階」』,不過,既然沒有人解釋過「拾級」為何有向上之意,而「拾級而下」一語由漢代歷明清到現代都一直有人用,其中更不乏文字學家和大作家,那麼見人用「拾級而下」時,即使不同意,大概也難以肯定那必然是錯的了

拾級拾級,拾取石級,那是個很美的比喻。向上拾取,美;向下拾取,一樣美

20110725

最壞的讀者

尼采說:「最壞的讀者閱讀時就像是在搶掠的士兵:他們拿取一些對自己有用的東西,弄髒和搞亂自己不要的,因而褻瀆了整體。」("The worst readers are those who proceed like plundering soldiers: they pick up a few things they can use, soil and confuse the rest, and blaspheme the whole." From Mixed Opinions and Maxims, 1879

將這種讀者比作搶掠的士兵,真是妙極!他們閱讀時只著眼於符合自己心意的語句段落,並隨意理解,日後也隨意運用,卻又完全不覺得這樣做有何不妥,像是「奉旨」的。此外,這種讀者不會尊重閱讀的文章或書的整體,讀到不合自己心意的內容時,一是視而不見,一是加以曲解,務求不會丟失那些已成為他們「囊中物」的語句段落。

我認為尼采用「褻瀆」一詞(當然是指他用的那個德文對應詞)是有深意的:作者是文章或書的創造者,寫作可以說是一種無中生有的活動,可媲美神無中生有創造天地;對書不敬,就是對書的創造者不敬,可以比擬為對神不敬,是為褻瀆也。

看來,尼采不會認為文本是完全獨立於作者的了。